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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GB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GB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

第一节总则

1.0.1 为了防范酒厂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白酒、葡萄酒、白兰地、黄酒、啤酒等酒厂和食用酒精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酒厂自然洞酒库的防火设计。

1.0.3 酒厂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酒厂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2.0.1 酒厂 alcoholic beverages factory

生产饮料酒的工厂。包括生产白酒、葡萄酒、白兰地酒、黄酒和啤酒等各类饮料酒的工厂,主要有原料库、原料粉碎车间、酿酒车间、酒库、勾兑车间、灌装包装车间、成品库等生产、储存设施。

2.0.2 酒精度 alcohol percentage

乙醇在饮料酒中的体积百分比。

2.0.3 酒库 alcoholic beverages warehouse

采用陶坛、橡木桶或金属储罐等容器存放饮料酒的室内场所。

2.0.4 人工洞白酒库 man-made cave Chinese spirits depot

在人工开外洞内采用陶坛等陶制容器储存白酒的场所。

2.0.5 半敞开式酒库 semi-enclosed alcoholic beverages warehouse

设有屋顶,外围护封闭式墙体面积不超过该建筑外围护墙体外表面面积1/2的酒库。

2.0.6 储罐区 tank farm

由一个或多个储罐组成的露天储存场所。

2.0.7 常储量 steady reserves

酒厂保持相对稳定的储酒量,一般为酒库、储罐区和成品库的储存容量之和。

第三章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

3.0.1 酒厂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表3.0.1的规定。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表3.0.1 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注:1 采用增湿粉碎、湿法粉碎的原料粉碎车间,其火灾危险性可划分为丁类;采用密闭性粉碎设备的原料粉碎车间,其火灾危险性可划分为丙类。

2 黄酒厂采用黄酒槽生产白酒时,其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耐

火等级按白酒厂的要求确定。

3.0.2 同一座厂房、仓库或厂房、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物品储存时,其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3.0.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0.4 白酒、白兰地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勾兑、灌装、包装、成品暂存等生产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当生产联合厂房内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规定的面积增加至2.5倍。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1.1 酒厂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宜设置在规划区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酒厂应根据其生产工艺、火灾危险性和功能要求,结合地形、气象等条件,合理确定不同功能区的布局,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

4.1.2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宜设置在厂区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人工洞白酒库的库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不得选择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

4.1.3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

白兰地陈酿库应与其他生产区及办公、科研、生活区分开布置。

4.1.4 除人工洞白酒库、葡萄酒陈酿库外,酒厂的其他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4.1.5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当必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 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当隔墙上需要开设门窗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4.1.6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并不应贴邻建造。

2 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以及贴邻建造的管理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l.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要开设门窗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4.1.7 白酒、白兰地灌装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勾兑车间、洗瓶车间、包装车间隔开。

2 每条生产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3m的通道。

3 每条生产线设置的成品酒灌装罐,其容量不应大于3m3。

4 当每条生产线的成品酒灌装罐的单罐容量大于3m3但小于或等于20m3,且总容量小于或等于l00m3时,其灌装罐可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层靠外墙部位,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灌装车间、勾兑车间、包装车间、洗瓶车间等隔开,且设置灌装罐的部位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5 当每条生产线的成品酒灌装罐的单罐容量大于20m3或者总容量大于l00m3时,其灌装罐应在建筑物外独立设置。

4.1.8 当白酒勾兑车间与其酒库、白兰地勾兑车间与其陈酿库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勾兑车间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昔层靠外墙部位,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

分区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防火墙上不得开设任何门窗洞口。

4.1.9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和变、配电房等不应设置在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葡萄酒陈酿库、白兰地陈酿库内或贴邻建造。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门上应有明显标识。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

4.1.10 供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酒泵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房,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一面贴邻建造。

1 仅有与变、配电房直接相关的管线穿过隔墙,且所有穿墙的孔洞均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紧密填实。

2 室内地坪高于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酒泵房室外地坪0.6m。

3 门、窗设置在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酒泵房的爆炸危险区域外。

4 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4.1.1l 供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白兰地陈酿库专用的酒泵房和空气压缩机房贴邻仓库建造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与仓库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

4.1.12 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设备间隔开,观察窗应采用固定的密封窗。供其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房与氨压缩机房贴邻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该墙不得穿过与变、配电房无关的管线,所有穿墙的孔洞均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紧密填实。当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固定的甲级防火窗。氨压缩机房和变、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启。

4.1.13 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1.14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的防火堤内严禁植树。

4.1.15 厂区的其他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妨碍灭火救援。

2 生产区不应种植含油脂较多的树木。

3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与其周围的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篱或茂盛的灌木。

4.2 防火间距

4.2.1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道路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l的规定。

表4.2.1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之间及其他建筑物、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道

路之间的防火间距(m)

注:设置在山地的白酒库、白兰地陈酿库,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岛防火墙时。防火间距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4.2.2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与建筑物、变配电站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表4.2.2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与建筑物、变配电站之间的防火间距(m)

注:1 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璧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量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2 固定顶储罐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25%。且不应小于25m。

3 储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增

加25%。

4 浮质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 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

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6 设置在山地的储罐区。当设置事故存液池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

的规定减少25%。

4.2.3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储罐与厂外道路路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与厂内次要道路路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4.2.4 供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专用的酒泵房或酒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与其酒泵房或酒泵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4的规定。

表4.2.4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与其酒泵房或酒泵区之间的防火间距(m)

注:总储量小于或等于10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4.2.5 事故存液池与相邻建筑、储罐区、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道路等之间的防火间距按其有效容积对应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固定顶储罐的要求执行。

4.2.6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构)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的建(构)筑物之间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4.2.7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酒厂内不同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3 厂内道路。

4.3.1 常储量大于或等于1000m3的白酒厂、年产量大于或等于5000m3的葡萄酒厂、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黄酒厂、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00m3的啤酒厂,其通向厂外的消防车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

