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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8.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请求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

导、参与救治。

8.加强业务水平培训,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能力。建立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程序与规范。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9.院内产科管理办公室要落实职责任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多学科急救小组。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

篇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上报工作,要求上报的资料具体、真实、实事求是。

二、在本辖区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孕产妇死亡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凡发生孕产妇死亡,不论住院时间长短,均要在24小时内报告妇幼保健机构,一个月内填报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按要求时间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

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妇女保健工作动态,在所长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妇女保健任务及指标。承担本辖区孕产妇系统及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社区卫生保健服务。

二、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的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指标信息,熟悉本地资料,掌握本辖区孕产妇数及儿童数,对高危孕产妇及体弱儿进行筛查及管理,每季度向妇幼保健所上报妇幼卫生信息和相关信息。

三、及时掌握本辖区婴幼儿死亡及孕产妇死亡,并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县保健站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

四、负责整理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并归档管理,包括表、卡和各种登记簿。

五、负责监督、培训、指导村级卫生人员和保健信息员开展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详细的下村工作日志。

六、负责本辖区的健康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教,使本辖区的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

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八、协助院长和院妇产科作好巩固爱婴卫生院工作。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要求,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凡是怀孕的妇女要做到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和册,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定期检查,进行产前、产时及产后保健宣教工作、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认真做好产后42天结案工作,及时筛查及治疗高危孕产妇,对其进行重点管理,要求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平安。

三、注重产褥期保健,防止产后并发症的发生,指导产褥期卫生及母乳喂养,并且将孕产妇保健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四、做好孕产妇卫生保健指导,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对每位孕产妇保健资料进行系统分析评价。

五、每年将本地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为进一步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奠定基础。

篇三: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4、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5、与绥阳县中医院妇产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诊急救通道,由专业产科医师陪护转诊。

6 、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欣母沛、卡孕栓)、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立止血、维生素K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10%葡萄糖酸钙、酚妥拉明、地西泮、各种晶、胶体液、杜冷丁等。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科、产房、手术室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与县医院血液科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紧急用血的绿色通道畅通。7、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8、查出高危孕妇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9、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10、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的母亲和婴儿的危险性,使之能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安排。

11、本院对高危孕产妇情况,做好登记,并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逐级上报。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一、背景 妊娠是妇女生理周期中的一段特殊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妇女的身体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容易出现各种问题。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及产后期的患有相应的疾病并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这些妇女需要高度的关注和专业的管理,以保证她们和胎儿的安全。因此,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是很必要的。 二、制定目的 为了保障高危孕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保证分娩顺利进行,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孕产妇和胎儿的并发症和死亡率,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我们制定了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三、管理措施 1.筛查和评估 在孕检过程中,所有的孕妇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基础体格检查、血液检验、心电图检查、B超、胎心监测等,以确定是否为高危孕产妇。对于确定为高危孕产妇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评估和处理。 2.分级管理 高危孕产妇需要分级管理。第一级为严重危险孕产妇,包括各种妊娠并发症、心脏病、肺病、肝肾病等。第二级为较重危险孕产妇,包括甲亢、糖尿病、多胎妊娠、贫血等。第三级为一般危险孕产妇,包括孕早期出血、孕期高血压、产后出血等。

3.建立专科门诊 为了更好地对高危孕产妇进行管理,可以建立专科门诊,由专业医生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诊治,避免处理不当引发对孕妇和胎儿的损害。 4.制定专门治疗方案 针对不同的高危孕产妇,需要制定专门的治疗方案。包括孕期补充营养、药物治疗、控制疾病进展、监测胎儿情况等。同时,需要建立孕产妇档案,记录患者身体状况、各项检查结果、用药历史等信息,为医疗决策提供依据。 5.多学科合作 对于高危孕产妇,需要进行多学科的合作,包括产科、妇科、内分泌科、心血管科等。同时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家参与,确保治疗方案的全面性和高度的针对性。 6.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 对于高危孕产妇,需要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展示孕妇出血的后果、胎儿畸形的危害等方式,帮助孕妇了解自身情况,并加强对治疗方案的理解和信任。 7.严格执行医学伦理 医学伦理是现代医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在高危孕产妇管理过程中,医疗人员应遵循医学伦理标准,严格执行医疗规范,确保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总结

