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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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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意义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建立科学规范政府间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国家治理结构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科学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不断调整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积极探索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在一些重点领域逐步明确省、市、县财政的支出负担比例,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现行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比如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政府间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一些本应由上级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下级承担,一些宜由基层负责的事务上级承担过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支出责任转嫁和风险转移的现象时有发生;基层财力与事权不匹配,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等等。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这项改革平稳推进、取得实效。

二、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坚持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法治化规范化道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先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上突破,加快形成统一领导、法治规范、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财政体系,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关系创造基础性条件,为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的基础上,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改革创新与稳定发展、总体设计与分步实

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加强上下级之间、同级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具体划分要注意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合理确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将应由市场或社会承担的事务,交由市场主体或社会力量承担;将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明确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相应政府层级。

——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应使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与政府管辖区域基本保持一致,按职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保障。体现省级对全省性事务进行调控管理以及受益范围覆盖全省的基本公共服务一般由省级负责,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由市县负责,省内跨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由省与市县共同负责。

——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结合省以下现行政府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发挥市县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组织能力强、贴近基层、获取信息便利的优势,将所需信息量大、信息复杂且获取困难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先作为市县的财政事权,激励市县政府主动作为、提高效率。信息比较容易获取和甄别的全省性基本公共服务宜作为省级财政事权。

——实现权、责、利相统一。适宜由省级承担的财政事权执行权要上划,加强省级的财政事权执行能力;适宜由市县承担的财政事权决策权要下放,避免省级部门代市县决策事项,保证市县有效管理区域内事务。要明确共同财政事权省与市县各自承担的职责,将财政事权履行涉及的战略规划、政策决定、执行实施、监督评价等各环节在省与市县间作出合理安排,做到财政事权履行权责明确和全过程覆盖。

——注重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对属于省级并由省里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对属于市县并由市县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要下放,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对属于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区分情况确定省与市县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

——坚持法治规范透明公开。要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规范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逐步实现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规范化,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已确认和划分完毕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的主要内容

在中央统一制度框架内,根据中央授权,省以下财政事权划

分由省委、省政府统一确定,对不合理及管理交叉的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进行调整,逐步形成清晰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清单。

(一)明确界定省级财政事权。坚持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方向,加强省级在实施经济调控、维护统一市场秩序、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持全省经济社会稳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财政事权,将省级承担的区域性事务下划市县,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管理。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履行责任,省级财政事权原则上由省级直接行使。省级财政事权确需委托市县行使的,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委托市县行使。省级委托市县行使的财政事权,受委托市县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要逐步将全省发展战略规划、省域经济管理、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普通本科以上高等教育、跨区域重大疫病防治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环境监测等,体现省级调控职能、维护市场统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全省重大战略实施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省级财政事权,进一步提高全省性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水平。

(二)保障市县履行财政事权。加强市县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责。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市县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县的财政事权,赋予

市县政府充分自主权,依法保障市县的财政事权履行,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市县的财政事权由同级政府行使,省级对市县的财政事权履行提出规范性要求,并通过法规规章的形式予以明确。

要逐步将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农村公益事业、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地方文化遗产保护、农村公路建设维护、辖区内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受益范围地域性强、信息较为复杂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县的财政事权,发挥市县政府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地制宜更好地满足区域性公共服务的需要。

(三)规范理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对难以明确区分受益范围、但有公共需求且有利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公共服务,应当明确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针对当前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过多且不够规范的情况,应逐步规范理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并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按照财政事权的构成要素、实施环节,分解细化各级政府承担的职责,避免由于职责不清造成互相推诿。

要逐步将义务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国家和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食品药品安全、就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粮食安全、防汛抗旱救

灾、脱贫攻坚、农业特色产业及重大技术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全域旅游发展、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跨区域环境保护与治理、跨区域水源地保护等体现省级宏观调控意图、跨地区且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并明确各承担主体的职责。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应逐步减少。考虑到我省人口多、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以及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仍未完全到位的实际情况,在2020年改革基本完成之前的过渡期内,有些虽属市县事权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环节以及省委、省政府鼓励发展的领域,继续作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管理,省级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承担部分支出责任,以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客观条件变化,建立健全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动态调整机制。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市级政府要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改革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提出调整、补充和完善建议。对新增及尚未明确划分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根据财政事权划分原则,充分考虑经济体制改革进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各级政府财力增长情况,将应由市场或社会承担的事务交由市场主体或社会力量承担,将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研究划分为省级财政事权、市县财政事权或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

