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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发〔2016〕34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第三条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河流、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第四条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适用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实际取水量×(1-合理损耗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合理损耗率为17%,县级城市及以下合理损耗率为15%。

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水资源税应按照实际发电量计征。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适用税额标准×实际发电量。

第五条水资源税分别按照地表水和地下水分行业确定税额标准。在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适用较高的税额标准;农业生产超限额取用水和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企业回收利用的采矿排水(疏干排水)和水源热泵回用水,适用较低的税额标准;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高于公共供水管网未覆盖地区。

取用水行业可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其他。

农业生产取用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取用水。

特种行业取用水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取用水。

纳税人取用不同税目水资源的,应当分别计量不同税目取用水量;未分别计量的,从高适用税额标准。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由各市、县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在每年1月底之前划定并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

第六条农业生产取用水量超过农业生产取用水限额的,超过部分(不含购买水权部分)由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缴纳水资源税。

农业生产取用水限额标准由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纳税人应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取用水。主管税务机关应监控纳税人水资源税申报情况。纳税人(水力发电、城镇供水企业取用水除外)当年累计取用水量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年度用水计划的部分,按下列规定征收水资源税:

(一)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

(二)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

(三)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第八条下列取用水不征收水资源税: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用水的;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用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用水的;

(六)水源热泵系统利用封闭型回灌技术回灌的水;油田生产中开采的原油混合液经分离净化后回注的水。

第九条下列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

(二)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雨水、地下咸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税和免税情形。

水资源税的减免税为备案类减免税项目。

第十条水资源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区、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

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生活所在地。

第十一条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第十二条水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计算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需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书》,并按照核定的实际取水量计算缴纳水资源税。

每月(季)结束后15日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取用水信息录入到信息交换平台。

第十四条纳税人未取得《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书》,应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下个纳税期办理税款结算。

第十五条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纳税人的申报信息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传递的取水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出的疑点信息进行核查。

第十六条纳税人取得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信息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取水许可证复印件,填报《河北省水资源税税源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税源登记信息录入征管系统。

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月31日前批准纳税人取用水计划。纳税人应在

获得取用水计划后15个工作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

用水计划信息录入《河北省水资源税税源登记表》。

第十八条纳税人取水口所在地的设区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取用水量核定工

作。取用水量应按照水源类型和用水行业类型核定。

第十九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原则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

主管税务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取水许可情况、实际取用水量、超计划取用水量、非法取水处罚等信息,并协助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实际取水的申报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资源税纳税申报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核发取水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信息录入

到信息交换平台。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应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负责日常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并如实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取用水有关的资料。

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

第二十三条水资源税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主管税务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核查。

第二十四条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水的单位或个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行处罚并核定其非法取水量;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取水量,按照第七条规定征收税款。

第二十五条地方税务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获取的涉税信息和数据公开或者用于与税收征管无关事项的;

(二)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收取费用,变相增加纳税人负担的;

(三)未按规定传递纳税申报、取水许可、实际取用水量、超计划取用水量、非法取水处罚等信息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人均水资源量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 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河北省水资源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河北省水资源总量指标分析 (3) 一、河北省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三、河北省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比重统计 (3) 四、河北省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河北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河北省水资源总量同全国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河北省地表水资源量指标分析 (7) 一、河北省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河北省地表水资源量占全国地表水资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河北省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河北省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小企业答案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小企业答案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 A、计入营业外支出 某小企业,其2012年10月销售的一批货物在2013年2月发生销售退回,其处理正确的有()。 B、冲减13年2月份的收入 新准则要求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一律采用成本法核算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对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要计入成本。() 错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当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时不做账务处理。() 对 长期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对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对 应收及预付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时,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小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的需要,也可直接用于出售。(×) 企业外购的存货采购成本不包括(C)。 C.可抵扣的增值税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资本化。错误 小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正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1分) 2016年4月30日 下列业务中以收到预售款项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是()。C、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1分) 错误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存在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如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1分) 正确 正保公司2009年3月20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售价为3 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95万元,发生的运杂费为

各类税收税率表

各类税收税率表

消费税税率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税目税率(税额) 计税单位范围说明 一、烟 1.甲类卷烟45%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 元 (含780元)以上的 2.乙类卷烟40% 卷烟。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 折算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 大箱(五万支)折算。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 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甲类卷烟从1994 年1月1日起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3.雪茄烟40%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 的 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25%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15%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 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酒240元吨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 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220元吨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5.其他酒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 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 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护肤护发品已改动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 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焗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浴液、 发胶、摩丝及其他护肤护发品。从1994年1月1日起香皂暂减按15%的 税率征收消费税。痱子粉、爽身粉不征

