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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建筑日照设计依据

传统建筑日照设计依据
传统建筑日照设计依据

第一节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1.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

5.0.2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

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表5.0.2-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5.0.2.2 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 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

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③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7.0.4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以及老年

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它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0.4.1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

7.0.4-2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附表A.0.3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1.1.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5.1.3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

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

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

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

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1.1.3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2003年版))

2.0.3居住空间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5.1.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

宜有二个获得日照。

5.1.2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1.1.4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4.1.1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

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4.1.1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

表4.1.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1.1.5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

2.3.6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1.1.6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39-87)

3.1.2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

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3.1.7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

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1.1.7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满日照不

宜小于2小时。

1.1.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4.1.3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1.1.9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

4.1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

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表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

注:②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日照阴影范围之外。

第二节上海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与文件

1.2.1上海地区规范、法规

1.2.1.1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07年修订版)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第二十七条、三十条有关建筑日照的计算规则由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六)略

第四章第三十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七章

。。。。。。

居住小区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应不小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应用解释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即其主要朝向每层如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则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的日照时间规定。低层独立式住宅改为多户共用的,除符合上述的日照时间规定外,还应保证主要朝向受遮挡的每户有一个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

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多层居住建筑相连或附有高度不超过24米的裙房,在保证低、多层居住建筑或裙房与相邻居住建筑的间距在符合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前提

下,按高层居住建筑的高度和宽度确定日照遮挡的影响范围。

高层居住建筑的边线延长线与相邻高、多、低层居住建筑不相交,不构成正面、侧面间距的,应符合最小距离规定(见图示),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日照要求。

本市建筑日照的计算规则见沪规法[2004]302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

。。。。。。

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符合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可不再执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日照要求。

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和日照要求同时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其间距可不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

日照有效时间表

注:朝向角度取整数,小数点四舍五入。

1.2.1.2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 J10090-2007)

2.0.3 居住空间

卧室、起居室、餐厅、书房及娱乐室的使用空间。

3.2.1 高层住宅的小套、中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套至少应有两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连

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小于1h。

3.2.2多层住宅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在其他地区不得小于

1.2倍。

4.1.2住宅套型设计应以小套、中套为主。小套、中套、大套的居住空间个数宜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套型分类

注: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套型,无论居住空间数多少,均作为中、小套。

4.1.4小套、中套至少应有一个,大套至少应有两个居住空间向南或南偏东35°~南偏西35°。在特

殊情况下,其朝向可南偏东45°~南偏西45°。

1.2.1.3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G/TJ08-12-2004 J10355 -2004)

3.4.2。。。。。。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教学楼应保证冬

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9:00~15:00)不少于3h;内环线内的学校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

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h。体育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面积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

2h。。。。。。。

1.2.1.4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

3.4.2。。。。。。应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托儿、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

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3h;中心城幼儿园的托儿、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

间不少于连续2h。室外游戏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活动场地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

少于2h。

1.2.2上海地区政府文件

1.2.2.1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文件——沪规区[2006] 8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超宽板式高层建筑规划管理的通知(试行)(见附件1)

1.2.2.2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文件——沪规法[2004] 302号

关于印发《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见附件2)

1.2.2.3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文件——沪规法[2003] 48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解释(三)》的通知

(见附件3)

1.2.2.4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文件——沪

建建[2002]714号

关于本市试点城镇住宅朝向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见附件4)

第三节外地日照规范、法规

(2011年1月版)

1.3.1 电子文件路径:http://be2server:8005/ThapeKm/Default.aspx/规范、法规、文件1.3.2外地日照规范、法规汇总表

2015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 一、日照分析方法: 被遮挡建筑按日照基准面线上日照分析法、场地按多点分析法进行日照分析。 二、日照分析面的确定: 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的主朝向窗台进行分析,次要朝向窗台以及没有窗户的墙面不作日照要求。 居住建筑以主卧或居室较多的朝向为主朝向窗台,每一户只确定一个主朝向。当一个墙面既有主朝向窗台又有次要朝向窗台时,只分析主朝向窗台。 其它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不论其平面形状如何,均以其南外墙(正南或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 三、日照基准面的确定: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 (二) 1、落地窗、凸窗和落地凸窗应以窗台外轮廓位置为计算起点(图一)。 图一 2、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应以窗台外轮廓位置为计算起点(图二)。

