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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 考勤制度的目的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人

员按时出勤、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并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本制度的执行对于管理窗口工作人员、优化服务质量和提高公共服务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2. 考勤时间

2.1 工作时间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2.2 弹性工作时间

为适应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可以根据需要享受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具体弹性工作时间的安排由行政服务中心的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灵活调整,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3. 考勤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3.1 打卡考勤

每位窗口工作人员都配备一张独立的考勤卡,工作人员在

上班进入和下班离开行政服务中心时,需使用考勤卡刷卡记录到岗和离岗时间。刷卡机会统计并自动生成考勤记录。

3.2 请假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如需请假,需提前向行政服务中心主管提交

书面请假申请。请假申请应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替班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行政服务中心主管在审批通过后,将请假信息记录在相关考勤表中。

3.3 加班申请

若窗口工作人员需要加班工作,需提前向行政服务中心主

管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应明确加班的原因、时间、加班的工作内容以及预计完成时间。行政服务中心主管在审批通过后,将加班信息记录在相关考勤表中。

4. 迟到与早退管理

4.1 迟到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迟到行为进行管理。具体

管理流程如下:

•第一次迟到:口头警告并登记迟到记录。

•第二次迟到:书面警告并登记迟到记录。

•第三次迟到:责令参加迟到培训并登记迟到记录。

•第四次迟到: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4.2 早退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早退行为进行管理。具体

管理流程如下:

•第一次早退:口头警告并登记早退记录。

•第二次早退:书面警告并登记早退记录。

•第三次早退:责令参加早退培训并登记早退记录。

•第四次早退: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5. 考勤记录与统计

行政服务中心将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进行统计

和分析,以便有效管理和监督工作人员。考勤记录包括出勤记录、请假记录、加班记录、迟到记录和早退记录等。统计结果将作为评定窗口工作人员绩效、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6. 奖惩措施

为激励窗口工作人员按时出勤、提高工作效率和提供优质

服务,行政服务中心将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确立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6.1 奖励措施

•按时出勤奖:对连续半年无迟到早退记录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工作表现奖:对表现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6.2 惩罚措施

•迟到早退扣款;对以个人名义接受礼品、回扣或索要财物等违反行政服务中心纪律行为,给予相应严肃处分。

7. 总结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执行将有效管理窗

口工作人员、优化服务质量和提高公共服务形象。只有通过严格的考勤制度,才能保证窗口工作人员的正常出勤,提高工作效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篇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一、对服务窗口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窗口出勤(基础分25分) 1、窗口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单位派人顶岗不扣分;没有派人顶岗的,事假每人每天扣2分,病假每人每天扣1分。 2、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岗位,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人员旷工,每人每天扣5分。 4、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分。 (二)窗口办件(基础分40分) 1、应作收件处理而未作收件处理的,每件次扣2分。 2、已作收件处理并需要补件,而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 3、已作退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2分。 4、否定报备件的,不履行否定报备制度的扣3分。 5、超过承诺时限的办结的,写书面说明,且每超一天每件扣3分。 6、办理结果出现差错的,每件扣1分。 7、工作人员造成资料遗失的,每起扣2分。 8、造成服务对象在单位和窗口之间两头跑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9、月办件少于2件的扣3分,评议率低于90%的扣2分,评议率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三)收费管理(基础分15分) 1、擅自在窗口收取现金的,每次扣2分。 2、在服务窗口办件却在原单位收费的,每次扣3分。 3、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每次扣5分。

4、违反收费有关规定,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5分。 (四)档案管理和卫生保洁(基础分10分) 1、该归档的没有归档,发现一件次扣1分。 2、档案资料摆放无序,发现一次扣2分。 3、窗口要保持办公桌面、微机表面、办事台面、窗口地面整洁明亮,违反规定,每次每件扣1分。 4、下班前要按顺序关闭微机、打印机电源,盖好防尘罩,摆放好桌椅、纸篓等物品,违反规定每次每件扣1分。 (五)民主评议(基础分10分) 1、窗口互评:采取好中差三档互评,好的比例超过60%不扣分,好的比例达 31— 59%扣2分,好的比例低于30%扣4分。 2、服务对象评议:满意率每减少1%扣1分。满意率以当月办件总量为基数。 3、群众办件评议卡不足办件总量的30%扣4分,满30%而不足50%扣2分,达50% 不扣分。 (六)加分 1、受到服务对象书面感谢和表扬的,每次加2分。 2、受到新闻媒体宣传表扬的,每次另加分:“中心”简报表彰每次加1分,县级加 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 二、窗口服务工作的评定与奖惩 (一)对服务窗口的月度考核得分采取百分倒扣(加)制取得。其考核评定设红、黄 循环旗,实施动态管理。当月考评得分为90分以上且为前4名的,为“红旗窗口”;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60分以下的为“黄旗窗口”;连续两次被评为“黄旗窗口”的窗口单位应立即进行整顿。月度考评结果按得分高低在简报上公布,并报县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 (二)服务窗口年度评定总分为85分以上的为优秀窗口,70—84分的为合格窗口。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落实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能够依据工作要求,高效、准确、规范地进行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1.考核内容: (3)工作效率:体现在办理业务的速度和准确度、问题的解决能力等方面。 (4)团队协作:体现在与同事的合作、工作协调等方面。 2.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和同事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度、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实际观察和记录。 (2)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和同事组成考核小组,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评估。 (3)突击考核:不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突击考核,以验证其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考核标准 1.业务知识:

(1)熟悉业务流程:根据各项业务的规定,能够准确地掌握并运用 业务流程。 (2)熟练操作系统:能够熟练操作行政服务系统,处理各项业务流程。 (3)掌握法规法律:了解相关法规法律,并能够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2.服务态度: (2)友好沟通:与服务对象进行友好、准确的沟通,解答其问题, 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帮助。 (3)尊重隐私: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不外泄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3.工作效率: (1)办理速度:在保证准确性的前提下,尽快办理各项业务,提高 工作效率。 (2)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快速处理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解 决方案。 4.团队协作: (1)积极协助同事:与同事之间相互协助,互相帮助,保持良好的 团队合作精神。 (2)有效沟通与配合:与同事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工作,实现 团队目标。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考核奖惩制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能串岗闲聊,不得在办公室内外进行娱乐活动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提倡读书、看报、学习。 第五条实行考勤签到制。签到时间为每日早上8:00前和下午2:00前在签到册上签到。夏令时签到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条当日值班的镇班子成员负责做好当日的信访接待。 第七条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值日员应积极主动做好当天的室内外卫生打扫,打开水,来客来访接待和上传下达工作。 第八条值班情况由镇纪委书记牵头进行抽查,原则一月内抽查三到四次,发现无故不在岗位,一次的给予口头警告;二次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须本人写出书面检讨交书记或镇长,并由党政办公室存档。 第九条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需写出书面请

假条,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 (1)因公外出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中心副主任审批; (2)请假两天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3)请假三天以上的,报书记、镇长审批。 各类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窗口内部不能调剂的,应及时通报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及时安排顶岗人员。 第十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2、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的; 3、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50元,累计后从年终考核奖中扣除。当月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或无故缺勤二天以上、全年累计无故迟到早退达30次或无故缺勤七天以上者,报请镇党委、政府对其作待岗处理,按待岗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中心每年评选“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明星”各1名,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评选“最差服务窗口”1个,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每被评为“最差服务窗口”一次,年终扣绩效分10%,并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实行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考勤情况作为年底奖金发放和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受过待岗处理的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考核评比。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 考勤制度的目的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人 员按时出勤、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并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本制度的执行对于管理窗口工作人员、优化服务质量和提高公共服务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2. 考勤时间 2.1 工作时间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2.2 弹性工作时间 为适应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可以根据需要享受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具体弹性工作时间的安排由行政服务中心的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灵活调整,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3. 考勤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3.1 打卡考勤 每位窗口工作人员都配备一张独立的考勤卡,工作人员在 上班进入和下班离开行政服务中心时,需使用考勤卡刷卡记录到岗和离岗时间。刷卡机会统计并自动生成考勤记录。 3.2 请假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如需请假,需提前向行政服务中心主管提交 书面请假申请。请假申请应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替班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行政服务中心主管在审批通过后,将请假信息记录在相关考勤表中。 3.3 加班申请 若窗口工作人员需要加班工作,需提前向行政服务中心主 管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应明确加班的原因、时间、加班的工作内容以及预计完成时间。行政服务中心主管在审批通过后,将加班信息记录在相关考勤表中。 4. 迟到与早退管理 4.1 迟到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迟到行为进行管理。具体 管理流程如下: •第一次迟到:口头警告并登记迟到记录。 •第二次迟到:书面警告并登记迟到记录。 •第三次迟到:责令参加迟到培训并登记迟到记录。 •第四次迟到: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4.2 早退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早退行为进行管理。具体 管理流程如下: •第一次早退:口头警告并登记早退记录。 •第二次早退:书面警告并登记早退记录。 •第三次早退:责令参加早退培训并登记早退记录。 •第四次早退: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窗口工作考核办法

