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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

室外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
室外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

xxxx公司企业标准

室外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

钢质管道

Q/BC J01-2006

xxxx年xxx月1

1范围

1.0.1为规范室外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便于公司统一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0.01MPa的室外燃气管道工程(小区调压箱至引入管)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2 引用标准

2.0.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

2.0.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

2.0.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2.0.4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

2.0.5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

2.0.6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GB/T9711.1-1997

2.0.7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1998

3室外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3.1 设计

3.1.1 室外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钢管或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聚乙烯燃气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B15558.1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的规定。

(2)钢管采用焊接钢管、镀锌钢管或无缝钢管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 的规定。

(3)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CJ/T125

和《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126的规定。

3.1.2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下面穿越,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见下表:

序号项目水平净距(m) 垂直净距(m)

_ 1 0.7 建筑物的基础0.15 2 0.5 给水管0.15 3 1.0 污水、雨水排水管0.5 4 0.5 电力电缆0.5 5 0.5 通信电缆0.15 6 1.0 热力管_ 1.0 7 通讯照明电杆_ 8 0.75 树0.15

0.4

9

其他燃气管道

3.1.3 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与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1()0.9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m;1

(2)埋设在非车行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

(3)埋设在庭院(绿化地及载货汽车不能进入之地),不得小于0.3m。

3.1.4 燃气管道坡向不宜小于0.003。

3.1.5 地下燃气管道的地基宜为原土层,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其地基应进行处理。

3.1.6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

3.1.7 地下燃气管道穿越排水管、热力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时,应将燃

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0.7m ,套管两端采用柔软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3.1.8 室外架空的燃气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墙或支柱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

(2)沿建筑物外墙壁的燃气管道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净距:低压管道不应小于0.3 m 。

3.2 施工

3.2.1土方工程

(1)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线路由、相关地下管线以及构筑物的资料,必要时局部开挖核实。

(2)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3)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及时清除沟内积水。

(4)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的开挖应使用切割机切割。

(5)管道沟槽应按设计规定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开挖。人工开挖且无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宜为0.05~0.10 m;机械开挖或有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应不小于0.15 m 。管道安装前应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

(6) 管沟沟底宽度和工作坑尺寸,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管道敷设方法确定,可参照下列要求。

1. 单管沟底组装按下表确定:

公称管径 50~8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DN)沟底宽度2.2

2.0

1.6

1.0

0.7

0.6

0.8

1.3

1.8

)m(2. 单管沟边组装和双管同沟敷设可按公式计算。

式cDa??D?s?21中 a ──沟底宽度(m);

D──第一条管道外径(m);1D──第二条管道外径(m);2s ──两管道之间的设计净距(m);

2

c ──工作宽度,在沟底组装:c = 0.6(m);在沟边组装:c = 0.3(m)。

(7)梯形槽(如图)上口宽度可按公式计算。

b

h

a

图梯形槽横断面nh2b?a?

);──沟槽上口宽度(m式中 b

沟槽底宽度(m); a ──n ──沟槽边坡率(边坡的水平投影与垂直投影的比值);

沟槽深度(m)。h ──(8)在无地下水的天然湿度土壤中开挖沟槽时,如沟深不超过下列规定,沟壁可不设边坡。添实的砂土和砾石土 1.0 m; 1.

亚砂土和亚粘土 1.25 m ; 2.

1.5 m; 3. 粘土。

2.0 m 4. 坚土

,且不加支土壤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无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良好、挖深小于5 m (9)撑的沟槽,其边坡率可按下表确定。m以内的沟槽最大边坡率(不加支撑)深度在 5

注:①如人工挖土抛于沟槽上即时运走,可采用机械在沟底挖土的坡度值。

②临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 m,靠墙堆土时,其高度不得超过墙高的1/3 。

(10)局部超挖部分应回填压实,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15 m以内,可用原土回填;填至设计标高。超挖部分回填后应压实,其密实度应接近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

