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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法练习题(杨帆女)

三国法练习题(杨帆女)
三国法练习题(杨帆女)

三国法练习题

国际公法

(多选)1、甲国和乙国就两国边境的划界问题发生纠纷,多年以来经常因此问题发生武装冲突。在联合国秘书长的斡旋下,双方于2009年达成协议,将边界争端提交给联合国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可以成为国际法院判决此案的法律依据?()

A、甲乙两国于1948年签定的边界条约

B、著名国际法学家瓦特尔关于边境制度的学说

C、有关领土主权取得方式的国际习惯

D、国际法院在1980年对类似案例作出的判决

答案:AC

(单选)2、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以下哪一方式实现和保障的?()

A、国际刑警组织

B、国际法院和联合国部队

C、各国依国际法采取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

D、各国国内司法系统的联合行动

答案:C

(单选)3、中国于1986年核准加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销售公约》,1993年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此外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WTO 的多边协议对我国具有约束力。关于上述条约或协议在中国的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处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中国法院可以直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销售公约》

B、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中国法院应当优先适用《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C、我国法院可以直接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来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D、北京市高院在处理一起反倾销行政诉讼案件时,应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但当条例与WTO《反倾销协议》发生冲突时,则应适用《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

答案:A

(单选)4、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庞大规则体系中最核心和基础的规范,其主要包括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民族自决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六大原则。关于这些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主权原则意味着主权者有权以任何手段对内行使其统治权,对此国际社会无权过问

B、不干涉内政原则中的“内政”是指发生于一国领土范围内的事项

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要求各国必须以非武力手段解决国内和国家间的争端

D、民族自决原则中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统治下的民族

答案:D

(多选)5、“希罗拉”河流经甲乙丙丁四国入海,1972年四国签订条约明确“希罗拉”仅对沿岸四国开放。2010年4月,甲国一艘货轮“迈普”号在行经丙国河段时遭遇袭击,船上所有船员遇袭身亡,所载货物也被一抢而空。2012年6月,“迈普”号遇袭案被侦破,主犯乙国籍人华特被丙国警方拿捕。已知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管辖权和引渡问题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希罗拉”河为国际法意义的多国河流,其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属于各国领土,各国对位于其领土的河段拥有主权

B、由于“迈普”轮是在丙国河段被袭,该案只能由丙国管辖

C、甲国有权向丙国提出引渡华特的请求

D、“希罗拉”河属于国际河流,因此对“迈普”轮遇袭案,各国均享有管辖权

答案:AC

(多选)6、2010年5月,哈尔莫国境内出现反政府武装行动,经过与政府军长达一年激烈的武装冲突,反政府武装最终于2011年6月推翻哈尔莫国原政府,宣布成立新的马拉比共和国。2011年6月,甲国明确宣布承认马拉比共和国;7月,乙国正式接受马拉比国派往乙国的领事;8月,丙国宣布拒绝承认马拉比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但对本国国民与马拉比国的贸易往来不加干涉。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国的行为在国际法上属于对新国家的承认

B、乙国的行为在国际法上属于新政府的承认,该行为同时构成对哈尔莫原政府承认的撤销

C、丙国的行为使马拉比国不能获得国际法主体的资格

D、甲乙丙三国的行为都属于事实上的承认,而非法律意义的承认

答案:ACD

(单选)7、甲乙丙均为联合国会员国,甲国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乙国为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2008年,甲乙两国因边境问题发生武装冲突,丙国因从事危害国际和平安全的行为引起各国不满。2009年6月,安理会拟就相关事项通过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针对甲乙两国的武装冲突,安理会拟通过采取执行行动的决议,对该决议的表决,甲乙两国都不能投票

B、针对甲乙两国的武装冲突,安理会拟通过采取执行行动的决议,对该决议的表决,甲国可行使否决权

C、针对丙国所从事的危害国际和平安全的行为,安理会拟通过平时封锁丙国的决议,对该决议的通过,甲乙两国都有一票否决权

D、针对丙国所从事的危害国际和平安全的行为,安理会拟通过平时封锁丙国的决议,只要安理会中有9个理事国投票赞成,该决议即能通过

答案:B

(多选)8、甲乙两国隔海相望,一直存在着岛屿主权争端。“炎火岛”是两国之间的主权争议岛屿之一。甲国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早在15世纪就发现并有效占领和管理了“炎火岛”,但19世纪末甲乙两国发生战争,甲国战败后与乙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甲国部分领土(包括

“炎火岛”)依条约割让给乙国。1945年二战结束后,甲乙两国签订和平条约,乙国依该条约归还了19世纪末割让的甲国大部分领土,但“炎火岛”至今未归还。关于本案,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国在15世纪发现并有效占领和管理“炎火岛”构成国际法意义的先占

B、本案中19世纪末签订不平等条约进行的领土割让属于强制性割让,是不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领土主权取得方式

C、本案中乙国有权主张其对“炎火岛”因时效而取得的领土主权

D、若甲国向国际法院起诉,国际法院有权管辖两国之间关于“炎火岛”的主权争端,不管乙国是否同意

答案:AB

(单选)9.甲国是一个地理上宽大陆架的沿海国,也是发达国家,其地理大陆架从领海基线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为360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有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大陆架的范围可以延伸到360海里处

B.甲国的大陆架只能限定在200海里以内

C.甲国的专属经济区不必限定在200海里以内

D.甲国如果在200海里外的大陆架底土开采石油,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其缴纳合理费用

答案:D

(单选)10、2010年2月,甲国海关接到举报:称停靠在甲国某港口内的一艘乙国货船有违反甲国海关法律法规的走私行为,在甲国海关准备采取缉私行动时,该乙国船舶未办理出关手续擅自驶离港口,甲国迅速派出缉私船对该乙国船舶实施紧追。根据《海洋法公约》有关紧追权的规定和国际法的相关实践,下列甲国缉私船的哪项行为是违反国际法的?()

A、甲国缉私船在向乙国货船发出视听范围内的停止信号后,开始紧追

B、甲国缉私船可以紧追该乙国货船至公海,在公海将该乙国货船拿捕

C、甲国缉私船紧追该乙国货船至丙国领海时终止紧追

D、甲国缉私船可以紧追该乙国货船至公海,但因为天气等原因紧追一度中断,甲

国缉私船在其国侦察机的帮助下找到乙国货船的位置,发出导弹将其击沉答案:D

(多选)11、甲国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也是联合国的会员国。康飞公司为甲国境内一国有公司,主要从事海洋石油资源的开发。2010年,康飞公司在国际海底区域勘探出20平方海里的一个矿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康飞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违背国际法?()

A、康飞公司可自主独立开发其所勘探的20平方海里的矿区

B、康飞公司无权自主独立开发其所勘探的20平方海里的矿区,应将该矿区全部交与甲国开发

C、康飞公司有权独立自主的开发该20平方海里矿区,但甲国有权获得开发收益的一半

D、康飞公司应将其勘探的20平方海里的矿区划分为价值相当的两块,国际海底局选择一块作为“保留区”,另一块作为“合同区”,由康飞公司与国际海底局签订合同进行开发

答案:ABC

(单选)12、《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现行有效的两个关于大气环保的国际公约。甲乙丙丁四国都是这两个公约的缔约国,甲乙两国属于公约认定的发达国家,丙丁两国属于公约认定的发展中国家。根据上述两个公约以及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四国都有限制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

B、甲乙丙丁四国都应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具体减排目标控制本国温室气体的排放

C、若今年甲国的排量超过其额度,甲国可以向乙丙丁中任一国购买其低于限额部分的排放量

D、若今年甲国的排量超过其额度,可以通过向乙丙丁任一国转让绿色技术以抵消其部分排放量

答案:A

(单选)13、2012年2月,甲国一架无人机为侦察乙国军事设施,未经许可飞入乙国领空,后被乙国发现,在迫降失败的情况下乙国将该无人机击落。4月,丙国在其境内发射一人造卫星,发射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火箭爆炸,人造卫星碎片落入丁国境内,并致丁国地面部分人员和财产损失。已知甲乙丙丁四国都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1968年《营救协定》和1972年《责任公约》的缔约国,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中乙国有权击落甲国无人机,但在甲国提出申请并承诺赔偿的情况下应归还无人机

