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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江市松陵镇委员会文件

中共吴江市松陵镇委员会文件
中共吴江市松陵镇委员会文件

中共吴江市松陵镇委员会文件

松发[2009]9号

关于调整松陵镇预防职务犯罪

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企业、学校、医院、镇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松陵党工委、镇管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止和杜绝职务犯罪的滋生和蔓延,推进我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松陵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其成员如下:

主任:夏晓阳

副主任:钱玮黎陈志庆钮小平

成员:金德兴钮法明朱春泉郁师迈钟海涛吕剑鸣周泉民蔡惠民任伯民周洪民

杨正林朱瑞娟王雪良朱雪忠蔡海红

朱勤观沈跃华

松陵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郁师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倪红星、吴增荣、金锋、吴春娟、姚瑛、陆正明、叶玉南、顾金中、金根妹、朱纪青、沈宏伟、冯金海、陈明龙、丁萍、沈兰、俞泉南、张忠良、袁雪荣、高峰、费坤荣、陈建刚、王国华、徐令观、蒋来喜。

松陵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联系电话:63424566。

附:松陵镇2009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中共吴江市松陵镇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预防职务犯罪机构通知

抄报:市纪委、市预指委

抄送:镇领导班子成员,存档 [印160份]

松陵镇2009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2009.1

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 深府…2006?130号 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社区健康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社区健康服务,构建以社区健康服务为基础,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和建立和谐医患关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市的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经过10年的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方便、廉价、高效、数字化和一体化管理的全市性网络,为保障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与服务能力不适应居民快速增长需求等薄弱环节。为深化我市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健康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

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我市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服务。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健康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实施院办院管发展社区健康服务;坚持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分类指导,防治结合;坚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健全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坚持以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发展社区健康服务。 (三)工作目标。到2008年,实现一个社区建一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形成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合理设臵,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服务网络,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

七都镇总体规划方案(2018-2035)

七都镇总体规划方案(2018-2035) 一、区位分析 地理位置 七都镇位于苏锡常都市圈内,也处于江苏省优化发展区内,毗邻太湖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南端,与浙江省相交。 七都镇距离上海114km,距离苏州市区55km,距离无锡116km,距离嘉兴113km。 对外交通 沪渝高速、S230省道和苏震桃公路等重要的对外通道是影响七都社会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 沪渝高速江苏段经过吴江区北厍、黎里镇、古池荡、七都镇、震泽镇,终点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的苏浙两省交界处,与浙江省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相接,江苏段路线全长49.947公里。 S230省道起自宜兴丁蜀镇,止于苏浙交界的苏州市吴江七都镇,为环太湖的重要干线公路,也是苏南地区一条重要的通往浙江的南向通道,吴江境内部分路段与规划中的苏震桃公路共线。

苏震桃一级公路,北接苏州市区友新路,经西南绕城高速公路,跨太湖稍连接松陵、横扇、震泽、桃源等乡镇,南接浙江桐乡(盐官至乌镇一级公路)。 七都镇周边城镇盛泽镇、平望镇和滨湖街道是苏州市规划内的优化提升区域。 二、七都镇的发展潜力 七都镇作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长三角城市群、苏锡常都市圈的重要成员,不仅具备优美的太湖风光,还有亨通光电缆、有色金属、针织纺织、建材家居四大支柱产业,国学大讲堂、江村文化等文化资源,以及太湖国学音乐小镇的旅游项目资源。 同时在交通上,南临沪苏浙高速公路、318国道,西接苏震桃一级公路,中有230省道横贯全镇。京杭大运河、太浦河在镇郊交叉流过,有效地连结长江三角洲中最富裕的苏、锡、常地区和杭、嘉、湖地区,是整个华东地区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 三、上位规划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9-2020)中,七都镇沿湖发展应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太湖及其生态环境为前提适度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会展、研发等服务业和特色生态农业,成为全国重要的旅游休闲带,区域会展中心和研发基地。 吴江城市总体规划中,定位为临湖生态经济片区中心。 四、七都镇打造特色小镇的发展新要求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11805 【发文字号】渝委办发[2010]18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1 【实施日期】201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 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知 (渝委办发〔2010〕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1日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及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渝委发〔1998〕40号)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处理,处理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

