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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消防点检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消防点检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消防点检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根据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办、负责选型、配发、登记和统一管理,公司安排统一采购。 2、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领取并成为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实情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细化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个员工,要经常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及设施(水枪、水带),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位置进行编号挂卡(每个灭火器打号,另挂管理卡片),分类入册,区域负责人要把每个灭火器和消防栓落实到班组成员,将要固定位置,专人负责(按编号挂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人员落实后(含以后的人员变动)及时报安委后办公室。 3.2各生产班组、工作区域上班前后要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四包”情况,并制表填写检查记录,建档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况”的交接是班与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员工知道自己岗位的放火责任,清楚防火任务,懂得遵守操作过程的极度重要性,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3.4消防器材和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警动用后,要在48小 第 2 页共 2 页

时内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并书面报告火警的全部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 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做出相应的安全整改决策。 3.5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水,申请部门必须向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期间动用消防水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章动用处理。 3.6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3.7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消防器材及设施不止在班组位置上的,班长要协助兼职安全员管理好,发现灭火器压力偏低、药剂失效、泡沫结块等异常现象,要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写清灭火器编号),克服麻痹思想,确保灭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严格按编号、位置进行管理,禁止乱拿、乱放,严防认为损坏和丢弃(车间内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区域内地式消防栓,水泵结合器等水井阀落实到责任人后,报安委会备案)。 3.9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要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管理,作好登记,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要速报安委会进行处理和整改,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做到位置清楚、数量、性能心中有数,每月向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综合情况。 3.10要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过冬,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区域的划分, 第 2 页共 2 页

日本的消防体制

日本的消防体制 日本是我们的近邻,又是发达国家GOP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实体。我们每年到日本访问的消防工作者要大大超过到其他国家访问的人数,因此我们收集到的日本消防资料也相对的比别的国家多。 (一)消防组织机构与隶属关系 1948年,日本颁发了《消防组织法》,自此日本消防部门脱离了警察机关,开始实行以市、町、村为中心的自治体消防机制。日本消防部门把防火作为消防的首要任务,并承担着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与突发事故的医疗救护、抢险救援任务。 1、国家消防机构 即自治省消防厅及下属的消防科研所、消防大学与消防审议会。 自治省消防厅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国家消防制度与全国消防法规,并对各地消防局、消防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消防科学试验与研究。其下属的消防审议会是消防厅长官的咨询机构,但有权调查和审议消防厅的重要事务。 日本国家消防组织机构设置 2、都道府县消防机构 日本有47个都道府县,除东京都设消防厅以外,其余的消防机构均设在地方总务部或民生部,其内部机构比东京消防厅略为简化。还负责对市、町、村消防工作进行指导和建议,但无指挥权。 3、市、町、村消防机构 市、町、村按其规模的大小分别设消防局(或本部)、消防署和消防派出所(日文称“出张所”,相当于中队)。经费由当地政府负担,消防职员为地方公务员。 消防局(或本部)为机构,一般不对外。消防署负责对外工作,消防派出所为基层单位,执行出动任务。消防局或消防本部下设总务、预防、警防三个部;部以下设课、系;消防署下设庶务、预防、警防三个课。 4、民间消防机构 民间消防机构包括消防团与当地民众组建的自治防灾队、企事业单位的自卫消防队组织、妇女、儿童消防俱乐部等组织。消防团是日本民间的消防专职机构,由地方募集资金。(二)消防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日本消防部门的职责是:研究制定消防制度和准则;规定城市的防火等级;制定防火检查、防火管理及其他火灾预防制度;研究纵火、失火调查技术;培训火因调查员;负责扑灭各类火灾;研究制订消防职员、团员的训练标准;负责消防职员、团员培训事项;进行消防统计;研究有关教育训练事项;研究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测与鉴定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研究危险品管理方法;负责国家与地方消防团体间的联络;研究制订急救业务标准;制定防火计划;负责国内、国际消防与救援的交流活动;研究市町村消防人员、设施配置标准;执行消防团员公务灾害补偿的共济基金法等。 (三)人员待遇和晋职、征退 日本的消防人员分为职员、团员和志愿者。前两者都拿固定薪金,而后者没有固定薪金,但可根据具体情况拿一定的补助。 1、消防职员 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消防职员属于地方公务员,将按属地的地方条例享受工资、津贴及其他待遇。 平均年龄为38岁的消防职员月薪为30.7万日元,津贴为9.88万日元(普通公务员为7.39万日元)。两项加起来按现有汇率计算相当于人民币2.8万元左右,但日本人的

