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2]144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2.10.17 【实施日期】2002.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 关于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2]1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卫生厅、残联关于《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月十七日 一、背景与意义 “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计划自1997年7月在我区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2001年底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298例,完成总任务的109%,脱盲率达96%,人工
晶体植入率达80%;先后为12个白内障患者较集中的县(市、区)组派医疗队,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确定了9所技术水平高、手术设备先进、具有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能力的医院为“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定点医院;新建贺兰县、平罗县、彭阳县3所医院眼科,配备了白内障复明手术设备,使其具备了独立开展眼科手术的能力;对全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培训50名眼科医生,使之掌握了白内障手术的方法和诊疗知识;各地医院完成了眼病筛查工作,并对全部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和眼科技术资源数据库、眼疾病源数据库,能对有关数据进行准确的统计和查询,并与中残联、卫生部联网;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节日,扩大了“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影响;开展了“爱护我们的眼睛”预防保健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儿童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了全民防盲治盲意识。 我区4.1万盲人中,约有半数是白内障患者,另外每年新生白内障患者约1200人。许多白内障患者因经济和当地医疗条件的原因,不能复明,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为更加有效地推动防盲治盲工作,中国与国际狮子会于2002年5月正式签署协议,决定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 二、任务与目标 在第一期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管理体系、复明网络和工作机制,自2002年7月至2007年6月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一)5年内完成100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为不能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县和边远、贫困、白内障高发地区组派医疗队,实施复明手术。 (三)培训眼科医生、辅助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师资力量和乡村医生,使其分别掌握管理技能、业务技能和防盲知识,长期为基层患者服务。
什么是地中海贫血 什么是地中海贫血 地中海贫血(以下称为地贫),是一种较为罕见的先天性贫血疾病,就我国患病情况来看,多见于南方地区。患有该症状的病人,其体内的珠蛋白链会出现不足甚至是缺少,这会直接导致人体血红蛋白结构发生变异,继而影响正常带氧能力,造成肝脾等功能受到损伤。 目前医学上还没有方法可以诊治该病,因此重型地贫患者常常在婴幼儿时期就会不幸死亡,但此症依然可以有效预防。建议夫妻二人先去做好相关检查,在排除有家族遗传疾病的情况下,再考虑是否造人,这将有效地减少下一代患上地贫症的可能。 地中海贫血的病因是什么 众所周知,人体血液中的珠蛋白链需要α、β、γ、δ链,一旦这四种链上的基因出现异常,便会阻扰珠蛋白链的产生,继而引发疾病。该病的主要病因便是基因出现异常,部分人是因为缺失,部分人是因为变异。目前,世界上较为常见的地贫症状主要出现在α、β上。 一般来说,父母双方只要有一人是地贫轻度患者,或者说携带了地贫基因,那么就会把该基因遗传到下一代,如果父母双方都携带该基因,那么患儿就会拥有两个致病基因。 地中海贫血的症状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轻型的地贫患儿在刚出生时,不会出现明显的反常,与其他婴儿无异。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患儿就会出现浑身无力,贫血,身体浮肿等现象。而重型的地贫患儿会在出生后没多久就撒手而去,有的甚至是胎死腹中。该病常见的两个类型为α地中海贫血与β地中海贫血。 α地中海贫血 1.静止型 无任何特别的症状,与正常婴儿无异,红细胞检测无异常,脐带血或与正常指标有所差距,但是90天后就可一切正常。 2.轻型 无任何特别的症状,与正常婴儿无异,但血红细胞形态有轻度的异常,脐带血也难以达到正常指标,但半年后就可自行消失,对患儿的身体基本上没有伤害。 3.中间型 此类患者在何时患有贫血,症状轻重上都各有差异,多数患者在婴儿时期就开始出现贫血症状,还伴有浑身无力,肝脏和脾脏形态异常等症状,而成人患者在面容上也会出现如重型β地贫的特有面貌形态。
最新陕西卫生局高级职称评审要求,报名条件通知 最新陕西卫生局高级职称评审要求,报名条件通知---最新陕西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1、考完需要准备什么? 考分问题: 考分不是特别关键,但考分是一票否决的。院长开会做考前动员就说:有些三甲医院的副院长,59分也杀了,和厅长关系再好也没用。及格就大家都差不多,至少几乎又站到一条起跑线了。分数不及格的可能专业组会给过,不过到了高评委也是统统杀了。所以分数不及格的,就算了。另外分数在不同学科比较没有意义,有的学科可能考的都不错,有的学科会考的剃光头。 高评委专业组: 专业组基本就是省内本学科的大腕们了,一般主任委员是召集和主持人。评审关键就是你的文章,是否有SCI,(1篇SCI抵3篇1级),有几篇核心的;在专业组最杀人的就是年限,大部分本科,硕士5年,博士3年的几乎都是被杀的对象;课题对正高有要求,不过要的是省级以上第一责任人的,否则没啥用;副高没几个有第一责任人的省级以上课题,要求不是很高。专业组会给出一个评分意见,这个还是挺重要的。如果主任委员一直看你不顺,你肯定危险了。专业组是给你打分的,不存在过不过的问题。 高评委: 高评委基本都是省内各个专业的顶级大腕,还有就是顶级老人。人数不知道,有人说20多个,有人说10多个,有人说30多个。这些人是如何抽出来的,我们这些小人物都不太清楚。评审的人有1000多号人(因为专业组不过的也要送高评委)。可想而知,1000多个人,我们亲爱的高评委早就晕了。听说这些大腕们看着大屏幕走。看到不及格的分数不打都肯定杀出了,看到专业组给分低的也肯定杀出了,看到他不顺眼的莫名其妙给打个低分也难说。综上所述在高评委除了及格和专业组分数以外,其他都是随机的,虚的。 关于基础单位和省级单位竞争问题: 听说按照以上评审方法。基层医院和省级三甲医院的人拼文章,拼课题肯定是不行的。所以高一级别的医院每年允许考试的人数和厅里给的名额基本是差不多的,也就是高级别医院的人在争取考试资格的时候就已经争的头破血流了。而下面医院很多都是放开考试,放开送审的,一年考不过,再考第二年。因此真正送到高评委的省级医院的人数并不多,估计不会超过参评人数的10%。 自己感觉评审相对还是比较公平,不过是对读博,读硕的全面否定。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医 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内卫医管字[2014]235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25 【实施日期】2014.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医管字〔2014〕235号) 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5日 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
