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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常见财产隐匿方法与对策

离婚案中常见财产隐匿方法与对策
离婚案中常见财产隐匿方法与对策

[离婚]离婚案中常见财产隐匿方法与对策

一、不动产隐匿或转移的方式以及处理对策。

1、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

常见方式: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一是月薪在五千元以上的白领,较为丰裕的收入,决定了很多当事人的不动产不止一处。有些颇有心计的当事人,在面临离婚之前,就已经私下购买了另处不动产,而另一方却不得而之。在离婚时,购房者绝口不提另有房产的事,该房产自然也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

处理对策: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处时,难免购房者可能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如果一方行为不露声色,没有蛛丝马迹可查,就要采用推理的方式来确定一方是否购买了房产。比如:假设一方购买了他处房产,根据另一方的了解,一方购房的目的在于何处?如果有可能会给情人居住,就可以设法调查情人住处,查到门牌号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该套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可能会给亲属使用,就可以先确定排查范围,然后再一个个排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私自购房后,空关的可能性不大,即使以上调查全部落空,还要密切注意一方是否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往来,也就是说,可能存在出租的可能

处理成本:一般情况下,靠另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很难完成以上调查事宜,因此,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会另有一笔不菲的支出,但上海不动产最少也价值几十万元,相对可能得到的收入,支出和投入、风险和获益比就不用多述了。

2 、移花接木,私自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

常见方式:如果不动产产权是夫妻二人的名子,此种隐匿财产的行为,在上海是不可能行得通的,必须要共有人一致同意,房地产交易中心才给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产权证上只有一方一人名子,却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

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并不是一种很高明的处理方式。因为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整个线索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即知。但一方仍采用的目的,在于套取现金后,找消耗的理由进行脱身,不能不说,这是一种虽然笨拙、但仍然有效的转移方式。

处理对策:一般来说,另一方在离婚时,会发现一方擅自过户的事实。因此,应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的对象。确定交易时间,是为了收集证据和停息抗辩一方可能提出卖房款已消耗殆尽的事由。确定交易对象,是要看交易的下家是否具有恶意,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的产权为共同财产的事实。虽然物权不适用“善意取得”,但如果交易的下家是一方的父母,仍然有法院判决交易行为无效,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另一方的权益。

处理方式:第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第二,婚前购房出资切记,要将自己名子写入产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二、银行存款、股票转移、隐匿处理及对策。

(一)常见的银行存款隐匿及调查问题。

1、瞒天过海,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常见方式: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处理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六家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存款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如果:

(1) 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2) 仅知道开户行,不知道账号,查询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请以及查询力度不能保证,如果法院不配合,只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 即不知道银行账号又不知道开户行,法院无法调查

2、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常见方式: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取会留有流向痕迹),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

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

第一、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

第二、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

第三、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第四、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

一般而言,法院处理财产,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比如,有些当事人说:“他一个月一万多块钱工资,平时最多花三千,每月还余有七千,二年下来,还应该剩有至少十万多”;再如:“他工资虽然一个月只有二千块,但单位有年终效益奖,可能有十几万,至少也有几

万”。这些猜测推测的论据,法院是很难支持的。但是,法院也不会轻易相信一方存款“消耗完毕”的说法,对于“合理”资金流向解释,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大。但如果一大笔钱款,短时间内“丢失”了、“吃光、喝光”了,“赌博输掉”了,法院采信的可能性是不会太大的。

(二)常见股市资金转移问题及防范。

常见方式:上海是中国仅有的二大交易所所在地之一,资金投入股市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股市资金转移隐匿,也是常见问题。比如:

1、隐匿炒股信息。不透露给另一方炒股的股东代码或资金号,或证券公司。

2、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取出后转移、隐匿。

由于必须借助由银行开户炒股,因此,股票资金转移隐匿与银行存款的转移隐匿有相通之处,在于不再赘述。但提醒当事人的是,股市信息的查询较银行存款相对宽松,在上海,只要凭法院调查令即可到相关证券管理、经营机构查询,因此,隐匿得呈的可能性不大。此外,只要打出资金对账单,便可看出一方资金数额流量。

