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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占地面积怎么算 和容积率有什么区别

建筑物占地面积怎么算 和容积率有什么区别
建筑物占地面积怎么算 和容积率有什么区别

建筑物占地面积怎么算和容积率有什么区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占地面积是指房屋所占用地面的面积,建筑面积是房屋建筑的实际面积。这些都是房地产里面的概念,不少购房者对此都模糊不清,但弄懂这些概念非常重要,接下来就让我们自己建筑物占地面积怎么算,它和容积率有什么区别。

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

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

(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

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

(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

(1)对高度为2.2m以下(含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2)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容积率计算:

(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但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屋面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的不计;用作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m的不计。

(2)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m的,按下式计算建筑面积:

A’=KA

式中:A——折算的建筑面积,

K——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之比,

A——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3)商业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

F=(F1×P1%)+(F2×P2%)

式中:F——核定容积率

F1、F2——不同性质的建筑容积率

P1、P2——不同性质的建筑所占比例。

如同一建设用地内由不同类型的多幢建筑混合而成,应将不同类型的建筑占地面积分别划定后,再以上式核定其各自的容积率。

(4)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高层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建筑面积的10%,不足10%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按高层住宅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综合楼商业用房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层住宅建筑的规定执行。

4、绿地面积的计算: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

(3)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4)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为准进行计算。

(5)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距路边1m,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沿居住区道路、城市道路则计

算至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计算至红线。

5、建筑用地面积计算:

建筑用地面积以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正式划定用地范围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红线内、河道蓝线内、绿地绿线内面积不得计入。

6、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

(1)开放空间是指在建设用地内,能够全天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

开放空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

b.一方向的净宽度在5m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

c.以净宽1.5m以上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用地地面或道路,且与用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在±5.0m以内(含±5.0m );

d.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的,其大高差为-5.0m至+12.0m,且开放地面层;

e.向公众开放绿地、广场的,应设置座椅等休息设施;

f.建筑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

g.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h.室内或室外开放空间,应是无障碍设计的空间;

i.室内净高不少于5m。

(2)开放空间有效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F=M×N

式中:F——开放空间的有效面积,

M——开放空间中对公众开放的实际使用面积,

N——有效系数。

有效系数(N)按下列条件确定:

a.室外开放空间在地面层的,其地标高与道路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1.5m 以内(含±1.5m)时,N=1.0。

b.室外开放空间在屋面上或为下沉式广场的,其标高与道路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1.5m至+5.0m(含+5.0m)或-1.5m 至-5.0m(含-5.0m)时,N=0.7。

c.提供室内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5.0m以内,或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5.0m至+12.0m时,N=1.0。

7、建筑间距计算

除另有规定外,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小的垂直距离。

坡度大于45°的坡屋面建筑,其建筑间距指自屋脊线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线至被遮挡建筑的外墙面之间小的垂直距离。

8、建筑高度计算

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9、沿路建筑高度

(1)沿路一般建筑高度的控制

H≤1.5(W+S)(见图五)

式中:H——为建设允许高度;

W——为道路宽度;

S——为建筑退距。

(2)沿路高层组合建筑高度的控制

a.A≤L(W+S)(见图六)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

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

L——建设用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

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b.在实际运用中,为了简化作图和计算方法,也可采用下列演化而来的算式和图七的作图方法控制建筑高度。

A’≤1.5L(W+S)

式中A’为沿路建筑以1:1(即45度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面积。L、W、S的意义同前。

(见图七)图中斜线部分A’为1:1(即45度)高度角的投影面积;H1、H2、H3为组合建筑各部分实际高度。

10、建筑高度控制的视线分析方法

根据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选择适当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进行视线分析,视点的距离大于或等于3H,因现状条件限制难以按3H视点距离控制高度的,视点距离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2H。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什么是占地面积 占地面积怎么算

什么是占地面积占地面积怎么算 购房的时候很多朋友对于一些专业术语都不够了解,占地面积是项目进行报批的时候最常用到的词语,占地面积怎么算?下面一起来学习下。占地面积是什么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仅仅指整栋建筑水平投影的地面面积,就比如我们坐飞机时从上往下看,所看到的那唯 一一块,正是一栋建筑的占地面积。通俗来讲,就是这座建筑建成,其实只用了这片土地的