B、若乙国拒绝归还无人机,甲国有权派人秘密潜入乙国境内夺回或炸毁该架无人机

C、若丙国向丁国提出请求,丁国应归还落入其境内的人造卫星碎片

D、对于本国人造卫星碎片坠落导致的丁国地面人员和财产损失,丙国有权援引不可抗力免责

答案:C

(单选题)14、中国公民袁媛2001年3月与美国人菲利普在美国结婚,2008年袁媛取得在美国的定居资格。2009年6月20日,两人的孩子亚特雷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美国在国籍的原始取得上采用出生地原则,根据我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亚特雷的国籍认定应为下列哪项?()

A、亚特雷仅具有中国国籍

B、亚特雷仅具有美国国籍

C、亚特雷事实上拥有中国和美国国籍,但由于我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

我们应仅认定亚特雷的中国国籍

D、亚特雷事实上拥有中国和美国国籍,但由于我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

我们应仅认定亚特雷的美国国籍

答案:B

(多选)15、为了加强对出入境和外国人停留、居留的管理,我国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关于该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公安部的委托,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同时依法实施外国人停居留管理

C、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但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无须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D、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答案:ABD

(多选)16、甲国男子阿普杜勒自2001年起经常往返于甲乙两国从事贸易活动。2008年3月,乙国遭遇恐怖袭击,多处公共设施被摧毁,人员伤亡若干,乙国警方迅速展开反恐行动。2008年4月8日,阿普杜勒在进入乙国关境时被乙国警方以疑似反恐犯罪分子为由扣押,在扣押期间乙国警方对其刑讯逼供,造成阿普杜勒身体和精神严重损害。关押19天后,乙国警方认定阿普杜勒不是恐怖分子将其释放。对阿普杜勒无辜被扣押并被刑讯逼供的事件,甲国政府拟行使外交保护,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构成甲国行使外交保护的必要条件?()

A、在甲国提出外交保护之前,阿普杜勒必须用尽乙国的所有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

B、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阿普杜勒必须持续拥有甲国国籍

C、阿普杜勒已向甲国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阿普杜勒必须持续居住在乙国

答案:AB

(单选)17、2012年3月,甲国人华特因遭甲国政治迫害,非法入境乙国时被乙国警方发现。4月初,甲国请求乙国引渡华特,乙国先以甲乙两国无引渡条约为由拒绝了甲国的引渡请求,后又对华特提出限期一月内离开乙国的要求。5月2日,华特进入丙国驻乙国使馆请求丙国庇护。已知甲乙丙三国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何者为正确?()

A、本案乙国拒绝将华特引渡甲国的行为构成对华特的庇护

B、本案乙国并未庇护华特

C、丙国驻乙国使馆构成丙国领土,丙国有权在使馆内庇护华特

D、若丙国拒绝将华特从其使馆交出,乙国可对丙国使馆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B

(多选)18、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和实践,关于外交人员和领事官员的派遣以及职务的开始和结束,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派遣国派遣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受国,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方能

派遣

B、递交国书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的身份,接受其履行职务的依据

C、派遣国在派遣特别使团之前,需要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其他双方同意或接受的途

径取得接受国的同意

D、向接受国外交部长递交国书后,领馆馆长方可执行职务

答案:ABC

(单选)19、奥普是甲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秘书,2008年,奥普与中国人杨坤签订协议,由奥普为杨坤的儿子杨光教授法语。后因奥普履行合同出现问题,杨坤向我国有关法院提起违约之诉。关于本案,根据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因为被告奥普是外交人员,享有司法管辖的绝对豁免权

B、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法院应当立即受理杨坤的起诉

C、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但法院决定受理前应报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院同意受理的,该法院方能受理

D、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但法院决定受理前应报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前,法院暂不受理答案:D

(多选)20、在各国的《国籍法》中,关于国籍取得和丧失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国际交往中常常出现国籍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的现象。为了解决此类冲突,有关国家缔结了一个《关于解决国籍冲突若干问题的公约》,公约第8条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同时公约允许保留。在签署该公约时,甲国对第8条提出了保留。对甲国的保留,乙国表示同意,丙国表示反对,但丙国并不反对条约其他条款在甲丙两国之间的适用。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关于条约保留的规定和国际法的相关实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A.在甲乙两国之间,应相互承认对方国民的双重国籍

B.在甲丙两国之间,不应相互承认对方国民的双重国籍

C.在甲丙两国之间,不存在是否承认对方国民双重国籍的约定

D.在乙丙两国相互之间,不应相互承认对方国民的双重国籍

答案:ACD

(单选)21、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最早形成的国际公约,甲乙丙是该公约的原始缔约国。1925年《巴黎公约》依据公约规定的程序进行了修订,形成1925年修订本,该修订本的主要内容是在原条约仅保护注册商标的基础上增加了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内容,明确驰名商标的保护无须以注册为条件。1925年修订本形成后,甲乙两国明确表示接受修订本,而丙国认为修订本使得商标保护水平过高,拒绝接受修订本。1985年,丁国加入《巴黎公约》,加入时对其受公约哪个文本约束没有做出任何意思表示。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修正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现在甲乙丙丁四国在履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义务时,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丙国拒绝接受《巴黎公约》1925年修订本表示其退出了《巴黎公约》

B、因为丁国加入时未做任何意思表示,《巴黎公约》1925年修订本对其不适用

C、甲丁两国相互之间既应保护对方的注册商标,也应保护对方未注册驰名商标

D、丙丁两国之间没有条约关系,因此二者之间不用保护对方任何商标

答案:C

(单选)22、根据国际法关于国际争端解决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关于争端解决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乙两国之间就移民问题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出面进行干涉,这是符合国际法的

B、乙丙两国之间就边界问题发生争端,联合国秘书长出面说服甲乙两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端,联合国秘书长的行为超越了其职权范围

C、丙丁两国隔海相望,两国之间经常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的问题发生争端,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同意将此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有管辖权

D、2010年,甲国爆发大规模传染病,乙国为避免传染病蔓延至本国,宣布禁止甲国人入境,一周后甲国也宣布禁止乙国人入境。本案中甲国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称为报复答案:C

(多选)23、2003年,甲国以乙国拥有并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对乙国宣战,正式发动战争。根据国际法中关于战争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战争开始以后引起的法律后果有下列哪些?()

A、两国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立即断绝

B、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为当事国的有关卫生、医药的多边条约,不因战争开始而终止

C、交战国人民之间的贸易和商务往来是被禁止的,包括废除已经履行的契约和已结算的债务

D、交战国对在海上遇到的敌国执行医务的船舶可以拿捕没收

答案:AB

(单选)24、2008年7月14日,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路易斯·莫雷诺指控甲国总统巴希尔在甲国达尔富尔地区犯下了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等十项,请求法庭向巴希尔发出了逮捕令。2010年7月12日,国际刑事法院再次向巴希尔发出逮捕令,逮捕令新增三条针对巴希尔的种族灭绝罪指控。关于本案中所说的国际刑事法院,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该法院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所属的专门管辖战争犯罪的临时法院

B、该法院是一个常设刑事司法机构,其有权审理任何国家及联合国安理会移交的任何

性质的案件

C、该法院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

D、该法院有权管辖联合国成立后发生的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

答案:C

国际私法

(任选)1、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若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B、《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只能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

C、《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票据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等商事领域的法律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

D、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应当优先适用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但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答案:A

(单选)2、在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中,意思自治原则是普遍适用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法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解决纠纷

B、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当事人在一审法庭判决作出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D、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

答案:B

(单选)3、中国人韩思妍的原始住所在甲国,最后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现韩思妍去世且未留遗嘱,在中国有留有房产和大量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现韩思妍的丙国籍儿子和女儿为继承其在华的存款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照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的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韩思妍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韩思妍的原始住所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韩思妍的儿子和女儿都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答案:A

(多选)4、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争议由中国法院管辖,适用日本合同法。现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某法院,关于该案中外国法的查明,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适用的日本合同法应由当事人查明并提供

B、本案适用的日本合同法应由法院和当事人共同查明

C、若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日本合同法,法院应当承担补充查明的义务

D、若当事人对日本合同法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有异议,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答案:AD

(单选)5、2011年12月,定居于日本的韩国演员李天琪向我国某法院起诉,指控中国某网站上散布的不实信息侵犯了其名誉权,我国法院识别本案为网络侵害人格权纠纷。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在认定本案时效问题时应适用哪国法?()

A、日本法

B、韩国法

C、中国法

D、重叠适用日本法和中国法

答案:A

(多选)6、著名女模甲国人依碧斯来上海后,委托中国人南天岳代理处理在中国的平面广告业务,双方没有就委托代理选择适用的法律,但约定广告业务收入归入依碧斯在

乙国的一信托基金,该信托有关当事人约定适用乙国法律。现依碧斯认为南天岳在办理某项广告业务时侵犯了其人格权,双方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依碧斯人格权的内容应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B、依碧斯与南天岳之间的民事关系应适用甲国法律

