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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号)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实施办法》(萍府发〔〕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全面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到年,实现—岁(不满周岁,下同)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年,实现—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一)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在对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康复救助实现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逐步达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三)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

果公正。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

.基本条件。()具有莲花县户籍,年龄在—岁(即在申请批准的当月,年龄未满周岁);()有康复需求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和孤独症(精神,下同)残疾儿童。

.家庭条件。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分为重点保障对象和非重点保障对象。()重点保障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它经济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上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残疾儿童()非重点保障对象:没有列为重点保障对象的所有救助对象。

(二)救助内容

.基本康复训练。为—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

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适配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手术。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

.接受康复训练救助期间的饮食、住宿、交通补助。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它经济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上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残疾儿童提供接受康复训练救助期间的饮食、住宿、交通补助。

(三)救助标准

.基本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一次性补助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元人年。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享受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非重点保障对象享受两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到年,实现—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训练全覆盖。

.辅助器具适配。()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盲杖,每人补助标准为元;()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标准为元。()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植入人工耳蜗产品(单耳)每人补助标准为元、适配助听器(双耳)每人补助标准为元。

.手术。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元。

.接受康复训练救助期间的饮食、住宿、交通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它经济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上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救助期间的饮食、住宿、交通补助标准为元人年。

以上救助标准为莲花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最低标准,最低救助标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康复服务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三、工作流程

(一)自愿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残疾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医疗康复需求诊断证明;

.代为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出具民政、扶贫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定

县残联负责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进行审核。

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残联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做出决定。对于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还要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不符合条件的作出说明解释。

(三)实施救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经县残联审核同意,残疾儿童监护人也可选择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四)费用结算

在定点和非定点康复机构的康复服务费用,根据市级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半年。

四、救助管理

(一)康复服务管理

县残联组织会同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应根据国家、省现行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及标准,结合本地相关服务规范和管理细则,建立科学、专业的康复服务流程、康复技术及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残疾儿童得到规范的康复服务。

(二)定点康复机构管理

定点康复机构由县残联组织会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门依据国家、省、市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评审标准,按

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建立定点康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康复基地发展成为定点康复机构。定点康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和标准要求提供康复服务,有弄虚作假套取康复救助资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终止其定点资格。

(三)非定点康复机构管理

非定点机构的管理参照定点机构管理,非定点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及标准提供康复服务,残疾儿童监护人选择在非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的,需提供该机构的资质材料,没有合法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资质或不具备康复服务能力的机构,县残联应不予审核同意,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弄虚作假套取康复救助资金的终止其享受康复救助。

(四)救助信息管理

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加快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各部门救助资源,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救助资源对接机制,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的有机结合。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定期向残联组织反馈本系统残疾儿童帮扶救助信息,残联组织应及时收集汇总受助儿童信息并录入数据库。

(五)政策衔接工作

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共卫生服务、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的有效衔接,要制定具体的政策衔接办法,统筹解决残疾儿童康复费用和康复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重要内容;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要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细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康复救助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康复救助工作水平。

(二)部门工作责任

残联、财政、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扶贫、发展和改革等部门要强化协助,加大监管力度,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工作。筛查掌握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并建立相关档案,提出年度康复救助资金需求。做好救助对象审批以及定点康复机构综合监管等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受助儿童信息录入数据库。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稳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康复救助资金及工作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

康复救助资金的结算与监管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系统内定点康复机构的管理,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定期向残联组织反馈本系统儿童帮扶救助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筛查掌握相关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及福利院残疾孤儿信息,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管理,组织好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做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信息比对和生活救助,定期向残联组织反馈本系统儿童帮扶救助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康复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办法。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发挥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评估与转介。加强对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

.扶贫部门负责了解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相关信息,会同残联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信息比对,为建档立卡的残疾儿童家庭予以精准帮扶。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康复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完善康复机构准入、诚信评价等管理机制,牵头协调物价部门建立合理的康复服务定价机制,加强价格监督。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税收减免政策。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

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做好残疾儿童的医疗救助。

.乡镇(场)负责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残联。

(三)经费保障及管理

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使用中央、省财政补助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并将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不足部分及相应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兜底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资金和接受康复训练期间的饮食、住宿、交通补助资金的结算和拨付,应当按照不超过救助上线的标准据实结算原则。

