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a) 铁路系统;

b) 车辆、船舶、飞机及离岸装置;

c) 地下高压管道;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道、电力线和通信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895,3—⒛04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IEC60364-5-54:2002,IDT)

GB 16895.4—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dt IEC 60364-5-53:1994)

GB/T 16895.9—2000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7节:数据处理设各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idt IEC 60364-7-707:1984)

GB 16895.12—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3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idt IEC60364-4-443:1995)

GB/T 16895.16-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4节:建筑物电气装置电磁干扰(EMI)防护(IEC60364-4-444:1996,IDT)

GB/T16895.17—2O02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48节:信息技术装置的接地配置和等电位联结(IEC60364-5-548:1996,IDT)

GB 16895.22—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第534节:过电压保护器(IEC60364-5-534:2001

A1:2002,IDT)

GB/T 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

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idt ANSI/IEEE81:1983)

GB 18802.1—200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 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EC 61643-1:1998,IDT)

GB/T 18802.21-2004 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EC 61643-21:2000,IDT)

GB/T 19271.1—2003 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第1部分:通则

(IEC61312-1:1995,IDT)

GB/T 19663—2005 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

G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IEC 61024-1:1990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

IEC 61024-1-2:1998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IEC 61643-12:2002 低压配电系统电涌保护器(SPD) 第12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

IEC 61643-22:2004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一选择和使用导则

IEC 62305-1:2005 雷电防护第1部分:总则

IEC 62305-2:2005 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

IEC 62305-3:2005 雷电防护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

IEC 62305-4:2005 雷电防护第4部分:建筑物内的电气和电子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本标准未特别给出的通用性定义参见GB50057、GB/T17949.1、GB18802.1和相关标准的定义。

3.1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

用以对某一空间进行雷电效应防护的整套装置,它由外部防雷装置、内部防雷装置两部分组成。在特定情况下,防雷装置可以仅由外部防雷装置或内部防雷装置也称雷电防护系统。

注:改写GB/T 19663-2005,定义7.32

3.2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于防护直击雷击的防雷装置。

[GB/T19663-2005,定义7.41]。

3.3

内部防雷装置

除外部防雷装雷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雷,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要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GB/T 19663—2002定义7.36]

3.4

接地 earth;ground

一种有意或非有意的导电连接,由于这种连接,可使电路或电气设备接到大地或接到代替大地的某种较大的导电体。

注:接地的目的是:a.使连接到地的导体具有等于或近似于大地(大或代替大地的导电体)的电位;b.引导入地电流流人和流出大地(或代替大地的导电体)。

[GB/T 17949.1-2003,定义 4.1]

3.5

自然接地极 naturaI earthing ectrodes

具有兼作接地功能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各种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埋地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统称为自然接地极。

[GB/T 19663-2005,定义5.44]

3.6

人工接地体 made earth electrode

为接地需要而埋设的接地体。人工接地体可分为人工垂直接地体和人工水平接地体。

3.7

共用接地系统 common earthing system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和信息设各逻辑地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装置。

[GB/T 19663—2O05,定义5.19]

3.8

等电位连接 equipotential bonding

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连接起来以减少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

[GB/T19663—2005,定义5.8]

3.9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on device

SPD

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它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也称浪涌保护器。

注:改写GB/T19663—2005,定义7.31。

3.10

过电流保护器 overcurrent protection

位于SPD外部的前端,作为电气装置的一部分的电流装置(如,断路器或熔断器)。

[GB18802.1一2002,定义3.36]

3.1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residual current deVice

RCD

在规定的条件下,当剩余电流或不平衡电流达到给定值时能使触头断开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

[GB18802.1-2002,定义3.37]

3.12

退耦元件 decoupling elements

在被保护线路中并联接人多级SPD时,如果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或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为实现多级SPD间的能量配合,应在SPD之间的线路上串接适当的电阻或电感,这些电阻或电感元件称为退耦元仵。

注:电感多用于低压配电系统,电阻多用于信息线路中多级SPD之间的能量配合。

3.13

SPD的脱离器 SPD dissconnector

把SPD从电路中脱开所需要的装置(内部的和/或外部的)。

注:这种断开装置不需要具有隔离能力,它防止系统持续故障并可用来给出sPD 故障的指示。除了具有脱离功能外,还可具有其他功能,例如过电流保护功能和热保护功能。这些功能可以组合在一个装置中或几个装置来完成。

