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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新)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新)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预购商品房抵押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现抵押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抵押人:抵押权人: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抵押权登记 一、主要收件 1、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5、询问笔录; 6、申请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为自然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工作流程 收件窗口登记受理→审核→记载登记簿→收费窗口缴费→发证窗口领取证书 三、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 抵押登记费 80元/宗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产证未办理) 一、主要收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流程 申请→3-8号受理窗口登记收件→审核、记载登记簿→11-12号收费窗口缴费→13-14号发证窗口领取登记证明 三、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 住宅 80元/套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 550元/件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主要收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工作流程 申请→3-8号受理窗口登记收件→审核、记载登记簿→11-12号窗口缴费→13-14号发证窗口领取登记证明 四、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收费标准 住宅 80元/套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 550元/件 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签订完购房合同后交由银行办理。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售人): 乙方(预购人):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尤溪县的商 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备案号为:。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售人和乙方预购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甲方未按照本约定与乙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乙方可以单方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三、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乙方同意,甲方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甲方(预售人):乙方(预购人):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抵押权人): 乙方(预抵押人): 乙方购买坐落于尤溪县的商品房,该商品房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明为。现乙方以该商品房为抵押物向甲方贷款元。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抵押权人和乙方预抵押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甲方(预抵押权人):乙方(预抵押人):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抵押权人): 乙方(预抵押人): 乙方购买坐落于尤溪县的商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备案号为:。现乙方以该商品房为抵押物向甲方贷款元。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抵押权人和乙方预抵押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甲方(预抵押权人):乙方(预抵押人):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指南 一、金融机构申请人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程序 登陆交易权属系统—>网上填写业务信息—>在线打印申请书—>携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ef17602356.html,,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网上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信息 金融机构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权属登记申请”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入系统,在“交易管理”模块中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信息。 提示:如尚未在交易权属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详见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首页,业务办理指南--用户注册中“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用户注册办事须知”

2、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询问笔录》。 3、携带相关材料至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金融机构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个人申办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二、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介绍 第一步:在“交易管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草拟” 页签,点击页面右下方“新增”按钮,系统弹出搜索界面,如下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名称和抵押人证件号信息,然后点击“搜索”。 系统会自动根据所填写的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信息与交易系统中此预告登记证明号对应的预售合同预购人匹配,如果不一致或交易系统中不存在此预告登记证明号,系统会提示“该预告登记证明号不存在或无效”,操作中止。如果一致则页面如下: 第二步:在弹出后界面填写以下信息: 一、业务信息: 1、上报组织:选择受理本次预告登记业务的登记部门名称。如在海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 业务约定书备案号: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甲方税务登记号: 乙方(受托方): 乙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甲乙双方签订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如下: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第__________项服务。 (一)税务征收管理事项鉴证,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鉴证等。 (二)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包括: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等。 (三)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包括:税法信息咨询,涉税实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 (四)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国税局、地税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代理服务业务、咨询服务业务。 二、服务期限 乙方应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该委托项目。如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协议。 三、费用及支付 (一)按照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时间为基础计算。乙方完成本次委托业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其中签订本约定书当日甲方须向乙方预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元(¥)元整。 (二)服务费用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总付: 甲方于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付清本次委托业务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2、分期支付: 自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的

