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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的通

【法规类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

【发文字号】皖农经[2006]6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3.30

【实施日期】2006.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的通知

(皖农经[2006]62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

去年以来,各地围绕调解土地纠纷、发放“两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等,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对维护农民的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省人大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发现,少数市、县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仍然不到位,留有死角,群众意见较大。为此,今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提出,“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快确权发证,今年全省发证率必须达到98%以上,保证地有其主、主有其证”。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现就进一步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的重大意义。土地承包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最基本经营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不仅是保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保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新形势下农村工作领导水平的迫切需要,更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社

安徽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的指导、扶持与服务,充分发挥联合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联合体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44号)精神,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联合制定本办法。 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上紧密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联盟,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联合体有成员共同制定的联合体章程。 (二)联合体有围绕主导产业的联合体建设方案。 (三)联合体有文字契约。联合体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各成员之间以文字契约建立紧密的产业、要素、利益联接机制。 (四)联合体内各主体之间有品牌化运营实际内容。通过专业化分工、多元化联合、紧密型衔接、标准化生产,实现联合体内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要素的优化配置。 (五)联合体有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形成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的产品供销、作业服务等节本增效途径让利家庭农场和

专业大户的利益共享机制,以共同出资建立风险基金的风险分担机制。(六)联合体有明显的经济效益。联合内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农户总收入增加,生产总成本降低10%以上,种植亩产比分散经营农户高10%以上,龙头企业收购原料溢价在3%以上。(七)联合体有明显生态效益。积极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大力实施种养复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 (八)联合体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带动农户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传统农户收入10%以上。带动新型职业农民认证比例和农村耕地规模化经营比例逐年递增,“三品”认证个数和面积逐年增加。 三、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标准。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省级(包括相当于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发起,至少有1个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家庭农场共同发起。 (二)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龙头企业 (1)龙头企业在产业化联合体中核心作用明显,积极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输送现代生产要素和创新经营模式,建立较为紧密的利益分配机制。带动农户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传统农户收入15%以上或带动农户种养和就业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2020年安徽省户籍管理条例

2020年安徽省户籍管理条例 户籍管理制度就是中国在户口管理方面的规定。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自由迁徙期、严格控制期、半开放期三个阶段。下文是关于最新安徽省的户籍管理条例,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户政管理工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省户政管理工作 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的登记与管理,适用本规范。户政管理中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按《安徽省居民身份证 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第三条〔基本条件〕户口登记应该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 第四条〔常住户口唯一性〕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第五条〔基本要求〕常住户口登记的基本要求是登记项目准确、变动登记及时,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公民身份号码编码表和计算机人口信息“五统一”。 第六条〔职能部门〕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 出所,具体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本规范涉及审批事项,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是指设区的市经公安派出所、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三级审批;县(市)经公安派出所、县(市)公安局二级审批。 第二章立户分户登记

第七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应立为一户。 第八条〔确立户主〕家庭户一般由户内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者公房承租人为户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第九条〔家庭户〕符合家庭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房地产权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分立户。 第十条〔特殊情形立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新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新住户可以按本规范第九条申 报立户登记。原住户户口,经告知或公示后,可以按本规范第十三 条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集体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公安派出所核准,可以设立集体户: (一)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二)有居住在本单位集体宿舍且相互之间无家庭成员关系的职工; (三)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 (四)申请设立的单位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除按本规范申报的出生登记外,非本单位职工不得挂靠单位集体户。一个单位原则上只准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所需 设立集体户的,参照单位集体户办理。 第十二条〔学校集体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院校),由公安派出所核准,可 以设立集体户:

农场土地承包法的内容

农场土地承包法的内容 题要 《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热门城市:肇庆律师抚州律师绵阳律师黄山律师石家庄律师中山律师牡丹江律师包头律师武威律师 现在在农村有很多的年轻人都愿意去城市中打拼生活,那么他们在农村还有一定得土地保留,有很多年纪大的人种地也有很多的不方便。所以有很多人想做农村开农场,那么▲农场土地承包法对这些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在办理这些手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的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农场土地承包法的内容 1、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管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国有农场及承包方三者利益关系。 2、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要坚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