图二 (三)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的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三)。 图三 (五)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六)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部门可参照以上简化原则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四、窗户、阳台以及外廊的计算宽度及计算高度的确定: 居住建筑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或等于2.1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10米的,满足日照标准的部分可选取连续的2.10m 宽度计算。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褛以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 不论窗户或阳台的窗台实际高度如何,窗户计算高度均釆用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0米。 五、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日照分析建模的主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定义地坪标高。 (一)遮挡建筑的阳台、檐口、女儿墙、屋顶等造成遮挡的部分均应建模。被遮挡建筑的上述部分如需分析自身遮挡或对其他建筑造成遮挡,也应建模。对遮挡建筑所建模型原则上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因此造成遮挡的部分都应建模,但为了提高计算效率,确实不遮挡其他建筑的部分可以忽略,如建筑南侧的一部分花台等可以不建模;被遮挡建筑的情况则比较复杂:一种情况是该建筑的女儿墙、北侧阳台、屋顶等明显不产生自身遮挡,则不需要建模;另一种情况是产生了自身遮挡,为了分析造成遮挡的综合原因就应当建模。有些建筑既是遮挡建筑又是被遮挡建筑,则需符合本款所有的要求; (二)构成遮挡的地形、建筑附属物应建模;其中造成遮挡的建筑附属物指的是建筑物屋顶上长期存在并对其他建筑产生遮挡的水箱等设施。 (三)进行窗户分析时,应对被遮挡建筑外墙面上的窗进行定位。 建立的模型应完整,避免冗余;相邻建筑体块不宜出现交叉。

《建筑设计基本原理》复习题

1.大厅式组合一般适用于(剧院、电影院、体育馆)建筑类型,不适用于(展览馆)。单元式组合不适用于(展览馆)。套间式组合一般适用于(展览馆、陈列馆)建筑类型 2.建筑立面的重点处理常采用(均衡)手法。 建筑立面的虚实对比,通常是由(门窗的排列组合与墙面的对比)来体现的。建筑立面中的(台阶)可作为尺度标准,建筑整体和局部通过与它相比较,可获得一定的尺度感。 3.对于大多数建筑物来说,(建筑功能)经常起着主导设计的作用。 4.民用建筑中,窗子面积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室内采光)的要求。 走道宜有直接采光,解决采光最有效的方式是(利用楼梯间、门厅、过厅采光及走廊端部开窗采光) 5.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主要依据(防火安全、地区日照条件)的要求确定。 6.一般走道均为双向人流,一股人流宽( 550 )mm 左右。 一般房间门的洞口宽度最小为(900)mm,厨房、厕所等辅助房间门洞的宽最小为( 700 )mm。 一般民用建筑中的生活、学习或工作用房、窗台的高度为(900mm )。为便于开启,门扇的宽度通常在(1000mm)以内。门的宽度(1200-1800mm )时,一般采用双扇门。 中学普通教室设计中,为满足视听要求,第一排课桌前沿到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最后一排课桌的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影剧院中观众厅的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0mm)mm。 公共建筑的走道净宽一般不应小于两股人流通行时所需的宽度,因此,走道的净宽一般不应小于(1100mm)mm。 7.房间的剖面形状主要是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确定的。 8.建筑外部形象包括(体型)及(立面)两个部分。 9.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公寓)属于居住建筑。 10.在建筑设计中,对于大型的比较复杂的工程,一般采用( 3个)设计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保障居民的居住权、切实维护阳光权,引导建设宜居城市,规范建筑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2002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划导则》)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施行范围为兰州市规划市区(中心城区)。 第三条按照《规划导则》的有关规定,凡涉及需满足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建设单位须同时报送该项目对周边建筑及建筑本身日照影响情况的《日照分析报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计算,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复核单位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的依据。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 1、住宅建筑每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 2 小时,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两个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2 小时。

2、托儿所、幼儿园教室及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和医院病房、 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 3、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含活动场地)冬至日有效日照不低于2 小时。 第七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拟建建筑与大寒日上午8 时及下午16 时(当被遮挡建筑为教育、医疗类建筑时按冬至日上午9 时至下午15 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形成的北侧扇形范围(最大不超过遮挡建筑高度的1.44 倍距离)内有日照要求的建筑。(见附图一) 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在建建筑和已批待建建筑可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3、拟建建筑自身也应作为客体建筑进行分析。 第八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以已确定的每一幢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扇形范围(最大不超过遮挡建筑高度的1.44 倍距离)内结合拟建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见附图二)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苏州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版)V2.3最终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年版) 苏州市规划局

1 总则 1.1 为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以下简称《国标》)、《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以下简称《标准》)及《苏州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姑苏区、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相城区,其他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及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2 日照标准 2.1 日照有效时间段按真太阳时统计。有效时间带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 2.2 本规则中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指《省规》 3.2.6规定的住宅建筑和3.2.12规定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医院、疗养院、中小学、宿舍等建筑。 2.3 本规则中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是指可作为卧室、起居室(也称厅)、书房的使用空间。 2.4 住宅建筑、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三段,其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中小学普通教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居住空间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 2.5 旧区范围内新建住宅项目自身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旧区”的范围在城市、县总体规划中确定。可酌情降低的规定只适用于申请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本身,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得降低。 2.6 每个有效时间段不应低于30分钟。 3 计算要求 3.1 计算范围 3.1.1 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当拟建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时,拟建建筑以北,150米扇形阴影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当拟建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拟建建筑以北,240米扇形阴影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 3.1.2 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以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为中心,南侧半径150米扇形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者规划建筑和南侧半径240米扇形范围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现状、在建或者规划建筑。 3.1.3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低、多、小高层建筑,应按实际建筑高度确定日照遮挡的影响范围并计算日照时间。 3.2 计算方法要求 3.2.1 日照分析计算的常用方法有窗户分析、沿线分析、多点分析、单点分析等。 3.2.2 在进行日照分析时,新报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场地、低层非单元式住宅及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宿舍、病房楼等采用沿线分析或多点区域分析,必要时辅用单点分析;除上述以外的有日照要求新报建的建筑应采用窗户分析方法。 3.2.3 本规则实施之前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以及已竣工的建筑仍可采用原日照分析方法。 3.2.4 未进行过日照分析计算的现状建筑,在进行日照分析时,可采用沿线或多点区域分析的计算方法。