德山政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对德山开发区政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考核实行月度百分制考核和年终考评,年终考评以月考核为基础实施。考核中扣分只限在大项考核分值内扣完为止,不跨项扣分。 1.3 对2个及2个以上窗口同属于一个带队领导的,则以所属窗口的平均考核分作为该部门的考核分值。 1.4 窗口年平均分值计80%,带队领导年平均分值记20%,相加为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 1.5 群众投诉包括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以及中心网站、意见箱、评议表、中心邀请的监督员以及媒体监督等,是中心接受群众监督的主要途径,也是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对窗口单位的考核 2.1 人员到岗管理(20分) 2.1.1 工作人员擅自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人次每半天扣5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严禁窗口无人值班情况的发生,无论有什么特殊情况,每发现一次扣3分,半天以上窗口无人扣5分,

一天窗口无人取消当次流动红旗评选资格,并直接扣除年度总分2分;不摆放工作人员岗位牌、衣衫不整、着装不规范、有装不着(单位配有工装的人员)每人次扣0.5分;出勤率窗口工作人员平均低于90%的,每少一个百分扣0.5分。公休假、单位外派专项考察学习、因病住院、婚丧假等如果单位安排好顶岗人员不扣分。 2.1.2 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窗口工作,被中心退回所在单位的,每退回1人次扣5分。 2.1.3 未按要求配备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任窗口负责人的,每月考评时扣2分。 2.1.4 窗口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得变动,未满一年变动的每人次扣3分。确因个人职务升迁、调出原单位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须向中心说明,不予扣分。 2.2 业务管理(40分) 2.2.1 审批管理: 2.2.1.1 应当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经查实,每件次扣2分; 2.2.1.2 不予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未向申请人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通知单;或是受理承诺件,未向申请人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承诺通知单,经查实,每件次扣2分; 2.2.1.3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并向申请人出具补件通知单的,经查实,每件次扣2分;

政务中心请假制度

政务中心请假制度 政务中心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夏季2:30—18:00,冬季2:00—5:30。窗口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政务中心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二、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如遇特殊情况使用签到考勤)和岗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指纹考勤(或签到)四次(上、下班)。考勤以指纹考勤机原始记录为主要依据,同时参照日常巡查纪录。 三、工作日指纹考勤时段划分:每个工作日分两个时间段实施四次指纹签到考勤,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 夏季:上午签到时间8:00—8:50,签退时间11:40—12:10;下午签到时间14:00-14:50,下班签退时间17:40-18:10; 冬季:上午签到时间8:00—8:50,签退时间11:40—12:10;下午签到时间13:30—14:20,签退时间17:10—17:40。 四、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必须签到和签退,不得无故不进行指纹考勤,无故同一时段内指纹考勤机记录为缺卡一次,以迟到或早退处理;无故同一时段指纹考勤机纪录为缺卡两次,以旷工处理。 五、刷指纹时,如遇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向督查科反映,否则视为未出勤。 六、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定时或不定时岗位抽查,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擅离岗位达2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 七、上下班不能按时考勤的,应提前报告政务中心督查科,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考勤又未报告的根据情况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八、无考勤记录的,根据督查科巡查记录和视频监控情况,分别按照迟到、早退和旷工对待。 九、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按规定请销假或违反政务中心制度

政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背景 政务中心作为政府服务的重要机构,员工们的工作效率和素质直接关系到服务质量和政府形象的提升。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是保证政务中心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和成果的重要一环。 目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 1.规范政务中心员工的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员工能够准确记录出勤情况; 2.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3.提高政务中心员工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考勤制度的管理范围 政务中心所有的办公和外勤人员都属于考勤管理的范围。 考勤方式 政务中心的考勤方式主要采用两种: 1.刷卡考勤:政务中心办公室配备专用考勤机,员工每天上下班打开考勤机刷卡记录出勤情况;

2.手工考勤:对于一些因工作需要不在办公室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每天填写出勤登记表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 出勤考勤的管理 政务中心采用的出勤考勤管理方式包括: 1.签到:员工在上班之后需要在考勤机上签到; 2.签退:员工下班之前需要在考勤机上签退; 3.外出:员工因公离开办公地点需要提前填写外出单,并经过主管审批同意; 4.加班: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需要申请家班,并由主管进行审批。 记录和审批 政务中心采用的出勤考勤记录方式包括: 1.手工考勤登记表; 2.考勤机记录。 考勤登记表每月提报给主管进行审批,系统考勤记录则直接通过考勤机和系统相连接,自动记录个人考勤信息。 如果员工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矿工等情况,主管应及时记录下来,并要求员工做出解释说明,以便核实情况。

