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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最新)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最新)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最新)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让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X 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统筹残联、科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2.坚持制度衔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3.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应救尽救。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救小、救早,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积极开展低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X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内容及标准

1.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为其提供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实施免费植入手术、评估及术后调机,救助标准为6万元/人(限单耳单次手术)。其中:产品由省残联统一采购,术前筛查、手术和术后调机1.5万元/人。双耳助听器购置及验配、调试救助标准为0.6万元/人。对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2.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助视器适配和视功能训练,每人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

3.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椎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1.92万元/人,其中用于矫治手术救助1万元、矫形器装配0.12万元、术后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肢体功能障碍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2.12万元/人,其中矫形器装配

0.12万元,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4.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辅具适配项目救助按照省残联、财政厅、卫健委制定标准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由县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县残联确定专人负责经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不得推诿拒绝持当地居住证残疾儿童的申请救助,不得以是否持有残疾证为申请条件。

(二)审核。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救助申请,由县残联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后做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救助申请,需经当地村(居)委会、镇民政、残联审核盖章,上报县民政、残联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救助政策。

(三)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持县残联发放的《X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X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建立康复档案,接受康复服务。不符合条件的向儿童监护人说明原因,并由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性服务。

(四)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残联审核后,合规康复服务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在项目救助标准内给予救助,由县财政局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康复经费实行预付制,进入康复机构先预付康复周期1-3个月救助费,原则上每3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家庭的送训费,由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按月代发。

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评估机构、康复机构等分别将残疾儿童基本信息、评估、转介、服务等内容录入“X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

四、康复机构建设

X县残疾人康复中心(X县医院)及X县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X沟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全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定点康复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做好康复效果评估、康复档案管理等工作。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康复机构

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

县残联、科教体、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康复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康复机构健康发展。要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康复机构实施救助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对定点康复机构内部规范管理的指导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

五、工作职责

县残联:负责牵头制定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摸清残疾儿童底数,掌握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落实专人负责残疾儿童筛查、评估、审批、救助工作;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对部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总结报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

县科教体局:负责将学前阶段特殊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计划,推动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幼儿园(班);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的资质;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特教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儿童福利机构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协助做好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救助申请的信息比对工作,

残疾儿童康复期间,对符合生活困难救助条件的予以优先解决,引导社会捐资捐助。

县财政局:负责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安排,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套取、拖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

县医保局:负责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做好对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服务、医疗费用审核和先行结算等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融入健康X建设,审定医疗康复机构的康复资质,加强医疗康复机构的管理、监督,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评估、转介工作,并与同级残联组织共享筛查信息,加强康复医学业务建设和应用技术规范的研发与推广工作,逐步推行康复医学与残疾预防的有效对接。

县扶贫局: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的信息比对工作,加大对残疾儿童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

其他相关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本部门相关职能和政策的支持范围,对残疾儿童予以优先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是加快残疾儿童康复进程、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关系残疾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美满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落地。

(二)强化衔接,统筹配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一项抢救性工作,与公共卫生服务、义务教育、生活困难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等联系密切,县残联、科教体、民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协作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切实形成合力工作。

(三)积极争取,强化保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谋划中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争取康复救助补助资金,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康复救助资金,募集康复救助器材,全面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工作。根据全县残疾儿童实际数

量及送训情况,在省市承担20%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兜底解决。

(四)探索创新,务求实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加强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要建立督查考核和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确保推进工作衔接有序、协作高效、落实有力。要结合“放管服”改革,坚持“方便实用、务实管用”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残疾预防知识,使残疾儿童监护人全面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工作落实的指导和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

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 近年来,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本年度,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

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

残疾儿童康救助项目描述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该为残疾人构建完善的社会化保障网络。 儿童期是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干预最有效的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将为残疾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残疾儿童康复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但由于家庭经济承受力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儿童未能及时得到康复,错过最佳的康复期,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根据年度闵行区委全委会会议、《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等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有需求的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

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目前,本项目为16周岁以下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市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补贴12000-24000不等金额的费用补助。 (二)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是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及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残联康复科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残联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救助。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项目可以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能力。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设立的此项目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

