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完整word版)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完整word版)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完整word版)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完整word版)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 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

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 110 (66) kV ?750kV 架空输电线路。35kV 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51 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 GB/T 2900.51 - 1 998, IEC 60050 (466): 1 990, IDT ) GB/T 4365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

( GB/T4365-2003,IEC 60050 (161): 1 990, IDT ) 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DL/T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 电力线路部分 ) DL/T626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DL/T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 DL/T966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DL/T5092 110?50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电力法》 1995年 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998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 8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年3月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51 和 GB/T 436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民区 residenetial area 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

3.2 非居民区 nonresidenetial area 上述居民区以外地区,均属非居民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遇到房屋或房屋稀

少 的地区,亦属于非居民区。

3.3 民房 residences 有人长时间居住的建筑物,包括其中的房间或平台。也包括经地方规划批准建设的医院、幼儿园、学校、 办公楼等有人

长时间居住或工作的建筑物。

3.4 输电线路保护区 transmission line protected region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一定距离,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的区域。 3.5 微气象区 area of minute meteorological phenomena 是指某一大区域的局部地段。由于地形、位置、坡向及温度、湿度等出现特殊

变化,造成局部区域形成有 别于大区域的更为特殊且对线路运行产生影响的气象区域。

3.6 微地形区 area of micro-topography 为大地形区域中的一个局部狭小的范围。微地形按分类主要有垭口型微地形、高山分水岭微地形、

水汽增 大微地形、地形抬升微地形、峡谷风道微地形等。

3.7 采动影响区 mining area 地下开采引起或有可能引起地表移动的区域。

3.8 线路的电磁环境 electromagnetic enbironment of line 输电线路运行时线路电压、电流所产生的电磁场效应、磁场效应以及电晕效应所

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电视 干扰和可听噪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坑能产生的影响,包括静电感应、地面电场强度、地面 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水平、可听噪声水平、风噪声水平等参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基本不产生影响的环 境限值。

3.9 线路巡视 line inspection 为掌握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线路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

维护及状态评价(评估)等提供依据,近距离对线路进行观测、检查、记录的工作。根据不同的需要, 目的)所进行的巡视。

3.10 正常巡视 periodic inspection 线路巡视人员按一定的周期对线路所进行的巡视,包括对线路设备(指线路本体和附属设

备)和线路保护 区(线路通道)所进行的巡视。

3.11 故障巡视 fault inspection 运行单位为查明线路故障点,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等所组织的线路巡视。

3.12 特殊巡视 special inspection 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需要、采用特殊巡视方法所进行的线路巡视。特殊巡视包括夜间巡视、交叉巡视、登

杆检查、防外力破坏巡视以及直升机(或利用飞行器)空中巡视等。

4.

基本要求

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运行 单位应全面做好线路的巡视、检测、

维修和管理工作,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 验、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4.1运行维护单位应参与线路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路径选择、设计审核、杆塔定位、材料设备的选型及 招标等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并根据本

地区的特点、运行经验和反事故措施, 提出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

与运行协调一致。

4.2对于新投运的线路,应执行 GBJ233按有关规定把好验收移交关。

1999

(或

4.3运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制度,经常分析线路运行情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如发生事故,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

4.4运行单位应根据运行经验,在线路状态分析评估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线路状态检修工作。

4.5每条线路应有明确的维修管理界限,应与发电厂、变电所和相邻的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划分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点。

4.6新型杆塔、导线、金具、绝缘子以及工具等应经试验合格通过后方可使用。

4.7应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和责任,加强线路保护区管理,防止外力破坏。

4.8线路外绝缘的配置应在长期监测的基础上,结合运行经验,综合考虑防污、防雷、防风偏、防覆冰等因素。

4.10对易发生外力破坏、鸟害的区域和处于洪水冲刷区的输电线路,应加强巡视,并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

4.11线路的杆塔上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同塔双回、多回线路应有醒目的标识。

4.12运行中应加强对防鸟装置、标志牌、警示牌及有关监测装置等附属设施的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5. 运行标准

5.1 杆塔与基础

5.1.1 基础表面水泥不应脱落,钢筋不应外露,装配式、插入式基础不应出现锈蚀,基础周围保护土层

不应流失、坍塌;基础边坡保护距离应满足DL/T 5092的要求。

5.1.2 杆塔的倾斜、杆(塔)顶挠度、横担的歪斜程度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

铁塔主材相邻结点间弯曲度超过;

5.1.4 钢筋混凝土杆保护层腐蚀脱落、钢筋外露,普通钢筋混凝土杆有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缝隙宽度超过0.2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有裂缝。