高危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高危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并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规范。高危产妇是指有潜在风险并需要特殊关注的孕妇,有效的专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高危产妇的生育安全和健康水平。 2. 专案管理目标 本专案管理制度的目标是: - 提供高危产妇的全程管理和关怀。 - 确保高危产妇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监测和干预。 - 降低高危产妇分娩及产后并发症的风险。 - 提供专业的协助和支持,促进高危产妇的恢复和康复。 3. 管理流程 3.1 高危产妇筛查 通过系统化的筛查工具对孕妇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年龄、孕产史、疾病史等信息,以确定是否为高危产妇。 3.2 专案管理计划制定

对确认为高危产妇的个案,制定个性化的专案管理计划,包括 医疗、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干预措施和计划。 3.3 专案管理人员组成 专案管理团队应包括妇产科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咨询师 等专业人员,以提供全面的医疗和支持服务。 3.4 专案管理实施 根据专案管理计划,定期对高危产妇进行检查、监测和诊疗。 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帮助高危产妇应对生理、心理和社会 等方面的挑战。 3.5 专案管理评估 定期对专案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策略,以提高高危产妇的管理效果和满意度。 4. 保密与安全 专案管理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5. 培训与宣传 为专案管理团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知识更新,以确保专案管理的质量和专业水平。同时,宣传高危产妇专案管理的重要性,增加公众对高危产妇关注的意识和认识。 6. 监督与监测 建立专案管理的监督与监测机制,定期对专案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7. 总结 高危产妇专案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措施,能够保障高危产妇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和规范,以及提供专业的医疗支持和关怀,可以有效降低高危产妇的风险,提高生育安全和质量。 > Disclaimer: This is a fictional document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s only. The content does not represent any confirmed or verified information.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高危孕产妇,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4.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5.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6.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7.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8.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高危孕产妇管理相关制度 (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孕妇应由各级保健人员动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册),使用统一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所有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按照《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在每次孕期保健检查时进行高危筛查。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首次发现孕产妇高危因素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做“高危”红色三角形标识,在高危孕产妇登记本中详细登记,进行正确处理并定期报告。同时,应告知孕妇高危妊娠的不良结局,确定分娩医院,尽早落实终止妊娠或提前住院待产等干预措施。 (三)高危孕产妇报告与反馈制度 村级发现或怀疑高危孕产妇应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的高危孕产妇,每月将评分在10分以上者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危重症及时上报,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月将产科门诊或住院的高危孕产妇向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将流动高危孕产妇信息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户口所在 的乡(镇),乡镇卫生院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情况反馈到其所在的村。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评分15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一般要进行2次以上面访(指定专人负责)。接到评分在15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报告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该孕产妇进行第一次面访,并做全面检查,建立高危孕产妇

高危孕产妇追踪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制度 篇一:孕产妇及高危儿童追踪制度 孕产妇及高危儿童追踪制度 1.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及儿童,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生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及儿童,须认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3.初诊医生负责为转诊孕产妇及高危儿童联系所转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同时将孕产妇及高危儿童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4.根据患者意愿,初诊医生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洪雅县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转诊费用由孕产妇 及高危儿童家属负担。 6.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并递交“洪雅县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 7.接诊医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急救绿色通道接诊单”一式两联。 9.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与母婴抢救中心医院或上级医院专家或医务处(科) 联系,经医院医务处(科)同意后专家方可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篇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4、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5、与绥阳县中医院妇产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8.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请求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提高生存质量,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高危孕妇筛查制度 依据《高危妊娠筛查评分标准》,每月开展一次孕早、孕中、孕晚期高危妊娠筛查,指导孕产妇产前检查。 二、高危妊娠首诊负责制 1、在孕产妇管理随访中,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检查、早随访,并实行专案台账式管理。 2、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必须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对存在明显高危因数的定期监测,逐级上报。三、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分级分类管理。评分为5分,轻度高危。每月跟踪随访管理一次;评分10-15分,中度高危。每两周跟踪随访管理一次;大于20分,重度高危。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及医院领导每3-5天随访管理或及时转诊。 四、高危孕产妇陪护转诊制度 1、对危重孕产妇及时陪护按成县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程序转诊。 2、对转诊回家的孕产妇,要及时跟踪随访治疗经过.转归情况,做好记录 五、高危孕妇健康教育制度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产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保健医生指导。 2、孕期按服务规范5次随访管理外,按要求增加的管理次数,经费给予补助,提高村级保健人员的积极性。 3、要有高危妊娠登记册,管理随访卡,详细的随访记录,告知家属或本人签字,能打通的电话号码,高危孕产妇产后42天管理结束后,上交卫生院保健科。