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检查评价.docx

项目 基 本 条 件 5 分 康复业训练务 职 能 家长15 培训分 宣传 普及 康复 1.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 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分值得分评估方法 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1分 1.查看独立法人证书开展儿童康复教育业务1分 2.查看从业执照日收训能力不少于 20名1分 3.查看合格证书 4.现场查看 符合国家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1分注:其中任何一项不教职员工有健康合格证1分达标者不予评估 小计5分 合计5分 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并实施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没有此项者不予评估)2分 1.查阅档案资料 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训练2分 2.观摩主题课 有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的措施1分 3.座谈、访谈 根据受助智力残疾儿童的特点和需求,采用小步子、情境和观察学习等多种方法开展康复训练1分 4.个案抽查 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转介和跟踪服务1分 小计7分 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咨询服务1分 1.查阅档案资料 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1分 2.座谈、访谈 小计2分 利用“全国助残日”、“世界唐氏综合征日”和各种助残公益活动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智 2分查阅档案资料 力残疾儿童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两次 小计2分

知识 按照项目要求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反映儿童训练前、后康复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2分档案有教师授课教案、参考课程、教材和家长培训相关记录等资料1分管理有康复档案管理制度和执行记录(归档、保管、借阅)1分 小计4分 合计15分康复机构设置在安全区域内1分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固定且自成一体;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1分色彩设计、装饰适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无障碍要求1分场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1分 场所基本训练场所使用面积至少150㎡,其中: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至少2间,每间至少 15㎡1分设个别训练室至少 3间,每间至少 5㎡1分 所 置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 感统训练室)至少 1间,每间至少 50㎡1分设 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 家长培训室 / 儿童评估室 / 教师培训室 / 资料室)至少 1间,每间至少 15㎡1分置 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1分与 小计9分设 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配备儿童课桌椅、大小白(黑)板、多媒体教学设备、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挂图、卡片及相关教具1分施 个别训练室:配备个别化训练课程评量表、个训用桌椅、玩教具1分15 场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 感统训练室:配备 PT 软垫、木条台、滑板车、大滑板、吊筒、钻滚筒、羊角球、大龙 分 1.5分所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按摩大龙球、平衡木及平衡踩踏车、万象组合包、精细运动训练用玩具等 设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 家长培训室 / 儿童评估室 / 教师培训室 / 资料室):配备接待用桌椅、档案柜、电脑、 1.5分 施电脑桌椅等;配备基本的康复与教学评估设备;配备供家长学习、借用的康复普及读物和玩教具等 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滑梯、秋千等大型玩具1分 小计6分 合计15分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残疾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XX中学残疾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对身心发展有残疾的儿童实施“特殊教育”已成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是横量我们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文明程度的窗口。 残疾学生的差异,一是指残疾学生自身存在的各方面、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是个体内的差异;另一方面指残疾学生与健康学生生理上的差别,是个体间的差异。要使残疾学生心志得到健康发展,教师既要承认这种差异的客观存在,同时还要针对他们的不同情况,为他们创造适合其发展的教育环境及教育形式和方法,以促进他们最大限度的发展。具体做法是: 一、照顾差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作为教师要想使自己的教育卓有成效,就要了解教育对象在前进的道路上有什么困难。听残生、弱智生存在着与正常声的生理差异,因而不理解老师所讲的内容。着无疑是阻碍他们前进的最大困难,而照顾他们与正常生的差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则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而首先为他们安排了助学伙伴,并通过助学伙伴建起我与家长联系的通道,即建立与家长的联系本。这不仅为他们的学习提供了方便,使得他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可随时得到解决。而且也为他们的家长创造了配合教育的条件,进而使他们的教育更有针对性。 二,照顾差异,个别辅导持之以恒

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这就意味着他们与正常学生一样,要面对同样的材料,同样的教学进度,同样的教学要求。因而他们一方面要努力适应与正常生的个体间的差异。而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个人素质结构上存在着差异,因此,他们想要实现真正意义的随班就读,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自信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不仅是每个教育工作的义务,而且是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教育中从句入手拓展思维。照顾他们与正常生在文字表达上的差异,要求他们每日坚持写一句话。渐渐发展到每日写几句话。 三,照顾差异,为残疾生营造展示自我的机会 “表现自我”,是中学生突出的心理个性之一。根据学生的这一个性特点,平日,有意让残疾生和课代表一起送作业、发作业;派他负责擦教室的黑板和管理班中的钥匙。当他们展示自我之后,我适时的给他们以表扬,及时请学生为他们伸出大拇指,送上掌声。他们在掌声、鼓励声中逐渐树立起自信。渐渐地他们课上敢发言了,作业中的“优”连续出现,课下默默主动作好事,老师、同学对他们不断的给予表扬。他们在获得成功体验成功的同时增强了自信心、自尊心,这成为推动他们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动力。 几年来班上的特殊教育对象,各个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他们一自己的潜能缩小了与同学的差距,他们在毕业考试中语文成绩均获优良全部合格毕业。可见,对残疾儿童实施特殊教育,既要照顾他们的个性差异,还要照顾他们与正常生间的个体间的差异。只有了解、造成他们差异的原因,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对他们进

