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ICS07.060

A 47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XXXX—2016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hazardous

chemicals plac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9-10)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检测项目 (3)

4.2 检测周期 (3)

4.3 检测工作程序 (3)

4.4 检测作业要求 (4)

4.5 检测方法及内容 (4)

4.6 检测数据记录 (8)

4.7 检测数据整理 (8)

4.8 检测报告 (8)

4.9 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8)

4.10 检测机构和人员 (8)

4.11 检测仪器装备 (9)

5 分场所检测要求 (9)

5.1 室内装置检测 (9)

5.2 室外装置区检测 (9)

5.3 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测 (13)

5.4 油气运输码头检测 (14)

5.5 其它场所检测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电位连接测试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要求 (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35)

附录E(资料性附录)检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 (37)

附录F(资料性附录)安全防护装备主要技术参数 (40)

参考文献 (4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溪市防雷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克中、谢长富、张洪刚、石艾平、于会明、尹宝河、武天明、程志强、郭建华、樊金鹏、展宏翼、李岩、孙颖、赖厚庄。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周期、检测工作程序、检测作业要求、检测方法及内容、检测数据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报告、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检测机构和人员、检测仪器装备和分场所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的检测。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a)火车、船舶、飞机及离岸装置;

b)无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

c) 地下管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 安全帽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 6095 安全带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2014 防静电服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802.1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第1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8802.21 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T 21431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28409 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60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50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JGJ 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QC/T 653 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除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规定的术语和定义外,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hazardous chemicals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场所hazardous chemicals places

用于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3.3

危险源 hazard source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伤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3.4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5

风险 risk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3.6

风险评价 risk assessment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3.7

个体防护装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防护品的总称。

注:在生产作业场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也称个体防护装备。

3.8

特种作业 special operation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注: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9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s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0

电气作业 Electrical work

本标准中指的电气作业是指对配电设施、电源SPD、电气设备的检测作业。

3.11

高处作业分级 High operation level

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12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radius of possible falling bounds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

3.13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3.14

防静电装置 antistatic device

消除静电的装置。

3.15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or antistatic device 对防雷(防静电)装置进行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的全过程。

3.16

检测仪器期间核查 During the verification testing equipment

为保持对检测仪器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在两次检定之间进行的核查,包括设备的期间核查和参考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17

厂房房屋 workshop building

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全部采用封闭式墙体(含门、窗)构造的生产性(储存性)建筑物或有屋顶但墙面敞开的厂房。

3.18

办公用房 office premises

厂区内用于人员办公使用的房屋及附属的宿舍、食堂等。

3.19

生产辅助用房 production of auxiliary

厂区内用于生产配套的变电所、配电室、控制室、消防泵房等场所。

4 基本规定

4.1 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建(构)筑物防雷分类、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

4.2 检测周期

高污染性、强腐蚀性、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周期宜为6个月,其它危险化学品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周期宜为12个月。

4.3 检测工作程序

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宜按图1规定的程序进行。

图1 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程序框图4.4 检测作业要求

防雷装置检测作业要求参见附录C。

4.5 检测方法及内容

4.5.1 防雷类别的划分

4.5.1.1各类场所应按GB 50057、GB/T 21431中的有关规定划分防雷类别。

4.5.1.2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场所的建(构)筑物,当该建(构)筑物达不到第三类并且不处于其他建(构)筑物或物体的保护范围,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宜将其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4.5.2 接闪器检测

4.5.2.1检查接闪器的类型,其类型主要包括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可以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顶)面、金属构件或混合组合的接闪器等。

4.5.2.2检查接闪器的安装方式,包括独立接闪器和非独立接闪器。

4.5.2.3检测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包括直径、截面积、厚度等)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2.4检查接闪器上是否附着其它电气线路或可燃、易燃物。

4.5.2.5检查接闪器有无防腐措施。

4.5.2.6检查接闪器及接闪器与引下线的焊接(连接)长度及焊接(连接)质量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2.7根据接闪器的不同类型,分别检测以下参数:

——接闪杆:检查接闪杆的牢固程度。测量接闪杆顶端距被保护物所在平面的高度。测量独立接闪杆距被保护物间的最小水平距离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测量接闪杆距被保护物最远端的水平距离。测量被保护物的长、宽、高。当采用多支接闪杆联合保护时,测量各接闪杆之间的距离。检查人员出入口处接闪杆有无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

——接闪带:用拉力计测试接闪带每个支持件能否承受49N的垂直拉力。沿四周多点测量接闪带高度、支持件间距、距屋檐屋角最大水平距离。测量被保护物高度。检查接闪带是否平直。

——架空接闪线:检查架空接闪线支柱的牢固程度。测量架空接闪线支柱距地平面的高度。测量架空接闪线支柱距被保护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测量架空接闪线最低点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其间距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测量被保护物的长、宽、高。测量接闪线与被保护物边角之间的最大水平距离。检查人员出入口处架空接闪线支柱及其拉线有无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

——接闪网:当接闪网敷设在屋面时,应按接闪带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并测量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当接闪网为架空敷设时,应按架空接闪线的方法检测,并测量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金属屋面(顶面):检查金属板下面有无易燃物品,用测厚仪测试金属板的厚度,其厚度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当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用毫欧表测试板与板之间电气导通,其电阻值不应大于0.2Ω。

——金属构件:根据金属构件充当接闪器的类型,采取以上相应的方法进行检测。

4.5.2.8根据滚球法计算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判断被保护物是否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计算方法见GB 50057。