(11)在湿陷性黄土地区,不宜在雨季施工,或在施工时切实排除沟内积水,开挖中应在槽底预留0.03 ~ 0.06m 厚的土层进行压实处理。

(12)沟底遇有废旧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清除,然后铺一层厚度不小 3

于0.15 m 的砂土或素土,并整平压实至设计标高。

(13)对软土基及特殊性腐蚀土壤,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14)管道主体安装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对特殊地段可在检验合格前回填,但需留出未检验的安装接口。回填前,必须将槽底施工遗留的杂物清除干净。

(15)不得用冻土、垃圾、木材及软性物质回填。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 0.5 m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砖块等杂物,且不得用灰土回填。距管顶 0.5 m以上的回填土容许有不多于10%,且均匀分布、直径不大于 0.1 m 的石块。

(16)回填土应分层压实,每层松土厚度0.2 ~0.3 m ,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 m内的回填土必须人工压实,管顶0.5 m 以上的回填土可用小型机械压实,每层松土厚度0.25 ~0.4 m。

(17)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敷设前应对敷设面压实,然后将其平

整地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的距离不小于 0.5 m,但不得埋入路基和路面里。

(18)警示带宜采用黄色聚乙烯等不易分解的材料,并印有明显、牢固的警示语,字体不小于100×100 mm。

3.2.2 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

(1)管道、设备运输时的堆放高度、环境条件(湿度、温度、光照等)必须符合产品的要求应

避免曝晒和雨淋。

(2) 运输时应逐层堆放,捆扎、固定牢靠,避免相互碰撞。堆放处不应有可能损伤材料、设备

的尖凸物。

(3)避免接触可能损伤管道、设备的油类、酸、碱、盐等物质。

(4)管道、设备入库前必须验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和各项性能检验报告等,并妥善保管。

(5)管道、设备应存放在通风良好、防雨、防晒的库房或简易棚内。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

求的物品,应按产品说明储存。

(6)管道、设备应平放在地面上,其间用软质材料支撑,离地面的距离不小于30 mm ,支撑物必须牢固,直管道等长物件应作连续支撑。

(7)对易滚动的物件应作侧支撑,不得以墙、其它材料和设备作侧支撑体。

(8)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材、管件应避免露天存放。

(9) 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应用原包装存放。

3.2.3 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

(1)管道防腐宜统一在防腐场、站进行。

(2) 管道及管件防腐前应逐根进行外观检查和测量。

1. 钢管弯曲度应小于0.2 % 钢管长度,椭圆度应小于或等于0.2 % 钢管外径。

2. 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皱皮等缺陷。

3. 管道表面局部凹凸应小于 2 mm 。

4. 管道表面应无斑疤和严重锈蚀等缺陷。

防腐前应对防腐原材料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3)1. 无出厂质量证明书或

检验证明;

2. 出厂质量证明书的数据不全或对数据有怀疑,且未经复验或复验后不合格;

3. 无说明书、生产日期和储存有效期。

4

(4)做好防腐层的管道在堆放、运输、安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防腐层不受损伤。

(5)经检查合格的防腐管道,应在防腐层上标明管道的规格、防腐等级、执行标准、生产日期

和厂名等。

(6)防腐管应按防腐类型、等级和管道规格分类堆放,需固化的防腐涂层必须待防腐涂层固化

后堆放。

(7)防腐层未实干的管道,不得回填。

(8)管道的表面处理

1.钢管表面如有较多的油脂和积垢,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规范》SY/T 0407-97 进行清洗处理。

2.管道宜采用喷(抛)除锈。喷(抛)除锈的方法和磨料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Y/T 0407-97

第5章的规定;采用工具除锈时,不应造成钢材表面损伤,不得将钢材表面磨得过光。喷(抛)和工具除锈质量等级质量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喷(抛)除锈质量等级及质量要求

3.钢管在防腐、补口及补伤(补伤处露出的管材已锈蚀)前,除锈等级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钢管除锈等级

除锈方式

防腐技术

喷(抛)手工动力(补口、补伤)

St3 石油沥青防腐 Sa2

St3 环氧煤沥青防腐Sa2

St3 聚乙烯胶粘带防腐 Sa2

St3 煤焦油瓷漆防腐Sa2

不得使用Sa2.5 熔结环氧粉末防腐

St3 三层结构聚乙烯防腐Sa2.5

St3

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 Sa2.5

4.钢管除锈后,其表面的浮尘必须清除干净,焊缝应处理至无焊瘤、无棱角、无毛刺。5.除锈后的钢管应尽快进行防腐,如防腐前钢管出现二次锈蚀,必须重新除锈。

5

(9)环氧煤沥青防腐

1.环氧煤沥青所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及验收,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47的要求。