消费税。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 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10% 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 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六、鞭炮、焰火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不按本税目征收。 增值税税率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税目税率范围说明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

中国水资源公报2002

水利部二○○二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02年,新时期治水思路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完善,水利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历史性地由规划阶段转入实施阶段,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基本完工,三峡工程导流明渠截流成功,标志着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饮水解困、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土保持取得新成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价改革等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水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并取得成效,水资源统一调度、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补水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2002年,我国南方和西北内陆河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偏多,北方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偏少。海河、辽河、黄河来水遭遇特枯。南四湖几近干涸,京杭运河济宁段断航50天,辽河干流断流158天。现将2002年的水资源量、蓄水动态、供用水量及江河湖库水质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2002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66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62610亿立方米,比常年(多年平均)多3.2%。北方五个流域片(松辽河、海河、黄河、淮河、内陆河)降水量比常年少4.8%(其中海河片比常年偏少26.0%),南方四个流域片(长江、珠江、东南诸河、西南诸河)降水量比常年多7.2%。在各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偏少的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偏少20%以上的有山东、天津、北京、河北、辽宁;比常年偏多的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偏多20%以上的有新疆、湖南、上海、江西。 2002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7243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287毫米,比常年多4.2%。北方五个流域片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少27.5%(其中海河片比常年偏少72.4%),南方四个流域片则偏多10.8%。在各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少的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偏少50%以上的有天津、山东、河北、北京、辽宁、山西;比常年偏多的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偏多50%以上的是上海和湖南。2002年从国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为278亿立方米,从国内流出国境及流入国际界河的水量共6705亿立方米,入海水量为17693亿立方米。 2002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8697亿立方米,大部分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不重复的只有1012亿立方米。将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中的不重复量相加,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8255亿立方米,比常年多2.9%,其中北方五个流域片水资源总量4158亿立方米,比常年少22.4%,南方四个流域片24097亿立方米,比常年多9.0%。全国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5%,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29.8万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对全国3093座大中型水库统计,2002年水库年末蓄水总量1970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量增加41亿立方米。在九大流域片中,黄河片、海河片和松辽河片分别减少77亿、17亿和16亿立方米,长江片、淮河片和东南诸河片分别增加83亿、46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 财综[2008]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 第四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和个人,除按《条例》第四条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对从事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第六条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水资源费。 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调水,水资源费的征收机关和资金分配,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批确定。 第七条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委托征收应当以书面形式授权。 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水资源费的,不得再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第八条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备案。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制定。 第九条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

关于河北农村水资源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河北农村水资源现状的调查报告 1

关于河北农村水资源现状的调查报告 一、概况: 邯郸市西部山区多处被国土资源部定为“无水区”,不具备出水成井条件,素有“首苦乏水”、“十年九旱”,“吃水贵如油”之说。自以来,连续大旱,三年出现了量小、次多的降雨形式,致使无法形成有效径流,地下水补给不足,水位逐年下降,地表水可利用水量减少。河流无水、水库空存、机井干枯,92个村40212人3983头大牲畜面临饮水困难、21259人需出村拉水。仅武安市一地就有12万亩耕地的春播因干旱造成了严重影响。涉县正在盛果期的果树旱死近总数的1/3、2/3不等。多家企业因缺水停产或部分停产,损失严重。 自汛后,我市西部山区降雨比常年偏少近一半,且没有形成径流的有效降雨。全市小型水库大部分干涸,5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仅1170万立方米,较常年减少了一半多,已接近死库容;山区水池、水窖蓄水严重不足,有的已经干涸;泉水断流,地下水位普遍下降;这是形成今年特殊旱灾的主要原因。 底,河北缺水总量超过70亿立方米,成为全国缺水最多的省份。缺水人口已超过400万人,不能有效灌溉的耕地超过2500万亩,更为严重的是计划中的电力、化工、钢铁和部分工农业项目不能新建或扩建,已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据河北省水利厅高级工程师介绍,河北省去年又有一些河流干枯,干枯的河道已经达到全省总河流长度的一半以上。资源性缺水也到极点。到去年底,全省人均仅256.3立方米,远远低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规定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贫水标准。地表水和入境水量都由上个世纪50年代的235亿立方米和99.8亿立方 米,分别减少到上个世纪90年代末的129亿立方米和30亿立方米,减幅为45.1%和70%以上。河流入海量也在逐年减少,近几年年均只有29.8亿立方米,减少51%。京津冀鲁交界地区5万平方公里的地面继续沉降,形成“复合漏斗”,如此下去,将造成灾难性后果。工农业及生活用水增势趋猛,供需矛盾日趋加剧。用水总量已由上个世纪50年代的40亿立方米,上升到现在的230多亿立方米。城市用水也增加230多倍,都已大幅超过城市本身的水资源量。多数城市实施了远距离跨区域的调水供应工程。由于缺水,3000万亩的耕地减产,32亿立方米的农用水要转向供应城市需要。水环境进一步恶化。环京津水源面积6.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3.85万平方公里,每年输沙量达1.32亿吨,官厅水库30%的库容已淤积。缺水导致土地沙化十分,使北京频发沙尘暴。全省土地沙化面积超过4000万亩。各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众多河流和小河道成为城市和工业的排污沟。全省62%的水面水质为V类或劣V类,“有河皆枯,有水皆污”。