(四)提升服务能力。要根据本县实际,制定康复机构设置规划,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健全完善以政府开办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为主体,社会康复机构共同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推动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定点康复机构要强化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切实提升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能力。

(五)监督管理。残联要商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

综合评估机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残疾儿童康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意外伤害等风险分担补贴机制。

(六)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解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

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 近年来,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本年度,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

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

残疾儿童康救助项目描述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该为残疾人构建完善的社会化保障网络。 儿童期是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干预最有效的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将为残疾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残疾儿童康复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但由于家庭经济承受力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儿童未能及时得到康复,错过最佳的康复期,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根据年度闵行区委全委会会议、《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等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有需求的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

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目前,本项目为16周岁以下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市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补贴12000-24000不等金额的费用补助。 (二)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是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及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残联康复科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残联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救助。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项目可以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能力。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设立的此项目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

(完整word版)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

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得剥夺残疾儿童参加考试的权利。对因残疾影响学习的残疾儿童的学业成绩另行评价。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和补贴的办法,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免除残疾儿童的书本费等学习费用,残疾儿童的书本等学习费用纳入区内慈善资助保障体系之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制度 大岭中学 2013年3月

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检查评价.docx

项目 基 本 条 件 5 分 康复业训练务 职 能 家长15 培训分 宣传 普及 康复 1.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 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分值得分评估方法 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1分 1.查看独立法人证书开展儿童康复教育业务1分 2.查看从业执照日收训能力不少于 20名1分 3.查看合格证书 4.现场查看 符合国家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1分注:其中任何一项不教职员工有健康合格证1分达标者不予评估 小计5分 合计5分 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并实施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没有此项者不予评估)2分 1.查阅档案资料 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训练2分 2.观摩主题课 有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的措施1分 3.座谈、访谈 根据受助智力残疾儿童的特点和需求,采用小步子、情境和观察学习等多种方法开展康复训练1分 4.个案抽查 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转介和跟踪服务1分 小计7分 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咨询服务1分 1.查阅档案资料 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1分 2.座谈、访谈 小计2分 利用“全国助残日”、“世界唐氏综合征日”和各种助残公益活动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智 2分查阅档案资料 力残疾儿童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两次 小计2分

知识 按照项目要求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反映儿童训练前、后康复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2分档案有教师授课教案、参考课程、教材和家长培训相关记录等资料1分管理有康复档案管理制度和执行记录(归档、保管、借阅)1分 小计4分 合计15分康复机构设置在安全区域内1分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固定且自成一体;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1分色彩设计、装饰适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无障碍要求1分场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1分 场所基本训练场所使用面积至少150㎡,其中: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至少2间,每间至少 15㎡1分设个别训练室至少 3间,每间至少 5㎡1分 所 置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 感统训练室)至少 1间,每间至少 50㎡1分设 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 家长培训室 / 儿童评估室 / 教师培训室 / 资料室)至少 1间,每间至少 15㎡1分置 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1分与 小计9分设 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配备儿童课桌椅、大小白(黑)板、多媒体教学设备、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挂图、卡片及相关教具1分施 个别训练室:配备个别化训练课程评量表、个训用桌椅、玩教具1分15 场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 感统训练室:配备 PT 软垫、木条台、滑板车、大滑板、吊筒、钻滚筒、羊角球、大龙 分 1.5分所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按摩大龙球、平衡木及平衡踩踏车、万象组合包、精细运动训练用玩具等 设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 家长培训室 / 儿童评估室 / 教师培训室 / 资料室):配备接待用桌椅、档案柜、电脑、 1.5分 施电脑桌椅等;配备基本的康复与教学评估设备;配备供家长学习、借用的康复普及读物和玩教具等 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滑梯、秋千等大型玩具1分 小计6分 合计15分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残疾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XX中学残疾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对身心发展有残疾的儿童实施“特殊教育”已成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是横量我们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文明程度的窗口。 残疾学生的差异,一是指残疾学生自身存在的各方面、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是个体内的差异;另一方面指残疾学生与健康学生生理上的差别,是个体间的差异。要使残疾学生心志得到健康发展,教师既要承认这种差异的客观存在,同时还要针对他们的不同情况,为他们创造适合其发展的教育环境及教育形式和方法,以促进他们最大限度的发展。具体做法是: 一、照顾差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作为教师要想使自己的教育卓有成效,就要了解教育对象在前进的道路上有什么困难。听残生、弱智生存在着与正常声的生理差异,因而不理解老师所讲的内容。着无疑是阻碍他们前进的最大困难,而照顾他们与正常生的差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则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而首先为他们安排了助学伙伴,并通过助学伙伴建起我与家长联系的通道,即建立与家长的联系本。这不仅为他们的学习提供了方便,使得他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可随时得到解决。而且也为他们的家长创造了配合教育的条件,进而使他们的教育更有针对性。 二,照顾差异,个别辅导持之以恒