三、公司、企业股份转移隐匿的方式及对策。

在每年代理的一百余起离婚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家里有一家甚至几家公司、企业。在离婚时,对于这些公司、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割,也是离婚谈判以及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焦点。因为公司、企业股东名册在工商登记处可以查询,隐匿财产的手段仅限于以他人名义入股,自己作隐名股东。而对于公司、企业的财产分割,主要问题在于公司财务不规范或“两本账”带来账目不实的问题,即便是由法院进行资产审计,往往的结果也是“价值高、评估低”。由于公司企业财产处理较为复杂,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细述。

四、其他家庭动产的转移隐匿问题及对策。

常见方式:调虎离山,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处于“冷战”或“交火”期,面临离婚困扰的双方很难象正常夫妻一样在家里相处。因此,有30%以上的夫妻一方选择了分居,即使由于条件限制仍在一室“留守”,但“家”的概念也只是一个“旅馆”,或成为了一个发泄愤怒的地方。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序,一方会趁另一方不备时,将家里值钱的东西,诸如冰箱、电视等大件消费品转移到“娘家”或他处,或矢口否认有某些共有财产。

处理策略:第一、注意收集和保管家具、电器的购买发票;第二、如果预感另一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的可能,请二位朋友到家里,用摄像机将家电拍摄后,请朋友作证词,在家庭财产清单上签字。第三、发现家电被转移后,立即报警,加强法院采信力度。

事故损失统计及计算方法

计算 编辑 伤亡事故统计计算方法伤亡事故统计计算有如下几种方法: (1)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其计算公式: 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2)千人重伤率:表示某时间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其计算公式: 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3)工伤事故严重率:表示某时期内,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数。其计算公式: 工伤事故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次 (4)工伤事故频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发生事故的次数。其计算公式: 工伤事故频率=事故次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5)百万吨死亡率:表示每生产一百万吨物质如煤、钢平均死亡人数。其计算公式: 百万吨死亡率=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1000000 7损失 编辑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 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所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其计算范围包括: ①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②丧葬费及抚恤费; ③补助及救济费用; ④歇工工资; ⑤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⑥现场抢救费用; ⑦清理现场费用; ⑧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⑨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⑩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 是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其计算范围包括: 产、减产损失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源损失价值; ④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及其他损失费用。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规定,按伤害程度分类为: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作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日。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全面质量管理思想集中体现在PDCA循环上: 1、计划(plan)阶段:包括四个步骤,即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主要原因、制定对策。 2、执行(do)阶段:按照制定的对策实施,并收集相应的数据。 3、检查(check)阶段:检查取得的效果,对改进的效果进行评价,看实际结果与原定目标是否吻合。 4、处理(Aact)阶段:包括两个步骤:即制定巩固措施,防止问题发生;提出遗留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全面质量管理 一、TQM的来源 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简称TQM)是以质量管理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旨在通过让顾客和所有相关方受益而到达长期成功的一种管理途径。菲根堡姆于1961年提出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发达国家组织运用全面质量管理使产品或服务质量获得迅速提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逐渐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广泛传播,各国都结合自己的实践有所创新发展。目前举世瞩目的ISO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美国波多里奇奖、欧洲质量奖、日本戴明奖等各种质量奖及卓越经营模式、六西格玛管理模式等,都是以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的。 二、TQM的定义 为了能够在最经济的水平上并考虑到充分满足顾客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市场研究、设计、制造和售后服务,把企业内各部门的研制质量、维持质量和提高质量的活动构成为一体的一种有效的体系。 TQM的管理理念是已客户为导向的,所有全员质量管理组织的人员通过全员参与的,通过跨功能、跨等级的管理,利用所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来系统地管理组织的改进与进步。 TQM 结合了产品质量,过程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从而成为一个经过变革后的组织中的过程的控制,能通过更经济有效的方式来满足客户要求。受控的生产过程在产品和服务未能满足客户需求时仍不能帮助公司增长市场份额。 三、实施TQM的作用: 1. 提高产品质量 2. 改善产品设计 3. 加速生产流程 4. 鼓舞员工的士气和增强质量意识 5. 改进产品售后服务 6. 提高市场的接受程度 7. 降低经营质量成本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二审代理词