日本康复医学考察启示

日本康复医学考察启示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1998年2月我随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卫生考察团去日本,对日本的社区卫生服务作短期考察。日本的社区卫生服务是由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组成的全面医学(Comprehensivemedicine),发展非常均衡,其中康复医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以下介绍一些日本康复医学的特点和从中得到的启示。1 康复医学概念明确日本康复医学概念明确,已经把康复渗透到整个医疗过程,包括预防、早期识别、门诊、住院和出院后的医疗计划中去,无论医院门诊、病房、社区中的医疗福利设施都设有功能和设备比较完整的、配有专门康复医师的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学和临床医学是并列的,它不是临床医学的重复,只是各阶段采取的手段有所差异,临床医学重在促进病理上的痊愈,康复将这一个目的延伸到使患者提高功能、全面康复、重返社会,达到生理上痊愈。日本康复医学界权威人士认为:人的生活是复杂的高元次,医疗和康复是掌握人整个生理活动全身心的服务,对康复医学理解十分精辟、深刻。2 康复医学体系完善日本康复医学和福利事业有机结合大力促进了康复医学的发展。二战后日本受战争创伤的影响,产生了大批残疾人和寡老孤儿,社会矛盾突出,同时近年来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社会老龄化问题突出。预计2000年日本>60岁老人可达25%。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费用支持福利事业发展。社会需求和经济体制支持为康复医学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患者入院治疗第一阶段起康复就和医疗并进,出院后一部分需要二级康复预防的回医院门诊定期随访,一部分属于三级康复预防的患者就进入医疗康复福利设施中去(值得一提的是进入这类福利部门设施,所需医疗康复费用也照样纳入日本政府医疗保险费用范围内报销)。以冈山市旭川庄为例,它是政府投资、民间社团管理的社区医疗康复福利设施,下设残疾人医疗福利部、智能障碍福利部、老年人福利部、残疾人职业培训部,为本社区出院后肢体残疾、脑瘫、弱智、双目失明、聋哑儿童或成年人,还有功能衰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等提供医疗、康复和护理。各部门针对患者和患者家庭情况还设有长期入院、短期入院、母亲陪同入院,日托、夜托等多种康复医疗形式。象冈山市旭川庄这类综合性医疗康复福利设施,日本各地都有,它形成了医院内外康复互补的格局,完整了康复医学体系。3 日本康复医学的技巧和先进设施日本康复医学的内涵非常丰富,它表现在康复医学实施的技巧和先进的设施上,冈山市旭东医院是脑外科专科医院,笔者参观了脑外科手术后患者各期恢复措施和技巧。手术后(早期)患者的病室内色彩和谐,鲜花、玩具和风景图放置得让人赏心悦目,同时播放声音柔和的轻音乐,给患者以感知觉上的训练;护士对刚清醒的患者进行认知方面的训练,让患者识别各种玩具,并说出名称;不能起床的患者,病房有

日本消防服装的变迁与今后的趋向

日本消防服装的变迁与今后的趋向 消防服是保护活跃在消防第一线的消防队员人身安全的重要装备品之一,它不仅是火灾救助现场不可或缺的必备品,也是保护消防队员身体免受伤害的防火用具。因此,适应火灾现场救助活动的消防服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具有世界消防领先水平的日本,消服的安全性和功能性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标准。今后,随着消防队员的高龄化,有必要在消防装备的轻量化、省力化、安全化等方面谋求新的改革和发展。 一、消防服的变迁 在日本,从何时开始有消防组织的,没有明确记载。但关于消防服的考证是从江户时代的火事装束开始并延续到明治时代以至现代。 江户时代的火事装束,无论是造型还是织染技术都是独巨匠心、出类拔萃的。为什么火事装束设计得如此华丽、奢侈,有这个必要吗? 首先,江户时代之所以消防装束各种各样、种类繁多,是由他严格的身份制决定的。不同的装束显示了不同的身份、地位。其次,江户是世界上火灾最频繁的大都市,因此,人们对火灾是非常敏感的。在火灾发生的瞬间就奔赴现场,如同披挂出征的将士征战疆场一样,也许他们在火灾现场会殉职,这样的戎装和他们壮烈的行为是相吻合的。还

有,作为封建社会的文化特色之一,当时日本的视觉文化也是相当发达的。 明治时代以后的消防服改为由军队统一调配,分为消防衣(甲种、乙种和外套)和消防帽。消防帽分为黑色和白色两种,以示地位、官阶的不同。外套分为灰色和黑色。日本明治、大正时代毛制品较多,当时的消防服的质地大都是使用毛制品加工而成,因此感觉比现在的衣物还要奢侈。 二、现状分析 消防服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的。现在,消防队员的服装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上下一体的,另一种是上下分身的(上衣和裤子)。消防服是在进行消防活动中,消防队员用来保护身体的重要工具。因此,它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①从防护性来考虑,必须具有耐火性、耐热性和隔热性,还要具有强韧性,防止锐利物体的冲击、碰撞等。另外,还要具有能够阻止化学物质对皮肤的伤害的性能; ②适应外界的冷暖、风雨等环境的变化,能够保持体力和旺盛的精力; ③从作业效率方面考虑,消防服应在作业中有活动余地,尽量选用伸缩性能良好的材料,还有,衣料的质地和形状、构造等方面也要认真研究。