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协调机制,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争议由上一级政府裁定,其中涉及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争议的由省政府裁定。

四、完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划分

根据调整规范后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清单,进一步完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划分,努力做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一)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属于省级的财政事权,应当由省级财政安排经费,省级各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要求市县安排资金。省级财政事权如委托市县行使,要通过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相应经费。

(二)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属于市县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对市县政府履行本级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除部分公益性资本项目支出可依法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外,主要通过上级政府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市县财政事权如委托上级政府机构行使,市县政府应负担相应经费。

(三)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体现公民权利、涉及全省统一市场和要素自由流动的财政事权,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义务教育等,

可以根据全省统一标准和市县财力状况,由省与市县按一定比例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对受益范围较广、信息相对复杂的财政事权,如省内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与治理、公共文化等,根据财政事权外溢程度,由省与市县按比例或省级给予适当补助方式承担支出责任;对省与市县有各自机构承担相应职责的财政事权,如科技研发、高等职业教育、干部教育等,省与市县各自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对省级承担监督管理、出台规划、制定标准等职责,市县承担具体执行等职责的财政事权,省与市县各自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五、保障和配套措施

推进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通盘考虑、加强协调、统筹推进,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一)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与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相关领域改革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要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既通过相关领域改革为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创造条件,又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体现到各领域改革中,形成良性互动、协同推进的局面。

(二)清理规范资金配套政策。对省市两级现行专项资金配

套政策逐项进行清理、甄别,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律予以取消。今后除按规定由省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外,上级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安排配套资金,不得将下级财政投入情况作为上级资金分配的前置条件。

(三)完善省以下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根据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总体要求,在保持现有省与市县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形成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与财政事权划分不相匹配的转移支付项目,增强财力薄弱市县政府履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能力。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转移支付,对保留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甄别,属于市县财政事权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四)积极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为基础,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和能力建设,逐步缩小地区间、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及时推动相关部门职责调整。各级要结合政府间财政事权调整,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实现本级事权在部门间科学、清晰、高效配置。要按照一项财政事权归口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逐步

调整、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妥善解决跨部门财政事权划分不清晰和重复交叉问题,处理好省级政府垂直管理机构与市县政府的职责关系,为更好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六、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各方力量,确保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实质进展。省财政、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部署,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市县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本部门所涉及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按程序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带来的职能调整以及人员、资产划转等事项,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设区的市政府要在全省统一制度框架内,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市县(包括省直管县)两级的财政事权。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县财政体制及县级财力状况,理顺规范市县两级的支出责任,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给基层政府承担。

(二)实施步骤。

2017年,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力争在所有民生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2017年5月底前,省直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分管民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分工附后),10月底前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编办等部门汇总后按程序提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分工另行安排)。

2018年,结合中央改革部署,在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等方面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开展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其中,2018年5月底前,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改革意见,10月底前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编办等部门汇总后按程序提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2019-2020年,结合中央改革进展情况,对省以下改革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较为成熟稳定的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框架和分级财政事权项目清单,为我省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三个关键节点

为什么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决定》指出,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是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体制的重要任务。可从以下3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充分认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重要性。政府间财政关系归结起来主要是4个基本要素:事权、支出责任、财权、财力。一方面,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整个财政体制协调运转的基础环节。事权可以定义为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履行其事权、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的财政支出义务。多级政府体系下,在明确政府间事权的基础上,界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才能划分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这是确保整个财政体制有效运转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建立合理的分税财政体制的前提。纵观各国分税制建立与发展的历史,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基本特征就是,以科学界定政府事权及由此决定的支出责任为基础,匹配相应的税源,才能最终建立起以各级政府主体税种为核心的税收体系,确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第二,客观认识我国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的主要缺陷。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确定了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但由于各方面配套改革制约等多种因素影响,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设一直没有深入展开。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法治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这方面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一是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缺乏明确清晰的界定。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地方;应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职责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目前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15%,地方实际支出占到85%,导致中央干预地方过多。这种状况造成职责不清、互相挤占或互留缺口、无从问责的现象,不符合现代国家治理的一般要求,不仅造成行政运行效率偏低、国家政策目标难以实现的问题,而且影响市场统一、司法公正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缺乏健全的协调机制。一方面,某项政策或措施出台,往往由中央部门下发文件,“一竿子插到底”,基层政府只能被动接受。另一方面,下级政府也习惯于向上级政府争取财力支持,或通过一种事后债务化解的方式进行财力分配上的倒逼。由于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不适应,使得中央地方财权划分也不尽科学合理,导致中央地方事权与财力难以匹配,财税体制运行中矛盾较多,效率不高。 第三,贯彻《决定》精神,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清晰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是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重要前提,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三个关键节点 政府间财政关系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多方解读,财政部也在按照中央部署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通过梳理,建立这一制度的三个关键节点逐渐清晰,即在明确事权的基础上,合理界定支出责任,并辅之以相匹配的财力。 明确事权划分 要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一个重要前提是明确事权。正如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所说,明确事权是深化分税制改革中制度设计和全程优化的始发环节,只有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合理化,支出责任才可能合理化。