吴江市水产局文件(精)

吴江市水产局文件 吴渔[2008]2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水产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站、所: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8年度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水产工作实际,经局领导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印发通知 抄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吴江市水产局办公室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印

发 共印:20份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 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吴江市机关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吴发[2008]1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建工作暨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产局系统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确保实现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经局领导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本意见适用于各科室站所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水产局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为方向,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提升服务基层和渔农民、实现“渔业增效,渔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实现基本现代化和建设和谐吴江的大局,树立“作风实、服务优、效能高、形象佳”的机关形象,全面展开机关效能建设。 二、组织结构 成立水产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童雄伟;副组长:张明星、王荻凡、仲海金。

(二)工作小组(办事机构)。组长:仲海金;副组长:王荻凡;组员:钱志伟、路腊梅、陆卫星、汝文英、陆凤娟、董伟、徐建春。 (三)督查小组。组长:王荻凡。组员:路腊梅、汝文英。 工作小组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同时成立局机关效能投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投诉电话63493222,主要是作为水产局联系群众意见的桥梁和纽带,方便基层和渔农民投诉,并认真做好调查核实、监督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 三、工作内容 (1)规范行政行为。按照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一心为民的要求,针对基层和渔农民反映我局存在的问题以及妨碍制约渔业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从我局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充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等制度,以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和工作运行。 (2)深化政务公开。全局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外公示职权目录及运行规程、部门职责权限和办事指南,公示水产系统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法律法规、审批程序和时限、办事要求和纪律,方便基层和渔农民查询和办事。对内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财务收支、干部任用、人员奖惩、物资采购等事项,尤其是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办照审照、规费征收以及执法处罚等比较敏感的问题和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来抓。 (3)改进工作作风。全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勤政、廉政、为民的思想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不断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

苏州市吴江区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苏州市吴江区“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吴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

目录 一、“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1) 二、存在的问题 (4) 三、“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任务 (5) (一)发展目标 (5) (二)发展思路 (6) (三)发展重点 (6) 四、推进措施 (8) (一)推进转型升级,扩大新兴产业规模 (9)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9) (三)狠抓技术创新,提高综合竞争力 (10) (四)加强品牌建设,鼓励拓展市场 (11) (五)推进集约利用,为新兴产业发展创造空间 (12)

一、“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工业经济是吴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而新兴产业则是吴江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是当前吴江打造经济可持续发展新优势的战略举措。“十二五”期间,我区抓住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在区委、区政府一系列扶优扶强的政策措施引导下,全区新兴产业飞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形成了自身特有的产业优势: 一是规模总量优势。“十二五”以来,我区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产值规模也逐年增大,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逐年上升,截至“十二五”末,全区新兴产业实现规上产值1643.7亿元,占比达到53.3%(见表1),为优化工业经济结构,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到2015年,全区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中,恒力集团、盛虹集团、瑞仪光电、亨通集团、中达电子等5家企业销售超100亿元,8家企业超50亿元,恒力集团、亨通集团、盛虹集团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吴江新兴产业总量优势已经形成。 表1:吴江新兴产业产值情况表(单位:亿元)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企业数107 189 230 246 241 规上产值1283.4 1421.3 1516.4 1561.5 1643.7 同比增长28.6% 10.6% -0.1% 1.0% 4.0% 占比43.3% 47.4% 49.1% 51.1% 53.3% 二是产业集聚优势。随着我区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苏州市新兴产业划分和统计数据,新材料、智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深府[1994]3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4.01.29 【实施日期】1994.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 政府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府(1994)30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九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1992年7月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第二批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7件及自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4件,现决定予以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 第二批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自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 附:一、第二批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7件) 二、第二批自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4件)