德国的消防体制及消防队概况

德国的消防体制及消防队概况 德国的消防队伍和美、英一样,分为官方和非官方两大类。但德国的官方消防队竟包括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这在一般国家是不可能理解的,其原因如下: (一)职业消防队。 德国规定,直接从事灭火和特殊技术救援的职业消防队员为政府公务员,其他的职业消防员为职员或工人。 德国官方消防队明文规定,不受军队和警察当局的调遣,也不接受他们的领导,消防队不得参与平息政治骚乱和罢工运动。 (二)志愿消防队 德国志愿消防队员都是无偿地在城镇消防队或者消防联合会工作的。凡是技术抢救站、德国红十字会或其他类似组织的成员的人不允许加入志愿消防队,以警察为职业的人也不可能参加。年轻的志愿消防队员做满两年以上的,可优先录用为职业消防员。 (三)义务消防队 德国对义务消防队的规定很有特色,义务消防队员必须服从乡镇消防部门的领导。凡是年龄在17~60岁的公民均有义务参加义务消防队。但属于下述情况者除外: 1、在警察局、联邦铁路及联邦邮局供职的人员,森林管理局局长及其助理和从事野外森林工作的人员; 2、职业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及企业消防队的成员; 3、联邦部队及联邦边境保卫部队的成员;

4、医生和神职人员; 5、抢险救援组织、德国红十字会等类似组织的成员; 6、有精神病或身体残缺的人员。 如此看来,德国的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以及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人员都是法定的义务消防员,怪不得他们将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都称作官方消防组织,原来如此。 (四)非官方的企业消防队 德国对企业消防队的规定也很有意思。企业消防队必须经官方确认才能成立,即实行认证制度。认证的先决条件是由州内务部长制定的。政府官员可以随时对企业消防队的工作及装备情况进行检查。一旦企业消防队不再能履行其职责,则认证立即被取消。在拥有职业消防队的城市内,由职业消防队的队长负责检查并将企业消防队存在的问题向州长汇报。 (五)消防站及人员概况 德国按照市区5分钟、村镇8分钟到达火场的原则来布建消防站。职业消防员一般实行2班半或3班制执勤,志愿消防员有5班制、4班制、3班制不等。志愿消防站一般都配备几名职业队员,负责接警和日常管理。 1、人员培训 消防员大体分为3类:一是战斗员,二是初级指挥员和专业技术员,三是高级指挥员。担任职业消防员的,需要经过两年专业培训。要成为初级指挥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经过两年专业培训。要成为