土地承包方必须依法缴纳规定的土地承包费,国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3、国有农场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4、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隶属于我省各级政府或部门管理的,以土地经营为主且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农、牧、渔、果、蚕、蜂场以及监狱、劳教、森工农场等(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和林业系统 林场除外)。 5、本办法所称土地,是指国家所有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由国有农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国有农场农业生产的土地。 6、土地承包要坚持有利于国有农场的自身发展,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各场可根据 实际情况,采取农工个人承包、联户承包和股份制等多种承包经营形式。 7、在对国有农场现有耕地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将国有农场现有耕地划分为责任田和机动田两部分。责任田按照国有农场所在县(市)农民实际二轮土地承包平均面积,以在场户口为依据分给本场农工及其家属,在册农工可适当高于家属;对国有农场耕地总量较少,其平均承包面积低于当地农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多种经营 【发文字号】皖农特[2010]32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0.09.28 【实施日期】2010.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 的通知 (皖农特〔2010〕320号) 各市农委、旅游局(委): 现将《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充分利用农业生产过程、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为消费者提供休闲、观光、体验等服务,实现农业多功能、高效益的新型产业。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

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生态保护、扩大农民就业、推动城乡互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而且可以带动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村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转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是以典型引路,进一步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全面拓展农业的观光休闲、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功能,带动经济增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已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支撑点,建设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有效载体,促进旅游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旅游大省,把丰富的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有机结合,开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和前景。各级农业、旅游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开展全国、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总体目标: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争创3-5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示范点;创建10-15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0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打造3-5条省级休闲农业精品线路。20

安徽省设施农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安徽省设施农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伍德林(安徽农业大学工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摘要介绍了安徽省设施农业的发展概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设施农业的对策。 关键词设施农业;现状;可持续发展;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517-6611(2006)17-4412-02 C u rre n t S ta tu s an d D e v e lopm e n t S tra te g y o f F a c ility Ag ricu ltu re in An h u i P rov in c e W U D e-lin(E n g in ee r in g C o lle ge,A n hu i A g ricu ltu ra l U n ive rs ity,H e fe i,A n h u i230036) A b s tra c t A n h u i pro v in ce is abou n d in ag r icu ltu ra l re sou rces and th e ch a racte r is tics o f cli m a te ch an ge is d istin ct.In th e pape r th e pre sen t de ve lopm en t s ta tu s o f fa cility a gr icu ltu re w a s b r ie fly in trodu ced an d th e d isadvan tag es o f facility ag r icu ltu re p rodu ction w e re an a lyzed,su chas lowle ve l,low m an a gem en t an d lowtech n o log y inth is fie ld.S o m e adv ices on th e su sta in ab le deve lopm en t o f fa cility ag ricu ltu re w e re pu t fo rw a rd an d p re li m in ary d iscu ssed. K e y w o rd s F acility ag r icu ltu re;S ta tu s;Su sta in ab le deve lopm en t;A n h u i p rov in ce 安徽地形地貌呈现平原圩区和山区丘陵特征,农业资源状况多种多样,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处于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性气候带中,具有明显的季风特征,农业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光热水变化基本同步,在低温季节设施栽培耗能较少,高温季节抗热栽培简易,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都适宜发展设施栽培。但同时气候又兼受西风带、副热带和热带辐合带天气系统影响,气候复杂,灾害性天气频繁,这给园艺设施的进一步发展又带来明显的地方性问题,尤其是在夏季的梅雨期,设施内的环境调控措施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作物的生长和用户的经济收益。因此,探讨安徽省设施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将指明该省设施农业今后发展的方向。 1设施农业的概念 设施农业是利用一定的人工设施,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局部范围改善或创造优化的环境气象因素,为动植物生长发育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而进行有效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设施农业主要包括2个方面:一是设施栽培,主要是指蔬菜、花卉及果类的设施栽培,其主要设施有各类温室、塑料棚和人工气候室(箱)及其配套设备;二是设施养殖,主要是指畜禽、水产品及特种动物的设施养殖,其主要设施有各类保温、遮阴棚舍与现代集约化饲养畜舍及配套设备。设施农业是农业工程学科最具典型的分支学科领域,是生物高新技术与工程技术结合的产物,是世界各国用以提供新鲜农产品的重要技术措施,成为当今世界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采用设施农业生产,可以不受自然气候和有限土地的限制进行周年生产和空间延伸性生产,可大幅度提高作物产量。 2安徽省设施农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现状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近年来国家相关科研项目的启动,在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基础上,我国的设施农业有了较快的发展[1],设施面积和设施水平不断提高。截止到1999年,全国设施农业面积已发展到139.6万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自然基金项目(2003K J127)。 作者简介伍德林(1970-),男,安徽桐城人,在读博士,讲师,从事设施农业环境智能控制、节水灌溉技术研究。 收稿日期2006-05-26hm2[2]。1996年,安徽省设施蔬菜面积已达4.68万hm2,其中:大、中、小棚3.54万hm2,遮阳网覆盖9200hm2,温室2133.33hm2,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生产周年化、品种多样化、栽培规范化的格局[3]。以合肥市为例,至2005年,合肥市已有设施栽培面积1.2万hm2,其中标准大中棚面积5333 hm2,并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农业是弱值产业的观念和长期的麦(油)-稻种植模式在不断更新改变,即便是常规品种蔬菜,大棚种植效益也达12万元/hm2,肥东古城,肥西严店、三十岗早西瓜及长丰草莓一季效益达45000元/hm2[4]。 从全省范围看,一是棚型结构更趋合理。针对该省气候多样性的特点以及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淮河以南地区,主要采用圆竹结构大棚,一般跨度4.5~6m,高度1.7~2.5m,长度30~50m。淮河以北地区,因保温及抗风、雪需要,大都推广竹木混合结构大棚,一般跨度8~12m,高度2.8~3.0m,中间建立柱和拉杆。对于城郊和经济实力发展条件好的地区,大多推广钢竹混合结构、热镀锌钢管结构、水泥玻璃钢预制结构大棚[3]。二是基地规模持续扩大,推进设施栽培小区建设。以合肥为例,截至2004年底,已兴建3.33 hm2以上钢架大棚或6.67hm2以上预制大棚或2hm2以上日光温室大棚小区51个[4],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三是标准档次不断提升。新建大棚多以钢架大棚为主,规模更加集中连片,水、电、沟、渠、路等配套设施完善,进一步扩大反季节、精细蔬菜基地面积。四是投资渠道趋于多元化。 2.2 存在的问题 2.2.1设施结构简陋,种植品种单一。由于结构简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生产不规范,保温性能差,根本谈不上光、温、水、气、肥等环境的综合调节控制,与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业相距较远,单位经济产出与发达省份及国外的差距较大,自然设施生产的风险高。有部分学者对安徽生态农业的种-养-加模式进行了探索[5],提出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建议,但距真正实施和示范尚有一段距离。 2.2.2 设施技术装备差,作物栽培体系不完善。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农业设施还局限于竹木混合结构大棚等棚型,结构简易。现有的少量现代化塑料大棚,硬件装备水平并不低,但生产管理和运行水平远低于国外和国内其他地方的水平,能源消耗大;尤其是设施蔬菜、瓜果等栽培技术未成体系,种植的系统化、科学化与生产实践有不小的差距。国产 安徽农业科学,J ou rn a l o f A n h u i A g r i.S c i.2006,34(17):4412-4413责任编辑金琼琼责任校对金琼琼