[GB18802.1— 2002,定义3.29]

3.14

低压电源电涌保护器(SPD)冲击试验分类 impuIse test classification

3.1

4.1

I级分类试验 class I tests

用标称放电电流In、1.2/50us冲击电压和冲击电流Iimp做的试验。Iimp在lO ms 内通过的电荷Q(As)的数值等于电流幅值Ipeak (kA)的二分之一。

注:IEC/TC81文件规定:I级分类试验的SPD由Iimp、Q和W/R参数决定,冲击试验电流应在50us内达到Ipeak,应在10ms内输送电荷Q和应在10ms内达到单位能量W/R。冲击试验符合上述参数的可能方法之一是10/350us波形。

3.1

4.2

Ⅱ 级分类试验class Ⅱ tests

用标称放电电流Ⅰn,1.2/50us冲击电压和最大放电电流Imax进行的试验。

3.1

4.3

Ⅲ 级分类试验class Ⅲ tests

用复合波(1.2/50us冲击电压和8/20us冲击电流)做的试验。

注:改写 GB/T18802.1— 2002, 定义3.35。

3.15

信号系统电涌保护(SPD)冲击试验分类 impuIse test classification

3.16

插入损耗 insertion loss

由于在传输系统中插人了一个SPD所引起的损耗。它是在SPD插人前传递到后面的系统部分的功率与SPD插入后传递到同一部分的功率之比。插人损耗通常用dB(分贝)表示。

注:改写GB/T 14733.2—1993中定义06-07。

3.17

回波损耗 return Ioss

反射系数倒数的模。一般以分贝(dB)来表示。

注:当阻抗可以确定时,回波损耗(单位:dB)由下式给出:

20lgMOD[(z1+z2)/(z1一z2)]

式中:

zl——阻抗不连续点之前传输线的特性阻抗,即源阻抗。

Z2——不连续点之后的特性阻抗或从源和负载间的结合点所测到的负载阻抗。

3.18

比特差错率 Bit error ration BER

BER

在给定时间内,误码数与所传递的总码数之比。

3.19

近端串扰 near-end crosstalk

NEXT

串扰在被干扰的通道中传输,其方向与该通道中电流传输的方向相反。被干扰通道的端部基本上靠近产生干扰的通道的激励端,或与之重合。

3.20

纵向平衡 1ongitudinaI balance

3.20.1

纵向平衡(模拟音频电路) (anaIogue voice frequency circuits)IongitudinaI baIance

组成一个线对的两根导线在电气上的对地对称。

3.20.2

纵向平衡(数据传输电路) (data transmission)Iongitudinal baIance

一对平衡电路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导线的对地(或公共点)阻抗相似性的量度。该术语用于表示对共模干扰的敏感度。

3.20.3

纵向平衡(通信和控制电缆) (communication and controI

cabIes)longitudinaI baIance

骚扰的对地共模电压(纵向的)Vs(r.m.s)与受试SPD的合成差模电压(金属线的)Vm(r.m.s)之比,以分贝(dB)来表示。

注:以dB表示的纵向平衡值由下式给出:20×lg(Vs/Vm),式中: Vs、Vm是以同一频率测量的。

3.20.4

纵向平衡(电信线路的) (teIecommunications)longitudinaI baIance

骚扰的共模电压(纵向的)Vs与受试SPD的合成差模电压(金属线的)Vm之比,以分贝(dB)来表示。

3.21

最大持续运行电压 maximum continuous operating voItage

Uc

允许持久地施加在SPD上的最大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电压。其值等于额定电压。

[GB18802.1-2002,定义3.11]

3.22

残压 residual voltage

Ures

放电电流流过SPD时,在其端子间的电压峰值。

[GB18802.1-2002,定义 3.17]

3.23

(实测)限制电压 measured limiting voltage

Um

在SPD试验中施加规定波形和辐值的冲击电压时,在SPD接线端子间测得的最大电压峰值。

[GB 18802.1—⒛02,定义3.16]

3.24

开关型SPD的放电电压 sparkover voItage of a voItage switching SPD

在SPD的间隙电极之间,发生击穿放电前的最大电压值。

[GB18802.1—2002,定义 3.38]

3.25

电压保护水平 vc,Itage protection IeveI

U

P

表征SPD限制接线端子间电压的性能参数,其值可从优选值的列表中选择。该值应大于限制电压的最高值。

[GB18802.1—2002,定义3.15]