俄罗斯日本应急管理考察报告

俄罗斯日本应急管理考察报告 20****年10月15日至29日,国务院办公厅赴俄、日应急治理考察团对俄罗斯、日本的应急治理工作进行了考察。俄罗斯、日本基本上灾难多发国家,应急治理工作起步较早。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两国均多次记忆伤亡重大、妨碍深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并在处置过程中逐步完善了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了符合各自国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系,积存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两国应急治理要紧做法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应急治理体制。 俄罗斯实行以紧急状态部为核心,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垂直治理体制。前苏联解体后,在政治和社会经济剧烈动荡、国内民族矛盾别断激化的背景下,疲于对付各类突发事件的俄罗斯联邦政府承受着空前压力。1994年1月10日,俄罗斯建立了直接对总统负责的“民防、紧急状态和消除自然灾难后果部”(简称为紧急状态部),要紧负责自然灾难、技术性突发事件和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救援工作。紧急状态部是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中枢机构,内务部、国防部或者内卫部队协助紧急状态部处置突发事件。紧急状态部直辖40万人的应急救援部队及装备。该部队作为独立警种,按部队建制,统一征服,统一警衔。在纵向上,俄联邦、联邦主体(州、直辖市、共和国、边疆区等)、都市和基层村镇四级政府设置了垂直领导的紧急状态机构。并且,为强化应急治理机构的权威性和中央的统一领导,在俄联邦和联邦主体之间设立了六个区域中心,每个区域中心治理下属的联邦主体紧急状态局,全俄形成了五级应急治理机构逐级负责的垂直治理模式。联邦、区域、联邦主体和都市紧急状态机构(部、中心、总局、局)下设指挥中心、救援队、信息中心、培训基地等治理和技术支撑机构,保证了紧急状态部有能力发挥中枢协调作用。紧急状态部成立以来,尽管俄政坛几经变化,但紧急状态部的职能和地位别但没有被削弱,反而别断得到加强,在处理国内外各类复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建立了以内阁府为中枢,经过中央防灾会议决策,突发事件牵头部门相对集中治理的应急体制。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日本政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纵向集权应急职能。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防救灾组织治理体制。在中央一级,平时由内阁总理大臣召集相关部门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如银行、红十字会、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广播协会等)负责人共同参与中央防灾会议。该会议是日常应急治理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防灾基本打算与防灾业务打算;在地点一级。地点首长和相关人士共同参与地区性的防灾会议,制定地区性防灾打算。当重大灾难发生时,内阁总理大臣征询中央防灾会议的意见,在内阁府成立“特别灾难对策本部”(类似于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暂时指挥部)进行统筹调度,另外在灾区设立“特别灾难现场对策本部”以便就近治理指挥。并且,将国土交通省的防灾局提升至内阁府内,并专设防灾大臣(又称防灾担当相)。日本政府内阁仅设二十个大臣,设立防灾大臣那个职位充分体现了日本对防救灾工作的重视。内阁府作为中枢,汇总、分析日常预防预警信息(核、工业事故、环保事件除外),制订防灾和减灾政策,以及承办中央防灾会议日常工作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由各牵头部门相对集中治理。内阁府牵头负责地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难以及没有明确部门治理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总务省消防厅牵头负责火灾、化学品等工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文部科学省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济产业省牵头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海上保安厅和环保署牵头负责防治海洋污染及海上灾难工作。 (二)运转高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机制。 1.反应灵敏、功能强大的信息报告体系。 俄罗斯紧急状态部下设危机操纵中心,负责整理、分析每天来自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提出处理建议,视事情上报总统,并分送有关部门和地点。危机操纵中心内设信息中心,

日本的火灾应急体系

日本的火灾应急体系 月日中储粮火灾、月日大连石化大火、月日吉林宝源丰禽业火灾……事故原因或各种各样,但火灾确实已经成为中国诸多城市灾难响应的死穴。而日本人也有“三大怕”——地震、火灾、老头发脾气。与中国一样,日本也是火灾频发,每年的火灾事故约有万起,每年因火灾丧生的人数约达人。 但与中国不同的是,在日本基本上看不到国内那种动辄上百人罹难的惨剧。自年战后以来,日本经历了所谓的“三大火灾”——年大阪千日大厦火灾、年枥木县王子酒店火灾、年东京歌舞伎町明星大厦火灾中,但只有大阪千日大厦火灾死亡超过了人(人),后两起分别死亡人、人。 背后原因恐怕与人口多寡关系不大,事实上日本的人口密度比中国要大得多,整个社会的火灾处理机制和对生命的尊重程度恐怕才是根源。 首先在防火方面,来过日本的人大多会注意到,除了灭火设备外,日本几乎所有的房子都安装有火灾感知报警器。美国早在年代就将火灾感知报警器的设置视为义务,据称此举让火灾死亡人数减少了约一半。日本长期以来都是鼓励提倡,但年对《消防法》做出修正,火灾感知报警器的设置被确定为是法律义务,除新建住宅必须安装外,未安装的旧住宅也必须最迟在年月前全部安装。

在日本,签订租房合同时,大多会显示防火管理人是谁,这一般是由业主指定,负责制定灭火、通报、避难训练等防灾计划书,并向消防机关备案。公共场所使用的窗帘、展台、地毯等必须使用阻燃性产品。旅馆、饭店、剧场、百货大楼等还实行定期检查报告制度,检查合格后由消防机关出具符合防火标准的标志。同时,日本社会的忧患意识实非中国可比。日本人从小就接触各种防火教育。幼儿园、中小学阶段,多是木偶短剧等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老年人则由防火员开展家访。各都道府县也都建有市民防灾馆,免费开展防火防灾教育,一些大城市甚至拥有消防乐队,定期举行各种防火防灾教育演出等。新年期间,日本各地都会举行消防仪式,这俨然已成为一种习俗。日本消防也是每年都举办春季、秋季火灾预防运动,除统一的月、月日外,很多城市还单独将每月日视为“防火宣传日”。 在结社自由的法律保障下,与防火有关的民间团体在日本多到数不胜数。如日本消防协会、日本火灾学会、全国消防队长会、日本防灾协会、日本科学防火协会、日本防火协会、日本消防检测协会、救灾协会、危险品保安协会、消防设备安全协会等,这些组织基本上都拥有很多专业的人才,广泛地开展比较专业的教育、宣传和研究。此外还有妇女防火协会、老年防火团、少年儿童防火俱乐部等相对松散的组织,主要是面向特定人群服务。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某某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器材合理配置和安全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某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消防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锹、消防桶、消防钩等灭火器材及工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全资子公司、集体企业单位)的各类消防器材的配置、检查和维护。合资合作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选择及配置 第四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第五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应选配5kg 及以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应选配4kg及以上干粉灭火器。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干粉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 第六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应选配5Kg及以上干粉灭火器。 (二)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应选配4Kg以上干粉灭火器。 (三)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日本人力资源管理的启示