4.5.2.9检查接闪器有无损伤、断裂及严重锈蚀现象。

4.5.2.10检查接闪器与建筑物顶部外露的其它金属物的电气连接、与引下线的电气连接,屋面设施的等电位连接。

4.5.2.11测试接闪器的接地电阻。

4.5.2.12检查高度超过滚球半径的建(构)筑物防侧击雷装置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2.13当低层或多层建(构)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构)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

4.4.2.14当树木邻近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时,测量建筑物与树木之间的净距,其净距不应小于5m。

4.5.3 引下线检测

4.5.3.1 检查引下线的敷设方式,其分类主要包括明敷、暗敷或利用金属体本身作为引下线。

4.5.3.2检查引下线有无防腐措施。

4.5.3.3检查引下线上是否附着其它电气线路或可燃、易燃物。

4.5.3.4检查明敷引下线是否经最短路径接地,是否牢固,引下线与接闪器、接地装置之间焊接(连接)长度及焊接(连接)质量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3.5检测每根引下线的材料、规格(包括直径、截面积、厚度等)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暗敷引下线测量其外露部分。利用金属体本身作为引下线时,测量其规格。

4.5.3.6用拉力计测试引下线固定支架能否承受49N的垂直拉力。检查引下线是否平直。

4.5.3.7检查引下线有无损伤、断裂及严重锈蚀现象。

4.5.3.8测量引下线与附近电气和信号线路的距离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3.9沿建(构)筑物或设施周边检查引下线的数量、相邻引下线间距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3.10测试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设有断接卡的引下线,应将断接卡断开分别测试其上端和下端接地电阻。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暗敷引下线时,采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引下线与接闪器连接部分回路电阻,其电阻值不应大于0.2Ω。

4.5.3.11检查人员出入口处引下线的防机械损坏和防接触电压措施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3.12测量独立于建(构)筑物或设施安装的接闪器的引下线与被保护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4 接地装置检测

4.5.4.1接地装置的检测包括对接地线和接地体的检测。

4.5.4.2检查接地装置有无防腐措施。

4.5.4.3首次检测时应查看设计、施工资料,检查接地装置的结构型式和安装位置。接地装置包括自然接地装置、人工接地装置或混合组成的接地装置。

4.5.4.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分别检测接地线、接地体的材料、规格(直径、截面积、厚度)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4.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测量接地装置的焊接长度、焊接质量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检查接地装置有无开焊、断裂。

4.5.4.6测量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装置与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4.7检查人工接地体有无外露。

4.5.4.8检查独立接闪杆的杆塔、架空接闪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与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4.9检查防跨步电压措施是否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4.10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采用独立接闪器时,用测试电流不大于0.2A的毫欧表测试两相邻防直击雷接地装置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之间是否独立,如测得电阻值不大于1Ω,判定为非独立接地,如测得电阻值大于1Ω,判定各自为独立接地。

4.5.4.11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当需要冲击接地电阻时,应按GB 50057的要求进行换算或使用专用仪器测试。

4.5.4.12每次接地电阻测试宜固定在同一位置,采用同一台仪器、同一种方法。

4.5.4.13测试大型接地装置时,应选用测试电流大于3A的接地电阻测试仪。

4.5.4.14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的测试方法见GB/T 21431。

4.5.4.15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符合GB 50057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

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按最小值确定。

4.5.5 等电位连接检测

4.5.5.1用测试电流不大于0.2A的毫欧表测试易燃易爆场所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其间直流电阻值不应大于0.2Ω。

4.5.5.2用毫欧表测试以下部位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电气连接,其间直流电阻值不应大于0.2Ω。

——配电柜(盘)内部的PE排及外露金属导体;

——UPS及电池柜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设备机架、金属操作台;

——线缆的金属屏蔽层;

——光缆屏蔽层和金属加强芯;

——金属线槽;

——配线架等;

——防静电地板支架;

——房间屋顶金属龙骨;

——金属门、窗、隔断等。

4.5.5.3用毫欧表测试接闪器与屋面电气设备、大尺寸金属物的电气连接,其间直流电阻值不应大于0.2Ω。

4.5.5.4用测试电流不大于0.2A毫欧表测试爆炸危险区域内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少于5根螺栓的法兰盘或大于5根螺栓有腐蚀的法兰盘过渡电阻,其阻值不应大于0.03Ω。

4.5.5.5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引下线、接地线回路电阻,其间回路电阻值不大于0.2Ω。

4.5.5.6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管道、管架跨接线的回路电阻,其间回路电阻值不应大于3Ω。4.5.5.7等电位连接线材料规格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

4.5.5.8等电位连接测试方法见附录A。

4.5.6 电涌保护器(SPD)检测

4.5.6.1电源SPD

4.5.6.1.1检查SPD外观是否正常,检查劣化显示窗口或状态指示灯是否正常,检查温度是否过高。

4.5.6.1.2检查SPD前端有无过电流保护器。

4.5.6.1.3检查SPD安装位置、数量、型号、主要性能参数(In、Up、Uc等)、安装工艺。

4.5.6.1.4测量SPD连接线、接地线的长度、截面积。

4.5.6.1.5检查SPD连接线、接地线的连接质量。

4.5.6.1.6测试启动电压、漏电流、残压等参数。

4.5.6.1.7测量各级SPD间线路长度,开关型SPD间应大于10m,限压型SPD间应大于5m。

4.5.6.1.8用毫欧表测试SPD接地端子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4.5.6.1.9电源SPD性能要求见GB 18802.1。