2.涂料所使用的底漆、面漆、固化剂和稀释剂应由同一厂家供应。

3.防腐层的等级与结构应符合下表的要求,根据需要,防腐层可适当增加面漆层数或面漆层间可加玻璃布增强。

表:防腐层等级与结构

干膜厚度 m

0.30 0.40 0.60 注:“面漆、玻璃布、面漆”应连续涂敷,也可用一层浸满面漆的玻璃布代替。

4.成品防腐管道堆放时应用宽度不小于 150 mm的垫木和软垫将防腐管与地面隔开,防腐管之间用软垫隔离,垫距不大于 4 m。防腐管堆放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防腐管堆放层数

5.防腐管不宜受阳光暴晒,露天堆放时间不宜超过 3 个月。

(10) 聚乙烯胶粘带防腐

1.聚乙烯胶粘带防腐所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14 的规定。

2.防腐层等级与结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防腐层等级与结构

防腐层等级总厚度(mm)防腐层结构

一层底漆→普通级一层内带→≥ 0.7 一层外带

一层底漆→一层内带(搭接为胶带宽度的50 ~ 55% )→一层外带 1.4

≥加强级(搭接为胶带宽度的 50 ~ 55 % )

mm 时,搭接宽度可大于或等于 10对于普通级防腐层,当胶粘带宽小于或等于 75mm;当胶①粘带宽大于 75 mm ,小于 230mm时,搭接宽度可大于或等于 15 mm;当胶粘带宽度大于或等于

供热管网技术标范本

XX供热管网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编号:XX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 投标人:XX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技术部分: 一、规划设计方案 二、经济技术指标及控制造价措施 三、单位业绩 四、项目总设计师及业绩(若项目总设计师业绩同单位业绩相同 时,需在两项中分别附上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五、项目组人员配备 六、服务承诺

一、设计技术方案 1.1工程概况 1.1.1. 项目概况 XX供热站规划位置位于XX,该项目目前已经立项,目的是解决XX用热需求。“十三五”期间热源厂建设规模为XX锅炉,规划将其作为调峰锅炉房与XX联网供热。 本次投标项目为XX锅炉配套供热管网工程设计,管网全长XX米,管径为 XX。 1.1.2投标依据 1、项目设计招标文件; 2、规划 1.1.3执行的规程规范 本投标设计文件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技术条例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设计中使用的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及行业和工程所在地省级地方的标准、规范为(不限于此):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DBJ 10567-2013 2、《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CJJ34-2010 3、《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81-2013 4、《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0

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 GB50316-2000 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8、《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2014 9、《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 GB/T29047-2012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1、《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 CJJ105-2005 12、《工业锅炉水质》 GB/T1576-2008 1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14、《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 GB/T 50087-2013 15、《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1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1 1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19、《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2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2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2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23、《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 GB50046-2008 2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25、《分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 HG/T20573-2012

城镇燃气管道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管道验收规范 总则 1.0.1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备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一般规定 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材、管道附件及阀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土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燃气管道安装 2.2.1 燃气管道安装前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2.2.2 燃气管道使用的管道、管材、管道附件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管径小于或等于,宜采用镀锌管或钢管;管径大于或使用压力超过,应符合本规范条的规定。钢管宜采用牌号为的管材。 2.2.3 燃气管道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碳素钢管,镀锌钢管宜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 .不锈钢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锈钢管采用砂轮切割或修磨时应使用专用砂轮片;钢管可采用机械或手工方法切割; .管道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凹凸、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道外径的,且不得超过3mm;凹凸误差不得超过1mm。2.2.4 燃气管道的弯管制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燃气管道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道外径的倍。弯管截面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得大于管道外径的。铜制弯管和不锈钢弯管制作应采用专用弯管设备。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 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 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 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 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 书。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 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 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 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 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2.1 一般规定 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2.2 燃气管道安装 2.2.1 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燃气管道安装规范