4.3.2 厂区的道路宜采用双车道,单车道应满足消防车错车要求。

4.3.3 生产区、仓库区和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应设置有回车场尽头式消防车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相邻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净宽不小于7m的消防通道。

4.3.4 消防车道净宽不应小于4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坡度不宜大于8%,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消防车道距建筑物的外墙宜大于5m。供消防车停留的作业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储罐区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4.4消防站

4.4.1下列白酒厂应建消防站:

1 常储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白酒厂。

2 城市消防站接到火警后5min内不能抵达火灾现场且常储量大于或等于1000m3的白酒厂。

4.4.2 白酒厂消防站的设置要求及消防车、泡沫液的配备标准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 消防站的设置要求及消防车、泡沫液的配备标准

4.4.3 冷却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用水罐消防车的数量和技术性能,应按冷却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最大需水量配备;扑救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火灾用泡沫消防车的数量和技术性能,应按着火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最大需用泡沫液量配备。

4.4.4 消防站的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消防站的设计、其他装备和人员配备可按照有关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的有关规定执行。

5生产工艺防火防爆

5.0.1 酒厂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进行防爆设计。

5.0.2 泄压面积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爆炸危险物质为乙醇时,其泄压比C值不应小于0.110m2/m3;爆炸危险物质为氨以及K尘<10MPa·m·s-1叫的粮食粉尘时,其泄压比C值不应小于0.030m2/m3。

5.0.3 厂房、仓库内不应使用敞开式粮食溜管(槽)等设备。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的机械设备,宜设置在单层建筑靠近外墙或多层建筑顶层靠近外墙部位。

5.0.4 输送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的原料时,其机械输送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输送设备,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磁选装置及其他清理装置,应在输送设备运转进入筒仓前的适当位置设置防火、防爆阀门。

2 斗式提升机应设置在单独的工作塔内或筒仓外。提升机入口处应单独设置负压抽风除尘系统。提升机的外壳、机头、机座和连接溜管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机壳的垂直段上应设置泄爆口,机座处应设置清料口,机头处应设置检查口。提升机应设置速度监控、故障报警停机等装置。

3 螺旋输送机全部机体应由金属材料包封,并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卸料口应采取措施防止堵塞,并应设置堵塞停机装置。

4 带式输送机应设置拉线保护、输送带打滑检测和防跑偏装置;必须采用阻燃输送带且不得采用金属扣连接,设备的进料口和卸料口一处应设置吸风口。

5 输送栈桥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5.0.5 输送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的原料时,其气流输送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多个不同的进料点向一个卸料点输送原料时,应采用真空输送系统,卸料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2 从一个进料点向多个不同的卸料点输送原料时,可采用压力输送系统,加料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3 多个气流输送系统并联时,每个系统应设置截止阀。各粮仓间的气流输送

系统不应相互连通,如确需连通时,应设置截止阀。

5.0.6 原料清选、粉碎和制曲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内部构件应连接牢固。原料粉碎设备应设置便于操作的检修孔、清理孔。原料粉碎车间不宜设置非生产性电气设备。

5.0.7 原料蒸煮设备宜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蒸煮宜采用蒸汽加热。采用木质甑桶时,不宜采用明火加热。

5.0.8 蒸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馏设备宜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 蒸馏宜采用蒸汽加热,采用明火加热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采用地锅蒸酒的车间,地锅火门及储煤场地必须设于车间外。

3 蒸馏设备及其管道、附件等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 采用塔式蒸馏设备生产酒精,各塔的排醛系统中应设置酒精捕集器,并应有足够的容积。排醛管出口宜接至室外,且不宜安装阀门。

5 酿酒车间的中转储罐容量不得超过车间日产量的2倍且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h。

5.0.9 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白兰地陈酿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输酒管道必须固定并应采用柔性连接。输酒管入口距储罐底部的高度不宜大于0.15m;确有困难时,输酒管出口标高应大于入口标高,高差不应小于0.1m。

2 每根输酒管道至少应设置两个阀门,阀门应采用密封性良好的快开阀,快速接口处应设置防漏装置。

3 储罐应设置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装置,必要时可设自动联锁启闭进液装置或远距离遥控启闭装置。储罐不宜采用玻璃管(板)等易碎材料液位计。

4 应急储罐的容量不应小于库内单个最大储罐容量。

5 酒取样器、罐盖及现场工具等严禁使用碰撞易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5.0.10 白酒、白兰地的加浆、勾兑、灌装生产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浆、勾兑作业时,严禁采用纯氧搅拌工艺,可采用压缩空气作搅拌介质,但加浆、勾兑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宜采用负压抽风系统。

2 真空灌装机灌装口排出的酒蒸气应采用负压抽风系统回收,并应直接排至

室外。

3 封盖机应采用缓冲柔性封盖机构。

5.0.11 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粮食仓库、原料粉碎车间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5.0.12 采用糟烧白酒、高粱酒等代替酿造用水发酵时,发酵罐的输酒管人口距罐内搭窝原料底部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黄酒煎酒设备采用薄板式热交换器时,灌酒桶上方的酒蒸气应回流入薄板式热交换器预热段,酒汗出口应设置回收装置,其管道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5.0.13氨制冷系统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氨压缩机应在机组控制台上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

2 氨泵应设断液自动停泵装置,排液管上应设压力表和止逆阀,排液总管上应设旁通泄压阀。

3 低压循环储液器、氨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及正常液位自控装置;低压储液器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

4 压力容器(设备)应按产品标准要求设安全阀;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的屋脊5m。

5 应设置紧急泄氨装置。

6 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 8163的要求,应根据管内的最低工作温度选用材质,设计压力应采用2.5MPa(表压)。