4.5.6.2信号SPD

4.5.6.2.1检查SPD外观是否正常。

4.5.6.2.2检查SPD安装位置、数量、型号、主要性能参数(In、Up等)。

4.5.6.2.3测量SPD接地线截面积。

4.5.6.2.4 用毫欧表测试SPD接地端子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4.5.6.2.5 信号SPD性能要求见GB/T 18802.21。

4.6 检测数据记录

4.6.1应根据检测场所类别选择相应类别的检测原始记录表。检测原始记录表内容参照附录B编制。4.6.2检测原始记录表应采用黑色、蓝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

4.6.3随检测进程如实将每个检测数据或结果记录在原始记录表上,绘制草图标记检测点的位置。原始记录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应由同一人完成。

4.6.4现场检测人员应如实填写检测数据或结果,不应对所测数据进行修约。

4.6.5涉及复检的应在原始记录表中的复检记录处填写复检日期、复检项目、复检结果、复检人等。4.6.6原始记录表应有检测人员和受检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4.6.7原始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需要对数据进行更正时,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两杠水平线后,再在错误数据右上角填写正确数据,更改后应签章确认。

4.6.8原始记录表每页均应有与正式检测报告对应的唯一性标识。

4.6.9竣工验收检测原始记录表应永久保存,定期检测原始记录表应保存6年。

4.6.10检测原始记录表除应进行纸质文档保存外,宜采取电子扫描存档,以防止纸质记录被意外更改。

4.7 检测数据整理

4.7.1 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并划分所检场所的防雷类别。

4.7.2 计算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判断被保护物是否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4.7.3 涉及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应计算安全距离。

4.7.4 应将计算后的结果填写到原始记录表中,填写人与记录人应相同。

4.7.5需要进行数值修约或修正的,应在原始记录的备注栏注明修约或修正的方法。数值修约应符合GB/T 8170的要求。

4.7.6检查、核对检测项目和数据的完整性。

4.8 检测报告

4.8.1每个独立的场所或区域出具一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按附录B进行编制。

4.8.2检测报告应附检测示意图,并在检测示意图中标注检测报告中的每个检测项目位置。

4.8.3将各项检测数据与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比较,判定各检测项目是否合格,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隐患通知。涉及复检的应附复检记录。

4.8.4检测报告结论应用词规范、准确。

4.8.5数据录入人员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审核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发现问题返回录入人员进行修改,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提交技术负责人批准。

4.8.6报告打印装订后,由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

4.8.7检测报告、隐患通知书应一式二份,一份送受检单位,一份由检测单位存档。存档宜有文本和电子存档两种形式。

4.9 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防雷装置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参见附录D。

4.10 检测机构和人员

4.10.1检测机构应具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4.10.2检测机构应确保所从事检测及其相关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4.10.3开展防雷装置检测的人员应持有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涉及特种作业场所检测的还应持有相关特种作业资格证,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作业能力。

4.11 检测仪器装备

4.11.1检测机构应配备与资质等级相匹配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仪器应当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检测所需的仪器装备和工具参见附录E。

4.11.2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检测仪器设备宜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期间核查,减少由于仪器精度的变化和不稳定性造成的检测结果偏差。

4.11.3每次使用检测仪器设备时均应记录检测时间、检测场所等,当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后能追溯和验证之前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11.4检测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设备、用品等,并应有第三方法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检测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备参见附录F。

5 分场所检测要求

5.1 室内装置检测

5.1.1 静设备

5.1.1.1检查爆炸危险区域内储罐、反应器等静设备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端子间的电气连接。

5.1.1.2检查爆炸危险区域内配线电缆金属屏蔽管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端子间的电气连接。

5.1.1.3用毫欧表测试充装助燃、可燃、易燃介质管道、充气枪(管)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端子间的电气连接。

5.1.1.4检查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5.1.1.5测试传输助燃、可燃、易燃介质金属管道法兰盘、阀门过渡电阻。

5.1.1.6检查接地线、等电位连接线的材料、规格。

5.1.1.7防闪电感应装置检测按本标准4.5.5要求进行。

5.1.1.8检查输送甲类、乙类、丙A类液体,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等液化烃和甲类气体作业场所的泵房入口处人体静电消除装置,测试其接地电阻。

5.1.2 机器设备

5.1.2.1测试压缩机、鼓风机、充装机、泵等机器设备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端子间的电气连接。

5.1.2.2 测试机器设备控制箱、柜、防爆开关等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端子间的电气连接。

5.2 室外装置区检测

5.2.1 炉区

5.2.1.1金属框架支撑的炉体,用毫欧表测试其框架、炉体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5.2.1.2直接安装在地面上的炉体、混凝土框架支撑的炉体,用毫欧表测试其炉体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混凝土框架上有接地线连接件的还应测试连接件与炉体的电气连接。

5.2.1.3沿周边检查每台炉体的接地点数量、间距,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18m。

5.2.1.4断开炉体接地线,测试每根接地线的接地电阻。

5.2.1.5当接地线与炉体无法断开测试接地电阻时,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地线与接地装置间的回路电阻。