财政关系

近20年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推进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现行政府间财政关系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职责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和不规范的问题。分税制改革时,因客观条件制约,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维持现状,只是承诺分税制改革后推进改革。但至今为止,这一改革进展不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沿袭了分税制前中央与地方支出划分的格局。目前的主要问题:一是应该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地方处理,如国际界河的保护、跨流域大江大河的治理、跨地区污染防治、跨地区经济纠纷司法管辖、海域和海洋的使用管理等。二是属于地方管理的事项,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如从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到农村厕所改造等地方项目,中央相关部门有相当的资金补助。三是中央和地方的职责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如中央与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相当多事项和支出责任实行共同承担的办法。四是中央负责的事项管理得不到位。如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结构优化和全国市场的统一等宏观经济管理职责由中央承担,相应的调控手段的决策权也必须集中在中央,但地方却承担了很多责任。从中央本级支出占比和中央公务员人数占比都明显偏小的事实看,中央政府没有负担起应负的管理责任。总之,在政府间事权和

支出责任的划分方面已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职责没有划分清楚的情况下,财政支出责任无法落实;中央应该管理的事务,放到地方去做,与外部性和激励相容原则不一致,地方往往没有积极性。一些应由地方管理的事项,中央却介入过多,受信息复杂性等因素影响未必能够做好,反而会让地方从这些领域退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地方政府在地方事务上更好地发挥作用。 政府之间收入划分还存在一些问题。分税制在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方面做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但与市场经济国家的通常做法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1)政府之间税种划分不尽合理。一般来说,中央政府负责管理跨区域的生产和流通以及收入再分配,并调节总需求,因而,增值税和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收入应划归中央;地方政府不负责总需求管理,地方收入应当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较低,需要有稳定的收入预期,因此,应当将具有此类特征的最终销售税、房产税、收入税中非累进部分,以及使用者付费等收入划归地方。基于以上原则,与国际通行的按税种属性划分收入相比:我国增值税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享,地方分享比例过高,不利于有效遏制地方追求数量型经济增长的冲动;地方承担7.5%的出口退税,对跨区域的生产流通不利;个人所得税累进部分的收入也列入分享范围,不利于调节收入再分配和稳定地方收入;我国没有开征最终销售税,房产税还只在试点阶段,适合划归地方的税种比较缺乏。(2)我国的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并不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多少为宜,国际上并无统一标准。但总体上看,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央财政收

美国财政支出结构

美国财政支出结构 根据美国统计署(https://www.wendangku.net/doc/e614388750.html,)分类,美国财政支出分类为: Total expenditure: 1. General expenditure:①Intergovernmental expenditure ②Direct expenditure:Ⅰ. Education. Public welfare. Hospitals. Health. Highways Ⅱ. Police protection. Correction. Natural resources. Parks and recreation. Governmental administration Ⅲ. Interest on general debt. Other and unallocable 2. Utility expenditure 3. Liquor stores expenditure 4. Insurance trust expenditure Government Finances: 2000-2010

General expenditure 占86.124%; Utility expenditure 占1.455% Liquor stores expenditure 占0.280%

Insurance trust expenditure 占12.141% 美国财政结构分析: 按照一般财政项目分类 一.物质投资资本支出 二.国防支出 三.健康保障计划支出

