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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商业贿赂行为

2021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商业贿赂行为

2021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商业贿赂的形式不胜枚举。在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回扣、折扣、佣金、咨询费、介绍费等名义争取交易机会的现象非常普遍,如何判断其是否违法,我们必须以法律为标准,分析其实质特征,从而得出正确结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1.行为要件

(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但不是商业贿赂。(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如政治目的、提职、获取职称等)。(3 1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情节,且达到一定数额。如若只是许诺给予财物,不构成该行为;给予的财物或好处数额过小,如为联络感情赠送小礼物,亦不构成该行为。(4)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一方行贿,另一方不接受,不构成商业贿赂;一方索贿,另一方不给付,也不构成商业贿赂。

2.法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有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这条规定是处罚商业贿赂行为的基本依据。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5日《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购买或销售

商品时收受贿赂的,同样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对经营者行贿的处罚规定予以处罚,即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 第一章竞争法 基本要求: 了解: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目标和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的程序规则和法律责任。 理解: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对法律制度的要求以及在维护竞争秩序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 熟悉并能够运用: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标准与规制措施。 考试内容: 第一节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 集中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调查机制(反垄断调查机构的职权反垄断调查程序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措施)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限制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消费者法 基本要求: 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制度目标,以及相关的权利保障机制、争议解决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 理解: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政府和消费者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各类市场主体(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等)的产品质量义务,食品安全控制与检验。 熟悉并能够运用:消费者维权常用的法律规则,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争议的解决(争议解决的途径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贪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及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和立法宗旨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责任(产品幸准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诉讼时效)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其他相关当事人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

2021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商业贿赂行为

2021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商业贿赂行为 2021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商业贿赂的形式不胜枚举。在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回扣、折扣、佣金、咨询费、介绍费等名义争取交易机会的现象非常普遍,如何判断其是否违法,我们必须以法律为标准,分析其实质特征,从而得出正确结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1.行为要件 (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但不是商业贿赂。(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如政治目的、提职、获取职称等)。(3 1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情节,且达到一定数额。如若只是许诺给予财物,不构成该行为;给予的财物或好处数额过小,如为联络感情赠送小礼物,亦不构成该行为。(4)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一方行贿,另一方不接受,不构成商业贿赂;一方索贿,另一方不给付,也不构成商业贿赂。 2.法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有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这条规定是处罚商业贿赂行为的基本依据。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5日《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购买或销售

经济法章节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章节试题及答案 第一章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有经济合同纠纷,甲不再经营乙公司的产品,当老客户询问甲有无乙的产品时,甲的职工故意说:“乙的产品不行了,价格又高,我们不再经销乙的产品了。”下列有关该行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B.甲的行为因未通过宣传媒体诋毁乙的商业信誉,不构成诋毁商业信誉 C.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 D.甲的行为属于侵犯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行为正确答案:D 2、某市一电器商场,在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商场购买索尼数码相机的,返还价款的10%,凡是介绍他人购买的,付给介绍者价款2%的佣金。”经另外一家电器商场的举报,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商场给付的返款和佣金在账上有明确记载。所售数码相机的成本为价款的65%。对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B.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低价倾销C.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商业贿赂D.正常销售行为竞争正确答案:D 3、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8名,各奖彩电一台(价值4500元);第一次一等奖3名,各奖录音机一台(价值23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参加第二次抽奖。对此事的以下判断中,何者为正确? A.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 售 B.可以两次开奖,但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 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C.可以两次开奖,因每次的最高奖励额未超过5000 元,属正当的有奖销售 D.是不是正当有奖销售,应取决于最后抽奖结果是否 出现一人连续两次中一等奖 正确答案:B 4、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标签上印在“ 获190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字样一个带外文的 徽章。事实上,该厂的啤酒产品自1986年才投入市场, 也从未得过任何奖项。请问,对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A.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B.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行为 C.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D.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 正确答案:A 5、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 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着标明名称为 “全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 德”公司发现,“全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 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全聚德”,其纠纷的性 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正确答案:C 6、甲商场在电视上作广告,称该商场到货一批意大利 聚酯漆家具,欢迎购买。消费者乙购买了一套家具后发 现这些家具产于广州,遂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工商 行政管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甲商场作出责令 停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甲 商场不服,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理由是其广告真实地反映了商品特性,因为这批家具确 实是使用了意大利进口聚酯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 A.甲商场的广告易使人误解,构成不正当竞争 B.甲商场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复议 不当 C.甲商场的广告并无虚假内容,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D.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罚款的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A 7、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梁酒,在本省市场上颇 有名气。以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梁酒,其酒瓶 开头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 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 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 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B.“太岁康”商标不属省内知名,其标识又未获得专 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C.两种商品装璜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 ,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大学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包括考点)

