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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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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12〕171号 2012年04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切实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部组织制定了《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提出建议并反馈部公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路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第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增进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第五条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风纪管理。

第六条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服务,构建路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八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保持风纪严整,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二)不得在执法服装上挂胸花、胸针等装饰品,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等与执法无关的物件;

(三)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

(四)严禁歪戴帽、卷袖口、敞衣扣、披衣、穿拖鞋、打赤脚、卷裤腿等有损风纪的行为;

(五)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执法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第九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胡须、长鬓角,不得露光头;

(二)女性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头发披肩,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佩戴首饰。

第十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现场执法要保持端正、庄重,指挥车辆手势要明确、利索、规范,手势标准参照公安交通警察现行规定执行;

(二)2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有序;

(三)外出时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遇有当事人情绪激动或者有过激言行的,要冷静处理,以理服人,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

(五)遇有暴力抗法的,要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态失控。

第十一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言语热情诚恳,表述通俗易懂,并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规范的文明执法用语;

(二)提倡使用普通话;

(三)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规定,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

第十二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一)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

(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第十四条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

公场所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众查阅室等方式公示下列执法信息:(一)执法主体,包括机构名称、执法类别、授权依据、执法人员信息(姓名、执法证件号码、照片等);

(二)执法依据,包括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主要条款摘要;

(三)执法程序,包括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实施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四)执法监督,包括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监督部门、监督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执法监督的措施与适用范围;

(五)执法结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实施结果与查询办法;

(六)当事人权利,包括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不服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时享有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六公示”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确定。

第十六条路政执法装备,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下列种类予以配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但应当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做到统一规范:(一)路政执法人员在公路上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器材,可以选配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

(二)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灭火器、防毒面罩、急救箱、牵引绳、卷尺、照相机或者摄像机等;

(三)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按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有关执法装备以及便民服务的必要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行政许可

第十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平等对待、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做到不偏私、不歧视,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八条行政许可的项目和法律依据,应当按照规范的内容格式予以公示并实施。

第十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权限实施行政许可:

(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

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许可手续,但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安全技术评价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并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实际办结期限尽可能少于法定期限。

第二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推行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做好接待记录,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及时移送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办理;

(三)申请事项属于上级单位职责范围的,可以代为转交,但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代转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

(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五)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前款所称首问人,是指接待申请人咨询和办理许可手续的首位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提供以下便利或者服务:

(一)接受申请人通过书面、信函、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三)在办公场所设立监督意见箱、办事指南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电子触摸屏、显示屏等设施提供服务指南,公布办理时间和咨询、监督电话;

(四)根据需要和条件,配备供申请人使用的桌椅、笔纸、饮水设施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

(五)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但应当记录申

请事项,并经申请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六)认真受理咨询,及时解答,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章行政检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路政执法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安全保护区、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点、收费站、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检查时,应当做到:

(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

(三)检查物品、场所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物权,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不得损坏当事人财物;

(四)询问当事人时应当严肃认真,不得询问与检查无关的内容,不得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

(五)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书写工整,表述准确,不得篡改;

(六)公正、平等对待所有被检查的当事人,不得有歧视和差别待遇;

(七)坚持整改、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宣传教育,不得激化矛盾;

(八)检查完毕,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予配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节许可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十六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对被许可人从事下列许可事项活动进行检查:

(一)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以及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道的行政许可。

第二十七条许可检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有关材料;

(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进行查验、检验、检测,对相关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许可检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

(二)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符合准予许可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和范围;

(三)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

(四)被许可人是否建立和执行对涉路工程设施的自检制度;

(五)经许可修建的涉路工程设施是否侵入公路建筑限界或者危及交通安全;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被许可人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检查频率要适度合理;

(二)能够书面检查的,要优先通过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通过书面检查难以达到监督效果,需依法进行查验、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的,应当仅就被许可事项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场所进行检查;

(四)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谋取其他不当利益、刁难被许可人;

(六)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七)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允许公众查阅。

第三十条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发现未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和范围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责令改正;

(二)发现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责令停止修建、使用,并责令有关责任单位立即改正;

(三)发现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发现许可事项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

(五)发现许可事项存在法定注销情形的,依法注销相关行政许可。

第三节超限检查

第三十一条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超限检查时,应当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不得以目测情况作为判定依据。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固定检测和巡查检测相关的执法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车辆

超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提示或者引导车辆进入检测站点,注意维护好进出站口的交通秩序,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二)对车辆进行检测,向驾驶员出具检测单;

(三)经检测发现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情形的,责令当事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依法予以处罚;

(四)对车辆进行复检,合格后放行;

(五)将超限运输违法信息录入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三条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超限检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符合规定未超限,或者运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且已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的车辆,应当立即放行;