城镇燃气管道验收规范-1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 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2.1 一般规定 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2.2 燃气管道安装 2.2.1 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2.2.2 燃气管道使用的管道、管件及管道附件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管径小于

室外配套管网工程技术标部分

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工程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连队整合 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头屯河农场魏户滩镇,连队居民点整合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以北 3、建设规模:头屯河农场连队整合保障性住房二期室外配套管网工程,供暖外网、给排水、消防管道共计15.9千米。 4、投标内容范围: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连队整合保障性住房二期建设项目,包含范围为管网施工图中全部施工内容。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4年6月7日; 竣工日期:2014年8月2日。 日历总工期为56天 二、结构设计特点 1、本工程管网全线采用直埋敷设形式,管沟深度为2000mm管线开挖前测定管线中心线检查井位置,建立临时水准点。根据挖深及土质情况放出上口线,测定管道中心起点、终点、平面折点、纵向折点及直线段的控制点测设中心桩。 2、材料说明:本工程管网中管道采用螺旋埋弧电焊钢管;90。弯头采用热压弯头;直埋供水管保护壳采用高密度聚乙烯,保温层采用聚氨脂硬质泡沫塑料。 三、设备安装设计特点: 1、该工程的供热管网安装工程,井室较多,因此施工时应加强及各专业的联系配合,尤其是焊接专业及土建专业要密切配合,注意各管线(相互交错)的位置及井室之间是否重叠,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的施工进度要协调好,以保证按工期完工。

2、该工程给水水源均来自市政给水,生活给水管材均选用PE塑料管。管顶埋深不得小于1.0m;阀门井参照图集S143/17-4、5;给水管道采用PE给水管(1.0Mpa、1.6Mpa)热熔、电熔连接;管道支架制作安装见国标S161,55-38;室外阀门井做法见国标S143(17-4、5); 四、工程施工特点 该工程供热管网沿线要经过电缆、天然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草坪绿化带等地。根据其特点,可将本工程分为土方工程(包括井室砌筑工程)、管道安装等两部分工程。为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对这两部分工程应配备好相应的人员及工机具,并且根据各工程进展的相互配合,可采用流水、平行、交叉等作业施工。 1、施工现场条件 施工现场场地已平整,施工用水、电已具备。 2、施工注意事项:施工前应请有关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平面测量,并依据设计图现场定位放线并补测管线距离、转角及管线所处位置的地面高程。测量结果应通知设计单位确认。 3、设计图中的地下交叉管线资料依据地形图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绘制,施工前应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坑探核测各交叉管线的实际高程,若发现管线或地下构筑物及本管线矛盾,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协商解决,以免造成较大损失。 4、施工过程中未经设计计算机确认不得改变管道高程。坡度及折角。 5、工程施工及验收执行《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及《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T81-98)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保温管生产企业的安装标准。 根据上述特点,我公司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将克服各种不利条件,以饱满的精神,以“拼搏、求实”的工作作风,创出“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工程质量、一流的施工速度”,以优良工程为目标,顺利完成本工程合同标段内的施工任务。把本工程建成爱民、便民、利民的样板工程。

燃气管道安装要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

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城镇燃气管道安装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管道安装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管道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2.1 一般规定 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2.2 燃气管道安装 2.2.1 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2.2.2 燃气管道使用的管道、管件及管道附件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管径小于或等于50,宜采用镀锌钢管或铜管;管径大于50 或使用压力超过10kPa,应符合本规范2.1.2 条的规定。铜管宜采用牌号为TP 2 的管材。 DN DN 2.2.3 燃气管道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碳素钢管。镀锌钢管宜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 2 不锈钢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锈钢管采用砂轮切割或修磨时应使用专用砂轮片;铜管可采用机械或手工方法切割; 3 管道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 等; 2)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道外径的 1%,且不得超过3mm ;凹凸误差不得超过1mm。

外网工程技术标范本

XX工程施工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XX工程施工工程 投标人: XX建筑安装工程(盖章) 投标文件容:技术部分 法定代表人:XX(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6年7月17日

目录 1、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XX工程施工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XX建筑安装工程

