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最新版2015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最新版2015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最新版2015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最新版2015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苏建办[2001]99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工局,市政公用局、房产局、园林局,省各有关厅、局、总公司,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建设厅

二OO一年三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0%,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

第四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

第六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由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有关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协会负责人、及省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有关单位推荐,报省建设厅批准。

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召开审定会议,听取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评选结果,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及省建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和省建筑业协会选派。办公室负责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

第七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实物进行核查;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方面评选报告。

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若干名。

1、任由省建设业协会负责人担任;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评选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提出名单,经与有关方面商定后聘任,报省建设厅备案。

3、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每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1/3左右。

4、评选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选委员会会议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代表出席。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

评选委员会可根据评选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检查组(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工业交通等),具体负责申报工程的技术资料审查和工程实物核查。

第三章评审范围

第八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范围及工程规模:

1、住宅工程:单体多层住宅工程,3500 M2及其以上;单体高层住宅工程,8000M2及其以上;住宅小区,4000M2及其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M2及其以上。

3、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M2及其以上。

4、独立的安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5、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对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以单位工程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6、园林工程:综合建筑面积为2000M2及其以上。

7、市政公用,环保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

8、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其以上。

9、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其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

10、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并且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1、国外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2、保密工程和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3、已参加过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

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办法

第十条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3、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4、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5、申报工程为多个单位工程时,所有单位工程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其中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均应建成,且入住率达到30%以上。

6、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7、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8、申报工程自竣工验收到申报时限,大中型项目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不超过2年。

第十一条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应由主要承建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负责,主要参建单位有关材料可作为申报资料附件。如两家及以上参建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如各参建施工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大致相同,可由业主或开发单位申报。

第十二条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 主要承建单位:

1、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的施工。

2、在以安装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它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3、在交通、水利、电力、园林和市政公用等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二) 主要参建单位:

1、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2、完成的建安造价占总建安造价的20%及其以上;

3、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年内不允许申报。

第十四条申报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地方主管的工程,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建工等部门组织推荐;省有关部门主管的工程,由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征得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省有关部门与地方合资建设的工程,由省有关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推荐。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的内容及

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须提供如下材料:

1、《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证明1份。

3、竣工验收证明、市级优质工程奖复印件各1份。

4、项目经理书复印件1份。

5、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或联合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6、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复印件各1份。

7、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3000字以内)(一式两份)。

8、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或先进性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份。

10、工程监理工作报告1份。

11、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个部位照片10张以上。

12、有解说词的工程录象带或多媒体光盘(10分钟以内)。

13、其它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工程评审

第十六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程序:

1、下发有关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评审通知和评审计划。

2、各地和省有关部门,按照评审通知、评审计划和本《办法》要求,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工作,向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报送资料。

3、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资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评选范围。

4、评选委员会根据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类别和数量,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检查组(每组4-5人),对申报工程进行核查。

5、专业检查组对工程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核查报告。

6、评选委员会根据工程的申报资料和专业检查组核查的报告,通过审查资料、观看工程录象,质询、讨论、评议等程序,最终以有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推荐名单,并形成书面评选报告。

7、审定委员会对评选委员会提交的评选报告和推荐名单进行审查,以有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表彰名单。

8、审定委员会对拟表彰名单在全省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报省建设厅批准。

第十七条工程核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情况。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凡是检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检查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档案资料:

1、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

2、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

3、全部管理资料。

上述资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工程核查采用量化打分法。

第十八条实行评定工作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推荐的工程须在辖区或系统内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评审通过拟表彰名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

第十九条实行评选和审定工作责任追究制。申报、推荐、复查、评选和审定等各个环节有关责任人应对其行为负责。凡申报企业弄虚作假,则取消其申报资格;推荐单位失职,把关不严,则全省通报批评;评选、审定委员会及专业检查组成员责任心不强,或工作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则取消其成员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条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每年联合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扬子杯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向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向工程监理等单位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

根据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获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参加工程招标投标时给予奖励。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一条受理申报的工作人员、工程检查人员、评选、审定委员会成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负责申报受理、工程检查、评委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对已获奖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省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建成使用的工程由省建管局参照本办法另行组织评审,其获奖工程视同本奖。