黄渚镇中心卫生院 2013年5月1日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一、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高危孕妇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进行高危孕妇评分筛查。 二、高危妊娠孕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实行专案管理。三、未按月来诊时,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以掌握病情和治疗情况。四、发现有高危因素,需在高危情况栏目拟似填写高危孕周,详细记录。五、对筛查的高危孕妇,按其规定应向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六、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住院分娩,需要转诊、转院应填写转诊单。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七、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和药品。 八、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进行卫生、营养、科学育人,计划生育知识指导。九、对高危妊娠筛查表,按时上报高危孕妇管理工作情况。 **开发区医院 2010年11月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第一篇: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上报工作,要求上报的资料具体、真实、实事求是。 二、在本辖区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孕产妇死亡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凡发生孕产妇死亡,不论住院时间长短,均要在24小时内报告妇幼保健机构,

一个月内填报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按要求时间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 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妇女保健工作动态,在所长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妇女保健任务及指标。承担本辖区孕产妇系统及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社区卫生保健服务。 二、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的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指标信息,熟悉本地资料,掌握本辖区孕产妇数及儿童数,对高危孕产妇及体弱儿进行筛查及管理,每季度向妇幼保健所上报妇幼卫生信息和相关信息。 三、及时掌握本辖区婴幼儿死亡及孕产妇死亡,并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县保健站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 四、负责整理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并归档管理,包括表、卡和各种登记簿。 五、负责监督、培训、指导村级卫生人员和保健信息员开展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详细的下村工作日志。 六、负责本辖区的健康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教,使本辖区的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 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八、协助院长和院妇产科作好巩固爱婴卫生院工作。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的要求,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凡是怀孕的妇女要做到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和册,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定期检查,进行产前、产时及产后保健宣教工作、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认真做好产后42天结案工作,及时筛查及治疗高危孕产妇,对其进行重点管理,要求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平安。 三、注重产褥期保健,防止产后并发症的发生,指导产褥期卫生及母

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方案

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项措施,努力减少危重孕产妇的发生,切实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危妊娠管理组织 我院成立高危妊娠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高危妊娠管理的统筹、督导、考核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各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的高危妊娠管理工作。 二、高危妊娠的定义和范围 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分一般高危和重度高危两大类(其范围附后)。 三、高危妊娠筛查和保健管理程序 1、高危筛查与复评。按《榆次区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要求,在孕妇建卡时要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B超、化验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初筛评定。每次产前检查均应进行高危复评,及时掌握高危因素变化和发现新的高危因素,

并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栏”,记录高危因素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高危妊娠必须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盖上“高危”妊娠印章和上墙标示,以引起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重视。 做好高危筛查的宣传告知和动员工作,每位孕妇在孕16周后至少有一次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筛查评定。 2、高危妊娠的监护、转诊与处理。高危妊娠的监护包括各种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状况的影响,高危因素的动态变化,通过监护并采取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向预期转化,以减轻或消除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的不良影响。 实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一般XXX由孕妇所在村卫生室人员针对不同的高危因素进行追踪、随访,负责做好监护治疗、随访结案等工作。 重度高危实行乡村联管、专册登记、专人负责、专案管理。对重度高危必须做到严密追踪随访,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超过预约时间三天的要及时催诊或上门随访,对动态重度高危应每周随访一次以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乡卫生院妇幼保健科。重度高危转诊由妇幼医生填写三联单并护送到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诊治,妇幼医生应掌握诊治具体情况,并做好后续的追踪、随访等工作。

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

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 以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为标题,本文将详细介绍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方案,以确保其安全和顺利分娩。 一、引言 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过程中或产后可能出现并发症的孕妇。由于其身体状况较一般孕妇更加复杂,需要更加细致的管理和关注。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提高孕产妇的生育率和母婴安全性。 二、高危孕产妇评估 需要对孕产妇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孕期、分娩过程和产后的各个阶段。评估内容包括孕妇的年龄、孕期并发症史、身体状况、妊娠期间的检查结果等。通过评估,可以确定孕妇的高危因素和风险程度,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三、高危孕产妇分类 根据评估结果,将高危孕产妇分为不同的分类,如高龄孕妇、妊娠合并疾病、多胎妊娠等。对于不同分类的高危孕产妇,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四、高危孕产妇管理措施 1. 综合管理措施 高危孕产妇需要建立个体化的管理方案,包括定期随访、定期产检、