《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

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 《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5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1年8月2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实现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是指: (一)省、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乡、民族乡、镇等行政区划名称,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名称; (二)自然村(集镇)和城镇内的居民区名称; (三)城镇内的街、路、巷、楼(含门牌号码,下同)、广场、立交桥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建筑物名称; (四)山(峰、岭、岗、关隘……)、河、湖、溪、沟、泉、滩、洞、潭、谷、岛、礁、矶、洲、平原、山地、丘陵、盆地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五)开发区、保税区、示范区、农场、林场、牧场、盐场、油田、矿山等名称; (六)机场、港口、铁路(线、站)、公路、桥梁、隧道、船闸、交通站点等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七)水库、灌区、堤防、闸坝、发电站等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八)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纪念地等名称。 第三条对地名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的地名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页脚内容1

(一)贯彻执行有关地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地名工作规划; (三)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审核、承办本行政区地名的命名、更名; (五)组织编纂地名图书资料; (六)监督地名的使用,对地图、牌匾中的地名实施审查; (七)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地名档案; (八)组织地名科学研究。 公安、建设、规划、交通、工商行政管理、旅游、邮政、通信、水利等部门应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地名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实行地名申请、登记、审核、批准、公告制度。 第五条使用标准地名,保护地名标志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地名的命名、更名 第六条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有利于人民团结; (二)反映当地人文、自然地理特征; (三)一般不用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地名; (四)在全国范围内市、县名称,一个县内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一个乡、镇内自然村(集镇)名称,不应重名,并应避免同音; (五)一个城镇内的街、路、巷、居民区、广场名称,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和建筑物名称不应重名,并应避免同音; 页脚内容2