建筑设计原理(选择题)

《建筑设计原理》 ——名词解释、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 一、判断题 1、所谓空间的质,就是指一定的采光、通风、日照条件.(√) 2、“墙倒屋不塌”这种建筑结构是指大跨度结构体系.(×) 3、以墙和柱承重的梁板结构体系,早在公元前两千多年前的埃及建筑中就已经被广泛使用了。(√) 4、拱的跨度愈大,支承它的墙则愈薄。(×) 5、古今中外,尽管在形式处理方面有极大的差别,但凡属优秀作品,必然遵循一个共同准则——多样统一。(√) 6、美国建筑大师莱特把自己的建筑称之为“有机建筑”。(√) 7、人们常把黑色看成是“万全的颜色”。(×) 8、工业建筑群体布局,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组织好交通运输路线。(√) 9、人们把我国古典园林比之为山水画的长卷. (√) 10、沙里宁认为“装饰即罪恶”。(×) 11、高直的尖拱和飞扶壁结构体系,有助于造成高耸、空灵和令人神往的神秘气氛.(√) 12、板梁结构体系的特点是墙体本身既要起到围隔空间的作用,同时又要承担屋面的荷重,把围护结构和承重结构这两重任务合并 在一起。(√) 13、一切拱形结构都是人类为了谋求更大室内空间的产物。(√) 14、著名的黄金分割比为1:1.615。(×) 15、中国古典园林建筑中“借景”的处理手法也是一种空间的渗透。(√) 16、密斯·凡德罗认为“平面布局是根本”;“没有平面布局就缺乏条理,缺乏意志”。(×) 17、我国古典建筑由于采用木构架和玻璃屋顶,色彩富丽堂皇,所强调的是对比。(√) 18、尺度所研究的是建筑物的整体或局部给人感觉上的大小印象和其真实大小之间的关系问题。(√) 19、莱特设计的“西塔里森”不仅利用了自然环境的视觉,同时还扩大到听觉。(×) 20、各生产车间的布局应考虑到如何使之尽量地符合于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如果是排出烟雾或其它有害气体的车间,应考虑它对 环境的污染,一般应将这样的车间布置在上风位.(×) 21、日本建筑师矶崎新设计的松尾神社被誉为“日本第一个后现代作品”。( ×) 22、暖色可以使人紧张、热烈、兴奋。(√) 23、大跨度结构的最大特点是把承重的骨架和用来围护或分隔空间的帘幕式的墙面明确地分开。(×) 24、以静态均衡来讲,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对称的形式;另一种是非对称的形式。(√) 25、技术美学的主要特点在于它重视艺术构思过程的逻辑性。(√) 26、当今西方流行的后现代建筑思潮中,虚构、讽喻、拼贴、象征性等都是建筑师惯常使用的手法。(√) 27、皮阿诺、罗斯杰、福斯特为高技派代表人物。(√) 28、解构主义代表人物有艾森曼、屈米、盖里、利博斯金德、哈迪德、藤井博已等人。(√) 29、冷色使人感到安定、优雅、宁静。(√) 30、某些单层工业厂房,由于跨度大而采光要求又高,及时沿两侧开窗也满足不了要求,于是除开侧窗外还必须开天窗。(√) 二、单选题 1.在欧洲逐渐发展起来的,具有相当稳定性的露明半框架结构是指 ( B ) A、硬山架檩结构 B、半木结构 C、榫卯结构 D、筒形结构 2.以墙柱形成空间的垂直面,以粱板形成空间的水平面的结构体系是( A ) A、墙柱承重梁板结构 B、框架结构 C、大跨度结构 D、悬挑结构 3.将承受荷载后的重力和水平推力集中于四角的拱是 ( A ) A、筒形拱 B、交叉拱 C、开放拱 D、叠形拱 4.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大楼的结构形式属于 ( B ) A、框架结构 B、框架——剪力墙结构 C、网架结构 D、井筒结构 5.本世纪初出现的主张建筑应适应工业化时代,又一次否定古典建筑的建筑设计思潮是( C )