7 应采用氨专用阀门和配件,其公称压力不应小于 2.5MPa(表压),并不得有铜质和镀锌的零配件。

5.0.14 储罐、容器和工艺设备需要保温隔热时,其绝热材料应选用不燃材料。低温保冷可采用阻燃型泡沫,但其保护层外壳应采用不燃材料。

5.0.15 输酒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输送白酒、食用酒精、葡萄酒、白兰地、黄酒的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酒管道宜架空或沿地敷设。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酒液在管

沟内积聚的措施,并应在进出厂房、仓库、酒泵房、储罐区防火堤处密封隔断。输酒管道严禁与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不应与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2 输酒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跨越道路的输酒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输酒管道穿越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

3 输酒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不同防火分区的楼板。

4 输酒管道除需要采用螺纹、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5.0.16 输酒管道应采用食品用不锈钢管,输酒软管宜采用不锈钢软管。各种物料管线应有明显区别标识,阀门应有明显启闭标识。处置紧急事故的阀门,应设于安全和方便操作的地方,并应有保证其可靠启闭的措施。

5.0.17 其他管道必须穿过防火墙和楼板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紧密填实空隙。受高温或火焰作用易变形的管道,在其穿越墙体和楼板的两侧应采取阻火措施。严禁在防火墙和不同防火分区的楼板上留置孔洞。采样管道不应引入化验室。

6 储存

6.1 酒库

6.1.1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m2)

建筑面积可增加至本表规定的1.5倍。

6.1.2 全部采用陶坛等陶制容器存放白酒的白酒库。其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 陶坛等陶制容器白酒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m2)

6.1.3 白兰地陈酿库、葡萄酒陈酿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 白兰地陈酿库、葡萄酒陈酿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m2)

6.1.4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葡萄酒陈酿库及白酒、白兰地的成品库严禁设置在高层建筑内。

6.1.5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葡萄酒陈酿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分别按表6.1.1、表6.1.2、表6.1.3的规定增加至3.0倍,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分别按表6.1.1、表6.1.2、表6.1.3的规定增加至2.0倍。

6.1.6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内的储罐,单罐容量不应大于1000m3,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直径的50%;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3、一组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00m3时储罐可成组布置,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5m。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当白酒库、食用酒精库内的储罐总容量大于5000m3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6.1.7 当深用陶坛、酒海、酒篓、酒箱、储酒池等容器储存白酒时;白酒库内的储酒容器应分组存放,每组总储量不宜大手250m3,组与组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堤。若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门分隔时;门前应采取加设挡坎等挡液措施。地震烈度大于6度以上的地区,陶坛等陶制容器应采取防震防撞措施。

6.1.8 人工洞白酒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工洞白酒库应由巷道和洞室构成。

2 一个人工洞白酒库总储量不应大于5000m3,每个洞室的净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 巷道直通洞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洞室通向巷道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相邻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洞室内最远点距出口的距离不超过30m时可只设一个出口。

4 巷道的净宽不应小于3m,净高不应小于2.2m。相邻洞室通向巷道的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5 当两个洞室相通时,洞室之间应设置防火隔间。隔间的墙应为防火墙.隔间的净面积不应小于6m2,其短边长度不应小于2m。

6 巷道与洞室之间、洞室与防火隔间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堤和甲级防火门。防火门应满足防锈、防腐的要求,且应具有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和洞外控制关闭的功能。

7 巷道地面坡向洞口和边沟的坡度均不应小于0.5%。

6.1.9 人工洞白酒库陶坛等陶制容器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陶坛等陶制容器应分区存放,每区总储量不宜大于200m3,区与区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堤或利用地形设置事故存液池。

2 每个分区内的陶坛等陶制容器应分组存放,每组的总储量不宜大于50m3,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

6.1.10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的承重结构不应采用钢结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

6.1.1l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6.1.12 多层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外墙窗户上方应设置宽度

不小于0.5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

6.1.13 事故排酒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层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宜设置事故排酒口及阀门,库外应设置垂直导液管(道),并应用混凝土管道连接排酒口和导液管(道)至室外事故存液池。

2 人工洞白酒库的每个分区应设置事故排酒口及阀门,洞内应设置导液管(暗沟)至室外事故存液池,导液管(暗沟)通过分区的隔断处应设置阀门或防火挡板。

3 多层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人工洞白酒库地面向事故排酒口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0.5%。

6.l.14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不燃烧体隔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堤的高度、厚度均不应小于0.2m。

2 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

3 管道穿堤处应采用不燃材料密封。

6.2 储罐区

6.2.1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内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2.1的规定。

表6.2.1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内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2 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4 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时,地上式固定顶罐

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6.2.2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200m3、一组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0m3时,储罐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面距不应小于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储量折算为相同类别的标准

单罐,并应按本规范第6.2.1条的规定确定。

6.2.3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不燃烧体防火堤等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6.2.4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白酒、食用酒精总储量不应大于10000m3。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储罐,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

2 防火堤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立式储罐的防火堤内侧距堤内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0m,且外侧距堤外地面高度不应大于2.2m;卧式储罐的防火堤内、外侧高度均不应小于0.5m。防火堤应在不同方位设置两个及以上进出防火堤的人行台阶或坡道。

3 立式储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依山建设的储罐,可利用山体兼作防火堤,储罐的罐壁至山体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4 雨水排水管(渠)应在防火堤出口处设置水封装置,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装置应采用金属管道排出堤外,并在管道出口处设置易于开关的隔断阀门。

5 防火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

6 进出储罐区的各类管线、电缆宜从防火堤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当必须穿过防火堤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也可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

7 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防火堤的选型与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的有关规定。

7 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和排水

7.l 消防给水和灭火器

7.1.1 酒厂应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厂房、仓库、储罐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7.1.2 酒厂消防用水应和生产、生活用水统一规划,水源应有可靠保证。消防用水由酒厂自备水源给水管网供给时,其给水工程和给水管网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7.1.3 除下列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外,酒厂的其他厂房、仓库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 白酒厂的蒸煮、糖化、发酵车间,固态、半固态法酿酒车间,制酒母车间,液态制曲车间,酒糟利用车间。