5.2.1.6检查每根接地线有无防腐措施及锈蚀程度。

5.2.1.7检测接地线的材料、规格(直径、截面积、厚度)。

5.2.2 静设备区

5.2.2.1独立安装或安装在混凝土框架顶层平面的封闭式钢制静设备,应采用测厚仪测试其厚度,当厚度小于4mm时应检查有无接闪器或其它物体对其进行保护,并计算静设备是否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5.2.2.2非金属静设备应检查有无接闪器或其它物体对其进行保护,并计算静设备是否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5.2.2.3检查静设备上有无突出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放空管等排放设施,其检测方法见本标准5.2.9的要求。

5.2.2.4当金属静设备作为接闪器时,沿周边检查接地点数量、间距,接地点数量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8m。

5.2.2.5测试每根接地线的接地电阻。

5.2.2.6检查每根接地线有无防腐措施及锈蚀程度。

5.2.2.7检测接地线的材料、规格(直径、截面积、厚度)。

5.2.2.8当接地线与静设备无法断开测试接地电阻时,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地线与接地装置间的回路电阻。

5.2.2.9当静设备内贮存可燃性介质时,应测试与其相连管道法兰盘或阀门的过渡电阻。

5.2.2.10检查静设备与近旁其它防雷引下线或金属塔体的电气连接,应采用共用接地。

5.2.2.11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混凝土顶层平台金属栏杆与接地装置的回路电阻。

5.2.3 机器设备区

5.2.3.1检查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是否处在接闪器或其它物体的保护范围内。

5.2.3.2测试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5.2.3.3检测接地线或等电位连接线的材料、规格(直径、截面积、厚度)。

5.2.3.4当机器设备连接管道内含有可燃性介质时,应测试管道法兰盘或阀门的过渡电阻。

5.2.4 框架、管架及管道

5.2.4.1检查、了解金属管道输送的介质。

5.2.4.2当结构为钢框架、管架时,应检查立柱与接地装置的连接状况。

5.2.4.3当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管架时,应检查框架或管架上的爬梯、电缆支架、电缆桥架、栏杆等金属构件与接地装置直接连接或通过其它接地连接件进行连接的状况。

5.2.4.4当框架、管道架有明敷接地线并可以断开测试时,应断开后测试每根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当有明敷接地线但不能断开测试的,应采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每根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的回路电阻值。每组框架、管架接地点数量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18m。

5.2.4.5检查金属管道与管架的等电位连接情况。每根金属管道均应与已接地的管架作等电位连接,多根金属管道可以互相连接后,再与已接地的管架作等电位连接。当管道多层敷设时,应逐层进行检测。

5.2.4.6采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每相邻两根管道间跨接线的回路电阻,其阻值不应大于3Ω。平行敷设的金属管道,其间净距小于100mm时应检查每隔30m有无金属线跨接。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 时,应检查其交叉点有无金属线跨接。

5.2.4.7管架上敷设输送可燃性介质的金属管道,检查始端、末端、分支处有无设置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管道中间有法兰盘、阀门或膨胀节的,应测试其过渡电阻。

5.2.4.8检查进出生产装置的金属管道,在装置的外侧是否接地,并测试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和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电阻值。

5.2.4.9检查接地线、等电位连接线连接质量、防腐措施及锈蚀程度。

5.2.4.10检测接地线、等电位连接线的材料、规格(直径、截面积、厚度等)。

5.2.4.1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架空金属管道应检查架空金属管道进入建筑物前是否每隔25m接地一次。

5.2.5 塔区

5.2.5.1检查、了解每个独立塔体的工作介质。

5.2.5.2测量塔体的直径、高度。

5.2.5.3检查塔体的接地点数量、间距,接地点数量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18m。测试每根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当接地线无法断开测试接地电阻时,应采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地线与接地装置间的回路电阻。

5.2.5.4用测厚仪测试塔体的壁厚,当壁厚大于或等于4mm时塔体可以充当接闪器,当壁厚小于4mm时检查有无接闪器或其它物体对其进行保护。

5.2.5.5用毫欧表测试塔体顶部安全阀、呼吸阀、放散管、消防喷淋管、吊架及测温、测压力、测液位装置等金属附件与塔体电气连接。

5.2.5.6用毫欧表测试塔体顶部照明灯、操作箱、航空障碍灯等设施及配线电缆金属屏蔽管与塔体电气连接。

5.2.5.7用毫欧表测试塔体管道法兰盘过渡电阻。

5.2.5.8检查接地线与塔体连接质量,接地线有无防腐措施。

5.2.5.9检测接地线的材料、规格(直径、截面积、厚度)。

5.2.5.10塔体高度超过45m以上时,检测45米以上每层作业平台上金属构件与塔体的电气连接。

5.2.6 罐区、槽区

5.2.

6.1检查、了解每个独立储罐(槽)的工作介质。

5.2.

6.2测量每个储罐(槽)的直径、高度。

5.2.

6.3检查金属储罐(槽)的接地点数量、间距,接地点数量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18m 并应对称布置。测试每根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当接地线无法断开测试接地电阻时,采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地线与接地装置间的回路电阻。

5.2.

6.4用测厚仪测试金属储罐(槽)的壁厚,当壁厚小于4mm或壁厚大于等于4mm但罐顶的呼吸阀无阻火器时,检查有无接闪器保护,计算接闪器对罐体、呼吸阀、放散管的保护范围。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满足本标准5.2.9条的规定。当壁厚大于或等于4mm、罐顶的呼吸阀装有阻火器时,罐体本身可作为接闪器。接闪器对罐顶金属附件的保护范围应满足本标准5.2.9条的规定。

5.2.

6.5用毫欧表测试储罐(槽)顶部阻火器、安全阀、呼吸阀、放散管、量油孔、人孔、透光孔、消防喷淋管等金属附件与储罐(槽)电气连接。

5.2.