弱智儿童的康复训练及效果评估教学内容

弱智儿童的康复训练及效果评估 一、康复训练 (一)康复训练基本原则 对智力残疾康复的教育与训练应该制定和实施以下基本原则: 1.可接受原则智力残疾儿童的教育和训练内容应选择儿童容易接受、符合实际发展水平和特殊需要的。 2.实用性原则在选择和确定智残儿童教育康复和训练内容时,应切实考虑到儿童未来生活和学习的实际需要,不教给儿童脱离生活的或远离生活的“死”知识。 3.趣味性原则对智残儿童的全部教育和训练应该在一个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尽可能在游戏中学习,在生活中训练。 4.循序渐进原则尽量将康复训练内容分成小步子,按照一定的顺序循环训练。 5.缺陷补偿原则在教育和训练中,有目的地对智残儿童的身心缺陷进行补偿和矫正,促进其尽快康复。 6.集体训练与个别训练相结合的原则在集体训练中,可根据儿童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分层分组进行。个别训练,要根据每个儿童的实际水平和具体需要对各部分内容适当增减,学习进度和要允许有一定幅度的调整。 (二)康复训练的内容与技巧

1.感知能力训练借着感觉能力,了解事物的外形,分辨声音和颜色,然后作出反应,并能将对外界的体验应用于日常生活中,以便更能适应环境。进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等范围的训练。 2.运动能力训练包括大运动训练和精细动作训练。大运动是指身体姿势或全身的动作而言,如俯卧、抬头、竖颈、翻身、仰卧、爬行、独坐、独站、行走、跑步、跳跃等训练。从儿童的发展来看,有很明显的顺序性(弱智儿童也按这个顺序发展),并在一定的月龄范围出现(弱智儿童就不一定按同龄正常儿童同样的月龄范围出现),这是因为运动的发展与生理成熟有密切关系。要求:能逐渐做到感官与功能配合,动作协调,适当地控制动作的力度和速度,操纵物件和运用工具。精细动作是指手和手指的动作,如大把抓、手指捏、穿珠、写字等训练,这些动作较小,也较精巧,精细动作训练是康复训练中必要的训练领域。要求:能逐渐做到依据视觉指示做精细而准确的动作。精细技巧训练时必须由大到小,由易到难,逐步加深。 3.语言与交往能力训练语言是思维的手段,‘是与人交往的工具’对于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小孩来说极为重要,弱智小孩绝大多数都有言语障碍,因此康复训练中,言语训练占极其重要的位置。要求:能逐渐做到会用目视、点头、摇点、微笑、动作等表示理解他人的说话,并能用别人能理解的声音、单词、句子、问题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 4.认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主要是指认识事物的能力,弱智小孩这方面的能力很差,主要原因是认知能力建立在概念上。而概念要用语言来表达,弱智小孩言语差,不能用语言表达概念,因而认知能力就

残疾儿童帮扶计划

清水县东关小学2016年残疾学生 关爱教育工作计划 残疾人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又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人权理应受到尊重与保障,采取特殊的措施,保障广大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地享有教育的权利,与全体公民共享人类文明进步成果,是我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以素质教育为指导,以小学新课程标准中“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不同的人在科学文化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为目标,以“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为已任,树立“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是没找到能教好学生的方法”的信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尤其对班级内的残疾学生要特别重视,使他们得到逐步提高。 为推进残疾人教育的发展,使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不因贫失学,也不因失学而使家庭更加贫困,让贫困残疾儿童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促进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现制定残疾儿童就学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早就纳入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了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总体工作,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加快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

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始终给予他们温暖和关爱,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正式印发,这对广大残疾人来说,无疑又是一个福音,既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三、工作任务 1、确定残疾学生名单。 2、针对各类残疾学生,采取相应的办法、措施使其提高。 3、认真做好残疾学生帮扶教育工作的记录,以便日后总结经验、教训。 四、具体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宣传,唤起全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心、爱心,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对贫困儿童的救助面,形成一个扶贫济困、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2、摸清未入学残疾儿童名单。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努力保证当地学龄残疾儿童全部入学。 3、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最新)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让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X 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统筹残联、科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2.坚持制度衔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3.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应救尽救。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救小、救早,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积极开展低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X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