5.1.5 拉线棒锈蚀后直径减少不应超过2mm

5.1.6 拉线基础埋层厚度、宽度不应减少。

5.1.7 镀锌钢绞线拉线断股,镀锌层锈蚀、脱落。

5.1.8 拉线张力应均匀,不应严重松弛。

5.2导线与地线

5.2.1 导、地线由于断股、损伤造成强度损失或减少截面的处理标准按表2的规定;

注1:钢芯铝绞线导线应未伤及钢芯,计算强度损失或总截面损伤时,按铝股的总拉断力和铝总截面积作基数进

行计算。

注2:铝绞线、铝合金绞线导线计算损伤截面时,按导线的总截面积作基数进行计算。

注3:良导体架空地线按钢芯铝绞线计算强度损失和铝截面损失。

5.2.2 导、地线表面腐蚀、外层脱落或呈疲劳状态,试验值不应小于原破坏值的80%

5.2.3 导、地线弧垂不应超过设计允许偏差;110kV及以下线路为+

6.0 %、—2.5 %; 220kV及以上线路

为+ 3.0 %、一2.5 %。

5.2.4 导线相间相对弧垂值不应超过:;110kV及以下线路为200mm 220kV及以上线路为300mm

5.2.5 相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相对弧垂值不应超过以下值:垂直排列双分裂导线100mm其他排列形式分

裂导线220kV为80mm 330kV及以上线路为50mm

5.2.6 OPGW接地引线不应松动或对地放电。

5.2.7 导线对地线距离及交叉距离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3绝缘子

5.3.1 瓷质绝缘子伞裙不应破损,瓷质不应有裂纹,瓷釉不应有烧坏。

5.3.2 玻璃绝缘子不应有自爆或表面有裂纹。

5.3.3 棒形及盘形复合绝缘子伞裙、护套、破损或龟裂,端头密封不应开裂、老化。

5.3.4 钢帽、绝缘件、钢脚应在同一轴线上,钢脚、钢帽、浇装水泥不应有裂纹、歪斜、变形或严重锈蚀,钢脚与钢帽槽口间隙不应超标。

5.3.5 盘型绝缘子绝缘电阻330kV及以下线路不应小于300M D, 500kV及以上不应小于500M D。

5.3.6 盘型绝缘子分布电压零值或低值。

5.3.7 锁紧销不应脱落变形。

5.3.8 绝缘横担不应有严重结垢、裂纹,不应出现瓷釉烧坏、瓷质损坏、伞裙破损。

5.3.9 直线杆塔的绝缘子串顺线路方向的偏斜角(除设计要求的预偏外)大于7.5 °,且其最大偏移值不应

大于300mm绝缘横担端部偏移不应大于100mm

5.3.10 地线绝缘子、地线间隙不应出现非雷击放电或烧伤。

5.4金具

541 金具本体不应出现变形、锈蚀、烧伤、裂纹,金具连接处应转动灵活,强度不应低于原值的80%。

5.4.2 防振锤、阻尼线、间隔棒等金具不应发生位移、变形、疲劳。

5.4.3 屏蔽环、均压环不应出现松动、变形,均压环不得装反。

5.4.4 OPGW余缆固定金具不应脱落,接续盒不应松动、漏水。

5.4.5 OPGW预绞线夹不应出现疲劳断脱或滑移。

5.4.6 接续金具不应出现下列任一情况:

a)外观鼓包、裂纹、烧伤、滑移或出口处断股,弯曲度不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b)温度高于导线温度10C,跳线联板温度高于相邻导线温度10C;

c)过热变色或连接螺栓松动;

d)金具内严重烧伤、断股或压接不实(有抽头或位移);

e)并沟线夹、跳线引流板螺栓扭矩值未达到相应规格螺栓拧紧力矩(见表3)

接地装置

5.5.1 检测到的工频接地电阻(已按季节系数换算)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见表 4 )。

5.5.2 多根接地引下线接地电阻值不应出现明显差别。

5.5.3 接地引下线不应断开或与接地体接触不良。

接地装置不应出现外露或腐蚀严重,被腐蚀后其导体截面不应低于原值的80%

6. 巡视

基本要求

6.1.1 线路运行单位对所管辖输电线路,均应指定专人巡视,同时明确其巡视的范围和电力设施保护(包

括宣传、组织群众护线)等责任。

6.1.2 线路巡视以地面巡视为基本手段,并辅以带电登杆(塔)检查、空中巡视等。

6.1.3 正常巡视包括对线路设备(本体、附属设施)及通道环境的检查,可以按全线或区段进行。巡视周期相对固定,并可动态调整。线路设备与通道环境的巡视可按不同的周期分别进行。

6.1.4 故障巡视应在线路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巡视人员由运行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巡视范围为发生故障的区段或全线。线路发生故障时,不论开关重合是否成功,均应及时组织故障巡视。巡视中巡视人员应将所分担的巡视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漏巡。发现故障点后应及时报告,遇到重大事故应设法保护现场。对引发事故的特征物件应妥为保管设法取回,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记录、拍摄,以便为事故分析提供证据或参考。