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以成都市地方实践为例 一、可售与非售问题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由此可知,预售的主体只能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预售的客体应是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那么是否意味着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均可以纳入预售范围呢?当然不是。 预售的房屋首先应符合商品房的属性。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对于商品房概念的界定并不十分明确。国家标准《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建住房[2002]66号)将商品房定义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行业标准《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JGJ/T30-2003)将商品房定义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开发,以建成后出售或出租为目的建设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可见,并非所有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均属于可以预售的商品房,纳入预售范围的商品房应具有开发经营属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纳入预售范围的房屋主要包括: (一)业主共有部分 1.法定的业主共有部分,如物业服务(管理)用房; 2.根据房屋建筑的自然属性,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如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二)配套公建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修订)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外的属于业主共有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笔者认为,判定房屋能否办理预售,还应结合规划、设计规范关于房屋用途的关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房屋用地调查表与分类A6 [房屋用途分类] 将房屋用途分为:住宅(成套、非成套、集体宿舍)、工业、交通(铁路、民航、航运、公交运输)、仓储、商业(商业服务)、金融(经营、旅游、金融保险)、信息(电讯信息)、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军事、其他16 大类28 个小类。根据国标对上述不同类别房屋的定义,住宅、商业、办公、娱乐用房应属于可预售的商品房范畴,同时,还应特别注意的是,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特殊使用属性的房屋,不能分割销售,否则将影响其整体使用功能;商业服务、金融、文化用房等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确认依法未列入配套公建,建成后无需移交的房屋,也可纳入商品房预售的范畴;而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军事及其他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房屋依法不应纳入预售范畴。 实践中,随着建筑形态的多样化,房屋用途逐渐突破传统规范的范畴,哪些房屋能够纳入预售范畴尚存争议,还有赖于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实时更新与完善。 二、土地或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预售问题 现行有关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均未明文规定办理预售许可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出具同意预售的证明材料。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企业往往会通过土

购买商品房何时办理产权证?如何办理?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房屋属于不动产,收房入住并不代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标志是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一般购买商品房,产权证的相关手续是由开发商代办的,当然,如果自己愿意,也有精力和经验,也可以自行办理。 第一,应该何时办理产权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也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通过这两个规定,我们就知道应该何时办理产权证了: 1、合同中有约定的办理时间,按约定办; 2、合同没有约定的,预售商品房从交付使用起90日之内办理; 3、合同没有约定的,现房销售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之内办理。 通常开发商都会在合同中约定比90日要长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180天、270天、甚至360天都有可能,如果有约定,就是按约定的时间办理。 第二、如何办理产权证、谁来办? 通常产权证是由开发商代办的。有些必要的手续,比如授权等,开发商会提前通知购房者提供。 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您想自己办理产权证手续也可以。但办理具体房屋的产权证的前提是开发商已经办理好整栋楼的大产权证,并且提供其它必要手续。所以办理产权证是需要开发

财务咨询服务业务约定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项财务咨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服务范围 (一)就甲方申报2018年市总部企业认定提供相关财务咨询; (二)按甲方提供的合规资料编制符合规定的2017年度合并报表并代为选定审计服务机构出具相应的合规审计报告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国家现行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向乙方提供所需会计资料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二)为乙方委派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本次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必须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及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合法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对其负法律责任,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与协助乙方执业。甲方正确使用业务报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报告,除本约定书约定的

情形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四)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及时委派专业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服务程序,并保持服务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乙方有责任就业务服务成果向甲方解释,并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四)乙方对履行约定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的限制而持续有效。 四、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法 甲方同意支付咨询费用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本约定书签字盖章生效后预付60 %、即人民币 15600元,出具报告及相应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之内全部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工作开始后,如因甲方原因解除约定的,甲方仍应支付给乙方全部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增加工作量时,乙方将按有关规定据实加收甲方的费用。 如因乙方的责任解除约定的,乙方应将已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单位:平方米、万元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为示范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姓名。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 【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

资产评估(咨询)委托合同 委托方名称(甲方): 住所: 受托方名称(乙方): 住所: 甲方因拟发生的经济行为需要,故委托乙方承接本次业务。为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约定书,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满足甲方了解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需要,委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报表及相关明细表由资产评估师依据现有条件选择适当方法,在履行必要评估咨询程序后,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意见。请委托方注意,该结果依赖委托方的要求及提供的资料做出,不应当认为就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也不承担有关当事人的决策责任。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以适当方式表述) 本次评估对象为甲方提供的报表及明细表所涉及的整体资产价值,范围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三、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或有关文件、合同、协议规定)确定基准日为年月日。 四、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报告的使用者为:甲方。 报告仅供委托合同约定的使用人使用,其她任何机构与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乙方提交报告共份。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与方式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出具报告所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及相关批文、权属证明以及相关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如因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评估资料,报告书提交日期相应顺延。 六、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根据国家有关收费规定,经协商此次评估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整)。 2、本约定书签字生效后,甲方应预付服务费为人民币万元,未付部分应在提交报告时一次性全部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因此两者的法律效力不一样。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预告登记是种特殊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其所登记的不是已经完成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即不是现实的物权变动,而是目的在于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就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而言,就是为了使得预购人在预购的房屋办理了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后,能够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从而确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但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在行政程序上对预购人具有保护功能。简单的说就是预告登记之后,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登记的效力,其权利人就具有准物权权利人的性质。所以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就不发生物权效力。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之后,该登记备案就没有准物权的效力,所以预购人想要更好的将来实现物权,就应该在合同登记备案之后再进行预告登记。 登记备案是开发商一方申请登记备案的,这是具有强制性的。而预告登记时双方合意之下申请的,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双方达成合意才能可以申请登记,也可以不用申请预告登记。登记备案只是适用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而预告登记有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在前,而预告登记在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相衔接的,要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就必须要有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才能办理。 两者的登记机关不同,预告登记就是房屋的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以是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