河阴小学残疾学生帮扶制度

河阴小学残疾学生帮扶制度 一、工作目标 积极向上、健康、自信、自立的精神面貌去处理身边日常生活的大部分事务,掌握基本谋生技能,进入社会后能自食其力地生活。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让学生心态阳光,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二、对象:河阴小学所有残疾学生。 三、工作措施 建立残疾学生特别档案。班主任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关注学生成长中遇到的生理、心理问题,注重心理疏导,情感沟通,习惯养成。注意他们学习、活动、日常行为表现、情感表现,随时关注残疾学生的动态。 安排适当的座位。安排在光线比较充足,有利于教师辅导、学生帮助的合适座位(肢残学生必须安排在有利于出行和教师辅导的合适座位)。 要求家长为孩子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并要求家长带领孩子做继续治疗。 开展同学助学。在班级,要选择两位以上优秀同学进行同学助学活动,并明确帮扶学科。学习上优先辅导。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残疾学生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学生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作业要求。根据特殊学生的学习需求,作业尽量做到当面批改。进行个别辅导教育。 根据特殊学生个性特点,组织个别化教育和个别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争取家长的支持。为争取特殊学生家庭的支持和配合,定期对家长进行交流、访问,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明显与正常学生存在学习、生活上的差距,需要家长或志愿者进行陪读。 思想上解惑。老师从情感上贴近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和娱乐活动,激发学生对生活的信心和培养学生兴趣爱好。 河阴小学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最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为了康复训练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有效的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特定此方案。本方案服务对象为高密市有康复需求的9岁(含)以下智力残疾儿童,针对其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治疗。 一、服务要求 (一)每名儿童在医院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每日至少2个小时,每周至少一次对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指导,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科目的讲解培训与康复的认知程度的提高,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家长培训和社会融合活动,提高患儿家长对康复训练的认知。 (二)康复训练内容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精神、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训练,并通过创立主题、音乐游戏、体感活动、多屏互动等活动方式组织展开训练。 (三)康复训练形式包括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等。 ①个别教学与训练:要求康复人员与儿童1:1或1:2,进行针对性训练。 ②小组教学与训练:要求一名康复人员,3-6名儿童,儿童融入小组。 注: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能力低下/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 ③集体教学与训练:要求两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6-12名儿童。 ④家庭社区融合活动:根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帮助家长完成在家庭和社区的康复目标。 以上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活动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均要求对儿童的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康复方案规范,有互动评价表,康复教学与训练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 (四)智力残疾儿童初入院评定及制定详细康复训练计划。 (五)训练每个月时进行阶段性功能评估(包括儿童的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总结康复效果和现状,对比前测做出阶段性康复效果报告,提出进一步干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下个月康复治疗计划。 (6)儿童结束治疗时进行总结性评估(包括儿童的智力和适应行为评估、功能评估),对比前测,分析现状,总结结果。 二、服务内容 (一)康复咨询与评估,包括入院咨询和入院康复评定。 针对新入院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细致康复评定工作,并针对评定结果科室讨论,制订最合理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案。 (二)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包括汇集儿童基本信息、诊断报告、康复需求评估和相关资料、召开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分析会,制订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 (三)康复计划的实施,包括安排康复教育课程表(一日活动安排),制定康复教学计划,设计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实施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 (四)训练记录的建立 建立康复记录,由康复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训练记录表”。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年龄为0-16周岁的残疾儿童。 (三)具有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四)接受本办法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第三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自愿、就近、就便原则,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三)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机构、救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 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第四条康复救助包括康复指导、医疗康复、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以及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 第五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在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基础上,对个人自费剩余部分提供限额补助。剩余部分低于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额补助。 第六条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康复机构)。 第二章救助内容和标准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篇一:《开发区二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2014年开发区二中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 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 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 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开发区二中 2014年3月20日 篇二:《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忠信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韩建林 副组长王峰 组员李杰施洁静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智力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档案 姓名 省市 区、县(市)街道、乡镇 使用说明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为使康复训练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有效地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制作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并要求纳入国家康复训练重点工程任务的智力残疾儿童使用,现就康复训练档案说明如下: 一、康复训练档案的组成部分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包括训练登记、训练评估、训练 计划、训练记录、评估与总结和评估标准六部分。 二、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说明 (一)训练登记 筛选诊断明确、有康复潜力、有康复意愿、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做为训练对象,纳入康复训练重点工程任务,由康复员员填写“训练登记”表。 (二)训练评估 训练对象的初次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均依据“训练评估”表进行,按照评估标准,由康复训练人员和康复员共同对训练对象的功能和能力逐项评估、计分。通过初次评估,掌握训练对象目前的功能障碍和困难情况,为制定训练计划、选择适宜的训练项目和判定训练效果提供客观依据;中期评估(康复训练的第六个月末),应按照“评估估标准”,由康复指导人员和康复员共同对训练对象再次进行整体评估、计分,掌握训练对象功能障碍和困难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训练计划;末期评估(康复训练的第十二个月末),应总结