第二十四条参加“鲁班奖”评审的工程,由省建筑业协会在获得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中择优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所发《江苏省省级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江苏省建筑工程扬子杯奖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二OO一年三月十二日

最新2018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考试(6、7级)字帖

硬笔书法考试专用纸 (67级)A卷 一、第一件书写要求:创作必须按命题内容用楷体书写。 苏 轼 蝶恋花 人整绣去望记前香帘,断得深云相纱高画意缕见窗唐屏难。处几路初轻敛,度。会诉尽低春燕遇。 春眼光子。山佯暮双好羞行。飞梦不,那来惊语笑日又回 座位号考生准考证条形码粘贴处

硬笔书法考试专用纸 (67级)B卷 一、第一件书写要求:创作必须按命题内容用楷体书写。 晏殊凤衔杯欢两彩晴露青娱情笺天莲苹地难长际相昨。寄,。倚夜只。锦空。秋凭可书目独风空惜细断凭起憔良。、朱。悴辰谁遥阑无。好信山、限景道翠愁个 、、。望、 座位号考生准考证条形码粘贴处

硬笔书法考试专用纸 (67级)C卷 一、第一件书写要求:创作必须按命题内容用楷体书写。 苏轼 蝶恋花 多里秋少绿花情佳千。水褪却人墙天人残被笑外涯家红 无。道何绕青情笑。处。杏恼渐墙无枝小。 不外芳上。闻行草柳燕声人。绵子渐,墙吹飞悄墙里又时 座位号考生准考证条形码粘贴处

硬笔书法考试专用纸 (67级)D卷 一、第一件书写要求:创作必须按命题内容用楷体书写。 苏轼临江仙从营恨门三夜此?此都更饮逝夜身不。东,阑非应家坡江风我,童醒海静有倚鼻复寄谷,杖息醉余纹何听已,生平时江雷归。。忘声鸣来小却。。仿 舟营长敲佛 座位号考生准考证条形码粘贴处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硬笔书法考试专用纸 (67级)A卷 二、第二件书写要求:用除楷书以外的字体书写 记得画屏初会遇。好梦惊回,望断高唐路。燕子双飞来又去,纱窗几度春光暮那日绣帘相见处,低眼佯行笑整香云缕。敛尽春山羞不语,人前深意难轻诉。 (苏轼《蝶恋花》)座位号考生准考证条形码粘贴处

江苏省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

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评审活动。 第五条“扬子杯”创建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第六条“扬子杯”评选委员会,由省行业(专业)协会牵头组建,主要成员由市行业(专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复查评选工作。 第七条“扬子杯”审定委员会,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行业(专业)协会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综合审定工作。 第八条“扬子杯”专家库成员包括行业内资深的专家学者,成员的评定每年经行业协会、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档

对参加“江苏省扬子杯”的质量验收资料”要求很高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0%,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第四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江苏省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第六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由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有关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协会负责人、及省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有关单位推荐,报省建设厅批准。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召开审定会议,听取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评选结果,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及省建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和省建筑业协会选派。办公室负责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第七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实物进行核查;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方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若干名。 1、任由省建设

最新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

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评审活动。 第五条“扬子杯”创建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第六条“扬子杯”评选委员会,由省行业(专业)协会牵头组建,主要成员由市行业(专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复查评选工作。 第七条“扬子杯”审定委员会,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行业(专业)协会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综合审定工作。 第八条“扬子杯”专家库成员包括行业内资深的专家学者,成员的评定每年经行业协会、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发文确定。 第三章评审范围 第九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范围。 (一)“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关于2018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下发学校201831425106