C、涉及依碧斯信托基金的争议应适用乙国法律

D、依碧斯与南天岳之间的民事关系应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ACD

(多选)7、关于物权的法律适用,依《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不动产物权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运输中动产物权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

C、有价证券可以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

D、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答案:CD

(单选)8、2012年1月,中国深圳某服装公司和意大利服装设计师诺南多签订劳动合同,聘请诺南多担任欧洲分公司(分公司设立在法国巴黎)的总经理兼艺术总监,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适用中国法律。2013年4月底,中国深圳服装公司与诺南多就该劳动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法院,法院应如何认定该劳动合同应适用的法律?()

A、法院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中国法律

B、法院应当适用意大利法律,因为诺南多具有意大利国籍

C、法院应当适用法国法律,因为法国是诺南多的工作地

D、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用人单位主营业地

答案:C

(多选)9、2012年春节期间,中国人李凌夫妇(经常居所地也在中国)到阿联酋迪拜旅游,在迪拜一名为“ASURE”的黄金饰品专卖店购买了一个标记为当地制造的千足金工艺品。回国后李凌夫妇请人鉴定发现该产品黄金含量仅为910‰,并非所谓的千足金。李凌遂向我国法院针对“ASURE”专卖店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于本案所涉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若李凌选择适用阿联酋法律,法院应当适用阿联酋法律

B、即使李凌表明希望适用阿联酋法律,法院仍应当适用我国法律,因为消费者合同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

C、如果李凌没有选择适用法律,而“ASURE”专卖店在中国也有相关经营活动,则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D、如果“ASURE”专卖店从未在中国从事过相关经营活动,则法院应当适用阿联酋法律处理本案

答案:ACD

(单选)10、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上的体现。但是,在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同时,法律同时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某些涉外合同不允许当

事人意思自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合同中当事人法律选择条款有效的是哪项?()

A、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各出资50%在河南洛阳设立合资生产企业开发牡丹相关

产品,合资合同中约定适用日本法

B、在云南昆明设立的中越合资企业,中方合营者欲出售30%的股权给一新加坡公司,

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适用新加坡法

C、美国人Tom为承包经营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德国独资公司而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

该合同约定适用美国法

D、美国甲公司购买中国浙江纺织品集团公司持有的杭州华威有限公司37%的股权,股

权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

答案:C

(多选)11、美国人蓝尼发现日本三目公司侵犯了其在中国一有效专利权,但日本三目公司认为该专利是依据其与蓝尼的专利许可协议(协议选择适用了日本法)合法使用的,现有关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依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律

B、该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美国法律

C、专利许可协议应适用日本法律

D、该专利权的侵权责任应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ACD

(多选)12、中国人于文静到欧洲旅游期间购买的产品造成了对其家人的伤害,该产品生产公司的主营业地位于法国巴黎。现有关本案产品责任侵权纠纷诉诸中国法院,依《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于文静选择适用法国法律,应适用法国法律

B、若于文静选择适用德国法律,应适用德国法律

C、若于文静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而侵权人在中国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D、若于文静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而侵权人在中国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则只能适用法国法律

答案:AC

(多选)13、郝铭和魏胜文都是在中国武汉某大学短期交流的新加坡学生。2012年5月,郝铭见魏胜文拉着一辆装满资料的三轮车上坡非常吃力,主动在车后帮魏胜文推车。因坡度太大,三轮车后滑撞伤郝铭,郝铭为治伤花去医药费1500元。后郝铭请求魏胜文支付医药费未果,以无因管理为由诉至我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的《法律适用法》,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适用中国法识别本案是否为无因管理之诉

B、法院在处理本案无因管理纠纷时应适用新加坡法

C、若郝铭和魏胜文协议选择中国法,法院在处理本案无因管理纠纷时应适用中国法

D、法院在处理本案无因管理纠纷时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C

(单选)14、新加坡某民用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的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该案,依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A、新加坡法律

B、印度尼西亚法律

C、越南法律

D、中国法律

答案:D

(多选)15、2006年,英国男子艾德华与刚从法国来的法国女子安伊莎在北京相识,交往一个月后安伊莎随艾德华回英国时两人以符合英国法律的手续结了婚,之后又回到北京工作。2011年10月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明确选择适用英国法),12月因离婚协议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艾德华与安伊莎的结婚条件应适用英国法

B、两人应依双方国籍国法规定的手续结婚

C、法院应适用英国法处理离婚协议的问题

D、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处理离婚协议的问题

答案:AC

(多选)16、2011年7月,甲国人阿奎丹和梅蒂在中国北京结婚,婚后两人在北京买了一处住房,关于两人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夫妻人身关系应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即甲国法律

B、夫妻人身关系应适用中国法律

C、可无限制地协议选择适用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

D、对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没有选择的,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BD

(单选)17、中国人李汉扬2004年赴美国留学,毕业后在美国定居并工作,在美国有房产、现金、股票等。现李汉扬之父为李汉扬对其赡养的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没有关于赡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B、如美国法对李汉扬之父有利,则应适用美国法

C、只能适用李汉扬之父经常居所地的中国法

D、只能适用扶养财产所在地法律

答案:B

(单选)18、住所地在中国北京的王某因患心脏病,2011年8月到美国纽约治疗,但不幸于2013年4月病逝在美国,留有遗产如下:两套北京的房屋,一套美国的房屋,存款和股票、珠宝若干。因王某生前未留遗嘱,三个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我国某法院。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请问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关于北京房产的继承适用中国法

B、关于美国房产的继承适用美国法

C、关于存款、股票和珠宝的继承适用中国法

D、关于存款、股票和珠宝的继承适用美国法

答案:D

(单选)19、2012年2月,中国内蒙古金克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合同出口一批羊绒制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以及款项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买卖合同纠纷提交设立于英国的伦敦商会仲裁院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内蒙古金克公司败诉,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5.32万英镑,中国金克公司据不履行仲裁裁决。2013年3月,英国公司试图通过中国法院执行该仲裁裁决。已知中国和英国都是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请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英国公司可以向中国金克公司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承认并执行仲裁

裁决的申请

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这一理由撤销该仲裁裁决

C、如有权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该仲裁裁决的,如无特殊情况,应在裁定6个月内

执行完毕

D、如有权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该仲裁裁决,在作出裁定前必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

审查

答案:C

(单选)20.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是首要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涉外民事案件中,中国法院可能根据原告的住所地行使管辖权

B.涉外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C.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同意由对方国家的法院管辖的,可采用书面协议选择任何第三国法院管辖

D.当事人将争议诉诸法院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剥夺

答案:A

(多选)21、对于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的效力,根据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中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该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B、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C、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可以不附中文译本

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答案:BD

(多选)22、2001年,旅居甲国的中国公民张丽与甲国公民霍华德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2010年2月张丽向甲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2月底甲国法院作出了离婚判决。2011年3月,张丽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甲国的离婚判决,并申请执行判决中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方面的内容。已知甲国和我国之间没有关于法院判决承认和执

行的双边司法协助协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受理承认离婚判决的申请后,霍华德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该中级人民法院应依《规定》执行判决中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方面的内容

C、张丽请求承认甲国判决的申请若被驳回,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D、该中级人民法院可依《规定》决定是否承认离婚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

答案:ACD

(多选)2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事实上有两个以上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地区,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关于区际法律冲突和中国对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发生的法律冲突

B、我国目前已经通过中央立法机关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来解决区际法律冲

C、我国目前已经通过中央立法机关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实体法来消除区际法律冲突

D、目前在中国内地,对于涉港澳台的民商事案件,基本上是参照国际私法来加以处理

答案:AD

(单选)24、内地某法院受理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当该香港人赴澳门出差时,该法院可通过澳门终审法院向该人送达

B、可通过外交途径向该香港人送达

C、受送达人在香港下落不明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但公告之日起3个月没有音信的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

D、采用公告以外的多种送达方式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D

(单选)25、根据大陆地区和港、澳、台地区达成的有关区际司法协助的双边安排或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内地和香港地区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内地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可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B、涉港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在内地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

C、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D、涉澳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如果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答案:B

国际经济法

(单选)1、2013年6月,中国广东天逸公司与意大利菲拉格公司签订DAP(佛山)的合同进口一批皮革制品,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A、卖方只需将货物运到佛山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须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

B、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佛山,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

