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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GSP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GSP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征求意见稿)

江西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 (试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二○○七年十二月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说明 一、为规范江西省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统一验收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505号)精神,特制定《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开办一、二、三级药品零售企业(含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现场检查验收。 三、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 四、本《标准》分三个部分:一、机构与人员;二、设施与设备;三、制度与管理。 五、本《标准》共45项,根据发证机关批准筹建的企业级别及经营范围,允许有合理缺项。其中,如申办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的,则第6、 7、26、32、33、34、45项为合理缺项;如申请开办单体药店的,则第42项为合理缺项。 六、结果评定:现场检查验收时,验收组应严格按照企业级别对照本《标准》所列相应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分别执行。 七、本《标准》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襄阳市药品经营企业自查表

襄阳市药品经营企业自查表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襄阳市药品经营企业自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 企业负责人: 电话: 自查情况整改情况项目序号检查内容 是否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1 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企业是否有变更事项,变更是否经过批准。 2 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否按GSP3 要求行使管理职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对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执4 行情况,并建立记录。 (批发、连锁总部填写)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GSP5 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药店填写)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驻店药师并持证上岗。(达不到要求的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人员及培 训情况是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药品知识、6 专业技术等继续教育或培训。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是否规定,是否环境整洁、7 无污染物。设施设备情况防潮、防霉、防污染、防鼠、照明和消防等常规8 性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养护并正常运行。 是否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药品并审核购入药品的合9 法性。 是否审核首营企业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 10 购进首营品种是否按照GSP要求进行药品质量审

11 核,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和企业主管进货验收领导审核批准才经营。情况购进药品是否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 录,;记录是否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 得少于三年。 12 是否按规定建立验收记录;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是否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 年。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批发企业填写)药品是否按GSP规定的储存要13 求专库、分类存放。 (药店填写)药品是否按剂型或用途以及GSP规14 定的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储存陈列是否对储存药品的库房(营业店堂)温、湿度进情况 15 行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温、 湿度进行记录。 (药店填写)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柜摆放,16 药品与非药品是否分开存放,且标识清晰。 (批发企业填写)是否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17 格的单位,并建立客户档案。 (批发企业填写)终止妊娠药品是否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单位,并留存采购证明文件。 18 销售药品时是否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单据按规定保存。 (批发企业填写)销售药品是否按规定建立销售销售及售19 记录,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后服务于三年。 (药店填写)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记录表药品零售环节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记录表 (药品零售环节) 检查部门: 被检查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 地址: 本表供日常检查使用,包括以飞行检查形式实施的日常检查,但国家总局已有特殊要求的检查不在此列。不符合的项目须在备注栏注明情况。 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打“√”) 备注符合不符合 主体资格1.企业应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并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药品经营 许可证》、GSP认证证书以及执业药师等从业人员 的从业证明,公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 2.企业应按《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和核准内容依 法经营,坚持诚实守信。 经营条件3.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符合任职条件,在职在岗。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应与连锁总部、配 送中心之间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的信息传输和数据 共享。 5.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销售,不合格药品的 确认、报告、报损、销毁等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购销管理6.企业采购药品应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并建立档案。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购进药品应经连锁总部审核同意,由连锁总部统一购进。 7.企业采购药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做到票、帐、货、款相符。(连锁门店除外) 8.销售药品应打印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规格、药店名称等,并由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9.处方药应按规定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购进、销售、储存或陈列应符合相关规定。 储存管理10.企业营业场所与办公、生活辅助区域、场所内药品陈列区域与非药品陈列区域应有明显隔离。 1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区陈列,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药品应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12.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拆零药品销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 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We must not only sum up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but also draw lessons from failure。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XXX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我公司就GSP 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司成立于XXXX 年XX 月XX 日,公司注册资金XXXXX 万元,经营范围有:XXX 、XXXX 、XXXX 、XXXX 。我司现有员工XX 人,其中执业药师XX 人,药学技术人员XX 人(含执业药师),药学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XXX%,公司设立了质管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行政部、信息管理部共六个部门,公司上年度销售额XXXX 万元,我司经营品种XXXX ,经营XX 品种XX 个。公司以“XXXXX ”为质量方针,依法依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本公司,开业至今从未发生过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1、质量体系文件情况 公司编制了《质量管理制度 》XX 项、《质量管理操作规程》XX 项、《部门及各级岗位质量职责》XX 项等文件,组成成了公司质量体系的标准文件,是公司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文