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这就意味着他们与正常学生一样,要面对同样的材料,同样的教学进度,同样的教学要求。因而他们一方面要努力适应与正常生的个体间的差异。而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个人素质结构上存在着差异,因此,他们想要实现真正意义的随班就读,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自信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不仅是每个教育工作的义务,而且是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教育中从句入手拓展思维。照顾他们与正常生在文字表达上的差异,要求他们每日坚持写一句话。渐渐发展到每日写几句话。 三,照顾差异,为残疾生营造展示自我的机会 “表现自我”,是中学生突出的心理个性之一。根据学生的这一个性特点,平日,有意让残疾生和课代表一起送作业、发作业;派他负责擦教室的黑板和管理班中的钥匙。当他们展示自我之后,我适时的给他们以表扬,及时请学生为他们伸出大拇指,送上掌声。他们在掌声、鼓励声中逐渐树立起自信。渐渐地他们课上敢发言了,作业中的“优”连续出现,课下默默主动作好事,老师、同学对他们不断的给予表扬。他们在获得成功体验成功的同时增强了自信心、自尊心,这成为推动他们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动力。 几年来班上的特殊教育对象,各个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他们一自己的潜能缩小了与同学的差距,他们在毕业考试中语文成绩均获优良全部合格毕业。可见,对残疾儿童实施特殊教育,既要照顾他们的个性差异,还要照顾他们与正常生间的个体间的差异。只有了解、造成他们差异的原因,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对他们进

残疾儿童帮扶计划

清水县东关小学2016年残疾学生 关爱教育工作计划 残疾人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又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人权理应受到尊重与保障,采取特殊的措施,保障广大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地享有教育的权利,与全体公民共享人类文明进步成果,是我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以素质教育为指导,以小学新课程标准中“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不同的人在科学文化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为目标,以“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为已任,树立“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是没找到能教好学生的方法”的信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尤其对班级内的残疾学生要特别重视,使他们得到逐步提高。 为推进残疾人教育的发展,使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不因贫失学,也不因失学而使家庭更加贫困,让贫困残疾儿童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促进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现制定残疾儿童就学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早就纳入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了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总体工作,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加快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

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始终给予他们温暖和关爱,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正式印发,这对广大残疾人来说,无疑又是一个福音,既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三、工作任务 1、确定残疾学生名单。 2、针对各类残疾学生,采取相应的办法、措施使其提高。 3、认真做好残疾学生帮扶教育工作的记录,以便日后总结经验、教训。 四、具体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宣传,唤起全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心、爱心,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对贫困儿童的救助面,形成一个扶贫济困、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2、摸清未入学残疾儿童名单。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努力保证当地学龄残疾儿童全部入学。 3、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最新)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让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X 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统筹残联、科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2.坚持制度衔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3.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应救尽救。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救小、救早,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积极开展低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X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 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 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 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 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 总结。 7.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 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 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河阴小学残疾学生帮扶制度