2 萄酒厂的原料库房,原料分选、破碎除梗、浸提压榨车间,发酵车间,S0

2储瓶间。

3 黄酒厂的原料2浸渍、蒸煮车间,制酒母车间,酒糟利用车间。

4 啤酒厂的大麦浸渍、发芽车间,麦芽干燥车间,原料糊化、糖化、过滤、煮沸、冷却车间,发酵车间。

5 粮食仓库、玻璃瓶库、陶瓷瓶库,洗瓶车间、机修车间,仪表、电修车间,空气压缩机房。

7.l.4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的室内消火栓箱内应配备喷雾水枪。人工洞白酒库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室内消火栓宜布置在巷道靠近洞室出口处。

7.1.5 消防给水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泡沫液等灭火剂回流污染生活、生产水源和消防水池。供给泡沫灭火设备的水质应符合有关泡沫液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

7.1.6 厂房、仓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酒精蒸馏塔、办公及生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其中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白兰地蒸馏车间、陈酿库,白酒、白兰地勾兑、灌装车间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危险等级应为严重危险级。

7.1.7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其他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7.2 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

7.2.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高层原料筛选车间、原料制曲车间。

2 白酒、白兰地灌装、包装车间。

3 白酒、白兰地成品库。

4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白酒、白兰地成品库。

7.2.2 下列场所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

1 白酒勾兑车间、白兰地勾兑车间。

2 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

3 人工洞白酒库。

4 占地面积大于750m2的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

5 地下、半地下葡萄酒陈酿库。

6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

7.2.3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的泡沫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00m3的储罐,移动式消防设施不能进行保护或地形复杂、消防车扑救困难的储罐区,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 单罐容量小于500m3的储罐,可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7.2.4 白酒、食用酒精金属储罐应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的储罐应采用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当储罐设有水喷雾灭火系统时,水喷雾灭火系统兼作消防冷却水系统,但该储罐的消防用水量应按水喷雾灭火系统灭火和防护冷却的最大者确定。

2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的储罐多排布置或储罐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应采用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3 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的储罐高度小于或等于15m且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0m3时,可采用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固定式水枪与移动式水枪相结合的消防冷却系统。

7.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藩GB 50084的有关规定。

7.2.6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表7.2.6的规定。

表7.2.6 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

2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4MPa;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

3 系统的响应时间,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大于45s;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大于180s。

4 保护面积应按每个独立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确定。

7.2.7 泡沫灭火系统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固定顶、浮顶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有关规定。

7.2.8 白酒库、食用酒精库或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的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采用手动操作不能保证5min内将泡沫送入着火罐时,泡沫混合液管道控制阀应能远程控制开启。

7.2.9 消防系统的启动、停止控制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识,并应有防误操作保护措施。供水装置停止运行应为手动控制方式。

7.3 排水

7.3.1 酒厂应采取防止泄漏的酒液和消防废水排出广外的措施,并不得排向库区。

7.3.2 事故存液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有事故存液池的储罐区四周应设导液管(沟),使溢漏酒液能顺利地流出罐区并自流人存液池内。

2 导液管(沟、道)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

3 事故存液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罐,事故存液池的有效容积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人工洞白酒库和多层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设置的事故存液池的有效容积不宜小于50m3。

4 事故存液池应有符合防火要求的排水措施。

7.3.3 含酒液的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酒液的污水应采用管道单独排放,不得与其他污水混排。

2 排放出口应设置水封装置,水封装置与围墙之间的排水通道必须采用暗渠

或暗管。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自最低的管底算起,其深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装置出口应设易于开关的隔断阀门。

8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排烟

8.0.l 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不应采用循环热风采暖,严禁采用明火采暖和电热散热器采暖。原料粉碎车间采暖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2℃。

8.0.2 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8.0.3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氨压缩机房及白酒、白兰地酒泵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设施,其事故排风量宜根据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人工洞白酒库事故排风量应根据最大一个洞室的净空间进行计算确定。事故排风系统宜与机械通风系统合用,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开关。

8.0.4 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的通风管道及设备宜采用气动执行器与调节水阀、风阀配套使用。

8.0.5 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的通风管道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管道严禁穿越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场所的隔墙。

2 排风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往室外或洞外的安全处,不应暗设。

3 通风管道及设备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4 送风机及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5 送风机及排风机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且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6 输送向酒、食用酒精、葡萄酒、白兰地、黄酒的管道。不应穿过通风机房和通风管道,且不应沿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

8.0.7 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8.0.8 机械排烟系统与机械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有关要求。

8.0.9 厂房、仓库采用自然排烟设施时,排烟口宜设置在外墙上方或屋面上,

四川规范对白酒厂设计的要求

四川规范对白酒厂设计的要求 一、生产性厂房和库房 表3.0.1 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二、白酒库、成品库 表3.0.3 白酒库、成品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注:括号内数据仅适用于全部采用陶坛存放白酒的库房。

3.0.3解释条文本条根据白酒库、成品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白酒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分别对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作出了规定。 白酒库的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但如果全部按甲类仓库的层数、防火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要求,实际执行中有困难,因此本规范结合白酒厂现状作了适当调整。 白酒库火灾案例证明,白酒库的层数以1层、2层建筑较妥,3层建筑次之,层数再多的危害相对就大了。近几年,有些白酒库在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后,其层数也有4层或5层,因此对层数作了适当限制。 本条规定的仓库的面积为仓库的占地面积,非仓库的总建筑面积,而仓库内的防火分区是强调防火墙之间的建筑面积,即仓库内的防火分区必须是采用防火墙分隔。 对全部采用陶坛存放白酒的陶坛酒库,经调研,储存的白酒大都在70度左右,但一般只作为储存,酒的进出作业相对较少,其建筑有单层和多层两种,建筑规模较大,可达6000m2左右,防火分区面积约为200~700m2左右(表3)。因此,对陶坛酒库单独作出规定。 表3 白酒厂已建陶坛酒库建筑规模