关于2018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考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通知》(苏教考〔2004〕2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于上半年、下半年各举行一次,具体时间为: 1.上半年:5月12日上午9:00-10:30举行硬、软笔1-7级考试;5月12日上午9:00-11:00举行硬、软笔8-10级考试。 2.下半年:11月17日上午9:00-10:30举行硬、软笔1-7级考试;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举行硬、软笔8-10级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9日至3月31日; 下半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在各市、县(市、区)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各考办、各报名点必须使用省教育考试院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软件进行报名和信息汇总工作。报名系统软件网址为:http://221.226.99.8:81,网络服务器开通时间为上半年3月8日至3月31日,下半年9月7日至9月30日。 三、报考条件 1.热爱书法的在校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2.首次报名的小学生最高报考级别为3级;首次报名的中学(中专)生最高报考级别为5级;首次报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最高报考级别为6级;特别优秀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 首次报考7级及以上的考生,须经有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高级培训教师聘书的老师推荐。 3.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考生,再次报考时应根据上次考试的成绩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 4.硬笔考试、软笔考试不得兼报。 四、报名要求 1. 各县(市)区考办根据报名考试时间,提前做好宣传和考试报名的准备工作。根据省考试院要求,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网站立即关闭,以便考场的编排和数据的核对,请各县(市)区考办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有关资料的上报工作。 2.集中报名的报名点,报名时如需使用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可继续登录网站下载。 3.照片信息要求: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信息的地区,要按照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照片要求(照片文件大小≤20K)采集照片(以报名号命名),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尤其是考生的姓名、报考级别、照片等信息要做到准确无误。暂不能做到现场采集照片信息的报名点,考生报名时须交1张1寸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采集照片信息)。 4.报名结束后请各县市区考办在系统中打印出纸质“报名统计表”(考办盖章)分别于4月3日、10月9日前报市考办濮老师,同时完成考场编排。 5.信息上报后不再允许更改考试级别及种类,请各县市区考办通知各考点仔细核对报名信息。

扬子杯工程要求

扬子杯工程要求 对参加“江苏省扬子杯”的质量验收资料”要求很高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0%,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 第四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 第六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由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有关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协会负责人、及省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有关单位推荐,报省建设厅批准。 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召开审定会议,听取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评选结果,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及省建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和省建筑业协会选派。办公室负责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 第七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实物进行核查;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方面评选报告。 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若干名。 1、任由省建设业协会负责人担任;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江苏省书法等级水平考试标准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范围及样卷 为保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将考试范围予以公布。为避免考生完全为考试而突击专练一首诗,使得考试的目的失去,又不增加考级的难度,经研究决定,在每次考试前一个月公布命题创作的ABC三份试题(自选临摹部分不用范围),考试前由主考学校抽出其中一份作为正式考题。 毛笔1-3级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自选一种,字数10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四开,竖式。 毛笔4-7级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自选一种,字数20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三开,竖式。 命题创作:五言诗一首(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自选一种,可以与临摹字体相同,也可不同) A卷: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王维《鹿柴》) B卷: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孟浩然《春晓》) C卷: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李白《独坐敬亭山》) 毛笔8-10级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自选一种。字数20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对开,竖式。 命题创作:七言诗一首,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自选一种。(临摹和创作中必须有一件是楷书或隶书,不可以与临摹字体相同) A卷: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 B卷: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C卷: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刘禹锡《乌衣巷》) 注1:毛笔书法考试不用标点符号,繁体、简体不限。 注2:9-10级另加试《书法常识》,暂不提供范围。 硬笔1-3级自选创作:楷书一件。字数40字左右,内容不限(自备)。32开。 硬笔4-5级命题创作:楷书一件。字数60字左右。16开。 A卷: 参差烟树灞陵桥。风物尽前朝。衰杨古柳,几经攀折,憔悴楚宫腰。夕阳闲淡秋光老,离思满蘅皋。一曲阳关,断肠声尽,独自凭兰桡。(柳永《少年游》) B卷: 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栖。夕阳岛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去年时。(柳永《少年游》) C卷: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辛弃疾《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 硬笔6-7级命题创作:楷书一件,其他字体一件,书写内容相同。字数各60字左右。16开。 A卷: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白居易《忆江南》)