C、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佛山,完成进口清关手续后将货物交给买方

D、卖方需要承担货物在佛山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答案:A

(多选)2、2010年国际商会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于2010年9月27日正式公布,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关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2010年通则》将11个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大类

B、明确贸易术语的适用不再限于国际贸易

C、新增了DAP和DAT两个新术语,这两个术语下卖方都需要将货物运到约定目的地,区别在于卖方是否需要卸货

D、改变了《2000年通则》关于FOB、CIF和CFR三个术语以越过船舷为风险转移的规定,而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

答案:ABCD

(多选)3、中国奥奇公司向比利时赖萨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英国CLARK公司指控该批运动鞋侵犯了其在比利时的商标专用权,货物因而遭比利时海关扣押,比利时赖萨公司向中国奥奇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本案侵权指控的主体是英国公司,因此中国奥奇公司无须承担本案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B.中国奥奇公司在订合同时和交货时不知道该批运动鞋可能侵权并不是拒赔理由

C.比利时赖萨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批运动鞋侵权仍然坚持进口,则中国奥奇公司可免除赔偿责任

D.比利时赖萨公司应在发现该批运动鞋可能侵权的合理时间内应向中国奥奇公司发出通知

答案:BCD

(单选)4、中国制造商以每台900美元价格与外国买方S订立了出口1000台电视机的合同,在交货期到来时,买方通知卖方它已经不需要这批货物,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那一判断是正确的?()

A、卖方应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令,要求买方收下货物

B、合同自动解除,卖方没有损失,不应索赔

C、卖方有权宣告合同无效,索赔合理利润损失

D、合同自动解除,卖方可索赔合理的利润损失

答案:C

(多选)5、2013年2月2日,中国乐普医疗公司与西班牙瓦特罗公司依CIF(巴塞罗那)价格订立了出口一批药品的合同。2月28日,乐普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装船,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3月12日,西班牙瓦特罗公司将尚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转卖给意大利阿加德公司。4月6日,意大利阿加德公司收货时发现部分货物湿损,经查,该湿损是因船舶在3月底在海上遭遇强热带风暴所致。关于本案,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中国乐普公司与西班牙瓦特罗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B.在中国乐普公司与西班牙瓦特罗公司之间,货物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装运上船时转移

C.本案货物湿损应由在西班牙瓦特罗公司承担

D.本案货物湿损应由意大利阿加德公司承担

答案:BD

(多选)6、2009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9年3月5日起施行。下列关于该《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正本提单持有人只能依提单追究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责任,无权要求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B、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C、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人免除交付货物的责任

D、承运人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答案:BC

(单选)7、营业地分别在中国和美国的两公司签订合同出口一批面粉,货物从中国烟台港口出运。货物到达目的港时,美方验货发现部分面粉发霉受损。依《海牙规则》,霉损由于下列哪一原因所致,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因驾驶疏忽发生船舶碰撞,导致货舱进水所致

B.因海上恶劣气候,风浪过大,海水涌进货舱浸泡所致

C.因货舱通风不良导致面粉发霉受损

D.因该批面粉本身所含水分过高发霉

答案:C

(单选)8、保险期限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下列各项中,哪一项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常用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期间?()

A、自被保险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完船为止的期间

B、自被保险货物被承运人接收时起到交付为止的期间

C、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开始,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的目的

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时为止

D、自被保险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到卸货港再次越过船舷为止的期间

答案:C

(单选)9、中国大连造船公司从芬兰瓦锡兰公司进口一批船用发动设备,由中国河北远洋运输公司的“天风”号轮承运。货物到达目的港天津新港后,经商检人员检查发现货物短量,且部分货物内在质量有一定的缺陷。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对本案货物损失保险公司应作何处理?()

A、拒绝赔偿

B、只赔偿质量缺陷导致的货损

C、只赔偿短量

D、全部赔偿

答案:A

(任选)10、国内A企业租用外运公司集装箱船运输危险品环氧丙烷,由A企业自行装入外运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后由于承装货物的金属桶密封不良造成毒气泄露,船舶被迫紧急停泊鹿特丹港处理,产生400万美元额外费用,对这一费用损失的承担,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承运人应该承担

B、承运人不应承担

C、保险公司不应承担

D、A公司应承担

答案:BCD

(单选)11、2010年12月,中国新疆阿帕汗公司与法国维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出口一批薰衣草精油制品,合同约定采用跟单托收支付方式。2011年3月8日,中国新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交给中国龙腾联运公司。3月10日,中国新疆公司开立以法国维亚公司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随附提货单据交由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通过法国西路银行巴黎分行向法国维亚公司收款,托收文件注明为付款交单。3月22日,法国西路银行巴黎分行向法国维亚公司提示汇票后维亚公司承兑了该汇票,之后向银行出具保证书取得全套单据。之后法国维亚公司依提货单据取货后拒绝对到期汇票付款,导致中国新疆公司损失。根据《托收统一规则》及相关国际经济法的规则和惯例,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本案属于法国西路银行巴黎分行错误履行代收行义务导致的卖方损失,中国新疆阿帕汗公司可因此直接对其起诉

B、对于法国西路银行巴黎分行错误履行代收行义务导致的卖方损失,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应对中国新疆阿帕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对于法国维亚公司拒绝对到期汇票付款,法国西路银行巴黎分行有义务制作拒绝证书

D、对于法国维亚公司拒绝支付货款,中国新疆阿帕汗公司可依买卖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D

(多选)12、中国南京开阳公司(卖方)与印度阿尔塔公司(买方)订立合同出口一批饲料。合同规定,2010年1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1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注明装船日期为2月5日前,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2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货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限延至2月15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8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卖方2月14日将货物装船后,到银行交单后遭到拒付。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些?()

A.银行不能拒付,因为买卖合同的装船期限已延至2月15日,实际装船日期与之相符

B.银行有权拒付,因为单证不符,买卖双方修改买卖合同后并未通知银行修改信用证

C.因买卖合同已经修改,信用证应随之发生变化

D.本案开证申请人应为印度阿尔塔公司

答案:BD

(单选)13、2010年1月,我国广西谢林医药公司与德国诺顿制药公司签订了进口某种抗生素药剂50,000支的合同。合同约定,中国广西谢林公司须开出以德国诺顿制药公司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总金额为1,850,000欧元。货物装船后,德国诺顿制药公司凭德国凯越远洋运输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向银行议付了货款。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中国广西谢林公司发现货物外包装没有任何问题,但抽样检查货物内在品质有严重缺陷,立即请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药剂已超过有效期,已成为毫无实用价值的废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中国广西谢林公司有权凭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商检证明向开证行发出信用证止付令

B、中国广西谢林公司有权凭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商检证明拒绝对开证行付款赎单

C、中国广西谢林公司有权凭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商检证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止付令

D、法院接到中国广西谢林公司提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发出止付令

答案:C

(单选)14、2009年8月,我国某电子产品的国内生产者向中国商务部提起对甲国进口的该类电子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发起调查后,需要确定该种产品的正常价值以判断是否存在倾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务部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直接适用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B、直接适用该种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C、直接适用该种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D、首先适用该种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没有这一价格的,适用该种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这一价格也没有的,适用该种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答案:A

(单选)15、2009年,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八国的橡胶制品展开反补贴调查。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关于此次反补贴调查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我国商务部在确定进口橡胶制品是否存在补贴时必须证明出口国(地区)政府直接向出口商提供了现金形式的财政资助

B、在反补贴调查期间,该八国政府或橡胶制品的出口经营者,可以向中国商务部作出承诺,取消、限制补贴或改变价格

C、如果我国商务部终局裁定决定对该八国进口橡胶制品征收反补贴税,该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不得超过10年

D、如果中国橡胶制品进口商对商务部征收反补贴税的终局裁定不服,必须首先向商务部请求行政复审,对行政复审决定还不服,才能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答案:B

(单选)16、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存在很大的不同,根据我国两反一保条例,下面有关保障措施及反倾销措施的陈述正确的是哪项?( )

A.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均应针对特定来源货物的进口实施

B.采取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都须证明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

C.反倾销措施和保障措施均包含价格承诺

D.保障措施可以针对公平贸易行为

答案:D

(单选)17、2009年10月,甲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针对乙国提起申诉,指责乙国《反倾销条例》的诸多条款与WTO相关协议的要求不一致。2011年2月20日,专家组就该案作出争端解决报告。根据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提起的是一项违反性申诉,甲国须证明乙国《反倾销条例》的哪些条款违反了WTO相关协议

B、甲国提起的是一项非违反性申诉,如其申诉成立,乙国无须修改其《反倾销条例》,但应对甲国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赔偿