3.26

SPD的直流参考电压 direct - current reference voltage of SPD

Ures(1mA)

当SPD上通过规定的直流参考电流时,从其两端测得的电压值。一般将通过1mA 直流电流时的参考电压称为压敏电压Um(1mA)。

3.27

泄漏电流 Ieakage current

Iie

除放电间隙外,SPD在并联接入线路后所通过的微安级电流。在测试中常用0.75倍的直流参考电压进行。

注1:泄漏电流值是限压型SPD劣化程度的重要参数指标。

注2:改写GB11032-2o00定义2.36。

3.28

多极SPD multipole SPD

多于一种保护模式的SPD,或者电气上相互连接的作为一个单元供货的SPD组件。

3.29

总放电电流 totaI curret

I

Total

多极SPD生产厂在产品上标注的多极SPD放电电流之和。此值用于在型式试验中流过多极(如L1、L2、L3、N)SPD到PE线的电流之和的检验。

3.30

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Rated impulse withstand voltage level

Uw

由生产厂给出的设各或设备主要部件的耐受冲击过电压的额定值,该值规定了设各或设备主要部件的绝缘对过电压的耐受能力特性。

[IEC62305-4:2005,定义3.6]

3.31

防雷装置检查 I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cheCk up

对防雷装置的外观部分进行目测检查,对隐蔽部分利用原设计资料或质量监督资料核实的过程。

3.32

防雷装置检测 I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cheCk and measure

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标准确定防雷装置满足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全过程。

4 检测项目

以下检测项目内容应按检测程序中对首次检测和后续检测的规定来选取。

a)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b) 接闪器;

c) 引下线;

d) 接地装置;

e) 防雷区的划分;

f) 电磁屏蔽;

g) 等电位连接;

h) 电涌保护器(SPD)。

5 检测要求和方法

5.1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应按GB50057—1994中第2章、第3.5.1条、第3.5.2条及附录一的规定对建筑物进行防雷分类。

在设有低压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的建筑物需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情况下,当该建筑物不属于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和不处于其他建筑物或物体的保护范围内时,宜将其划属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5.2 接闪器

5.2.1 要求

5.2.1.1 接闪器的布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各类防霄建筑物接闪器的布置要求

避雷带、均压环和架空避雷线应按.. GB50057—1994中的规定布置。

5.2.1.2 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应符合GB50057—1994中第4章第1节的要求。

5.2.2 接闪器的检查

5.2.2.1 检查接闪器与建筑物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的电气连接、与避雷引下线电气连接,天面设施等电位连接。

5.2.2.2 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是否锈蚀1/3以上。避雷带是否平正顺直,固定点支持件是否间距均匀,固定可靠,避雷带支持件间距是否符合水平直线距离为0.5m~1.5m的要求。每个支持件能否承受49N(5kgf)的垂直拉力。..

5.2.2.3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避雷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本标准表1的要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接闪器(网、线)与风帽、放散管之间的距离应符合

GB50057—1994中第3.2.1条中的规定。

5.2.2.4 首次检测时应用经纬仪或测高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然后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用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5.2.2.5 首次检测时应测量接闪器的规格尺寸,应符合GB50057—1994中第4章的要求。

5.2.2.6 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如果接闪器上有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则应按GB50169—1992中第2.5.3条规定检查,即“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人金属管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人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5.2.2.7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建筑物高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高度以上时,防侧击保护措施,应符合GB50057-1994中第3.2.4条第七款,第3.3.10条和第3.4.10条的要求。

5.2.2.8 当低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屋顶女儿墙内或防水层内、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高层建筑物不应利用建筑物女儿墙内钢筋作为暗敷避雷带。

5.3 引下线

5.3.1 要求

5.3.1.1 引下线的布置:引下线一般采用明敷、暗敷或利用建筑物内主钢筋或其他金属构件敷设。引下线可沿建筑物最易受雷击的屋角外墙明敷,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的一部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注:各金属构件可被覆有绝缘材料。

5.3.1.2 引下线的材料规格应符合GB50057-1994中第4.2.1条和第4.2.2条的规定。

5,3.1.3 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的具体要求。

5.3.1.3.1 各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见表2。

表2 各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的具体要求

5.3.1.3.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5.3.1.3.3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金属屋面周边每隔.. 18m~⒛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m~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5.3.1.3.4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5.3.1.3.5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5.3.1.3.6 烟囱的引下线应符合GB50057-1994中第3.4.6条的要求。