三、市政府过去已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第二批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7件) 一、关于发放、更换房产所有证暂行办法(深府〔1982〕95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暂行)缴纳办法(深府〔1982〕196号) 三、深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深府〔1982〕220号) 四、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划分各级工商局审批工商企业登记发证的权限范围的报告》的通知(深府〔1983〕21号) 五、深圳市液化石油气气化站设计防火间距暂行规定(深府〔1984〕18号) 六、深圳市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暂行规定(深府〔1984〕18号) 七、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文化管理暂行条例》的补充通知(深府〔1984〕60号) 八、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调整及优惠减免办法(深府〔1984〕63号) 九、深圳经济特区个体工商业户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深府〔1984〕108号) 十、深圳市工业行业公司、基层公司(工厂)领导体制和人事、劳动管理办法(试行)(深府〔1984〕174号) 十一、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调整及优惠减免办法(深府〔1984〕178号) 十二、深圳市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暂行补充规定(深府〔1985〕79号)十三、深圳市液化气气化站设计防火间距暂行补充规定(深府〔1985〕79号)十四、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暂行规则(深府〔1985〕212号) 十五、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深府〔1985〕303号

苏州市吴江区十三五

苏州市吴江区“十三五” 新能源发展规划

前言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源危机冲击等问题的背景下,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已成为建设“乐居吴江”和“南部现代新城区、优势产业新板块、开放创新新高地、和谐乐居新家园”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吴江区能源结构优化、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制高点的重大举措,对于吴江实现转型升级新发展、培育经济战略新支撑、实现绿色崛起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吴江区级新能源发展规划属于首次编制的专项规划。课题组在认真分析吴江发展新能源的区位优势、产业发展优势的基础上,立足吴江,着眼苏州,面向长三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等的框架性思路,以供参考。 本规划中新能源范围主要包括: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品种。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目录 第一章“十二五”期间新能源发展回顾 (1) 一、“十二五”时期能源消费情况 (1) 二、“十二五”新能源开发取得的成绩 (6) 三、新能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9) 第二章“十三五”新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 (11) 一、发展的机遇 (11) 二、存在的问题 (13) 第三章“十三五”新能源发展思路与目标 (14)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14) 二、主要目标 (16) 第四章“十三五”新能源发展主要任务 (19) 一、开发三大高品质创新服务平台 (19) 二、建设四大高端产业集聚基地 (20) 三、打造一批高水平应用示范项目 (21) 第五章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23) 一、投资估算 (23) 二、环境社会效益分析 (23) 第六章“十三五”新能源发展保障措施 (24) 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24) 二、激发企业主体能动性 (24) 三、强化相关要素保障 (25)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府规[2017]7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0.30 【实施日期】2017.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府规〔201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增强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本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总部企业,可作为我市总部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一)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下同)且形成地方财力不低于40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且形成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形成地方财力不低于8000万元; (二)在本市注册但经营不满1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且其控股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并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 (三)由原注册地新迁入的企业,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并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迁入次年纳入本市统计

