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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西校〔2006〕34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配合和促进我校学分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5级本科学生开始,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促进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创造条件。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表

2.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

第六条“科研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10、7、2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7、5、3、1学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

2.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学校规定的ABC类科研项目,计10学分;D类科研项目,计7学分;E类科研项目,计5学分;F类科研项目,计3学分;本科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计2学分、合格计1学分;主研(前四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3.科研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校规定的特种刊物论文计10学分;权威核心刊物论文计7学分;重要核心刊物论文5学分;一般核心刊物论文3学分;一般公开刊物论文1学分;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文学、艺术创作,根据专业和作品类别以及载体的级别,给予0.5—2学分。

4.科研著作。独立或主编完成学术著作(12万字以上)并

公开出版,计8学分;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专业译著、工具书的编著,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按执笔编(著)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1万字以上和1万字以下四个等次,分别计3、2、1、0.5学分。

5.专利申请。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者,可分别计6、4、2学分。

第七条“技能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分别计7、5、3、2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和优秀奖,分别计5、3、1、0.5学分;获校际(或区域性)一、二、三等和优秀奖者,分别计2、1、0.5、0.2学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0.5、0.2、0.1学分。

2.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比赛获前六名者,可获10、7、5、4、3、2学分,其余正式参赛者获1学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计7、5、4、3、2、1学分,其余正式参赛者计0.5学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计4、3、2、1、0.5、0.2学分,参加比赛计0.1学分;参加校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 1、0.5、0.2学分,获4-6名者、计0.1学分;正式体育竞赛中,破世界、国家、省级(或大学生运会纪录)和学校纪录者,可在名次学分的基础上分别加4、2、1、0.5学分。

每一次文体活动(含竞赛、比赛和演出等)中,每人所获得的最高学分不超过5学分(参加国际或全国文体比赛获前三名者除外),超过5学分者,按5学分记。

3.技能考核。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如CET-6)计1分,口语测试合格计1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八级考试(如专业英语八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计2学分。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高级证书(二级以上)者计2学分,中级(三级)证书者计1学分。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3学分,获中级证书者计2学分。

第八条“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社会实践。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表彰者,分别计4、2、0.5学分。

2.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奖励者,分别计4、2、1学分。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包括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网页制作、讲课比赛、辩论赛、书画大赛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0.5、0.2、0.1学分。

3.科技活动。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和优秀奖者,分别计10、7、5、3学分,其余参与者计2学分;在省(部)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和优秀奖者,分别计5、3、2、1学分,其余参与者计0.5学分;在校级科技活动中获一等奖者,计0.5学分,二等奖计0.2学分,三等奖计0.1学分;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者,经审查合格,可计2—4学分。

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参赛队,每位学生分别计6、4、2学分,获省(市)一、二、三等奖参赛队,每位学生分别计2、1、0.5学分。

4.创业活动。开展创业活动,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者,可参照科技活动计算学分。

5.学术活动。参加国际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计1学分;参加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计0.5学分;参加地区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计0.2学分;

到境外进行访学活动,并完成访学报告者,计0.5学分。

其他受到国家、省级、学校特别表彰者,以及经学校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也可以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成立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

第十条每年3月的第一、二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查后,学院统一报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复审。

第十一条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复审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领导审批,将学生所得的创新实践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十二条在成绩登记表上,明确创新实践学分的项目类型(如:科研学分、技能学分或实践学分)。

第十三条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创新实践学分,并根据《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及《西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创新实践学分均可以替代通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其中,科研学分可以替代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但替代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并且不能重复替代。

第十五条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在国际、国内或省级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名次或奖励所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可以替代该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替代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第十六条凡“自主创新学习”创新实践学分累计达到10

学分者,学校授予“西南大学创新实践优秀学生”称号。

第十七条在专业领域取得6个以上创新实践学分者,优先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从2005级学生开始执行。

附件1:西南大学

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表

说明:

1、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2、若奖项中设有特等奖,在该获奖级别一等奖的基础上加2学分。

3、正式体育竞赛中,破世界、国家、省级(或大学生运会纪录)和学校纪录者,可在名次学分的基础上分别加

4、2、1、0.5学分。

主题词:实践教学学分管理办法通知

西南大学办公室2006年10月12日印发

同济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2013年5月3日) 为促进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简称电信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贯彻落实学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附件1)的基础上,特制定电信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一、学分认定范围 学校认定范围以外的竞赛、学术论文、电信学院创新基地相关项目、企业实习实践、参与创新性科技活动及课题研究成果等。 成果应能够体现同济大学所倡导的卓越人才培养精神,且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归属于同济大学。 二、学分认定办法 电信学院的本科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下表项目之一并取得及格及以上认定成绩者,可获得2学分。