C、专家组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争端方没有提出的主张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

D、专家组报告发布后60天期满,若甲乙两国都没有提起上诉,专家组的报告立即生效,对争端各方产生约束力

答案:A

(多选)18、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没有对国际服务贸易下定义,而只是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下列选项哪些属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所称的商业存在?()

A、中国北京汇佳学校聘请美国人黛丝任外教

B、英国弗瑞银行在中国各城市设立分行

C、中国联想集团在各国设立维修点维修联想电器

D、中国北京高中毕业生王某自费到澳大利亚留学

答案:BC

(多选)19、为了维护货物贸易的自由化原则,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取消有违货物贸易国民待遇原则和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甲乙丙丁四国都是WTO成员,请判断四国外商投资法律中的哪些规定属于应当取消的投资措施?()

A.甲国外资法规定:在合资企业中,外资股权比例不能超过49%

B.乙国外资法规定: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应优先在乙国境内购买

C.丙国外资法规定:合资企业进口所需的外汇不得超过该企业本身的出口创汇

D.丁国外资法规定:合资汽车企业生产的汽车至少50%须在丁国境内销售

答案:BCD

(单选)20、“SHEN”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国民曼达公司在

甲国注册的商标,也是甲国认定的驰名商标,曼达公司以该商标在甲国驰名为由,要求乙成员国给予注册保护。依《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要“SHEN”商标在甲国是驰名的,乙成员国就有义务保护该商标

B、因为“SHEN”商标在甲国是驰名的,乙成员国应予注册该商标

C、“SHEN”商标在乙国可以获得自动保护

D、如果“SHEN”商标在乙国被认定为驰名,即使没有注册,也应受乙国商标法保护

答案:D

(多选)2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资本向海外投资,并预防和补偿因资本输入国发生政治风险而使本国投资者遭受损失而开办的一种政府保险。下列选项哪些是这种投资保险制度的特点?( )

A.该制度的实施只限于海外私人投资

B.该制度的实施只限于政府海外投资

C.该制度的保证对象只限于政治风险

D.该制度提供的是一种政府保证或国家保证

答案:ACD

(多选)22、2008年至2010年期间,甲国出现一系列主权债务危机,国际收支严重失衡。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2010年6月14日,甲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贷款。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仅向成员国政府机构发放贷款,也向成员国的私人企业组织贷款

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目的是帮助成员国实现国际收支平衡

C、甲国有权凭自己拥有的特别提款权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用资金

D、甲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构成国家债务

答案:BCD

(单选)23、浮动抵押是常用的融资担保方式之一,其与一般物权担保的主要区别为下列哪项?()

A.浮动抵押的债权是不确定的

B.违约行为发生前,浮动抵押的资产是不确定的

C.浮动抵押的债务人是不确定的

D.浮动抵押的效力是不确定的

答案:B

(多选)24、总部设在中国的中国联想公司,在美国收购了IBM公司部分业务后,在美国依美国法律设立联想美国公司。在2012纳税年度内,根据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有权对中国联想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因为它的居民纳税人身份

B.对中国联想公司来自于联想美国公司的股息所得,中美各征一次税的行为构成国际重复征税

C.对中国联想公司来自于联想美国公司的股息所得,中美各征一次税的行为构成国际重叠征税

D.中国有权对联想美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所得征税

答案:ABD

2011年6月,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天宇”号货轮装载中国A公司、日本B公司、韩国C公司、香港D公司的货物从中国宁波北仑港驶往德国汉堡港(各方提单均载明受《海牙规则》调整)。船行至中国专属经济区海域遭遇海啸,不得已船长下令开足马力抵御风险,并为避免颠覆下令被迫抛弃了放置于舱面的日本B公司的全部货物。后船舶勉强脱险,但船舶发动机出现故障且香港D公司的货物被涌入货舱的海水浸湿。为了安全地完成剩余航程,船舶驶入印度某港口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支付港口费、装卸货物的费用若干。船修好后继续航行,但两天后又因“天宇”号船长的过失与新加坡船务公司的“QUEEN”号货轮在印度洋公海相撞,两船船货损失若干。到达目的地德国汉堡港后,船货各方进行了共同海损理算。现“天宇”号返回中国,本案各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诉讼。关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25、关于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国大陆架的上覆水域即为该国专属经济区

B、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为沿海国的领土组成部分

C、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

D、对于未经许可到其专属经济区捕鱼的外国船舶,沿海国可依据《海洋法公约》采取相应的措施

答案:CD

26、关于本案中所涉问题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本案运输合同应受中国《海商法》调整,因为是中国货轮运输货物且装运港在中国

B、“天宇”号与“QUEEN”货轮碰撞纠纷应适用中国法

C、“天宇”号与“QUEEN”货轮碰撞的赔偿责任限制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本案共同海损理算纠纷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C

27、本案所涉的下列哪些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A、被抛的日本B公司的货物

B、发生湿损的香港D公司的货物

C、为维修船舶产生的港口费用

D、“天宇”号所载货物因船舶碰撞而发生的损失

答案:AC

28、本案各项损失中,不属于“天宇”号赔偿范围的有哪些?()

A、日本B公司被抛货物的损失

B、香港D公司货物的湿损

C、为维修船舶产生的装卸货物费用

D、因船舶碰撞而产生的“天宇号”货损

答案:ABCD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

国际法-根据司法考试整理 第一章渊源与效力 国际法渊源,1国际条约、只约束缔约国; 2国际习惯,a的国际法主体。bc构成要素,物质因素【行为实践】、心里因素【被各国认为具有法拘束力】。 3一般法原则,a的b补充、辅助地位。c各国法。 4不属于渊源的,国际司法,国际。可成为一般法原则的来源。 习惯存在的证明,是实践的产物,从主体的,包括1国家间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 2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 3国内立法司法行政实践。 第二节国际法效力 强制力,通过国家本身来实现。 效力体现,1与国内法关系,国内法不能改变国际法原则规则,国际法也不具体关于国内法2我国实践,a、优先适用, b转化适用(部分IP条约,), (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条约) 第三节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主权平等,对内最高、对外独立、自卫权,领土完整。 2不干涉内政,发生在境外境内无关,是国内管辖的。 3不使用武力或威胁,除外情形:自卫行动、制度下的。 4和平解决国家间争端,并不禁止一切武力, 5民族自决,非殖民统治下的须原则,“殖民”统治下该民族建立独立国家。 6原则, 第二章国际法责任 第一节国际法主体 一、国家 A国家构成要素,①定居居民,②确定领土,③有效统治的政府,。与叛乱组织的区别 B国家主权豁免,(法院管辖、执行管辖),不受他国国内法管辖。 限制豁免理论,将国家行为分为管理行为(主权行为,可放弃),(没有豁免)。 2004年《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私法主体的商业行为纠纷,1商业交易, 2雇佣合同 3, 4财产所有占有使用 5,IP, 6,公司或集体机构 7。 放弃豁免(自愿、特定【】、明确【明示、默示】)1、明示的,2、),派代表出庭不一定是放弃,如为抗议或生命享有管辖豁免权。 放弃管辖豁免,放弃豁免(包括查封、扣押、强制执行)。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发展历史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发展历史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发展历史。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将司法考试中涉及宪法的发展历史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概念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精讲:民族自治机关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精讲:区分公民与人民 2013司考宪法:高度自治 一、近代意义上宪法产生的条件: 1.经济条件: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 2.政治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思想条件: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略) 2.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2)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这部宪法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全面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3)现行宪法的修正

【例题·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第20条分别对宪法第10条第4款、第3款进行了修改。关于这些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06-1-59) A.明确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B.确认了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支配权力 C.明令禁止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D.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法律敎育网 【答案】AD 【解析】《宪法修正案》第2条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第20条将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会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汁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与补偿。"该两条修正案并未确定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支配权力,所以B不选。C项不是被修改的内容,也不选,综上,本题答案为AD。 【例题·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07-1-64) A.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B.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C.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写进 宪法 D.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转让 【答案】ACD 【解析】选项A错误,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没有明确此类规定;选项C错误,1999年宪法修正案没有将"神圣不可侵犯"写入宪法;选项D错误,1988年宪法修正案没有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转让,而是使用权。