6.1.5 特殊巡视应在气候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外力影响、异常运行和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特殊要求时进行。特殊巡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巡视的范围视情况可为全线、特定区段段或个别组件。

6.1.6 线路巡视中,如发现危急缺陷或线路遭到外力破坏等情况,应立即采用措施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尽快予以处理。

对巡视中发现的可疑情况或无法认定的缺陷,应及时上报以便组织复查、处理。

6.1设备巡视的要求及内容

6.2.1 设备巡视应沿线路逐基逐档进行并实行立体巡视,不得出现漏点(段),巡视对象包括线路本体和附属设施。

6.2.2 设备巡视以地面巡视为主,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带电登杆(塔)检查,重点对导线、绝缘子、金具、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全面的

检查。

623 设备巡视检查的内容可参照表5执行。

6.2通道环境巡视的要求及内容

6.3.1 通道环境巡视应对线路通道、周边环境、沿线交跨、施工作业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线路通道环境的动态变化情况。6.3.2 在确保对线路设施巡视的到位的基础上宜适当增加通道环境巡视的次数,根据线路路径的特点安排步行巡视或乘车巡视,对通道环境上的各类隐患或危险点安排定点检查。

6.3.3 对交通不便和线路特殊区段可采用空中巡视或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等。

6.3.4 通道环境巡视检查的内容按表6执行。

6.3巡视周期的确定原则 6.4.1

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线路设备和通道环境特点划分区段,结合状态评价和运行经验确定线路(区 段)巡视周期。同时依据线路区段和

时间段的变

化,及时对巡视周期进行必要的调整。 6.4.2

a )

b )

c )

d ) 643

a ) 单电

源、重要电源、重要负荷、网间联

络等线路的巡视周期不应超过 1个月;

b ) 运行情况不佳的老旧线路(区段)、缺陷频发线路(区段)的巡视周期不应超过 644

区等在相应时段加强巡视,巡视周期一般为半个月。

6.4.5 新建线路和切改区段在投运后

3个月内,每月应进行 1次全面巡视,之后执行正常巡视周期。

6.4.6 运行维护单位每年应进行巡视周期的修订,必要时应及时调整巡视周期。

7. 检测

7.1线路检测是发现设备隐患、开展设备状态评估,为状态检修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手段。 7.2所采用的检测技术应成熟,方法应正确可靠,测试结果应准确。 7.3应要做好检测结果的记录和统计分析,并做好检测资料的存档保管。 7.4检测项目与周期规定见表

7。

不同区域线路(区段)巡视周期的一般规定: 城市(城镇)及近郊区域的巡视周期一般为

1个月;

远郊、平原等一般区域的巡视周期一般为

2个月; 高山大岭、沿海滩涂、戈壁沙漠等车辆人员难以到达区域的巡视周期一般为 等特殊情况下,采取空中巡视、在线监测等手段后可适当延长周期,但不应超过 以上应为设备和通道环境的

全面巡视,对特殊区段宜增加通道环境的巡视次数。 不同性质的线路(区段)巡视周期

3个月。在大雪封山

6个月;

1个月。 对通道环境恶劣的区段,如易受到外力破坏区、树竹速长区、偷盗多发区、采动影响区、易建房

架空输电线路的施工工艺流程

架空输电线路的施工工艺流程 输电线路的建设工作分为:准备工作、施工安装、工程验收。施工安装是将输电线路的各个组成部分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安装作业,包括:土石方、基础、杆塔、架线、接地装置等五个工序,通常将这五个工序又综合成三大基本工序:基础、杆塔、架线。 准备工作 根据审定后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在幵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其主要 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调查(接桩),工程指挥部、材料站、施工驻点的选择,器材准备,施工机具准备、检修、障碍物处理及协议,占地赔偿,施工复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及施工技术设计,进行技术培训、新技术科研试验,施工图技术交底等。 1.1现场调查(接桩) 设计单位按施工断面图进行现场定位,施工单位派人现场对线路所定的里程桩、杆位桩、方向桩和辅助桩进行现场交接。现场接桩人员应进行现场调查,为的是了解现场情况以便顺利施工,现场调查的主要事项如下: ⑴了解沿线地形、地貌以及各种地形(山地、丘陵、平原、沼泽等)的分布范围。记录各杆塔所处地形能否满足组立杆塔的需要(如不能可要求设计单位移设杆塔位),以便考虑组立杆塔的吊装方法和紧线、放线区段及安放点。 ⑵对山区的各个塔位应调查其能否满足杆塔堆放与所占场地的地形,以及需要幵挖平整场地的工作量。 ⑶了解沿线杆塔位置的地质情况,以便考虑开挖基础的施工方法或采取爆破 施工的可能性。

