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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一、总则

(一)为加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实施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504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水电[2006]338号)要求,结合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特点,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央财政补助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下简称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三)增效扩容改造实行地方负责制,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鼓励各地在增效扩容改造中进行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全面开展增效扩容改造积累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增效扩容改造应逐站落实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人,明确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的具体责任。责任人要相对固定,因人事变动,应及时调整。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工程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资金使用管理违规的,实行责任追究。

(五)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六)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各项目单位履行好项目法人职责。各项目法人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确保改造项目在满足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基础上,如期完工。

二、项目审批

(七)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法人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水电[2011]437号)和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及早明确初步设计分级审批权限和具体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由项目法人按规定向有审批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审批,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达不到初步设计深度的,一律不得审批。

(九)批复后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是下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建设和验收的依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内容。凡涉及工程布置、建设规模、主要设备等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文件,经原审批部门复审同意后,方可实施。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应按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十)凡未经审批的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为确保工程有效实施,财政资金发挥效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在批复的实施方案总规模内,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应及时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

三、招标投标

(十一)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和当地政府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机电设备采购招标应符合水利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水电[2011]438号)的要求。

(十二)对同一县级区域内规模较小、范围相对集中的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可采取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对项目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打捆招标,引进资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参与项目建设。

(十三)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和出租、出借资质。

四、工程监理

(十四)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第28号令)、《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第40号令)等有关规定,承担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具有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相对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监理工作细则,按要求进行记录和填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监理文件,履行好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等职能。重点

应做好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工作。

五、质量、安全管理

(十五)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要严格质量与安全管理,逐项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措施,建立和健全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参建各方的质量与安全责任。

(十六)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建设。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全过程、全方位进行控制。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要防止围堰失事、工程坍塌和群死群伤事件。项目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违规运行。

(十七)增效扩容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法人应正确处理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关系,要按规定及时制定度汛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好项目实施期间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八)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要加强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好相关措施,提高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能力。

(十九)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具体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二十)对电站改造前现状、改造的重要环节和改造后情况,各项目法人应留存必要的技术文件、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归档的重要依据。

六、监督检查

(二十一)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负责辖区内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实施、监管、绩效考核和总结工作。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合格、生产安全、资金安全,整体进度满足要求,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

(二十二)对非季节性河流因水电开发造成局部河段减水脱流的,不仅要认真落实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中确保河流生态流量的工程措施,还要采取非工程措施(包括合理的

运行调度方案)予以解决,确保生态环境需要的下泄流量,保证下游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二十三)水利部、财政部按照本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各地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进度、质量、建设、安全、管理以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进行统一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十四)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各项目单位,都应认真做好增效扩容改造信息报送工作,按季度填报《__年__季度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表)。