6.6用毫欧表测试储罐(槽)顶部照明灯、现场操作箱等设施及配线电缆金属屏蔽管两端与储罐电气连接。

5.2.

6.7用毫欧表测试储罐(槽)管道法兰盘过渡电阻。

5.2.

6.8检查输送甲类、乙类、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有无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并测试其接地电阻。

5.2.

6.9检查非金属储罐有无接闪器保护。接闪器对呼吸阀的保护范围应满足本标准5.2.9条的规定。

5.2.

6.10覆土储罐检查露出地面的呼吸阀有无接闪器保护。

5.2.

6.11浮顶储罐(包括内浮顶储罐),测试浮顶与罐体之间的电气连接。

5.2.

6.12检查接地线与储罐(槽)连接质量,接地线有无防腐措施及锈蚀程度。

5.2.

6.13检测接地线、等电位连接线的材料、规格(直径、截面积、厚度)。

5.2.7 烟囱

5.2.7.1检查非金属烟囱接闪器的形式、布置、材料、规格、腐蚀状况。

5.2.7.2测试航空障碍灯 (如有) 配线电缆金属屏蔽管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5.2.7.3检测非金属烟囱引下线的材料、规格(包括直径、截面积、厚度等)、腐蚀状况。

5.2.7.4测试非金属烟囱引下线顶端、底端的接地电阻。

5.2.7.5测试非金属烟囱顶层及60m以上作业平台的金属护栏、爬梯与防雷装置电气连接。

5.2.7.6测试非金属烟囱专设引下线与接闪器、接地装置电气连接。

5.2.7.7当非金属烟囱高度超过40m时,检查专设引下线,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非金属烟囱利用金属爬梯作为引下线时,测试金属爬梯顶端与底端电气连接。

5.2.7.8当非金属烟囱利用混凝土内钢筋作为引下线时,用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闪器与引下线回路电阻,并测试接闪器接地电阻。

5.2.7.9检测金属烟囱接地线材料、规格及腐蚀状况,测试烟囱接地电阻。

5.2.7.10测量烟囱高度。

5.2.8 火炬

5.2.8.1检测火炬接地线材料、规格。

5.2.8.2测量火炬高度。

5.2.8.3测试火炬塔的接地电阻。

5.2.8.4测试航空障碍灯 (如有) 配线电缆金属屏蔽管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5.2.9 排放设施检测

5.2.9.1检查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和自然通风管等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闪电感应的措施。

5.2.9.2检查未装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当有管帽时,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按表1确定;

——当无管帽时,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空间。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表1 有管帽的管口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

5.2.9.3未装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

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时,检查接闪器是否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是否保护到管口。

5.2.9.4未装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位于附近其它的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可不再设置接闪器,但应与防雷装置相连。

5.2.9.5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装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检测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9.3条规定。未装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其要求如下:

——用毫欧表测试金属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与附近生产设备防雷装置的电气连接。

——检查非金属制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是否装设接闪器,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应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5.2.10 液体、气体装卸站(区)

5.2.10.1汽车装卸区

5.2.10.1.1检查、了解装卸站(区)的装卸介质。

5.2.10.1.2检查接闪器的形式、布置、材料、规格,测试其接地电阻。

5.2.10.1.3检查甲类、乙类液体装卸口处有无接闪器保护,接闪器保护范围应满足本标准5.2.9条的规定。

5.2.10.1.4测试输油(气)管道进入点接地电阻。

5.2.10.1.5用毫欧表测试栈桥、鹤管、照明灯、现场操作箱、各类泵等设施及配线电缆金属屏蔽管与接地装置电气连接。

5.2.10.1.6用毫欧表测试装卸站(区)内输送易燃或可燃介质的管道法兰盘、阀门、弯头的过渡电阻。

5.2.10.1.7检查输送甲类、乙类、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操作平台或上扶梯入口处人体静电消除装置,测试其接地电阻。

5.2.10.1.8检查装卸站(区)静电专用接地线,测试其接地电阻。

5.2.10.2铁路槽车装卸区

5.2.10.2.1检查、了解装卸站(区)的装卸介质。

5.2.10.2.2检查接闪器的形式、布置、材料、规格,测试其接地电阻。

5.2.10.2.3检查甲类、乙类液体装卸口处有无接闪器保护,接闪器保护范围应满足本标准5.2.9条的规定。

5.2.10.2.4测试输油(气)管道进入点接地电阻。

5.2.10.2.5用毫欧表测试栈桥、鹤管、钢轨、照明灯、现场操作箱、各类泵、静电泄放装置等设施及配线电缆金属屏蔽管与接地装置电气连接。对石油库专用铁路的检测应符合GB50074的要求。

5.2.10.2.6用毫欧表测试装卸站(区)内输送易燃或可燃介质的管道法兰盘、阀门、弯头的过渡电阻。

5.2.10.2.7检查输送甲类、乙类、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人体静电消除装置,测试其接地电阻。

5.2.10.2.8检查装卸站(区)静电专用接地线,测试其接地电阻。

5.2.11 加油加气作业区

5.2.11.1作业区建(构)筑物外部防雷装置的检测按本标准4.5的规定进行。

5.2.11.2测试加油机、加油枪、加气机、加气枪等设施及配线电缆金属屏蔽管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5.3 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测