司法考试杨帆三国法讲座讲义

一、2006年三国法分值比例及试题特点三国法分值共46分,其中国际公法14分,国际私法16分,国际经济法16分。分值比例分配以及试题难易程度与往年保持一致。预计2007年试题将维持该分值比例及特点。二、国际公法试题特点、典型例题、复习方法1、试题特点:考点覆盖面广且非常灵活,命题虽然一般只针对单一知识点,但多以案例形式出现,考点不易把握,复习应试的难度较大。此外,为了增加国际公法和普通司法从业人员的联系,近几年国际公法的试题明显增大了考查法条的比例。2、典型例题(1)单一知识点命题:(06年单选题)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1982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航行权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对此,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D A.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的上述权利B.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C.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权利D.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利(2)综合知识点命题:(03年多选题)假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BCDA. 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B. 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C.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3)法条测试题(06年单选题)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D 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3、复习方法:首先理解其基本理论知识,特别是国际公法的主体制度、国际责任、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关系法以及条约法等命题比较青睐的知识点;在理解的基础上整理并比较记忆这些知识点;最后通过一定量的试题训练来检查是否能灵活并准确应用这些知识点。 三、国际私法试题特点、典型例题、复习方法1、试题特点:尽管国际私法本身是一门内容多、理论多的学科,但司法考试对其的考查却是相对简单的,试题的显著特点是侧重于对基本概念和重点法条的考查,试题重复率高,考点主要集中在冲突规范和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这两大块。2、典型例题(1)理解性命题(02年单选题)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BA. 二级识别 B. 识别 C. 法律适用 D. 先决问题(2)记忆性命题(06年多选题)依照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诉讼应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ABD A.我国法院受理的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诉讼B.我国法院受理的关于船舶优先权的诉讼C.同一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而在我国法院进行的诉讼D.不同国籍的外国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的碰撞而在我国法院进行的诉讼(3)偏难题(05年任选题)甲国

【讲义】2012海天系统强化班杨帆三国法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讲义(2012年) (一)冲突规和准据法 1、冲突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 (1) 冲突规的结构: 冲突规的结构图示 例:诉讼离婚依法院地法 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重点掌握我国的规定)——记忆 范围 关联词 系属 系属公式(系属的套用格式) 连结点

(2)冲突规的种类: A、单边冲突规:直接规定适用国法或外国法 例:《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在中华人民国境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B、双边冲突规:将系属中连结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 例:《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且须同时适用 例:《法律适用法》第28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须选择其中之一适用;根据是否按顺序选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选择适用冲突规 例1:《法律适用法》第21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例2:《法律适用法》第39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准据法:经冲突规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的实体法 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二)适用冲突规的基本制度:

【讲义】2012海天系统强化班杨帆三国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讲义(2012年) 惯例:贸易术语 一、国际货 物贸易法 \国际贸易支托收 付方式(买彳卖双方和银I信用证行之间) (一)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1、国际贸易术语(性质属于国际惯例)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根据卖方义务从小到大分为EFCD四组,其中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工厂交货),卖方义务最大的为DDP(完税后交货) (2)除了EXW和DDP其余的均为卖方完成出口手续,买方完成进口手续 六个常用的贸易术语 FOB CIF 和CFR 缩略语后港口名价格构成安排运输投保 FOB装运港交易成本买方买方 CIF目的港成+运+保卖方卖方 CFR目的港成+运卖方买方共同点:(1)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越过船舷 (2)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 (3)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4)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

使用时特别注意的事项: FOB :两个充分通知: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CIF: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运最低险(平安险) CFR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FCA、CIP 和CPT (1)货物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2)交货地点为第一承运人所在地; (3)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其余各方面FOB和FCA CIF和CIP、CFR和CPT——对应。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特别注意:如果要使合同适用《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应在合同中明确表明。例如:CIF (指定地点)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erms ?規則2010)。 (1)将13 个贸易术语减少为11 个 《2010年通则》用两个新术语:DAT运输终端交货(……指定目的地)和DAP目的地交货(……指 定目的地)代替了《2000年通则》中的DAF DES DEC O DDU术语。 DAT和DAP术语都规定需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在DAT术语下,卖方承担将货物 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的义务;而在DAP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须 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 D组只剩三个术语:DAP(运到)、DAT(运到、卸下)和DDP(运到、卸下、完税)。 (2)根据使用的运输方式将11 个贸易术语进行分类 《2010年通则》没有使用《2000年通则》那样按组别分类的方式,而是按照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将11 个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 ①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个: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运费及保险费付至)、DAT (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和DDP(完税后 交货)。 ②只能适用于海上和内陆水上运输的术语有4个:FAS (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 本加运费)和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特别提示:虽然《2010年通则》改变了《2000年通则》对贸易术语的分类方式,但是,《2000年 通则》E、F、C、D 四组术语下卖方义务从小到大的规律并没有发生变化,在进出口手续办理方面的规定也完全相同。 (3)《2010年通则》改变了《2000年通则》关于FOB CIF和CFR三个术语以越过船舷为风险转移的规定,而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 (4)将贸易术语也适用于国内贸易 传统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只在国际销售合同中运用,此种交易的货物运输都需跨越国界。《2010年通则》正式认可所有的贸易术语既可以适用于国际贸易也可以适用于国内交易。

2012尚德三国法案例班讲义(李毅)

2012年司法考试三国法案例精析 李毅 ★所有案例题均为不定项选择或问答题 国际公法 一、国际法基本理论 (一)国际法的渊源 1.甲、乙、丙、丁四国是海上邻国,2000年四国因位于其海域交界处的布鲁兰海域的划分产生了纠纷。同年,甲国进入该区域构建了石油平台,并提出了划界方案;2001年乙国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对该区域作出了划定;2002年丙、丁两国缔结划界协定,也对该区域进行划定。2004年某个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国际组织通过决议,提出了一个该区域的划定方案。上述各划定方案差异较大。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甲国的划界方案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B.乙国立法机构的法案具有涉外性,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各方都应受其拘束C.丙丁两国缔结的协定是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对各方均有拘束力D.上述非政府组织的决议,作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对各方均有拘束力 【答案】A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从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至今,美国几乎每年都对台湾出售大批先进武器,而且其金额和数量也有不断增长的趋势。2011年9月,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薄瑞光又宣布美方对台军售已经做了决定,并且军售的金额达58亿5000万美元,几乎达到过往年度的上限。2011年9月26日,中国外长杨洁篪会见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再次就美售台武器问题表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指出美方错误行径严重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原则,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安全,严重损害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和中美关系。要求美国停止对台军售和美台军事联系,以实际行动维护中美关系。 问题:从国际法理论的角度看,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行为的实质是什么?

2017年系统强化班三国法杨帆讲义

2017年超级系统强化班国际公法讲义 特别提示:联合国会员国缔结的条约应当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否则联合国机构不得援引2 、条约的保留: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时作出的,排除或改变条约中部分条款对其适用效力的单方声明 注意:条约的保留只能在有关条约尚未对本国发生效力时作出,但是,条约本身可以是一个已生效条约。

3 、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 (1 )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和其他事态 (2 )承认方式:明示、默示(建立外交关系、建立领事关系、缔结政治性条约、投票支持加入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3 )承认的性质:单方行为 (4 )承认的后果:对国家的承认原则上不能逆转;但对新政府的承认则意味着对旧政府承认的撤销。 4 、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1 )二者的区别:前者成立和活动的依据是政府间协议,后者成立和活动的依据是相关国家的国内法

2国家非恶债:一国中央政府依平等条约向其他国际法主体的借债 特别提示:凡须采取行动的决议,推荐秘书长的决议、吸纳新会员、中止会员国义务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为当然的实质性决议;其他决议的性质由安理会先行确定 (1 )行为归因于国家: 下列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被国际法认为是可以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A 、国家机关的行为; B 、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利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C 、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D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给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在行使该支配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该支配国的国家行为。 E 、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在一国领土上的被承认为叛乱运动的机关自身的行为,根据国际法不视为该国的国家行为。已经和正在组成新国家叛乱运动的行为,被视为已经或正在形

独角兽法考2019三国法基础讲义-第30节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其它领域(2)

例题】(2017-1-81,多选)略 【判断】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和政治争端。() (三)★★★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的主要内容 【判断】依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WTO成员方不得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 【判断】依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WTO成员方不得将企业获得外汇与其外汇流入联系起来进行限制。() 三、国际融资法 1.国际资金融通方式:国际贷款、国际证券融资、国际融资租赁 2.★★★国际融资担保:保证、备用信用证、意愿书、浮动抵押、动产担保、不动产担保 【判断】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只有在开证行对借款人的违约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才产生。() 【判断】大公司出具的担保意愿书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 【判断】浮动担保中用于担保的财产的价值是变化的。() 【判断】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