营养指导、心理疏导等。同时,建立高危孕产妇档案,记录孕妇的身体状况、检查结果等信息,方便监测和管理。 2. 高危孕妇的监测与治疗 通过定期产检,监测孕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发育情况。对于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进行治疗,控制病情发展,以降低不良孕产妇及胎儿的风险。 3. 产前检查和筛查 对于高危孕产妇,进行更加详细的产前检查和筛查,包括羊水穿刺、唐氏综合征筛查等。通过这些检查和筛查,可以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分娩方式选择 对于高危孕产妇,分娩方式的选择尤为重要。医生需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和胎儿的状况,权衡利弊,选择最合适的分娩方式,包括自然分娩、剖宫产等。 5. 产后管理 高危孕产妇在分娩后也需要特殊的管理和护理。医生需要密切关注产妇的身体状况、恶露排出情况等,及时处理并发症,预防产褥感染等并发症的发生。 五、团队协作与培训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生活环境的变化,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在现代医疗中显得尤为重要。高危孕产妇是指那些存在较高孕产并发 症风险、妊娠和分娩过程中需要特殊管理的孕妇。为了保障高危孕产 妇的健康和安全,提供科学、全面的医疗服务,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 制度是必要的。 一、高危孕产妇的分类 根据孕期、分娩过程中的并发症风险,高危孕产妇可以分为不同的 等级。常见的高危孕产妇包括: 1. 孕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如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等。 2.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会增加新生儿宫内窘迫、 分娩时巨大胎儿等风险。 3. 孕期合并心脏病、肾脏病、肺脏病等慢性疾病:这些患者由于基 础疾病存在,增加了妊娠并发症的风险。 4. 孕期并发感染性疾病的孕妇:如尖锐湿疣、弓形体感染等。 5. 羊水过多或羊水过少的孕妇:这些情况都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 6. 孕妇年龄过大或者过小的:孕妇年龄过大会增加产前并发症风险,年龄过小则容易发生胎儿发育不良。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的重要性 1. 提高孕妇和新生儿的安全性:通过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可 以提前识别高危妊娠,制定科学的诊疗方案,减少孕妇分娩并发症的 发生,降低妊娠和分娩带来的风险。 2. 提升孕妇的医疗体验:高危孕产妇会面临更多的医疗干预和检查,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帮助医疗团队更好地组织工作,减少因检查和治 疗带来的不适和痛苦。 3.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通过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可以将医疗 资源更精准地用于高危孕产妇,确保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提高医疗效率。 三、高危孕产妇管理的具体措施 1. 预先筛查和评估:通过孕期定期检查,包括问诊、体格检查和实 验室检查,在孕早期就对孕妇进行潜在风险的筛查和评估,将高危孕 产妇及时地筛选出来,进行重点管理和干预。 2. 多学科协作:对于高危孕产妇,需要组建多学科的医疗团队,由 妇产科医生、心脏科医生、内分泌科医生、麻醉科医生等共同参与, 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和管理计划。 3. 有效管理分娩过程:对于高危孕产妇,应在分娩过程中进行密切 的监测,根据孕产妇的情况,选择适当的分娩方式,减少分娩并发症 的发生。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3、本院对查出高危孕妇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并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逐级上报。 4、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5、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的母亲和婴儿的危险性,使之能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安排。 6、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记录,并在《健康档案》上做高危标记,并定期进行随访.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7、妇产科门诊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8、实行高危妊娠转诊制度,妇产科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门诊筛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到指定的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9、与黄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诊急救通道,由专业产科医师陪护转诊. 10、认真落实高危孕妇追访制度,妇产科门诊要建立并加强与上级医院的联系,落实高危妊娠追访制度。 11、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12、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13、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欣母沛、卡孕栓)、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立止血、维生素K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10%葡萄糖酸钙、酚妥拉明、地西泮、各种晶、胶体液、杜冷丁等.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科、产房、手术室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与县医院血液科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紧急用血的绿色通道畅通.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 1、孕妇在建孕产妇保健手册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医生负责固定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发现高危孕妇在手册上做高危标记,在围产保健手册右上角粘贴红△,按“规范”要求督促孕妇定期孕检,追踪随访。 2、各医院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于孕12、28、36周作高危评分,如出现合并症、并发症时随时评分。 3、二、三级医院必须开设高危妊娠门诊,固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处理及随访。对高危孕妇预约登记下次返诊时间,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卫生保健指导。 4、各医院产科门诊及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上。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 1、实行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孕产妇系统管理流程,高危评分5分者,可在乡级医院诊治,住院分娩。高危评分10分及以上者及时转诊,转诊要一次到位。 2、高危评分20分及以上者或有内、外科合并症要上报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实行重点监护。 4、高危孕产妇实行动态管理、观察,每月各级保健机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保健机构上报高危孕产妇情况。