房建建筑企业关于获得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实施办法

江苏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奖励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实施办法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确保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三体系”有效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创优考核奖励力度,鼓励各分支机构多创品牌工程。公司经研究决定对获得以下奖项的有关分公司、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获得地市级优质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工程 获得鲁班奖(含国家级优质工程)工程的,公司奖励给项目部100万元(如建筑面积超过10万㎡以上,超过部分另再奖10元/㎡);获得省优工程的奖励给项目部10万元;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的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同一工程的质量奖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累计。 2.奖励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等级的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获得国家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50万元;获得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获得地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2万元。 3.获得国家级绿色施工工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每项奖励给项目部10万元;获得省级绿色施工工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每项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 4.获得国家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分别奖励给QC小

组10万元、5万元、3万元;获得省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奖励给QC小组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获得地市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奖励给QC小组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 5.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得者,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 6.获得国家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者,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二、工程创优要求及证书的使用 凡以江苏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施工,规模标准达申报标准的工程必须创省优(附件以江苏省“扬子杯”申报标准为例,省外省优按当地要求为准)。 对符合创优条件的各分支机构要积极组织做好工程创优工作,获奖证书(或文件)交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对一些创优积极性不高,2年内无创优业绩的分支机构将实行有偿使用获奖证书,对符合创优条件而未完成创优目标计划的分支机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该分支机构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建立创建工程档案 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创建目标计划,落实具体创建工程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工程部建立公司优质工程等创建档案,及时检查、服务、监督各分支机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档案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经营形式、QC活动的开

扬子杯优质工程相关验收要求

“扬子杯”前提条件 1、宜兴市文明、无锡市建筑施工文明示范工地、省级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 2、宜兴市优质结构,无锡市优质结构。 3、QC成果抓紧落实,实施过程中创新争取亮点。 4、规划、土地、人防、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电梯)、气象、档案(备案)等验收必须通过。 5、5分钟DVD和15分钟PPT汇报 ①工程概况。 ②施工难点与特点。 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④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创新。 ⑤工程质量情况。 ⑥建筑节能环保、绿色施工。 ⑦工程质量特点与亮点。 ⑧工程技术资料情况。 ⑨综合效益与获奖情况。 涂料:走道、平台、内外墙涂料界定线。 钢丝网:①东西山墙顶层钢丝网与网格布搭接。 ②钢丝网必须使用热镀锌材质。

创扬子杯工程做法注意事项 一、内粉:先粉厨卫间管道井,批腻子后做立管再做防水,并逐一蓄水试验(安装立管)大面积粉刷前必须凿除涨模混凝土,分二次粉以确保颜色一致。对房间的空间尺寸、高度应在贴饼前充分控制。做到“清、平、顺、细”四个字。 二、公共部位装饰:墙地砖排版、找零不得少于1/2砖,墙地面保证通缝,墙地砖的颜色(批号、炉号)一致,必须排版后施工。如有大理石必须有放射性检测报告。 三、楼梯:踏面高度、宽度统一,斜面成一线、颜色一致、棱角规正分明一线,楼梯井宽度尽量统一,滴水线做法、宽度一致,楼梯井上下垂直一线。扶手高度、材质、规格、油漆颜色一致,特别是起步与地面接触处的内侧梯板粉刷。涂料必须到位。 四、沉降观测点:外保温施工时,钉子引出主装饰面外1-2cm墙内用透底线盒套装并做标色(或改成可拆卸式)。 五、屋面做法:四周排水沟宽度(及离墙尺寸)统一,落水口四周500cm的坡度不低于5%,排水畅通无积水、渗水现象,屋面伸缩缝间距一致(防水材质、颜色统一指伸缩缝) 防水在女儿墙上泛高度统一(指防水卷材嵌进凹槽高度) 不锈钢压口(收边)做法宽度一致。 机房二次落水水簸箕统一做法。

《江苏地区“扬子杯”优质项目工程奖评审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

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评审活动。 第五条“扬子杯”创建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第六条“扬子杯”评选委员会,由省行业(专业)协会牵头组建,主要成员由市行业(专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复查评选工作。 第七条“扬子杯”审定委员会,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行业(专业)协会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综合审定工作。 第八条“扬子杯”专家库成员包括行业内资深的专家学者,成员的评定每年经行业协会、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发文确定。 第三章评审范围 第九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范围。 (一)“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扬子杯验收评审办法