一、综合说明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和部颁布的有关施工、设计规、规程和标准及地方政府及业主颁布的有关法规性文件。 2.城建设计图纸。 (二)编制原则 1.施工总体布置体现统筹规划、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减少干扰和避免环境污染的原则。 2.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3.遵循《合同文件》的原则,严格按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使建设单位各项要求均得到有效保障。 4.遵循《施工设计图纸》的原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阅读核对所获得的设计文件资料,理解设计意图,掌握现场情况,严格按设计资料和设计原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满足设计标准和要求。 5.遵循市施工技术规和验收标准的原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认真执行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6.遵循实事的原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工程特点,从实际出发,科学组织,均衡施工,达到快速、有序、优质、高效。 7.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从制度、管理、方案、资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监理,严肃安全生产纪律,严格按规章程序办事。 8.遵循“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广泛应用新技、新工艺、新材料“三新”成果,充分发挥科技在施工生产中的先导、保障作用。 9.遵循专业化队伍施工和综合管理的原则,在组织施工时,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型式,配备充足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采取综合管理手段合理调配施工资源,以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

原油和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文件 1 总则 2 管线防腐、组装焊接、试压及通球 3河底管沟开挖 3.1 测量放线 3.2导流和截流开挖管沟 3.3 水下开挖管沟 3.4 爆破成沟 3.5

7.4 8定向钻机穿越 8.1一般规定 8.2测量放线 8.3 钻机安装和调试 8.4 泥浆配制 8.5导向孔钻进和管线回拖 8.6 穿越管段施工 9工程验收 附录A爆破参数概念 附录B 爆破参数选择及举例 附录C地质钻探要求 附录D泥浆粘度值表 附录E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件说明 附件 制定说明 1 总一则 2 管线防腐、组装焊接、试压及通球 3河底管沟开挖

3.1 测量放线 3.2导流和截流开挖管沟

3.3 水下开挖管沟 3.4 爆破成沟 3.5河底管沟几何尺寸和质量要求 7.1 一般规定 8.3 钻机安装和调试 8.4 泥浆配制 8.5导向孔钻进和管线回拖 8.6 穿越管段施工 9 工程验收

1总贝U 1.0.1 为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其他管道穿越工程可参照执 行。 1.0.3 穿越工程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1.0.4 穿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报送对被穿越河流、铁路、公路和其他设施有管辖 权的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 1.0.5 引用标准: GBJ 201 -83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J 4001 -90 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管线防腐、组装焊接、试压及通球 2.0.1 穿越管段防腐所用的材料、结构等级以及涂层厚度应符合设汁规定,具体施工要求 应符合现行行业防腐标准的有关规定。 2.0.2 穿越管段的焊接质量应严格控制,其射线探伤比例及合格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无规定时,环形焊缝应100%进行射线检查,其合格级别应不低于干线探伤合格级别。 2.0.3 穿越管段环形焊缝探伤检验合格后,应单独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其强度试压日刊可不得 少于4h,严密性试压时间不得少于8h。试压方法及具体要求应符合SYJ 4001-90第十章 有关规定。当穿越管段与全线联通后,再进行一次严密性试验。 2.0.4 穿越工程所用的材料和管道的防腐、组装焊接,试压及通球,除应符合本章 2.0.1 ,2.0.2 ,2.0.3 条规定外,还应符合SYJ 4001--90 的规定。 3.1 测量放线 3.1.1根据施工图设计,引相对坐标点和相对标高,测量管沟中心线、管沟底标高和沟宽。其管沟中心线、沟底标高和沟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3.1.2应按施工声案确定导流沟、截水坝、发送道、牵引道的位置和几何尺寸,,并应进行施 工场地平面布置: 3.3水下开挖管沟 3.3.1对河床土壤松软、水流速度小、回淤量小的河流,宜采用绞吸式或吸扬式挖泥船开 挖管沟。河床土壤坚硬,如硬土层或卵石层,可采用抓斗挖泥船或轮斗挖泥船开挖管沟 3.3.2河床地质为砂土、粘土或夹卵石土壤,可用拉铲配合其他方法开挖管沟。 3.4爆破成沟 3.4.1应根据河床水文、地质条件和穿越工程的技术要求,选择相应的爆破施工方法:如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 前言 注:黑色字体为规范条文,红色字体为条文解释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邮政编码:100029)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共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中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邮政编码:100029)yang_jian328@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789255.html, 1总则 1.0.1为指导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城镇燃气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等特点,确保燃气工程施工质量是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和施工单位的重要职责。随着城镇燃气供气压力的提高和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必须加强对施工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杜绝因工程质量造成的灾害。 1.0.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为“城镇燃气输配工程”,不应超出《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所涉及的范围,并且不包括户内燃气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在其许可的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强调从事燃气工程活动的各方的从业资格必须合法;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施工许可证,并且遵守当地政府对燃气工程管理的其他规定,强调燃气工程项目本身必须合法。 1.0.4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本条是对从事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焊工的基本要求,其考试方法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 第5章执行;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包括聚乙烯管、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球墨铸铁管,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对安装人员的证书要求,一般由生产厂家培训,待国家有统一要求时,应按其要求执行。不同厂家生产的热熔焊机其性能和操作方法不尽相同,聚乙烯管材和电容管件的性能也可能存在差异。所以,持有上岗证的操作人员应根据各方面情况的变化,进行其针对性培训,以确保焊接质量。 1.0.5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燃气设备安装规范