(二)对超限且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其中,对擅自运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车辆在处理完毕后需要继续行驶公路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第四节监督巡查

第三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监督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地区交通特点、公路等级等因素,确定巡查频率。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举报奖励、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群众的积极性,以弥补巡查力量的不足,共同做好公路保护工作。

第三十五条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三)保持联络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严禁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以及公车私用;

(五)严禁恶意遮挡或者未悬挂车牌行车;

(六)非因公务需要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

第三十六条车辆警示装置的使用应当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准,尽量不扰民,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非紧急任务不得使用警示灯、警报器;

(二)确需使用警示装置时,能使用警示灯即可完成任务的,不使用警报器;

(三)确需使用警报器时,应当以断续使用警报器为主;

(四)车队行驶时,前车已使用警报器的,后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三十七条路政执法人员实施公路监督巡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发现公路出现坍塌、坑槽、水毁等损毁,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做好现场保护,同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通知公路经营企业及时补设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二)发现公路上有遗洒物并能够自行处理的,在不影响交通情况下,可先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处理;遗洒物为遗失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执行;

(三)发现公路进行养护作业的,指导和督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在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需要维持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公路养护作业造成交通堵塞时,及时启动疏导预案,会同公安交通警察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分流和疏导工作;

(四)发现群众遇到困难,需要紧急求助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帮助;

(五)发现属于紧急情况的,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处置制度执行;

(六)发现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公路监督巡查完毕,路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巡查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巡查记录应当记载巡查时段、巡查路段、巡查人员、巡查车牌号、巡查情况及处理时间和结果等信息。

巡查记录应当每周定期进行总结讲评。巡查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机制,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节拦车规定

第四十条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并遵守下列程序:

(一)上路拦车前应当明确执法的任务、方法、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检查安全防护装备;

(二)根据公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拦车,避免引发交

通堵塞;

(三)在距检查地点至少200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四)拦车时使用停车示意牌和规范的指挥手势,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

(五)指挥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再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拦车安全防护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不得在同一地点双向同时拦截车辆;

(二)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当事人;

(三)遇有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采取脚踏车辆踏板、强行攀扒车辆等方式,强行责令驾驶人停车;

(四)遇有驾车逃跑的,除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以采取通知前方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点或者执法人员进行截查,或者记下车牌号以便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拦车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明确改进措施。

第五章行政强制

第四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比例原则,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有关行政强制。

第四十四条实施行政强制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路政执法人员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检查和制止。检查和制止时,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扣留车辆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工具;

(二)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

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扣留车辆;

(三)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路政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工具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当场登记扣留车辆、工具的数量和品质;

(二)依法扣留车辆时,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并提醒当事人妥善处理车辆所载货物;

(三)妥善保管扣留车辆、工具,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处置。

因扣留车辆、工具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有关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一)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的;

(三)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对违法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拆除。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第五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在制作法律文书、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内部审批、送达执行等环节要从严、从细、从实,避免因个别环节上的失误而导致申请中的被动。

第六章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做到:

(一)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吸收采纳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应当给予当事人各方平等陈述、申辩的机会;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五)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六)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五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注意预防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

(二)注重执法效果,既要依法予以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纠;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四)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十三条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规范的案由格式认定公路违法行为并制作法律文书。

第五十五条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相当的公路违法行为,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近。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结合本地情况,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第五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路政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路管理机构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路政执法人员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对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同时构成民事违法行为的,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配合民事责任的追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对民事责任的追究。

第五十八条公路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七章奖惩

第五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等制度,制定和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功必奖、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十条对模范遵守本规范,为路政文明执法做出突出贡献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执行本规范,应当纳入交通运输文明执法创建考核范围。

第六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对违反本规范有关执法纪律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及时查处路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规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主题词:路政执法文明规范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2年4月23日印发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加强路政管理,严格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河北省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站主管辖区内公路路政巡查工作,由所辖的各中队具体组织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工作。 第三条路政巡查的范围为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 第四条路政巡查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 (三)发现和纠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行为。 (四)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的正常秩序,检查处理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超限运输。 (五)及时发现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排