第一章经济法绪论 第一节经济法简介 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学学科何时产生。西方国家经济法最早产生于德国。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为什么在此阶段产生,背景和理由: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其自身也有缺陷,市场机制有时也会失灵。主要表现在:1、市场经济带有一定的盲目性。2、市场调节带有明显的滞后性。3、市场经济带有严重的不公性。 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失灵情况,以及“看不见的手”的局限性,政府从后台走上前台,从过去不干预经济转变为积极干预经济。 不论是美国的所谓“自由市场经济”,还是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都存在着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 政府怎样干预经济。是采用行政手段,还是法律手段。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均采用法律手段。即通过宏观经济立法,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和措施,政府只是基于公权力,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名义,对市场进行管理和宏观调控。 二、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过程 经济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建国后我国的经济立法经历了三个时期: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时期。(1979-1991)市场经济时期。(1992年至今) (二)加强经济立法的意义 1、加强经济立法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2、加强经济立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3、加强经济立法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的含义:一是制定法律规范(制定规则),使政府和市场主体有章可循。二是执行规则、违法必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 第二节学习经济法有何实际意义 一、掌握法律武器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做到依法办事。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主要面临两个陷阱: 一是违法陷阱,招来坐牢和杀身之祸。比如: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有毒食品。二是风险陷阱,签坏一个合同就可能拖垮一个企业。比如:技术设备引进合同。 二、掌握法律武器、是为了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 (1)企业管理人员应懂法知法,避免因自己的错误、失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避免损失的案例。 (2)企业要采取防御策略,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燃。要把各种经济纠纷的引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等纠纷发生后再打官司只是下策。 (3)企业一旦发现他人违约或侵权,一定要对纠纷认真分析研究,看打官司值不值,能不能胜诉。如果二者都具备了,便可收据证据,在诉讼失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我国有这样一句古话:古往今来,凡举大事者必有同谋,凡成大事者必有善谋。 在美国商场上有一条永恒不变的定律:与人竞争、懂法者胜,不懂法者败;善用律师者胜、不善用律师者败。 三、掌握法律武器、是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交往的需要。 外商和他的代理人是很精明的,他们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熏陶出来的,非常精通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惯例。而我们与外商打交道的许多人则不太懂得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惯例,

2022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解读经济常识

经济法旳概述 一、经济法旳概念及调节对象 经济法是指调节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体现国家意志旳经济流转和协作关系旳法律规范旳总称。 经济法旳调节对象涉及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体现国家意志旳经济流转和协作关系等三类。 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在国家管理经济过程中形成旳物质利益关系,涉及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方面旳关系。 维护公平竞争关系是指现代国家为了维持市场经济旳正常运营及其活力,在采用有关措施维护、增进或限制竞争旳过程中形成旳社会经济关系。 体现国家意志旳经济流转和协作关系是指在“横向”流通和协作领域中直接体现国家意志旳经济流转和协作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旳概念及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属于经济法部门旳法律关系,即由经济法部门所规定和保障旳权利义务关系。其构成要素涉及:1.经济法律关系旳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旳客体。3.经济法律关系旳内容。 (二)经济法律关系旳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旳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旳参与者,即在经济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体现国家意志旳经济流转和协作等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一定权利、承当一定义务旳当事人。

经济法律关系旳主体大体可以分为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两类。 1.经济管理主体 重要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由宪法和行政法明确规定其性质、职能、任务、各关系等,承当决策、协调、执行、监督等经济管理职能旳组织或者机构。 2.经济活动主体 重要是指依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设立,直接从事生产、流通、服务和经济协作等活动旳组织和个人 公司 一、公司旳概述 公司是依法设立旳,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旳法律人格旳组织。这个定义全面地揭示了公司本质旳特性: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2.公司是一种组织体。 3.公司是从事经营性活动旳经济组织。 4.公司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旳法律人格。 二、公司旳分述 (一)个人独资公司