这一块面积,这就是它的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区别建筑面积包含占地面积,通俗讲就是大家买房的时候合同写的房屋的整体面积就是指建筑面积,而我们买的房子室内面积就是占地面积或者说是使用面积,最后解说下,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即使用面积或室内面积)+公摊面积(室外楼梯、走道等等)。占地面积是指一座建筑物最基层的平面面积所用的土地。建筑面积是指整个建筑物每层和楼内所有面积的总和。用词不太专业,举例说明就是比如书柜放在屋内的面积为占地面积,每层隔断每个平面加起来的总和就是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怎么算第一,占地面积主要来计算占地实际的面积,包括建筑物在地下的部分,在计算的时候楼面建筑面积可以平分到每个建筑单位上,若是瓦屋则需要按照瓦檐的外展滴水线来进行计算。若是普通的混合结构在计算占地面积的时候多数要把排水沟计算在内。第二,占地面积计算的时候按照建筑物树立的外墙的外延所占有的横向比例来计算,这样计算可以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进行规划,一般都是计算楼盘的容积率的时候会使用这样的方式计算占地面积。第三,按照建筑物的外墙投影的范围来计算占地面积,这样的计算方式在目前来看属于比较科学的是,虽然说和前两种计算方法一样存在一定的正义,但是多数的规划师在规划的时候都采用此种方式,这样楼盘建筑的飘窗一般都是不计划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的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审批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分为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及可建建筑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容积率计算出的建筑面积。可建建筑面积是指按相关规范计算建设项目的实际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 可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扣除按高度折算部分)+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其它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范围详《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可建建筑面积: (一)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通道、绿化等公共活动部分(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不设围护结构,视线通透、空间开敞)。 (二)建筑飘窗挑出外墙宽度一般不得大于0.6米,飘窗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符合上述要求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沿街建筑沿公共空间部分设置的骑楼或过街楼底层。 (四)设备管道夹层(专用于设备及管道布设的空间,一般除检修口外不得设置其他出入口)高度不超过2.2米时。 第五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 (一)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

(二)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用途部分按1/2计算建筑面积。 (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如仅用作公共停车、公共设备用房、人防用途时。 (四)在建筑内部(包括首层、其他楼层及地下层)或外部提供全天候对外开放的步行空间或通道,将周边建筑物与城市街道、广场、游园、购物中心等公共空间体系联系在一起且其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的空间。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屋顶层设备用房(含公共楼梯间、电梯机房等)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地下层如仅用作停车时,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如作为办公、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等用途时,全部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地下层 定义计算细则 满足条件功能剖面图平面图层 数建筑 面积 容积 率 h1≥1/2H 且h2≤1.0米停车、不 计 入 单列 计算 不计 h1≥1/2H 且h2≤1.0米办公、 商场、 其他营 业性公 共场所 等功能 不 计 入 单列 计算 计容 注释: 地下层——房间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室内地面至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房间净高的