对参加“江苏省扬子杯”的质量验收资料”要求很高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0%,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第四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 第六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由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有关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协会负责人、及省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有关单位推荐,报省建设厅批准。 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召开审定会议,听取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评选结果,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及省建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和省建筑业协会选派。办公室负责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 第七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实物进行核查;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方面评选报告。 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若干名。 1、任由省建设业协会负责人担任;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评选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提出名单,经与有关方面商定后聘任,报省建设厅备案。 3、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每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1/3左右。 4、评选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选委员会会议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代表出席。

奖罚制度最新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奖罚制度)最新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且于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壹”指导方针,为进壹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且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壹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壹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

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和评审活动。 第五条“扬子杯”创建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联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于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于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工程所于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于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联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第六条“扬子杯”评选委员会,由省行业(专业)协会牵头组建,主要成员由市行业(专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复查评选工作。 第七条“扬子杯”审定委员会,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行业(专业)协会关联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综合审定工作。 第八条“扬子杯”专家库成员包括行业内资深的专家学者,成员的评定每年经行业协会、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且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发文确定。 第三章评审范围 第九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范围。 (壹)“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之上或14层之上单

书法等级考试书写内容及要求

附件4 2016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及要求为保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临摹创作范围及要求 (一)毛笔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1-3级毛笔考试为自选临摹,其余级别毛笔考试形式分别为自选临摹和命题创作两部分。毛笔考试不用标点符号,繁体、简体不限,一律竖幅。临摹部分必须为古代字帖,不可临摹当代书法或以创作取代。落款不得书写考生姓名(包括笔名、化名、字号)。 1.毛笔1-3级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自选一种,字数10字以上(中楷、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四开,竖式。 2.毛笔4-7级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自选一种,字数20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三开,竖式。 命题创作:五言诗一首,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自选一种(可以与临摹字体相同,也可不同)。考试范围为以下ABCD四套试题,考试前由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书法评审专家委员会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正式考题。 A卷: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王之涣《登鹳雀楼》)

B卷: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祖咏《终南望余雪》) C卷: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李白《古朗月行》) D卷:乱烟笼碧砌,飞月向南端。寂寞离亭掩,江山此夜寒。(王勃《江亭夜月送别》) 3.毛笔8-10级 考察两种书体。楷书、隶书必选一种(临摹或创作),篆书、行书、草书必选一种(临摹或创作)。 自选临摹:须为古代书法字帖(自备),字数28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对开,竖式。 命题创作:七言诗一首,字数28字。 (二)硬笔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1-3级、4-7级、8-10级硬笔考试形式分别为自选临摹,命题创作,自选临摹古帖和命题创作两部分。1-5级建议使用规范字,6-10级繁简体不限。硬笔书法标点符号可占一个,也可不用。临摹部分须为古代字帖,不可临摹当代书法或以创作取代。落款不得书写考生姓名(包括笔名、化名、字号)。 1.硬笔1-3级 自选创作:楷书一件。字数70字左右,内容不限(自备)。16开,70个方格(1号纸)。 2.硬笔4-5级

2017江苏省书法等级考试形式及要求

附件2 2017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及要求为保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临摹创作范围及要求 (一)毛笔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1-3级毛笔考试为自选临摹,其余级别毛笔考试形式分别为自选临摹和命题创作两部分。毛笔考试不用标点符号,繁体、简体不限,一律竖幅。临摹部分必须为古代字帖,不可临摹当代书法或以创作取代。落款不得书写考生姓名(包括笔名、化名、字号)。 1.毛笔1-3级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自选一种,字数10字以上(中楷、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四开,竖式。 2.毛笔4-7级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自选一种,字数20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三开,竖式。 命题创作:五言诗一首,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自选一种(可以与临摹书体相同,也可不同)。考试范围为以下ABCD 四套试题,考试前由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书法评审专家委员会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正式考题。 A卷: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