建筑设计原理要点整理

精心整理 公共建筑设计第一讲 ?建筑的本体逻辑是对建造的关注: –支撑、维护、分隔; –尺度、材料、色彩; 空间序列 建筑设计研究的主要问题 ?基地与建筑的关系 ?人与空间的关系 ? ? ? ? ? ? ? ? ? ? ? ? 2012 二、公共建筑的特征性质 建筑具有艺术审美特性 (与其它艺术品异同:艺术包括建筑、雕塑绘画、音乐等。)建筑能跨越时代,沉淀出某个时代的艺术特色,因此有人把建筑称之为“凝固的音乐”和“立体的历史教科书”。 1.真实的:现实存在的,历时性,局限性。 2.形象(图象)的:同时性,完整性(信息量大、多、 自身形态、局部与整体、周围环境等) 3.意向的:语言、文字 三者+使用者的理想、公共的态度和价值综合规则、自然、社会、文化以及人类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生活中各种有意义的事件=较为完整意义的建筑来源。

小结与问题: 建筑是什么? (一)各种观点: 经济、适用、美观 工程技术十人文艺术 工程技术十真善美(罗小末) 足迹、空间、雕塑(菲力普·约翰逊) 功能、结构、象征(丹下健三) (二)、以人的需求为主线 空间为主角(生活、源泉) 形式为语言 ? ? ? ? ? ? ? ? ? ? ? ? ?以 ? ? ? ? ? ?功能的高度概括化化、哲理化 ?四、功能要素: ?基本间、辅助部分、交通部分 ?(一)合适的大小和形状;(二)良好朝向 ?(三)利用率高;(四)开间、进深和层高 ?第三节空间的涵义 ?1.?“空间”是建筑的主角——均质空间/非均质空间 ?物理空间(均质空间) ???????特点:尺寸、形状、体积、材质、颜色…… ?心理空间(非均质空间)

住宅建筑设计原理考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户型:根据住户家庭人口构成(如人口规模、代际数和家庭结构)的不同而划分的住户类型。 2.住宅: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3.日照间距: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4.住宅组团:在城市居住区规划和居住小区设计中,将若干栋住宅集中紧凑地布置在一起,在建筑上形成整体的、在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住宅组织形式。 5.套型:为满足不同户型住户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计的不同类型的成套居住空间。 6.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7.复式住宅:所谓复式住宅,即在住宅层高3.3-3.5m的情况下,在内部空间中巧妙地布置夹层,形成空间重复利用。 8.点式住宅:此种住宅在进深、面阔、方向、尺寸大体相当,在住区规划图上好似一个点,故称点式住宅 9.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四、简答 1.低层住宅特点: 答:优:1居住行为方面:使住户较接近自然,为老人儿童残疾人生活提供方便,一次性上楼高度小或不用上楼,使住户在住宅附近活动频率加大,加强住户之间相互交往。 2居住心理方面:小体量易形成亲切的尺度,符合人类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造型灵活,有“前院后庭”的;理想家园模式,使对住宅及居住环境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整体环境的协调性强:因体量小,使其与地形、地貌、绿化、水体等

日照分析图解

一、概述 长期以来,因为日照采光而引起矛盾甚至导致法律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大多是由于在设计或审查阶段日照分析得不够科学准确的原因。日照分析涉及到时间、地域、建筑造型等多种复杂因素,要将这些相互影响的因素综合起来进行人工精确计算分析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实践中各地只好根据地方简易算法来估算,如果再加上一些人为因素,很容易发生与实际情况偏差甚至严重不符的现象。 SUN日照分析软件是在大量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与多家规划管理与规划设计单位的密切合作,经过反复推敲与艰苦研发,开发的一套系统软件。它全面解决了全国各地任何时段的日照分析问题,计算科学准确,使用简单方便,是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强有力的日照分析工具。 二、功能框图

三、主要功能 1、遮挡分析:分析各栋建筑之间的遮挡与被遮挡情况。选定被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对其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遮挡建筑;选定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其对其它建筑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被遮挡建筑。

2、阴影分析:建筑群任意时间段在任一高度上的连续阴影图、阴影轮廓范围线以及相邻建筑间的阴影差集图。可直观的观察建筑阴影轮廓的影响范围或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3、主客体范围:根据设置的计算规则,确定合理的分析范围。

4、单点分析:建筑群体内任意一点在任意时间和高度的日照时间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自动统计生成单点日照分析报表。 5、窗户分析:建筑物窗户满窗日照(可设置为左右端或中心点)的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生成统计报表。 6、窗洞分析:在窗户窗面上进行等距离布点,分析各点的日照情况,统计出满足标准的点在窗面中所占的比例。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附录一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一.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对拟建高层建筑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地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地,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二.《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由具备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地单位编制.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建设部鉴定地日照分析软件或行业标准方法. 三.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教学楼.老年公寓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 四.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地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地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地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居住建筑一户住宅地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地,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一个居室有几