字依据,质管部对各项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培训。 2、人员的配备情况 (1)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XXX总经理是XXXX学历,XX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质量负责人XXX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X,XX本科毕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XX年有余,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知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具有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3)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XXX是职业中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专业为XXXX,能坚持原则、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仓库质管员XXX,XXXXX毕业,质管员均经专业及岗位培训,能独立解决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5)仓库验收员XXX,XXXX专业本科毕业,中药师;仓库验收员XXX,XXXXX毕业,西药师。验收员均经专业岗位培训,能独立解决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6)仓库养护员XXX,XXXX学历;仓库养护员XXX,XXXXX学历。养护员均经过专业及岗位培训。 (7)采购员XXX,XXXX学历,中药师;销售员XXX,XXX学历,XXX,XXX学历。采购员、销售员均经过专业及岗位培训。 (8)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我司每年都有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员工健康档案

零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精)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检查项目 结果判定严重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 0 0 ≤20% 通过检查 0 0 20%~30%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

0 <10% <20% ≥1 不通过检查0 ≥10% 0 <10% ≥20% 0 ≥30%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序号条款号检查项目 1 总则**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2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 质 量 管 理 与 职 责12301

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1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 标准》( 试行) 的通知 陕食药监市发[ ]72号 市场处( -05-10) 各市( 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试行) 已于 4月28日经局务会议研究经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从 5月1日起, 申办( 变更)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现场检查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原《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八日 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 试行)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熟悉国家及本省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无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它商业单位的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 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 产品范围只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它商业单位的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有专职质量管理员和专职质量验收员。

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 销售对象主要为消费者个人的企业, 应有质量管理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和专职质量验收员。 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 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它商业单位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为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并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为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产品范围只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且销售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或其它商业单位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 销售对象主要为消费者个人的企业, 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所经营产品类别的不同设立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中专( 高中) 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专职质量验收人员。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专职质量验收人员应熟悉所经营产品的质量标准, 并有1年以上直接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五条除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外,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 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 其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可由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兼任。 第六条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或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可编辑版】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一) X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我公司就GSP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公司注册资金XXXXX万元,经营范围有:XXX、XXXX、XXXX、XXXX。我司现有员工XX人,其中执业药师XX人,药学技术人员XX人(含执业药师),药学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XXX%,公司设立了质管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行政部、信息管理部共六个部门,公司上年度销售额XXXX万元,我司经营品种XXXX,经营XX品种XX个。公司以“XXXXX”为质量方针,依法依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本公司,开业至今从未发生过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1、质量体系文件情况 公司编制了《质量管理制度》XX项、《质量管理操作规程》XX 项、《部门及各级岗位质量职责》XX项等文件,组成成了公司质量体系的标准文件,是公司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文字依据,质管部对各项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培训。

2、人员的配备情况 (1)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XXX总经理是XXXX学历,XX 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质量负责人XXX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X,XX 本科毕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XX年有余,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知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具有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3)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XXX是职业中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专业为XXXX,能坚持原则、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仓库质管员XXX,XXXXX毕业,质管员均经专业及岗位培训,能独立解决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5)仓库验收员XXX,XXXX专业本科毕业,中药师;仓库验收员XXX,XXXXX毕业,西药师。验收员均经专业岗位培训,能独立解决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6)仓库养护员XXX,XXXX学历;仓库养护员XXX,XXXXX学历。养护员均经过专业及岗位培训。 (7)采购员XXX,XXXX学历,中药师;销售员XXX,XXX学历,XXX,XXX学历。采购员、销售员均经过专业及岗位培训。 (8)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我司每年都有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员工健康档案。 三、办公场所和仓库的情况