水资源收费标准[1]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最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2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的建设项目。 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3和表4。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 四、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方法1为主,如采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论证费用相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水资源税,指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 文号:财税[2016]55号 颁布时间:2016-05-09 实施时间:2016-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 第三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 (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第四条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 (含水库)、雪山融水等水资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第五条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取水口所在地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量按照实际发电量确定。 第六条按地表水和地下水分类确定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地表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水力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下水。 特种行业取用水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用水。 河北省可以在上述分类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和调整方向等进行细化分类。 第七条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以外的取用水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005元。

主要税种及税率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序号纳税人类别增 值 税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城市 维护 建设 税 教育 费附 加 个人 所得 税 企业 所得 税 房 产 税 车辆 购置 税 车船 使用 税 印 花 税 1 从事农业产 品生产 ●●●●●●●● 2 从事工业产 品生产 ●●●●●●●●● 3 从事商品批 发、零售 ●●●●●●●●● 4 从事加工、修 理修配 ●●●●●●●● 5 交通运输业●●●●●●●● 6 建筑业●●●●●●●● 7 金融保险业●●●●●●●● 8 邮电通信业●●●●●●●● 9 文化体育业●●●●●●●● 10 娱乐业●●●●●●●● 11 转让无形资 产 ●●●●●●●● 12 销售不动产●●●●●●●● 13 服务业●●●●●●●●

中国水资源公报1997

199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节录) 1997-01-01 199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节录)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1997年全国面平均降水量613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为5816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4.2%,属平水年份。降水量的地区分布特征是:长江以北大部分地区偏少,长江以南大部分地区偏多,属北枯南丰型。各流域片年降水量(见表1)与多年平均值相比:松辽片少11.4%,海河片少33.0%,黄河片少27.4%,淮河片少19.5%,长江片少5.7%,珠江片多20.4%,东南诸河片多17.8%,西南诸河片少1.4%,内陆河片少16.5%。 表1 1997年流域分区水资源量单位:亿立方米

注:地下水资源量缺上海和西藏。 地表水资源量指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1997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835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为283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2%。各流域片地表水资源量(见表1)与多年平均值比较:松辽片少18.6%,海河片少54.5%,黄河片少42.5%,淮河片少43.1%,长江片少4.1%,珠江片多36.7%,诸河片多23.1%,西南诸河片少2.0%,内陆河片少4.7%。 1997年,从新、内蒙古、桂、滇、藏5省(区)边境流入国境的水量共309亿立方米,从新、滇、藏3省(区)流出流出国境的水量共5606亿立方米,从辽、吉、黑、内蒙古4省(区)流入国际界河的水量共972亿立方米。1997年 全国入海水量17362亿立方米,其中北方松辽、海河、黄河和淮河4片的入海水量为373亿立方米,南方长江、珠江和东南诸河3片的入海水量为16989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指当地降水和地表水体补给的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扣 除水面面积和矿化度大于2克/升的咸水面积后,全国地下水计算总面积为823 万平方公里(缺上海和西藏),1997年地下水资源量为6942亿立方米,各流域片的地下水资源量见表1。 北方五大流域片1997年地下水资源量为2242亿立方米(缺西藏羌塘内陆河),比上年减少11.2%。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325亿立方米,加上井灌回归 补给量后的总补给量为140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3.2%。与上年比,各流域 片平原区地下水总补给量的增减情况是:海河片减少41.9%,淮河片减少21.4%,黄河片减少11.1%,内陆河片减少7.5%,仅松辽片增加1.8%。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 起草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共同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必要性 (一)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国家关于水资源费标准相关要求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我区在2015年末(“十二五”末)以前,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要达到0.5元/m3以上,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2元/m3以上。经测算,现状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21元/m3,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73元/ m3。按照《通知》要求,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1.2倍,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2.74倍。 (二)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2—