三、学分及成绩认定流程 1、电信学院分别在每年5月底和12月底进行两次学分认定; 2、学生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学分认定资料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 项目成绩认定表”(见附表1,简称成绩认定表),交指导教师初审并给出建议成绩; 3、班主任汇总相应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表”及建议成绩; 4、专业教学系主任(创新基地负责人)审核创新基地相关项目的学分认定并填写“成 绩认定表”中的“认定意见”; 5、所有认定材料提交电信学院教务科,经学校教务处(学校认定范围)和电信学院主 管教学院长(学院认定范围)审核批准后,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成绩录入及材料 存档备案。 附表: 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成绩认定表 附件: 1、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 2、同济大学校级认定竞赛一览表 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认定竞赛一览表 (本学分认定细则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从2010级学生开始实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为鼓励支持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广东金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 ㈠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方准予毕业。 ㈡学生应根据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㈢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 ㈠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省部、国家、国际级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或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或项目;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均纳入学分认定范畴。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 ⒈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 ⒉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文艺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 ⒊美术设计作品:指美术设计作品等; ⒋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 ⒌发明制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 ⒍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 ⒎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就业见习行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管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 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自主学习共九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成果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竞赛、模拟市场等。 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科技文体竞赛:指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技能、公益类竞赛项目,包含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比赛。 7、社会实践:指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千人回千校”活动、假期企业锻炼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教、献血、绿色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校园公益服务(特指学生干部)。 8、社团活动:指学校专业训练队及团委备案的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以及校报、校园网发表的文章及作品。 9、自主学习:指学生通过图书馆、网络公开课、讲座、培训班等方式主动学习,并撰写笔记或心得体会。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学期、同一项目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见附件。 第三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程序 第六条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公共必修课”学分形式进行管理,每学期第20周前统计一次学生所获学分,第7学期第20周前按自然班出一份汇总成绩单,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存档。 第七条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九个项目按照归口管理部门的形式分配到各个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进行统筹、管理。具体如下表:

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通过实施该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保障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项目管理,分别为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简称“国创项目”、“省创项目”、“校级SRTP项目”。按项目内容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开展创业训练活动。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成立校、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相关部处领导和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为成员的“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协调创新创业训

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大学英语IV》第1次网络作业

本次作业是本门课程本学期的第1次作业,注释如下:大学英语IV 第1单元作业题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40道小题) 1. – David, I got an A in Accountin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I was surprised to hear the news. (B) Are you kidding? (C) That’s a pity. (D) Congratulations! 你选择的答案:[前面作业中已经做正确] [正确] 正确答案:D 解答参考:[第一单元]D 当得知他人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时,首先应向对方表示祝贺,故D项为正确答案。A,B,C三个选项都不符合礼貌习惯。 2. – How do you think of this tes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I got 85. (B) Good luck. (C) It’s a piece of cake. (D) Don’t worry about it. 你选择的答案:[前面作业中已经做正确] [正确] 正确答案:C 解答参考:[第一单元]C 该题题干是询问对方对于考试的看法,“a piece of cake”表示“容易的事,小菜一碟”,说明回答者认为此次考试很容易,因此只有选项C符合上下文语境。 3. –Do you like Professor Zhang’s classe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I never miss her class. (B) Chemistry is difficult to study. (C) I take a course in Chemistry. (D) Professor Zhang is a strict teacher. 你选择的答案:[前面作业中已经做正确] [正确] 正确答案:A 解答参考:[第一单元]A 说话者询问对方是否喜欢上张教授的课,选项A的言外之意是回答者十分喜欢教授的课因而从不缺席,故选A,其它三个选项不合题意。 4. – What school subject do you like bes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I hate Physics.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

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

西南交大创新学分的获取方式

西南交大创新学分的获取方式 【毕业要求】2个创新学分 【具体的获取形式如下】 1.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1)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2.学生参加国家、省级、校级各类大学生科创实践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验收或答辩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学分;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学分; (3)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2学分; (4)校级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2学分; (5)校级个性化实验项目:2学分。 (6)创新讲座:2学分。 3.学生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 (1)被SCI,EI,SSCI收录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2学分; (2)被国内核心期刊收录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1学分(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 (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者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40万字以上,每部4学分;20万字以上,每部3学分,10万字以上,每部2学分。 4.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出国游,学看去的国家评定学分) (1)做大会报告可认定4学分;