代理词(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 审判长、审判员: 我作为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依法接受本案上诉人牟X春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相关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上诉人并未自愿将其婚后共同购买的成华区八里桥路206号1栋X单元X楼X号房屋所占一半份额给予赵XX母子,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支持。 根据一审的相关证据,2007年12月17日上诉人的确按照被上诉人的要求写过一张转让协议,内容上有将争议之房转让给戚XX的内容。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及该协议的形式,是完全不能成立的。退一步讲,就算这份协议能成立,这也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协议。既然是双方的协议,法律允许协议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修改或解除的。那么,我们接下来再看看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09年11月5日的协议。这份协议仍然是针对争议之房的,而且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的。从内容来看,双方当事人把这一争议之房屋的处置又重新进行了约定,上诉人同意把所属自己的50%的产权份额出售给赵XX。由此,我们可知双方当事人已经用2009年11月5日的协议行为否定了上诉人承诺的把争议之房转让给戚XX的意思表示。在这份协议上有一个词语很重要,那就是“出售”。 为此,一审法院审理认定上诉人自愿将其婚后共同购买的成华区八里桥路206号X栋X单元X楼X号房屋所占一半份额给予赵XX母

子是毫无根据的。 二、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之房约定的出售方式转让得到了实际履行,只是被上诉人至今未支付对价。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虽未支付对价,但原告将其所有的财产份额给予被告实际上是弥补赵XX处理个人财产的经济损失,且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并非以对价作为必要条件,缺乏事实”缺乏事实依据,明显有失公允。 前面,我们已经呈述,双方当事人2009年11月5日对争议之房达成的是以出售的方式转让。 根据合同法及民法原理,出售即为卖,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当然必须支付对价。我国《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由此我们更不难理解,买卖是需要对价的。既然,上诉人是将自己的份额弥补赵XX,为什么当时不写明白呢,为什么当时不写明是赠与而是出售呢?显然,一审法院认定的理由不能成立。 接下来我们再看,2009年11月5日双方的出售协议达成后,当天双方当事人便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了相关产权转移登记。从产权管理部门登记的档案来看也明显可以看出双方对该争议之房的产权转移方式约定为买卖,并以私产买卖的原因进行的产权交易登记。不但如此,双方还对交易价格进行了约定,其交易价格为53260元。这些事实及证据更能说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对该争议之房存在一个买卖关系。既然是买卖,支付对价是法定条件。 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明知有该套房屋的情况下,均未再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185—1998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 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3.2 重置价值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 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3.3 烧损率fare damage rate 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4 残值residual value 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11-16批准发布1999-01-01实施

3.5 低值易耗品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 be damaged 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3.6 经济林木economic forest 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3.7 古树名木ancient and rare trees 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3.8 文物建筑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 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含县、市)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湖建筑,古建筑组、群,纪念建筑,石窟寺。 3.9 文物建筑重建费cost for re-building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 文物建筑遭受火灾后在遵守“不改变火灾前原状”的原则下进行重建时所需的费用。 “不改变火灾前原状”的原则是指:保持原来建筑的形制;保持原来的建筑结构;保持原来的建筑材料;保持原来的工艺技术。 3.10 文物建筑典型实物typical object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 由许多相同古建筑中挑选出的概括性强、设计完善、规划完备、保存完整的古建筑实物;对尚存不多或仅存一座的古建筑,即使残值也按典型实物对待。 4计算方法 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损失。在具体统计时,应按本标准逐项计算财产损失。 4.1 损失额计算单位 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4.2 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 4.2.1 在用房屋、构筑屋财产损失计算 计算公式: 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1—已使用时间(年)/折旧年限(年)]×烧损率(%) (1) 式中:重置价值——按附录A确定; 折旧年限——按附录B确定; 烧损率——按附录C确定。 4.2.2 在建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