⑷调查了解浇制混凝土基础的水源分布情况、水质情况。 ⑸调查了解沿线路交叉跨越情况,以便考虑搭设跨越架的型式和高度。 ⑹跨越河流时,应调查水流速度、水深。对季节性河流应了解涸水期、来水期等,以便考虑架线方法。 ⑺调查线路附近地上、地下障碍物情况,以便考虑土石方开挖、爆破的主要措施和放线时应防止导线磨损的措施。 ⑻调查电力线、通讯线的路径及交叉跨越电力线路停电的可能性、允许停电时间,以便与线路施工协调配合,安排施工有关工序的进度和应采取的措施。 ⑼调查线路附近需要砍伐的树木种类、高度以及需要拆迁房屋的问题和沿线青苗分布面积及杆塔占地面积,以便进行障碍物的清理和赔偿。 图地形地貌 1.2 材料点选择根据施工预算中给定的运输半径及便于施工减少二次运输的里程来选择材料点(施工驻点)。材料点的选择应靠近公路、运输方便、通讯便利、地势较高的地方,应远离村屯(考虑防盗)的地方。 图材料点 1.3 备料加工现在施工单位都以效益为中心,人工费用所占比例也较大,如果工器具、材料跟不上而造成窝工,其损失十分大。虽然现在基本上不是买方市场,但各厂的产品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附件1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岗位职责 (2) 第四章安全管理 (5) 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 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 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 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 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 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 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 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 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 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 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 编制说明 (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工程专用供电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工程专用供电系统66kV输电线路。 第二章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措施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导则》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五节送电(线路)工区专责人(技术负责人)职责 第二十六条负责输电线路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单位确定的维护范围和工作目标,检查、汇总线路巡视、检测的结果,按设备的巡检周期和“预防事故措施”,制

DLT-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51 电工术语架空线路(GB/T 2900.51-1998,IEC 60050(466):1990,IDT) GB/T 4365 电工术语电磁兼容(GB/T4365-2003,IEC 60050(161):1990,IDT) 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DL/T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626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DL/T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 DL/T966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DL/T5092 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电力法》1995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51和GB/T 43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民区 residenetial area 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 3.2非居民区 nonresidenetial area 上述居民区以外地区,均属非居民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遇到房屋或房屋稀少的地区,亦属于非居民区。 3.3民房 residences 有人长时间居住的建筑物,包括其中的房间或平台。也包括经地方规划批准建设的医院、幼儿园、学校、办公楼等有人长时间居住或工作的建筑物。 3.4输电线路保护区 transmission line protected region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一定距离,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的区域。 3.5微气象区 area of minute meteorological phenomena 是指某一大区域的局部地段。由于地形、位置、坡向及温度、湿度等出现特殊变化,造成局部区域形成有别于大区域的更为特殊且对线路运行产生影响的气象区域。 3.6微地形区 area of micro-topography 为大地形区域中的一个局部狭小的范围。微地形按分类主要有垭口型微地形、高山分水岭微地形、水汽增大微地形、地形抬升微地形、峡谷风道微地形等。 3.7采动影响区 mining area 地下开采引起或有可能引起地表移动的区域。 3.8线路的电磁环境 electromagnetic enbironment of line 输电线路运行时线路电压、电流所产生的电磁场效应、磁场效应以及电晕效应所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电视干扰和可听噪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坑能产生的影响,包括静电感应、地面电场强度、地面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水平、可听噪声水平、风噪声水平等参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基本不产生影响的环境限值。 3.9线路巡视 line inspection 为掌握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线路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1.第5.0.4条: 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 标称电压(kV) 110 220~330 500 750 限值dB(μv/m) 46 53 55 58 2.第5.0.5条: 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 标称电压(kV) 110~750 限值dB(A) 55 3. 第5.0.7条: 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 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 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 标称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750 单片绝缘子的高度(mm) 146 146 146 155 170

(完整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Word版)

2基本规定 2.0.1本标准将一条或一个施工标段的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定为一个单位工程;每个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分为若干 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分为若干相同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中有若干检查(检验)项目。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见表2.0.1。

2.0.2 检查(检验)项目应按下列原则分类: 1检查(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2主控项目:指影响工程性能、强度、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且不易修复和处理的项目。 3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项目。 2.0.3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单元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依次进行,均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单元工程: 合格级: —主控项目检查结果,应100%合格。 —一般项目检查结果,可有一项不合格,但不影响使用。 不合格级:主控项目检查中有一项或一般项目检查结果中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 2分项工程: 合格级:分项工程中单元工程100%合格。 不合格级:分项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单元工程不合格。 3分部工程: 合格级: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100%合格。