司法考试《经济法》试题

司法考试《经济法》试题 司法考试《经济法》试题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司法考试《经济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王某预购买“茅台酒”,结果误购买了商标不同而包装几乎一样的“芽台酒”,随向“茅台酒”厂投诉,“茅台酒”厂发现,“芽台酒”的价格不到“茅台酒”的1/3.如果“茅台酒”厂起诉“芽台酒”厂,其纠纷的性质为?( ) A、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B、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D、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2、甲宾馆向该市的出租车司机承诺,每为该宾馆介绍一位客人,就把客人房费的5%作为司机的奖励。该宾馆相邻的乙宾馆举报到相关部门,经查,甲宾馆的'奖励在公司的账面上都有明确的记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商业贿赂行为 B、正当的竞争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3、以下行为哪些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A、甲厂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舆论误指为乙厂产品,乙厂公开说明事情真相; B、甲汽车厂不满乙钢铁厂起诉其拖欠货款,散布乙厂产品质量低劣的虚假事实; C、某微波炉生产厂家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通过媒体报道其生产的微波炉价格将跳水,经查,跳水后的价格仍在其生产成本之上 D、某商业街因扩宽马路,需要拆迁的商家纷纷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直接影响了马路对面不需要拆迁的商家的经营

4、某商场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说:本次活动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一等奖共10名,各奖电脑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8名,各奖电冰箱一台(价值2400元)。第一次获奖者可以参加第二次的抽奖。对此事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是不是不正当有奖销售,取决于最后抽奖后结果是否出现一人连续两次中奖 B、可以开两次奖,但两次奖的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该商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C、可以开两次奖,因每次的最高奖额未超过5000元,属于正当的有奖销售 D、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5、某拍卖公司组织了一场明清瓷器拍卖会,在此次拍卖会上,拍卖公司的下列行为不正确的有:( ) A、拍卖公司在本次的拍卖中包含有本公司工作人员甲某的一件瓷器 B、拍卖公司接受张某的委托,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后,转托给另一家拍卖企业拍卖 C、拍卖公司委托他人代自己在此次拍卖会中竞买 D、某件拍卖品无保留价,对此拍卖师在拍卖前没有说明 6、在某次拍卖会上,李某将其的邮票委托进行拍卖,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应向拍卖行说明邮票的来源 B、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C、应向参与竞买者说明邮票的瑕疵 D、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7、根据《拍卖法》,下列能成为拍卖标的的有( ) A、某人民法院经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拍卖被执行人甲的一辆汽车 B、甲拍卖其收藏已久的清代陶瓷器,但未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 C、某外商独资企业拍卖该企业生产产品的商标专用权 D、某人拍卖其朋友寄存的手表,但不能出示委托授权书

商业贿赂规制条款的立法评析及其完善思考——兼评2017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

商业贿赂规制条款的立法评析及其完善思考——兼评2017 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 黄军 【期刊名称】《研究生法学》 【年(卷),期】2017(032)005 【摘要】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对于现行商业贿赂规制条款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与变动,可谓进步与不足并存。商业贿赂规制条款的进步之处 主要包括扩大了受贿行为主体范围、确立了员工贿赂及其例外情形、明确且丰富了贿赂行为目的要件内容以及加重了贿赂行为责任负担;而商业贿赂规制条款的不足 方面表现为内涵界定存在疏失、典型行为列举欠缺以及相关概念规定保留有待商榷。基于问题导向主义,为进一步完善商业贿赂规制条款,应当明确商业贿赂行为的不正 当性、增加典型行为列举,并删去相关概念表述。 【总页数】11页(P76-86) 【作者】黄军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10008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4 【相关文献】 1.新闻聚合媒体的法律规制研究--兼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十三条新闻聚合媒体的法律规制研究--兼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第十三条 [J], 易玲;王静 2.《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贿赂条款修订评析 [J], 张旭光; 3.《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贿赂条款修订评析 [J], 张旭光 4.商业秘密之法律保护的困境与出路——兼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条款[J], 白月 5.论电商平台“二选一”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兼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J], 刘丹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司法考试经济法2021年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知识点: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司法考试经济法2021年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知识点: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调整对象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过程中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子1993年9月2日颁布,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几种特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了相关的行政规章《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此外,在其他法规中,也有涉及竞争规范的内容,如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价格法、广告法、招标投标法。