温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检查标准(试行)

温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试行) 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并结合温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换证、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面积)的现场检查。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四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是注册执业药师。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注册执业药师,并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能力,不得兼职。 第六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熟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质量管理

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职验收、养护人员。 第八条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业务(采购、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岗位职责和相关业务知识。以上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应配备计算机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应制订和实施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完整的企业及员工培训档案。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十三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办公、辅助用房。营业场所明亮、整洁。 第十四条企业仓库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具有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常

GSP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GSP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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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征求意见稿) 序号条款号检查内容 1 总则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2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 质 量 管 理 与 职 责12301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 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4 **12401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当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 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 6 12402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7 12501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8 *12601 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9 12602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 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10 12603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订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 督文件的执行。 11 12604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 审核。 12 12605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 13 12606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 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12607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 15 12608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 理及报告。 16 12609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17 12610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18 12611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当的报告。 19 12612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20 12613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 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 21 12614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 22 12615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23 12616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

XX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XX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XX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篇一 收到【关于印发全国药品声场流通领域集中行动】的通知本药店更加重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法和gsp管理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组织涉药人员集中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越范围经营,本店所有药品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属国家严禁禁止销售的药品。统一从公司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3、职员与培训,全体人员经xx食品药品药监管理局培训后,特定店员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药品管理法】【质量管理制度】【业务知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建立员工教育档案。 4、设施,设备的养护,陈列和储存,如湿温度计的调节,计量进行检查,空调的排风除湿,蚊蝇灯的清理。冷藏柜的养护。按日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的养护,进货验收和养护,根据验收和养护的专业培训。对药品的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进行检查,标签说明说及相关文件检查,

并做好记录,药品的分类摆放,如发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不标准,及时改正,药品养护和检查在32以上,并做好记录。 6、药品销售与服务,药店以质量服务第一,销售人员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上岗,营业时对客户热情,佩戴胸卡并有姓名和服务。介绍药品不要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说明药品禁忌,注意事项。本店售出药品按有关规定售出药时,必须凭执业药师或职业药师助理开具有处方才出售处方药。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县局指示精神领会文件的宗旨,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药店全体员工感谢市,县食品管理局的领导对工作的认真。 XX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篇二 一、药店概况 我店成立于200**年**月,位于****,营业面积**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人,其中**药师人,药士**人,药学学历**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个品种,年销售总额**万元,拥有固定资产**万元。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负责人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仓库地址GSP证号 许可证编号 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项目重点内容检查情况 许可证执行情 况是否擅自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重要内容。 是否有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的情况。 是否有出租、出借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人员管理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并能履行工作职责。 药品购销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企业购进和销售药品时是否索取或提供合法销售凭证。 是否有销售无合法批准文号或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标签不符合规定药品的情况。 是否违规销售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类易投毒类化学品、疫苗等国家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的药品。 是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是否有为他人出租、出借柜台销售药品的行为。 仓储管理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有虚假现象。 是否存在企业仓库管理混乱,冷库、阴凉库面积不足,未设置库房的企业,是否未配备冷藏设施设备冷藏药品。 计算机信息管 理是否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零售连锁企业和配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检查此项) 连锁管理情况连锁企业门店未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标准、统一服务。(零售连锁企业检查此项) 含特殊药品复 方制剂管理 是否按规定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管理。 非药品管理是否存在销售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广告管理是否存在在店堂或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 执行GSP情况是否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