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训练评估”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评估内容共60个项目,运动能力训练包括翻身、坐、爬、站、步行、上下台阶、跑、伸手取物、捏取、拧盖、系扣子、穿珠子、折纸13项;感知能力训练包括注视物体、追视移动物体、分辨味道、分辨气味、分辨常见生活注视物体、追视移动物体、分辨味道、分辨气味、分辨常见生活环境声音、触觉分辨6项;认知能力训练包括认识物体的存在、物品归类、认识物体之间常见关系、认识颜色、认识方位、认识形品归类、认识物体之间常见关系、认识颜色、认识方位、认识形状、分辨有无、认识蔬菜、水果等食品、知道天气情况、知道因果关系、点数、认识时间、认识钱币13项;语言交往能力训练包括知道自己的名字、服从简单的指令、表达需求、说简单的短名、语言交流、书写的基本能力6项;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包括着食物吃、用餐具吃、用餐具喝、小便自理、大便自理、脱衣物、穿衣物、穿鞋袜、刷牙、洗脸、洗手、洗脚、盖被子、叠被理床、认识家居环境15项;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包括知道自己、认识熟悉的人、认识家庭环境、知道居家安全、认识公共设施、参加集体活动,懂安全常识7项。 (三)训练计划 康复指导人员组织康复员、残疾人及其亲友、志愿工作者等人员,依据初次评估结果,结合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条件,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包括针对训练对象主要功能障碍和困难所确定的训练项目、训练场所、采取的训练方法以及预期实现的康复目标等。康复指导人员负责填写“训练计划”表。 (四)训练记录 由康复训练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训练记录”表。训练记录要求二个月填写一次。 (五)评估与总结 “评估与总结”表包括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与总结两部分。智力康复训练的第六个月末进行中期评估、记分,计算由初次评估至中期评估提高的分数,小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第一条为帮助残疾儿童在最佳时机恢复、矫正部分残缺的身体(心理)功能,促使他们与正常儿童一样健康成长,根据省残联、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康复救助,是指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和家庭承担相结合,以帮助聋儿、弱智、自闭症、脑瘫儿童及时接受“开智”、“启聪”等“抢救性训练”和矫治的救助措施。 第三条康复救助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环县户籍; (二)年龄在14周岁以下;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四)正在接受康复训练或接受康复手术治疗。 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康复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和有康复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训练或康复手术证明; (二)《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 第五条县残联负责残疾儿童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相关审

批工作,并于每年8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计划。 第六条康复救助经费来源于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精神病防治等康复专项经费、县财政拨款和社会捐款。 第七条康复救助计划当年有效,跨年度的须经审批后列入下一年计划;每个康复救助对象原则上只享受1个周期的康复救助。 第八条残疾儿童“抢救性训练”、矫治计划执行周期为:(一)听力语言康复配置助听器2年,植入耳蜗2年; (二)弱智“开智”综合训练3年; (三)自闭症“行为矫治”综合训练3年; (四)脑瘫儿童“运动功能补偿”综合训练3年; (五)残疾儿童家长训练:聋儿15天,弱智20天,自闭症30天,脑瘫儿25天。 社区训练矫正周期同上。 第九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参加康复训练的脑瘫儿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聋哑、弱智、自闭症儿童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聋儿自费配置助听器的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元;聋儿列入省“听力重建计划”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10000元,聋儿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20000元。 对残疾程度较轻,凭康复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每个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特殊儿童帮扶制度