用地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区别

用地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区别 用地面积是指经土地和规划许可并经红线圈定的可用于房屋建筑以及各类配套、道路、绿化等在内的全部建设用地面积。 占地面积是指经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建筑物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 建筑面积是指经规划和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面积之和。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贮藏室和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等;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 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是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是指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积 以水平投影面积以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室和值班警卫室等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山墙)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 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它是现在所说的购房面积都是建筑面积,,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和共有建筑面积的总和。建使用面积/ (,了解并学会区分上述几个面积的不同定义能够自己计算房屋的实际得房率), 筑面积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知道容积率如何计算层数? 有一项目用地6500M2,规划容积率为3.6,建筑履盖率为35%。请问该项目为多少层?总建筑面积为多少? 总建筑面积(地上)=用地面积X容积率=6500X3.6=23400M2; 建筑履盖率又称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用地面积; 因此,在建筑建筑履盖率用足的情况下,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建筑履盖率X用地面积=35%X6500=2275M2; 在建筑底层面积与标准层相差不多的情况下,建筑平均层数=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底层面积(标准层面积)=23400/2275≈10层; 容积率3.6的小区,如果真的用足35%的覆盖率,小区环境会很差,一般做到15%~20%左右的话会比较合理,这样的话,按上面的计算过程,层数应在18~24左右。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 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容积率比净容积率要低50%左右。这两个指标都是合法的,除特别说明外,说到容积率时一般都是指净容积率。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只能宣传净容积率,于是,一些开发商就钻法律的空子,将净容积率换算成毛容积率来宣传,购房人弄不明白其中的奥妙,还以为这个小区的容积率真的很低,入住后才发现上当了。什么是容积率?按照《成都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解释,容积率是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关系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就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但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价格中的比例,决定被开发土地的含金量。因此,容积率越高,开发商的利润就越大。 (1)容积率:即规划地块内各类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计算公式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容积率可根据需要制定上限与下限.容积率的下限是保证地块开发的效益,防止无效益或低效益开发造成土地的浪费。容积率上限防止过渡开发带来的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容积率还可以根据建筑用途的不同,分为全部建筑容积率,公共建筑容积率,住宅建筑容积率等 (2)建筑密度:即规划地块内各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计算公式:建筑密度=建筑基底占地面积/地块面积 (3)绿化率:指的是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 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 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下有详解)、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100722

无锡市规划局 锡规总[2009]5号 关于印发《<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的规划管理,现将《<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未报审的除外),按原规定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总师办联系。 无锡市规划局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面积容积率规定通知 抄送: 市各设计院 无锡市规划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22份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 一、住宅(含酒店式公寓)户内入户花园、空中花园、花台、设备平台等有永久性顶盖的开敞、半开敞空间视同阳台,以套为单位,对应的“套内阳台进深小于2.5米部分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与“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比值小于12%的,按照《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第八条第(八)项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2%的,超出部分按“实际计算的套内阳台进深小于2.5米部分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与“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12%”的差值,计入核定建筑面积。套内水平投影面积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内阳台所对应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二、建筑设计含有飘窗的,须在申报图纸中提供飘窗大样,明确其构造形式及窗台高度。出挑平均进深(建筑外墙至飘窗结构外沿的水平距离)超过0.9米的,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核定建筑面积;出挑平均进深小于等于0.9米,且窗台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大于等于0.45米,不计算建筑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小于0.45米的,视同户内建筑空间,按规定计入核定建筑面积。 三、低层住宅建筑底层层高大于3.6米的,以3.6米为基准高度,按高度折算建筑面积后,计入核定建筑面积;二、三层层高大于3.3米的,以3.3米为基准高度,按高度折算建筑面积后,计入核定建筑面积。 四、《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中部分条款内容修订如下: 第七条第(二)项修订为:“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八条第(二)项修订为:“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其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大于1.5米小于2.2米的,按A’=KA折算核定建筑面积(A’—折算的核定建筑面积,K—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其室外地面以上高度超过2.2米的,全部计入核定建筑面积。” 第八条第(三)项修订为:“处于自然或人造坡地中的建筑,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有一边在室外地面以上的部分大于1.5米小于2 .2米的(其地面以上高度超过2.2米的,全部计入核定建筑面积),按照A’=KA计入核定建筑面积与容积率(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超出室外地面部分按最大值计算,车库入口部分除外)。”

关于容积率的分析

容积率的概念: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而不是规划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是红线内土地面积——子虚乌有。 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地下室),不计入该基地核定建筑面积,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而会所、幼儿园、变电站等需要计入容积率。 衍生出来的容积率内容; 1、容积率决定了什么? 决定了不同产品类型之间配比 决定了不同的产品形态 决定了不同的面积区间 决定了不同的产品户型使用功能 决定了项目的售价和盈利表现 项目了项目能否盈利、盈利难度接如何盈利的问题 因为容积率决定不同类型的产品,决定了客户不同的客户层面,进而决定了不同的竞争格局 3、正常情况下,建筑形式与容积率之间的系数对比 1、容积率低于0.3,这是非常高档的独栋别墅项目。 2、容积率0.3~0.5,一般独别墅项目,环境还可以,但感觉有点密了。如果穿插部分双拼别墅、联排别墅,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