5.3.1检测前应了解车辆类型、运输物质。

5.3.2检测时车辆应熄火。

5.3.3检查导静电拖地带与车体连接点有无腐蚀。

5.3.4检查导静电拖地带与地面能否可靠接触。

5.3.5根据车辆类型,检测方法如下:

——槽(罐)车、压缩气体运输车:测试车体、槽(罐)体、气瓶组、装油(气)口、卸油(气)口、加油机、加油枪等与导静电拖地带末端的电气连接,其间电阻值不应大于5Ω。

——箱式货车:测试车体、箱体等与导静电拖地带末端的电气连接,其间电阻值不应大于5Ω。

——炸药作业混装车:测试车体、箱体、操作箱等与导静电拖地带末端的电气连接,其间电阻值不应大于5Ω。

——撬车:测试车体、罐体、操作箱等与接地线的电气连接,其间电阻值不应大于5Ω。测试各管道法兰盘的过渡电阻,其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0.03Ω。

5.4 油气运输码头检测

5.4.1检查码头趸船在陆地上是否设置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点不应少于一处,接地线材料、规格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

5.4.2检查码头的金属管道、设备、构架(包括码头引桥,栈桥的金属构件,基础钢筋等)与静电接地装置电气连接。

5.4.3检查装卸栈台或趸船是否设置与储运船舶跨接的导静电接地线,接地线材料、规格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

5.4.4检测码头前沿高杆灯的防直击雷装置和电气线路的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

5.5 其它场所检测

危险化学品场所内厂房房屋类、生产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其它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等电位连接测试

A.1 等电位连接的方式大致可分为图A.1所示的三种情况:

图A.1 等电位连接的方式

①是两个导电物当其净距小于规定要求值时的连接,例如平行敷设或交叉敷设的管道的跨接;

②是一个导电物因工程需要产生结点,在结点两端的连接,例如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的跨接;

③是导电物与等电位连接排的连接,例如电气设备与LEB的连接;

A.2 等电位连接测试方法如图A.2所示:

图A.2 等电位连接测试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B.1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封面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受检单位

下属机构

检测场所

报告类别

所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本次检测

下次检测

检测机构(盖章)地址

电话

XXXXXX监制

B.2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说明页

注意事项

1.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危险化学品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2.检测报告无检测、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检测报告未加盖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或“公章”无效,报告未加盖骑缝章无效。

3.检测报告涂改无效。

4.本报告中被检场所、设备、设施及其名称均由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提供。

5.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或“公章”和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仅对当次检测项目数据有效。

检测机构:

地址:

电话: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部分常规测量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年版)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第分部分:指南—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部分通则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外部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来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接闪器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引下线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2006-1-6 15:06:2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7.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 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18802.1-200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IEC 61024—1:1990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 IEC 61024—1—2:1998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IEC 61312—1:1995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1部分通则 IEC/TS 61312—2:1999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2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IEC 61643—21/Ed.1.0:2000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TU TS K11:1990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ITU TS K31:1993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2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3.3 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ICS07.060 A 47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XXXX—2016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hazardous chemicals plac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9-10)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检测项目 (3) 4.2 检测周期 (3) 4.3 检测工作程序 (3) 4.4 检测作业要求 (4) 4.5 检测方法及内容 (4) 4.6 检测数据记录 (8) 4.7 检测数据整理 (8) 4.8 检测报告 (8) 4.9 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8) 4.10 检测机构和人员 (8) 4.11 检测仪器装备 (9) 5 分场所检测要求 (9) 5.1 室内装置检测 (9) 5.2 室外装置区检测 (9) 5.3 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测 (13) 5.4 油气运输码头检测 (14) 5.5 其它场所检测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电位连接测试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要求 (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35) 附录E(资料性附录)检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 (37) 附录F(资料性附录)安全防护装备主要技术参数 (40) 参考文献 (44)

(完整版)防雷施工规范(通用)

防雷工程施工规范 编制: 2014年01月

1.0 目的: 对防雷工程的施工进行指导、控制,确保防雷工程实施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实施的防雷工程中的浪涌保护器、接闪器、接地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等工程。 3.0定义: 3.1 有关质量方面的术语依据GB/T19000—2000的定义。 3.2 浪涌保护器:其目的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原件。 3.3 接闪器:指用来接收雷电流的部分,其形式有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避雷线等或其他金属构件。 3.4 防雷引下线:指将接闪器接收到的雷电流导入接地装置的部分。 3.5接地装置:是指将雷电流或设备漏电电流导入大地的装置,一般由接地线和接地体组成。 4.0引用文件: GB/T19001-2000标准8.2.38.2.4。 本公司《质量手册》。 本公司《程序文件》。 防雷工程实施的电气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5.0职责: 5.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为防雷工程实施工作负责人,应具备防雷施工资格证书,熟悉防雷规范,负责根据相关方案、图纸及规范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2项目组或安装队的质量员负责防雷工程安装质量的检查、监督和验收评定工作。 5.3安装电工和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5.4 临时雇佣人员必须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方能进行施工。 6.0施工准备:

6.1充分熟悉施工规范、相关图纸及设计方案要求。 6.2根据图纸准备相应施工图集及技术资料,编制技术交底。 6.3 浪涌保护器:根据技术方案设计的浪涌保护器的型号及数量从仓库领取。 接闪器、接地引下线及接地装置:根据技术方案设计的规格型号,采用热镀锌圆钢、角钢、扁钢材料,多股铜线等,并有材质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6.4施工机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焊机、切割机、压力台、电锤、钢卷尺、电、气焊工具等。 6.5测量工具:万用表、接地电阻测试仪。 7.0质量标准: 7.1主控项目: 所用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浪涌保护器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相数、通流量、残压、插入损耗等),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方法:查看检测报告、目测和测量接地电阻。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实测或检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观察检查或检查安装记录。 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且无遗漏。 当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7.2一般项目: 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连接浪涌保护器的相线、接地线长度不宜大于0.5m,规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跟等电位排必须用铜扣压接。检查方法:目测及用卷尺测量。 接地装置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接地装置埋设深度距地面不小于0.6m.隐蔽工程记录齐全准确.检查方法: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防雷检测防雷检测技术方案

一、检测组织设计 一、检测目的 雷电放电电压高、时间短,整个过程伴随多种物理效应,如:静电感应、高温高热、电磁辐射、光辐射等,这些物理效应的共同作用已严重危害室内弱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甚至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确定一个建筑物防雷装置是否合格应进行防雷检测工作。 二、检测依据: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三、检测内容:

三、检测方法: 1、接闪器 1.1 首次检测时,应查看隐蔽工程记录。 1.2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截面是否锈蚀1/3以上。检查接闪带是否平整顺直,固定支架间距是否均匀,固定可靠,接闪带固定支架间距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每个支持件能否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1.3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4 首次检测时,应用经纬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并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应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1.5 首次检测时,检测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6 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1.7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建筑物的防侧击雷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1.8 当底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除底层和多层建筑物外,其他建筑物不应利用女儿墙内钢筋作为暗敷接闪器。 2、引下线检测 2.1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引下线隐蔽工程记录。 2.2 检查专设引下线位置是否准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焊接部分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16

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31号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6年4月7日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 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 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 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 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黄旭张文才徐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力欣王厚余丁杰方磊欧清礼尹君平 王云福关象石杨维林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材料编制的要求规范

. 规性引用文件 GB/T 2887—201l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 GB/T21431-2015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14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3.1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periodic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具备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标准,对防雷装置的安全设置和性能特性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综合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检测报告 inspection report 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后,经综合分析处理出具的法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报告书。 3.3 总表 total form 记录受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和检测单位签章等信息的表格。3.4 分类检测表 sort inspection form 检测表 根据受检对象的行业特点,记录防雷检测要素值的表格。 . . 4 一般规定 4.1 编制依据 4.1.1 受检单位提供的以下防雷装置资料: ——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隐蔽记录; ——验收资料。 4.1.2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4.1.3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4 历史检测资料。

最新防雷相关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604-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074-2011《石油库设计规范》(快要出新的了)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9361-201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 50222-95(2001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10-2002《建筑工程装修质量规范》 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045-95(2011板)《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8-2011《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J19-87(2012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系统规范》 GB6650-86《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A371-2001《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 7450-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IEC61312-1《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GBT19271.1-2003《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 GA173-2002《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B/T 3482-2008《电子设备雷击试验》 GB 50057-2010《建筑防雷》 ITU-T.K20(1991)《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定》 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标准

规性引用文件 GB/T 2887—201l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GB/T21431-2015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14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3.1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periodic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具备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标准,对防雷装置的安全设置和性能特性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综合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检测报告inspection report 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后,经综合分析处理出具的法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书。 3.3 总表total form 记录受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和检测单位签章等信息的表格。 3.4 分类检测表sort inspection form 检测表 根据受检对象的行业特点,记录防雷检测要素值的表格。

4 一般规定 4.1 编制依据 4.1.1 受检单位提供的以下防雷装置资料: ——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隐蔽记录; ——验收资料。 4.1.2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4.1.3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4 历史检测资料。 4.2 检测报告的组成 由封皮、总表、检测表和防雷装置检测平面示意图四部分组成。 4.3 检测报告的要求 4.3.1 页码 从总表开始顺序编号,编成第X页共X页,置于该页右上角。 4.3.2 封皮 宜采用硬皮纸印刷成通用文本,包括正面和背面两部分,要求见附录A。 A.1 幅面。封皮幅面大小宜为A4,纵向印制,不留装订线。 A.2 特性元素。封皮宜按照各省特色进行封面设计,有LOGO的可以加注到封皮。 A.3 正面。封皮正面“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分两行排版.为黑体小初号,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要求规范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DB42/T512—2008)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测方法及周期、检测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境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工作。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50016 建筑防火设计规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 50057、GB 50343中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易爆场所flammable and explosive place 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所。 3.2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3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4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3.5 接地体 earthing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避雷器技术规范

避雷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技术规范 DL/T613—1997 Specifica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import AC gapless metal oxide surge arres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5-19批准1997-10-01实 施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1991年电力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提出的任务制订的(后补列为95DB 087—95计划)。 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电力系统运行条件,按国际标准IEC 99—4《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和有关国家标准制订的。由于国家标准GB 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与IEC 99—4标准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避雷器的规定有所不同,增加了制订本规范的难度。在本规范的制订中尽量总结中国进口与国产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使用与生产经验,体现其先进性与实用性,为引进产品提供了较全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起草。 主要起草人:舒廉甫、梁毓锦、李启盛、陈慈萱、刘先进。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要求,并按本规范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设备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3kV~500kV交流电网进口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谈判,并给出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以及一般情况下的推荐值,个别地区的特殊使用条件应由订货单位向外商及制造部门提出,本规范不作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6—93 标准电压 GB 311.1—83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2900.12—89 电工名词术语避雷器 GB/T 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 11032—89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检测技术规范.