日本人力资源管理的启示 一、中、日基本情况之比较 中国的国土面积是960万平方公里,人口13.1亿。日本的国土面积是37.8万平方公里,人口1.277亿。中国国土面积是日本的25倍,人口是日本的10倍。从版图和人口数量而言,中国是大国,日本是小国。但是,两国的经济总量和人均GDP却正好相反。按名义汇率计算,2006年日本GDP为5.083367万亿美元 。2006年中国GDP为2.587999万亿美元。由此看出,200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相当于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0.91%,人均GDP日本是中国近18倍。 1. 在经济增长的质量方面,日本远比中国先进。以单位能源每千克油当量的使用所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计,中国大约是0.7美元,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印度等许多发展中国家,而日本同样能源使用所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却高达10.5美元,为全球之冠,约相当于中国的15倍。同样的资源和能源,日本人竟创造出比中国高出15倍的产值来。 2. 中国现正从追求GDP转向“科学发展观”。

可是,中国已经付出了过多的代价。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森林面积26.2亿亩,活立木蓄积量为136.1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8.21%。仅相当于世界森林覆盖率的67.4%,全国人均森林面积0.133公顷,只相当于世界人均0.6公顷的22.1%。而日本的国内森林覆盖率近67%,是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3. 中国的人均寿命有了很大提高,但相比日本还有差距。2006年统计的我国男女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0岁和7 4.1岁。2006年,日本女性的平均寿命为86岁,男性为79岁,均创下全球最高纪录。日本男女平均寿命已连续4年名列世界前茅,而女性寿命从1985年以来一直名列第一,中国人均寿命平均72岁,比日本人均寿命短10年 。 从一个个统计数据的比较,可以发现,日本是个经济先进、百姓富足、社会公平、吏治良好 、教育优秀、家庭稳定、环境优美 、预期寿命高,富于远见的世界上重要的国家。中国要达到和日本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许多方 面可能还需要几十年的努力。 二、战后日本以人力资本为依托创建经济强国 的重要启示

世界各国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一览表

世界各国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 一览表 人类对火的使用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但从1786年最早的消防员乔·阿尔茨查弗,到如今依靠专业消防员灭火,消防的历史却还不到300年。天津化学品仓库爆炸引起人们对消防员职业化和兵役制的讨论。在大多数国家,消防员早已实现了职业化。 消防官兵工资多少 取决于具体身份。义务兵只有津贴,每月也就几百块钱,士官和干部是拿工资的,每月几千起,职级越高越多。下面跟本人一起了解一下世界各国的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情况吧。 各国消防员性质、待遇一览表 国家平均年薪(¥) 性质福利 西班牙 39万职业、志愿者协作免费医保 加拿大 31.7万职业、志愿者协作各类保险、牙科福利 美国 30万职业、志愿者协作减免一些税收 澳大利亚 27.7万职业、志愿者协作每14天有1753元补贴 委内瑞拉 27万职业、大学生消防员节假日补贴 巴西 26.9万职业消防员为主医疗保险 法国 24.5万志愿消防员为主计时津贴和退休补助 日本 24万职业、小险情常为志愿者上出警补贴 英国 23.5万职业消防员为主专门“健康计划” 新西兰 23万职业、志愿者协作各类社会保险 挪威 17.4万职业消防员为主 30天年假