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随着水资源危机的加剧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水资源短缺已演变成世界倍受关注的资源环境问题之一。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出,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合理调整水资源费有利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终实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的需要。我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80%地区为生态脆弱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十年九旱,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值的85%,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属于水资源严重紧缺省份。随着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各行业用水量大幅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全区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85亿m3,2012年总用水量已达到184亿m3,黄河、辽河、海河流域开发利用程度已达到60%以上;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预测,到2015年缺水量将达到10亿m3。地下水超采严重,目前有35个地下水超采区,年超采量超过5亿m3。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率已经达到77%,部分盟市地下水开采量接近可开采量。由于无序开发,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持续降落漏斗,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和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 —3—

各项税率

消费税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表

续表

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货物销售按6%的税率征收。 五、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按6%乃奥收魇铡六、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注:“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税率为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6%。 九、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一、工厂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发票上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运输费用和其他杂费合并开列,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企业 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工信规(2011)200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

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2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为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机关,按照规定权限开展技术改造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是指在坚持科学进步的前提下,把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用先进的技术改造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实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达到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以及检测、研发和管理手段的更新改造;工程设施、建筑物的更新改造,以及与生产性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现有生产线的改建、扩建。 (二)现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而建设的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 (三)现有企业为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或防止职业病而建设的工程设施。 (四)现有企业由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或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河北省近十年水资源状况和面临的问题

河北省近十年水资源状况及面临的问题 董亚北给排水101 201011007104 概况:除直接供水外,河北省也在努力改善北京市水源的生态环境。比如,张家口和承德处于农业和牧业过度带,加上干旱少雨。为了保证向京津供水,就要限制发展耗水性农业,例如水稻改种玉米。北京市向这两地的农民提供一定数额的补贴。实际上,河北省也同样面临缺水的问题。河北省的实际情况是十年九旱,水资源极度匮乏,为全国平均值的1/7。根据《廊坊市水资源评价》显示,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00立方米,远低于河北省人均水平(河北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10立方米),更是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1/10,属于国内严重资源型缺水的地区之一。 内容: 水资源状况: 一、河北压力:为了保证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河北省的张承地区做出了巨大牺牲。近 十年来北方张承地区的水资源短缺情况越来越严重,尽管河北省有关地区尽力保证下泄京津的水量,水资源对北京来说仍是心腹之患。张家口市沙漠化面积已达99.13万公顷,承德的水土流失面积也达到了2.1万平方公里,加之地表水资源严重污染和草原退化等环境问题的,张承地区已自身难保。为了弥补自身的缺口,河北省也不得不在地下水和跨省调水方面下工夫。河北省每年要通过山东境内,从黄河向省内调水。廊坊市自2009年开始实施“引黄入廊”工程,截至去年12月,廊坊已成功引入黄河水10238万立方米。为保证向北京顺利供水,河北省水利厅投资数百万元,去年底建成一条专门为廊坊开辟的新线路,为“引黄入廊”常态化奠定了基础。石家庄地区降水量属于平均年份,但是用水量却在与日俱增,今年我市的缺水状况十分严峻,除继续加大各类节水工程的建设力度外,市民的节水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节水器具的推广使用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大。在某种程度上,河北省的客观条件使其在保障北京市水源方面多少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暴雨影响:与大雨中地面一汪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京的地下水多年来水位明显 下降。2010年度的北京市水资源公报显示,2010年末本市地下水平均埋深为24.92米,与1980年末比较,地下水位下降17.68米,储量减少90.5亿立方米;与1960年比较,地下水位下降21.73米,储量减少111.3亿立方米。 据介绍,北京相关部门通过利用湖泊滞蓄、河道调度、雨洪利用设施储蓄、加大入渗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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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 办法》的通知 【标 签】资源税征收管理,水资源税改革,改革试点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 【文 号】财税〔2016〕55号 【发文日期】2016-05-09 【实施时间】2016-07-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资源税 河北省人民政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在你省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现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省,请遵照执行。 请你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加以解决。重大政策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报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 2016年5月9日 附件: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

第三条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第四条 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雪山融水等水资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第五条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取水口所在地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量按照实际发电量确定。 第六条 按地表水和地下水分类确定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地表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水力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下水。 特种行业取用水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用水。 河北省可以在上述分类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和调整方向等进行细化分类。 第七条 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以外的取用水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005元。 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 第八条 对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 对同一类型取用水,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地表水,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地表水。 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非超采地区,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