5.3.2 引下线的检查

5.3.2.1 首次检测应检查引下线隐蔽工程纪录。

5.3.2.2 检查明敷引下线是否平直,无急弯。卡钉是否分段固定,且能承受

49N(5kgf)的垂直拉力。引下线支持件间距是否符合水平直线部分0.5m~1.5m,垂直直线部分1.5m~3m,弯曲部分。

3m~0.5m的要求。检查引下线、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焊接处是否锈蚀,油漆是否有遗漏及近地面的保护设施。利用建筑物内钢筋作为暗敷引下线的检查方法正在研究中。

5.3.2.3 首次检测时应用卷尺测量每相邻两根引下线之间的距离,记录引下线布置的总根数,每根引下线为一个检测点,按顺序编号检测。

5.3.2.4 首次检测时应用游标卡尺测量每根引下线的规格尺寸。

5.3.2.5 检查明敷引下线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如果有则应按5.2.2.6

检查。测量明敷引下线与附近其他电气线路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m。

5.3.2.6 检查断接卡的设置是否符合GB50057—1994中第4.2.4条的要求。

5.3.2.7 采用仪器检查引下线接地端与接地体的电气连接性能。

5.4 接地装置

5.4.1 要求

5.4.1.1 共用接地系统的要求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接地装置有独立接地要求外,其他建筑物应利用建筑物内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线(PE)等与外部防雷装置连接构成共用接地系统。

当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之间有电力和通信电缆连通时,宜将其接地装置互相连接。

5.4.1.2 独立接地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50057-1994中第3.2.1条第五款的规定。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在防雷接地装置独立设置时,地中距离应符合GB50057—1994中第3.3,4条和第3.4.2条的规定。

5.4.1.3 利用建筑物的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应符合GB50057—1994中第

3.3.5条~第 3.3.8条、第3.

4.2条~第4.4条和第4.8条的要求。

5.4.1.4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或冲击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有关标准规定的设计要求值见表3。

表3 接地电阻(或冲击接地电阻)允许值

5.4.1.5 人工接地体材料要求、埋设深度和间距等要求应符合..

GB50057—1994中第4.3.1条~第4.3.3条的规定。

5.4.1.6 对土壤电阻率的测量,见本标准附录D(规范性附录)。

5.4.2 接地装置的检测

5.4.2.1 检查

5.4.2.1.1 首次检测时应查看隐蔽工程纪录;检查接地装置的结构和安装位置;检查接地体的埋设间距、深度、安装方法;检查接地装置的材质、连接方法、防腐处理。

5.4.2.1.2 检查接地装置的填土有无沉陷情况。

5.4.2.1.3 检查有无因挖土方、敷设管线或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

5.4.2.1.4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相邻接时的地中距离。

5.4.2.1.5 检查第一类防雷建筑.. 木之间的净距是否大于5m。

5.4.2.1.6 新建、改建、扩建的跟踪检测在研究中。

5.4.2.2 用毫欧表检测两相邻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为检测两相邻接地装置是否达到本标准5.4.1.1规定的共用接地系统或5.4.1.2规定的独立接地要求,首次检测时应使用毫欧表对两相邻接地装置进行测量。如测得阻值大于1Ω,断定为电气导通,如测得阻值偏大,则判定为各自独立接地。

注:接地网完整性测试可参见GB/T 17949.1-2000的8.3。

5.4.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

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值测量常用三极法和使用接地电阻表法,其测得的值为工频接地电阻值,当需要冲击接地电阻值时,应按本标准附录B(规范性附录)的规定进行换算。

每次检测都应固定在同一位置,采用同一台仪器,采用同一种方法测量,记录在案以备下一年度比较性能变化。

三极法的三极是指图1上的被测接地装置G,测量用的电压极P和电流极C。图

=(4~5)D 中测量用的电流极C和电压极P离被测接地装置G边缘的距离为d

GC

和d

GP =(0.5~0.6)d

GC

,D为被测接地装置的最大对角线长度,点P可以认为是

处在实际的零电位区内。为了较准确地找到实际零电位区时,可把电压极沿测量

用电流极与被测接地装置之间连接线方向移动三次,每次移动的距离约为d

GC

的5%,测量电压极P与接地装置G之间的电压。如果电压表的三次指示值之间的相对误差不超过5%,则可以把中间位置作为测量用电压极的位置。

P——测量用的电压极;