家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继续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以实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首位,通过监管提升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药费用,改善服务体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87号),重点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申报全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补偿力度,统筹人事、薪酬、绩效、人才培养等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以医疗服务、技术为核心的阶梯价格体系,引导患者实现分级诊疗。 (二)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补偿机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督促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将医院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 (三)研究建立分级诊疗模式。探索通过医疗集团、医联体等方式,建立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研究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和机制,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探索便民、可行的诊疗付费,制定常见病种入出院和转诊标准,引导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县城标准 (2011年6月修订)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二)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 (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四)县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五)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80%。 二、健康教育 (一)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健康教育科室,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 (三)认真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 - 2014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14号》)精神,开展各种艾滋病宣教活动,对所有在职干部进行宣教和培训。着力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乡乡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在艾滋病疫情较重的地区,加大对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力度。各类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要求。 (四)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70%。 (五)乡镇、社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70%。 (六)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 (七)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厅文件 桂卫基妇[2003]58号 ★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和《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管理及其产科服务机构 和人员职责(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柳钢、柳铁、广西军区卫生处、武警总队卫生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实施《广西母婴安全工程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使《行动计划》真正落实到实处,现将卫生厅制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和《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管理及其产科服务机构和人员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要求分级组织所有设有产科机构的院领导
和产科主任认真学习,尤其是县级要重点组织乡卫生院和“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认真学习。加大对产科依法监管的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产科相关制度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母婴安全”的落实。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基妇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00三年九月八日 抄报:卫生部基妇司。 抄送: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各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2003年9月17日印发校对:基妇处陈荔丽打印:陈华(共印1500份)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六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五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案例 ——从罕见地贫基因到双线检测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基因科学与遗传医学诊断中心 汇报人:龚菲菲组员:龙驹、龚菲菲、施狄秋、张城鸿
引言 地中海贫血是一种单基因遗传疾病,广西人群中地贫基因携带率约为25%。 目前常规地贫基因分析试剂盒所检测的范围是4种α缺失基因、3种非缺失型α地贫和17种非缺失型β地贫。 研究表明,人群中有一定的地贫基因携带者,其携带的基因型不在常规地贫基因检测试剂盒检测范围内。 本案例将阐述一例由罕见地贫基因的检出而改进地贫基因检测分析流程,进而降低地贫基因检测漏诊风险的事例。
2015年6月,一对夫妇来我院进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先证者(来自A家系)是一个28岁的男性个体,其妻子在孕期4个月时检出为--SEA携带者。其丈夫血液学数据如表所示。 结果显示MCH稍低,于是采用MLPA进行检测以排除罕见型。 AⅡ-1 性别-年龄M-28 MCV(fL) 82.3 MCH(pg) 26.5 Hb(g/dL) 16.1 HbF (%) 0.8 HbA2 (%) 2.4 Hb Bart’s+Hb H (%) 0 Ferritin (μg/L)306.8 α 常规基因型αα/ααβ基因型βA/βA 一例罕见地贫家系的检出 该先证者的临床表型
MLPA结果图 MLPA结果显示其缺失的断裂点位于337和142探针,以及283和310探针之间。同时采集了他们家系进行分析。此时,也发现一例患儿疑似携带该变异,合并研究。结果显示,该家系疑似携带2.4KB缺失型基因