除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负责勘察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勘察报告,并对许可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监督。 (八)为过往司机指路,救助受伤、患病、遇险和其他需要援助的人。 (九)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和特大件超限运输车辆护送等专项整治和特殊勤务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由路政执法人员执行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路政巡查的内容: (一)及时发现下列侵占、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2、擅自穿(跨)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等 设施; 3、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以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 路上行驶; 5、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6、利用公路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方面的演讲稿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方面的演讲稿 文明执法和谐治超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治超检查站嘻嘻嘻,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执法,和谐治超》。 治超这个词是一个新概念新词汇,就是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履行治超工作的人,我们叫“治超员”,当今,已有《治超员赞歌》《可爱的治超员》《最美治超员》等美称,这些美称是党的赞誉……是人民的呼声……。 超限超载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据悉,如果一辆10吨货车装20吨货物在沥青路面上走一次给路面造成的影响,相当于一辆10吨货车在该路面上走256次。由此可见超限超载的货车对路面的影响有多大呀!它带来的后果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不能正确反映运价与运力的关系,而且对道路和桥梁破坏严重,缩短了其使用寿命,超限超载还导致车辆的制动设施不灵,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个重大隐患。从20XX年开始,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制订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治超工作是党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嘈杂的机器声响彻天空。 高射灯光将黑夜变成白昼。

蜂拥而至的待检车辆早已排成长龙。 可爱的治超员,准备战斗吧! 昏暗角落鬼祟魅影晃动。 1 猎鹰般的目光穿越迷雾把真相看透。 车胎分过的可笑伎俩想把谁糊弄。 可爱的治超员,战斗开始了! 政策讲的再清他们无动于衷。 面对自身违法装傻不懂。 异想天开想用恩惠让我们抬手。 可爱的治超员,战斗决心坚定! 廉洁自律牢记心头。 文明服务面带笑容。 秉公执法私情不徇。 可爱的治超员,战斗中携手竞风流。 文明执法,有情服务。庞家庄治超站对执法人员的仪容仪表、执法动作、接待语言等进行规范,定期组织岗位技术比武和文明礼仪培训等活动,切实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并积极邀请路政大队领导对执法人员开展规范操作手势培训,规范治超执法动作。始终遵循“四个一”和“三心”服务理念。“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个座位相让、一杯茶水相敬、一个满意解释、一句亲切告别;“三心”即

路政巡检工作计划范本

路政巡检工作计划范本 【篇一】 为使本年度治超工作顺利展开,确保真正意义上的维护路产路权,并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创辉煌,对本年度治超工作作以下计划: 一、增强领导,明确责任 继续领导班子小组成员不动,力量不减,并签订相关的责任书。 使各领导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另外继续组织展开区域联合治超 工作,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展开网格式执法,严厉整治超限超载行为。 二、增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人民的护路意识利用会议宣传、布 置并实施了边际区域治超风暴行动、打击无牌无证货运车辆行动、继 续展开集中整治超大吨位的整治行动、打击短途超载行动、货运车辆 超载、未加盖蓬布及货物遗洒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货运车辆全面 摸底及货运车辆信息化采集工作;标语宣传,悬挂固定标语,公路沿线 书写临时性标语,重新安装永久性宣传标语,车辆宣传,资料宣传, 向广大驾驶人员及货运源头企业主发放治超宣传资料。 三、强化基础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效率 器,进一步让执法规范化、准确化、即时化,实行“六有”建设。督促指导货运源头单位落实了“七有”治超基础工作。二是出台了相 关责任部门基层队、所、站及汽修厂治超基础工作的标准及措施。二 是继续增强了对所辖区域内公路的治超管理和保护,在县所有省级公 路连接干线的入口设置了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和固定的限行设 施及“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宣传牌,严厉打击了破坏公路的违法 行为。三是抓好了治超源头监管。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治超及持续性执法。配合县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了短途超载、避站绕行、夜间偷运

等违法行为;对非法改装车辆、未加盖逢布运行车辆及短途超载运输行 动实行了严厉的打击和处罚。 四、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1、展开了边际区域治超风暴行动暨“马槽车”清剿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了边界非法改装车辆、“马槽车”运输行为。 2、展开了“打击无牌无证货运车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了镇 区内主要干道和边界地区的无牌无证车辆。 3、展开了“打击短途超载”专项行动。以建筑工地、建材市场、煤矿、煤场、石场、砂场、非煤矿山等货物集散地路段为重点,严厉 打击了短途超载、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以管好货运源头企业为基础,以路面管控为重点,严 厉整治了货运车辆超载、未加盖蓬布或加盖不严实及货物遗洒等违法 行为,巩固和扩大了治超成果,确保路面安全、整洁。 五、增强监督检查1、多部门制定好各自职责责任,在领导的统 一指挥安排下,各理其职,对一线治超及站所管理实行督促检查监督,确保执法活动有法可依、程序合法、力度合理。 2、开通举报电话,在道路标志牌上宣传其执法依据及宣传各项 制度的同时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对治超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公示举报 电话,保证执法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篇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展开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继续巩固和发展前 期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成果,打造一支阳光廉洁、风清气正的 交通公路行政执法队伍,有效推动公路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动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加优 质高效的公路交通服务。