C——测量用的电流极;

E——测量用的工频电源;

A——交流电流表;

V——交流电压表;

D——被测接地装置的最大对角线长度。

图 1 三极法的原理接线图

把电压表和电流表的指示值Uc和Ⅰ代人式R

G

= 中去,得到被测接地装置的工频

接地电阻R

G

当被测接地装置的面积较大而土壤电阻率不均匀时,为了得到较可信的测试结果,宜将电流极离被测接地装置的距离增大,同时电压极离被测接地装置的距离也相应地增大。

在测量工频接地电阻时,如d

GC

取(4~5)D值有困难,当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

电阻率较均匀时,d

GC 可以取2D值,而d

GP

取D值;当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电阻率

不均匀时,d

GC 可以取3D值,d

GP

值取1.7D值。

使用接地电阻表(仪)进行接地电阻值测量时,宜按选用仪器的要求进行操作。

5.5 防雷区的检查

防雷区的划分应按照GB50057—1994第6.2.1条的规定将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的

环境一般应划分为LPZO

A 、LPZO

B

、LPZ1..LPZn+1区,防雷区定义见GB50057-1994

中第6.2.1条。在进行防雷区的划分后,应检查防雷工程设计中LPZ的划分是否符合标准。

注:在IEC62305-4、IEC61643-12和IEC61643-22中均根据防雷区(LPZ)、雷击类型和损害及损失类型对SPD的选择作出要求。

雷击类型根据雷电可能击中的位置划分为S

1~S

4

型:

S

1

: 雷击建筑物;

S

2

: 雷击在建筑物的邻近区域;

S

3

: 雷击在电力线或通信线上;

S

4

: 雷击在电力线或通信线附近。

损害类型划分为D

1~D

3

D

l

: 接触或跨步电压导致人员伤亡;

D

2

: 建筑物或其他物体的物理损坏;

D

3

: 电涌导致电气系统或电子系统的损坏。

损失类型划分为L

1~L

4

型:

L

1

: 生命损失;

L

2

: 向公众服务的供电和通信系统的损失;

L

3

: 文化遗产损失;

L

4

: 经济损失。

在进行防雷设计时,首先应对受保护对象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在评估后确认需进

行防雷设计和施工后还需按雷击类型(S

1~S

4

型)考虑需采取的防雷措施,如SPD

的选择。

当雷击类型为S

1、S

2

及S

3

型时(S

3

型尚需考虑架空线路的长度、所在地雷暴日数

和架空杆塔的接地状况),位于LPZO

A 或LPZO

B

区与LPZ1区交界处(MB)的SPD1在

电气系统中应选I级分类试验的产品,在电信和信号网络中应选择10/350us或

10/350us波形试验的D

1或D

2

类(见GB18802.21)产品。

5.6 雷电电磁脉冲屏蔽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部分常规测量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年版)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第分部分:指南—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部分通则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外部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来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接闪器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引下线

ZMOAⅢ氧化锌避雷器直流参数测试仪产品技术规范书(参考Word)

Z M O A-Ⅲ氧化锌避雷器直流参数测试仪 技术规范书 一、概述: ZMOA-Ⅲ氧化锌避雷器直流参数测试仪是专门用于检测10kV及以下电力系统用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MOA阀电间接触不良的内部缺陷,根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1996中14.2的规定,发电厂、变电所在每年雷雨季前和必要时应该对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做直流1mA电压(U 1mA )和0.75 U 1mA 下泄漏电流的检测。 本公司根据实地测量需求对仪器进行了改进,将直流高压电源、测量和控制系统有机结合,缩小仪器体积,减轻重量。操作设置人性化,通过遥控器实现远程遥控测量,并根据测量规程要求增加了自动测量环境温度功能,带有大容量存储器,可存储50组测试数据,掉电不丢失。配备高速热敏打印机大大提高了测试结果打印速度。是电力系统以及氧化锌避雷器生产厂现场检验必不可少的设备。 二、产品关键字: 无间隙避雷器测试仪、避雷器直流参数测试仪、避雷器测试仪 三、采用标准:

DL/T 474.5-2006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第5部分:避雷器试验》

DL/T 846-2004 《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系列标准》 DL/T 848-2004 《高压试验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1094.1-GB1094.6-96 《外壳防护等级》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T16927.1~2-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4793-1984 《电子测量仪器安全要求》 GB191 《包装贮运标志》 GB/T.3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与配合》 四、仪器特点: 1.温度测量:自动感应环境温度并记入测试结果。 2.遥控测试:通过遥控器实现远程遥控测试,让测试更加安全、方便、快捷。 3.内部电源:可使用AC220V交流电,也可由内置充电电池供电使用。 4.使用方便:中文菜单,测量数据显示直观,内置前换纸打印机换纸方便,打印速度快。 5.测量准确:全数字化处理,内建精密数学模型,测量精度高,测试结果重复性好。 6.可存储50组测试数据,掉电不丢失,并能随时查看打印。 7.携带方便:高度、体积、重量仅为同类产品的3 0 %~7 0 % ,携带方便。 8、功能齐全:测量、显示、时钟、温度、结果打印一步到位。 五、主要技术参数: 1.测量范围:电压:0~30kV 纹波系数:≤1.5% 电流:0~1000μA 2.分辨率:电流:0.5μA 电压:0.1 kV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2006-1-6 15:06:2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7.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 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18802.1-200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IEC 61024—1:1990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 IEC 61024—1—2:1998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IEC 61312—1:1995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1部分通则 IEC/TS 61312—2:1999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2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IEC 61643—21/Ed.1.0:2000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TU TS K11:1990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ITU TS K31:1993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2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3.3 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ICS07.060 A 47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XXXX—2016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hazardous chemicals plac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9-10)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检测项目 (3) 4.2 检测周期 (3) 4.3 检测工作程序 (3) 4.4 检测作业要求 (4) 4.5 检测方法及内容 (4) 4.6 检测数据记录 (8) 4.7 检测数据整理 (8) 4.8 检测报告 (8) 4.9 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8) 4.10 检测机构和人员 (8) 4.11 检测仪器装备 (9) 5 分场所检测要求 (9) 5.1 室内装置检测 (9) 5.2 室外装置区检测 (9) 5.3 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测 (13) 5.4 油气运输码头检测 (14) 5.5 其它场所检测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电位连接测试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要求 (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35) 附录E(资料性附录)检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 (37) 附录F(资料性附录)安全防护装备主要技术参数 (40) 参考文献 (4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一.防雷与接地 (一).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采用TN 交流配电系统时,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 系统的接地方式。 3 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表5.4.1-1 规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及电子信息系统电源设备分类示意图如图5.4.1-1 和图5.4.1-2 所示。

4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 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开关型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 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 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 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5.4.1-2 的规定。

(二).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 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信号线缆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芯的空线对应接地。 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 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型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表5.4.2-1、5.4.2-2 的规定。 (三).天馈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天线必须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 B)。

(完整版)防雷施工规范(通用)

防雷工程施工规范 编制: 2014年01月

1.0 目的: 对防雷工程的施工进行指导、控制,确保防雷工程实施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实施的防雷工程中的浪涌保护器、接闪器、接地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等工程。 3.0定义: 3.1 有关质量方面的术语依据GB/T19000—2000的定义。 3.2 浪涌保护器:其目的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原件。 3.3 接闪器:指用来接收雷电流的部分,其形式有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避雷线等或其他金属构件。 3.4 防雷引下线:指将接闪器接收到的雷电流导入接地装置的部分。 3.5接地装置:是指将雷电流或设备漏电电流导入大地的装置,一般由接地线和接地体组成。 4.0引用文件: GB/T19001-2000标准8.2.38.2.4。 本公司《质量手册》。 本公司《程序文件》。 防雷工程实施的电气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5.0职责: 5.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为防雷工程实施工作负责人,应具备防雷施工资格证书,熟悉防雷规范,负责根据相关方案、图纸及规范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2项目组或安装队的质量员负责防雷工程安装质量的检查、监督和验收评定工作。 5.3安装电工和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5.4 临时雇佣人员必须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方能进行施工。 6.0施工准备:

6.1充分熟悉施工规范、相关图纸及设计方案要求。 6.2根据图纸准备相应施工图集及技术资料,编制技术交底。 6.3 浪涌保护器:根据技术方案设计的浪涌保护器的型号及数量从仓库领取。 接闪器、接地引下线及接地装置:根据技术方案设计的规格型号,采用热镀锌圆钢、角钢、扁钢材料,多股铜线等,并有材质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6.4施工机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焊机、切割机、压力台、电锤、钢卷尺、电、气焊工具等。 6.5测量工具:万用表、接地电阻测试仪。 7.0质量标准: 7.1主控项目: 所用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浪涌保护器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相数、通流量、残压、插入损耗等),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方法:查看检测报告、目测和测量接地电阻。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实测或检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观察检查或检查安装记录。 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且无遗漏。 当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7.2一般项目: 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连接浪涌保护器的相线、接地线长度不宜大于0.5m,规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跟等电位排必须用铜扣压接。检查方法:目测及用卷尺测量。 接地装置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接地装置埋设深度距地面不小于0.6m.隐蔽工程记录齐全准确.检查方法: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避雷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技术规范 DL/T613—1997 Specifica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import AC gapless metal oxide surge arres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5-19批准1997-10-01实施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1991年电力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提出的任务制订的(后补列为95DB087—95计划)。 本规范是根据我国电力系统运行条件,按国际标准IEC99—4《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和有关国家标准制订的。由于国家标准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与IEC99—4标准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避雷器的规定有所不同,增加了制订本规范的难度。在本规范的制订中尽量总结我国进口与国产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使用与生产经验,体现其先进性与实用性,为引进产品提供了较全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起草。 主要起草人:舒廉甫、梁毓锦、李启盛、陈慈萱、刘先进。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要求,并按本规范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设备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3kV~500kV交流电网进口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谈判,并给出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以及一般情况下的推荐值,个别地区的特殊使用条件应由订货单位向外商及制造部门提出,本规范不作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6—93标准电压 GB311.1—83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2900.12—89电工名词术语避雷器 GB/T5582—93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IEC71(93)绝缘配合 IEC99—4(91)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3名词术语、符号定义 名词术语、符号定义与所引用的标准一致。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16

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31号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6年4月7日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 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 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 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 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黄旭张文才徐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力欣王厚余丁杰方磊欧清礼尹君平 王云福关象石杨维林

HY5W-72-186避雷器技术规范书[1]

HY5WZ-72/186变压器中性点特制复合外套氧化锌避雷器 技术规范 孙浩良 二00六年十一月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HY5WZ-72/186复合外套避雷器的技术要求,并按本规范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设备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复合外套避雷器的采购,并给出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以及一般情况下的推荐值。 2执行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执行时,所列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相应的执行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GB156—93标准电压 GB311.1—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2900.12—89电工名词术语避雷器 GB/T5582—93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IEC71(93)绝缘配合 GB11032-200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3使用条件 3.1系统最高工作电压 与电力系统标称电压相适应的系统最高工作电压见表1(有效值)。 3.2系统额定频率 50Hz。 3.3海拔高度 不超过1000m。 3.4环境温度 最高温度不高于54℃; 最低温度不低于0℃; 最大日温差不大于25℃。 3.5最高相对湿度 25℃下为90%。 3.6最大风速 不大于35m/s。 3.7日照能量 在风速0.5m/s下为0.11W/cm2。 避雷器运行在该日照下,复合外套表面的温度一般不超过60℃。

3.8污秽等级 根据避雷器安装地区的污秽情况选用避雷器外绝缘污秽等级。见表2。 表2电力设备污秽分级标准 注:本规范执行污秽等级Ⅳ级。 3.9耐地震能力 地震烈度8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0.25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25g。 4技术参数 4.1直流1mA参考电压 避雷器本体,应测量通过直流参考电流为1mA时的直流参考电压,其值不小于下表: 4.2 0.75倍直流1mA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不大于50μA。 4.3避雷器雷电冲击伏秒特性 避雷器雷电冲击(波头时间1μs-10μs)伏秒特性曲线应比被保护的变压器中性点雷电冲击伏秒曲线低10%以上。 4.5额定拉伸负荷 避雷器应承受至少15倍避雷器自重的额定拉伸负荷1min不损坏,完全符合《GB11032-200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标准要求。 4.6密封性试验 避雷器本体应有可靠的密封,在运行中不应有因密封不良而影响避雷器的性能。 4.7短路电流性能 保证在通过以下短路电流时,避雷器不发生损坏: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材料编制的要求规范

. 规性引用文件 GB/T 2887—201l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 GB/T21431-2015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14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3.1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periodic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具备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标准,对防雷装置的安全设置和性能特性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综合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检测报告 inspection report 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后,经综合分析处理出具的法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报告书。 3.3 总表 total form 记录受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和检测单位签章等信息的表格。3.4 分类检测表 sort inspection form 检测表 根据受检对象的行业特点,记录防雷检测要素值的表格。 . . 4 一般规定 4.1 编制依据 4.1.1 受检单位提供的以下防雷装置资料: ——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隐蔽记录; ——验收资料。 4.1.2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4.1.3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4 历史检测资料。