三、罐区 表4.2.6 白酒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 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 2 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4 单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式消防冷却系统时,地上式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4.2.7白酒单罐容量小于等于200m3、一组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时,储罐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储量折算为相同类别 的单罐,并按本规范第4.2.6条的规定确定。 4.2.8白酒固定顶储罐和浮顶储罐与其泵房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5m、12m。总储量小于等于10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4.2.6、4.2.7解释条文本规范对白酒储罐之间防火间距的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基本一致。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对地

GB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 第一节总则 1.0.1 为了防范酒厂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白酒、葡萄酒、白兰地、黄酒、啤酒等酒厂和食用酒精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酒厂自然洞酒库的防火设计。 1.0.3 酒厂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酒厂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2.0.1 酒厂 alcoholic beverages factory 生产饮料酒的工厂。包括生产白酒、葡萄酒、白兰地酒、黄酒和啤酒等各类饮料酒的工厂,主要有原料库、原料粉碎车间、酿酒车间、酒库、勾兑车间、灌装包装车间、成品库等生产、储存设施。 2.0.2 酒精度 alcohol percentage 乙醇在饮料酒中的体积百分比。 2.0.3 酒库 alcoholic beverages warehouse 采用陶坛、橡木桶或金属储罐等容器存放饮料酒的室内场所。 2.0.4 人工洞白酒库 man-made cave Chinese spirits depot 在人工开外洞内采用陶坛等陶制容器储存白酒的场所。 2.0.5 半敞开式酒库 semi-enclosed alcoholic beverages warehouse 设有屋顶,外围护封闭式墙体面积不超过该建筑外围护墙体外表面面积1/2的酒库。 2.0.6 储罐区 tank farm 由一个或多个储罐组成的露天储存场所。 2.0.7 常储量 steady reserves

甲级防火门使用位置

使用甲级防火门的场所或部位 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8.3.1-2 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 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 A 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8.3.2-1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8.3.2-2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8.3.3-6 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或3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2)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h的需要量,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2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 8.1.2 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本规范第8.3.2条规定设置水幕。 8.1.5 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8.1.11 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8.1.12 当剧场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当设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3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 218-2010 5.2.8 展览建筑内的燃油或然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不应布置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进行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51157-2016 9.9.2-9 物流建筑内的充电间应采用防火墙和楼板与其他区域隔开,通向物流建筑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5.3.5 储存除可燃液体、棉、麻、丝、毛及其他纺织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层丙类存储型物流建筑,当其占地面积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对仓库的占地面积规定时,建筑内可采用防火通道分隔,使每个存储区的占地面积不大于24000m2,消防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3 通道两侧的分隔墙应为防火墙,且宜高出屋面0.5m,或通道处采用独立的屋面结构体系;防火墙上不宜开设门洞;当开设门洞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 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2015 7.1.5 博物馆建筑设计应满足博物馆对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进行严格管理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3 食品加工区宜使用电能加热设备,当使用明火设施时,应远离藏品保存场所且应靠外

白酒厂防火设计规范DB515050-2007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hinese spirits factory

目次 1 总则 .................................................................................................................................................... . (1) 2 术语 (1) 3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1) 4总平面布置 (2) 4.1 一般规定 (2) 4.2 防火间距 (3) 4.3 厂内车道 (4) 5 工艺装置 (4) 6 建筑构造 (5) 7 消防站 (6) 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7) 8.1 一般规定 (7) 8.2 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系统 (7) 9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 10 电气 (8) 10.1 供配电及电器装置 (8) 10.2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 (9)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0)条文说明 .................................................................................................................................................. .(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之欧阳歌谷创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欧阳歌谷(2021.02.01) 目录 1总则2 2术语、符号5 2.1术语5 2.2符号9 3厂房和仓库9 3.1火灾危险性分类9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26 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35 3.4厂房的防火间距48 3.5仓库的防火间距56 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59 3.7厂房的安全疏散64 3.8仓库的安全疏散66 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68 4.1一般规定68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69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75 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81 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84 5民用建筑86 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86 5.2总平面布局91 5.3防火分区和层数94 5.4平面布置99 5.5安全疏散和避难108 6建筑构造127 6.1防火墙127 6.2建筑构件和管道井130 6.3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134