德国 18.6万以志愿消防员为主生活补贴 奥地利 18.6万职业、志愿者协作医疗补贴 南非 7.6万职业消防员为主各类社会保险 印度 2.6万职业、合同消防员协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为什么国外消防员殉职的很少 志愿者比例逐年下降 日本目前有110万消防员,其中约90万为志愿消防员,日本消防协会国际部科长福地宽告诉重庆青年报记者:“ 日本实行地区消防自治,地方一把手对消防署有自治权。日本消防员分职业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 职业消防员在消防学校接受的6个月培训中,除严格的体能和专业技能训练,每个班还会配备若干个现役消防员作为助教。一旦学员被助教发现跟不上 进度,将被劝退。日本目前有56所消防学校。 培训合格的消防员将被分配到地方消防署,但是否出警则由地方领导安排。工作两天、休息两天,每天轮岗三班或两班,不同地区规定不同。 福地宽称:“职业消防员的工资有个说法是‘多少岁,工资为多少万日元’,此外,消防员还有出警补贴,依据其级别,补贴为工资的5%、8%或10% 不等。负责行政的消防员加班则按每小时2000日元(约合人民币104元)发放加班费。领导没有加班工资。 “日本各地区消防员都由职业消防员与志愿消防员搭配,但志愿消防员没 有工资,每月有三四千日元(约合人民币150元~200元)的补贴,不要求在岗, 但每月会有消防培训。由于近几年志愿消防员数量下降,消防培训出勤率对志 愿消防员已不再是硬性规定。” 年纪大的先上 在美国,消防员分志愿消防员和职业消防员两种,目前,美国有约30万名职业消防员,约100万名志愿消防员。 美国消防局对职业消防员的筛选有非常严格的体系,参加培训计划前,申 请者必须通过笔试、体能测试和智力测试,通过后还需接受约600小时的培训,但对志愿消防员没有强制要求。基础训练结束后,新消防员还要进行6个月的 实习和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消防员。 美国职业消防员的平均年薪约为4.8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0万元),薪水还会随着工作年限上涨。除薪水可观,消防员的福利也非常优厚,据纽约消防局

每月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

艾山二中2017年消防设施检修、维护记录台账 消防设施未被阻挡 消火栓箱完好情况 “F ”扳手完好情况 水带及卡扣完好情况 水枪完好情况 灭火器铅封完好情况 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灭火器筒体完好情况 灭火器喷嘴完好情况 消防设施卫生情况 检查人 备注:存在异常情况的处理情况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月 11月 12月 消防栓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备注 1 “F ” 扳手无腐蚀、无变形能正常开启消火栓阀门。 每月检查外观检查 2 开关手轮、丝杆、胶垫、无腐蚀、开关保持灵活。手轮螺丝不松动、手轮与螺杆不打滑、能正常开启。 3 消火栓、水带接口无腐蚀、无变形、保持紧固、胶圈完整。 4 水带、水枪、胶垫完好、接口紧固、无漏水现象、无腐蚀、无裂痕。 检查 项目 月份

5 水带卡簧无变形、无脱落、无严重腐蚀、卡槽能正常使用。 6 喉管与消火栓接头不松动、无腐蚀漏水现象。 7 消防栓内的消防器材应配备完整齐全(水带、“F ”扳手、水枪)水带、水枪、消火栓型号应保持一致。 8 消防箱的安装与消火栓应匹配、不能影响接口和消防门的开启,无腐蚀、无损坏现象。 9 露天或半露天岗位中的消火栓应加装保温。 10 消火栓开启后是否有水。 11 消防箱上应有责任人标识。 12 周围环境无障碍物、消火栓干净整洁。 13 各消防箱应有拉手、开关保持灵活。 14 消防箱玻璃、门锁应完整无损、能正常开启消防箱。 15 水带接口里槽应加装铁丝固定水带,外槽加装水带卡子固定水带。(统一为16号铁丝固定两圈) 灭火器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备注 1 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消防专业维修部门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每月检查外观检查 2 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检修后重新灌装。 3 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4 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5 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6 检查灭火器责任人标签张贴位置及人员是否对应。 7 检查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卫生是否清洁,无尘土、污迹。 8 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每月检查 9 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10 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目的: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分厂内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 职责: 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厂消防器材引进、采购的审批工作、消防管理指导工作。 车间主任负责本分厂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指导安全组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各部门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生产现场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各工段要保障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每月由安全组结合周检组织检查一次厂内所有的消防器材,消防水 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手动放水试验一次。 3.各岗位配置的轻便手提式灭火器、车间主任必须每半个月在派班会上 汇报一次消防器材的实际情况,器材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4.车间主任负责所在车间所辖岗位内配置的所有消防器材维护保管及外 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妨碍消防器材的拿取;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综合办同意。 5.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保养记录,各工段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有 所反映(参照消防记录模板要求填写);如有使用(含损坏、失效情况),要写清使用时间、地点、使用原因,并及时上报安全组核实后,工段及时更换、记录;不得无故将灭火器拿来玩耍或挪作他用。 6.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在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上有巡检消防情况 记录,记录必须与现场情况一致。 7.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工具,标 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工具、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安全组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消防设备、设施、工具、种标识的完好性。 8.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 用和外借。 9.训练用灭火器材由安全组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 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项目 1、灭火器的维护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损坏或失效后,工段必须及时送至分厂灭火器集中处更换新的灭火器,灭火器集中点的使用过、损坏或失效的旧灭火器由安全组负责到公司保卫部检查、更换。