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2012年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检查记录表企业名称,盖章,: 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备注 1.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 2. 企业应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定期考核。是?否? 3.企业从业人员应经市局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是?否? 4.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职在岗。是?否? 5.企业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是?否? 6.企业场所环境整洁~营业、仓库、办公等区域是否分开。是?否? 7.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标志醒目。是?否? 8.经营生物制品应有冷藏设施。是?否? 9.企业购进药品及非药品类产品应从合法企业购进并建立首营企业,品种,档案。 是?否? 10.企业购进药品及非药品类产品应索取合法凭证~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 11.购进进口药品应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是?否? 12. 药品与非药品是否分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柜摆放。是?否? 13.拆零药品集中存放拆零专柜~并建立拆零记录。是?否? 14.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并建立记录。是?否? 15.陈列药品应按月检查并记录。是?否? 16.企业应每日上、下午对营业场所及库房温湿度监测记录~超标采取措施。是?否? 17.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是?否? 18.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方式销售。是?否? 19.店堂药品广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 20.销售药品是否开具销售凭证。是?否? 21.企业需建立质量管理档案:企业人员健康档案。是?否? 企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是?否? 不良反应报告档案。是?否?

药品经营企业县级以上(零售)换证现场验收检查项目表

说明 一、此表共2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15项,一般项目14项。 二、此表适用2010年12月31日前到期换证的县级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包括零售连锁门店)。 三、现场验收时,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四、结果评定:关键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2项,结果评定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X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我公司就GSP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公司注册资金XXXXX万元,经营范围有:XXX、XXXX、XXXX、XXXX。我司现有员工XX人,其中执业药师XX人,药学技术人员XX人(含执业药师),药学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XXX%,公司设立了质管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行政部、信息管理部共六个部门,公司上年度销售额XXXX万元,我司经营品种XXXX,经营XX品种XX个。公司以“XXXXX”为质量方针,依法依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劣药品 进入本公司,开业至今从未发生过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1、质量体系文件情况 公司编制了《质量管理制度》XX项、《质量管理操作规程》XX项、《部门及各级岗位质量职责》XX项等文件,组成成了公司质量体系的标准文件,是公司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文字依据,质管部对各项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培训。 2、人员的配备情况 (1)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XXX总经理是XXXX学历,XX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质量负责人XXX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X,XX本科毕业,从事药品质量 管理工作XX年有余,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知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具有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3)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XXX是职业中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专业为XXXX,能坚持原则、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仓库质管员XXX,XXXXX毕业,质管员均经专业及岗位培训,能独立解决质量管理过 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5)仓库验收员XXX,XXXX专业本科毕业,中药师;仓库验收员XXX,XXXXX毕业,西药师。验收员均经专业岗位培训,能独立解决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 检查标准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温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试行) 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并结合温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换证、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面积)的现场检查。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四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是注册执业药师。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注册执业药师,并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能力,不得兼职。 第六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熟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质量管理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职验收、养护人员。 第八条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业务(采购、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岗位职责和相关业务知识。以上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应配备计算机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应制订和实施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完整的企业及员工培训档案。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十三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办公、辅助用房。营业场所明亮、整洁。 第十四条企业仓库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具有与其经

安徽省药品零售连锁及零售企业现场验收标准 (1)

安徽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项 目 序号验收内容评定结果备注 第一部 分 机 构 与 人 员1 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 机构,机构应下设质量管理和质量验 收等部门和岗位。 是□ 否□2 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 质量负责人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 权。 是□ 否□3 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 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 本标准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法律 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是□ 否□4 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 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 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是□ 否□5 零售连锁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本科 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工作经历的执业药师,且必须是注 册到本单位的执业药师。 是□ 否□6 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应是注册到本单位的执业药师。 是□ 否□7 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 应当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 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 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药 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 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 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 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 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 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 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是□ 否□8 零售连锁企业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 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 是□ 否□