3、容积率0.5~0.8,一般的双拼、联排别墅,如果组合3~4层,局部5层的楼中楼,这个项目的品位就相当高了。 4、容积率0.8~1.2,全部是多层的话,那么环境绝对可以堪称一流。如果其中夹杂低层甚至联排别墅,那么环境相比而言只能算是一般了。 5、容积率1.2~1.5,正常的多层项目,环境一般。如果是多层与小高层的组合,环境会是一大卖点。 6、容积率1.5~2.0,正常的多层+小高层项目。 7、容积率2.0~2.5,正常的小高层项目。 8、容积率2.5~3.0,小高层+二类高层项目(18层以内)。 9、容积率3.0~6.0,高层项目(楼高100米以内)。 10、容积率6.0以上,摩天大楼项目。 4、有一项目用地6500M2,假设地块方正。规划容积率为3.6,建筑履盖率为35%。 请问该项目为多少层?总建筑面积为多少? 总建筑面积(地上)=用地面积X容积率=6500X3.6=23400M2; 建筑履盖率又称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用地面积; 因此,在建筑建筑履盖率用足的情况下,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建筑履盖率X用地面积=35%X6500=2275M2; 在建筑底层面积与标准层相差不多的情况下,建筑平均层数=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底层面积(标准层面积)=23400/2275≈10层 那么大家时候见过容积率3.0的纯多层项目?? 3.0的多层其实也不奇怪,首先我们要了解多层的定义,是以层数为定义标准,容积率是以面积为定义标准, 两者其实并不相冲突. 例如:某项目占地3000平方米,3.0的容积率也就是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假如该项目建筑覆盖率40%,则构筑物平面投影面积也 是1200平方米,算起来层数也就7.5层,属于多层范畴.所以说3.0的多层也并不奇怪 但是我们的楼座怎么排布,这涉及到楼间距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政府会给出楼间距比例,日照间距比例,开发商只要满足其一即可。 理论上开发商必须满足满足

关于施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订)》的通知

关于施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 订)》的通知 洪规字[2012]152号 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方法,我局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的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市实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 第1号)进行了修订。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请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订) 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结合本市实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 第1号)进行修订: 第一条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第二条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

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第三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小于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及有围护结构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二)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含覆土)的集中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不一致,以低的城市道路标高为标准)。 (三)临街建筑底层架空层、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应当计入容积率。 (四)超高层建筑的其他非避难空间(如楼梯间、电梯井、其他功能性用房)应当计入容积率。 第四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一)因特殊原因(人防、地质、管线等)地下室整体抬高作为大空间停车使用的,应进行竖向设计并组织好排水并与相邻地块平接,抬高不超过2.6米。 (二)主体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地下室。 (三)住宅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6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6。 规划对低密度住宅的大体标准概念,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小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Town House)容积率不大 于0.7;别墅(Villa)容积率不大于0.35。 房屋价值不单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差关键是容积率大小,如:容积率1.20左右比容积率2.40左右的房屋,每平方米价格要高出一倍左右。 建筑用地面积:指建筑或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室外工程(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的面积,其形状和大小由建筑红线加以控制。也就是有效用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指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但不包括雨篷、外挑阳台、檐口连接两座建筑物的架空通道,玻璃拱顶下的天井,室外楼梯和街坊内连接建筑物的过街桥等。 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绿地率:指用于绿化种植的土地面积(垂直投影面积)占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绿地率=区域内的绿地面积/总用地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在除去市政设施及其他占用的面积之后,剩余的就是建筑用地面积了。 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物各层面积总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角以上截面计算,包括使用、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容积率的计算公式:总的建筑面积除以建筑占地面积 绿地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荫面积(包括绿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之比。 1、容积率低于0.3,这是非常高档的独栋别墅项目。