3.6 调压站(箱)与调压装置 3.6.1 调压站(箱)与调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装置可设在地面上的调压站、调压箱或建筑物的专用调压间内。 2)干燃气且相对密度小于0.75的燃气调压装置若受地上条件限制,经有关部门同意可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地下专用调压装置内。 3)干燃气且调压装置的有关设备耐环境温度时可以设在调压箱内或露天安装,露天调压设备应设置围墙、护栏或车挡。 3.6.2 调压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站适用于规模较大、进口压力较高且需要遥控调度的调压装置。一般高压一次高压、次高压-中压调压装置宜设在调压站内。流量大于2 000 Nm3/h 的中低压调压装置,且有建站条件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设在调压站内。 2)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3.6.2的规定。 注:当达不到上表净距要求时,采取有效措施,司适当缩小净距。 3.6.3 调压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区域性调压箱为地上落地式调压箱,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3.6.3的规定。落地式调压箱应单独设置在钢筋混凝土基础上,箱底距地坪高度宜为0.3 m。箱体体积大于1.5 m3时应有爆炸泄压口。箱体均应设自然通风口。 (m) 注:当受到地形条件的限制,落地式调压箱两侧(非平行)可贴靠无门、窗洞口的建筑物外墙设置,贴靠的建筑物外墙应为实体墙,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楼栋式调压箱的调压器管径不应大于DN 50,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4 MPa,

可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壁上或悬挂于专用的支架上。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内的孔槽的水平净距应不小于1.5 m,且不得安装在建筑物的门、窗及平台的上、下方墙上及阳台的下方,不应安装在室内通风机进风口墙上。安装调压箱的墙体应为永久性实体墙。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3)用户专用调压箱调压器口径大于DN 50时,调压箱距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可按表3.6.3执行。用户专用调压箱调压器口径不大于DN 50时可按楼栋式调压箱要求安装在建筑物的外墙上。但当调压器进口压力大于0.4 MPa时,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外的孔槽的水平净距就不得小于3.0 m。 4)安装调压箱的位置应能满足调压器安全装置的安装要求。 5)安装调压箱的位置应使调压箱不被碰撞,不影响观瞻,并在开箱作业时不影响交通。 3.6.4 用户专用调压装置设置在建筑物内或其附属设施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 MPa(工业用户、锅炉房不大于0.8 MPa)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专用单层毗邻建筑物内: (1)该建筑与相邻建筑应用无门窗和洞口的防火墙隔开。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应符合表3.6.2的规定。 (2)该建筑物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不低于“二级”设计的规定,并应具有轻型结构屋顶、爆炸泄压口及向外开启的门窗。 (3)地面应采用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4)室内通风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2次。 (5)室内电气、照明装置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1区”设计的规定。 2)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2 MPa时,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的顶层房间内: (1)房间应靠建筑外墙,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或毗邻,并满足本条第1)款的(2)、(3)、(5)项要求。 (2)房间内应设有连续通风装置,并能保证每小时通风次数大于3次。 (3)房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监控仪表及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应与通风设施和紧急切断阀联锁,并将信号引入该建筑物监控室。 (4)调压装置应设有超压自动切断保护装置。 (5)房间内应有可靠的防爆、消防措施。 (6)室外进口管道应设有阀门,并能在地面进行操作。 (7)调压装置和燃气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和钢管焊接。 3.6.5 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DN 100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建筑物应有通向屋顶的楼梯。 3)调压箱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 m。 3.6.6 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8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 80时,可设置在单独、单层建筑的生产车间、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气房间内,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该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并应具有轻型结构屋顶、爆炸泄压口及向外开启的门窗。室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2次。 2)调压装置应用非燃烧围板围起或置于铁箱内。