不合格级:分部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分项工程不合格。 4单位工程: 合格级: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100%合格 不合格级:单位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分部工程不合格。 2.0.4不合格项目及处理后的质量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合格项目,经设计同意且业主认可,处理后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者仍可评定为合格。 2经业主组织决定,确定为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若经修改设计或更换不合格设备、材料后,仍可参加质量评定。 3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 3.0.1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1业主代表,包括业主委托的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代表。 2设计单位代表。 3监理单位代表。 4施工单位代表。 3.0.2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方式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检验应采用三级检查及评定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队(班)应按单元工程进行检查及自评; 工程项目部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及自评; 施工单位应按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组织检查或抽查并进行自评。 2监理单位应参加单元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并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自评结果进行审查。3业主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参加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并应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或抽样检验,对分部工程和单

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完整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1.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51 电工术语架空线路(GB/T 2900.51-1998,IEC 60050(466):1990,IDT) GB/T 4365 电工术语电磁兼容(GB/T4365-2003,IEC 60050(161):1990,IDT) 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DL/T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626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DL/T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 DL/T966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DL/T5092 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电力法》1995年12月 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 中华人民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国公安部第8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51和GB/T 43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民区 residenetial area 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 3.2非居民区 nonresidenetial area 上述居民区以外地区,均属非居民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遇到房屋或房屋稀少的地区,亦属于非居民区。 3.3民房 residences 有人长时间居住的建筑物,包括其中的房间或平台。也包括经地方规划批准建设的医院、幼儿园、学校、办公楼等有人长时间居住或工作的建筑物。 3.4输电线路保护区 transmission line protected region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一定距离,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的区域。 3.5微气象区 area of minute meteorological phenomena 是指某一大区域的局部地段。由于地形、位置、坡向及温度、湿度等出现特殊变化,造成局部区域形成有别于大区域的更为特殊且对线路运行产生影响的气象区域。 3.6微地形区 area of micro-topography 为形区域中的一个局部狭小的围。微地形按分类主要有垭口型微地形、高山分水岭微地形、水汽增大微地形、地形抬升微地形、峡谷风道微地形等。 3.7采动影响区 mining area 地下开采引起或有可能引起地表移动的区域。 3.8线路的电磁环境 electromagnetic enbironment of line 输电线路运行时线路电压、电流所产生的电磁场效应、磁场效应以及电晕效应所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电视干扰和可听噪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坑能产生的影响,包括静电感应、地面电场强度、地面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水平、可听噪声水平、风噪声水平等参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基本不产生影响的环境限值。 3.9线路巡视 line inspection 为掌握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线路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维护及状态评价(评估)等提供依据,近距离对线路进行观测、检查、记录的工作。根据不同的需要,(或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新旧规程对

. .. .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新旧规程对比 华东电力

. .. .

. .. .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新旧规程对比 注:现正在修订的规与老规程有主要有以下不同,由于还未报送,仅供参考。 1 总则 1.0.4 对重要线路和特殊区段线路应采取适当加强措施,提高线路安全水平。 条文说明: 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发生的严重冰灾,为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可靠,对重要的输电线路:如重要的500kV和750kV输电线路重要性系数取1.1,使其安全等级在原标准上提高一级;对易覆冰地区的特别重要输电线路宜提高覆冰设防标准,必要时按照稀有覆冰条件进行机械强度验算。 对特殊区段:如大跨越线路、跨越主干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设施的跨越应采用独立耐段,杆塔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1。 对于运行抢修特别困难的局部区段线路,采取适当加强措施,提高安全设防水平。 对覆冰地区的重要线路考虑安装线路覆冰在线监测装置,并采取防冰、减冰、融冰措施。 重要性线路是指:核心骨干网架、特别重要用户供电线路等线路。 3 路径 3.0.3 路径选择宜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和采动影响区,当无法避让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宜避开重冰区、易舞动区及影响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宜避开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 .. . 条文说明: 根据多年的线路运行经验的总结选择线路路径应尽量避开不良地质地带、矿场采空区等可能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地段;当无法避让时,应开展塔位稳定性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根据运行经验增加了路径选择尽量避开导线易舞动区等容。东北的、、一带,的、荆州、一带是全国围输电线路发生舞动较多地区,导线舞动对线路安全运行所造成的危害十分重大,诸如线路频繁跳闸与停电、导线的磨损、烧伤与断线,金具及有关部件的损坏等等,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因此对舞动多发区应尽量避让。 3.0.7 轻、中、重冰区的耐段长度分别不宜大于10km、5km、3km,且单分裂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当耐段长度较长时应考虑防串倒措施。在高差或档距相差悬殊的山区或重冰区等运行条件较差的地段,耐段长度应适当缩短。 条文说明: 耐段长度由线路的设计、运行、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确定,并吸取2008年初雪灾运行经验,单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轻、中、重冰区的耐段长度分别不宜大于10km、5km、3km,当耐段长度较长时应考虑防串倒措施,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串倒,例如轻冰区每隔7~8基(中冰区每隔4~5基、重冰区每隔3~4基)安排一基纵向强度较大的加强型直线塔,防串倒的加强型直线塔其设计条件除按常规直线塔工况计算外,还应按所有导地线同侧有断线力(或不平衡力)计算。 3.0.8 选择路径和定位时,应注意限制使用档距和相应的高差,避免出现杆塔两侧大小悬殊的档距,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安全度。