离婚房产纠纷案例大全

离婚房产纠纷案例大全 案例一: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2001年王晴与小张结婚。2003年,王晴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晴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小张有了外遇,王晴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小张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王晴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 律师解读:从王晴的情况看,其父母为他俩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他俩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王晴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王晴和小张的共同财产。可见,王晴的观点没有依据。当然,有一个前提是例外,如果王晴能收集到李某有外遇的证据,证明他对婚姻的破裂有过错,那么,王晴作为无过错的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享受优待的。 法律条款: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刊提醒:在婚姻生活中,很多财产上的问题,比如赠与等在夫妻感情面前都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很多夫妻怕谈这些问题“伤了和气”,孰不知,一旦婚姻破裂,这些曾经无视的“小问题”才真正“伤了和气”。理智一些的夫妻,在财产问题上,还是提前达成“纸面”说明,才能真正做到“分手以后也是朋友”的融洽关系。 案例二:妻子该不该分得一半房产 案情简介:前年孙先生买了一套45万元的商品房,其中贷款25万元,产权登记的是孙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去年3月他结婚了,婚后并没有和妻子进行任何的书面财产约定,收入仍然是各管各的,而房贷一直都是用孙先生的工资在还。但最近两人闹起了离婚,妻子说房子是共同财产,婚后涨价部分应当属于双方投资所得,她应享有一半份额,而孙先生则认为房子应该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根本没有权利分。 律师解读:根据上海市高院有关精神,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然视为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房价的上涨基于这一基础也应当属于孙先生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孙先生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配偶就被视为参与了贷款的清偿,尽管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孙先生却应该归还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数额中的一半。

全面质量管理的常用方法一

全面质量管理的常用方法一 【本讲重点】 排列图 因果分析法 对策表方法 分层法 相关图法 排列图法 什么是排列图 排列图又叫巴雷特图,或主次分析图,它首先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巴雷特(Pareto)用于经济分析,后来由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朱兰(J.M.Juran)将它应用于全面质量管理之中,成为全面质量管理常用的质量分析方法之一。 排列图中有两个纵坐标,一个横坐标,若干个柱状图和一条自左向右逐步上升的折线。左边的纵坐标为频数,右边的纵坐标为频率或称累积占有率。一般说来,横坐标为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问题或项目,纵坐标表示影响程度,折线为累计曲线。 排列图法的应用实际上是建立在ABC分析法基础之上的,它将现场中作为问题的废品、缺陷、毛病、事故等,按其现象或者原因进行分类,选取数据,根据废品数量和损失金额多少排列顺序,然后用柱形图表示其大小。因此,排列图法的核心目标是帮助我们找到影响生产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例如,可以将积累出现的频率百分比累加达到70%的因素成为A类因素,它是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 排列图的绘制步骤 排列图能够从任何众多的项目中找出最重要的问题,能清楚地看到问题的大小顺序,能了解该项目在全

体中所占的重要程度,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被广泛应用于确定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效果、调查产生缺陷及故障的原因。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排列图的绘制,并将其应用到质量过程中去。 一般说来,绘制排列图的步骤如图7-1所示,即:确定调查事项,收集数据,按内容或原因对数据分类,然后进行合计、整理数据,计算累积数,计算累积占有率,作出柱形图,画出累积曲线,填写有关事项。 图7-1 排列图的绘制步骤 排列图的应用实例 某化工机械厂为从事尿素合成的公司生产尿素合成塔,尿素合成塔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承受一定的压力,上面共有成千上万个焊缝和焊点。由于该厂所生产的十五台尿素合成塔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焊缝缺陷,由此对返修所需工时的数据统计如表7-1所示。 表7-1 焊缝缺陷返修工时统计表 序号项目返修工时fi 频率 pi/% 累计频率 fi/% 类别 1焊缝气孔14860.460.4A 2夹渣5120.881.2A 3焊缝成型差208.289.4B 4焊道凹陷15 6.195.5B 5其他11 4.5100C 合计245100 缝成型差、焊道凹陷及其他缺陷,前三个要素累加起来达到了89.4%。根据这些统计数据绘制出如图7-2所示的排列图:横坐标是所列举问题的分类,纵坐标是各类缺陷百分率的频数。

民事起诉状模板及范文.doc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2、 o o o o 3、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将你想要求法 院判令的要求写上。 事实与理由: 围绕诉求,将与诉求 有关的事实于理由写明, 住要点。 此致 201X 年 X 月 X 日 民事起诉状模板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 ,电话。 ,电话。 注意要简明扼要,抓 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xx市xM区xx公司,地址:xx市xM区路x号, 法人代表:xxx系公司经理。 被告xx市xx区xx商店,地址:xx市xx区xx大街x号, 法人代表:xxx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 请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 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 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X张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市XX区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二Oxx年-一月二十日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X份。 承揽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质量管理常用的工具及方法