最新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定(送审稿最后)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定 (报审稿)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积率计算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规定: 一、术语解释 容积率分为地上容积率与地下容积率。凡未注明地上、地下的,均指地上容积率。 地上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地上的计容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下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地下的计容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容面积,系指一定地块内参与容积率指标计算的建筑面积。 二、计算规则 一般情况下,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定执行: (一)建筑的层高 1、住宅建筑、公寓(包括酒店型和混合型公寓)标准层层高大于3.9米且小于或者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

4.8米且小于或者等于 5.4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设计层高大于5.4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办公建筑、写字楼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或者等于5.4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6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设计层高大于6.6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但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除外。 3、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0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计算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或者等于7.8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计算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7.8米,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但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除外。超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单一空间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层高可以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4、住宅建筑底层层高小于2.2米的配套用房按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作为计容面积。 5、停车库(包括地面无围护结构的机械式停车设施)结构层层高不大于8.0米的立体停车库,按结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8.0米以上的按8.0米层高折算计容面积。

广州市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

广州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 (二○○六)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50353-2005)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为使新的建筑面积计算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为更科学地核算建筑的容积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 1.1、单层建筑物层高 2.2米及以上、四面有围护结构的用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高度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的建筑,内空间净高 2.1米及以上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内空间净高1.2至2.1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3、建筑内部设局部复式的,其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不足2.2米的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4、场馆看台下方空间设计加以利用的部分,净高 2.1米及以上的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净高1.2至2.1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5、地下室、半地下室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6、建筑物的大厅、门厅以及大型会议厅、工厂车间、仓库、舞台等大空间建筑物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内部设有通廊、回廊或挑台时,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7、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

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8、地上立体书库、立体车库、仓库等,无结构层的按1层计算;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数计算;层高 2.2米及以上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9、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0、建筑物顶部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用房如梯屋、水箱间、电梯机房、人防用房等,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廊、亭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1、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内部烟囱、通风排气竖井、提物井等垂直设备,其建筑面积以横截面面积乘以自然层数计算。 1.12、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米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1.13、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乘以自然层数所得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最顶一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余楼层计算方法与有顶盖的相同。 1.14、住宅的阳台、入户花园;办公或商业用房设的半公共空中花园、活动用平台等均按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是地产名词,与实用面积及实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因应国家地区不同,其定义和量度标准未必一致。建筑面积一般大于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是建设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对于建筑物而言 1.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般按底层建筑面积。 2.通常用于计划地块的建筑密度,计算公式是:建筑密度=占地面积/土地面积。 全国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国家经委于1982年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其主要计算规则如下: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 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满足以下条件的底层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层高3米(净高2.8米)以上,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提供相对集中公共空间,一般不应少于主体建筑占地面积的1/3;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底层架空层计入建筑层次。其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及面积低于80平方米的底层架空层应按规定计算容积率。 7、地下空间:层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为基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米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

上饶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计算规则(试 行)

上饶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计算规 则(试行) 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结合上饶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则: 第一条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第二条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第三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小于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二)地下建筑(非经营性)面积计算。新建建筑被地形部分掩埋的,当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下同)三分之一时,该层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其中,住宅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2米以内(含1.2米)的建筑部分、其它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内(含1.5米)的建筑部分,视为掩埋。 (三)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应当计入容积率。 (四)超高层建筑的其他非避难空间(如楼梯间、电梯井、其他功能性用房)应当计入容积率。 第四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一)主体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地下室。 (二)住宅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三)五层(含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底层布置层高不超过4.5米、净高3米以上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四面均不围合,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的,其建筑面积应不计入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以及作为停车场或其他特定功能的,其建筑面积应全部计入容积率。 四层(含四层)以下住宅不得建设架空层。 临江、临湖的住宅架空层层高,经规划局认可,可适当提高。 (四)超高层建筑的无围护结构的避难间(非避难空间除外)。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 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 一般情况下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3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5.6米。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 一般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5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6.6米。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 一般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5.0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7.8米。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单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空间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范围。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颁布日期:2007/01/01 实施日期:2007/01/01 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积率(以下简称容积率)计算方法,统一容积率计算规则,明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数值和计入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二、一般情况下,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则规定执行。 三、标准层层高超出常规指标的建筑 (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0米 (2.8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8米(3.6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9.4米(3.6米×2+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0倍计入容积率。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1米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建筑(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6.1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 (3.9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普通商业建筑标准

