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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备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备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备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备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建筑节能登记表)、建筑热工计算书(审图机构、设计单位)原件(留存复印件);

2、竣工图(建筑、水、暖、电)及设计变更、变更后的热工计算书和节能审查意见;

3、施工记录、质量自检记录;监理日志;质量、材料等监理验收签证;

4、墙体材料(砌体)、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确认登记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陕西省建筑节能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定质量检测单位);

5、外门窗质检合格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六层以上气密性达到四级。

6、墙体、屋面节能检查单(工程主体完成时通知节能办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单);

7、工程所涉及的水、暖、电等使用功能性材料的生产单位资质证件、产品供应合同、产品质检合格报告、现场抽检合格报告等资料。

注:产品确认登记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应由颁发证件、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红章。

(现节能验收分为中间检查、分部验收、组织专家评审三部分,验收通过后,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节能验收押金返还程序标准返还节能押金,填写的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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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墙体、屋面节能检查单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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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浐灞生态区建设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申请书

西安浐灞生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华远海蓝城二期小学综合楼项目工程节能分部工程现已完工,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各责任主体履行节能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节能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节能分项验收,确认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节能质量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节能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批和隐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各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齐全有效,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申报各项文件及资料齐全。节能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工程强制性标准,符合已审查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各项节能项目使用功能满足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节能验收规范,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基本条件已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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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准备于年月日进行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现申请西安浐灞生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组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备案登记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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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方案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 业升级啤酒生产工程 建 筑 节 能 验 收 方 案

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项目监 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 业升级啤酒生产工程 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项目监 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目录 一、验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验收小组 四、验收项目名称、时间、地点 五、验收容 六、验收资料准备 七、验收程序

一、验收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2007) 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3、《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252-2001)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7-201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9-2010) 7、《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DB11/T584-2013) 二、工程概况

三、验收小组 组长:王瑞发 建设单位: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正文、新安、世喜、旭峰、晓钦、周辉、涛施工单位: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请联系施工单位补充齐全) 监理单位: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瑞发、厚峰、周胜利、航旭设计单位: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徐凯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清单学习资料

精简过后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清单 一、申请资料(按资料提交的先后顺序) 特别提示:下列申请资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成册的复印件应在正面盖章和侧面加盖骑缝印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凡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凡坪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可不需核对原件。 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需附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同一单体建筑内既有居住建筑又有公共建筑的,应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分别填报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需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项目(详见附件1《补充说明和有关重要事项要求》),应提供具有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报告。 4.绿色建筑项目,需提供绿色建筑标识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5.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节能工程保修期不应低于五年)。 7.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房屋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对建筑节能措施的保护要求;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

8.施工现场、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各一张(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 9. 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10.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1.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2.建筑(含总平面图)、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档)。 1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侧面盖骑缝章)及电子版节能计算模型。 14.施工图审查单位签署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 15.凡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且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及设计计算书。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文件。 16.如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应当提供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17.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文件。 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 20.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完整版)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备案表 单位工程 建设单位(章)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月日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 备案编号:填报时间:年月日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三、围护结构节能技术

四、主要用能设备 五、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 六、绿色建筑技术实施情况 七、信息公示

八、分项计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填写) 九、专项检查情况 十、验收单位意见 十一、建筑节能专项备案机构意见

十二、填表及报备要求 (一)、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1~10项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如实填写; (二)、备案资料报送要求 1、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3、建设单位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4、施工单位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7、建筑节能施工现场信息公示照片。 以上部分为提交的必要资料,符合下列情形时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8、对外销售的,提供销售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已签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一份); 9、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需提供处罚执行情况或整改合格的相关资料; 10、按照住建部《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的要求需安装能耗分项计量采集系统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11、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需采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提供相关的实施情况资料; 12、被国家、省、市授予“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提供相关的实施情况资料。 建设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已通过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项目无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作联系函》的,暂不予受理。申请备案时,还应提交建筑节能质量控制资料备查。(三)、各相关单位应对所有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建筑节能专项备案机构在受理建设单位提交备案资料起7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审核。 (五)、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筑节能专项备案机构、档案馆各一份。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2)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3) 2.3 钢筋加工 (3) 2.4 钢筋连接 (4) 2.5 钢筋安装 (5)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6) 3.1 一般规定 (6) 3.2 原材料 (6) 3.3 制作与安装 (6) 3.4 张拉和放张 (7) 3.5 灌浆及封锚 (8)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原材料 (9) 4.3 配合比设计 (9) 4.4 混凝土施工 (9)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0) 5.1一般规定 (10) 5.2 外观质量 (11) 5.3 尺寸偏差 (11) 二、砌体结构工程 (13) 1 基本规定 (13) 2 砌筑砂浆 (14) 3 砖砌体工程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主控项目 (17) 3.3 一般项目 (17)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8) 4.1 一般规定 (18) 4.2 主控项目 (19) 4.3 一般项目 (19) 5 石砌体工程 (19) 5.1 一般规定 (19) 5.2 主控项目 (20) 5.3 一般项目 (20) 6 配筋砌体工程 (21) 6.1 一般规定 (21)