应急管理安监局日本考察报告

应急管理安监局日本考察报告 一、日本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日本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由于地处地震和火山活动异常活跃的环太平洋地带和地形、气候等原因,日本也是地震、台风、海啸、 火山喷发、暴雨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日本先后发生了伊势弯台风、阪神大地震等重大灾害,国民 生命财产安全损失惨重,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伴随着经 济的高速发展,事故灾害和传染病蔓延等其他灾害不断增多。面对各种灾害特别是自然灾害的严峻挑战,日本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 经过不断总结完善,形成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应急管理体系。其 主要特点是: (一)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在预防和应对灾害方面,日本坚持“立法先行”,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1946年,国家颁布了《灾害救助法》。1961年制定颁布了《灾害对策基本法》。该法对防灾理念、目的、防灾组织体系、防灾规划、灾害预防、灾害应急对策、灾后修复、财政金融措施、灾害紧急事态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是日本的防灾抗灾的根本大法, 有“抗灾宪法”之称。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日本还颁布了《河川法》、《海岸法》、《防沙法》等法律法规。目前,日本共制定应急管 理(防灾救灾以及紧急状态)法律法规227部。各都、道、府、县(省级)都制定了《防灾对策基本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一系列法律法规 的颁布实施,显著提高了日本依法应对各种灾害的水平。为了确保法

律实施到位,日本要求各级政府针对制订具体的防灾计划(预案)、防灾基本计划、防灾业务计划和地域防灾计划,细化上下级政府、政府 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公民的防灾职责、任务,明确相互之间的运行机制,并定期进行训练,不断修订完善,有效增强了应急计划针对性和 操作性。 (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科学严密 日本建立了中央政府、都道府县(省级)政府、市町村政府分级负责,以市町村为主体,消防、国土交通等有关部门分类管理,密切配合,防灾局综合协调的应急管理组织体制。国家设立“防灾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的防灾基本规划、相关政策和指导方针,由内阁房负责协调、联络。“中央防灾委员会”的主席是首相,成员包括国家公安 委员会委员长、相关部门大臣,公共机构,如赤十字会、ntt电信公司、电台、广播电台和研究行业的有关学者组成。当发生较大规模的 灾害时,中央政府成立“非常灾害对策本部”。当发生特大灾害时,中央政府成立“紧急灾害对策本部”,由首相担任本部长。都道府县设 有防灾局(下设危机管理课),负责制订地方防灾计划,综合协调辖区防灾工作。辖区内发生较大规模灾害时设置“灾害对策本部”,由知事任本部长。各市町村也有相应机构,负责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防 灾计划,是应对灾害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上一级政府主要向下一级 政府提供工作指导、技术、资金等支持,不直接参与管理。当发生自 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为总指挥的“灾害对策本部”,组织指挥本辖区的力量进行应急处置。除地震外,上一级政府

日本的防火经验(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6677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日本的防火经验(正式版)

日本的防火经验(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日本首先是以炉具引起的火灾为多,其中主要是 燃气炉、油炉、电炉等。近年来日本市场上投入了大 量的油炸食品原料如肉排、肉饼等,买回家用油炸一 下即可食用,但炸制食品的动植物油引起的火灾也随 之增多。其次是电气设施以及吸烟、焚烧物品、小孩 玩火等火灾也时有发生。据统计,发生在日本一般家 庭住宅中的火灾每年约为 2 万余次,约占总火灾 次数的32 %左右。鉴于家庭火灾频发,消防当局 采取了一些相应的防火措施,这包括:制定家庭防火 “七不准”。即睡觉时不准吸烟或扔烟头;儿童不准 玩火柴、打火机、点火器;大风天不准烧物品;做饭

特别是油炸食品时不准离人;房舍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炉具附近不准放易燃物;不准空烧不加水的锅、壶等。 组织妇女消防俱乐部。目前日本各地街道都建有妇女消防俱乐郎,在这里家庭主女司们可以学到防火知识和扑灭初期火灾的本领。这样一来主妇们就能注意防火,一旦着火即能采取应急措施,算得上是家庭中的防火骨干。 组织检查家庭用电设施。在日本家电已达到相当普及的程度,而且种类繁多,由此带来电气火灾也不断发生。因此除强调要正确安装使用电气外,日本消防部门还组织街道、电气事业单位,对家庭中的布线及连接设备的软线进行检查,发现已经老化失去绝缘性能的、安装不当的,予以更换或重新按规程安装,以保证用电安全。