ICS 13.260 K 09 DB42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3) 5 检测方法及周期 (4) 5.1检测方法 (4) 5.2检测周期 (5) 6 检测内容与技术要求 (5) 6.1各类电子信息系统的检测 (5) 6.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 6.1.3有线电视系统 (7) 6.1.4无线通信系统 (7) 6.1.5安全防范系统 (7) 6.1.6其他弱电系统 (8) 6.2系统接地装置检测 (8) 6.3系统环境检测 (8) 6.4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现场调查表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的选择方法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雷电防护区划分 (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12) 附录E(规范性附录)S、M型等电位网络 (18) 附录F(规范性附录)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净距 (19) 附录G(规范性附录)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的净距 (20) 附录H(规范性附录)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 (21) 附录I(规范性附录)电源SPD安装位置 (22) 附录J(规范性附录)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标放电电流参数值 (23) 附录K(规范性附录)电源SPD连接线最小截面积 (24) 附录L(规范性附录)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 (25)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ICS91.120.40 A 47 DB62 甘肃省地方标准 DB 62/T 2312—2013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Anti-static Device 2013-02-19发布2013-03-10实施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2/T 2312—2013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分级 (1) 5 民用建(构)筑物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2) 6 民用和工业配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3) 7 电子设备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4) 8 危险化工场地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5) 9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 (7) 10 检测数据整理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检测项目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测量业务表格样式 (10) I

DB62/T 2312—2013 II 前言 本标准由甘肃省气象局、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甘肃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甘肃省防雷中心、天水市气象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陈尚德、胡晖、王晶晶、李韦霖、李亚南、黄鹏程、李磊、张景平、王琦、张胜才、陈勇伟。

防雷技术标准规范汇编

防雷技术标准规范汇编 第一部分建筑物防雷 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选一)(JGJ/T 16-92) 3.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选)(GBJ 39-90) 4.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57-88) 5.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58-88) 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66-91) 7.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67-89) 8. 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60-89) 9. 公园设计规范(选)(CJJ 48-92) 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25-86) 11.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91-93) 12. 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选)(CJJ/T 53-93) 13.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选)(GB 50165-92) 14.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选)(GBJ 49-83) 第二部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 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选)(GB 50058-92) 2.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选)(GB50089-98) 3.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选)(GB 50154-92)

4.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选)(GB 50161-92) 5. 氧气站设计规范(选)(GB 50030-91) 6. 氢氧站设计规范(选)(GB 50177-93) 7. 乙炔站设计规范(选)(GB 50031-91) 8.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选)(GB 50195-94) 9.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选)(GB 50028-93) 第三部分石油化工防雷 1.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1995) 2. 石油库设计规范(选)(GBJ 74-84) 3.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选)(GB 50156-92) 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选)(GB 50160-92) 5.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选)(GB 50183-93) 6.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选)(GB 50253-94) 7.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选)(SYN 5225-87)第四部分弱电设备防雷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选二)(JGJ/T 16-92) 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选)(GB 50174-93) 3.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选)(GB 9361-88)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确定技术规范模板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确定技术规范 1总则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规范检测工作的量化操作, 确保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的性能有效, 依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统一管理的原则, 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和检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057-94 本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89-98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 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 GB 50031-91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 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50314- 智能建筑设计规范 QX 2- 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防雷技术规范 QX.10.1- 浪涌保护器第一部分: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YD 5003-94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HG/T 20675-1990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4 术语 4.1 建筑物 是指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或其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 4.2 构筑物 是指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 4.3 电涌保护器 主要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引导泄放电涌电流的器件, 它至少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4.4 配电室 非专业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发电、变电、蓄电和供电设施集中放置的专用和通用建筑物。 4.5 计算机房 计算机系统主要设备放置的地点或计算机设备相对集中场所。4.6检测点 指防雷检测中接地电阻测试仪和其它测试设备的接触点或根据

防雷装置的检测程序

防雷装置的检测程序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防雷装置的检测程序 检测前应对使用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进行检查,保证其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和能正常使用。 首次检测应按GB/T 21431第条中的全部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对受检单位的定期检测,应查阅上次检测的记录,并现场勘查受检单位防雷装置有无变化。在受检单位防雷装置无较大变化时,可不进行GB/T 21431第条中a)、b)中的接闪器保护范围、e)和f)项的检测。 现场检测时宜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的顺序进行,将检测结果填入防雷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对受检单位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项目出具整改意见书。 防雷装置检测内容及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如下:a)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b) 接闪器;c) 引下线;d) 接地装置;e) 雷击电磁脉冲屏蔽;f) 等电位连接;g) 电涌保护器(SPD)。 接闪器的检测 主要检测内容包括材料规格,布置范围,架设方式,支架间距、支架高度、网格密度、锈蚀程度,接闪器焊接长度、面积,防腐措施,引下线连接情况。 1)查看隐蔽工程记录。检查屋面设施应处于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并应符合GB50057-2010 中的规定。检查接闪器与建筑物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的电气连接、与引下线的电气连接,屋面设施的等电位连接。 2)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截面是否锈蚀 1/3 以上。接闪带是否平正顺直,固定支架间距是否均匀,固定可靠,接闪器固定支架间距和高度是否符合 GB 50057-2010 中的要求。检查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当低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除低层和多层建筑物外,其他建筑物不应利用女儿墙内钢筋做为暗敷接闪器。 4)检测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并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用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发布时间:2004-7-20 点击数:93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