四.研发支出 五.教育与培训支出 六.行政管理费支出 七.利息支出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 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发[2016]49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6.08.16 【实施日期】2016.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必要性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总体看,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保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看到,新的形势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地方没有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共同承担的事项较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有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积极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划分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实施方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精神,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坚持依法推进。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形式确定,逐步实现政府间财政事权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积极稳妥。处理好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科学制定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并根据客观条件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三)坚持事权省定。明确省人民政府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上的决定权,完善省级决策、市县执行的机制,适度加强省级宏观调控的职责和能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将适合由市场或社会承担的事务交由市场主体或社会力量承担,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和边界;将适合由省级承担的事务确定或上划为省级事权,进一步强化省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将适合市县承担的事务交由市县承担,减少省级对微观事务的直接管理。 (五)坚持正向激励。通过有效授权,合理确定市县财政事权,激励市县政府尽力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保障。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合理划分省与市县支出责任。 二、明确主要内容

(一)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分领域财政事权划分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及时做好确定为中央财政事权的相关支出上划工作。对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委托我省行使的中央财政事权,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省以下各级政府各自承担的职责,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中央明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财政事权,及时做好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二)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合理确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范围,厘清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的边界。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防止各级政府大包大揽,也要防止各级政府推卸责任。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政府应逐步退出,凡是市场主体能够自主解决、社会组织能够自律解决的事项,应逐步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机构来承担。对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明确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相应政府层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 1、适度加强省级财政事权。按照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等区分情况确定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坚持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方向,加强省级在全省宏观经济调控、统一市场建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全省重大战略实施等方面的财政事权。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履行责任,省级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省级直接行使,省级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财政事权管理责任。将省级承担的地域性财政事权下划市县,减少省级对基层微观事务的直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现状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现状 1.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不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统收的局面已被打破,但传统的国家包揽一切的分配思想和财政统支的局面仍保持着。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未能做出大的调整,缺乏明确、科学的界定。一方面财政支出严重越位,即支出范围过宽,包揽了许多既包不了又包不好的事务,如经营性投资支出过大、各种补贴过滥、各类事业费庞杂、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负担过重等。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又严重缺位,即财力过于分散,支出重点不明确,使得在应由财政供给的市场失灵的领域出现保障不足和无力保障的情况,如对社会保障的支持严重不足。2011年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3.16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8.1%,但这与发展中国家的25%-30%、发达国家的30%-50%差之甚远。对社会文教、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入也不足,2011年在文化体育支出380.52亿元,仅仅占全国财政支出的0.7%。这不仅使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和力度弱化也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对社会文教、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入也不足。这不仅使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和力度弱化也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2.经济建设支出比重偏高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经济发展,因此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量的50%以上。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经济体制的转变,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国家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有所减少。但在“十一五”期间,仍达到38.5%,高居各项支出之首,从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看,其比重仍然偏高。同时必须注意到,我国经济建设支出的内部结构也不尽合理,在很长

时期内,政府参与竞争性、经营性项目过多,用于生产性的支出偏多,而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不足。近年来这方面情况有所改变,但由于管理方面的疏漏,经济建设支出的总体效益仍不理想。 3.行政管理支出比重逐年上升 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一直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而且呈逐年上升态势。行政管理支出增长率为年均17.7%,与财政支出平均增长率12.3%相比,高出5.4个百分点。行政管理支出的增长有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增长的合理性一面;但也有着由于机构膨胀、人员编制过多、经费增长迅速、服务效率低下而不合理的一面。1978年全国财政供养人员为2015万人,到2008年增长至5802万人,增长88.7%。如果把办公设施和公费医疗、离退休保障的因素考虑进去,财政负担更重。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已成了“吃饭财政”,财政支出大部分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有的甚至收不敷出,连工资发放都有困难。 4.社会文教支出比重偏低 我国社会文教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81年的18.5%上升到2000年的27.6%,到2011年教育支出2989.82亿元,总体呈增长态势,这是可喜的现象。但其增长速度远低于行政管理支出的增长速度。其中教育费占GDP的3.66%,而世界教育支出水平平均占GDP的4%以上。我国科技事业支出的比重也一直只占财政支出的4%以下,而且还有缓慢下降的趋势。这不仅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极低水平,也与我国的经济增长极不适应。在医疗卫生支出上,我国也处于程度较低的水平。社会文教事业大多数属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应成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

xxxx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政支出责任识别与测算、能力评估)

xx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主管机构:xx财政局 咨询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年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4) 1.1项目简介 (4) 1.2项目PPP运作方式 (5) 1.3项目回报方式 (6) 2.财政支出责任识别与测算 (7) 2.1评价依据 (7) 2.1.1政策依据 (7) 2.1.2项目资料 (8) 2.2财政支出责任的识别 (8) 2.2.1股权投资支出责任 (8) 2.2.2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8) 2.2.3风险承担支出责任 (9) 2.2.4配套投入支出责任 (11) 2.3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 (12) 2.3.1股权投资支出 (12) 2.3.2政府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12) 2.3.3风险承担支出 (16) 2.3.4政府配套投入支出 (17) 2.3.5政府支出责任汇总结果 (17) 2.4地方财政预算测算 (18) 2.4.1地方财政近5年收支情况 (18) 2.4.2财政一般预算规模测算 (18) 3.能力评估 (20) 3.1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20) 3.2行业和领域平衡性评估 (21) 3.3结论 (21)