河阴小学残疾学生帮扶制度 一、工作目标 积极向上、健康、自信、自立的精神面貌去处理身边日常生活的大部分事务,掌握基本谋生技能,进入社会后能自食其力地生活。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让学生心态阳光,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二、对象:河阴小学所有残疾学生。 三、工作措施 建立残疾学生特别档案。班主任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关注学生成长中遇到的生理、心理问题,注重心理疏导,情感沟通,习惯养成。注意他们学习、活动、日常行为表现、情感表现,随时关注残疾学生的动态。 安排适当的座位。安排在光线比较充足,有利于教师辅导、学生帮助的合适座位(肢残学生必须安排在有利于出行和教师辅导的合适座位)。 要求家长为孩子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并要求家长带领孩子做继续治疗。 开展同学助学。在班级,要选择两位以上优秀同学进行同学助学活动,并明确帮扶学科。学习上优先辅导。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残疾学生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学生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作业要求。根据特殊学生的学习需求,作业尽量做到当面批改。进行个别辅导教育。 根据特殊学生个性特点,组织个别化教育和个别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争取家长的支持。为争取特殊学生家庭的支持和配合,定期对家长进行交流、访问,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明显与正常学生存在学习、生活上的差距,需要家长或志愿者进行陪读。 思想上解惑。老师从情感上贴近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和娱乐活动,激发学生对生活的信心和培养学生兴趣爱好。 河阴小学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年龄为0-16周岁的残疾儿童。 (三)具有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四)接受本办法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第三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自愿、就近、就便原则,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三)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机构、救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 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第四条康复救助包括康复指导、医疗康复、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以及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 第五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在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基础上,对个人自费剩余部分提供限额补助。剩余部分低于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额补助。 第六条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康复机构)。 第二章救助内容和标准

“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沙溪“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我校通过“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等帮扶助学活动的开展,帮助了部分特殊学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本学期,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 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 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 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 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

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 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 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 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2、因品德、心理、学习等方面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此类特殊学生又称问题学生,这部分学生拥有正常的智商,但由于受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及自身的因素,从而导致在思想、认识、心理、行为、学习等方面偏离常态,在品德、学习态度、心理等任何一个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一般的问题学生不仅仅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 (1)纪律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是不守纪律,严重小说小动,易和老师发生冲突,对集体影响较大。学习成绩问题不大,品德方面也没有大问题。 (2)品德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品德方面。如打架骂人,欺负同学,劫钱,小偷小摸,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联系,离家出走,不孝敬父母等。他们多数学习成绩不好,不守纪律。这类学生多是“边缘生”,往往一只脚在学校,另一只脚在社会。 (3)心理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心理方面。如自闭,忧郁,退缩,躁动,有攻击行为,无法集中注意力,多疑,无法与他人沟通,等等。外向的有纪律问题,内向的不违反纪律。学习成绩多数不好。品德方面并无劣迹,有些问题貌似品德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篇一:《开发区二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2014年开发区二中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 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 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 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开发区二中 2014年3月20日 篇二:《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忠信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韩建林 副组长王峰 组员李杰施洁静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第一条为帮助残疾儿童在最佳时机恢复、矫正部分残缺的身体(心理)功能,促使他们与正常儿童一样健康成长,根据省残联、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康复救助,是指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和家庭承担相结合,以帮助聋儿、弱智、自闭症、脑瘫儿童及时接受“开智”、“启聪”等“抢救性训练”和矫治的救助措施。 第三条康复救助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环县户籍; (二)年龄在14周岁以下;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四)正在接受康复训练或接受康复手术治疗。 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康复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和有康复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训练或康复手术证明; (二)《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 第五条县残联负责残疾儿童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相关审

批工作,并于每年8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计划。 第六条康复救助经费来源于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精神病防治等康复专项经费、县财政拨款和社会捐款。 第七条康复救助计划当年有效,跨年度的须经审批后列入下一年计划;每个康复救助对象原则上只享受1个周期的康复救助。 第八条残疾儿童“抢救性训练”、矫治计划执行周期为:(一)听力语言康复配置助听器2年,植入耳蜗2年; (二)弱智“开智”综合训练3年; (三)自闭症“行为矫治”综合训练3年; (四)脑瘫儿童“运动功能补偿”综合训练3年; (五)残疾儿童家长训练:聋儿15天,弱智20天,自闭症30天,脑瘫儿25天。 社区训练矫正周期同上。 第九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参加康复训练的脑瘫儿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聋哑、弱智、自闭症儿童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聋儿自费配置助听器的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元;聋儿列入省“听力重建计划”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10000元,聋儿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20000元。 对残疾程度较轻,凭康复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每个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帮扶残疾学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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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帮扶残疾学生”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形成关爱残疾人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按照市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关爱帮扶残疾学生”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对残疾学生的帮扶工作,为残疾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生自己的努力,促进残疾学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围绕“关爱帮扶残疾学生”这一主题,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国旗下讲话”主题宣传活动,办一期黑板报,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号召学生在不增加家庭负担和自愿的前提下,节约自己的零花钱,向残疾学生献爱心,教育学生学会关爱,学会帮扶。 2、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为加强对对残疾学生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姚东升任组长,其余全体老师为组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残疾学生帮扶的方案、协调和总体部署。 三、帮扶方式