最新市政管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标)

最新市政管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技术标)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1编制依据及原则 1.1.1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和验收标准; (2)国家GB/T19001-2015、GB/T24001-2014质量、环境程序文件; (3)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及定额等。 (4)**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发的《洛湛线**至岑溪段站后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洛湛线**至岑溪段站后工程招标项目工程报价表》以及专业相关图纸; (5)建设单位提供可为施工服务或利用的有关条件。 (6)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要求。 (7)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和成本控制的目标要求。 (8)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 (9)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资料、设备构件及加工品等供应情况。 1.1.2编制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铁道部施工技术规范、规程、验收等技术标准的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铁道部施工技术规范、规程、验收等技术标准,并将其贯穿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中。 (2)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原则

全面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确保实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目标的原则。 (3)坚持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力求施工方案的适用性与科学性、先进性相结合的原则, 结合本标段工程特点,在采用成熟可靠的施工方法和工艺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四新”技术,引进国内外科学先进技术,高标准、高起点,力求施工方案的科学、先进,经济、合理、适用的原则。 (4)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 确立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规划。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标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保证本工程招标质量要求的同时,实现创“部优”、“国优”的质量目标。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 (5)以“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为指导思想,科学组织、精心施工,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确保质量、安全、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6)充分发挥我公司专业化、机械化优势的原则,体现企业良好形象。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范围及遵循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 1.2.1.1工程范围 本工程位于**省**市**陵区,洛湛铁路ZH-1标段新建**南车站站场内及市政管网接入点至给水所3.189Km区间。 1.2.1.2 本工程遵循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

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31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3—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2月5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0.8MPa提高到了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新增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加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燃气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3

3.燃气管网施工及管道安装安全标准

3.燃气管网施工及管道安装安全标准 一、管网部分: 1、严格按管网工程施工规范组织管沟开挖、钢管焊接、试压、保温、防腐、回填、验收作业,禁止违规施工。 2、土方开挖要根据土质和地下水情况确定沟坡比率,留好施工通道,确定点式或者连续支撑,防止坍塌伤人。 3、当穿过道路开挖管沟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路障,并建临时通道和便桥,白天要插红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 4、施工中使用三脚架时,三角架绑接牢固,桅杆与地面成夹角不小于60度,使用倒链时只许一人操作。冬季施工时要采取有效地防寒、防冻、防滑措施。 5、吊装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足够的警戒范围,并派专人值守。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严禁行人通过,严禁从人员头顶吊装。吊装作业坚持“十不吊”(1)超负荷或歪拉斜挂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3)工件或物品捆绑不牢不吊。(4)工件上有人或其他物品不吊。(5)重量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清不吊。(6)带棱角、缺口物体无防割措施不吊。(7)高压输电线下、易燃、易爆物品不吊。(8)工件埋在地下不吊。(9)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失控不吊。(10)工作现场超过六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6、现场开挖的或施工未完的沟槽,应抓紧回填或加盖,必要时应设人行或车行通道,避免跳跃沟槽,失足跌伤。当不能实现以上要