大岭中心小学特殊学生帮扶制度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帮扶措施 1、确定“特殊学生”人选 偶发性“心理问题”或“品德问题”“学习问题”倾向的学生扩大化。“心理问题”和“品德问题”学生一般从4—6年级学生中确定。各班一 德育处要对上报的特殊学生要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审核。 2、成立帮扶小组领导小组 罗运旺胡东红钟立祥 师 3

团员老师和积极分子组建帮扶教师队伍,并根据老师们所任教的学科及年级与各班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4、班主任进行“特殊学生成长”跟踪记录。 为了时刻关注特殊学生的心理发展和行为习惯,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1 1 有利于教师辅导、学生帮助的合适座位。 2 蜗等并要求家长带领孩子做继续治疗。 3 伴助学活动并明确帮扶学科。 4 批改。 5 教育和个别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6 定期对家长进行交流、访问,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7 志愿者进行陪读。 2 1

排党团员老师与各班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2 生进行两次心理辅导谈话。 3 于发现问 3 1 适当的帮助、关心和爱护。 2 经常与孩子的监护人取得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形成教育的合力。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教学内容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 务方案

精品资料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为了康复训练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有效的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特定此方案。本方案服务对象为高密市有康复需求的9岁(含)以下智力残疾儿童,针对其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治疗。 一、服务要求 (一)每名儿童在医院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每日至少2个小时,每周至少一次对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指导,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科目的讲解培训与康复的认知程度的提高,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家长培训和社会融合活动,提高患儿家长对康复训练的认知。 (二)康复训练内容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精神、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训练,并通过创立主题、音乐游戏、体感活动、多屏互动等活动方式组织展开训练。(三)康复训练形式包括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等。 ①个别教学与训练:要求康复人员与儿童1:1或1:2,进行针对性训练。 ②小组教学与训练:要求一名康复人员,3-6名儿童,儿童融入小组。 注: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能力低下/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 ③集体教学与训练:要求两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6-12名儿童。 ④家庭社区融合活动:根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帮助家长完成在家庭和社区的康复目标。 以上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活动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均要求对儿童的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康复方案规范,有互动评价表,康复教学与训练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 (四)智力残疾儿童初入院评定及制定详细康复训练计划。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康复救助范围 (一)康复救助对象为0-6岁(或7-14岁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汉川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

1、脑瘫残疾儿童康复:为脑瘫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16000元。 2、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设备、功能房布置和人员培训等费用补贴。 3、多重残疾儿童康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三、申请、审核、救助和效果评估 (一)申请。 1、评估。由残疾评定指定医院或三级医院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持证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 2、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汨罗市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市残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7-14岁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市残联与民政、扶贫等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作出审核决定。 (三)救助。 1、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接受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家长培训登记表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此表由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核汇总。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姓名 省市 县(市、区)街道(乡镇)

使用说明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任务。为使这项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使智力残疾儿童通过康复训练改善康复状况,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全国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成员和有关专家,结合各地实际工作需要,对《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统一了指导用语、细化了训练方法、规范了评分依据、增设了评分等级,以提高训练评估的敏感度,更有利于基层使用。档案涉及功能评估、训练计划制定、训练情况记录、训练效果评估等康复训练的各个环节,对规范康复训练有重要意义。现就该档案的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一、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训练登记。 筛选诊断明确、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的7岁以下和部分18岁以下非在校贫困智力残疾儿童作为训练对象,纳入重点工程任务,由康复训练人员填写“训练登记”。 (二)训练评估 训练对象的初次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均应依据“训练评估”和“评估标准”进行,由康复训练人员对训练对象的能力逐项评估、计分。通过初次评估,掌握训练对象目前的障碍和困难情况,为制定训练计划、选择适宜的训练项目提供客观依据;通过中期评估(在康复训练的中期进行),及时检查训练效果,并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训练计划;通过末期评估,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训练评估”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评估内容共60个项目(详见“训练评估”)。 (三)训练计划 康复训练人员、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志愿工作者等,依据初次评估结果,结合机构、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条件,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包括针对训练对象主要障碍和困难所确定的训练项目、训练场所以及预期实现的康复目标等。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训练计划”。 (四)训练记录 由康复训练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要求每一个月填写一次。 (五)评估与总结 “评估与总结”包括中、末期评估与总结两部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三个月末时,进行中期评估,计算由初次评估至中期评估提高的分数,小结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训练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和困难,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调整训练计划。末期评估与总结栏内,应填写末期分数和初次至末期提高的分数,判断训练效果,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意见。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评估与总结”。 (六)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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