6.3 一般项目 (22)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22) 7.1 一般规定 (22) 7.2 主控项目 (22) 7.3 一般项目 (23)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24)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24) 1.1 主控项目 (24) 1.2 一般项目 (2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25) 2.1 主控项目 (25) 2.2 一般项目 (2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26) 3.1 主控项目 (26) 3.2 一般项目 (26)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27) 4.1 主控项目 (27) 4.2 一般项目 (28) 5 屏蔽分项工程 (28) 5.1 主控项目 (28) 5.2 一般项目 (28)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28) 6.1 主控项目 (28) 6.2 一般项目 (28) 四、建筑电气照明装置 (29) 1 灯具 (29) 1.1 一般规定 (29) 1.2 常用灯具 (29) 1.3 专用灯具 (30) 2 插座、开关、风扇 (32) 2.1 插座 (32) 2.2 开关 (33) 2.3 风扇 (33) 3 照明配电箱(板) (34) 4 工程交接验收 (34) 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 (36) 1 导线、线槽敷设 (36) 1.1 一般规定 (36) 1.2 钢导管敷设 (37) 1.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38) 1.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38) 1.5 线槽敷设 (39) 2 配线 (39)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资料

(以上表格均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c1373042.html,)---→建筑节能专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下载)※特别注意:以上各单位提供的报告内容须与施工现场做法保持一致,须与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建筑设计总说明、保温材料型号、规格、厚度一致;如部分节能措施有变化必须提供设计变更和施工图审查意见。 四、保温材料装订(以下每份报告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建设单 位骑缝章) 1、屋面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2、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保温材料、钻芯取样、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拉拔、饰面砖粘结强度等各类主材和锚固件拉拔、粘结强度等辅材进场复检报告); 3、采暖和非采暖隔墙、飘窗板、地下室顶板、变形缝、阳台门进场复检报告; (以上需根据原设计要求提供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4、外窗及幕墙三性、传热系数、中空露点进场复检报告; 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蒸压加气块等复检报告。

须提供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质隔墙板、门窗、幕墙等新型墙体材料进场复检报告之外,还须提供相关文件,其中包括: 6、须提供新型墙体材料的购销发票,复印件盖生产单位公章; 7、须提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西安市新型墙体材料 质量保证书》原件; 8、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 案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复检报告是指:“进入施工现场并与该项目有关系”的保温材料检测报告,报告须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检验项目以及产品的规格型号、代表批量等内容。 五、其它资料装订 1、建筑主体完工阶段建筑节能专项核查意见单; (在主体完工阶段及外围护结构保温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通知 我处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的意见单,该意见单是施工过程中检查及专项验收备案检查的依据)

广州市建筑节能验收资料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 通知穗建质[2008]753号 发布日期:2008-09-03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现将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我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在2007年10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以及2007年10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未开始施工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监督。凡是2007年10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且节能分部工程所有分项已开始施工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设计文件有明确建筑节能要求,具备该分部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条件的,可以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监督。 二、对于我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在2007年10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必须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制定专项的节能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可参考附件1,具体要求由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同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对建筑节能围护结构和建筑设备(含照明)安装两部分分别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并在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筑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登记手续。 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备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备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建筑节能登记表)、建筑热工计算书(审图机构、设计单位)原件(留存复印件); 2、竣工图(建筑、水、暖、电)及设计变更、变更后的热工计算书和节能审查意见; 3、施工记录、质量自检记录;监理日志;质量、材料等监理验收签证; 4、墙体材料(砌体)、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确认登记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陕西省建筑节能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定质量检测单位); 5、外门窗质检合格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六层以上气密性达到四级。 6、墙体、屋面节能检查单(工程主体完成时通知节能办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单); 7、工程所涉及的水、暖、电等使用功能性材料的生产单位资质证件、产品供应合同、产品质检合格报告、现场抽检合格报告等资料。 注:产品确认登记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应由颁发证件、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红章。 (现节能验收分为中间检查、分部验收、组织专家评审三部分,验收通过后,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节能验收押金返还程序标准返还节能押金,填写的表格附后) 页脚内容1

建筑工程墙体、屋面节能检查单 检查时间: 页脚内容2

西安浐灞生态区建设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申请书 西安浐灞生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华远海蓝城二期小学综合楼项目工程节能分部工程现已完工,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各责任主体履行节能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节能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节能分项验收,确认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节能质量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节能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批和隐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各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齐全有效,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申报各项文件及资料齐全。节能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工程强制性标准,符合已审查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各项节能项目使用功能满足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节能验收规范,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基本条件已具备。 页脚内容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验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附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构件进场复验项目表 附件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二、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 三、参与优良等级评定的工程,应依据《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的》的要求,对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与功能检查资料进行核查,对主要功能进行抽查,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签署检查验收结论和评定意见。 四、本记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验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 二、施工单位检查意见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查后签署。 三、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后签署。 四、由核查人按要求逐项核查,在核查意见栏如实填写核查意见。核查数量应按实际数量填写。 五、“齐全、有效”应为资料的项目和数量齐全,检查验收程序符合要求,资料容真实,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规定。 六、本记录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标[2002]79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2-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6.1.5、6.1.6、7.1.3、7.1.4、7.1.5、9.1.3、9.1.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有关“土方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 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丄_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仃、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 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__________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所指的砼结构包括:素砼结构、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结构。 2、子分部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施工方法:现浇砼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砼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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