附表:__年__季度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表

(交通运输)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交公便字(2004)22号 目录 1总则 2控制要素 3路线 4路基路面 5桥涵 6隧道 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村镇路段 1总则 1.0.1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乡级(包括乡级)以下的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西部县际公路特殊路段可参照执行。 1.0.3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规划先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环境保护,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1.0.4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因受经济、地形、地质和其他自然条件限制实施困难的路段(以下简称受限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且报审通过,可按本《指导意见》执行。可是,当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改建,以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2控制要素 2.0.1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 2.0.2除受限路段外,农村公路设计速度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受限路段的设计速度推荐按不低于10km/h控制。 2.0.3不同路段交通量变化较大时可采用不同标准分段实施,不同设计速度的路段间应设置过渡段,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能够明显判断路况发生变化的地点,且设置警示标志。 2.0.4壹条路线宜采用同壹净高,壹般不宜小于4.50m。经技术经济论证能够适当降低,但应满足当地农村公路的运输需求。 3路线 3.0.1壹般规定 1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条件,根据工程造价、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合理运用技术指标,综合考虑平、纵、横三个方面要素,保证线形连续、均衡,行车安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 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指以提高综合能效和安全性能,增加发电能力,推进流域梯级优化调度为目的,在不增加原有机组台数的基础上对老旧农村水电站机电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的更新改造(以下简称“增效扩容改造”)。 第三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行地方负责制,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水利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条件及补助标准 第五条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已实施水库除险加固的电站,可优先考虑纳入增效扩容改造范围。 (二)以电量计算的增效扩容潜力原则上需达到20%以上。对于惠农作用明显和综合效益较大的项目,增效扩容潜力不得低于10%。 (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的综合效率应分别达到以下指标: 1、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 2、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 3、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四)符合河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五)按照水利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和电监会《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2009]585号)的要求,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 (六)电站基本建设手续完备,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改造后能实现长期稳定运行。 (七)项目单位具备较强的筹融资能力,能够保证改造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已享受“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等其他财政补助的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1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修订稿) (Specification of Archival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前言 本标准代替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 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本标准与DA/T28---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1.1—2009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主体要素由“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调整为“建设项目档案”; ——增加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制度体系建设; ——增加了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建设项目电子文件与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的管理; ——增加了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2002年11月29日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确立了项目文件的形成、归档要求与项目档案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609.3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29194 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 DA/T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DA/T50 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3.2 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 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3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 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4 分部工程parts of project 指按工程的部位、结构形式的不同等划分的工程项目。 3.5 项目法人project legal person 指由项目投资者或由投资者代表组成的对项目全面负责,依

二龙山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监理规划 编制: 校核: 批准: 陕西江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围、方式及容第三章:监理工作目标 第四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及措施 第六章:工程进度控制及措施 第七章:工程投资控制及措施 第八章:工程安全控制及措施 第九章:合同管理及其他事项 第十章: 工程信息管理

二龙山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二龙山水库位于长江二级支流的丹江上游,距离商州城西约5公里,水库流域面积956km2,总库容8100万m3,正常库容5700万m3,其中有效库容3800万m3,死库容1900万m3.坝高63.7m,溢流坝顶高程765.0m非溢流坝段高程771.2m校核洪水位770.46m,正常蓄水位765.0m,死水位751m。 该工程主要由大坝、冲沙底孔、引水隧洞、电站、灌溉管涵等组成,为三级建筑物。坝址以上拦截丹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板桥河,控制流域面积966km2,为土石山区。坝址处河床宽80m,平均比降8.7%. 拦河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迎水面现浇混凝土防渗面板,厚1.5-2m。坝高68.7m,坝顶总长153m,其中溢流坝段总长60m,净长57m,坝顶高程765m,底宽55m。非溢流坝段总长92m,左岸长48m,右岸长44m,底宽50m,坝顶高程771.7m,宽7m,上置防浪墙高1.2m。为排沙及便于调节水位,在靠近溢流坝右设泄水底孔,进口高程728.75m,断面2×2.8m,置钢制平板闸门控制,以12.5吨启闭机启闭,最大泄水流量188m3/s。2008年为加大泄洪能力,在坝左岸又开凿一条泄水底孔,断面尺寸,高程与原右岸泄水底孔同。 坝左岸开凿长152m的发电引水隧洞,直径4m,用混凝土初衬,下接钢叉管。引水入坝后水电站,设计安装3×1250kw的水轮发电机组。 主厂房长32m,宽10m,高17.3m。副厂房布置在主厂房上游侧,