(完整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

__(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月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年增加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__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

安徽省农业现状历史成因及未来趋势分析

安徽省农业现状历史成因及未来趋势分析 当历史不停地走过,社会制度的变迁早已化成风霜流逝,唯一的不变的是农民传承千百年的文化和几句的思想。 安徽农业的历史影响,说到先秦则太过久远,说道唐宋则太过迷离,我们回顾历史可以发现,自明清两代,安徽省的农业基本种植区域和农业品种就基本固定了下来。所以我们从明清开始看起。 一、元末明初的变迁 自朱元璋参加红巾军反抗元朝暴政伊始,安徽便成为主战场,濠州(今凤阳)和和州(和县)成为他的大本营,淮西一系将领也大多是安徽人氏,此时安徽民风的彪悍首屈一指,考虑到当时极低的城市化率,也可以体现出安徽农民的彪悍民风。 说到红巾军起义,其导火索便是元至正十一年的黄河大水。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为了彻底解决黄河的水患,顺帝听从了大丞相脱脱的建议,任命贾鲁为工部尚书、总治河防使全权指挥治河事宜,并征调了汴梁、大名等13路民夫15万人,士兵2万人归他指挥。早已胸有成竹的贾鲁,指挥着十几万治河大军,在短短的七个月内,完成了浩大的治黄工程,修复了河堤的决口,并将改道的黄河重新引入故道,流入淮河,东向入海。这无疑是一次成功的治河工程,历史上称为“贾鲁治河”。本来有了这样的功劳,贾鲁应该象大禹那样以英雄的形象载入史册,可无情的历史却跟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让他伟大的治河工程变成了“亡国工程”! 在贾鲁的治河工程中,于黄陵冈开挖河道,疏通河水是重要的一环,而问题也出了这里。有一天,民工们正在干活,突然间有几个民工从泥沙里挖出了一个石头人,奇怪的是这个石头人居然只有一只眼睛。大家都好奇的围拢过来观看,在惊诧的同时,他们的脑中都浮现出了一支在工地上广为流传的民谣:“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如今预言中所说的一切都应验了,民工们的反抗之火也悄然的生起了。就在这时,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传来,白莲教的韩山童和刘福通在颖上首举义旗起兵反元,因其头裹红巾,被称为红巾军。早已受尽官吏压迫的民工们,立即杀了河官,响应红巾军,就此如火如荼的元末农民大起义爆发了。曾经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在数以百万计的起义军的打击下,土崩瓦解,元王朝在遍地烽烟中灰飞烟灭! 正是因为贾鲁的治河工程,才使得十数万人聚集在一起,才给了别有用心的人以一只眼的石人挑动天下大乱的机会,因此后世常把贾鲁治河看做是导致元朝灭亡的直接原因,他的

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 为开展现代农业关键与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尽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和省农委、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科[2007]257号)精神,决定对我省具有创新优势的优质农业科研力量与科技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机制、整合资源、联合攻关、提升能力、促进发展为总体思路,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建立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为促进粮食持续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优势农产品优先原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进行构建,在产品选择上坚持优势农产品优先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内在规律,优化配置遗传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害防治、土壤营养、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和产业经济等各个环节的科技资源和研发力量,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2、联合攻关原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坚持联合攻关的原则。改变过去注重产业发展中单个环节攻关为产业发展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系统攻关;改变过去注重单个单位攻关为聚集和整合本领域优秀骨干科研人员联合攻关,加速提升产业技术研发水平。 3、资源共享原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坚持成果、设施及项目资源共享的原则。体系内科研人员须积极整合和有效利用现有项目、科研设施资源,充分利用体系建设平台,集中力量对影响和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与共性技术进行攻关集成,确保产业发展不断获取科技支撑。 4、强化协同原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分工坚持协同原则。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省农委负责体系建设统一规划、区域布局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2017812429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本条例所称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遵循国家保护、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和方便消费者行使权利。 第四条有关国家机关和行业协会在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规则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不得作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价格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依法成立的消费者组织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 第八条有关行业协会应当督促本行业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 第九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及交易条件。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商品的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权属证明、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情况;要求服务的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标准、检验检测报告或者维修服务记录等情况。 第十一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合同范文 合同约定期限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是否有效