内部编号:AN-QP-HT89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抵押合同通用范本

商品房抵押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合同范本一 抵押人(购房人):(甲方) 地址: 电话: 抵押权人(贷款人):(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商品房预购预售管理 商品房预购预售,实际上就是房地产的期货交易。它是在房地产开发商还没有把房屋建设起来以前,或房产还没有竣工以前,以预售的方式把房屋卖出去。也就是先付款,后交货。在香港也叫买卖楼花或炒楼花。 (一)预售房屋条件及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生效,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5)三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底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 (6)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预售申请,经过房地产管理主管部门核查批准,领取预售房产许可证,并办理预售登记,即可以进行房屋预售。 房屋预售的具体程序是:

1、房地产开发商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房屋预售申请,并提交如下有关文件: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批文和规划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合同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已完成投资额的证明或房屋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单(三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幢号、房号的统一编排方案、经审核批准的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建筑面积分户计算书、项目开工和计划竣工时间、房屋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事项、预售方式等;白蚁预防合同;出卖人可以分期或者分单项向预售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权的,必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书面证明;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经核准免除监管的除外)。 如果申请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付清地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施工设计图纸已经批准,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完成建设工程总投资额的25%以上;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交付日期已经确定;以及市区县建委颁发的建设工程开工证,建筑施工合同,配套工程交用日期证明材料;在本市银行开立代收房屋预售款的结算账号,与开户银行签订的房屋预售款监督协议;售楼说明书、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房屋管理委托书或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管理:商品房预售款是买受人和按揭银行依照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出卖人,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前用作该商品房

业务约定书 合约字XXXXX号 兹有下列税务财务会计业务向你所咨询,应付咨询费按照你所规定收费标准支付。 为确保你所客观、公正、合理地受托咨询业务工作,我单位承诺如下: 1、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2、提供资料虚假或有误,造成的后果由委托单位自行负责; 3、不干预咨询业务工作。 此致 XXXX税务师事务所 委托单位(签章):XXXX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电话: 地址: 联系人:电话:

受托方承办意见: 1、按规定应收代理费XX万元整,在该咨询项目启动时,预收咨 询费XX万元整,在办理该项目分步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部门规费和地方税费均由委托方负责承担; 2、委托方应按受托咨询方要求的步骤分步实施,但受托方不 直接参与具体事务的办理,应由委托方指派专人来负责完成; 3、委托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不得授意受托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的行为; 4、因咨询项目已启动,或在实施过程中被合并方和合并方及其 负责人之间为土地权属过户和其他重组合并事宜产生不配合情形,或产生该地产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导致受托方人员开始接受咨询业务工作后,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委托方不得要求退回预付的代理费; 5、如遇委托方在实施过程中无法按受托方意思顺利进行,并在 无其他优选替代方案可供实施的情况下,应提前通知委托方即行停止进行,并退回已收取的业务费,如因受托方未及时通知委托方停止进行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由于委托方无意中向第三方公开该项目咨询结果,或涉及该项目咨询过程中委托方提供给受托方的信息和资料中具有不真实性,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其产生的税务风险和责任与受托方无关。 7、委托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该咨询项目的具体内容,如有证据表明由于委托方泄露该咨询项目具体内容,产生对委托方或受托方不利所致的风险和损失均由委托方承担。 受托单位(盖章):X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