重庆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第四章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 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六章附则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2005年6月9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注重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包括通乡、通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应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地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举报。有关单位对质量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条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各种交通规费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达”、“通畅”公路建设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村民自治组织采取“一事一议”政策等自行筹资、投劳修建农村公路的,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对修建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六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交通部、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合理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全面优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重庆市公路局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交通部、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组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组织,并设专职人员承担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1 总则 2 控制要素 3 路线 4 路基路面 5 桥涵 6 路线交叉 7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8 村镇路段 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 1 总则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03),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 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低值。农村公路应与 其周围环境相协调,满足公路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在对农村公路进行建设的 过程中,应将对公路沿线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2控制要素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 一、总则 (一)为指导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下简称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促进水能资源合理利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质量保证、节能环保,全面发挥工程效益,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央财政补助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三)增效扩容改造以提高综合能效和安全性能、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维护河流健康为目标。改造内容应以机电设备更新改造为重点,并对影响发电效益、工程安全、河道生态和运行环境的挡水、泄水、引水、厂房等建筑物、金属结构及送出工程等进行必要的改造。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不增加原有机组台数,原则上不新增移民和永久占地。 (四)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应收集、整理和分析河流水文、气象、地质资料,以及电站原设计、运行和接入系统资料,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对电站增效扩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价。

(五)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应遵循生态、节能、环保的设计理念,并实现少人值守的目标。 (六)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七)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除应满足本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范》(GB/T50700-2011)、《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179-2011)等现行标准的要求。 二、基本要求 (一)现状分析与评价 1、应对原电站基本情况、运行现状、存在问题、规划目标等进行必要论述。对电站综合能效进行评价,对相关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等进行安全性分析评价。 2、根据电站综合能效的评价结论,比较与目前先进机电设备性能差距,分析提高效率的可行性;依据电站历年的水文、发电量等运行资料,分析增容的可行性,提出增效扩容改造的内容。 (二)水文 应延长水文系列,复核设计径流、设计洪水和泥沙成果等。

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文件材料形成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 2.档案收集制度不严,收集不及时,造成文件散失 3.档案整理不规范,各参建单位标准不一 4.建设期档案保管条件差,保护意识弱,造成档案损毁、散失 原因分析: 1.重点建设项目自身特点为档案工作带来了困难 2.档案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高 3.档案工作的专业性 (二)明确责任 1、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程序,并组织协调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实施。 与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项目文件档案管理责任。包括项目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整理标准、归档时间、归档套数、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监理合同条款还应明确监理单位对所监理项目的文件和档案的审查、检查责任。对参建单位进行合同履约考核时,应对项目文件管理条款的履行情况做出评价。合同款支付审批时应审查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建立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考核机制,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情况等进行考核,履行项目档案法人验收和移交。将项目档案信息化纳入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验收的申报和准备工作。 2、参建单位: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设备制造等单位。具体负责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文件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确认。负责所承担项目或任务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所监理项目的归档文件、竣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形成记录。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总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部分文件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或在总承包单位协调下直接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参建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安全保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确保项目文件的安全。 3、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本行业(系统)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组织或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 4、建设项目审批和主管部门: 负责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和项目领导责任制及项目管理环节,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有监管职责。 5、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监督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并具体负责

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目录 工程特性表 (1) 1 前言 (5) 1.1基本情况 (5) 1.2工程建设过程 (6) 1.3工程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7) 1.4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工作开展过程 (7) 2 现状分析及改造必要性评价 (9) 2.1水资源概况 (9) 2.2工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0) 2.3增效扩容改造的必要性 (16) 3 水文分析 (18) 3.1流域概况 (18) 3.2气象特征 (18) 3.3水文基本资料 (18) 3.4径流 (20) 3.5洪水 (25) 3.6泥沙 (30) 3.7上、下游水位 (31) 4 工程地质 (32) 4.1区域地质概况 (32) 4.2库区工程地质条件 (34) 4.3主体工程地质条件 (35) 4.4副坝工程地质条件 (38)