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现场检查要点

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现场检查要点 根据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情况,综合GSP认证中直接与药品质量有关的条款,分析研究认证缺陷条款和存在的问题,确定以下跟踪检查重点范畴和现场检查要点,要求企业应当做到: 一、人员与职责检查的要点为: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组织机构职责明确,继续教育、健康检查的记录完整。 二、质量管理制度检查的要点为:质量管理制度要定期修改,及时增加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制度应结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有定期考核,反馈、处理、整顿措施的记录。 三、药品验收和养护档案检查的要点为: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企业建立养护档案应有动态质量记录并可追溯,对质量评价有指导意义。 四、质量信息档案检查的要点为:企业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各种信息,有信息传递、处理、反馈、汇总的记录。 五、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检查要点为: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销售柜组标识醒目,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分区清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易串味药分柜摆放、拆零药品集中摆放于拆零专柜,需冷藏的药品存放于冷藏设备;中药饮片不得错斗、串斗;在陈列药品中,发现有易变质、近效期及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停止销售,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确认、处理,

并有记录。 六、药品储存条件检查要点为:阴凉库、冷库(冷藏设备)应能达到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有完整的温湿度记录、设施设备使用记录,“五防”措施落实;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药品与非药品、易串味药、外用药等分开储放。 七、药品销售检查要点为: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或药师及从业人员应在岗,有中药饮片经营的,有中药师或以上的中药审方人员在岗,并佩戴符合有关内容的胸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销售药品;严格落实分类管理,无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包括处方药登记销售),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处方应经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和销售;如调配、销售,应经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药品拆零销售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应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合理用药,及时解决顾客投诉,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应符合有关要求。 八、企业内部评审检查要点为:企业定期对GSP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内部评审应按制订的程序和要规范的内容对企业进行全面自查,有记录,内审报告有明确自查所发现的缺陷项目并确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通过内部评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药店分级验收标准

附件4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 (试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二○○七年十二月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说明 一、为规范江西省药品零售企业的设臵,统一验收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505号)精神,特制定《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开办一、二、三级药品零售企业(含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现场检查验收。 三、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 四、本《标准》分三个部分:一、机构与人员;二、设施与设备;三、制度与管理。 五、本《标准》共45项,根据发证机关批准筹建的企业级别及经营范围,允许有合理缺项。其中,如申办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的,则第 6、7、26、32、33、34、45项为合理缺项;如申请开办单体药店的,则第42项为合理缺项。 六、结果评定:现场检查验收时,验收组应严格按照企业级别对照本《标准》所列相应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分别执行。 七、本《标准》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药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药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一、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反馈的结果,我们发现我市部分存在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表现在:企业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部分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未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企业对部分首营企业未审核其合法资格,有许多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委托书已过期,未做首营企业审批表,对首营企业的资质材料收集不完整;企业对各项管理制度未定期检查和考核;质量管理人员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不到位;质量管理人员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不全;质量管理人员未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企业购进药品与企业未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对质量保证协议未注明有效期,双方也未签名或盖章;少数从业人员未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未建立健康档案。 (二)从药人员素质偏低。表现在:一是企业不重视对员工的培训,不能发挥质量管理机构的作用,

存在走形势,多数企业负责人忽视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质量管理人员未能组织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企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档案不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实施记录里也没有什么容。二是企业成立时配备了一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但难以保证在职在位,仅有一些不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的人员在岗。 (三)设施与设备配备不全。表现在:企业未配备完好的称取中药饮片的衡器,称取中药饮片的戥未定期拿到计量所校验;企业营业场所部分销售柜组标志不清,有些柜组没标识;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营业场所或仓库无空调,无冰箱、温湿监测调节、无防潮、防虫等基本设施的不同程度的存在。检查中发现有的空调夏天不开,有的冰箱存放食品,甚至营业场所与生活区未完全分开。 (四)药品购进验收不规。表现在:一是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未能按规定逐批验收,有些药品没有验收就上柜销售,验收后也没在单据上签字或记录,即使验收也只是看看数量是否相符,未能按规定检查药品的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等容。二是部分农村牧区比较偏远的药店以及个别规模小的药店的药品采购渠道的正规化难以确保,企业负责人由于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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