备案、按揭基本情况 备案、按揭大体流程图 注: 至银行进行初步审核。待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公积金审批表和公积金余额查询表 出来后可直接送往银行签借款合同。

各流程细节: 签购房合同、集收资料:按揭:《商品房买卖合同》签4份、备案表2份、婚姻状况声明1份、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预告登记委托书、抵押登记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4份、结婚证复印件4份、户口复印件4份、收入证明、征信证明、流水。 非按揭:即一次性付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签3份、备案表2份、户口2份、身份证2份、婚姻证明2份。 注: 户口复印件:属户主:户主页、个人页、共有人页。非户主:户主页、个人页、共有人页。 收入证明:收入金额的填写是根据按揭月供金额来作参考,一般是月供×2。《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签4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管局持一份、银行持一份。非按揭签3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不动产持一份。 流水:原则上三个月流水,如果三个月流水体现的金额不足额度的标准,那就要六个月流水。流水要体现首付支出,所以要求打流水的时间须在交首付之后。婚姻状况声明一份:现公安局或者民政局不再出具未婚证明等类似证明,所以用该声明代替。 首付、维修基金录入:把首付款、维修基金款存入监管账户,存入时应注明:业主、房号、面积(建筑+套内)、身份证号等信息。 市房管局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备案表(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地点:市房管局5楼会议室。 预告登记: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备案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复印件1份、婚姻1份(未婚提供婚姻状况声明1份)、预告登记委托书、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该程序受理时间为一周,得《不动产登记证明》。银行审核: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备案表1份、《不动产登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复印件1份、婚姻证明1份、收入证明各1份、流水(三个月或六个月)、征信证明。

浅析银行在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 中的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银行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也愈发兴旺,其中,预购商品房按揭贷款就是此项贷款业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通常情况下,预购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模式为购房者将其在房地产开发商处预购的商品房抵押给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来获得贷款,并以此向开发商支付房款,同时,由开发商向银行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虽然这样的做法不管是开发商、购房者还是银行都已司空见惯,但因为其中涉及预告抵押登记这一制度,作为债权人的银行不得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预告抵押登记简述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

效。 预告抵押登记作为预告登记的其中一种类型,则是指预售商品房购买者为在银行获得购买房屋的贷款而将所预购的房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订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对该房屋的抵押作预告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该房屋权利的行使。 二、房屋预告抵押登记与抵押登记的区别 (一)登记的内容不同。抵押登记针对的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登记的是房屋所有权人将该房屋抵押给债权人的事实;而预告抵押登记针对的是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登记的则不可能是房屋抵押的事实,而是预告抵押登记权利人在将来可以取得该房屋抵押权的一项期待权或请求权。 (二)登记义务人的身份不同。抵押登记的义务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抵押标的的现实所有权;预告抵押登记的义务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是对预购房屋建成后享有过户请求权的人,预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仍是开发商。 (三)登记的目的不同。抵押登记的目的是赋予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可以就抵押物折价、变卖或者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而预告抵押登记是在未办理正式抵押登记之前,预告登记权利人享有在抵押登记条件成就时对系争房屋享有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请求权,并可排除他人同性质物权变动请求权,使该请求权实现其物权变动的内容。

合同编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委托人(甲方): 咨询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年月日的资产负债表,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乙方对甲方的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年月日

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询证等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6.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乙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咨询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辽宁中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会计咨询业务,经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咨询范围及目的: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甲方的义务是: 及时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2、及时足额支付咨询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咨询准则》及《会计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咨询业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咨询意见或咨询报告。 乙方的义务是: 1、在年月日完成咨询业务。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咨询收费 本约定咨询事项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咨询业务各级职别工作人员所花费的时间及《》的规定,预计为元。在本约定书签订之日,甲方预付50%计元。其余部分在提交咨询报告时一次付清。 五、约定书的有效时间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本约定书自年月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六、违约责任 若出现违反以上约定事项的情况,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甲方:(公章) 代表:(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辽宁中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代表:(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商品房购买(预售)合同 Commercial housing purchase (pre-sal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商品房购买(预售)合同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备案号:__________ 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构、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 房屋幢号建筑结构设计用途建筑面积