个朝向地窗户地,其主要朝向地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地窗户不做日照分析. 休(疗)养院地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地活动室.卧室以及中.小学地教室,保证日照时间地窗户是指主要朝向地窗户. 五.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见附图一.二)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三)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地凸阳台,以居室窗户地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地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地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地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六.相邻建筑日照分析范围地确定 (一)日照分析范围分为:遮挡建筑(指拟建高层建筑)地影响范围(位于遮挡建筑地北侧)和影响被遮挡建筑地分析范围(位于被遮挡建筑地南侧). 1.拟建高层建筑地影响范围和被遮挡建筑地确定: ⑴南面界线为与拟建高层建筑平面外截地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57°)控制线,北面界线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地1.0倍,最大不超过100米;东面.西面界线为遮挡建筑高度地0.5倍,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总结

1.公共建筑通常以交通、使用、辅助三种空间组成 2.美国著名建筑师沙利文提出的名言'形式由功能而来' 3.密斯·凡·德·罗设计的巴塞罗那博览会德国馆采用的是"自由灵活的空间组合"开创了流动空间的新概念 4.美国纽约赖特设计的古根海姆美术馆的展厅空间布置采用形式是串联式 5.赖特的古根汗姆美术馆和贝律铭的华盛顿美国国家美术馆东馆是运用几何形构图 6.功能与流线分析是现代建筑设计最常用的手段 7.垂直方向高的建筑需要考虑透视变形的矫正 8.同样大小冷色调较暖色调给人的感觉要大 9.同样距离,暖色较冷色给人以靠近感。 10.欲使过高的天花板感觉低矮一点,该天花板宜选用明色和暖色。 11.若想柱子看起来比较粗,其饰面材料应采用浅颜色和暖色。 12.为保持室内空间稳定感,房间的低处宜采用低明度色彩。 13.医院手术室内装饰宜选用灰绿色。 14.色相、明度、彩度是色彩的三要素;物体的三元色为红、黄、蓝;光的三原色为红、绿、蓝。 15.光源与人眼处于0~30°时眩光最强烈。 16.尺度的概念是建筑物整体或局部给人的视角印象大小和其实际大小的关系 17.美的比例,必然正确的体现材料的力学特征

18.人民大会堂顶棚采用层层退晕的划分,加上满天星的灯光效果,主要为了解决顶棚下坠问题。利用采光与灯光的不同效果,可以调整空间的尺度感。 19.不同文化形成独特的比例形式 20.西方古典建筑高度与开间的比例,愈高大愈狭长,愈低矮愈宽阔 21.'稳定'所涉及的要素是上与下之间的相对轻重关系的处理 22.总图布置要因地制宜,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之间关系紧凑,节约因地;适当处理个体与群体,空间与体形,绿化和小品的关系;合理解决采光、通风、朝向、交通与人流的组织 23.要使一座建筑显得富有活力,形式生动,在构图中应采用对比的手法 对比的手法有轴线对比、体量对比、方向对比、虚实对比、色彩对比 24.要使柱子看起来显得细一些,可以采用暗色和冷色 25.巴西国会大厦在体型组合中采用了对比与协调的手法 26.展览建筑应使用穿套式的空间组合形式 27.影剧院建筑空间组合的核心问题是观众厅、舞台、休息厅、门厅之间的关系 28.博物馆设计一般要解决好三线问题--流线、视线、光线。 29.公共建筑对称的门厅,常采用轴线的方法表示空间的方向感。 30.室外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于建筑和建筑群体组合 31.在意大利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的布局中,强调了各种空间之间的对比

太原市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规则和太原市高层建筑日照规则

太原市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规则太原市高层建筑日照规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太原市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规则 (试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在建筑设计和项目申报、审批、竣工测量、规划条件核实等管理中涉及建筑面积计算的,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基本原则)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建筑面积计算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设工程容积率的计算)容积率是指在一定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设用地面积是指能直接用于或附属于该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不包括城市红线、蓝线、绿线、紫线等控制线内的城市公共用地面积。 第六条(核计容积率时建筑面积的计算)容积率计算规则 (一)以下各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1、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小于2.2米者按1/2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含1.5米)以上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入容积率;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3、建筑两侧室外地坪有高差,较低侧临街建筑利用底层架空层作为商业等具使用功能的房间,后半部分架空为地下室时,该空间建筑面积以临街长边和层高45度投影线范围围合的面积计入容积率。 4、屋顶的装饰飘板及设备用房顶面覆盖部分净面积与建筑主体屋顶外廓范围的总面积比大于25%的,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5、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当阳台进深(阳台围护结构与外墙面或柱外壁间的距离)超过2.2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6、装饰性阳台(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装饰性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9米,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7、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米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米至2.1米(包括2.1米)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米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8、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其挑空空间的建筑投影面积不超该标准层建筑面积的30%时,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否则按本规定相应条款依照挑空高度执行。

住宅日照要求

附录一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一、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对拟建高层建筑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二、《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由具备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建设部鉴定的日照分析软件或行业标准方法。 三、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教学楼、老年公寓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 四、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居住建筑一户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一个居室有