占地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计算方法(2009-12-26 00: 00: 58)转载▼标签: 分类: 建筑房产建筑投影面积绿地面积通道杂谈 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 (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 (5 )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 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 (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 (1)对高度为 2.2m 以下(含 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2)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容积率计算: (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但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屋面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 的不计;用作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m的不计。 (2)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m的,按下式计算建筑面积: A二KA 中: A——折算的建筑面积,K——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构筑物与建筑面积及容积率

构筑物与建筑面积及容积率 比如看到一个新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_50489-xx》,其中提到了: 2、0、26工厂容积率。plot ratio for plant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工厂容积率工厂容积率应为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按下式计算: 工厂容积率=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厂区用地面积 A、4、2 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构筑物计算面积,应按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当层高超过8m时,该层建筑面积应加倍计算;高度超过8m的化学反应装置、容器装置等设施,应加倍计算。 2、圆形构筑物计算面积,应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 3、储罐区计算面积,应按防火堤轴线或围堰最外边计算,未设防火堤的储罐区,应按成组设备的最外边缘计算。 4、天桥、栈桥的计算面积,应按其外壁投影面积计算。 5、外管廊计算面积,架空敷设可按管架支柱间的轴线宽度加 1、5m乘以管架长度计算;沿地敷设应按其宽度加 1、0m乘以管线带长度计算。

6、工艺装置计算面积,应按工艺装置铺砌界线计算。 7、露天堆场计算面积,应按堆场实际地坪面积计算。 8、露天设备计算面积,应按设备场地铺砌范围计算。 以上规范中,可以看出来一个问题,构筑物也算面积,但没有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xx中提到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并没有提到构筑物,在具体条款中也没有提到构筑物。在详解中也明确了建筑面积的定义: 建筑面积,也称为建筑展开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 它包括了建筑物中的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直接为人们生活、工作和生产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居室净面积在民用建筑中亦称“居住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生活和工作所占的净面积(如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层、贮藏室、水箱间、垃圾道、通风道、室内烟囱等)及交通面积(如楼梯间、通道、电梯井等所占净面积)。 “有效面积”即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总和: 有效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的内外墙、柱体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不含抹灰厚度

金华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 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 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计算及建筑层高的规划管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金华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金华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务、商业类建设项目。 二、建筑密度计算 1、建筑密度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面积的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基底面积按接触地面的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计算。 3、建筑物底层的走廊、门廊、门厅、架空层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4、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5、有顶盖(包括可开启式顶盖)的中庭、采光厅、采光井、内廊等设施按水平投影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6、室外楼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但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5

米且无顶盖的室外楼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三、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计算 容积率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住宅建筑 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控制在3.4米(含)以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层高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大于3.6米),低层住宅层高控制在3.9米(含)以内。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允许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当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部分的投影面积不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时,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当户内通高部分投影面积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超出部分按 1.5倍计入容积率。 2、商务建筑 商务建筑首层层高控制在4.8米(含)以内,二层及以上层高控制在4.2米(含)以内。二层及以上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4.2米小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大于等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3、商业建筑 商业建筑层高控制在5米(含)以内。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5米小于8.4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

建筑参考资料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水平方向的投影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是指建筑物水平方向的投影面积,之所以不说首层建筑面积,是因为有些架空部分、外伸雨蓬等部位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只计算50%甚至不算,但占地却是100% 建筑面积 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占地面积 主要有两种意义: 1、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 2、地块总面积 对于建筑物而言 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般按底层建筑面积。 通常用于计划地块的建筑密度,计算公式是:建筑密度=占地面积/土地面积。 对于平地而言 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积,即地块总面积。 在最初进行报批立项时,会经常用到“占地面积”这个词,就是这个意思。 用地面积乘以容积率等于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建筑用地=规划面积/容积率(规划面积与容积率由规划部门定) 规划面积 就是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建设用地土地面积(准确界限由土地供应图标明),共由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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