该商品房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 三、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 1.国有地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实得面积单价),房款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币 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 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房款 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咨询服务合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Haif2017 委托方: 受托方:北京海方信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北京海方信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客观公正、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充分酝酿和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咨询任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下简称“本项目”) 2、咨询服务内容: 就本项目,乙方负责指导甲方编制项目申请表以及协助甲方跟踪推动认定后续工作。 就本项目,乙方负责委托审计公司办理甲方 2014年度财务审计、2015年度财务审计、2016年度财务审计、高新专项审计进行审计。 除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如需增加其他服务内容,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二条甲方义务 1、根据乙方对咨询服务工作的要求和建议,甲方应在本合同后提供本项目有关素材资料,资料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规定的要求。 2、委派熟悉情况的甲方工作人员与乙方密切配合和协作。 3、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4、并根据本项目申报通知中的申报要求进行申报材料打印装订和甲方盖章,在乙方指导下进行材料报送。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本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开始按照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修订、制作符合审批要求的申报材料,应保证项目材料的质量能够满足申报要求。 2、在材料编写过程中提出有利于项目申报的咨询意见,全面负责认定申请表内容组织、编写和定稿。乙方在项目申报截止前,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申请材料最终正式版本的电子版。 3、为保证咨询服务成果的质量,乙方应组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具有较高技术素质和专业经验的咨询顾问投入咨询服务工作,并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保密责任,若乙方泄露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乙方应赔偿为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负责在项目申请过程的联络工作。 6、乙方承诺帮助甲方通过本次高新认定,如因乙方因素造成本次高新认定未能通过,乙方应退还高新认定费用元或免费帮助甲方通过下一年度国家高新认定。 7、乙方委托审计公司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项目提供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审计公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数据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四条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元(大写元整),于合同签订三日内支付。

管理咨询业务约定书 甲方(委托方):北京鑫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北京竣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约日期:2014年3月16日

财务咨询业务约定书 甲方(委托方):北京鑫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北京竣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北京鑫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审计、评估两项业务进行咨询。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1X 年 3 月16 日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聘请和授权 1.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项目财务咨询顾问。乙方接受甲方之聘请。 1.2乙方指派审计、资产评估业务人员进行审计、评估业务咨询。甲方同意乙方之指派,并授权该等经办人依本合同行使咨询顾问权利。 1.3乙方指定的经办人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乙方可另行指派其他人临时代行职责。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指派的临时经办人享有经办人之权利,承担经办人之义务。 1.4不论乙方指定经办人的人数,乙方均应使用其全公司的资源,以公司的名义对项目进行服务。 第2条乙方服务对象和项目 2.1本合同项下服务对象为北京鑫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两项业务进行财务咨询。若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提出将其他关联企业或第三人纳入服务对象范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2本合同项下,乙方对该项目的服务为财务咨询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以及处理该事项可能涉及的其他经营管理事务)。 第3条乙方服务内容 3.1制定计划 3.1.1根据项目的业务及财务状况,协助监督、核查账务建立,确保其完整、正规;

3.1.2协助分析明确其帐务中的问题; 3.1.3协助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体系。 3.1.4乙方派专门财务专家小组查账,调账和接受咨询进行解答相关事务,。 3.1.5如有临时特殊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时间。 第4条乙方服务方式 4.1乙方听取该项目说明后,可派出经办人到现场了解详尽的相关情况。 4.2乙方可以以召开业务会议、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甲方交流。 4.3乙方提供的建议,可以以书面方式(包括纸质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向甲方提交。 第5条乙方的报酬和费用 5.1就乙方提供服务,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财务咨询顾问费总额为伍万元(大写)人民币;本约定书签字生效后,进场审计、评估服务在提交咨询结果时预付一半费用贰万伍仟元人民币,余款在财务咨询项目完结后余款付清。 结算方式为:转账或支票; 第6条甲方提交的资料 6.1乙方有权及时获得进行顾问服务所需要的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项目的全面、真实、准确的资料、信息,并可独立自主地决定使用; 6.2甲方应就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事项提供详细资料、信息及有关意图,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 第7条保密 7.1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对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该保密义务在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或经服务对象同意,或该秘密已由第三人合法或不合法地公开时,得予以解除。 7.2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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