5、各医院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追访。对预约登记超过2周、总评分≥10分的未按时返诊的高危孕妇,每月一次,报到本区县卫生局或妇幼保健院。 6、各区县妇幼保健院(所)负责将各医院报出的失访的高危孕妇信息反馈到孕妇现居住地址社区或乡防保站,要求接到信息反馈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对本辖区户口的高危孕妇备案。 7、对现居住地址查无此人的信息,反馈其户口所在地社区或乡镇防保站。 三、高危孕妇追访管理 各医院负责高危门诊的人员,负责追访预约登记的高危孕妇。如果失访,应及时将其高危孕妇信息报出,由保健部门协助追访。 1、各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本地段高危孕妇信息后,负责协助追访。 2、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及家属进行相关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止妊娠等。 3、危重孕产妇转诊要由转诊医院医务人员护送,追踪、随访至转诊7日。 四、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管理 1、一级医院筛查出的动态高危因素10分的孕妇,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监护;筛查出的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上级医疗机构定期检查。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概述 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产期内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孕妇,需要在这些孕妇身上进行特殊的检查、治疗和管理。由于高危孕产妇存在多种潜在风险,若不及时干预,则会对孕妇及胎儿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制定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妇产科所管理的所有孕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所有妇产科医务人员均应遵守,并严格执行。 三、高危孕产妇的判定 高危孕产妇的判定应根据其个人病史、孕产史,孕期检查及医学检查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孕妇年龄:孕妇年龄超过35岁为高龄孕妇,需要加强孕产筛查及监护。 2.孕早期病史:如子宫外孕、妊娠剖腹产史、先前流产史、药流史等,需加强孕产检查及监护。 3.心血管系统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需要加强心血管监护,必要时进行治疗。 4.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需要加强代谢监护,必要时进行治疗。 5.孕期并发症:如妊娠期妊娠合并症、孕期感染等,需要尽早诊断、治疗。 6.胎儿情况:如胎位异常、胎儿畸形等,要加强胎儿监护,及时干预,必要时安排专家协助诊治。 四、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1.孕前检查: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档案,尽早实行孕前检查以及孕期保健。孕前综合筛查通过后,可安排入住病房或进行家庭孕妇管理,由专业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引导和干预。 2.孕期监护:高危孕产妇需在孕期定期复查,如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干预。

3.孕产期诊断与处理:高危孕产妇到医院进行分娩前,应先行产前评估,经过评估后方可安排顺产或剖宫产。分娩过程中应加强监护,对孕妇和胎儿情况进行实时记录,一切情况出现异常,尽快采取有效的紧急处理措施。 4.术后恢复期管理:产妇在分娩后的恢复期,也需要重点关注和管理。由于分娩对产妇身体的影响较大,术后产妇饮食、卫生、休息等方面需要严格管理,特别是产妇的产后体重恢复、乳腺炎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高危孕产妇的跟踪管理 高危孕产妇的跟踪管理是保证孕妇和胎儿安全的关键之一。本医院将制定孕产计划,包括孕早期咨询、孕中期管理和孕晚期检查以及分娩期管理等。对于某些需要特殊注意的孕妇,也要制定个性化的孕产计划,进行定期随访和干预。 六、高危孕产妇事故的处理 若高危孕产妇出现意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事故发生后需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展开抢救和治疗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总结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的制定,对于提高孕妇及胎儿的生命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所有妇产科医务人员应深入学习和贯彻本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孕产妇安全度过孕产期,产下健康宝宝。

医院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一)工作职责 1、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具体实施。 2、医院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对本院内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自查。 (二)妇产科严格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将评估日期、评估结果等详细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来自于省外的就诊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及妊娠风险评估内容记录于《母子健康手册》或病历上。 (三)首诊医师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标注为绿色;对于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妇,标注筛查阳性。 (四)对于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师应当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医师应当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在3日内将报告单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如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

(五)本院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范围: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妇,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 务规范、诊疗指南,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及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转诊到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4、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由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5、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管理规定,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六)需要会诊的高危孕产妇,原则上以市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为主,必要时可请省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会诊,充分发挥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的综合诊治优势。 (七)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每次均要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八)在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时,应当落实孕产妇健