三江既入,震泽砥定——古镇水乡之美

三江既入,震泽砥定——古镇水乡之美 震泽古镇,乃吴江七大古镇之一,也是历史上两次设县的古镇。提及震泽闻名传奇,可从最早的两千多年前的那本《史记》开始,《史记·禹贡》中记载道:“三江既入,震泽砥定”。 相传是当年大禹洪荒治水,路径震泽,留下“禹迹”古桥。 春秋时,范蠡携西施,在震泽弃官隐居,铸就古八景之一“范蠡钓台”。 南宋时,慈云公主在此,建塔望父,慈云塔便成为吴越地标。 清朝时,乾隆皇帝出京南巡,钦点震泽黑干为“进呈茶干”…… 诸多传奇故事,沉淀出了震泽古镇的源远流长的历史与人文魅力。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为震泽古镇造就了慈云塔、禹迹桥、师俭堂、文昌阁、王锡阐纪念馆等胜迹,古桥、古塔、古寺、古宅,每一处古迹都有一段历史故事。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 慈云塔 自古以来,慈云寺塔就是震泽镇的标志性的建筑。慈云禅寺为南宋古刹,禅寺内建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慈云寺塔。 相传此塔为三国吴赤乌13年(250年)初建(“赤乌”:三国时期东吴君主孙权的第四个年号,为公元238—251年)。明万历五年(1577年)慈云寺与慈云塔均重建。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清代、民国数次修茸。慈云塔初建时,“土常坟起,有异人过,命穿其地,得井七,而塔成”,故又名七井塔。 从现存塔的建筑来看,除塔身下三层部分构件为宋代形制外,其他均明代建筑形式。慈云寺塔为楼阁式塔,平面六角形,砖身外木檐塔内由回廊、塔壁、塔心组成。塔高五层,塔壁外有平座、腰檐,每层两面辟壶,上下门相错而开。塔内第五层中心立楠本刹顶柱直至塔刹,塔刹铁制,由覆钵、仰莲、相轮、宝盖、宝珠、圆光和铜质宝瓶组成。 如今,“四面湖光绕,中流塔影悬”,宝塔街也因慈云寺塔而得名。 2.师俭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南第一堂”——师俭堂,由震泽徐氏先祖徐汝福(号寅阶)建于1864年(清同治三年),占地面积2746余平方米,是一座反映晚清工商绅士坐行经商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代表性建筑。 师俭堂,名取自汉代开国将相萧何《萧相国世家》一书中:“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毋为世家所夺。”堂主徐汝福秉承着家训,一生勤俭节约,乐善好施。 师俭堂面阔五间,六进穿堂式高墙深宅。集河埠、行栈、商铺、街道、厅堂、内宅、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吴政办〔2008〕10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 创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科技局制定的《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细则 (市科技局 2008年11月) 为加快集聚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根据《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称科技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是指符合市政府《关于印发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吴政发〔2008〕156号)规定条件的落户或拟落户在吴江,并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员。 第二条成立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领导小组,牵头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下设办公室(简称市领军人才办,设在市科技局),负责领军人才工作的咨询、联络、接待和受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每年通过媒体、网络等传媒以及组织两次专题招聘会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第四条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创业计划书(见吴江科技局网上附表),直接提交市领军人才办,也可通过网络提交给市领军人才办。市领军人才办全年受理申请。 第五条申报材料 (一)《创业计划书》一式6份; (二)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三)主要辅助材料: 1.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所缴纳的年费发票(复印件1份);

2.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需提交有版权行政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 3.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第六条市领军人才办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候选项目;组织技术专家对候选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对通过材料评审的项目,组织技术、创投、知识产权等产业专家进行团队面试;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提出初步人选,报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条经审定的领军人才候选人在媒体、网络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再发文公布,并与领军人才签订协议书。 第八条根据《关于印发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吴政发〔2008〕156号),给予以下扶持:(一)项目启动资金:一次性资助2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启动资金(科研补助资金)。 (二)创业投资:根据领军人才项目的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给予200~500万人民币的创业投资。 (三)跟进投资:对于获得创业投资的领军人才项目,由市创投引导基金提供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股权投资,以分担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风险。 (四)项目资助配套:协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各条线项目资助,并给予获得各级资助的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相应资金配套。 (五)研发用房补贴:领军人才项目可获得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3年免收租金。对于自行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市场价格给予不超过120平方米研发办公用房租金补

9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 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 深府〔2004〕193号 《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三五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前建成或竣工的房地产,申请人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时,如不能提供《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文件的,可以提交下列文件: (一)补办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凡1982年7月前建成或竣工的房地产,用地单位至今占有使用,但土地权属证明资料不全或没有土地权属证明的,由用地单位向国土部门申请,经调查、测绘后,国土部门对拟核定的土地权属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国土部门依法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特区内在1982年8月至1988年1月3日《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宝安、龙岗两区在1993年7月14日《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建成或竣工的房地产,用地单位有报建资料但无土地权属证明的,经用地单位申请,国土部门对拟核定的土地权属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国土部门依法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年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限。年期从土地开始使用时起算。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年期,从开始使用时计算。1982年7月以前已建成竣工的,从1982年7月起计算。 (二)补办规划确认文件特区内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前建成或竣工的房地产,宝安、龙岗两区在《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建成或竣工的房地产,用地单位有土地权属证明但无报建资料或报建资料不齐的,经用地单位申请,规划部门核实建筑物现状功能、面积,除严重违反规划外,应补办规划确认文件。 (三)工程质量合格证明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产进行检测、鉴定,并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建筑质量合格证明。工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收集的工程档案现状出具归档证明文件。 (四)消防安全证明对未进行消防报建的建、构筑物,经检查、整改,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出具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法律文书;对已报建的建、构筑物(包括已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并经消防验收但未合格的),只要满足原审核意见,经验收基本合格,由公安消防机构出具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申请人应按规定补交市场地价。按规定程序批准改制立项的市、区国有企业,其应补地价的80%转国家资本金,但符合《深圳市到期