电泳和测序验证-α2.4等位基因的确诊。 (A)家系A和一例HbH 病患者的琼脂糖电泳图 (wt表示野生型)。3个 个体检出300bp的PCR产 物。 (B)测序结果以及-α2.4等 位基因的示意图。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陕卫办发[2009]33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08.31 【实施日期】2009.08.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我省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陕卫办发〔2009〕33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发〔2009〕12号)和《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实施方案》(陕政发〔2009〕27号),使全省城乡所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现就促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我省城乡居民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到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免费获得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省级卫生、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全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城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各设区市应根据当地公共卫生问题、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国家和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要。 现阶段,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2009年为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 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交易行为,降低虚高价格,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基本原则 (一)一个平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诚实信用; (二)分类推进、分步实施、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周期管理、全程监管、合理使用、严格处罚。 二、适用范围 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三、采购周期 原则上为二年。 四、组织及工作机构 — 1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全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采购方式 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分期分批逐步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有关信息、公告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12048499.html,)进行发布。参与阳光采购的各方当事人必须通过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六、采购范围 (一)医用耗材采购范围 包括高值医用耗材和普通医用耗材,依据国家有关医用耗材分类编码制定阳光采购目录,实行分类别、分批次逐步推进。 1、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目录主要包括:血管介入类、神经外科、眼科材料、口腔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非血管介入类、电生理、起搏器类、骨科植入、其他等。 2、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目录主要包括: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麻醉科耗材、— 2 —
陕卫医发…2013?356号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依法 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经厅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卫生厅 2013年12月20日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依法 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结合我省医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依法准入 1、不准对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不准越权审批医疗机构。 3、不准对医疗机构不具备诊疗条件的诊疗科目进行核准和登记。 4、不准对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的诊疗技术项目进行核准和登记。 5、不准为不具备执业资质和条件的人员办理注册登记。 6、不准为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办理登记。 7、不准为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广告申请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8、不准为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二、依法管理 1、不准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不准承包(变相承包)、出租科室或出租科室单项诊疗业务。 3、不准开展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 4、不准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5、不准出具虚假的病历、检查报告、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出生证明书、死亡证明书。 6、不准使用无批准文号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7、不准未经批准开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业务。 8、不准未经批准开展器官移植。 9、不准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或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 10、不准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非法外流。 11、不准瞒报、漏报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及法定传染病疫情。 12、不准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开单提成,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挂钩。 13、不准虚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标准收费及自立名目收费。 14、不准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未经批准发布医疗广告。 三、依法执业 1、不准医务人员超类别、范围、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2、不准执业医师越级开展手术项目。 