学习导航 通过学习本课程,你将能够: ●掌握因果图和排列图的使用法; ●掌握关联图的特点、分类和绘制法; ●熟悉系统图的应用围和绘制法; ●了解PDPC发的特点、份额里和应用围; 质量管理的常用工具与手法 一、因果图和排列图 1.因果图 因果图又名“鱼刺图”,由日本著名的质量管理专家川兴发明。因果图是用来思考和显示已知结果及潜在原因之间关系的图,通过对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和表达,便于解决问题。 因果图的程序 一般而言,因果图的程序主要有五个: 第一,简明扼要地规定结果。 第二,规定可能原因的主要类别。 第三,在右边框理画出结果,在左边画出主要类别,作为结果框的输入。 第四,寻找所有下层次的原因,并画在相应的主枝上,然后继续寻找。 第五,从最高层次原因中选取和识别少量的、看起来对结果影响最大的原因,并对它们开展进一步的研究。 因果图的应用 图1所示的是因果分析图。

图1 因果分析案例图 从图1可见,首先要画一个粗箭头,把问题放到右边,作为结果框的输出。如电灯不亮,需要从灯泡问题、电源问题、电线问题、开关问题等面进行分析。然后再逐一细查原因,步步深化。灯泡原因分析完后,再用同样的办法从电源上、电线上、开关上分析原因。这种分析的思路就是因果图的思路。 2.排列图 排列图又名排队图,是为了对最主要到最次要的项目进行排列而作出的简单图示。 排列图的作用 一般而言,排列图主要有三个用途: 第一,按重要性顺序显示出每个项目对整个问题的作用。 第二,提出识别改进的机会。 第三,用最小的努力获得最大的成功。 排列图的应用 【案例】 快速热水器的排列图 2000年,某热水器厂商开发出了一种快速热水器产品,这种热水器打开5秒钟后,就能完成将水加热,而且可以持续24小时源源不断地供应热水。但在试验 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关键发热零件有时会突然烧掉。 要查出上述问题的原因,可以用排列图表进行分析。

离婚谈判案例分析

关于张慧及王勇离婚财产分割案谈判方案一、谈判主题 离婚财产分割方案 二、谈判人员构成 当事人:张慧(任思蕲) 当事人亲友团:卢兴兴、赖欢欢 法律顾问兼记录人:杨一桃 主谈判:朱珂莹 副谈判:谢雪云 三、双方利益及优势分析 我方核心利益:1.获得孩子的抚养权;2.获得房产;3.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其毕业; 4.支付孩子一半的学费。 对方核心利益:1.如果不要孩子和房子,一切责任和费用与其无关;2.如果承担生活费和学费,将房价一般分割给自己。 我方优势:1.我方站在道德正义上,男方出轨在先,才导致夫妻不和;2.孩子太小,需要母亲照顾,有经济来源。