架空输电线路的施工工艺流程图.docx

..... 架空输电线路的施工工艺流程 输电线路的建设工作分为:准备工作、施工安装、工程验收。施工安 装是将输电线路的各个组成部分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安装作业,包括:土石方、基础、杆塔、架线、接地装置等五个工序,通常将这五个 工序又综合成三大基本工序:基础、杆塔、架线。 1准备工作 根据审定后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在开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调查(接桩),工程指挥部、材料站、 施工驻点的选择,器材准备,施工机具准备、检修、障碍物处理及协

..... 议,占地赔偿,施工复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及施工技术设 计,进行技术培训、新技术科研试验,施工图技术交底等。 1.1 现场调查(接桩) 设计单位按施工断面图进行现场定位,施工单位派人现场对线路所定的里程桩、杆位桩、方向桩和辅助桩进行现场交接。现场接桩人员应进行现场调查,为的是了解现场情况以便顺利施工,现场调查的主要事 项如下: ⑴ 了解沿线地形、地貌以及各种地形(山地、丘陵、平原、沼泽 等)的分布范围。记录各杆塔所处地形能否满足组立杆塔的需要(如不能 可要求设计单位移设杆塔位),以便考虑组立杆塔的吊装方法和紧线、放线 区段及安放点。 ⑵ 对山区的各个塔位应调查其能否满足杆塔堆放与所占场地的 地形,以及需要开挖平整场地的工作量。 ⑶ 了解沿线杆塔位置的地质情况,以便考虑开挖基础的施工方法或 采取爆破施工的可能性。 ⑷ 调查了解浇制混凝土基础的水源分布情况、水质情况。 ⑸ 调查了解沿线路交叉跨越情况,以便考虑搭设跨越架的型式和高度。 ⑹ 跨越河流时,应调查水流速度、水深。对季节性河流应了解涸 水期、来水期等,以便考虑架线方法。 ⑺ 调查线路附近地上、地下障碍物情况,以便考虑土石方开挖、爆破的主要措施和放线时应防止导线磨损的措施。

输电线路现场运行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现场运行维护规程 2012年 1

目录 引用规程、标准、规范…………………………………………………………………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备基本情况………………………………………………………………… 第三章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 第四章架空送电线路运行标准……………………………………………………… 第五章巡视与检查…………………………………………………………………… 2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检修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对线路的运行维护、设备检修、工作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 运维的35kV、110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 2 引用规程、标准、规范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生〔2006〕57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评价标准》国家电网生(2006)935号《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生〔2004〕641 号《预防 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基建〔2005〕172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国家电网生技〔2005〕173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生技〔2005〕389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 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611 号《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电网生〔2006〕35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电网生〔2006〕364号)《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修订版) 国家电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DL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工程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DL/T 5146-2001 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 DL/T5168--200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T741-2001 架空线路运行规程 GB 50233-2005 (66)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标准

附件1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岗位职责 (2) 第四章安全管理 (5) 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 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 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 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 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 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 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 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 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 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 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 编制说明 (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 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500kV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T 2900.51-1998 架空线路术语 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4286-2002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009.2-19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题库(2012-06)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题库 (DL/T 741—2010) 一、填空题 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10)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输电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的环境保护等。 2、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 3、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遇到房屋或房屋稀少的地区,亦属于非居民区。 4、输电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一定距离,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5、线路巡视是为掌握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线路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维护及状态评价(评估)等提供依据,近距离对线路进行观测、检查、记录的工作。 6、架空输电线路本体包括地基与基面、杆塔基础、杆塔、接地装置、拉线及基础、绝缘子、导线、地线、引流线、屏蔽线、OPGW、线路金具等。 7、架空输电线路附属设施包括:防雷装置、防鸟装置、各种监测装置、杆号、警告、防护、指示、相位等标识、航空警示器材、防舞防冰装置、ADSS光缆等。 8、架空输电线路通道环境包括:建(构)筑物、树木(竹林)、施工作业、火灾、交叉跨越、防洪、排水、基础保护设施、自然灾害、道路、桥梁、污染源、采动影响区、其他等。 9、微气象区是指某一大区域的局部地段。由于地形、位置、坡向及温度、湿度等出现特殊变化,造成局部区域形成有别于大区域的更为特殊且对线路运行产生严重影响的气象区域。 10、正常巡视是线路巡视人员按一定的周期对线路所进行的巡视,包括对线路设备(指线路本体和附属设备)和线路保护区(线路通道)所进行的巡视。 11、特殊巡视包括夜间巡视、交叉巡视、登杆塔检查、防外力破坏巡视以及直升机(或利用其他飞行器)空中巡视等。