悲。(汉乐府《长歌行》) B卷: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祖咏《终南望余雪》) C卷: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孟浩然《宿建德江》) D卷:乱烟笼碧砌,飞月向南端。寂寞离亭掩,江山此夜寒。(王勃《江亭夜月送别》) 3.毛笔8-10级 楷书、隶书必选一种(临摹或创作),篆书、行书、草书必选一种(临摹或创作)。计写两种书体。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字数28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对开,竖式。 命题创作:七言诗一首,字数28字。 (二)硬笔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1-3级、4-7级、8-10级硬笔考试形式分别为自选创作,命题创作,自选临摹和命题创作两部分。1-5级建议使用规范字,6-10级简体、繁体不限。硬笔书法标点符号可占一格,也可不用。临摹部分须为古代毛笔字帖,不可临摹当代书法或以创作取代。落款不得书写考生姓名(包括笔名、化名、字号)。 1.硬笔1-3级 自选创作:楷书一件。字数70字左右,内容不限(自备)。16开,70个方格(1号纸)。 2.硬笔4-5级 命题创作:楷书一件。字数100字左右。16开,108个

最新版2015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苏建办[2001]99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工局,市政公用局、房产局、园林局,省各有关厅、局、总公司,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建设厅 二OO一年三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0%,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 第四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 第六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由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有关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协会负责人、及省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有关单位推荐,报省建设厅批准。 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召开审定会议,听取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评选结果,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 度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立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立、复查评

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过程创立”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立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立”、”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评审活动。 第五条”扬子杯”创立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立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立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立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立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第六条”扬子杯”评选委员会,由省行业(专业)协会牵头组建,主要成员由市行业(专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复查评选工作。 第七条”扬子杯”审定委员会,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

书法考级通知

考试院。收费标准如下:一到三级55元/人;四至七级65元/人;八到十级105元/人。各学校要严格按省规定收费,不得乱收费。 为方便管理,请各报名点将应上缴费用就近存在工商银行,开取定活两便存单,并设简单密码,报名结束后与照片等一起交到市教育考试院。 三、考试实施 根据各考点报名情况,原则上考点设在各学校校内。考试期间考点应设有休息室,供送考人员及送考家长休息。要切实保护好中小学考生人身安全。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先在考试签到册上签到,作品纸按序号与考生的座位编号对应发放。 (1)硬笔书法考试 1~5级每名考生发放16开硬笔考试专用纸二张,收回作品一张。 6~7级每名考生发放8开硬笔考试专用纸(共2页)二张,收回作品一张。 8~10级每名考生发放8开硬笔考试专用纸(共3页)二张,收回一张(含书法常识试题)作品。 (2)毛笔书法考试 1~3级每名考生发放四尺四开生宣纸二张,收回一张作品。 4~7级发放四尺三开生宣纸四张,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 8~10级发放四尺对开生宣纸四张及书法常识试卷,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及书法常识试卷一张。

(3)考生完成作品交卷离场时,监考教师应当考生面将考生信息条形码贴在考生作品正面的左下方(试卷上不得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考生信息,否则该试卷将视为无效),合并考场不同级别的考生条形码不得贴错、贴乱,确保考生条形码粘帖准确无误。 (4)试卷不需装订,按序号清点无误后与考场签到册、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同装入试卷袋并密封。 四、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证书原则上于考后40天内发放,各校收到证书后,应认真核对验收,凡发现有错误的,应在收到证书30日内由市统一集中上报换发。 五、师资队伍和书法特色学校评选 为使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各校要加强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培训书法指导教师。同时,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开展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特 色学校评选工作,更好地推进书法考试工作。 1.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将与省教育考试院与南京艺术学院沟通,由南京艺术学院派出专家对各校的书法指导老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和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 颁发聘书。 2.书法特色学校评选及标准。各学校要调动学生开展书法考试的积极性,增强学校荣誉感。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将对各市申报的江苏省书法水平等 级证书考试特色学校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条件的,由江苏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各省辖市建委、建工局,市政公用局、房产局、园林局, 省各有关厅、局、总公司,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建设厅 二OO一年三月十二日 抄报:省政府,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 抄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筑业协会,各省辖市质监站,招标办,有关社会团体。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0%,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 第四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