浅谈规范文明执法之措施

浅谈规范文明执法之措施 法治是社会文明的产物,社会进步的标志,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文明、和谐进步的保障。社会主义法治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这是执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根本。如何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公路行政执法水平,必须落实好四个措施。 一、注重队伍建设 (一)加强学习。一是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着力提升路政人员思想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学习路政管理业务基础知识,争做路政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抓好岗位自学和“充电”,路政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注重在职岗位自学和执法工作实践的锻炼和提高。四是认真学习新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等方式,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组织新入伍的路政员参加并通过执法证申办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开展新时期路政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座谈讨论。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依法治路管路意识,开扩视野,交流经验,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把文明规范执法教育贯穿于路政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开展文明执法学习教

育活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以“端正执法理念,公正文明执法”为主题的专项学习教育,树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深刻地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自己查、开门查、组织查等形式,让行政执法人员在讨论中明辨是非,受到教育。同时,还针对路政人员自查中所暴露出的问题,邀请管理相对人座谈,征求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了路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执法示范单位”和评选“文明执法示范岗位、”“文明执法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鼓励和引导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基础建设,改进队伍工作作风,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四是开展文明执法公开承诺活动。 (四)强化监督。认真落实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考核,一周一讲评制度,定期小结讲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述廉述职会议,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箱,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打造过硬的路政执法队伍。 二、加强执法管理 第一,完善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奖惩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法制部门审核制度、举报投诉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

路政个人年终工作总结2014

路政个人年终工作总结2014 一、思想工作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本人一直在各要求,努力地,以便使更快地社会发展的。阅读的道德修养书籍,勇于解剖,分析,正视,自身素质。 理论学习,是从。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在的一年中,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对外界时政的,学习,了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清醒的头脑。 理论学习,是在行动上。在工作中,的本职工作,系统的学习。注重对理论知识的和,促成自身知识结构的和知识体系的健全。让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 当然,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学习,以社会发展的需要,的的政治理论素质,以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能够公司站长,路政稽查工作。 二、路产、路权完好,保障大桥公路安全畅通。 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 路政管理,对讲机的使用和交接工作,定时巡查大桥陈附属设施完备,发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站严禁复制剽窃现问题立即向站长报告。学习路政征稽的政策、法规和处罚尺度,指挥车辆的方法,截停对公司设施、收费站、收费员等危险的车辆,查处违章冲卡车辆。 三、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本人遵守番禺大桥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在工作中,尊敬、团结同事。平时,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人际关系融洽,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处处以一名优秀的稽查路政的要求来规范的言行,毫不松懈地培养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自觉的投入到"青年文明号"示范岗的活动。 实践"让社会更美好"的企业理念,推行一车一礼、微笑服务,用行动追求文明、文明、享受文明、传播文明。在工作中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为司乘人员的行车条件。是"服务、奉献社会"的宗旨,为办好事、办实事;对的呼声、疾苦热心帮助,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改进自身,力争把"青年文明号"窗口擦得更亮,时时光大"青年文明号"风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学习知识,的特长为公司多作一点,坚决服从的指示要求和安排,的本职工作,将工作做的。

公路路政执法的职能及其法律依据(上课)

公路路政执法的职能及其法律依据 目前,我省的公路路政执法行为主要有: 1、路政许可 2、路政处罚 3、路政强制措施 4、路政监管 5、路政赔(补)偿

一、路政许可 (一)路政许可的含义: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

动的行为。 2路政许可:路政许可是指路政管理机构依据路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根据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准予路政管理相对人从事某一项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3.路政许可的主要特征:法律的禁止是路政许可的前提;路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路政许可是赋予路政管理相对方某种权利和资格的路政管理行为;路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路政许可行为是单方行为。 (二)公路管理机构行使路政许可权限的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22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23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3条2款: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三)路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 ?公路法?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如省交通厅、省公路局有关文件,主要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路政许可的通知?(浙交〔2005〕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浙公路〔2007〕93号)?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有关公路工程技术规范 (四)路政许可的程序 1、申请:?行政许可法?第29条 2、受理(不予受理):?行政许可法?第32条 3、审查(勘察、检查、书面审查、听证等):?行政许可法?34条、?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

路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格式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884 (计划范本系列) 路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格 式详细版 When The Goal Is Established, It Analyzes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nditions Of Organiz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Organizational Goals To Be Achieved And The Ways To Achieve Them.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路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格式详细版 提示语:本计划文件适合使用于目标确立时,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年。为把省总公司路政、稽查、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拟定如下工 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厅、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和要求,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中 队与班、组等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 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为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全面增强