(2)做展示可认定2学分。 5.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 (1)申请发明专利每项5学分;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项2学分;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1学分。 6.学生为第一完成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鉴定、科技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1)通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国际领先5学分,国际部分领先或国际先进4学分;国内领先3学分,国内部分领先或国内先进2学分。(2)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国家级:一等奖5学分,二等奖4学分;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3)科技成果转让的按学校科技成果转让管理办法执行:每项成果4学分。 7.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评校级社会实践 (1)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每人1学分。 8.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被校团委认定为星级志愿者 (1)五星级志愿者2学分; (2)四星级志愿者1学分。 9.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考核、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1)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510分以上,计1学分; (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记1学分; (3)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高级证书(二级以上)者计2学分,中级(三级)证书者计1学分; (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2学分,获中级证书者计1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1: 杭电教[2010]294号 关于下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现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创新学分决定办法通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0年12月29日印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和科研活动、创造发明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以我校学生名义,在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及文艺体育比赛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本人申请、学院认定和审核、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条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均可申报创新学分。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同一项目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学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范围 第五条创新学分的范围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 1.“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2.“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主持或主研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关于申请认定奖励创新学分的通知

关于申请认定奖励创新学分的通知 新闻类型:新闻公告-学籍发布时间:2013-03-15 14:44:49.587 浏览次数:13370 各同学: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11]11号)》,现对符合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条的项目,由教务处进行认定创新实践学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范围: 2009级(建筑学院2008级)本科毕业生。 2、申请时间: 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至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上班时间。 3、申请方式: 在教务网下载《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于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地点:X1301 联系电话:66366254 66367409 电子邮件:jwsjjx@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212546411.html,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另附: 一、《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条: 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1) 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 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二、我校现在已参加的并认定的国家、省级学科竞赛有: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6、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7、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8、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9、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1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11、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2、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13、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15、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 16、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

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西南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 专升本交通运输专业教学计划(2012年秋季入学适用)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及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需要,掌握信息技术、外语、管理学、经济学和交通运输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交通运输组织管理、规划设计和指挥决策能力,能在各级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从事运输组织指挥和生产技术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掌握运输组织与优化理论与方法、交通运输规划理论与设计方法、现代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经济与管理等知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求,具备交通运输组织管理、规划设计和指挥决策能力。 专业特色:本专业以“基础扎实、技术过硬、工作上手快、适应能力强”为特点,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管理学、经济学、信息技术和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尤其重视培养和训练学生扎实的交通运输专业基础和实践技能。 主干课程:管理运筹学A、交通运输系统分析、运输市场营销、交通运输设备、交通工程学、运输组织学。 学期课程名称课程代 码 学 分 考核形 式 课程性 质 是否为申 请 学位所需 课程 是否为核 心课程 第1学期大学英语III 000300 4 考试 公共基 础课 是计算机应用基础001300 4 考试 公共基 础课 是交通运输经济157800 4 考试专业课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001800 4 考查 公共基 础课 学习导航002000 2 考查 公共基 础课 专业概论(交通运输类)003000 1 考查 公共基 础课 小计19

第2学期大学英语IV 000400 4 考试 公共基 础课 是管理运筹学A 136401 5 考试 专业基 础课 是是交通运输系统分析158100 5 考试专业课是是运输市场营销204400 5 考试 专业基 础课 是是小计19 第3学期大学英语V 000500 4 考试 公共基 础课 是交通运输管理信息系统157600 4 考试 专业基 础课 是交通运输设备158000 5 考试 专业基 础课 是现代物流学A 197601 5 考试专业课 小计18 第4学期交通工程学156700 5 考试专业课 科技论文写作A 001400 2 考查 公共基 础课 运输商务204300 3 考试专业课是运输组织学204900 5 考试专业课是小计15 第5学期毕业设计(论文)103000 12 专业课毕业实习250900 1 专业课小计13 总计84 总课程数(门)20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范文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科技创新类学分。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省新苗人才计划)、学术论文、专利、科研助手、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认定。 2.人文素质类学分。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该学分由学生处、团委、体军部负责认定。