3、不准推诿患者、延误诊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就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具体要求和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化原则。 第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包括 (一)住宿场所:为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文化娱乐场所:为消费者提供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包括影剧院(俱乐部)、录像厅(室)、游艺厅、歌舞厅(含卡拉OK歌厅)、音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 (三)沐浴场所:公共浴场(室)、桑拿中心(水吧SPA)温泉浴场(室)、足浴场(室)等; (四)美容美发场所:为消费者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和理发、护发、洗发、美发、烫发、发型设计等服务的、具有固定经营场地的场所,包括美容店(院、中心、会所)、理发店(厅)、美发店(厅)、理发美发沙龙等;
(五)游泳场所:人工游泳场(馆)、天然游泳场(馆)、水上娱乐场所; (六)商场(店)、书店:城市营业面积300 ㎡以上和县、乡、镇范围内营业面积200 ㎡以上的室内场所、书店; (七)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八)候车(机、船)室。 第四条卫生许可证复核的具体要求,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具有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检验合格报告书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清单及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五)企业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等经营条件以及卫生防护设施等主要许可条件是否发生改变的说明。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合格的在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加贴复核合格标志。
附件1 2018年健康中国行——科学健身 年度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 伏瑞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李志友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李试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处长 刘贵生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武福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牛立杰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宣传部部长 赵志星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部长 莲花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宣传部部长 成员: 皇利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副处长 翟永荣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处长 张韬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调研员 董海平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宣传部调研员 任乐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干事 刘海林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宣传部干事
孟和格日勒图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 邸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环境保护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科学技术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员会、民族部门等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开展科学健身活动。 2018年健康中国行——科学健身年度活动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和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自治区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和健康教育研究所按照各自职能协助宣传处做好此项工作。
2018年健康中国行—科学健身 自治区和各盟市联合活动时间安排表
科学健身核心信息 一、科学健身有原则,牢记要点是关键。 科学健身应该进行全面的体质评估,选择安全有效的健身运动,遵从循序渐进的健身计划,参加多种形式的运动项目,全面发展运动能力,制定个性化运动处方,坚持经常锻炼身体。科学健身的锻炼计划要点主要包括:运动项目,运动强度、运动频率和每次运动时间。 二、科学健身可以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科学健身应将身体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注意与全面的营养、充分的休息和安全的环境相辅相成,达到理想的锻炼效果。 三、运动有益健康、降低疾病风险。 科学健身可以增强心肺功能,强健肌肉骨骼,有助于保持健康体重,降低疾病风险、提高生命活力、促进心理健康,改善生活品质。 四、久坐伤身,动则有益。 减少静坐的时间,鼓励随时随地、各种形式的身体活动,每小时起来动一动,日常身体活动是健康的基石。 五、运动风险评估可以提升运动安全。 运动前应了解患病史及家族病史,筛查生理指标,进行体质测定,全面评估身体状态,减少运动风险。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人发[2008]25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12.15 【实施日期】2008.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发[2008]257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人事局、卫生局,省级有关单位,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9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就2009年度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参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等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08]94号文件调整后的规定执行,未调整的部分仍按原政策执行。 报名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8年12月31日。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卫生部门负责考务工作,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及人员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点设置: 2009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自2008年12月17日9:00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12048499.html,或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12048499.html,),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7日。