对于员工的奖惩措施,政务中心会根据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对于出勤优秀、勤工俭学、工作优秀的员工,政务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对于出勤不良、工作不力的员工,将会进行相应的惩罚。 考勤记录的查询 政务中心采用考勤机和系统相连接来记录员工的考勤信息。员工可以通过主管审批后,在系统中进行查看自己的考勤记录和总结各项考勤指标,并随时关注自己的出勤状况。 补偿和矫正 政务中心依法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机制,以弥补因迟到、早退而减少的工资收入。同时也为员工提供矫正制度,以规范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结语 政务中心作为政府服务机构,必须要建立起一个必要、科学、公平、公正的考勤管理制度,以保持工作秩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政务中心服务的公信力,并达到政府服务的理想目标。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签到及请销假制度

xxxxxx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指纹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增强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中心作息时刻为8:30―12:00、14:30―17:30。 第三条政务中心机关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实行指纹签到、签退制度。签到时刻8:30、2:30;签退时刻为12:00、17:30。规按时刻内未签到为迟到、未签退为早退。 第四条政务中心机关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擅离工作职位。除国家法定假日外,如因故需离动工作职位,申请人必需事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第五条政务中心对工作人员出勤和请销假情形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作为工作人员和进驻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申请探亲假、婚假、产假、丧葬假,应当提前书面提出申请,并依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请假半天之内(含半天)的,经政务中心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报综合股备案。 (二)请假1天以上的,经原单位相关领导批准后,报政务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核,再送综合股备案。

第七条因政务中心工作的特殊性,有轮岗人员的窗口,原则上不得请假。不能出勤人员能够同窗口其他人员自行协调,不得空岗。如有特殊情形需提前一天向中心主任说明情形,经审核后方可请假。 第八条工作人员按照所在部门统筹安排,依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休假的,应当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书面提出申请,由原单位相关领导签注意见,呈政务中心主任批准后综合股备案。 第九条窗口单位因举行业务培训、年度考核、干部选拔等事由,需要组织全部工作人员离动工作职位半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至少提前1天向政务中心提出申请,经政务中心主任批准。原单位负责向社会发布暂停办公的时刻和事由。 第十条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请假期满,应当及时报到并办理销假。 第十一条因病休假三天以上的,应当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当日无法提供《病假证明》的,应当在销假时提供。 第十二条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应当依照批准权限申请续假;超过批准假期的报到后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说明超假理由。无合法理由的,按旷工处置。

政务中心规章制度

政务中心规章制度 【原创实用版4篇】 《政务中心规章制度》篇1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 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 元,矿工一天扣20 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销假时需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五、工作纪律: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准私自离岗、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准泄露工作机密,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等。 六、窗口服务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服务规范,文明礼貌,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和申请,不得推诿、搪塞、敷衍,服务对象不满意时,必须及时整改。

七、审批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时限办理各项审批事项,不得私自增加审批环节和时限,不得拖延审批时间。 八、重大事项联审: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建立重大事项联审制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九、工作例会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十、值班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建立值班制度,保证工作日和节假日期间的服务不间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服务对象的申请和咨询。 《政务中心规章制度》篇2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2. 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拖而不办。 3. 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加强纪律性,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签到时间为8:00-8:30,缺签一次扣5 元,矿工一天扣20 元。

无锡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无锡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篇一: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评办法 关于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评办法 为加强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经研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 二、考评范围: 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全体工作人员。三、考评细则: 设基本分100分和奖励分。具体从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业务管理、服务对象评议等七个方面进行考评,评先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 (一)工作纪律(30)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得3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扣减分数和经济处罚。 1、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每

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并分别给予每人次10元处罚。 2、上班时间进行网上炒股、聊天、看电影、打瞌睡、玩游戏等每人次扣2分、20元。 3、窗口工作人员未佩证上岗或窗口没有按规定摆放桌牌、在工作场所吃东西、抽烟、串岗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10元。 4、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窗口环境脏乱差,虽经指出但不及时纠正的,每次扣1分,5元。 5、无故缺席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5元。 6、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扣除当月奖励150元。并取消该窗口和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资格。 (二)服务质量(20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语言仪表规范》,得2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加减分数: 1、服务态度不好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人次扣1分。 2、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窗口工作人员有过错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 3、凡有服务对象反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等方面较好的,视情况每人次加1—5分。 4、被县市纪委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每次扣20分。