中队队员的安全意识, 提高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召开涉路施工安全管理专题会,组织施工入场前安全施工培 训。严格落实对中队队员的安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有效提高队员的事故防范能力。 做好“春运”、“迎国检”、全国“安全生产月”、“十一”安全活动的组织工作。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营造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 (三)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 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交纳保证金,加强责任监管力度。加强路面施工现 场的巡查,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凡发现隐患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停工整改。

浅析如何加强路政文明执法管理服务地方经济

浅析如何加强路政文明执法管理服务地方经济 公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公路是经济腾飞的翅膀,是人民致富的重要条件。因为公路运输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和灵活性,是其他运输方式所不可替代的,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拉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修路难,护路更难! 公路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然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与公路建设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远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重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公路两侧建筑尚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有不少地方任意在公路两侧红线内兴建餐馆、商店、旅社、停车场等。公路两侧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路段违章建筑林立,呈现公路街道化态势;二是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占用,当做晒场、堆场、垃圾场、修理厂、停车场等;三是由于超限运输特别是超载运输车辆日益增多,不仅耗费了国家大量资金,更威胁着公路畅通与安全。这些问题的发生和存在,严重侵犯了公路路产和产权,造成了路产的不明晰和路权的不完整,给以后的公路养护、绿化、美化、净化以及公路的使用和管理带来诸多困难。

为了充分认识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笔者认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是贯穿工作的重点所在。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文明服务意识。 首先,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路政管理业务理论,积极参加省、市公路交通部门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掌握业务知识,增强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其次是路政执法人员在行使依法治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职责过程中,要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威信,树立公路行业良好风气作为“形象工程”来抓;三是要认真按照《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四是路政人员必须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把文明用语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纳入路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之中。 二、认真宣贯《公路法》等交通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文明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种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在宣贯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新的形势、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加大对各种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按照省市交通部门的总体部署,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形、电台有声、站场有声势、街旁有标语、交通繁华地段有宣传点

最新2019路政个人工作总结

XX路政个人工作总结 XX路政个人工作总结县路政大队在县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路政支队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在县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依法行政,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为宗旨,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为全面抓好路政工作,大队从狠抓基础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入手,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为己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到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圆满完成了各项管理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确保了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现将全年路政工作总结如下:截止12月底,共检查货运车辆6100余台次,查处超限车400辆次,查处损坏路产案件6件,清理非公路标志12块,清理违法占道堆积物38处230平方米,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100%。出动巡查车720台次,上路巡查人员达2100人次。 1.全年来共发现损坏路产案作6件,查处6件,结案100%。 2.集中开展公路路域整治,清理非公路标志12块,私设道口3处,着手建立涉路"一路一档"档案,清理公路路障

学习总结页眉内容4次,清除公路占用38处达230余立方。 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了路政案件、案卷制作的训练,做到人人理论与实际结合,用法律武装自己。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现场发放保护公路路产知识资料800余份,接受法律现场咨询40余人,千余人受到了教育。 月开展了全国第一个"路政宣传月"活动。 6.开展迎接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各项筹备工作。 7.加强二类治超站点建设的选址、规划、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大队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指导各项路政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学习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了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相关文件,加大措施,狠抓落实,配合县整治办对全县开展了深化巩固年行动,确保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迎接交通运 工作总结页脚内容2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本)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本) (2005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水利、工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经费应当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执法监督 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下列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一)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二)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三)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七)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系列活动 工作总结

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系列活动工作总结按照xxxxxx局《关于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xxxx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把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活动贯穿于我们的日常工作当中去,以群众满足不满足为标准,从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加大宣传与监督力度;从自身存在的不足着手,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我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执法公正为核心,狠抓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面对市民,直接关系到市民的衣食住行,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市民强烈反映。为了确保文明执法,公正执法,xxxx十分注重法治理念教育和思想作风纪律教育,使全体执法人员牢固确立严格“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教育。局党委中心组坚持周六半天时间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率先垂范,以自己的言行带动人。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意识,要求执法人员做到“三理”(处罚违章要有理,宣传教育要讲理,执法尺度要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

要诚心,对方急躁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要求全体队员严格遵守“三条纪律”(服从指挥雷厉风行、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执行“六个不准”(不准粗暴执法,不准徇私舞弊,不准酒后执法,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权谋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二、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月活动。 思想作风纪律专题教育整顿月活动以“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为核心,以提高城管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解决城管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执法队员进行增强党纪、法纪和政纪观念的教育。作风纪律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学习动员阶段。8月8日,xxx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采用分组学习、支部学习会、观看专题片以及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八荣八耻、党纪、党章、禁酒令等,使人人明确教育整顿的目的意义,扎实参与的自觉性。 二是查找问题阶段。在广泛思想发动、提高熟悉和坚持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展开“五查”活动,即一查学习。主要检查在中队组织学习中,队员学习情况和个人自学是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二查纪律。主要检查各分队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三查作风。主要检查工作责任心强不强,干部队员是否恪尽职守、尽心尽责,