苏州震泽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招标190924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苏州震泽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苏州震泽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P2XCN72工商注册号:320584*********组织机构代码:MA1P2XCN7 法定代表人:张明明成立日期:2017-05-2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镇南路128号 营业期限:2017-05-25 至 2037-05-24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1

2.2 企业招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4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3 企业招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4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投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 1 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苏州2017-12-26震泽镇WJ-J-2017-014地块商住项目中标2.5 中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

(2020年)(交通运输)吴江市交通局文件精编

(交通运输)吴江市交通 局文件

(交通运输)吴江市交通 局文件

吴江市交通局文件 吴交工〔2007〕57号 ★ 关于印发《吴江市交通工程建设安全 整治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各有关单位: 现将《吴江市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六日 抄送:局监察室、工程科、安全办 吴江市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管理办 法 1.安全管理的范围和原则 1.1安全管理的范围 宏观的安全管理包括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三个方面。 1.1.1劳动保护 侧重于政策、规程、条例、制度等形式,规范操作或管理行为,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1.1.2安全技术 侧重于对“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管理。包括预防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规范、技术规定、标准、条例等,以规范物的状态,减轻或消除对人的威胁。

1.1.3工业卫生 侧重工业生产中高温、粉尘、振动、噪声、毒物的管理。通过防护、医疗、保健等措施,防止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受到危害因素的危害。 1.2安全管理的五种关系 在公路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为了有效地将施工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五种关系。 1.2.1安全和危险且存 安全和危险在同壹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相互依赖而存在的。因为有危险,才要进行安全管理,以防止危险。安全和危险且非等量关存、平静相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和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进行着此消彼长的斗争。 1.2.2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 生产有了保障,生产才能持续、稳定发展。如果在生产活动中经常出现事故,生产势必隐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需要把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之后,才能继续生产。 1.2.3安全和质量的联系 从广义上来讲,质量包涵安全工作质量。安全和质量交互作用,互为因果。 1.2.4安全和速度互保 速度应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我们应追求安全加速度,竭力避免安全减速度。 速度和安全成正比关系。壹味强调速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当速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暂时减缓速度,保证安全才是正确的做法。 1.2.5安全和效益的兼顾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定会改善劳动条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府[2004]69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3.16 【实施日期】2004.03.16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05年6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2004年3月16日深府[2004]6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一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增创新优势、走出新路子、实现新发展、办出新特色”的要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政府,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责任政府,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的法治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组成人员应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市政府在中共深圳市委(以下简称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中开展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定,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口径”,自觉维护政府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要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六条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垃圾分类及以物换物服务标段一中标公告(2020)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垃圾分类及以物换物服务标段一中标公告(2020)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就其拟采购垃圾分类及以物换物服务标段一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SZJX2020-WJ-G-005-A号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及以物换物服务标段一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垃圾分类及以物换物服务标段一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20年5月16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0年6月5日13:30 整 评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苏梅英、周冰、金德刚、吴伟华、陈鹏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江苏东海乐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吴江区桃源镇恒信大道8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柒万伍仟玖佰伍拾元捌角肆分(小写: 2475950.84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镇南一路 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号 联系人:汪业超、张瑾、丁亚萍 电话(略)电话(略)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 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人民币叁万壹仟伍佰元整(小写:31500.00元) 八、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吴江市人民政府文件