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范本 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篇1 第一条为加强对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人员(包括入驻单位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下同)的管理,严格组织纪律,确保中心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实行每日上午、下午上、下班四次考勤。 第三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提早离岗的,须向窗口负责人请假,由窗口负责人向中心督查室备案。 第四条自觉维护中心正常办公秩序,上班时间不得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各办事窗口每月工作以A岗为主,B岗顶岗不能超过10个半天。 第六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各类请假不得影响办事窗口正常工作。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需要请假,时间为1天以内的,由窗口负责人批准,请假手续抄报中心督查室备案;时间为2天以内的,由窗口负责人审核,报中心督查室批准;时间为2 天以上(含2天),窗口负责人在个人请假单上附加说明理由,中心督查室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各窗口负责人请假,时间为1天以内的,须经中心督查室批准;时间为3天以内的须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时间为3天以上(含3天)的,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以上请假手续都必须报中心督查室备案。 (二)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手续的,需事先电话告知,说明情况,并在上班之日补办请假手续,送中心督查室备案。需要批准尚未批准或没事先说明情况就离岗的,视为旷工。 (三)因办事窗口相关业务短时间回原窗口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要在保证不影响业务办理、办事窗口不缺岗的情况下,由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负责人向中心督查室报备。 第七条办事窗口A岗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的,须由单位派出顶岗(B岗)人员。A岗工作人员要提前向B岗工作人员交代工作事项,做好登记交接手续。A 岗工作人员离岗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出现工作人员缺岗、缺位并经查实的,未及

窗口人员管理办法

****市政务服务大厅进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窗口管理 1、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进驻部门必须向窗口派遣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为本部门窗口的首 席代表入驻政务大厅,工作期限至少三年一轮换。 2、各部门派遣的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窗口人员轮换时,应将轮换的理由和拟选派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行政职务、工作年限等)以正式书面函告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3、窗口部门须遵循办理事项统一公开、设备配置统一要求、集体活动统一组织、考核评比统一标准的“四统一”原则,积极参与中心各类创建活动。各类宣传制品、电脑及配套办公设备、耗材等入驻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承担。 第二条服务质量 1、接待申请人时要谈吐文雅,彬彬有礼。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十字文明礼貌用语,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做到“服务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窗口工作人员要随时了解掌握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动态,在接待办事群众的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理由,要求办事群众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如果办事群众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办事群众带到相关窗口或热情指明有关窗口所在的位置。 3、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文明用语规范”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热情接待。对本职工作范围和非本职工作范围的群众都要“您好”先行,严禁用“不知道”、“不清楚”、“不

归我管”等生硬语言回绝。 第三条工作纪律 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要求,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政务服务中心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退回派出单位等处理。 (一)考勤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即“一日四签到”指纹考勤,指纹机签到时间为上午10点前和下午16点前,签退时间为中午13:30后和下午19:50后。如指纹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请第一时间向中心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 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提前回单位交换文件或因事外出,应提前向政务服务中心记录备查,不进行备案的记为脱岗。当月考勤统计中出现4次迟到或早退、脱岗的,对违规人员作退回处理。当月旷到超过2天以上的,也做退回处理。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并按月通报,并作为中心年度考核各窗口工作人员和对窗口单位年度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二)请假制度。 1、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采取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报政务服务中心批准; 2、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半天以上的,需经窗口单位领导批准,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3、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的,需经窗口单位领导批准,单位派替岗人员到位,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三)替岗制度 中心窗口岗位应实行AB角制,确保工作时间有工作人员在岗。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窗口单位安排人员到窗口顶岗,应事前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且窗口替岗人员到岗后工作人员才能离开。 (四)“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二是严禁上班时间玩电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4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____元,矿工一天扣____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 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 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

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 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 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 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有个窗口办公人员负责,他人不的随意使用,不得私自安装、下载各种软件,不得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七、廉政建设制度: 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 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 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本窗口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热情地引导群众到相应的窗口或组室。 九、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 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 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制度 (1)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通报制度 (5)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6)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岗位职责 (9) 政务服务中心挂牌上岗制度 (10)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制度 一、窗口设立 将审批事项和办件量较少,不具备在政务中心设立单独常驻窗口条件的部门,作为综合窗口成员部门进驻政务中心,并在政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 二、工作人员派驻 1、综合窗口设一个位,工作人员由县政府确定进驻综合窗口的相关职能部门轮流派驻,每次一个部门,轮值计划由政务中心根据各部门事项办理时间季节性特点统一排班。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包括首席代表(兼B岗)、窗口负责人(可兼职A岗)和A岗人员,窗口实行AB岗工作制,A岗人员为轮值期间的常驻人员,B岗人员为替换人员。成员部门派驻综合窗口的人员必须保持半年不变。