执行总结 致xx财政局、xx发改局PPP项目办公室: xxxxxxxx公司受贵方委托,对xx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专项咨询服务。我司通过分析贵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详见本报告2.1.2节),组建项目咨询服务团队、讨论分析、对xx财政状况进行分析后认为,根据现行政策及相关指引,xx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对xx政府当前及今后的年度财政支出影响在合理范围之内,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果为“通过论证”,具体理由如下: 本PPP项目实施期间,xx政府对包含本项目在内的全部PPP项目财政支出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结果介于0.91%~8.41%,其中最高为8.41%,发生在2019年,总体为xx留有较多未来发展PPP 项目的空间。 本项目是xx地区的第一批基础设施类PPP项目,行业和领域平衡性评估完全符合国家规定。 本报告所有结论和建议均基于目前已正式公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贵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我司对因贵方所提供资料不准确而导致的结论偏差概不负责。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分析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分析(变化情况和原因)一、引言 财政支出结构是指各类公共支出占总公共支出的比重,它直接关系到政府动员社会资源的程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社会经济结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总供需结构、产业结构、社会事业各个方面构成等,其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影响可能比财政支出规模的影响更大。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公共支出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应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进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 一般按照政府职能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分类,并按照其分类指标进行研究:一是经济建设费,它是一种生产性支出,为私人部门的经济活动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可以提高私人的产出能力;二是社会文教费,形成了政府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三是国防费,该支出可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对于安全的消费需要,是保卫国家安全及形成和平建设环境所不可或缺的支出;四是行政管理费,是一种纯消耗性的支出,增加政府消费性支出能扩大社会总需求,提高现有生产能力的利用,进而提高利润率,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拉动作用;五是其他支出,包括政策性补贴支出、车辆税费支出、债务利息支出、专项支出等 二、变化情况 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也逐步从过去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转变,与此相适应,财政支出的重点逐步由偏重经济建设转向公共事业和服务方向。 附表1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变化

从上表可以看出: 1.经济建设支出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比重仍然偏高。经济建设费所占比重从1978年64.1%降至2006年的26.6%。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仍很薄弱,而通讯、能源、交通等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根本保障,需要政府大力投入。所以,经济建设支出比重偏高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经济建设支出内部结构不合理,其中基本建设支出比重呈下降趋势。 2.社会文教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长,但增长速度过慢。1978年该项支出所占比重为13.10%,到2006年则达到26.83%,超过了经济建设支出所占比重26.56%,首次成为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最多的一项,这说明我国对教育、文化和社会服务事业发展越来越重视。 3.国防支出比较稳定,并有所下降。1980年国防支出曾达到15.77%,但由于国防支出受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较大,从2000年以来,一直维持在8%以下。在和平发展时期,国防费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相对稳定,并以适当的比例下降,有力地支援了经济建设。4.行政管理费增长迅猛。从1978年的4.71%增至2004年的19.38%,增长了近4倍。这与我国政府机构膨胀、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低下有关。但2006年有所下降,从2005年的19%降到了18.73%,可见政府机构改革略有成效。 5.其他支出比重也呈上升趋势,尤其是90年代后期开始,升幅明显增加。1997年用于其他支出达10.24%,是1980比重的3倍;2002年更是从2001年的12%突增到17%,到2006年是20.51%,增长趋势相当明显。近些年,国家财政用于政策性补贴、科研经费等支出也逐年增加。 附表2 各个时期财政分类支出结构 以上各类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变化而相应产生的: 1998 年中国政府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这意味着政府职能由生产建设向公共服务转型, 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对财政支出结构提出了重大的改革要求。多年来经济建设费的持续下降( 由1994年占全部政府支出的41.3%下降到2005年的27.5% ),相应反映了这一改革趋势。不过, 由于期间适逢亚洲金融危机, 对我国出口需求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政府于1998年下半年不得不扩大公共投资以保持经济社会形势稳定, 使得财政支出改革主要停留在规范支出管理方面, 而财政职能的调整则被相应推后了。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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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 意见 【标 签】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划分中央与地方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划分改革 【颁布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16)49号 【发文日期】2016-08-16 【实施时间】2016-08-1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必要性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总体看,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保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看到,新的形势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