我放劣势:1.男方无工作,无经济来源,恐无法承担生活费及学费;2.房子为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共同财产。 对方优势:1.房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要求分割;2.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可要求离婚后居住在以前房子里。 对方劣势:1.男方出轨,感情不专一,与原配以外的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站在道德谴责的位置上;2.无工作,如果离婚,面临的境况很悲惨。 四、谈判目标 基本要求:孩子、房子全部归我方当事人拥有,男方支付孩子生活费200元,每年递增50元。学费各自承担一半,一直到孩子参加工作为止。 最低要求:1.孩子上学的学费各自一半;2.我方支付对方10万元整(由房子折现后支付),同时对方需要支付孩子生活费300院,每六个月增加100元;3.如果对方要求我方提供居住地,则对方需要支付生活费500元,每六个月增加200元。 五、案件的谈判分析 在本案例中,如果我方当事人直接与对方讲清孩子与房子都归自己,肯定会遭到对方的强烈反对,因为对方无工作,也就没有经济来源,并且房子是双方共同购买,在新《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因此,在开始谈判之前,我方当事人应指出男方出轨,对感情不专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PDCA循环 (一)PDCA工作循环的含义 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一种质量管理的工作程序: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运动就是周而复始地通过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四个阶段的科学管理工作程序,即简称PDCA工作循环。PDCA工作循环可分为四个阶段、八个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P(计划)。确定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把总目标落实到各部门和各环节,提出改进目标和改进措施。这一阶段分为四个步骤实现:(1)分析现状,寻找存在的质量问题。 (2)分析产生问题的各种原因。 (3)找出主要矛盾和主要原因。 (4)制定计划,拟订措施,并且具体落实到执行者。 第二阶段:D(实施)。根据计划要求具体实施措施质量,实现计划。 第三阶段:C(检查)。把实施结果与预定目标、计划对比,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第四阶段:A(处理)。根据检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处理问题。这一阶段分为二个步骤实现: (1)把有效措施纳入质量管理标准,进行标准化,总结经验,巩固成绩。 (2)将遗留问题转入下一个循环,作为下一个循环的计划目标。 (二)PDCA工作循环的特点 1. 大环套小环和相互促进,不断运动 企业的方针目标和措施的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可视为大循环;各车间、科室按大环的要求进行本部门的小循环;班组的PDCA循环保证车间计划的完成,最终实现大循环。通过循环把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 2. 不断循环,不断提高质量 循环每进行一次,就解决一些问题,使产品质量提高如同爬楼梯一样,推动PDCA循环前进。

民事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范本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民事起诉状 原告:广东*************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方式: 020-********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4年8月至2014年11月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共193125.64元及滞纳金37134元(从2014年9月13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按拖欠金额的0.1%利率计算,暂计于2015年4月10日); 二、请求判决11月服务费共805.64元; 三、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7日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合同第一章第一条约定原告接受被告委托,原告派遣给被告符合被告要求的、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被告就使用原告派遣的每位劳务派遣服务人员每月付给原告服务费;合同第二章第八条约定被告应按规定告之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并严格按照劳动报酬标准核算并发放劳动报酬;合同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约定若被告无书面的正当理由延期支付综合派遣服务费,原告有权向被告提出书面抗议,同时延期的每天按实际发生金额的0.1%收取滞纳金。 合同签订后,原、被告一直保持着友好合作的关系。但自2014年9月起,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原告劳务派遣服务员工2014年8月至

2014年12月的工资。原告多次催告未果,现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恳请人民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广东******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证据清单 证据提交人:广东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质量管理常用的七种统计方法1

质量管理常用的七种统计方法 日本质量管理专家石川馨博士将全面质量管理中应用的统计方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本节将要介绍的七种统计分析方法是他的这种分类中的初级统计分析方法。 日本规格协会10年一度对日本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情况作抽样统计调查,根据1979年的统计资料,在企业制造现场应用的各种统计方法中,应用初级统计分析方法的占98%。 由此可见,掌握好这七种方法,在质量管理中非常之必要;同时,在我国企业的制造现场,如何继续广泛地推行这七种质量管理工具(即初级的统计分析方法),仍然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工作。 一、排列图 排列图法又叫帕累特图法,也有的称之为ABC分析图法或主项目图法。它是寻找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因素,以便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进行质量改善,从而提高质量,以达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的目的。故称排列法。由于这种方法最初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特(Pareto)用来分析社会财富分布状况的,他发现少数人占有社会的大量财富,而多数人却仅有少量财富,即发现了“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的关系。因此这一方法称为帕累特图法。后来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朱兰(J.M.Juran)博士将此原理应用于质量管理,作为在改善质量活动中寻找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因素的一种方法.在应用这种方法寻找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时,通常是将影响质量的因素分为A、B、C三类,A类为主要因素,B类为次要因素,C 类为一般因素。根据所作出的排列图进行分析得到哪些因素属于A类,哪些属于B类,哪些属于C类,因而这种方法又把它叫做ABC分析图法。由于根据排列图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哪些是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项目,故有的亦把它叫主项目图法。 所谓排列图,它是由一个横坐标、两个纵坐标、几个直方形和一条曲线所构成的图。其一般形式如图1所示,其横坐标表示影响质量的各个因素(即项目),按影响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列;两个纵坐标中,左边的那个表示频数(件数、金额等),右边的那个表示频率(以百分比表示);直方形表示影响因素,有直方形的高度表示该因素影响的大小;曲线表示各影响因素大小的累计百分数,这条曲线称为帕累特曲线。 二、因果分析图法 因果分析图法是一种系统地分析和寻找影响质量问题原因的简便而有效的图示方法。因其最初是由日本质量管理专家石川馨于1953年在日本川琦制铁公司提出使用的,故又称为石川图法。由于因果图形似树枝或鱼刺,故也有称之为树枝图法或鱼刺图法。另外,还有的