DLT5168-2016-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及评定规程 DL/T5168-2016 施行日期:2016年7月1日

目录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 DL/T5168-2016 (1) 表2.0.1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表 (3) 表3.0.3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4) 表A.0.1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 (6) 表A.0.2 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 (7) 表A.0.3 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 (8) 表A.0.4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检查记录表(线记4) (9) 表A.0.5 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线记5) (10) 表A.0.6 OPGW现场开盘测试记录表(线记6) (11) 表A.0.7 OPGW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7) (12) 表A.0.8 OPGW纤芯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8) (13) 表B.0.1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1) (14) 表B.0.2 杆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2) (15) 表B.0.3 预制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3) (16) 表B.0.4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4) (17) 表B.0.5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5) (18) 表B.0.6-1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1) (19) 表B.0.6-2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2) (20) 表B.0.6-3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3) (21) 表B.0.7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7) (22) 表B.0.8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1) (23) 表B.0.9-1 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1) (24) 表B.0.9-2 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2) (25) 表B.0.10 混凝土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1) (26) 表B.0.11 钢管电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2) (27) 表B.0.12导线、地线含(OPGW)展放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1) (28) 表B.0.13 导线、地线直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2) (29) 表B.0.14 导线、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3) (30) 表B.0.15 导线、地线(含OPGW)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耐张段线线4) (31) 表B.0.16 导线、地线(含OPGW)附件安装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5) (32) 表B.0.17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地1) (33) 表B.0.18 线路防护设施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防1) (34) 表C.0.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35) 表C.0.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36)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作者:娇滴滴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8更新时间:2009-11-29 1总则 1.1为了规范66KV架空输电线路的生产运行管理,使其标准化、制度化,保证全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结合生产运行经验而制定。 1.3本制度对66KV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 指导性意见。 1.4本制度适用于辽宁省农电系统内的66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1.5各市农电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2引用标准 推荐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GB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J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5009.2-19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626-2004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 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 3、设备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3.1线路巡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沿线情况,并为线路维护提供依据。 3.2山区、沼泽等特殊地段线路巡视、恶劣天气巡视、夜间巡视等应安排2人进行。 3.3县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每年至少到送电线路巡视1天。运行单位领导每月至少到送电线路巡视1天,并每月检查一次巡线员的巡线手册,并签署意见。 3.4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建立线路巡视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应有明确的的巡视人(巡线员)负责运行维护。 3.5送电线路定期巡视的周期为一月一次,并根据线路实际进行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巡视。 3.6在各种巡视中,必须明确每个巡线员的巡视范围、内容和要求,不得出现遗漏段(点)。 必要时应采用登杆塔方式进行检查。

三峡大学高压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课程设计

三峡大学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课程设计说明书 学期: 秋季 专业:输电线路工程 课程名称:架空输电线路施工 班级学号: 姓名: 指导老师: 年月号

目录 1 任务书―――――――――――――――――――――――― 1 2 组织施工方案――――――――――――――――――――― 2 2.1课题来源――――――――――――――――――― 2 2.2施工方案选择――――――――――――――――― 2 2.3现场布置――――――――――――――――――― 3 2.4组立程序――――――――――――――――――― 5 2. 5注意事项―――――――――――――――――――9 2.6力学计算―――――――――――――――――――9 3施工设备工器具需求―――――――――――――――――――3 4 施工人员需求――――――――――――――――――――――4 5 参考书目――――――――――――――――――――――――5