税率最新

【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税收-最新税率 消费税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计税单位范围说明 一、烟 1.甲类卷烟45%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 2.乙类卷烟40% 卷烟。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折算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五万支)折算。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甲类卷烟从1994年1月1日起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3.雪茄烟40%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25%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15%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酒240元吨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220元吨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5.其他酒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护肤护发品已改动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焗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浴液、发胶、摩丝及其他护肤护发品。从1994年1月1日起香皂暂减按1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10% 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六、鞭炮、焰火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增值税税率表 税目税率范围说明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农业产品13%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1.植物类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和其他杂粮,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切面、饺子皮、馄钝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豆制小吃食品不包括。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料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茶叶包括各种毛茶。 园艺植物指可供食用的果实。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药用植物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油料植物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纤维植物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糖料植物 林业产品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及其他林业产品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其他植物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河北省水资源公报.doc

2006年河北省水资源公报 一、综述 降水2006年全省平均降水量425.9毫米,比上年少 46.6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 105.8毫米,属偏枯年份。降水量分布的总趋势是太行山迎风区南部、运东平原、北四河平原东部地区降水量较多,西北部地区和太行山前平原区降水量较少。 水资源全省地表水资源量42.1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94.25亿立方米,扣除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重复计算量,全省水资源总量107.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97.3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56立方米。 供水量全省供水量204.0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工程供水量38.69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164.69亿立方米,其它水源供水量 0.66亿立方米。 用水量全省用水量20 4.04亿立方米,其中农林牧渔畜业用水量156.92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26.2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9.7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 1.17亿立方米,分别占总用水量的76.9%、12.9%、9.6%、0.6%。总用水量的耗水量150.25亿立方米,耗水率73.6%。全省万元国民生产总值用水量176立方米,人均用水量296立方米。 地下水动态与年初相比,2006年末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平均下降 0.48米。衡水、沧州、邢台中东部平原深层地下水位分别平均下降0.76米、 0.57 米、 1.17米。 废污水排放量全省废污水总排放量19.9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56.7%,生活污水占43.3%。

地表水水质全省地表水水质监测河流(总长8874.4公里)中,有水的河段长6901.9 公里。其中Ⅰ-Ⅲ类水质河长2678.5公里,Ⅳ-Ⅴ类水质河长1112.7公里,劣Ⅴ类水水质河长3110.7公里。全省河流水质污染较为严重。

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粤价〔2009〕62号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 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价格调节水资源供需的杠杆作用,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全省执行统一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各市、县同一水 源同一取水类型执行统一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湛江市自来水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分步实施到位,湛江市要尽快落实地下水改用地表水工程。调整后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详见附件。 二、实行行业差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产品能耗指标高于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和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指标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其水资源费在所公布的分类标准基础上加收50%;对农业灌溉、牲畜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生产取水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法律规定减免征收水资源费的,按其规定办理。 三、对超额取水部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额取水不足10%的部分,加收1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10%以上,不足20%部分,加收2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20%以上,不足30%部分,加收3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30%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暂停取水,限期整改。取用水定额按照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和经贸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规〔2007〕13号)执行。 四、规范水资源费的计量。水力发电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发电量计收,其他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计收,水资源费列入成本。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备和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检定合 格的取水计量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取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准确计量取水量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备铭牌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 以上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表 2.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规〔2007〕13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

水资源税的目的探究与制度完善

构建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其中征收税费是资源有偿使用的重要途径。2016年,《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随后,财政部等三部委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财税〔2016〕5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工作。2017年财政部等三部委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7〕8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试点范围拓展至十个省份。2019年通过的《资源税法》亦纳入了水资源“费改税”的衔接条款,授权国务院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并规定国务院应当在2025年9月1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和修法建议。尽管距离法定的评估要求还较为久远,但学术界已经对相关试点省份改革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基本结论是,水资源税在筹集了一定的税收收入的同时,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总体看,目前研究多为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实证分析,较少从规范层面讨论水资源税的立法目的,使得评判水资源费改税问题时缺乏“准绳”或依据。故有必要从水资源税的目的出发,探讨当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否契合了水资源税的立法目的。 一、水资源税的立法目的及其实现条件 (一)水资源税的立法目的溯源 立法目的承载着立法者的价值判断,是整部法律的基调。对于税法尤其是特定目的税而言,明确立法目的,可以开宗明义宣示征税的正当性,确立税法制度的价值取向,建立与征税对象的对应关系,同时也可以作为法律适用的抽象审查标准。水资源税作为资源税向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拓展的一个有益尝试,尽管因《资源税法》没有设置立法目的条款而不能直接得出其立法目的,但考察作为其前身的水资源费以及现行改革文件,不难梳理出法律和政策制定者对于水资源费改税寄予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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