4.5泄洪洞、发电输水隧洞工程地质条件 (40) 4.6厂区工程地质条件 (40) 4.7天然建筑材料 (41) 4.8结论 (41) 5 工程任务和规模 (43) 5.1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43) 5.2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43) 5.3工程任务复核 (44) 5.4工程等级与洪水标准复核 (44) 5.5特征水位复核 (44) 5.6水能计算 (44) 5.7装机容量选择 (53) 5.8装机容量复核 (53) 5.9能量指标及特征水头 (55) 6 改造设计 (56) 6.1设计总体方案 (56) 6.2设计依据 (56) 6.3水工建筑物改造设计 (59) 6.4机电设备改造 (63) 6.5控制设备改造 (82) 6.6金属结构设备改造 (82) 7 消防设计 (83) 7.1消防设计标准与原则 (83) 7.2工程消防设计 (84) 7.3消防给水设计 (85)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是公路路网重要组成部分,是路网的基础,同国省干线公路相比,农村公路同群众利益更加贴近,管好农村公路,特别是管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不仅是一项建设任务,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改善党群关系的政治任务。 一、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由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其技术标准无法达到等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因此,交通部、省交通厅及市交通局根据实际情况专门针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查,即对技术要求进行了降低。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宽度:单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村道),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乡道),村道工程特别艰巨地段报交通局同意后路基宽度可采用3.5 m。 (2)错车道:村道建设中单车道路基必须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长度不小于10 m,错车道处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可结合地形(哪个设得起就在那儿设),交通大小(交通量大的错车道设密一些,小的设稀一些),通视条件的(双方来车能否及时反应)综合考虑设置。(3)水沟:水沟按“五五八”(即沟底50cm宽,沟高50cm,沟顶高80cm)土水沟。(4)涵洞:分两类:一类分为排水涵洞,根据地形和路基排水状态设置;一类为灌溉涵洞,充分考虑农田灌溉需要设置。涵洞要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并设置齐全,因为水泥砼施工完成后无法再增设。 (5)防护工程:针对路基不稳,路基宽度不够等地段,可考虑采用挡土墙(即堡坎)、护坡等防护措施,防护工程顶宽应不小于60 cm,背坡按1/4放坡。 二)、路面工程 (1)总体要求:路面结构必须有基层和面层,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 (2)村道通达工程修建泥结碎石路面,同时必须设置基层,基层可采用片拳石基层,基层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

目录 1 总则 2 控制要素 3 路线 4 路基路面 5 桥涵 6 路线交叉 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8村镇路段 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

1 总则 1.0.1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 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 (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 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1.0.3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03)执行。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 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 路的等级。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 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 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表1.0.4列出农村 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1.0.4 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

附件1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有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纳入改造的河流应具备的条件 1.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或河流综合规划)已批准,规划中欠缺河流生态内容的应予补充完善。 2.与沿河群众没有用水纠纷或可通过改造得到解决,明确了河流灌溉、供水要求和生态流量指标。 3.河道上没有违规电站或可在改造过程中消除,且至少有1座申请增效扩容改造的电站。 4.以河流为单元的改造方案各项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单项工程已获得许可或审批,资金筹措方案落实。 (二)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的条件 1.2000年之前投产、2001年之后水轮机和发电机均未进行技术改造,电站业主自愿申报。 2.以电量计算的增效扩容潜力原则上需达到20%以上。 3.符合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综合规划。 4.基本建设手续完备,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已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 5.业主诚信记录良好,具备较强的筹融资能力,能够保

证改造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改造内容 (一)河流生态改造的内容 对河流生态有重要影响且无法通过改变运行方式等非工程措施解决的电站或河道,应实施生态改造。 1.为满足河流生态和灌溉、供水等需求,电站增设生态机组(装机以满足生态流量为上限)或无节制放流设施。 2.增设河道生态流量监测、电站梯级联合调度所必需的传感器和传输设备。 3.为治理河流脱水断流,必要时可新建生态堰坝等工程。新建堰坝应经过技术论证并做到微型化、仿自然,经济合理,符合防洪标准并经河道主管机关许可。 4.电站无法通过改造修复河流生态、且经济社会效益不佳的,应报废退出。 (二)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内容 1.机电设备。对低效的水轮机、发电机等机电设备进行更换或改造,提高机组效率;对电气二次设备及辅机进行更换,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要求。 2.水工建筑物。对大坝、引水隧洞、渠道、厂房等进行除险加固。 3.金属结构。对存在腐蚀、变形、严重漏水等缺陷的闸门、压力钢管、起重设备、拦污栅等进行加固或更换。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桥主体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职责工 程管理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大桥主体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要求; (二)监督各参建单位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交(竣)工验收阶段,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交(竣)工资料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中心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 经验的机构成立的负责档案资 料管理的专职机构。该中心将负责管理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并在管理局的授权与监督下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档案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其职责主要是: (一)对***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订《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划》、《***大桥主体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大桥主体工程各种建设、