合同约定期限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是否 有效 关于土地承包期的规定 土地承包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土地承包期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享有较长的承包期也是承包经营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本法规定的承包期是法定期限,不得随意变更。这一点关系到农民是否可以得到长期而有保障的承包经营权,关系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本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不同用途的农用地的承包期做了规定。 (一)耕地的承包期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等。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8.4亿亩,人均1.4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一直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 在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承包期限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失去了积极意义。因此,xx年,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应当适当延长,一般应在xx年以上。xx年,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为了及时指导,国家

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此后,xx 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xx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如果期限过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农村耕地承包的现实要求。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草地是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体。从xx年开始,在全国推广草原承包工作。一些地方对草地实行50年的承包期。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迹地和苗圃等。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之前,实践中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确定为30—50年。 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一个发展过程。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国家政策曾原则要求,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草地和林地承包的特殊性,明确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细 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皖农计[2005]99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5.16 【实施日期】2005.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皖农计[2005]99号) 各市农委(畜牧、水产局),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 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等四个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我委制定了《安徽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安徽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拓宽投资渠道,明确职责分工,提高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农业部39号部长令及配套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农委管理的利用中央和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业及其它农业专项基本建设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全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省农委负责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市、县农委(含单列的畜牧局、水产局、农机局,下同)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落实市县级配套资金、监督检查、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安徽省、合肥市基本情况介绍

安徽省基本情况介绍 一、安徽省概况 安徽建省于清朝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省名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合成,因境内有皖山、春秋时期有古皖国而简称皖。现辖16个地级市、62个县(市)、43个县级区和15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012年末,全省户籍人口6902万人,常住人口5988万人。 安徽地处长江、淮河中下游,长江三角洲腹地,居中靠东、沿江通海,东连江苏、浙江,西接湖北、河南,南邻江西,北靠山东,东西宽约450公里,南北长约570公里,土地面积13.9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45%,居第22位。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世称江淮大地。长江流经安徽境内约400公里,淮河流经省内约430公里,新安江流经省内242公里。长江、淮河横贯东西,将全省分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皖南山区三大自然区域。境内巢湖是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面积800平方公里。 安徽在中国交通干线网中具有承东启西的地位,铁路密度居华东前列。武汉—合肥—南京铁路客运专线将合肥到上海、武汉的行程缩短到3个小时和2个小时;京沪高速铁路使合肥到北京的行程缩短到4小时左右。截至201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3210公里,在建里程超过1000公里,合宁高速东达宁沪,芜宣高速南连杭

州,合安高速西接武汉,合徐高速北通徐州,一个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已基本形成。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是国内4E级枢纽干线机场。 安徽资源条件优越,全省已发现矿种达158种,探明资源储量的有126种(含普通建筑石料矿种),其中煤、铁、铜、硫铁矿等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旅游资源丰富,是中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黄山、西递和宏村古民居群等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拥有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琅琊山、齐云山、采石矶、巢湖、花山谜窟、太极洞和花亭湖等10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拥有歙县、寿县、亳州、安庆和绩溪5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国家级森林公园,56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安徽是中国史前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曾培育出道教文化、建安文学、桐城派、北宋理学、徽文化等,涌现出老子、庄子、管子、曹操、华佗、包拯、朱元璋、李鸿章、胡适等一批著名历史人物。产生于淮河流域的老庄道家学派,与儒家学说一起构成我国传统文化两大支柱;徽文化是明清时期最有影响的文化流派。徽剧是京剧的主要源流之一,黄梅戏是中国四大戏曲门类之一,池州的傩戏号称"戏剧活化石",淮河两岸流行的花鼓灯被誉为"东方芭蕾"。 安徽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能源、原材料和加工制造业基地,汽车、机械、家电、化工、电子、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在全国占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合肥滨湖等六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合肥滨湖等六个现代农业综 合开发示范区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区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办[2009]1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26 【实施日期】2009.02.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合肥滨湖等六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的通知 (皖政办〔2009〕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探索财政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新途径,省政府决定,在淮北平原、江淮丘陵以及皖南山区选择建设滨湖、百善、耿城、郭河、九华、红星6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总体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有效提高财政支