路政处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路政处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路政处下半年的工作计划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2篇“路政处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元月至六月份,我路政处以“科学发展观”为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省厅、局工作会议精神及总段职代会和路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年活动和“路政岗位百日练兵”活动,不断加强路政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路政处现有路政人员11名,其中党员4名,女职工2名,路政执法车辆1辆,管辖着国道109线k2370+000m~k2610+000m计240公里的二级公路,并受县交通和建设局委托管理县级公路10公里,共计250公里。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做好支部工作 上半年,我们按照总段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星级路政员”主题活动,紧密结合路政处实际,

制定支部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和学习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在学习过程中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法,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贴近群众;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发展工作,积极培养优秀青年入党,经考察推荐,5月13日,2名入党积极分子在支部会议上通过拟吸收为预备党员,正在等待总段党委批复;继续推行民主管理,推行事务公开,坚持每周召开队务会,上半年,召开队务会议18次,公开事务8期;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接受合理化建议5条。 三、路政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上半年,我们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年”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将《规范》的各项要求量化为具体的执法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严格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按照要求依法行政,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行使职权。把工作实际与《规范》相结合,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有效地强化了执法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加强学习和培训,使路政人员的理论

江苏:对路政文明执法的几点思考

公路管理部门如何管理好公路、维护好路产路权,做到在路政执法工作中既文明执法又严格执法,这是公路路政部门普遍要面对的一个问题。随着经济、社会、民主和法治的深化发展,对执法者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简单、粗暴、不文明的执法方式已被现代社会管理方式所唾弃,体现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管理方式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已成为现代社会管理的必然选择。那么,在执法工作中如何做到文明执法已成为当今行执法部门使政府职能,维护政府形象,建立和谐社会的一大课题。 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严格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路政管理部门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 公正公平与廉洁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前提 要以平和心态待人。以平和心态善待当事人是路政执法人员必备的素质,绝大多数群众都是明理的,只要多给他们讲道理,多宣传法律法规,他们都会服从管理,相反粗暴蛮横的态度易使当事人反感,产生抗拒心理从而引发口角,激化矛盾,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这样不仅对执法工作带来不利,而且影响队伍形象; 要耐心细致办事。在现场执法活动中,执法对象的文化素质、社会背景、个人性格等是千差万别的,路政执法人员要特别注意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说明,善于从中分析当事人的心理想法,了解当事人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从而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灵活有效的处理。如果当事人不理解法律法规时,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如果当事人有抵触情绪甚至火气很大时,要冷静对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诚恳的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2018年度路政管理工作总结

2018年度路政管理工作总结 200x年度我段路政管理工作,在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路政支队的正确领导下, 努力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围绕“两个年”活动和年初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路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精神,充分运用公路法律法规,保护路产路权,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狠抓超限运输的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积极创建文明省道线,加大力度整治公路沿线加油 站点、加水点和非法占道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做好全段的相关工作,狠抓路政队 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自身素质,以设立路政窗口为契机,宣传路政管理的法律 法规,逐步完善全县的路政协管网络建设,加强横向联系管理,把路政管理逐步 推向“规范化、法制化”,做到重宣传、严管理,着重社会效益,一年来全体队员 的共同努力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我县公路交 通事业的健康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管理,突出重点,促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二、加强超限运输的现场 管理和源头管理 超限运输是一项持久而复杂的管理工作,由于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大货车登记小吨位,一方面是低运价,另一方面严重超限,造成国家大量规费严重流失,公 路的早期损坏,养护成本的大幅增加。为遏制超限运输带来的严重危害,我们根 据交通部2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与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立足于维护公路产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打击、查处严重超限,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着重抓好超限 运输的现场管理、源头管理和宣传工作。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单位和个体运输业 主为达到高额的利润,拼命依赖于多拉快跑赚钱,而不顾道路交通设施的承受能 力和危害程度,针对目前存在的超限情况。我们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一是加强 源头管理,召集大的运输企业和车老板召开座谈会,分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教育,陈述超限运输对公路和交通安全的危害性,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力度,通过上路巡 查和临时设点检查的形式,运用动态和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治理超限运输,对特别严重的超限运输行为我们通过电视台、报社记者进行及时的报道,向行业 监督部门及时反映和沟通,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在整个管理过程我们始终按 照上级部门的指标精神,重卸轻罚,勤上路,抓源头。超限率从原来的85%下降 到52%。超限的吨位也明显下降30%,在我们现场管理的情况反映出超限车辆, 大马力,低吨位,一些5吨车装载15吨到30吨,一旦放松现场管理超限运输立 即出现死灰复燃。目前最有效的管理措施只能是加强现场管理和上路巡查,才能 把超限势头压下去。 三、公路标志和公路安全设施的管理 公路标志和公路安全设施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们公路等级低,公路建设投资少,公路标志和安全设施严重短缺不齐,随着道路交通的蓬勃发展和我县