3.职业技能类学分。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 1.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取得立项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项目的级别由组织单位级别决定,且必须以结题为认定学分的依据。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成果原则,不重复认定。 4. 创新创业学分的成绩按获得的总学分进行转换来记载。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多于或等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100”,学分记载为4学分;多于4学分而少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90”,学分记载为4学分;等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85”,学分记载为4学分;少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0”,学分记载为实际获得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1.学校每年12月份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毕业生在每年毕业前完成最终审核认定。

西南交通大学科技成果汇编

西南交通大学科技成果汇编 (2004年) 前言 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对我校科技成果的需求,同时,尽快将我校的科研成果推向市场,寻求合作伙伴,我们续编了这本材料,以期推动我校科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服务,我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贡献力量。本册的成果均是由我校教师和科技人员的职务技术成果,主要涉及机电设备、信息技术及系统、新材料与新工艺、药材等技术领域。其主要特点是:1、技术先进、成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过试验应用;2、结合现场实际,适应面较广;3、投资效益好,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期值。 我们热情欢迎社会各界前来我校进行洽谈、交易与合作,共同进行科技成果的大规模开发与应用,共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大业,使这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企业的科技进步服务。今后,我校将继续用更新、更多的科技成果回报社会各界的殷切期待。 在此汇编的编辑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学校各有关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的热情支持与帮助。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处 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1、纳米隐身功能复合材料的制备及其多频段隐身性能研究 (4) 2、多元纳米复合抗菌杀菌材料研制 (5) 3、智能交通运输仿真及测评系统 (6) 4、铁路勘测设计一体化、智能化研究 (7) 5、铁路货车装载与列车编组运行仿真软件 (11) 6、铁路货物超限图像监测系统 (12) 7、列车智能报站系统 (13) 8、乳化液泵数字监护仪 (13) 9、免冲环保卫生消毒厕所 (15) 10、TA21型牵引变电所安全监控及综合自动化系统简介 (15) 11、GIS辅助决策系统 (16) 12、网络安全管理和控制平台 (16) 13、安全交易、安全认证及电子支付在铁路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17) 14、成都市公交线网规划及系统评价信息平台开发 (18) 15、成都市公交优先专用道规划 (19) 16、列车调度仿真系统 (20) 17、铁路提速线路化技术及其理论基础与工程实践 (21) 18、用于二氢睾酮活性过高所致疾病的一类中药提取物 (22) 19、纳米多层类金刚石(DLC)薄膜提高发动机给油系统摩擦副寿命 (23) 20、装载机负荷敏感合流液压系统及负荷敏感式转向液压系统在装载机节能中的应用研究 (24) 21、长大公路隧道前馈式通风系统及隧道机电智能监控技术研究 (24) 22、圆柱踏面独立车轮构架转向架 (25) 23、铁路客车增氧装置 (25)

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及各类实践创新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素质,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科研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我校学生获得2个科研创新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二章认定内容与标准 第三条学生在参加权威机构组织且经学校认定的全国(含国际)、省级以及校(市)级正式竞赛中获奖,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认定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室内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结构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力学竞赛、力学创新制作大赛、化学实验竞赛、高等数学竞赛、大学物理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电脑网络大赛、flash设计大赛、创业计划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英语写作大赛、英语辩论赛、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化节竞赛等(其中校科技文化节项目以教务处认定为准)以及其它类别的学科竞赛(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学校单独认定)。 第四条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按期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评审或答辩的,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第五条学生为第一作者,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报刊文章或出版著作,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校〔2006〕34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 第六条“科研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10、7、2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7、5、3、1学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 2.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学校规定的ABC类科研项目,计10学分;D类科研项目,计7学分;E类科研项目,计5学分;F类科研项目,计3学分;本科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计2学分、合格计1学分;主研(前四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3.科研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校规定的特种刊物论文计10学分;权威核心刊物论文计7学分;重要核心刊物论文5学分;一般核心刊物论文3学分;一般公开刊物论文1学分;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文学、艺术创作,根据专业和作品类别以及载体的级别,给予