求时,应设“前方施工,禁止通行”的路障牌,夜间施工应设红灯标志。 7、现场施工用电,特别是大型吊装现场的用电应尽量采用橡胶护套、电缆布线,避免使用架空线,夜间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足够的照明设施。 8、夏季施工现场应布置合理的排水系统,避免现场和管沟内积水,造成管内进水和沟槽塌方。 9、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按要求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电气焊作业应戴好防护镜和护面罩,电工应穿好绝缘鞋,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现场的电器开关和配电设施。 10、高空作业的脚手架、跳板、梯子等必须用8﹟线或绳索牢固绑扎在结构物或脚手架上。 11、有人员在沟槽内施工时,沟上应设专人监护,大型机械不得在沟边行驶。 12、雨季施工到来之前,应对现场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外敷电线、电缆进行依次彻底的检查,采取相应的防雨、防雷、防潮保护。电气设备及配电箱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和零保护。外敷的电缆和电线不得有破损。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阴雨天气电气人员应尽量避免露天作业。 13、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沟内焊割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因故临时停止作业时,要先关闭电源或阀门、切断电源、气源方可离

室外管网工程技术标

室外管网工程技术标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安丘翰沃城一期外网(含给水、污水、雨水、供暖、道路不含消防部分)工程 二、工程内容:安丘翰沃城一期外网(含给水、污水、雨水、供暖、道路不含消防部分)工程,位于安丘翰沃城一期院内,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砖砌水表井、砖砌阀门井、PE管敷设、砖砌雨污水检查井、HDPE雨污水管网敷设、焊接钢管安装敷设、场区道路浇筑、沥青摊铺、路牙石安装等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三、质量目标:合格 四、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五、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为90天。计划2014年04月15日开工,2014年07月15日竣工,我公司保证在90个日历天竣工,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满足业主的要求。 第二章施工部署 一、施工总体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工程工期进度计划 确保本合同段按期完工的原则。优化资源、设备、人员的配置以满足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的要求;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应用网络计划技术合理安排各项工程的施工,搞好工序衔接,

采用平行作业、流水作业和交叉作业组织施工,突出重点,确保工期,均衡生产,留有余地。 三、工程项目施工组织 项目部组建: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一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经营管理人员各一名,另设土建工长、电气工长、水暖工长、测量员、技术员各一名,所配置的人员能够完成该工程的所有承揽的项目。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如下:

四、施工工艺流程 五、施工程序 在本工程施工中,根据现场的场地情况,拟定全面的施工计划,保证施工时不造成窝工、返工等现象,要求雨污水、给水、电气等和土建密切配合,做到一次成活,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为保证现场整洁,施工运输方便,尽量做到施工完毕一段,覆土一段。 六、施工总体思路 施工机械的选择 (一)挖土机械 挖土主要采用反铲挖土机,人工配合施工清土。 (二)混凝土、砂浆机械配置 现场砼部分采用商品混凝土,严格有关规范和标准。 (三)钢筋机械选择 为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合理利用施工场地,钢筋由住宅楼钢筋组负责加工制作。

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标准.docx

xxxx公司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标准版本/修改: A/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验收,统一验收过程中的标准特制订此验收标准。 2、适用范围及依据 2.1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管网次高压、中压和低压管道以及用户工程的验收工作。 2.2依据和相关规范 《工程项目设计文件》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用户工程设计技术标准汇编》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3、管道验收标准 3.1管道埋深: 庭院:按设计文件执行。 道路(机动、非机动车道以及其他场地):管顶埋深≥1.6米 农田、林地:管顶埋深≥1.6。

3.2地下管道与相邻构、建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符合下表规定: 3.3地下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 3.4架空管道敷设要求: 3.4.1中压、低压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物外墙敷设。 3.4.2管道距离建筑物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

中压管道:≥0.5米低压管道:≥0.3米 3.4.3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的垂直净距见下表: 3.4.4管道支架间距表: 备注:架空管道转弯处两端0.5米处均需加装管道支架。 3.4.5架空管道应达到除锈、双底双面防腐要求,漆面外观无开裂、无堆漆、花面等。 3.5管道示踪线安装: 3.5.1示踪线材料:4 mm2单股铜芯塑料绝缘线。 3.5.2信号端:设置在支线阀井内,将导线引入阀门井内,井内留足长度1.5m,土建砌筑阀井时,将端头固定在井口,供探测施加信号所用。 未设置阀门井的,在管道接气三通处设置信号源井。 3.5.3示踪线末端:设在管道末端、用户调压箱立管等处,安装时必须将导线外绝缘层剥去10~20厘米,直埋至湿润土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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