6.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136 6.5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143 6.6天桥、栈桥和管沟145 6.7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146 7灭火救援设施149 7.1消防车道149 7.2救援场地和入口152 7.3消防电梯154 7.4直升机停机坪156 8消防设施的设置156 8.1一般规定156 8.2室内消火栓系统160 8.3自动灭火系统161 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68 8.5防烟和排烟设施169 9供暧、通风和空气调节171 9.1一般规定171 9.2供暖172 9.3通风和空气调节174 10电气181 10.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81 10.2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186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89 11木结构建筑192 12城市交通隧道198 12.1一般规定198 12.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203 12.3通风和排烟系统204 1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07 12.5供电及其他208 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209 附录B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209 附录C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定标准210 1总则 1.0.1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目录2018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规范清单大全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消防必备规范) 2.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常用规 范)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常用范) 规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常用规 范) 8.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GA1206-2014 9.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0.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 版)GB50193-93 11. 气体消防系统选用、安装与建筑灭火器配置07S207 12.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3.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 14.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15.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1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 18.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0.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15 21.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2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2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25.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2007 2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 2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涉及规范标准大全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所需要了解的消防规范、标准大全: 序号现行国标代码及版 本号 规范名称发布日期施行日期 1 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2014-12-22015-8-1 2 GB50219-20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4-10-92015-8-1 3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8-272015-5-1 4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1-292014-10-1 5 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2014-1-92014-8-1 6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013-9-62014-5-1 7 GB50694-2011酒厂设计防火规范2011-7-262012-6-1 8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011-6-62011-8-1 9 GB50039-2010农村防火规范2010-8-182011-6-1 10 GB50151-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8-182011-6-1 11 GB50565-2010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10-5-312010-12-1 12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9-5-132009-10-1 13 GB50498-200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9-5-132009-10-1 14 GB50284-2008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2008-11-282009-7-1 15 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2008-8-132008-11-1 16 GB50440-2007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2007-10-232008-1-1 17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7-10-232008-3-1 18 GB50414-2007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07-4-132008-1-1 19 GB50401-2007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7-2-272007-7-1 20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7-1-242007-7-1 21 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2006-9-162007-4-1 22 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2-272006-5-1 23 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6-6-192006-11-1 24 GB50370-200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6-3-22006-5-1 25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05-7-152005-10-1 26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5-5-162005-7-1 27 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2005-4-152005-8-1 28 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4-11-42005-3-1 29 GB50347-2004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4-9-22004-11-1 30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3-4-152003-8-1 31 GB50084-2001(2005 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1-4-52001-7-1 32 GB50313-2000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2000-2-222000-8-1 33 GB50222-95(2001 年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1995-3-291995-10-1 34 GB50193-93(1999 年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993-12-11994-8-1 35 GB50163-92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992-9-291993-5-1 36 GBJ 110-87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987-9-161988-5-1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同一座厂房、仓库或厂房、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物品储存时,其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白酒、白兰地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勾兑、灌装、包装、成品暂存等生产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当生产联合厂房内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面积增加至2.5倍。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一般规定 酒厂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宜设置在规划区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酒厂应根据其生产工艺、 火灾危险性和功能要求,结合地形、气象等条件,合理确定不同功能区的布局,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宜设置在厂区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人工洞白酒库的库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不得选择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白兰地陈酿库应与其他生产区及办公、科研、生活区分开布置。 除人工洞白酒库、葡萄酒陈酿库外,酒厂的其他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当必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当隔墙上需要开设门窗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并不应贴邻建造。 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以及贴邻建造的管理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l.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要开设门窗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白酒厂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常储量100m3及以上白酒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常储量100m3以下白酒厂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白酒厂按常储量分为Ⅰ、Ⅱ、Ⅲ类,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表1.0.3 白酒厂的分类 分类 常储量V (m 3 ) Ⅰ类 V≥10000 Ⅱ类 1000≤V <10000 Ⅲ类 100≤V <1000

1.0.4 产品获国家名酒称号的白酒厂应划为Ⅰ类。 1.0.5 白酒厂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白酒度spirits percentage 乙醇在白酒中的体积百分比。 2.0.2 白酒库Chinese spirits warehouses 采用陶坛或金属容器等存放白酒的库房。 2.0.3 白酒储罐区Chinese spirits tank farm 由一个或者多个白酒储罐组成的露天储酒罐区。 2.0.4 常储量steady reserves 白酒厂保持相对稳定的白酒储量,一般为白酒库、白酒储罐区和成品库的储存容量之和。 3 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3.0.1 白酒厂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 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建(构)筑物名称 火灾危险性分类 最低耐火等级 液态法酿酒车间,白酒度为38 度及以上的白酒库,勾兑、灌装包装车间 甲 二级 白酒储罐区 甲 --- 粮食筒仓的工作塔、粮食粉碎车间(制酒原料粉碎车间、制曲原料粉碎车间) 乙 二级 粮食仓库、制曲车间、包装材料库、暂存成品库、成品库、柴油发电机房 丙 二级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WORD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WORD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3.0.2 同一座厂房、仓库或厂房、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宜设置在厂区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人工洞白酒库的库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不得选择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 4.1.3 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白兰地陈酿库应与其他生产区及办公、科研、生活区分开布置。 4.1.4除人工洞白酒库、葡萄酒陈酿库外,酒厂的其他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4.1.5厂房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当必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丙类厂房 2丙、丁类仓库当每条生产线的成品酒灌装罐的单罐容量大于3m3但小于或等于20m3,且总容量小于或等于l00m3时,其灌装罐可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层靠外墙部位,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灌装车间、勾兑车间、包装车间、洗瓶车间等隔开,且设置灌装罐的部位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5当每条生产线的成品酒灌装罐的单罐容量大于20m3或者总容量大于l00m3时,其灌装罐应在建筑物外独立设置。 4.1.8当白酒勾兑车间与其酒库、白兰地勾兑车间与其陈酿库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勾兑车间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昔层靠外墙部位,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防火墙上不得开设任何门窗洞口。

4.1.9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和变、配电房等不应设置在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葡萄酒陈酿库、白兰地陈酿库内或贴邻建造。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门上应有明显标识。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 4.1.10供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酒泵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房,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一面贴邻建造。 l仅有与变、配电房直接相关的管线穿过隔墙,且所有穿墙的孔洞均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紧密填实。 2室 3门、窗设置在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兰地陈酿库、酒泵房的爆炸危险区域外。 4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4.1.1l供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白兰地陈酿库专用的酒泵房和空气压缩机房贴邻仓库建造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与仓库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 4.1.12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设备间隔开,观察窗应采用固定的密封窗。供其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房与氨压缩机房贴邻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该墙不得穿过与变、配电房无关的管线,所有穿墙的孔洞均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紧密填实。当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固定的甲级防火窗。氨压缩机房和变、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启。 4.1.13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白酒罐区安全管控方案

**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储酒罐区安全风险的管控方案 (示例) 一、储酒罐区现状 我司老储酒罐区、原酒1库区和6库区建于2004年6月,因历史原因和建厂初期标准问题,对照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的《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2011),当前储酒罐(库)区存在防火间距不足,储罐未设置呼吸阀、阻火器、和液位计,未规范自动灭火装置、消防设施不完备等隐患。 二、管控措施 针对以上安全隐患,我司全体员工高度警惕这一隐患问题,成立了以宋柏兵任组长,罗江伟任副组长,李泽秀、田时明、陈宗有、李华勇、肖飞、涂晓莉、宋平、刘崇良、姚森勇、蒲军、陈宗云等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并落实了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加强对现有储酒罐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管控。 一是将原酒1库储酒罐区储酒转走,减少库存酒量,降低危险系数。二是加强对老储酒罐区、原酒1库和6库区的监管,安排专人值班,24小时值班,每天定期检查、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三是对全部储酒罐区进行防