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做日照分析。 休(疗)养院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五、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见附图一、二)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三)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六、相邻建筑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一)日照分析范围分为:遮挡建筑(指拟建高层建筑)的影响范围(位于遮挡建筑的北侧)和影响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位于被遮挡建筑的南侧)。 1、拟建高层建筑的影响范围和被遮挡建筑的确定: ⑴南面界线为与拟建高层建筑平面外截的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57°)控制线,北面界线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0倍,最大不超过100米;东面、西面界线为遮挡

建筑间距和日照分析规定07.23

1 泰安市建筑间距和日照分析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规划区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筑间距管理规定 第三条【建筑朝向】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南向或者东、西向)为主 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向为主要朝向。南向包括正南向和南偏东(西)45度 以内。 第四条【建筑间距的概念与计算】建筑间距指两幢建筑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包括正向间距与侧向间距。 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正向间距特指日照间距,即正对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主 采光面范围内遮挡建筑(含阳台)至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外墙(不含阳台) 的最小距离(如图1-图5所示,图中阴影建筑为生活居住类建筑)。

图1 图2 2

正对范围是指垂直于建筑主采光面两端的射线以及主采光面范围内正南向(或正东、西向)所构成的区域(如图6所示,图中阴影建筑为生活居住类建筑),位于该区域的建筑,按照正向间距的有关要求控制;位于该区域之外的建筑,按照侧向间距的有关要求控制。

第五条【计算日照间距的建筑相对高度】计算日照间距的建筑相对高度是指遮挡建筑遮挡部分檐口(有女儿墙的指女儿墙顶端)相对于相邻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首层室内地坪高度。正对范围正对范围 图6 正对范围图3 图4 图5 3 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底部为非生活居住性质、以上为生活居住性质的,计算遮挡建筑相对高度可以扣除被遮挡建筑底层至最低生活居住层以下的高度,但最大扣除高度不超过8米(如图7所示)。同一裙房之上的生活居住类建筑,计算相对高度可以扣除裙房高度,最大扣除高度可不受限制(如图8所示)。

上海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上海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规土资建规〔2016〕100号 各区县规土局、各派出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日照分析工作,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授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修订《上海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办法》,并经2015年11月30日第5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6年2月6日 上海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日照分析工作,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及其应用解释,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对拟建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进行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依据之一。 第三条(适用范围和报送) 计算范围内为现状和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时,拟建建筑应符合《技术规定》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当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拟建建筑与界外建筑的间距大于等于《技术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六条规定的建筑间距的,无需对界外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建设基地内建筑间距全部按《技术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六条规定控制的,无需进行日照分析;建设基地内建筑间距全部或部分按《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控制的,应进行日照分析,并随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 第四条(设计方案调整) 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的设计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 日照分析适用于《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居住建筑、第三十条规定的文教卫生建筑和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和幼儿园、托儿所室外游戏场地。 《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第三十条中的休(疗)养院住宿楼,是指病房、疗养室;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是指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和大中小学的普通教室。 第六条(建筑日照标准) 在计算范围内受高层建筑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即其主要朝向每层如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则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的日照时间规定。低

建筑设计原理B

一、单选题 1.所谓空间的(A)是指人们权衡空间的大小粗细等视觉感受上的问题。 A.尺度 B.比例 C.均衡 D.对比 2.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C)属于居住建筑。 A.托儿所 B.宾馆 C.多层住宅 D.办公楼 3.早在公元前1世纪,古罗马建筑理论家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明确的指出建筑应具备(B)三个基本要求。 A.适用、坚固、美观 B.实用、经济、美观 C.功能、形式、材料 D.功能、技术、艺术 4.试将下列建筑与相应的构图手法建立正确的联系是哪个?() a金字塔b大雁塔c人民英雄纪念碑d悉尼歌剧院 Ⅰ对比;Ⅱ动态均衡;Ⅲ稳定;Ⅳ渐变韵律; A.a,Ⅰ;b,Ⅳ;c,Ⅲ,d,Ⅱ B.a,Ⅲ;b,Ⅱ;c,Ⅳ,d,Ⅰ C.a,Ⅲ;b,Ⅳ;c,Ⅰ,d,Ⅱ D.a,Ⅱ;b,Ⅰ;c,Ⅲ,d,Ⅳ 5.公共建筑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得小于(B)m。 A.1.2 B.1.5 C.1.8 D.2.4 6.体育馆多采用(C)空间组合方式。 A.分隔性 B.连续性 C.观演性 D.高层性 7.广州东方宾馆扩建采用了庭院式布局创造内部景观,要采取(D)环境布局思路。 A.室内外景色贯穿共融共享。 B.适应场地布局,树木保留与入室。 C.依照构思意图创造环境 D.控制城市道路枢纽结点、对景、界面,创造市景文化。 8.旅游旅馆属于(A)。 A.博览建筑 B.文教建筑 C.纪念性建筑 D.工业建筑 9.人民英雄纪念碑主要采用的相应的构图手法是哪个?(B) A.对比; B.动态均衡; C.稳定; D.渐变韵律; 10.住宅之外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建筑高度分类,(24)m以下称为低层和多层建筑、 二、多选题 1.自然与建筑的关系是()。 A.地域的自然条件和资源决定着建筑的特性 B.地域的自然条件和资源决定着建筑实现的物质技术手段, C.场所决定建筑的型、体量、空间形态和建筑形式。