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探索,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结合我省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资金,实行综合开发,力争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上取得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一)规模开发。全面规划,统筹发展,集约开发,规模经营。 (二)以现代化为统领。注入现代农业理念,运用现代农业手段,实施现代农业内容,提升现代农业效果。 (三)地方为主。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牵头协调各方,形成合力。 (四)市场化运作。以市场运作为主导,以企业经营为支撑,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探索统分结合的土地经营新方式。运用多种方式,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 (二)探索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实现民管、民受益。 (三)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形式。通过建立各种形式农村服务组织,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生产、销售、科技、金融、信息、生活等各项服务活动。 (四)探索实现农业多功能性的新渠道。运用区位、资源和人文优势,融入现代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修改版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的决定 (2014年1月22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 — 1 —

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一)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民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已经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内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2 —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xxxx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试点县,根据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要求,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在全镇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现实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坚持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前提条件,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各种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各村委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xxxx年11月15日前,在全镇范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本次农村

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面积为 基准, 将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登记在册,做到农村土地承包底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地块“四相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电子信息库。 基本原则。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登记,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登记;三是民主协商。登记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讨论,同意后形成决定,不得由少数人操纵;四是因地制宜。根据登记村组的土地承包实际,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议事,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五是分级负责。登记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指导,村、组具体实施。 主要任务 1、全面核查。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底册、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为基准,组织专门力量,以村为单位、逐户开展农村承包地面积清查、核实

安徽地理概况

安徽地理概况 [面积]全省南北长约570公里,东西宽约450公里,总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 [时区] 安徽省与中国首都北京处于同一时区,北京与世界一些城市时差对照表如下:北京时间20:00与世界一些城市当时时间对照表: [地形地貌]安徽省地形地貌呈现多样性,长江和淮河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全省大致可分为五个自然区域: (1)淮北平原。(2)江淮丘陵。(3)皖西大别山区。(4)沿江平原。(5)皖南山区。 主要山脉有大别山、黄山、九华山、天柱山,最高峰黄山莲花峰海拔1860米。长江流经安徽南部,境内全长416公里,淮河流经安徽北部,在境内全长430 公里,新安江为钱塘江正源,境内干流长240公里。长江水系湖泊众多,较大的有巢湖、龙感湖、南漪湖。其中巢湖面积800平方公里,为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气侯]安徽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区,气侯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淮河以北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侯,淮河以南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侯。全省年平均气温在14-17℃之间,平均日照1800-2500小时,平均无霜期200-250天,平均降水量800-1800毫米。 [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全省耕地面积408万公顷,土地肥沃,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2)水资源。全省水资源总量约680亿立方米。全省重要的水利工程为淠史杭灌溉工程,驷马山引江灌溉工程。

(3)动植物资源。全省森林面积千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全省植物种类丰富,共有本植物300余种,草本植物约2100余种,动物约500余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4种,以扬子鳄、白鳍豚最为珍贵。(4)矿产资源。安徽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种类较全,储量丰富。2008年全省已发现的矿种138种(含亚矿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105种(含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金属矿产19种,非金属矿产79种,水气矿产2种。全年地质勘查部门开展各类地质(科研)项目204项,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的大中型矿产地20处,新增查明煤炭资源储量亿吨。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矿种1种(镓)。其中煤、铁、铜、硫、明矾石为五大优势矿产。 农业区划 安徽农业分区概述 根据农业地域分异的客观规律,按照“区别差异性归纳相似性方法,可将我省划分为淮北平原农业区、江淮丘陵农业区、皖西大别山地林茶区、沿江平原农业区和皖南山地林茶粮区,5个一级农业区和25个二级区。现将5个一级区农业生产特点简述如下: 一、淮北平原农业区 淮北平原农业区,土地总面积3.74万平方公里,农业人口1526.3万,耕地面积3206.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人均占有耕地2.1亩,是我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个农业区。 该区地处暖温带的南缘,年平均气温14~15℃,≥0℃积温为5100~5500℃,≥10℃积温为4500~4800℃,无霜期200~220天,光热水等条件较好,适于农业的综合发展。作物布局以旱作为主,耕作制度多为两年三熟,也有较大部分一年二熟和三年五熟,远田薄地多实行一年一熟,复种指数180%左右。播种面积占全省70%以上的作物有甘薯、大豆、烤烟、高梁等;占60%以上有小麦、玉米、芝麻等;占40%以上的有棉花、花生等。本区是我省重要的粮、棉、油、烟、麻、果产区,但目前粮食产量在全省处于中下等水平,低产面积还很大,低产土壤约占耕地面积的60%,其中又以砂姜黑土面积最大,约有1800万亩,棉花单产也较低,但从区内高产典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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