最新防雷相关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604-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074-2011《石油库设计规范》(快要出新的了)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9361-201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 50222-95(2001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10-2002《建筑工程装修质量规范》 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045-95(2011板)《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8-2011《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J19-87(2012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系统规范》 GB6650-86《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A371-2001《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 7450-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IEC61312-1《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GBT19271.1-2003《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 GA173-2002《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B/T 3482-2008《电子设备雷击试验》 GB 50057-2010《建筑防雷》 ITU-T.K20(1991)《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定》 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跌落式避雷器的专用技术规范

可拆卸跌落式避雷器专用技术规范

1、总则 1.1 投标须知: 1.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10kV架空线路绝缘导线、裸导线的可拆卸跌落式避雷器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可拆卸跌落式避雷器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包装及供货要求。1.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标书文件,投表人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应与本标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也可推荐满足本标书中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是必须提出详细的规范偏差; 1.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关资格文件; 1.1.4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对本标书的条文作出应答,否则视为废标。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标书的意见和同标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5本标书所提出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技术指标执行; 1.1.6本标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部份,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供与本招标书中可拆卸跌落式避雷器的核心部件---(氧化性避雷器) 必须取得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投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的证明函件; 1.2.2投标人应是防雷设计、施工等范畴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专业证书); 1.2.3投标人提供的可拆卸跌落式避雷器应是避雷器需要检修或更换时,可在不断电的情况下,借助绝缘拉闸操纵杆对准避雷器原件上的圆环进行方便的操作,其操作方法等同跌落式熔断器; 1.2.4投标人提供的可拆卸跌落式避雷器产品在电网内无不良运行记录; 1.2.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图片必须与供货产品一致,如有偏差视为弃标; 1.2.6应提供投标书与招标书的差异表。 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本标书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除本标书中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因遵循最新版本的有关标准(GB、DL、IEC和IEEE标准),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果投标方有自己的标准或规范,须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投标方提供的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限流元件应遵循如下主要标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引用) -03-22 08:4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分、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2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3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标准

规性引用文件 GB/T 2887—201l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GB/T21431-2015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14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3.1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periodic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具备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标准,对防雷装置的安全设置和性能特性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综合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检测报告inspection report 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后,经综合分析处理出具的法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书。 3.3 总表total form 记录受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和检测单位签章等信息的表格。 3.4 分类检测表sort inspection form 检测表 根据受检对象的行业特点,记录防雷检测要素值的表格。

4 一般规定 4.1 编制依据 4.1.1 受检单位提供的以下防雷装置资料: ——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隐蔽记录; ——验收资料。 4.1.2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4.1.3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4 历史检测资料。 4.2 检测报告的组成 由封皮、总表、检测表和防雷装置检测平面示意图四部分组成。 4.3 检测报告的要求 4.3.1 页码 从总表开始顺序编号,编成第X页共X页,置于该页右上角。 4.3.2 封皮 宜采用硬皮纸印刷成通用文本,包括正面和背面两部分,要求见附录A。 A.1 幅面。封皮幅面大小宜为A4,纵向印制,不留装订线。 A.2 特性元素。封皮宜按照各省特色进行封面设计,有LOGO的可以加注到封皮。 A.3 正面。封皮正面“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分两行排版.为黑体小初号,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要求规范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DB42/T512—2008)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测方法及周期、检测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境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工作。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50016 建筑防火设计规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 50057、GB 50343中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易爆场所flammable and explosive place 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所。 3.2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3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4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3.5 接地体 earthing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避雷器泄漏电流带电测试仪技术规范书

避雷器泄露电流测试仪技术规范书 桂林供电局 2012年01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技术性能要求 (1) 3. 供货范围 (2) 4. 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和参数 (3) 5.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3) 6.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4)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避雷器泄露电流测试仪技术规范书,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 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使用条件下持续使用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省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2. 技术性能要求 2.1 技术参数 全电流测量范围:0~10mA有效值,50Hz / 60Hz 准确度:±(读数×5%+5uA) 阻性电流基波测量准确度(二次法不含相间干扰):±(读数×5%+5uA)电流谐波测量准确度: ±(读数×10%+10uA) 电流通道输入电阻:≤2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