教育教育财政支出

国外教育支出比较与我国财政教育支出的完善 作者: 网络转载发布日期: 无 【摘要】教育支出是一国政府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教育支出规模和结构都发生了一些变化;1993年我国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NP )的比重,在本世纪(20世纪)末达到4%”的战略发展目标。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财政教育支出的现状与国外教育支出的比较以探讨我国财政教育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完善我国财政教育支出规模与结构。【关键词】教育支出;三级教育;GDP;GNP 教育对经济增长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这已成为世界各国所公认。衡量一国的财政教育支出水平主要有财政教育支出规模与财政教育支出结构这两个指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财政教育支出规模偏低,结构也不尽合理。一、我国财政教育支出规模的现状分析与国际比较人们一般用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来比较各个国家教育支出的相对规模,衡量各国政府对教育的投入程度。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和教育厅公布的数据,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2000-2002年分别为1.95%、1.89%和1.98%,这与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NP )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的战略发展目标相去甚远。也就是说,实际投入不到应该投入的一半。如果按照4%的比例,江苏省各级政府三年总短缺额达到592亿元。更为令人吃惊的是,2004年所占比例又下降到1.9%以下,而如果按去年全省GDP达到15000亿元计算,这意味着去年欠下的短缺额已经超过300亿元。从全国来看,虽然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持续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由1993年的867.76亿元增长至2002年的

全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

全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 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全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用户操作手册 (1) 一、系统访问 (1) 二、数据录入 (1) (一)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支出设置 (1) (1)进入预算设置菜单 (1) (2)预算录入 (1) (3)信息查看 (2) (4)信息导出 (3) (二)本级地区地理坐标设置 (3) (1)进入设置菜单 (3) (2)坐标设置 (4) (三)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数据录入 (4) (1)识别阶段 (4) (2)跨本级支出责任录入 (5) (3)采购阶段 (5) (4)执行阶段 (6) 三、PPP项目目录 (7) 四、财政支出责任测算 (8) 五、财政支出责任监测预警 (10) (一)中央、省级用户查看 (10) (二)市、区县级用户查看 (12)

一、系统访问 各级地区登录PPP综合信息平台,点击导航栏中的【财承监测】菜单进入: 图-财承监测系统访问 二、数据录入 (一)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支出设置 各级财政用户首次进入财承监测系统后,必须先录入本级财政前六年以及未来三十年的预算支出测算数额,该数据将作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测算基准,非常重要,设置后当年不可以修改和删除,请务必核对准确后再录入提交。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预算设置菜单 点击页面上方一级菜单【参数设置】,再点击左侧二级菜单【预算设置】进入菜单页面;点击页面右上方“新增”按钮,进入本级年度预算支出录入页面: 图-预算设置菜单 (2)预算录入 在新增预算设置页面中,用户首次须录入本级前六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数,以及未来30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的测算数额。系统自动计算本地区前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增长率和未来年度支出增长率。 系统数据初始化已将已有数据进行一次性导入,但仍有部分项目的财承报告缺失或支出责任数据不全。各级财政用户需要逐个核对导入的数值是否正确并点击每个年份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录入框以触发系统计算增长率。空值请补充录入,初始值如需调整请直接在原值上修改。 图-预算录入页面 以后每年由管理员设置填报时间,各地区在规定时间内在此页面中更新上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值和未来年度变化值,并新增录入第30年的支出测算数值。所有数据请务必一次性录入完成,确认无误后提交设置。 重要提示: 预算支出测算设置每年只能设置一次(一般为3月末,首次系统设置除外),各年度的测算数额将是已有管理库项目和当年新入库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测算基准数(应与当年新入库项目财承报告测算基准数一致),直接依此计算各项支出责任占比。设置后当年不可以修改和删除,请务必核对准确后再录入提交! (3)信息查看 在列表中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已填报信息详情。通过地区选择,可查看本级地区及所辖地区的预算设置信息。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分析.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变动分析 会计3班文松 2012124333 摘要:财政支出作为政府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维持政府职能的财政基础,也是市场经济下政府活动的范围和内容的总体概括。它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对我国财政支出进行研究的意义重大。现在主要是对财政支出的结构进行分析。 关键词:财政支出结构变动 一、财政支出结构的含义 财政支出结构指站在不同的角度,或者基于不同的分类标准,财政支出各个部门之间的相对关系。也就是说,各类公共支出占总公共支出的比重,它直接关系到政府动员社会资源的程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社会经济结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总供需结构、产业结构、社会事业各个方面构成等,其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影响可能比财政支出规模的影响更大。 二、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趋势 1.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变化情况 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也逐步从过去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转变,与此相适应,财政支出的重点逐步由偏重经济建设转向公共事业和服务方向。 表2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变化 年份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其他支出 1978 64.8 13.1 14.96 4.71 3.16 1980 58.22 16.2 15.77 6.15 3.66 1985 56.26 20.38 9.56 8.53 5.27 1990 44.36 23.92 9.41 13.44 8.86 1991 42.18 25.09 9.75 12.22 10.75 1992 43.1 25.92 10.1 12.38 8.5 1993 39.52 25.38 9.17 13.66 12.26 1994 41.32 25.92 9.51 14.63 8.61 1995 41.85 25.74 9.33 14.6 8.47 1996 40.74 26.21 9.07 14.93 9.04 1997 39.5 26.74 8.8 14.72 10.24 1998 38.71 27.1 8.7 14.8 10.7 1999 38.4 27.6 8.2 15.3 10.5 2000 36.19 27.6 7.6 17.42 11.19 2001 34.22 27.6 7.6 18.6 12 2002 30.26 26.87 7.74 18.6 16.53