雷检测,使储酒罐区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四是及时检查维修喷淋系统,确保喷淋系统正常使用,确定专人操作,实行24小时专人巡查值守,并做好记录。五是按规范使用防爆开关、插座、灯泡等电器设备,确保消防器材、电气设备完好。六是在室外温度达到3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不得私自进行倒酒、醒酒、加浆操作。七是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八是积极开展防火救援演练。 三、下一步打算 公司将加快新建储酒库区的修建,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完成新建储酒库区的验收和老储酒库区的搬迁工作,彻底消除储酒罐区的安全隐患。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消防施工单位自评报告

消防施工自评报告 施工单位: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盖章)工程名称:沿河县交通局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消防工程系及产品使用记录表

系统类型□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中心报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设备名称 设备 型号 生产厂家数量 主要消防产品证书 认证证书或 认可标志 合格证出厂日期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 动型) JB-Q TL-T X301 6A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3 是是2019年5月 感烟探测器 JTY- GM-T X310 0A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1935 是是2019年5月感温探测器 JTW- ZDM- TX31 10A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49 是是2019年5月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TX31 40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480 是是2019年5月消火栓按钮 TX31 52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358 是是2019年5月输入模块 TX32 00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122 是是2019年5月输入/输出模块 TX32 08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560 是是2019年5月输出模块 TX32 14B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138 是是2019年5月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 装置 TX38 20T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1 是是2019年5月 火灾显示盘 TX34 03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116 是是2019年5月火灾声光警报器 TX33 01A 深圳市泰 和安科技 有限公司 480 是是2019年5月 其他探测器 其它

消防电源供电等级一级 供电 回路 数 用电 总负荷 消防用电 总负荷 消防用电线路保护方 法 防火 桥架 备用电源 情况 末端有无自 动切换功能 有 消防给水设施消防水池容量(m3)720 消防水箱容量(m3)36 设备名称 设备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量 主要消防产品证书 认证证书或 认可标志 合格证 出厂 日期室内消火栓泵 XBD14. 0/40G- DLI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2 是是2019年4月 喷淋泵 XBD6.0 /40G-L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2 是是2019年4月 室外消火栓泵 XBD4.0 /40G-L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2 是是2019年4月 水泵接合器 SQX150 -2.0 1.6Mpa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19 是是2019年4月 增压稳压罐 W1.5/0 .6-0,. 6-YQBF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1 是是2019年4月 消火栓稳压泵 XBD4.0 /1W-CD L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2 是是2019年4月室内消防泵控制柜 YQK-2X F-90-Y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1 是是2019年4月 喷淋泵控制柜 YQK-2X F-37-Y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1 是是2019年4月室外消火栓控制柜 YQK-2X F-30-Y 上海羽 泉泵阀 制造有 限公司 1 是是2019年4月 设备名称流量(L/S)扬程(m) 功率(KW)

白酒厂防火设计规范DB新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hinese spirits factory

目次 1 总则 .................................................................................................................................................... . (1) 2 术语 (1) 3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1) 4总平面布置 (2) 4.1 一般规定 (2) 4.2 防火间距 (3) 4.3 厂内车道 (4) 5 工艺装置 (4) 6 建筑构造 (5) 7 消防站 (6) 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7) 8.1 一般规定 (7) 8.2 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系统 (7) 9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 10 电气 (8) 10.1 供配电及电器装置 (8) 10.2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 (9)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0)条文说明 .................................................................................................................................................. .(11)

酒厂设计规范

酒厂设计规范 篇一:四川规范对白酒厂设计的要求 四川规范对白酒厂设计的要求 一、生产性厂房和库房 表3.0.1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二、白酒库、成品库 表3.0.3 白酒库、成品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注:括号内数据仅适用于全部采用陶坛存放白酒的库房。 3.0.3 解释条文本条根据白酒库、成品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白酒库耐 火等级不应低于 二级,并分别对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作出了规定。 白酒库的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但如果全部按甲类仓库的层数、防火分 区的最大建筑面积要求,实际执行中有困难,因此本规范结合白酒厂现状作了适当调整。 白酒库火灾案例证明,白酒库的层数以1层、2层建筑较妥,3层建筑次之, 层数再多的危害相对就大了。近几年, 1 有些白酒库在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后,其层数也有4层或5层,因此对层数作了 适当限制。 本条规定的仓库的面积为仓库的占地面积,非仓库的总建筑面积,而仓库内的 防火分区 是强调防火墙之间的 建筑面积,即仓库内的防火分区必须是采用防火墙分隔。

对全部采用陶坛存放白酒的陶坛酒库,经调研,储存的白酒大都在70度左右,但一般只作为储存,酒的进出作业相对较少,其建筑有单层和多层两种,建筑规模较大,可达6000m2左右,防火分区面积约为200,700m2左右(表3)。因此,对陶坛酒库单独作出规定。 表3白酒厂已建陶坛酒库建筑规模 三、罐区 表4.2.6 白酒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 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 2 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4 单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式消防冷却系统时,地上式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0.6D。 4.2.7 白酒单罐容量小于等于200m3、一组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时,储罐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 2 过两排,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储量折算为相同类别的单罐,并按本规范第4.2.6条的规定确定。 4.2.8 白酒固定顶储罐和浮顶储罐与其泵房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5m、 12m。总储量小于等于10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4.2.6、4.2.7解释条文本规范对白酒储罐之间防火间距的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基本一致。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对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也