2、派驻综合窗口的人员应当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且为正式在编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工作人员在综合窗口轮值期间要接受本部门和“中心”的双重管理,遵守中心各项制度,接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三、部门职责及窗口审批权限 1、综合窗口实行授权审核审批制,成员部门需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下简称事项)授权给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办理。所有成员部门的全部事项必须统一从综合窗口受理、转办和发出。 2、成员部门要将受理权和审核权下放给综合窗口,同时负责培训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综合窗口人员,使其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办件程序、初审本部门事项的申报材料,能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 3、轮值部门除受理本部门事项外,必须同时受理办理其它成员部门的事项,并作好材料初审、登记录入、转办登记、发出登记等工作。根据《服务指南》确定办件类型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进行办理。即办件必须在窗口当场办结,其他件须在0.5个工作日内移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部门必须按时限规定将办理结果返回窗口发出。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1、实行上下班签名制度,不得请他人代签。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情况由中心制定专人汇总。 2、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2)请假二天以上的,报乡镇主要负责人审批; (3)请假不得影响中心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内部不能调剂的,由成员单位及时安排人员顶岗; (4)各类请、销假手续均由中心制定专人登记备案。 服务中心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 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 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 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事项复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 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 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 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 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 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 态度、廉政行为等____投诉。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 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程代理服务制 一、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镇党务政务综合服 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交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或村级全程代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2、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带来办结;

考勤人员制度12篇

考勤人员制度12篇 【第1篇】医院科技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科技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医院) 为切实加强科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科室的工作秩序,特制定 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须提前请假。个人因病因事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超假未准或超假未续假者,一律视作无故旷工。 二、工作人员出差和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与报告手续。审批程序为: 1、一般工作人员1天以内,由科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3天以内由处分管副处批准,3天以上由处长批准; 2、中层正、副职1天以上执行院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三、请假1天以上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超过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病休证明。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因故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四、平时以处为单位进行考勤,设立考勤记载簿,考勤记载必须真实、可信。 五、科室工作人员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或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归岗后要及时销假。 六、考勤结果作为行政管理人员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1个月或有旷工者,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良。 七、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第2篇】中学后勤人员考勤制度 ee中学后勤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的后勤保障,规范后勤教师出勤,特制订后勤教师考勤制度。希望后勤教师认真执行: 工作时间 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门卫以排班为准)。厕所保洁人员以学校规定时间为主,学校和总务处组织的会议同为工作时间。 2.每日正常工作时间:签到、签退按每日前勤教师上下班时间点为准,门卫以交接班时间点为准。寝室管理员:夏季19:30--次日7:30,冬季19:00--次日8:00下午14:00-17:00。两位管理员轮流值班(周一至周五必须有一人24小时在校值守,单日男管理员,双日女管理员)。 3.水电工不限工作时间随叫随到(包括节假日),及时处理学校水电突发状况。 二、请假方面 1.病假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手册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手册目录 1.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1) 2. 服务承诺制度 (4) 3. 窗口工作纪律 (6) 4. 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 (8) 5. 窗口办件管理实施细则 (10) 6.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管理办法 (12) 7. 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规定 (14) 8.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16) 9.窗口行政审批效能量化考核办法 (21) 10. 政务服务平台网站链接 (29)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中心是政府为民服务的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服务优质,体现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素质和修养,塑造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 一、仪容仪表 1、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佩证上岗,做到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凡有统一制服的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按本单位规定规范着装。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工作时间不准穿汗背心、西装短裤和拖鞋。 二、举止行为 1、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庄重、得体。 2、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主动为服务对象送水,并尽量满足其他合理的服务需要。 3、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5、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 6、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同行。 7、禁止在办事大厅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上网。 9、禁止在工作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三、文明礼貌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工作人员必须说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可以说“您好,××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3、接待服务对象时,可以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4、给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可以说“请稍等”,“请填写”,“请缴费”,“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不要着急,您申请的事项属于特事特办的范围,我请示一下”,“请您x月x日来领取证照”等等。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篇一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①全体工作人 第一文库网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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