第十六章 财政管理体制练习题

第十六章财政管理体制 一、单项选择题 1、将一些调控功能较强的税种和体现国家主权的收入作为中央政府收入,这体现了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 A、集权原则 B、恰当原则 C、效率原则 D、收益与负担对等原则 2、决定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主要标准是()。 A、征税主体 B、税种属性 C、税率 D、课税对象 3、根据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原则,一般应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是()。 A、流动性强的税收收入 B、收益和负担能够直接应对的使用费收入 C、调动功能比较强的税收收入 D、收入份额较大的主体税种收入 4、下列国家中采用联邦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是()。 A、意大利 B、韩国 C、德国 D、日本 5、财政大政方针和主要的规章制度由中央统一制定、安排,地方在中央决策和授权范围内对财政活动进行管理,指的是财政管理体制的()。 A、财政联邦制模式 B、财政单一制模式 C、财政分税制模式 D、财政分级包干制模式 6、()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要按规定用途使用。 A、专项转移支付 B、横向转移支付 C、一般性转移支付 D、其他转移支付 7、在我国,专项转移支付的使用受到较大限制,一般不属于专项转移支付使用范围的是()。 A、矛盾突出事务 B、共同事权事务 C、效益外溢事务 D、符合中央政策导向事务 8、根据分税制体制改革,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收划分为()。

A、地方税 B、中央税 C、营业税 D、中央地方共享税 9、按照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中央收入。 A、铁路运输部缴纳的房产税 B、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C、保险总公司上缴的利润 D、省属企业缴纳的消费税 10、某省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500亿元,按照现行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该省应分享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为()亿元。 A、125 B、250 C、200 D、300 二、多项选择题 1、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主要有()。 A、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B、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C、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划分 D、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 E、财政分配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2、联邦制下,联邦(中央)与州(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具有的特点包括()。 A、联邦(中央)与州(地方)在宪法规定的领域内相互独立、平等,互不从属 B、联邦(中央)与州(地方)都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每个公民都隶属于两极或多级政府 C、规章制度主要由中央统一制定、安排 D、地方政府拥有的分权水平较低,自主性较小 E、联邦(中央)与州(地方)之间在宪法规定的事务上相互协调 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的作用有()。 A、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弥补其收支差额 B、有利于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纵向平衡 C、有利于增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 D、增强了地方政府提供本地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能力 E、完全解决了各地方之间因财务状况不同而造成的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均等 4、下列转移支付中,属于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是()。 A、均衡性转移支付 B、支农转移支付 C、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D、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E、社会保障转移支付