(完整版)公共建筑设计原理重点整理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卷首语 1、分析公共建筑设计中的共性问题,运用一般性原则,阐明公共建筑中带有普遍性和规律 性的问题。 2、学习公共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构思方法和必要的组合技巧。 3、公共建筑类型:医疗建筑、文教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交通建筑、邮 电建筑、展览建筑、演出建筑、纪念建筑等。 4、公共建筑的设计工作涉及到总体规划布局、功能关系分析、建筑空间组合、结构形式选 择等技术问题。 5、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分析题目、调查场地、总平设计、建筑设计、建筑成果表达。 6、建筑分类:按建筑风格、建筑组合方式、结构类型、使用功能(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或高度划分。 7、建筑设计原则:经济、安全、适用、美观。 8、公共建筑:面向社会、具备公共参与性或开放性特征的建筑类型。 第一章:公共建筑的总体环境布局 1总体环境布局的基本组成 1)、建筑是什么? ——建筑是为了人类社会活动的需要,利用物质技术,按照科学法则和审美要求,通过对空间的塑造,组织与完善所形成的物质环境。 2)、创造室外空间环境时,应考虑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方面的问题。 内在:公共建筑本身的功能、经济及美观的问题; 外在:城市规划、周围环境、地段状况等。 3)、室外环境的空间与场所: a、开敞的空间场所(集散广场) 在共公建筑中,因为人流比较集中而要求空阔的场所,形成一定规模的集散广场,需要各种流线的通行能力和空间构图的需要来确定其规模和布局形式。 因为这类广场对城市面貌影响较大,同时在艺术处理上要求较高,因此需要充分考虑广场的空间尺度和立体构成等构图的问题,为人们观赏建筑景观,提供良好的位置与角度。 有些公共建筑,因为城市规划的要求,安排在道路的交叉路口。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主体建筑出路口与转角处人流的干扰,常将建筑后退,形成一段比较开阔的场所,这样处理有利于道路交叉口处的空间处理。 b、活动场地 与室内空间的联系密切,应靠近主题建筑主要部位 c、停车场所 停车场位置,一般要设置在方便易找的地方,如主体建筑物的一侧或后侧,但不应影响整体空间环境的完整性和艺术性为原则。 高层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在车辆较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利用地下停车场或立体停车场,以节约场所用地。 d、大多数公共建筑还需要设置服务性的院落,如锅炉房、厨房等。一般为了出入方便,

宿迁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讨论稿)

宿迁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对周边建筑按间距要求进行控制,但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位于本规定所确定的日照影响计算范围内的,应当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及分析软件,在特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拟建高层建筑群内部的日照情况或高层建筑(群)对北侧(含东北侧、西北侧)保留地块或已规划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日照分析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除符合日照要求以外,还应符合《省规》及项目规划条件的其他规定。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住建部或省住建厅鉴定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包括以下类型:

1、居住建筑; 2、老年公寓; 3、集体宿舍; 4、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 5、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 第五条对可能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以上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相关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日照分析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划分如下: 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拟建高层建筑以北,建筑高度1.5倍的扇形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150米范围内的现状、在建及规划的建筑(见图示一)。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当拟建项目基地范围内最北侧为多层或小高层建筑时,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分析至北侧多层或小高层建筑即可。基地内北侧多层、小高层建筑与基地北侧建筑之间应符合建筑间距要求。 当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相邻为尚未开发建设地块时,被遮挡建筑按规划多层或小高层住宅建筑计算分析控制。 遮挡建、构筑物的计算范围:以被遮挡建筑的南墙或被遮挡场地的南边界为基准,南面半径150米的扇形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为遮挡建筑(见图示二)。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已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或已