由全体教师与残疾学生结对帮扶;以班级为单位与残疾学生结对帮扶。 四、帮扶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残疾生的家庭特殊,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残疾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残疾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残疾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党员要发挥“先锋岗”作用,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特殊儿童帮扶制度

大岭中心小学特殊学生帮扶制度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帮扶措施 1、确定“特殊学生”人选 偶发性“心理问题”或“品德问题”“学习问题”倾向的学生扩大化。“心理问题”和“品德问题”学生一般从4—6年级学生中确定。各班一 德育处要对上报的特殊学生要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审核。 2、成立帮扶小组领导小组 罗运旺胡东红钟立祥 师 3

团员老师和积极分子组建帮扶教师队伍,并根据老师们所任教的学科及年级与各班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4、班主任进行“特殊学生成长”跟踪记录。 为了时刻关注特殊学生的心理发展和行为习惯,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1 1 有利于教师辅导、学生帮助的合适座位。 2 蜗等并要求家长带领孩子做继续治疗。 3 伴助学活动并明确帮扶学科。 4 批改。 5 教育和个别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6 定期对家长进行交流、访问,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7 志愿者进行陪读。 2 1

排党团员老师与各班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2 生进行两次心理辅导谈话。 3 于发现问 3 1 适当的帮助、关心和爱护。 2 经常与孩子的监护人取得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形成教育的合力。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康复救助范围 (一)康复救助对象为0-6岁(或7-14岁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汉川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

1、脑瘫残疾儿童康复:为脑瘫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16000元。 2、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设备、功能房布置和人员培训等费用补贴。 3、多重残疾儿童康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三、申请、审核、救助和效果评估 (一)申请。 1、评估。由残疾评定指定医院或三级医院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持证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 2、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汨罗市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市残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7-14岁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市残联与民政、扶贫等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作出审核决定。 (三)救助。 1、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接受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XXXX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管理制度和方案 为了使我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管理制度和方案。 一、总则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 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 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 二、对象 1、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 语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而低于0 .03,而且没有其 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其中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41-70分贝,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重听儿童少年。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

就读的条件应是:智商(IQ)值在50-70之间,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轻度弱智儿童少年。 2、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1)视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2)听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3)肢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4)对智残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和或教师提出名单,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教务处筛查。 (5)智残儿童少年的鉴定或筛查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 (6)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干部共同确定,并报上级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7)智残儿童少年凡经过复查,智商达到正常值时,不得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 周南望城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 四、报批 每年9月份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教育情况上报学校教

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福州市2014年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协议书(孤独症儿童) 甲方(康复机构): 乙方(受助监护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是2014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改善残疾儿童状况的一项抢救性工程。为办好办实事这项惠民工程,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康复机构在训人员享受政府补贴,为其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2、甲方根据省定点康复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的要求,为乙方孩子提供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时间为一学年(10个月)、每天训练课时6课时(每课时30分钟),其中每天要安排单训课和感统课至少各一节的康复服务项目。 3、甲方根据定点康复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保证训练场所,教学设备的完善,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受助对象的人身安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4、甲方要建立健全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档案,内容包括全年康复计划、康复记录、康复小结以及康复前期、中期、后期的评估,填发《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儿童康复工程”项目救助卡》(以下简称《救助卡》),保质保量做好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 5、甲方可适当收取食宿费,食宿费不能超过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普通幼儿园食宿收费标准。若有违反视为放弃作为定点康复机构单位。应保质保量做好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并提供受助对象康复训练票据和救助卡记录。 6、甲方协助乙方凭《救助卡》及票据到残联领取政府定额补助资金。 二、乙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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