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意义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建立科学规范政府间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国家治理结构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科学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不断调整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积极探索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在一些重点领域逐步明确省、市、县财政的支出负担比例,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现行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比如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政府间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一些本应由上级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下级承担,一些宜由基层负责的事务上级承担过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支出责任转嫁和风险转移的现象时有发生;基层财力与事权不匹配,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等等。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这项改革平稳推进、取得实效。 二、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坚持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法治化规范化道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先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上突破,加快形成统一领导、法治规范、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财政体系,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关系创造基础性条件,为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的基础上,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改革创新与稳定发展、总体设计与分步实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变化分析

社会保障尤扬 20111624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变化分析 目前,中国的财政支出按国家职能可分为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五大类。 从上表可以看出: (1)经济建设费支出的占比不断下降。这一变化趋势反映了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逐渐弱化,而财政逐渐减少对经济建设领域的投入从总体上看来是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 (2)社会文教费支出的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在2002年达到峰值后有所下降,后又有所回升。政府越来越重视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3)国防支出呈大幅下降趋势。这充分表明中国政府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致力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决心。 (4)行政管理费支出呈迅猛增长趋势。至2004年到达峰值后开始下降。其快速增长,暴露了我国政府机构管理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机构重复设置、人员臃肿、行政效率低下等。现在,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开始致力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减少行政管理支出。 表2 各个时期财政分类支出结构

以上各类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变化而相应产生的: 1998 年中国政府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这意味着政府职能由生产建设向公共服务转型, 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对财政支出结构提出了重大的改革要求。多年来经济建设费的持续下降( 由1994 年占全部政府支出的41.3% 下降到2005 年的27.5%, ) 相应反映了这一改革趋势。不过, 由于期间适逢亚洲金融危机, 对我国出口需求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政府于1998年下半年不得不扩大公共投资以保持经济社会形势稳定, 使得财政支出改革主要停留在规范支出管理方面, 而财政职能的调整则被相应推后了。 2003年,真正引起政策上对中国财政支出结构重视的公共事件, 要追溯到春天暴发的SARS 疫情。以此为契机, 社会上对于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等社会性支出不足的呼声渐成声势,也使得政府在支出管理改革之外, 对政府职能的调整和财政支出结构的完善给予了更切实的关注。 2006 年, 中国政府的社会文教费支出首次取代经济建设费, 成为全部财政支出中占比最大的一项开支。这一年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提出走共同富裕道路, 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这标志着公共政策格局由经济政策向社会政策的正式转型。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阐述了我国社会政策的基本内容和目标, 以及落实社会政策的制度保障。 2007 年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进一步阐述了我国社会政策的目标, 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更加注重社会建设,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扩大公共服务, 完善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2008 年以来, 中央政策的重心定位于如何全面落实此前提出的社会政策目标上,由此,十一五时期的财政支出结构发生了许多值得关注的变化。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在经济建设支出比重持续下降的同时, 各级财政部门支出重点向三农和民生领域倾斜, 并配合以社会安全网的制度建设, 致力于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表3 2010年中央财政支出结构

中国的财政支出结构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年名义利率=1.2%×12=14.40%,年有效利率=(1+1.2%)12-1=15.39%。 2.D 【解析】利率的高低首先取决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高低,并随之变动。金融市场上借贷资本的供求情况、借出资本的风险、通货膨胀、借出资本的期限长短等都是影响利率的因素。 3. B 4.C 【解析】A选项是财务可持续的基本条件,而财务生存的必要条件是“在整个运营期间,允许个别年份的净现金流量出现负值,但各年累计盈余资金不出现负值”。 5.D 【解析】经济效果评价的基本方法包括确定性分析评价方法和不确定性评价方法。 6.C 7.B 8.B 【解析】财务净现值必须首先要确定一个符合经济现实的基准收益率。

【解析】根据我国企业历史数据统计分析,一般情况下,利息备付率不宜低于2,偿债备付率不宜低于1.3。 10.C 【解析】计件工资属于可变成本。 11.D 【解析】投资、经营成本、营业收入和税金是构成技术方案现金流量的基本要素。 12.B 【解析】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技术方案资本金总额的20%。 13.B 14.A 【解析】设备的经济寿命是由设备维护费用的提高和使用价值的降低决定的。 15.B 【解析】承租人对租用设备无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故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16.C 【解析】双向型指在提高产品功能的同时,又降低产品成本,这是提高价值最为理想的途径。 17.C 【解析】在保证工程和质量、不违反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下,经济合理是选择新技术方案的主要原则。 18.D 【解析】C甲=400+0.6×800=880(万元),C乙=5004-0.4×800—820(万元),C甲>C乙,选费用小的方案,故应引进乙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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