2.★★2017年新增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独立保函的界定、生效及特点(原则上不可撤销)★★★★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承诺。 ★★单据,是指独立保函载明的受益人应提交的付款请求书、违约声明、汇票、发票、判决、仲裁裁决等表明发生付款到期事件的书面文件。 独立保函可以依保函申请人的申请而开立,也可以依另一金融机构的指示而开立。开立人依指示开立独立保函的,可以要求指示人向其开立用以保障追偿权的独立保函(反担保函)。 ★★第三条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保函性质为独立保函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保函未载明据以付款的单据和最高金额的除外: (一)保函载明见索即付; (二)保函载明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等独立保函交易示范规则; (三)根据保函文本内容,开立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系,其仅承担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 当事人以独立保函记载了对应的基础交易为由,主张该保函性质为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主张独立保函适用担保法关于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独立保函的开立时间为开立人发出独立保函的时间。独立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但独立保函载明生效日期或事件的除外。独立保函未载明可撤销,当事人主张独立保函开立后不可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独立保函的审单标准、不符点 第六条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受益人请求开立人依据独立保函承担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开立人以基础交易关系或独立保函申请关系对付款义务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本规定第十二条情形的除外。(欺诈例外) 第七条人民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表面相符时,应当根据独立保函载明的审单标准进行审查;独立保函未载明的,可以参照适用国际商会确定的相关审单标准。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概念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概念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概念司法考试宪法的基础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2013司考宪法:立法 2013司考宪法:参政权 司考宪法:罢免权 司考宪法:出版自由 一、宪法的词源 1.中国 (1)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曾出现过“宪”、“宪法”、“宪令”、“宪章”等词语,其含义有三种情况: ①一般的法律、制度; ②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③颁布法律,实施法律。 (2)在中国,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始于19世纪80年代。 2.西方 (1)在古代西方,宪法一词也是在多重意义上使用: ①有关规定城邦组织与权限方面的法律; ②皇帝的诏书、谕旨,以区别于市民议会制定的普通法规; ③有关确认教会、封建主以及城市行会的特权,以及他们与国王等关系的法律。 (2)宪法词义发生质的飞跃,始于17、18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产生巨大影响以后,特别随着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不断发展,近代意义的宪法才最终形成。

古代中国和西方在运用宪法一词的时候,既有相同之处,如都具有法律的意义,都有优于普通法的某种倾向;但又有不同之处,古代西方的宪法往往侧重于组织法方面的意义,而古代中国的宪法却没有此意。 二、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1.宪法是法 宪法和普通法律一样具有法律规范的基本属性: (1)宪法与法律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其性质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文化条件; (2)宪法与法律都是由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3)宪法和法律都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来确认和保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4)宪法和法律一样具有制裁性。 2.宪法是更高的法 虽然宪法虽然具有普通法律的属性,但是宪法是国家法,通常称之为"法律之法律",具有自身的基本特征。 三、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 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例题·单选题】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05-1-11)

三国法国际经济法讲义

国际经济法讲义(2012年) (一)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1、国际贸易术语(性质属于国际惯例)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 根据卖方义务从小到大分为EFCD 四组,其中卖方义务最小的 为EXW (工厂交货),卖方义务最大的为DDP (完税后交货) (2) 除了EXW 和DDP ,其余的均为卖方完成出口手续,买方完成进 口手续 一、国际货国际货物买 卖法(买卖 惯例:贸易术语 公约 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 合同成立:要约承诺制度(基本同《合同法》)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违约救济(基本同《合同法》) 货物的风险转移 国际货物 运输法(托 提单 承运人责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险别:承保范围 责任期间和除外责任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和银行之间) 托收 信用证

六个常用的贸易术语 FOB、CIF和CFR 区别: 价格构成安排运输投保 缩略语后港 口名 FOB 装运港交易成本买方买方 CIF 目的港成+运+保卖方卖方 CFR 目的港成+运卖方买方共同点:(1)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越过船舷 (2)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 (3)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 (4)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 使用时特别注意的事项: FOB:两个充分通知: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CIF: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运最低险(平安险) CFR: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FCA、CIP和CPT (1)货物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2)交货地点为第一承运人所在地; (3)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其余各方面FOB和FCA、CIF和CIP、CFR和CPT一一对

【讲义】2012海天系统强化班杨帆三国法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讲义(2012年) (一)冲突规和准据法 1、冲突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 (1)冲突规的结构: 冲突规的结构图示 关联词 连结点 (2)冲突规的种类: A、单边冲突规:直接规定适用国法或外国法 例:《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在中华人民国境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B、双边冲突规:将系属中连结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 例:《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且须同时适用 例:《法律适用法》第28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须选择其中之一适用;根据是否按顺序选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选择适用冲突规 例1:《法律适用法》第21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例2:《法律适用法》第39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准据法:经冲突规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的实体法 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二)适用冲突规的基本制度: 1、识别(定性):法院对案件性质予以确定的行为 《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法律适用法》第9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3、外国法的查明: (1)查明义务 《法律适用法》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2)查明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由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3)无法查明外国法时的解决方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4、公共秩序保留: 《民法通则》第150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适用法》第5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注意: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上,原则上不能再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 5、法律规避: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或变更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特别提示:《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司法实践中不再有认定法律规避的需要) 转致: 甲 乙 丙 直接反致: 甲 乙 间接反致: 甲 乙 丙

【讲义】2012海天系统强化班杨帆三国法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讲义(2012年)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主要内容: 1、条约的构成要件: 国际法主体缔结、自由同意、不违反国际强行法 特别提示:联合国会员国缔结的条约应当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否则联合国机构不得援引 2、条约的保留: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时作出的,排除或改变条约中部分条款对其适用效力的单方声明 注意:条约的保留只能在有关条约尚未对本国发生效力时作出,但是,条约本身可以是一个已生效条约。 缔约权(国内法) 全权证书(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使馆馆长和派驻国际组织的代表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排除错误、诈欺、贿赂、强迫

3、条约冲突的解决: 4 5、条约的解释 后约 乙丙之间:后约 甲乙、甲丙之间:先约;乙丁、丙丁之间:后约 甲丁之间:没有条约关系 条约本身有有效规定(如:会员国间缔结的条约若与《联合国宪章》冲突,《宪章》优先)

6、条约在中国的适用 ★注意:绝对豁免和限制豁免的差异体现在管辖豁免上,两种理论都坚持国家享有绝对的执行豁免 3、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 限制豁免主义理论(2004年《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采用):主张国家的商业行为没有豁免权 2004年公约生效前,主权绝对豁免作为习惯国际法仍然具有普遍拘束力

(1)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和其他事态 (2)承认方式:明示、默示(建立外交关系、建立领事关系、缔结政治性条约、投票支持加入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3)承认的性质:单方行为 (4)承认的后果:对国家的承认原则上不能逆转;但对新政府的承认则意味着对旧政府承认的撤销。 (1)程序性事项: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 (2 特别提示:凡须采取行动的决议,推荐秘书长的决议、吸纳新会员、中止会员国义务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为当然的实质性决议;其他决议的性质由安理会先行确定 (1)行为归因于国家: 下列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被国际法认为是可以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A 、国家机关的行为; B 、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利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C 、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D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给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在行使该支配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该支配国的