2020年农贸综合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6. 大祥区XX农贸综合市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提出的背景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3、编制可研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第二章:市场预测和拟建规模 2.1、市场预测 2.2、建设规模 第三章:建设条件和场址方案 . 3.1、场址的地理位置· 3.2、场址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 3.3、场址地形地貌情况 3.4、场址的外部协作条件 第四章:设计方案 4.1、项目构成 4.2、立面造型 4.3、建筑规模 4.4、建筑防火要求 4.5、排水系统及环保处理 4.6、电气要求 4.7、防雷接地要求 4.8、抗震要求 4.9、平面布置 4.10、建筑装饰工程 第五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5.1、组织机构 5.2、人员编制及来源 第六章:工程进度 6.1、工程进度实施计划表 第七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投资估算

7.2、资金筹措 第八章:财务测算与评价 8.1、财务测算说明 8.2、经营利润测算 8.3、现金流量测算 8.4、不确定性分析 8.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8.6、社会效益分析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9.1、结论 9.2、建议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提出的背景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以市场为导向使社会生产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强调了市场在经济建设中新起到的作用。加快市场体系培育,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之一。我市在“十五”规划指出大力开发中西部地区的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在重要商品的产地,销地或集散地,在推进农业化过程中,加强市场建设,培育形成本地生产要素市场和农产品体系,是邵阳市“十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 邵阳市大祥区是邵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中西部开发城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大祥区基础设施建设,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宝庆西路人口的增长。市区两级政府非常关心XX 市场的建设,根据市区产业发展的需要,多次实地考察研究、论证并达成共识,相当必要尽快建设XX农贸市场。 为此福建省漳州市震鸿贸易有限公司提出对大祥区XX农贸综合市场的开发建设。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市场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2001年大祥区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为1.26亿元、3.93亿元、2.4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10.3%、14%,大祥区地理位置优越,市场流通业发展滞后,目前宝西路从二纺机到资江二桥仍无中型以上市场,与经济发展不协调,因此加快市场建设是该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振兴国民经济,促进第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增加社会劳动力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但是第三产业在大祥区经济发展中是滞后的产业。XX农贸市场的建设将成为中等规模的综合市场,对提高本区域工业品的产销率及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具有重要意义。从而促进第一、二产业的发展将增加许多的就业机会,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 (三)建设XX农贸综合市场,搞活农产品的流通,有利于更多农产品来这里设立营销窗口,扩大营销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更有利于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 1.3、编制可研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一)依据 (1)征用土地协议书; (2)邵阳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等; (3)邵阳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 (二)范围 本可研仅对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要求”进行分析研究。 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407㎡,停车场用地面积790平方米,XX市场的建设采用稳建快速的方式进行。

白酒厂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

姚云辉 Sichuan has been famous for its name of “Home of Liquor”. As early as 1980s, the annual production of Chinese liquor in Sichuan Province amounted to 1 million tons, accounting for 1/8 of the total production in China. According to statistics, profit tax paid by liquor companies in Sichuan Province added up to RMB 2.241 billion in the first half year of 2007, taking up 58.97% of total profit tax in China. Although Chinese liquor has been an important industry in Sichuan, the security management of liquor is not mature yet. 2007年9月10日,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主编的四川省地方标准《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四川素有“酒乡”之称,是白酒生产大省,“六朵金花”享誉中外。早在80年代,川酒年产量就高达100万吨,占全国年产酒总量的1/8。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四川白酒企业累计实现利税22.41亿元,占全国白酒利润总额的58.97%。白酒已经作为四川的支柱产业之一,但是其相应的安全管理机制却相对滞后。 2005年8月4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四川宫阙老窖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死亡6人、重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479万元。无独有偶,20年前南充地区某酒厂也发生了一把大火,直接经济损失高达当时的41万余元。20年前后,两把大火在烧痛酒乡人民的同时,也烧痛了白酒行业的安全管理机制。白酒产业作为四川省第一支柱产业,质量和产量均居全国前列,然而,由于国内尚无白酒厂防火防爆工程建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正式版)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白酒厂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常储量100m3及以上白酒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常储量100m3以下白酒厂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白酒厂按常储量分为Ⅰ、Ⅱ、Ⅲ类, 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表 1.0.3 白酒厂的分类分类常储量V(m3)Ⅰ类V≥10000Ⅱ类1000≤V<10000Ⅲ类100≤V<1000 1.0.4 产品获国家名酒称号的白酒厂应划为Ⅰ类。 1.0.5 白酒厂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白酒度 spirits percentage 乙醇在白酒中的体积百分比。 2.0.2 白酒库 Chinese spirits warehouses 采用陶坛或金属容器等存放白酒的库房。

最新最全消防规范

附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一览表(截至2015年) 公安部主编 序号现行国标代码 及版本号 规范名称发布日期施行日期主编部门主编单位 1 GB51080-2015城市消防规划规范2015-1-212015-9-1公安部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GB51054-2014消防站建筑设计规范2014-12-22015-8-1公安部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3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 计防火规范 2014-12-22015-8-1公安部上海市消防局 4 GB50219-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014-10-9 2015-8-1 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5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8-27 2015-5-1 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 6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 术规范 2014-1-29 2014-10-1 公安部 中国中元国际 工程公司 7 GB50878-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4-1-9 2014-8-1 公安部 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 8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范 2013-9-62014-5-1公安部 公安部沈阳消 防研究所 9 GB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013-6-8 2013-12-1 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10 GB50313-20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 范 2013-3-14 2013-10-1 公安部 公安部沈阳消 防研究所 11 GB50694-2011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2011-7-26 2012-6-1 公安部四川省公安消 防总队 12 酒厂设计 防火规范2 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 术规范 2011-6-6 2011-8-1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公安 部 中国建筑第五 工程局有限公 司、中国建筑 股份有限公司 13 GB50039-2010农村防火规范2010-8-18 2011-6-1 公安部山西省公安消 防总队 14 GB50151-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8-18 2011-6-1 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15 GB50565-2010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10-5-31 2010-12-1 中国纺织工 业协会、公安 部 中国纺织工业 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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