吴江市人民政府文件 吴政发…2008?43号 关于批转市审计局 2008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同意市审计局制订的《2008年吴江市审计项目计划》,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2008年吴江市审计项目计划 (市审计局 2008年3月) 2008年,我市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工作中心,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不断提升审计质量、水平与社会效应,坚定不移地为又好又快建设现代化新吴江服务。 2008年审计工作着重突出四个方面内容: 一、财政审计 (一)预算执行审计。要强化宏观意识,坚持“民本理念”,切实转变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思路,以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预算分配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税收征管、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以预算执行监督为主线,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充分揭示问题,科学分析根源,提出审计建议,有效提升我市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象主要包括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级金库等。在实施审计中,视情况对有关一、二级预算执行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必要的延伸审计。 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区财税监督管理工作的

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继续在对市本级财政进行审计的同时对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200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二)镇级财政决算审计。以促进国家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为目标,今年计划对盛泽、松陵、七都、同里、横扇200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揭露和纠正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公安局、检察院、发改委、交通局、建设局等部门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四)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收支审计。今年计划对东方资产公司、自来水投资公司、商业资产总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二、专题、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 进一步扩大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的比重,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财政投入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的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一)新农村五件实事专项审计。根据省审计厅的要求,今年继续对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中的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资金落实、使用、管理情况,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财政支农资金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的要求,对我市2006至2007年各类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投向情况,

吴江城市规划2006-2020

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 -2020 ) 来源:吴江市建设局 受人民政府委托,吴江市建设局于2005 年年底开始对《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修编,目前规划成果已经基本完成。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对该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规划成果的完善提供参考。 第一部分总则 一、区域位置 吴江市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中国经济发达地区苏锡常、杭嘉湖经济圈之间,东临上海、北靠苏州、西濒太湖、南与浙江嘉兴、湖州接壤。 二、规划年限 近期:2006-2010 年 远期:2010-2020 年 远景:展望50 年 第二部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见表

社会发展目标:见表二 表二生活水平目标:见表三

表三生态环境目标:见表四

、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人口规模预测 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 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基本出发点,树立生态观念,将吴江建设成为人文景观与自然风光于一体的园林城市。 人口与城市化水平预测 1. 市域人口 吴江市域总人口分别为:2010 年135 万人,2020 年160 万人。 2. 城市化水平预测 吴江城市化水平预计:2010 年为70.4%,2020 年为81.3% 三、市域空间结构规划 1. 市域空间结构:分为五个相对独立的片区。临苏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包括松陵、同里、菀坪以及平望的太 浦河以北地区。 临沪综合经济区:指汾湖镇,具有紧临上海的区位优势,是吴江全面接轨上海发展的前沿阵地。 临湖生态经济区:包括七都和横扇。盛泽民营经济区:包括盛泽、铜罗、平望太浦河以南地区。 震泽民营经济区:包括震泽、桃源。 2.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预计吴江全市人口2020 年临苏外向型经济开发区50 万人,临沪综合经济区20 万人, 临湖生态经济区7 万人,盛泽民营经济区40万人,震泽民营经济区13 万人,合计130万人。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办[2013]3号 【发布部门】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16 【实施日期】2013.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要 点》的通知 (深办〔2013〕3号) 各区委、区政府,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现将《2013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6日

2013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市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1.研究出台《深圳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开展实有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现状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调研,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边界、内容和标准,算清财政投入基本帐;制定《深圳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确定本年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项目,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牵头落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 2.落实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本年度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增长13.5%的目标计划,加大对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住房等民生事业投入保障力度。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确定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落实2013年市政府确定的111项民生实事项目。(牵头落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3.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衡发展。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衡发展纳入新一轮“特区一体化”行动计划,出台相关举措,保障财力和项目向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公共服务基础薄弱区域和原特区外区域倾斜,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衡发展。(牵头落实单位:市财政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社会领域重点改革,努力解决社会建设热点难点问题 4.推进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试点改革的意见及其配套政策,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热点难点领域,开展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创新社会公共服务投融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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