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报告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1.1 工程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1 1.3 改造方案综述 (2) 2 现状分析及改造必要性评价 (7) 2.1 现状分析 (7) 2.2 增效扩容改造的必要性 (10) 3 水文分析及水能复核 (14) 3.1 水文资料分析在整理 (14) 3.2 水能复核计算 (14) 4 工程地质 (15) 4.1自然地理、地形地貌、区域地质简况 . 15 4.2 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 (15) 5 工程任务及规模 (17) 5.1 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17) 5.2 复核工程任务 (17) 5.3 特征水位复核 (18) 5.4 装机容量选择 (18) 6 增效扩容改造设计 (19)

6.1 水工建筑物改造 (19) 6.2 机电设备改造 (21) 6.3 金属结构改造 (30) 6.4 送出工程改造 (30) 6.5 其他工程 (30) 7 工程管理 (31) 7.1 工程管理机构 (31) 7.2 运行管理方案 (34) 8 施工组织 (39) 8.1 施工条件 (39) 8.2 施工导流 (40) 8.3 主体工程施工 (40) 8.4 施工总布置 (40) 8.5 施工总进度 (40) 9 工程概算和经济评价 (43) 9.1 工程概算 (43) 9.2 经济评价 (49) 附件一初步设计概算 附件二初步设计图纸

附件三检验测试报告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1.1.1 自然地理概况 XX地处XX北部,沂沭泗水下游,属鲁南丘陵与江淮平原过渡带。县域介于北纬33°53′至34°25′,东经118°30′至119°10′之间,东西60公里,南北55公里。东与XX接壤,南与淮安市毗邻,西倚XX,北接徐州,是徐、连、淮、宿四市结合部。全县地形呈不规则方形,地势西高东低,大部分地面高程在7-4.5米。县内最高峰韩山海拔70米,除潼阳、茆圩、刘集、悦来等乡镇有些岗岭外,土地平衍,河网密布,有新沂河、淮沭XX等29条河流纵横境内。 XX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全境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丰沛。年平均气温13.8℃,年平均最高气温14.3℃,最低13.3℃。历年最高气温一般在35℃~38℃之间,最低气温在-4℃~-5℃左右。年平均日照时数2363.7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年平均风速为2.8米/秒,年平均降水量937.6毫米。 1.1.2 社会经济概况 XX县地处XX北部,隶属地级XX市,辖35个乡镇(场),县域面积2298平方公里,耕地204万亩,人口176万,是全省人口最多、陆域面积最大的县。 XX是中国花木之乡、全国十大商品粮基地县、全国农副产品生产大县、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著名的蔬菜生产基地、新兴食用菌生产基地、木材加工基地和著名的图书集散中心。。“十一五”末,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2900元、6875元。 1.2 工程现状及历年运行情况 1.2.1 工程现状 XX水电站位于XX市XX县XX镇蔷薇河村与XX市XX县XX镇交界,地处沭XX尾,下游为XX河,主要利用灌溉水发电,工程于1986年5月竣工,7月并网发电,减轻地方电网供电压力,另兼顾灌、排水,设计流量为25m3/s。2010年对1#-3#机组拆除更换新机组、2011年4月并网发电。 水电站现装有5台发电机组,1#、2#、3#机组单机装机容量为125kw,发电