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0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各考点网上报名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务必于2009年1月22日以前完成对本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后数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各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1.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内蒙古自治区辖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2015年,全区常住人口为2511.04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3%。其中,城镇人口为1514.16万人,乡村人口为996.88万人。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410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6.8%。全区常住人口较上年增加6.2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为19.36万人,出生率为7.72‰;死亡人口为13.34万人,死亡率为5.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2.4‰。人口城镇化率60.3%。 2015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32.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1903元,比上年增长7.4%。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5%和10.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10
元,比上年增长8.5%。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179元,增长5.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08.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数1285万人。 2.医疗卫生资源现状。截止2015年,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885个。其中:医院70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42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64个;卫生人员21.2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23万人;编制床位1 3.39万张。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为6.46人,执业(助理)医师2.55人,注册护士2.44人。全区基本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资源利用状况。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025.1万人次。其中,医院4408.8万人次,占43.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270万人次,占52.6%;其他医疗机构8.6万人次,占0.1%。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6.6%,医院病床使用率73.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利用率41.23 %。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6天,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1天。2015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955.9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9.8%,民营医院450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0.2%。 2015年与2010年相比,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由68.44%下降到66.6%,下降1.84个百分点;医院病床使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加科学准确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外(妇、五官)科、内(儿)科、预防医学、护理、医技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主任医(护、技)师、副主任医(护、技)师。其中主任医(护、技)师为正高级,副主任医(护、技)师为副高级。 第四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申报人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与其现有专业技术
资格相对应的岗位,且任现职期间内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七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 (二)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满6个月取得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 5.具有护理学专业中专学历,毕业满25年,并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满6个月取得结业证书,取得主管护师资格满7年。 第八条对有执业准入要求的专业,申报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准入资格,并按规定注册。有城市支援农村牧区任务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参加评审前,应完成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工作期限。 第九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十条破格申报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章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一、编制《标准》的基本工作步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推动我区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各地市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在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下,自2000年8月开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牵头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工作,经过近1年的积极努力,提出了《标准》(试行)。