第二部分组织施工方案 2.1课题来源: 此次课程设计的杆塔是220KV—Z1型塔,黑龙江送变电工程公司曾经采用单抱杆分解组立,杆塔呼称高度为27m,重量5745Kg,最大段重量1048Kg,其他尺寸见杆塔示意图1如下:2.2组立方案选择: 此杆塔是输电线路中比较常见的杆塔, 组立的方法比较多,参考书目一后,先拟定 以下方案: 1)座腿式抱杆整体组立杆塔,其特点式进行 杆塔整体施工布置时使抱杆固定座落在位于上 部的两个塔腿,其抱杆根部能够随着铁塔的起 立而转动。抱杆的制造、运输、布置、拆移都 比较方便;施工设计计算简单。 2)倒落式抱杆整立杆塔,首先在地面把组装 好,然后使用倒塔式“人字形”抱杆进行起吊。 3)普通大型吊车组立杆塔。 图1 4)外拉线抱杆分解组立杆塔,可以采用冲天抱 杆、“士字形”型抱杆进行组立。 5)内拉线分解组塔,采用双吊起立,效率高。以 上方案都可以进行组立此塔,此次设计采用外拉线单抱杆组立铁塔,其大致思路如下:在抱杆头部挂有滑轮,通过穿入滑轮的钢绳可以起吊塔材,根部有以尾绳,使其能够固定在铁塔主材之上,随着塔的组装增高,抱杆也随着增高,直至整个铁塔组立完毕,再将抱杆落回地面。 2.3现场的布置 分解组立铁塔所使用的抱杆,一般采用圆木或钢管抱杆。在抱杆头部托有滑车,通过穿入滑轮的钢绳可以起吊塔材,根部有一尾绳,使其能够固定在铁塔主材之上,随着塔的组装增高,把杆也随之上升,直至整个铁塔组完,再格抱杆落回地面。 一.现场布置 外拉线抱杆分解组立铁,其现场布置都是以一根抱杆为中心心组成—个起吊系统,或用两副抱杆各自系住一个构件的两端部,同时进行起吊安装。图2为外拉线抱杆分解组立铁塔的现场布置示意图。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的工艺流程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的工艺流程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的工艺流程输电线路施工可分为准备工作、施工安装和启动验收三大部分。工艺流程可分为现场调查、备料加工、复测分坑、基础施工、材料运输、杆塔组立、导线及避雷线架设、接地装置、线路防盗、分项工程检查、竣工验收和资料移交等12个环节。 一、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包括现场调查、备料加工、复测分坑3个环节。 1.现场调查 工程公司(处)在接受输电线路施工任务后,应了解有关设计的图纸及工程概算,并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内容包括:沿线自然状况、地形、地貌、地物、自然村的分布,居民风俗习惯及劳动力情况;沿线运输道路及通过的桥梁结构、交叉跨越结构;材料集散转运的地点及仓库;生活医疗设施及地方病情况;指挥中心及施工驻地的选择等。填写表格,编写调查报告。 根据现场调查内情况、施工力量及工程实际状况,公司(处)应确定施工方案,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制定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提出施工综合进度的安排,制定劳动力供应计划,提出并落实材料及加工订货计划。 2.备料加工 现在施工单位都以效益为中心,人工费用所占比例也较大,如果工器具、材料跟不上而造成窝工,其损失十分大。虽然现在基本上不是买方市场,但各厂的产品质量、价格、工期、技术水平、售后服务

有一定差距,要经过仔细比较,货比三家。需要加工的部件,也要及早落实材料,整理好图纸,落实好加工单位。 制定好物资供应计划,按各施工阶段及时将材料加工统一平衡分配到施工队,应规定出物资、材料和加工供应时间表。 3.复测分坑 输电线路的设计工作,由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中的现场选线定位工作,通常邀请施工单位及运行单位共同参加,以便对线路走向等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选择合理的线路方案。施工人员从施工角度提出具体意见。 (1)、交接桩。设计单位在线路设计完毕交付施工时,除交给设计图纸外,还应将选定的线路桩位及走向,向施工单位人员逐桩交代清楚。施工人员在“交接桩”工作中应认真负责,详细了解桩位情况。 交接桩中应注意核对各桩位地质资料,检查塔位有无外力破坏的可能;沿线有无与终堪时不一样的地方,有无新开挖的沟渠、房屋建筑等;当线路通过特殊地形(如山顶、深沟、河岸、堤坝、悬崖等)时,是否尽量避开使塔杆及线路位置处于不利状态的因素;了解塔杆位置的地质、地形。是否有使基础施工困难的因素,是否避开地下管道、洼地、泥塘、冲沟、断层等不良地段;塔位处有无组立杆塔的施工条件;杆(塔)位桩及方向是否埋好,桩位附近是否有明显标志。接桩时,对某桩位提出移动或其它意见,应与设计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现场决定的杆塔位置,如与图纸不符,应详细记录并要求设计单位补发正式通知。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标准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浏览 2731次 2005-11-11 13:29:55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岗位职责 (2) 第四章安全管理 (5) 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 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 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 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 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 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 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 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 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 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 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 编制说明 (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

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500kV 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T 2900.51-1998 架空线路术语 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4286-2002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009.2-19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 626-2004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110~500kV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 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措施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导则》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一节专责人的设置 第六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局)及其所属送电(线路)工区应设置输电线路专责工程师(以下简称“专责人”)。 第七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的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