贵州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魏德才 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交通量增加,从开始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力度,开始实施通村公路、通乡油路建设工程,一是建设规模空前,持续时间长;二是资金相对不足,需要地方自筹配套资金投入较多。如何做到既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能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选择恰当技术标准,科学的设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及工期,选择好的的施工队伍,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在对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中,经过认真的分析总结,我认为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需要认真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勘测设计要求 1.1 通乡、村油(砼)路实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通村公路可作简易设计,大中桥设计程序按规范执行。 1.2 通乡、村油(砼)路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按规定报省、市交通部门审批。 1.3 通村公路项目要进行简易设计,简易设计由各县、区(市)交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简易设计资料包括路线平纵面图、典型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和构造物结构图,简易设计报上级交通局审批。 1.4 大、中桥设计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报省厅或省局审批,小桥可由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专业人员设计,报地、州、市交通局审批。 1.5 农村公路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排水边沟等设计。 1.6 在陡岩、急弯、沿河特险路段,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为行车安全提供必要条件。 二、工程技术标准 2.1 通乡油路、通村公路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荷载。 2.2 通乡油(砼)路的平、纵面指标,原则上应达到部颁四级公路标准标准,即平曲线半径≥15米,最大纵坡≤10%,路基宽度应采用7.5米或6.5米,特别困难地段的平曲线半径和纵坡不得低于省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即12米和12%,路基宽度不得少于4.5米。当路基宽度小于6.5米时,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个。 2.3 通村公路原则上应达到省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即平曲线半径≥12米,最大纵坡≤12%,路基宽

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11]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加强"十二五"时期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建设能力和发展质量,更好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对"十二五"时期全国农村公路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是广大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先导性、基础性、服务性设施,是我国公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公路总量不断攀升,结构持续优化,管理不断加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发展不均衡、附属设施不完善、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等问题。"十二五"时期国家将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提出了新要求。加强"十二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建设管理能力,既是农村公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交通运输行业支持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农民群众便捷出行,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统筹城乡"的基本要求,深化前期工作,提升建设能力,消除薄弱环节,提高发展质量,构筑安全、耐久、便捷、畅通的农村公路网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导向作用,健全农村公路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调动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继续保持和营造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社会环境。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发展,资金、政策向薄弱地区倾斜,缩小地区差别。统筹城乡发展,路网形成与城乡辐射功能相结合,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健全农村公路协调发展机制,在协调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协调。 ——坚持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加快构筑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提供安全、耐久、便捷、畅通的农村交通保障条件,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更广泛、更完善的公路交通服务。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改善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走上安全路、放心路。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发展目标,既立足实际,避免资源浪费,又坚持适度超前,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需求和路网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目标、路网规模、建设重点、技术标准,坚持发展与财力相统筹、速度与能力相匹配、需求与民意相结合。 ——坚持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探索完善适应新时期农村发展的公路建设模式,着力健全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和培育建设能力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能力。注重典型示范,注重经验总结,以深化改革

X X X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 程概算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A9湖南省XXX市XXX水力发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概算 (送审稿) XXX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二○一二年六月

项目名称:XXX市XXX水力发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审定: 审查: 校核: 编写: 设计人员:

目录 1. ··································································································································一 、概算正件......................................................................错误!未定义书签。2. . (1) 、编制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3. ·································································································································· 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4. ·································································································································· 主要工程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5. ·································································································································· 编制原则和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6. ·································································································································· 定额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7. ·································································································································· 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8. ·································································································································· 其他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9. ·································································································································· 基础单价··········································································错误!未定义书签。10.································································································································· 取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11.································································································································· 其他费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铜府办发〔2006〕 62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 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及村民自治组织或部门自筹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全县行政区划内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及专用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

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可以聘请技术专家、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并成立质量管理小组。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应接受社会、舆论、及政府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举报。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质量管理全责。 第七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切实履行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重点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按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主动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监督指导,并设立在建项目中的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运行中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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