路政管理制度

路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保障所辖路段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路政中队依法实施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查处各类路政事案, 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路政人员执法时,应着装规范、佩戴整齐、持证上岗。 三、路政人员执法时,应恪尽职守、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收费、罚款; (二)擅自提高路产的赔偿、补偿标准; (三)要求过往车辆带人带货; (四)刁难或者勒索行政管理相对人; (五)其他违法行为。 四、发现破坏路产、侵害路权的行为时,路政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验,收集证据,按 照法定程序处理。 五、发现擅自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及公路用地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设立非公路标志的行为,应立即制止,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 六、对经上级部门批准,在管辖路段上空、地面和地下进行跨线作业、道路施工和地下挖掘时,应当进行施工监管。因施工造成公路及公路设施损坏的,应向施工方索赔。 七、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应规范化上岗,履行巡查职责,做好巡查记录。 八、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体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发生交通事故 或突发事件时,路政中队请示所领导后启动应急预案。 九、按照规定建立路产档案、路政文书档案、日常管理档案,并按照“一案一档”的原 则建立路政处理档案、路政处罚档案、违章建筑档案。 十、按照规定对路政车辆、设备器材进行维修、保养。 十一、对于违反路政管理法规,且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路政中队可依法留置其车辆。 十二、加强对路政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一、巡查时间 路政巡查实行四班三运转制。早班上班时间为:8:00时——14:00时,中班上班时间为:14:00时——次日0:00时,夜班上班时间为:0:00时——次日8:00时。 二、巡查班交接程序 (一)交接班时,接班班长应阅读上一班巡查记录,有不明之处当面问清。交班人员如有留置车辆或证件等其它特殊情况,须移交后方可结束本班巡查工作。 (二)接班人员认真检查设备器材的完好性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检查合格后接收。 (三)因造成较大路产损失或侵权案件等需要连续在路面值勤的,接班人员要现场交接 班。 三、巡查任务 (一)检查路况、公路路产和建筑控制区的情况。 (二)发现和查处各类路政事案。

2018路政年度工作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2018路政年度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2018路政年度工作计划 XX路政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路政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路政局xx年上半年紧紧围绕我局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以全局工作任务为大局,以加强和维护公路形象为目标,以抓好职责落实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针对性地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加强了政治学习、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廉政建设,xx年上半年在机关各专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总结一、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 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公路事业加快发展的一年。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处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学习了《公路法》、交通部新的《路政管理规定》、《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了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厅的相关文件,配合相关处室对全省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培训班、省工委安排的干部培训班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培训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和法律素质,适应依法治路的需要。 二、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执法规范 建章立制是路政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现路政管理制度化、规 第 2 页共 5 页

路政执法年度工作汇报

路政执法年度工作汇报 一、年工作回顾 ㈠、狠抓队伍建设,搞好新进队员的培训 加强队伍建设,是打造路政精兵的重要手段和唯一途径。因此,我路政执法大队 便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⑴始终坚持半军事化管理,日常工作军事化;⑵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为使考核有据可依,我们还制 定了《公路超限治理人员考核办法》、《公路路政人员月度考核办法》、《车辆 使用管理规定》等各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激励人, 充分调动全体路政人员的积极性,从而规范了执法行为,为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提 供了制度保证;⑶始终坚持抓思想政治教育不放松,抓业务素质教育不放松,抓 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路政执法队伍活动。大队制定了学习 制度和学习计划,经常组织路政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 中、中会议精神和党 的思想理论文章、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业务交流等学习活动;⑷新队员进大队后, 我们对新进队员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培训,使队员的政治思想、 文化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㈡、认真做好“迎国检”的工作,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⒈“迎国检”号角吹响后,我沅江路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市局支队迎检实施方案和 整体部署,以落实“迎国检”各项工作为总抓手,今年以来,我们扎扎实实做了如 下工作:⑴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迎检工作方案;⑵有的放矢,日夜苦干,对 非公路性标牌进行了摸底排查,逐一下发了限期整改拆除通知书;⑶重新清查、 整理了年以来的路政文书归档及前段10余件路政许可、路政处罚案件;⑷重新 制作了各项岗位职责和执法公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使之更 加规范、准确,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⑸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以争取当地各 级政府的重视、支持和联合执法,清理沿线各种路障、非公路性标牌、马路市场等。同时,为了清除“迎国检”路段的路障,我路政大队队员不顾高温酷暑,用双 手去搬公路旁的砖块石头,或步行几华里,一边宣传路政法规,一边不停地协助 沿线村民运走晒在公路上的枳壳、稻谷。他们干得满面是汗,身上的制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有人问他们为啥这么买力地做,他们回答:为了沅江公路的安全 畅通。 就这样,截10月底止,共拆除违章建筑4处,制止在公路上晒枳壳晒粮230余处,清理堆积物50余处,清除非公路标牌110多块,查处路损案件2起,依法索 赔2940元,路政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索赔率达到98%。 ⒉我治超点工作借“迎国检”之东风,乘势而上,竭力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今年来,我们以整治过往运输超限车辆为重点,从超限车辆查处入手,不断强化路面治超,遏制超限运输势头。按照“科学检测、卸载放行”的原则,制定了《超限超载车辆