《论日本的灾害对策体制及对我国的借鉴》

《论日本的灾害对策体制及对我国的借鉴》 永远免费提供全站资源,做国内最大最全的资源下载网站! 日本是世界上地震、台风、海啸、暴雨等自然灾害最多的国家之一。日本素有“地震国”之称。据2007年日本《防灾白皮书》统计,从1997年至2006年,在仅占世界0.25%的国土面积上,日本共发生了里氏6.0级以上地震187次,占全世界的20.7%。[1] 在与自然灾害的长期抗争中,日本形成了一套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完善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综合性灾害对策体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通过灾害对策立法、灾害应对机制、防灾教育机制等三个方面对日本的考察,提出完善我国的灾害对策体制的建议。 一、完善灾害对策立法 (一)灾害对策法律体系 作为世界上较早制定灾害对策法律的国家,日本已经形成了庞大的灾害对策法律体系。每一次重大灾害发生后,日本往往就会制定出一部重要法律。总体而言,日本灾害对策法律按其照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灾害对策基本法、灾害预防和防灾规划相关法、灾害紧急对应相关法、灾后重建和复兴法以及灾害管理组织法等五大类,共由53部法律构成。其中有基本法5部、关于灾害预防的16部、关于灾害应急的3部、关于灾后重建的24部、关于防灾救灾组织的5部。[2] 具体来看,与地震灾害有关的基本法有3部。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及财政金融措施有直接关系的有《建筑物抗震改修促进法》等24部。[3] (二)灾害对策基本法 1947年日本颁布了战后第一部关于应对灾害的法律《灾害救助法》。以1959年伊势湾台风为契机,日本于1961年颁布了减灾防灾的基本大法——《灾害对策基本法》,迄今已经修改23次。[4] 这是日本灾害预防、灾害紧急对应和灾后重建的根本大法,可以说是日本防灾减灾抗灾法规的“总宪章”、“防灾宪法”。《灾害对策基本法》成为驾驭减灾系统工程全局的纲领性法律,其他减灾法规均在这部“抗灾宪法”的基础上展开,如洪水、火山、雪灾、森林火灾、风水灾、航空灾害等多个灾种的灾害应对法律。[5] 根据灾害预防、紧急对应、灾后重建等防灾不同阶段,制定了内容丰富的各类法律法规。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防灾减灾救灾法律体系。 (二)地震相关立法 日本关于地震的法律涉及地震观测、紧急应对、抗震支援、地震研究等各个方面。1978年12月,日本政府国土厅制定了《大規模地震対策特別措施法》。1995年1月日本发生举世震惊的阪神大地震后,制定了《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6]1950年就制定的《建筑基准法》,自阪神大地震后,1996年、2000年、2006年连续了3次,大大提高各类建筑的抗震基准。1995年日本还制定了《建筑物抗震改修促进法》,要求学校、体育馆、医院、剧院、商场等公用建筑要增加超过普通楼房的抗震强度。[7]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及财政金融措施有直接关系的有《建筑物抗震改修促进法》(1995年)、《地震对策财政特别措施法》(1980年)、《地震保险法》(1965年)、《受灾者生活再建支援法》(1998年)等24部法律。[8] (三)其他灾害立法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地起到扑救火灾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箱(包括水枪、水带、接扣和消防扳手)、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雨淋系统等。 三、管理责任 1.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配备在各工段(部门)的消防设施、器材,在属地管理范围内,实现责任到人,做到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保管措施。保持整洁干净,无污垢。 2.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根据器材使用年限,编报更换、添置、维修、淘汰计划,负责配备、登记、造册、建档,实施监督管理。 3.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实现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正常交接班责任人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正常上班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监管,每半个月对室内、室外消防、雨淋系统是否正常,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检查,记录后形成检查处理意见。 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 ①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观看标签),压力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观看压力表)。 ②是否整洁干净、无污垢,有无锈蚀、损坏、丢失。 ③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丢失。 ④室外消火栓水带、水枪、扳手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丢失,有无被圈占、压埋现象。 4.确因需要增设消防设施、器材的,由安全环保部依据设计规范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 5.因扑救火灾而使用和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火灾扑灭后保管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负责更换。

6.消防器材非火警严禁动用。特殊情况下(例如应急救援演练等),由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动用。 五、罚责 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无故损坏挪用,做到无警不动。有下列情况致使损坏、丢失的一律照价赔偿。违反管理规定的按50—200元处罚。 1、消防器材有损坏(包括空瓶)、丢失的; 2、消防水带、水枪和扳手等配件有损坏、丢失的: 3、使用后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 4、未按规定频次检查、记录的; 5、未经审批转借他人的; 6、外来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使用的; 六、本制度从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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