同济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同济大学医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细则 为促进医学院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在同济大学文件《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同教[2012]81号)基础上,根据医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医学院创新能力与拓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巧玲 副组长:徐纪平,徐磊 组员:李觉,彭鲁英,曹金凤,杨翠香,蒋欣,朱雯晴,苏娜,王光花,忻耀群,于宏,李小艳,杨文卓,李莹,周晓,周倩 二、认定规则 1. 认定类型分为学校认定和学院认定; 2. 学校认定范围包括获校内外各类竞赛奖、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参与创新性实验计划及课题研究成果等,与医学专业相关的活动和成绩详表1; 3. 学院认定范围包括校级、院级医学专业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活动、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项目、与大学生创新相关的课程等,见表2。 二、认定标准 1. 各类竞赛获奖(包括学校认定和学院认定)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全国赛特等奖或一等奖记6学分、二等奖记5学分、三等奖记4学分、校内选拔赛获奖记2学分; (2)在临床技能大赛全国赛一等奖记6学分、二等奖记5学分、三等奖记4学分;华东地区比赛一等奖记5学分、二等奖记4学分、三等奖记3学分;校内选拔赛三等及三等以上记2学分,参赛者记2学分; (3)马来西亚国际生理竞赛等国际级学科竞赛,参照国家级执行;马来西亚国际生理竞赛校内选拔赛三等奖及以上记2学分; (4)其他行业类、地区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记2学分; (5)医学院学科竞赛/医学院专业英语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记1学分。 注:1. 参加同一竞赛按照所获得最高奖项获得学分,集体参赛的所有学 生均可获得相同的成绩和学分; 2. 以上所有项目的学分认定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审核。 2. 学术论文

西南交通大学计算机网络考试复习(3学分)汇总

一、填空题(红色为2013-2014-2学期考试题) 1.计算机网络是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密切结合的产物。 2.计算机网络的定义为一个互连的自主的计算机集合。 3.计算机网络按规模分为局域网,城域网,广域网。 按带宽分为窄带网和宽带网。 4.局域网的英文缩写为LAN,城域网的英文缩写为MAN,广域网的英文缩写为 WAN。 5.NAT将地址转换为全球唯一的IP,以便进入因特网。 6.在某层上进行通信所使用的规则的集合称为该层的协议。网络各层协议按层次顺序排列而 成的协议称为网络的协议栈。 7.对一个网络进行层次结构的划分时应做到:各层功能明确、相互独立;层间接口清晰、 穿越接口的信息量尽可能少。 8.两个最重要的网络参考模型是__OSI/RM(汉语解释)______模型和_TCP/IP_______。 9.OSI参考模型分为__7___层,从低到高依次是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传输层、会话层、 表示层和应用层。 10.ISO的全称是___国际标准化组织______,在1984年正式颁布了一个称为__开放系统互联参 考模型___。该模型包含七个层次。 11.计算机网络采用___分层结构__。每层完成一定的___功能__,每层都向它的上层提供一定的 ____服务____,而将如何实现服务的细节对上层屏蔽,即低层协议对高层而言是透明的。相邻两层之间为___层间接口__。对等层用户通话时所必须遵守的规则称为___对等层协议____。 12.协议由_语义,语法,时序等三部分组成。 13.TCP/IP协议分为___4__层,从低到高依次是___网络接口层_______,___网间网层__ __, __传输层________,___应用层________________。 14.数据通信的几个主要指标有___信号传输速率、数据传输速率、信道容量、误码率。 15.RS-232C机械特性规定了使用一个__25_____芯或__9_____芯接头。 16.RS-232C机械特性规定了使用一个__25_____芯标准连接器,电气特性规定逻辑“1”的电平为 ___-15____至__5_____,即采用正负15V的__负_____逻辑电平。其中正负5V之间为__过渡区_____。不作任何定义。 17.数字信号模拟传输时,数字信号变成音频信号的过程称为____调制___。音频信号变成数字信 号的过程称为___解调____。 18.多路复用技术的几种形式:__TDMA_____、_FDMA______、__WDMA_____、_CDMA______。

西南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西校〔2006〕34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配合和促进我校学分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5级本科学生开始,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促进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创造条件。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表 2.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组织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 行) 新闻类型:新闻/公告-通知发布时间:2012-09-05 14:42:48.217 浏览次数:3639 西交校教[2011]11号 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 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拔尖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第三条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1)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 2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 1学分。 第四条学生参加国家、校级各类大学生科创实践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验收或答辩,按以下认定学分: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3学分; 2)校级SRTP项目:2学分; 3)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2学分; 4)个性化实验项目:2学分。 第五条学生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按以下认定学分: 1)被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第一作者2学 分,第二作者1学分; 2)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报道,注明作者单位为 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5000字以上,每篇2学 分;2000字以上,每篇1学分; 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 者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40万字以上,每部4 学分;20万字以上,每部3学分,10万字以上, 每部2学分。 第六条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可认定4学分,做展示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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