路政管理工作总结

200x年度我段路政管理工作,在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路政支队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围绕“两个年”活动和年初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路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精神,充分运用公路法律法规,保护路产路权,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狠抓超限运输的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积极创建文明省道线,加大力度整治公路沿线加油站点、加水点和非法占道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做好全段的相关工作,狠抓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自身素质,以设立路政窗口为契机,宣传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全县的路政协管网络建设,加强横向联系管理,把路政管理逐步推向“规范化、法制化”,做到重宣传、严管理,着重社会效益,一年来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我县公路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管理,突出重点,促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根据目标管理原则和年初的工作思路为有效地维护公路产权,着重加强上路巡查,将侵占路产路权和公路控制区的违章建筑压缩在萌芽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宣传教育。一年来我们的队员上路率达到9xxxx,制止违章建筑13xxxx,突出重点抓典型,拆除违章建筑摊棚、厕所等65处530m2,清除公路堆积物,种植物3940处9305m2,制止违章立杆1xxxx,迁移违章立杆78支,拆除违章接线接坡2xxxx161m,特别是今年通过创建文明省道线,对加油站点进行整顿规范工作和市支队布置的对加水点,非法占道经营整治等一系列活动以来,通过横向联系,集中组织力量,经充分的宣传教育,对部分老大难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共搬迁马路市场三处,取缔加油站点5处,占道加水点10处,非法占道经营11处。在整顿、折违过程中我们突出重点,通过邀请新闻媒介,报社电台,进行组织现场采访报道,市级报社xxxx录制报道,县电视台四次,县报社xxxx到现场采访,本单位部门1xxxx投稿进行报道我们路政管理的一系列典型事例。对申请在控制区内的临时建筑、接线接坡、广告都进行现场勘查,严格把关,审核按规定程序、规定的承诺时间到审批中心路政窗口予以办理共审批各类案卷14xxxx,同时实行跟踪管理责任人制度,在加强上路管理的同时,针对全县41条线路、678公里公路,注重横向联系,建立全县路政协管网络。聘任土管规划、乡镇干部,公路养护农工,形成公路路政协管网络,特别是一些偏远线路,由于信息落后办事不便,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爱路护路意识淡薄,在路肩上种植农作物,在控制区内建猪栏厕所,违章建房、开沟引水,在路肩上立杆等一系列违章现象,通过协管网络及时得到信息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有效处理。同时我们通过协管网络向群众提供相关的路政法律法规的咨询,颁发宣传资料,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审批表格,联系现场勘查时间,给群众提供方便,提高路政办事效率,得到群众的好评,起到积极作用。 二、加强超限运输的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 超限运输是一项持久而复杂的管理工作,由于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大货车登记小吨位,一方面是低运价,另一方面严重超限,造成国家大量规费严重流失,公路的早期损坏,养护成本的大幅增加。为遏制超限运输带来的严重危害,我们根据交通部2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与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立足于维护公路产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打击、查处严重超限,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着重抓好超限运输的现场管理、源头管理和宣传工作。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单位和个体运输业主为达到高额的利润,拼命依赖于多拉快跑赚钱,而不顾道路交通设施的承受能力和危害程度,针对目前存在的超限情况。我们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召集大的运输企业和车老板召开座谈会,分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教育,陈述超限运输对公路和交通安全的危害性,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力度,通过上路巡查和临时设点检查的形式,运用动态和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治理超限运输,对特别严重的超限运输行为我们通过电视台、报社记者进行及时的报道,向行业监督部门及时反映和沟通,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在整个管理过程我们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指标精神,重卸轻罚,勤上路,抓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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