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一、关于起诉主体方面的规定。 1、同居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 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特别是目前年青一代流行的“先同居、后结婚”的这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是同居一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由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达不成意见,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吗? 同居期间,自然免不了财产的混同,在分手时,自然也不会少了争执。对于“未婚同居”的双方当事人来说,由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要求法院公裁,法院是受理的。当然,同居期间“偷吃”禁果是必然的,如果万一有了小孩,对于分手后孩子的抚养费争议,法院也是受理的。 二、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规定 1、离婚协议可以返悔吗? 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但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对于离婚协议订立后一年内,由于履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没有致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请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解释(二)中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2、离婚时,能否返还“礼金”? “礼金”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习俗,虽然不被法律赞许,但谁也避免不掉。正因为礼金数额巨大,凝含有馈赠者甚至馈赠者父母的毕生心血,因此,当夫妻双方反目时,馈赠方往往要求对方返还。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 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定义 (1) 4计算方法 (2) 5统计程序 (4) 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 (6) 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 (7) 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及取值 (9) 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10) 附录E(标准的附录) 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 (13) 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 (14) 前言 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 梁兴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了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

离婚后与财产分割有关的案例

离婚后与财产分割有关的案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婚姻家庭领域里的财产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财产种类、财产争执标的额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在有的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数额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感情没了,后面的事就冷酷得像一场阴谋”,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涉及到一些财产收益的法律定,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今年10月1日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但问题是,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拿到离婚证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比如,有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约定房屋由一方居住,另一方在三个月内搬出。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动”,迟迟不愿按协议履行。遇到这种情况,一方当事人可根据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协

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订协议并非儿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判定双方履行协议。 还有一种情况,当初离婚登记时心甘情愿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比如有的人为了尽快离婚,表示愿意放弃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针对这种情况,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也就是说,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况且对”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行为的举证也比较困难。故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上,要明白一旦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就有了法律效力,所以订协议要三思而后行,切忌一时意气用事。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最全版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 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Statisticmethodforthefiredirectpropertyloss 1998-11-16发布199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定义 (1) 4计算方法 (2) 5统计程序 (4) 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 (6) 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 (7) 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及取值 (9) 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10) 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 (13) 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 (14) 前言 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壹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 梁兴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了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第二章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第一节PDCA循环法 一、计划-执行-检查-总结 制定计划(方针、目标) 执行(组织力量去实施) 检查(对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 总结(总结成功的经验,形成标准,或找出失败原因重新制定计划) PDCA循环法的特点: 1. 四个顺序不能颠倒,相互衔接 2. 大环套小环,小环保大环,互相促进 3. 不停地转动,不断地提高 4. 关键在于做好总结这一阶段 二、解决和改进质量问题的八个步骤 1. 找出存在的问题 2. 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3. 找出影响大的原因 4. 制定措施计划 5. 执行措施计划 6.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7. 总结经验进行处理 8. 提出尚未解决的问题 第二节质量管理的数理统计方法 一、质量管理数理统计方法的特点和应用条件 1. 特点 (1)抽样检查 (2)伴随生产过程进行 (3)可靠直观 2. 质量管理数理统计方法的优点 (1)防止废次品产生(防患于未然) (2)积累资料,为挖掘提高产品质量的潜力创造了可能 (3)为制定合理的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提供可靠数据 (4)减少了检验工作量,提高了检验的准确性与效率,节省了开支 3. 质量管理数理统计方法的应用条件 (1)必须具备相对稳定的生产过程(完备的工艺文件、操作规程,严格的工艺纪律、岗位责任制,完好状态的设备等) (2)培训人员,掌握方法,明确意义 (3)领导重视,创造条件给予支持 (4)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齐心协力 二、质量管理数理统计方法的基本原理 随机现象和随机事件 频数、频率和概率 概率的几个性质 产品质量变异和产生变异的原因:

1. 偶然性原因(随机误差) 对质量波动影响小,特点是大小、方向都不一定,不能事先确定它的数值。 2. 系统性原因(条件误差) 对质量波动影响大,特点是有规律、容易识别,可以避免。 随机误差与条件误差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前者可变为后者。 观察和研究质量变异,掌握质量变异的规律是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对影响质量波动的因素应严格控制。 三、质量管理中的数据 母体(总体N )–提供数据的原始集团 子样(样品n)–从母体中抽出来的一部分样品(n ≥1) 抽样- 从母体中随机抽取子样的活动 1. 数据的收集过程 (1)工序控制半成品→子样→数据 (2)产品检验产品→子样→数据 (3)子样的抽取方法 ①随机抽样(抽签法、随机表法) 机会均等,子样代表性强,多用于产品验收 ②按工艺过程、时间顺序抽样 等间距抽取若干件样品 2. 数据的种类 (1)计量值数据 连续性数据,可以是小数,如:长度、重量 (2)计数值数据 非连续性数据,不能是小数 ①计件数据(不合格数) (统计分析方法和控制图) 生产过程质量数据信息质量控制 分析整理

民事诉状格式范本

民事诉状格式范本 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一)原告为自然人时起诉书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日 附:1 .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XX份; 3.其他材料XX份。 (二)原告为法人时起诉书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X年X月X日 附:1 .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XX份;

3.其他材料XX份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案由。主要写明当事人之间讼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 3.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实,以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4.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 5.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I版)

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I版) 1.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和规范环境污染损害的鉴定评估工作,定量化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国家生态环境资源在环境污染事故和事件中遭受损害的赔偿与司法判决提供技术支持,依据《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出本《方法》。 2.定义 2.1 环境污染损害 指环境污染事故和事件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环境污染行为直接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及其减少的实际价值,也包括为防止污染扩大、污染修复和/或恢复受损生态环境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利益的丧失,污染环境部分或完全恢复前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期间损害。 2.2 生态环境服务功能 指某种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其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公众利益所发挥的作用。 2.3 防止污染扩大 指当污染物等有害物质向环境排放,为防止污染扩散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4 基线 指污染物泄漏或有害物质向环境排放没有发生时,评估区域的生态环境状态。 2.5 污染修复 指出现污染物泄漏或有害物质向环境排放产生风险时采取的降低环境中污染物浓度、稳定或固定环境中污染物质、或对污染区域实施隔离措施,将污染引发的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恢复或部分恢复受污染区域环境功能的人工措施。 2.6 生态恢复 指使受损害的生态环境恢复到或好于基线状态所采取的人工恢复措施。 2.7 期间损害 指从环境污染事故和事件发生到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和/或服务恢复到基线状态期间,受影响区域不能完全发挥其生态功能,或为其他自然资源或公众提供服务而引起的损害。

3.环境污染损害范围认定 3.1 损害范围的认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环境污染损害范围的认定借鉴参考了美国、欧盟等国外相关法律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范围的定义以及农业部等国内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的事故损害评估范围,力争反映环境污染损害的客观实际和内在属性。 (2)简明性原则 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范围广、影响链长的特点,本《方法》对各类损害进行了有选择的综合归并,以全面合理、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为目标确定损害的范围边界。 (3)可操作原则 确定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范围经过了充分的案例试点验证以及国家和地方专家的反复论证,拟列入评估范围的损害易于评价,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4)循序渐进原则 从保证评估范围架构的完整性和评估方法的成熟性两方面考虑,提出全面完整和近期可操作两套损害评估范围,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将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损害逐步纳入评估范围。 3.2 环境污染损害范围 全面完整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生态环境资源损害、应急处置费用、调查评估费用、污染修复费用、事故影响损害和其他应当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损害。 近期可操作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应急处置费用、调查评估费用和污染修复费用,此五类损害的评估适用本《方法》。 (1)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包括因环境污染事故和事件而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性医疗支出费用、造成人身伤残的特别损害、造成死亡的特别损害等费用。 (2)财产损害 财产损害包括因环境污染事故和事件直接造成的资产性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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