建筑日照设计

建筑日照设计 马 勇 摘 要:在强调住宅建筑日照重要性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在住宅建筑设计中的住宅布局、建筑间距、房屋朝向等与日照相关的内容,以提高现代住宅中日照设计的质量,从而提高居住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 关键词:住宅布置,日照设计,建筑朝向,建筑间距 中图分类号:TU113.54文献标识码:A 作为建筑师,一方面面对的是业主,另一方面面对的是城市也可以说是环境。建筑师在众多因素的设计中,往往忽视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而这种忽视导致的后果有时却是颠覆性的。建筑中的日照问题便是其中之一。美国建筑大师路易?康在“静谧与光明”的演讲中曾说过“设计空间就是设计光亮”,这句话在今天看来却有着新的含义。城市的发展使得城市用地在饱和与膨胀之间循环,房地产开发的诱人利益使地产商想方设法地挖掘每个角落的可建用地,然而再精明的商人也未必能算尽这当中潜藏的危机,包括建筑师在内。 为满足生活环境的卫生要求,建筑师在设计时必须进行合理的整体规划以保证住宅建筑、绿化带有直射阳光。这就要掌握当地的日照资料,根据日照标准(规范确定)合理地确定总图布局,包括建筑群的组合、排列、间距、朝向和体型等,并分析日照与住宅建筑的功能要求,包括日照时间、日照面积,从而在设计中控制室内日照深度、日照量,以此做出定量的设计,特别是获取足够的日照。 1 住宅布局 对于一般住宅建筑来说,人们更关心的是阳光的摄取与遮挡。在“以人为本”的小区设计理念日渐盛行之时,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合理的建筑组群布局设计,为居民创造一个温暖的居住空间。在设计住宅时,以住宅的立面条件以及住宅与周围的地理位置环境为基本依据,考虑住宅开口部位(门、窗等)的方向、高度和形状,建立“阳光的通道”。为了充分采集阳光,一方面通过窗、门、天窗等把阳光导入室内;另一方面利用纵向的通风口、阳台等进一步使阳光成为室内的主角,从而展示出明亮的、富有动态变化的居住空间。 具体来说,在住宅布置中,改变单纯地按日照间距南北向行列式排列,充分利用太阳方位角变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既丰富了空间环境,又提高了日照质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住宅上下或左右错开布置;2)条式住宅与点式住宅相结合的布置;3)南偏东的最佳日照角度的布置;4)适当布置一些东西向住宅。 2 建筑间距 在住宅群体组合中,为保证每户都能获得规定的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而要求住宅长轴外墙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即日照间距。它是建筑规划设计的重要尺度,决定着建筑物离日最近点的日照时数,但它又不是唯一的因素。日照间距通常大于它们在室外使用、绿化、通风、防火或其他方面要求的间距。两建筑物的间距根据日照间距确定,即使后排房屋在底层窗台高度处,保证冬季能有一定的日照时间。 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为:H=L?tgθ。其中,L为房屋间距(日照间距);H为前排房屋檐口和后排房屋底层窗台的高差;θ为冬至日正午的太阳高度角(当房屋正南向时)。在实际设计工作中,房屋的间距通常是结合日照间距卫生要求和地区用地情况,做出对房屋间距L和前排房屋的高度H比值的规定。在高纬度地区和农村,日照间距要求可大些,L/H=1.5~2.0,即房屋前后的间距是房屋高度的1.5倍~2.0倍,低纬度地区在1.2~1.5左右。城市用地紧张,日照间距往往达不到要求,但一般要求此比值也不小于1。 3 房屋朝向 住宅建筑的朝向根据住宅内部房间的使用要求、当地的主导风向、太阳辐射、基地周围道路等因素确定。我国南方地区夏季气候炎热,应考虑住宅建筑的长轴方向垂直于夏季主导风向,才能获取较理想的穿堂风,而北方地区冬季寒冷,住宅建筑的长轴方向应平行于冬季主导风向。住宅建筑墙面上的日照时间决定墙面接受太阳辐射热量的多少。因为冬季太阳方位角变化的范围小,在各朝向墙面上获得的日照时间的变化幅度很大。夏季由于太阳方位角变化的范围较大,各朝向的墙面上,都能获得一定的日照时间。以东南和西南朝向获得日照时间较多,北向较少。夏至日南偏东及偏西60°朝向的范围内,日照时间均在8h以上。住宅建筑室内的日照情况与同墙面上的日照情况大体相似。因此,结合地区气象特点,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评价可以找到当地的最佳建筑朝向、适宜朝向和不宜朝向。南偏东的住宅朝向往往较正南北住宅具有更佳的日照质量。总体来讲,最佳朝向为南偏西或偏东15°~30°以内,适宜朝向为南偏西或偏东45°以内。但是从经济角度分析,坐北朝南的日照间距最大,比如高纬度地区间距是房高的1.8倍,低纬度地区间距是房高的1.4倍左右。若按此布置,空地面积显然过大。 通常情况下,东西向住宅有其自身明显的缺陷,尤其在南方,夏季西晒十分厉害。但从另一方面看,东西向住宅在冬季可两面受阳,而南北向住宅中北向的居室却是终年不见阳光。另外,适当增加东西向住宅不但可增加建房面积,还可扩大南北向住宅的间距,形成庭院式的室外空间。采取东西向住宅和南北向住宅拼接时,必须考虑两者接受日照的程度和相互遮挡的关系。设计中采取措施克服西晒缺点的方法如下:1)将次要房间放在西面,加大西向房间的进深;2)在西边设置进深较大的阳台,不让太阳一晒到底;同时减小西窗面积,设遮阳设施,在西窗外种植枝大叶茂的落叶乔木;3)凡是朝西户都有东面居室,严格避免纯朝西户的出现,从而组织好穿堂风,让日落后把余热吹走,晚上就能更好地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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