基本工作步骤是: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1999年7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卫生规划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吴恒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计委、财政、卫生等多个部门参加,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经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上做了积极地探索和尝试。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分析社会经济、居民健康和卫生资源状况,确定主要卫生问题,制定规划目标和资源配置标准,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监督评价。为此,2000年8月专门成立了《标准》编制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卫生厅高枫厅长任组长,并从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区防疫站、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抽调了十多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家及技术骨干组成《标准》编制组。 (二)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由于编制组成员来自不同单位、从事不同的工作,为使大家能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组织编制组成员学习相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统一认识,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三)查阅大量文献,把握研究发展动态通过光盘检索,查阅了数百篇国内外相关文献,对国内外有关研究发展动态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编制工作的开展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四)外出参观学习,减少工作的盲目性鉴于国内部分省份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已完成了具有本省特色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为少走弯路,争取时间,编制组选派七位同志分两组前往海南、四川省和山东、辽宁省参观学习其编制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做法和经验,还派员参加了卫生部举办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研讨会",为《标准》的编制工作做了技术力量的准备。 (五)编制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是《标准》科学、可行的重要保证。我们在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的同时,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于2000年11月24日组织并通过区内专家论证。明确了编制《标准》的主要技术方法。参加论证会的专家名单见附件Ⅰ。 (六)召开"全区《标准》测算工作会议" 为确保测算所需数据的准确可靠,于2000年12月2日召开"全区《标准》测算工作会议",各地市卫生局的计财科科长和统计员,作为本地市《标准》测算所需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负责人和技术指导参加会议,接受统一培训,明确编制《标准》的目的意义、技术指标的界定、要求等。 (七)成立数据管理小组根据《技术方案》的要求,在《标准》的编制和测算过程中,不但要分析全区近十年广西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现状及影响因素,同时还要掌握广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此,专门成立了数据管理小组并组建了专用计算机室,建立分析用数据库,保证了基础数据的安全、准确和资源共享。 (八)开展调研,集思广益为使制订出的《标准》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先后在梧州市、贺州地区、柳州市、柳州地区、玉林市、南宁地区等六个地、市召开《标准》调研会,对《标准》(讨论稿1)和《技术方案》广泛收集修改意见。参加调研会的有各地、市、县卫生局的领导及各相关科室主管、各级各类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其他部门医院)院长、各级(地、市、县)卫生防疫站站长、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院长等共214人。与会的领导、专家就广西目前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利用现状、存
海洋性贫血又称地中海贫血(Thalassemia)。是一组遗传性溶血性贫血。其共同特点是由于珠蛋白基因的缺陷使血红蛋白中的珠蛋白肽链有一种或几种合成减少或不能合成。导致血红蛋白的组成成分改变,本组疾病的临床症状轻重不一,大多表现为慢性进行性溶血性贫血。 地中海贫血(在香港叫链状细胞性贫血)按照受累的氨基酸链来分类,主要有α地中海贫血(α链受累)和β地中海贫血(β链受累)。也可按照一个或两个基因缺损来分为轻型或重型地中海贫血 海洋性贫血 贫血多见于地中海地区或东南亚。我国长江以南各省均有报道,以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等省区发病率较高,在北方较为少见。若夫妻为同型地中海型贫血的带因者,每次怀孕,其子女有1/4的机会为正常,1/2的机会为带因者,另1/4的机会为重型地中海型贫血患者,因此,在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方面,这是非常重要的疾病。 三种类型 (1)重型:出生数日即出现贫血、肝脾肿大进行性加重,黄疸,并有发育不良,其特殊表现有:头大、眼距增宽、马鞍鼻、前额突出、两颊突出,其典型的表现是臀状头,长骨可骨折。骨骼改变是骨髓造血功能亢进、骨髓胜变宽、皮质变薄所致。少数患者在肋骨及脊椎之间发生胸腔肿块,亦可见胆石症、下肢溃疡。常见并发症有急性心包炎、继发性脾功能亢进、继发性血色病。 (2)中间型:轻度至中度贫血,患者大多可存活至成年。 (3)轻型:轻度贫血或无症状,一般在调查家族史时发现。 病因和发病机制
本病是由于珠蛋白基因的缺失或点突变所致。组成珠蛋白的肽链有4种,即α、β、γ、δ链,分别由其相应的基因编码,这些基因的缺失或点突变可造成各种肽链的合成障碍,致 海洋性贫血 使血红蛋白的组分改变。通常将地中海贫血分为α、β、δβ和δ等4 种类型,其中以β和α地中海贫血较为常见。 1.β地中海贫血人类β珠蛋白基因簇位于11p15.5。β地中海贫血(简称β地贫)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基因的点突变,少数为基因缺失。基因缺失和有些点突变可致β链的生成完全受抑制,称为β0地贫;有些点突变使β链的生成部分受抑制,则称为β+地贫。 β地贫基因突变较多,迄今已发现的突变点达100多种,国内已发现28种。其中常见的突变有6种:① β41-42(-TCTT ),约占45%;② IVS-Ⅱ654 ( C → T ),约占24%;③β17 ( A → T );约占14%;④TATA盒- 28 ( A →T ),约占9%;⑤ β71-72(+A ), 约占2%;⑥ β26( G → A ),即HbE26,约占2%。 重型β地贫是β0或β+地贫的纯合子或β0与β+地贫双重杂合子,因β链生成完全或几乎完全受到抑制,以致含有β链的HbA 合成减少或消失,而多余的α链则与γ链结合而成为HbF( a2 γ2),使HbF明显增加。由于HbF的氧亲合力高,致患者组织缺氧。过剩的α链沉积于幼红细胞和红细胞中,形成α链包涵体附着于红细胞膜上而使其变僵硬,在骨髓内大多被破坏而导致“无效造血”。部分含有包涵体的红细胞虽能成熟并被释放至外周血,但当它们通过微循环时就容易被破坏;这种包涵体还影响红细胞膜的通透性,从而导致红细胞的寿命缩短。由于以上原因,患儿在临床上呈慢性溶血性贫血。贫血和缺氧刺激红细胞生成素的分泌量增加,促使骨髓增加造血,因而引起骨骼的改变。贫血使肠道对铁的吸收增加,加上在治疗过程中的反复输血,使铁在组织中大量贮存,导致含铁血黄素沉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