最新高危孕妇管理计划 3篇

随着计划生育二胎政策的开放,高龄产妇也逐渐增多,因此高危产妇也越来越多,高危产妇,就是整个怀孕期间,产妇及胎儿有较高危险性,具有高危因素的产妇,那么导致高危妊娠的情况有哪些呢? 通常包括怀孕年龄小于16周岁或大于35周岁,体重小于40公斤,或大于80公斤。患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各种难产生育史,或者是分娩过巨大儿,低体重儿,畸形儿等。有的是孕前过于肥胖,有的是营养状态比较差,还有的是家族性遗传病,孕期综合症。 还有的产妇是怀孕前,身体状况一直很好,在怀孕期间出现的一些异常情况,比如怀孕期间有前置性胎盘,胎位不正,羊水过多或者过少,胎儿发育异常,骨盆狭小或畸形等异常情况。有的还会出现,糖尿病,孕期高血压综合症,孕期病毒性肝炎等等。还比如有的在怀孕早期接触过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放射检查如还是光线,,农药,化学性毒药等。 因此在怀孕12周内要到医院检查,进行高危筛查。建立孕妇保健手册,接受健康教育,定时产检,了解胎儿胎盘的发育情况。接受全身检查,包括血压,呼吸,心率等全身,健康问题的筛查。检查子宫位置大小,确定孕周与实际相当。排除孕期心脏病和糖尿病。了解孕妇血型,已备紧急治疗, 高危产妇日常管理要比正常产妇谨慎的多,尤其注意以下几点。补充增加营养,在饮食方面要注意,营养均衡不偏食,不暴食,补充充足的蛋白质,钙物质,以及铁锌等微量元素,多吃新鲜的青菜和水果,补充多种维生素。高危产妇,在怀孕期间要保持情绪稳定,不可过于紧张,焦虑和恐惧,各位产妇只要适当时半护理,不会出现大问题。怀孕期间不需要有太大的心理包袱,心情放松保持愉快轻松的心

态。如果出现严重的高危疾病时要尽快住院,接受医生的治疗和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精神,结合我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际,以健全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为核心,明确各方职责,狠抓责任落实,优化整合资源,建立高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省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明确24项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 二、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制度 三、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四、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五、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六、孕产妇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七、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制度 八、高危孕产妇终止妊娠制度 九、高危孕产妇分工协同救治制度 十、高危孕产妇安全协调制度 十一、危重孕产妇救治分片包干制度 十二、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运保障制度 十三、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制度 十四、危急重症孕产妇定点救治制度 十五、产科和儿科合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 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产后出现并发症风险较高的女性。 针对高危孕产妇,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以保障她们的 安全和健康。本文将探讨高危孕产妇的定义、管理规范以及相关的措施。 一、高危孕产妇的定义 高危孕产妇通常指在怀孕过程中或分娩时具有潜在风险的女性。常 见的高危因素包括年龄偏小或偏大、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妊娠期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多胎妊娠、胎儿发育异常、先兆早产等。这些风险因素会增加患者在孕期、 分娩和产后出现并发症的概率。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的制定 1. 专业团队的组建 针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需要建立一个专业、高效的团队。该团队应 包括产科医生、助产士、护士、儿科医生等。这样的团队可以提供全 面的医疗保健服务,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和护理。 2. 定期的健康评估 对于高危孕产妇,定期的健康评估是必不可少的。这包括监测血压、血糖、体重和胎儿的生长情况等。通过定期评估,医护人员可以及时 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并发症,降低风险。

3. 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由于每个高危孕产妇的情况各不相同,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是必 要的。该方案应尽可能综合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病史、孕周和其他 特殊需求。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或药物干预。 4. 安全分娩环境的提供 分娩是高危孕产妇最关键的阶段。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安全、舒适的 分娩环境,确保产妇和胎儿的安全。此外,产科医生和助产士应密切 监测分娩过程中产妇和胎儿的状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干预。 5. 产后护理和康复 产后护理对于高危孕产妇的健康恢复至关重要。产妇需要得到充分 的休息,并接受专业的护理指导,包括母乳喂养、创伤护理和心理支 持等。医护人员应与产妇保持密切联系,并定期复诊以检查恢复情况。 三、相关措施 除了上述的管理规范,还有一些相关的措施可以帮助提高高危孕产 妇的管理质量。 1. 建立相关档案和数据库 医疗机构可以建立高危孕产妇的相关档案和数据库,记录患者的健 康信息、治疗方案和病程等。这有助于医护人员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状况,并为今后的医疗决策提供参考。 2. 进行教育和宣传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篇范例)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篇范例) 第一篇: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10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第一篇: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医院 高危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新生儿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5、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

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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