2013年司法考试五大培训机构及众位名师授课效果评估

2013年司法考试五大培训机构及众位名师授课效果评估 牛顿说:“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本文充分借 鉴司考前辈的经验,外加自己的亲身体会,力求写一篇客观、公正,对尚在司考路上的莘莘 学子真正能够有所帮助的东东,同时也请大家评论、指正并反馈意见,以飨后来者。 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所谓“工欲善 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考生来说,名师就如同司考中的屠龙刀和倚天剑! 每门课都只听适合自己的名师的,必然起到节约时间,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对各大机构 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估,其意义就在于帮助您迅速找到适合自己的屠龙刀、倚天剑。 当然,选择一家培训机构,听完全程各个阶段的课程,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对于那些 准备报班的同学而言,选择什么样的培训机构也是一个重大问题,让钱花在刀刃上。 二、培训机构的华山论剑 先说一下培训机构,而今司法考试培训机构林林总总,但最出名的只有五家(排名不 分先后):新东方北斗星、独角兽司法考试网、指南针教育、北京万国学校、众合教育。 根据名字谐音本人将他们戏称为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 东邪——新东方北斗星。提起新东方都会立刻想到他的英语培训,其实他的司法考试 培训也相当不错。虽然他们起步比较晚,但着实挖了很多一线名师,如讲民法的钟秀勇,讲 刑法的刘凤科都是业界极有实力的讲师。而且他的FLSAH课件也做得非常好——就象新概念英语一样好。只是可惜,不知为何,2011年起改成了大头视频课件,而且选的教室不好, 声音录制也很失败,不清晰,听着简直是受罪,不知今年是否会有所改观。而2010年精致 的FLASH课件已成绝版。 西毒——独角兽司法考试网。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还要忙碌于工作的考生们更倾向于网校的学习,这所网校是目前国内最实惠的司法考试辅导机构,最贵的vip保过班也仅需2000元也是目前最专业的司法考试网上辅导知名品牌。视频课件非常清晰,名师讲义也都很棒,更有教务老师负责根据个人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案以及全程答疑。相较于面授班来说听课时间较为灵活。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反复学习。 南帝——指南针教育。指南针也是老牌培训学校,而且擅长炒作。继“命题关联人” 概念的炒作之后,2011年指南针有开始炒作“八大首辅”的概念。何谓“八大首辅”?“民法首辅”周珺,“民诉首辅”侍东波,“刑法首辅”刘凤科、“刑诉首辅”刘枚,“行政法”首 辅王旭,“理论首辅”杜洪波,“三国法首辅”祁欢,司艳丽(商经)。这八大首辅有些是概 念炒作,如“民法首辅”周珺,此君为武汉大学一博士,据说师从民法题库建设者温世扬教授。温世扬教授当然是民法权威,但周珺无论是授课水平还是业内名气其实都很一般了。虽 然如此,坦率地说,象杜洪波、王旭、刘凤科还是有真材实料的,也绝对是一线名师,尤其 是刘凤科在指南针讲的168题堪称经典。但除了杜洪波,王旭和刘凤科并不在指南针独家授课。最近指南针的负面新闻比较多,最具爆炸性的一则是关于其董事长夏温波涉嫌诈骗被捕 的传闻(指南针已出来辟谣),还有则是说某地指南针分校通过率极低云云。这些传闻笔者 也无法考证,但毫无疑问,对指南针苦心孤诣打造的美好形象是不小的打击。

2019年三国法杨帆讲义

2015年名师起航三国法讲义 一、近几年三国法命题特点 2014年三国法真题总分39分,其中国际公法11分、国际私法13分、国际经济法15分,与2011-2013年总分值及各科分值比例完全相同。三国法总分值并不高,但覆盖三个学科的考点比较宽,因此三国法的培训对考生来说帮助很大。如果培训能完全覆盖并有效解决三国法的考点、难点,考生无须再花费大量的时间自己看书整理知识点,将会大大提高应试效率。2014年三校名师学校的三国法培训就能起到上述作用,真题所涉的考点在各阶段课程中被完全覆盖(各阶段课程对考点覆盖率为100%),特训班的预测更为成功,26道真题中有21题所涉考点与三校特训试题(包括特A17题、特B4题)考点完全一致或高度吻合,命中分值32分,三校特训班三国法分值的命中率为82%。 二、国际公法的试题特点、应试方法及典型知识点讲解 (一)试题特点 第一,考点分散且考点较细。例如2014年国际公法试题仅7道,但覆盖了大纲七章的知识点; 第二,注意考查考试空白点,例如条约保留制度、群岛水域等,这些历年司考中没考过的知识点都在2014年真题中出现; 第三,有一定的时事结合度,例如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制度、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制度等2014年度的热点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包含在试题中。 【典型例题】 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西甲”决定加入联合国。“西甲”与乙国(联合国成员)交界处时有冲突发生。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2014/1/32) A.乙国在联大投赞成票支持“西甲”入联,一般构成对“西甲”的承认 B.“西甲”认为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对其不产生效力 C.“西甲”入联后,其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必须在秘书处登记方能生效 D.经安理会9个理事国同意后,“西甲”即可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 相关知识点: ①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国际法意义的承认包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默示承认的方式主要包括与被承认对象建立外交关系、建立领事关系、签订政治性条约和投票支持加入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②国际法上的继承制度:国际法上关于条约继承的规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有义务继承与领土有关的条约; ③条约登记制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登记的规定,联合国会员国签订的条约应当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否则联合国机构不得援引; ④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制度: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吸纳新会员属于实质性事项,其通过需要满足9个以上的同意票和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会对此事项的通过享有一票否决权。

【讲义】2015年指南针真题解析班三国法-杨帆讲义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32.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西甲”决定加入联合国。“西甲”与乙国(联合国成员)交界处时有冲突发生。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在联大投赞成票支持“西甲”入联,一般构成对“西甲”的承认 B.“西甲”认为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对其不产生效力 C.“西甲”入联后,其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必须在秘书处登记方能生效 D.经安理会9个理事国同意后,“西甲”即可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 【考点】:国家承认与国家继承 【试题详解】 A项:国际法意义的承认包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默示承认的方式主要包括与被承认对象建立外交关系、建立领事关系、签订政治性条约和投票支持加入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属于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因此乙国在联大头赞成票支持“西甲”入联,构成对“西甲”新国家的承认,故选项A正确。 B项:国际法上关于条约继承的规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有义务继承与领土有关的条约,甲国分立出来的“东甲”和“西甲”有义务继承甲国此前签订的与领土有关的条约,包括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故选项B错误。 C项: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登记的规定,联合国会员国签订的条约应当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否则联合国机构不得援引,登记与否影响的是其能否被援引,但不影响其生效,故选项C错误。 D项: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吸纳新会员属于实质性事项,其通过需要满足9个以上的同意票和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会对此事项的通过享有一票否决权,故选项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项。 33.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的隔海邻国,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均须经过甲国的许可 B.甲国为连接其相距较远的两岛屿,其群岛基线可隔断乙国的专属经济区 C.甲国因已划定了群岛水域,则不能再划定专属经济区 D.甲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 【考点】:群岛水域 【试题详解】 A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无害通过权,即有权拥有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群岛国许可而连续不停地无害通过群岛水域的航行权利,故选项A错误。 B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群岛国可以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构成直线群岛基线,但在划定时还应符合《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条件,包括基线不能明显偏离群岛轮廓,不能讲其他国家的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故选项B错误。 C项:群岛水域的划定不妨碍群岛国可以按照《海洋法公约》划定内水,及在基线之外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故选项C错误。 D项:群岛水域属于群岛国领水的组成部分,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其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故选项D正确。

2013水朵考资押题揭密A班杨帆三国法点题

2013荣誉考资押题揭密班杨帆三国法点题 国际公法 (多选)1、中国于 1986 年核准加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销售公约)),1985 年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 巴黎公约)),此外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成员,WTO 的多边协议对我国具有约束力。关于上述条约 或协议在中国的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 A、在处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中国法院可以直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销售公约》 B、在处理涉外专利侵权纠纷时,中国法院应当优先适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我国法院可以直接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阳PS协议)来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但当其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知识产权法 D、北京市高院在处理一起反倾销行政诉讼案件时,应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但当条例 与 WTO <<反倾销协议》发生冲突时,则应适用《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 (单选)2、国际习惯是国际公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法律渊源。关于国际习惯,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 A、国际习惯具有客观要素,即存在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某种行为的实践 B、国家的国内立法、司法、行政实践和有关文件可以作为国际习惯存在的证明 C、国际习惯具有任意性,只有经国际法主体明确选择适用,才对特定的主体具有法律拘束力 D、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的渊源,被国际法主体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 (单选) 3、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庞大规则体系中最核心和基础的规范,其主要包括国家主权平等、不 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民族自决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六大原则。关于这些国 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国家主权原则意味着主权者有权以任何手段对内行使其统治权,对此国际社会无权过问 B、不干涉内政原则中的 "内政" 是指发生于一国领土范围内的事项 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原则要求各国必须以非武力于段解决国内和国家间的争端 D、民族自决原则中独立权的范 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统治下的民族 (单选)4、2002 年,甲国政府与乙国某银行签订协议,从该行贷款 5 亿美元用于甲国基础建设,还本付 息的年限为 15 年。在协议履行 8 年后,甲国政府因财政紧张丽不再履行还款义务。由于乙国是一个主张限制豁 免理论的国家,2010 年 9 月乙国国内某法院受理了乙国银行针对甲国政府的诉讼。关于本案,根据目前的国际 法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国政府与乙国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属于商业行为,因此本案中甲国政府不应享有管辖豁免权 B、若甲国政府接到乙国法院的传票后,派代表出庭声明甲国主张的绝对豁免立场,此行为意味着甲国放 弃了管辖豁免权 C、若甲国政府接到乙国法院的传票后,派代表正式出庭应诉,此行为意味着甲国放弃了管辖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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