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关系及监督检查部门与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竞争管理关系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反不正当竞争法亦调整在政府及经营者之间产生的与竞争有牵涉的关系。 (二)立法目的 竞争法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和兜底法。凡是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而经营者的市场行为与竞争法所确立的市场竞争原则相违背的,均应依照该法进行规范。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2)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该法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3)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该法的根本目的。

司法考试必备:经济法必记的37个知识点整理

经济法必记的37个知识点 1、横向垄断协议类型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垄断协议例外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2)(3)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判断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而从事下列行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5、经营者集中的情形

(1) 经营者合并; (2) 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6、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中的地区封锁包括以下三种: (1)限制商品在地区间的自由流通。 (2)招标投标行为中的垄断 (3)排斥或限制外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 7、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诋毁商誉行为 (6)低价倾销行为 (7)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8、低价倾销行为方式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9、混淆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10、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

2021年4月自考00244经济法概论试题

2021年4月自考00244经济法概论试卷 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经济法概论 (课程代码00244)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是 A.总则和分则 B.总论和分论 C.总体和分体 D.通则和分则 2.与传统部门法相比,经济法具有突出的 A.经济性 B.规制性 C.现代性 D.公益性 3.经济法体系中最核心、最基本的部分是 A.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B.市场主体法和政府投资法 C.市场运行法和社会保障法 D.宏观规制法和市场调节法 4.经济法宗旨中的最高目标是 A.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 B.保障基本人权的日标 C.保障社会公益的日标 D.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目标 5.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中,更强调调整目标和平衡协调的原则是 A.调制法定原则 B.调制绩效原则 C.调制适度原则 D.调制经济原则 6.一般认为,经济法中最重要的调制受体是 A.政府 B.企业 C.人民团体 D.自然人 7.在经济法.上,非常重要的、具有主导地位的行为是 A.调制行为 B.对策行为 C.市场行为. D.具体行为. 8.经济主体可能承担的赔偿性责任是 A.国家赔偿

B.罚金、罚款 C.资格罚 D.能力罚 9.经济法的实施,更侧重于 A.公民的守法 B.政府的执法 C.积极的执法. D.消极的执法 10.下列不属于经济法非正式程序的是 A.道义劝告 B.疑问的解答 C.窗口指导 D.税收的减免 11.下列属于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A.编制权 B.提案权 C.审查权 D.监督权 12.按照偿还期限的不同,国债可分为 A.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B.内债和外债 C.强制国债和任意国债 D.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13.国家信用的最主要、最典型的形式是. A.企业债券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法考点整理

1、诉讼时效期间: ①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②1年: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③3年:环境保护,海上油污 ④特殊:铁路货物运输:180天;涉外经济纠纷:4年; ⑤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超过20年法院不予保护。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条件 ①投资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从事经营活动不受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自然人; 禁止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其从事经营性事务的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现役军人、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为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自然人(同类营业的公司的董事、高管、合伙企业合伙人、劳动合同竞业竞争的其他自然人) ③自然人仅限于一个人; 3、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合伙企业的概念:两个以上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态。 分类: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征:①普通合伙人组成: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 ②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经济法考点(整理版)

经济法考点(整理版)

经济法:是调整公共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部门。 经济法的理念:实现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核心内容的实质公平、正义。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是由经济法部门所规定和保障的权(力)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实现:是指经济法被遵守、适用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的过程、方式和途径,或者说它确立的宗旨、价值与目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现。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退火: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中央银行: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在一国或某区域的金融、信用和金融机构中处于中心、主导地位的特殊金融机构,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商业银行:是指按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投资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商业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对某些特定的行业、领域或在特定的条件下,允许一定的垄断组织、垄断状态或垄断行为可以合法存在的法律制度。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 B.应适用甲国法 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 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 2、进口中国的某类化工产品2015年占中国的市场份额比2014年有较大增加,经查,两年进口总量虽持平,但仍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国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依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 B。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 C.因为该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并没有绝对增加,故不能采取保障措施 D。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可通过价格承诺避免保障措施的实施 3、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4、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胡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胡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李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设立另一一人有限公司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订公司经营计划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C选项错误。因为本题为单选,所以就可确定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知识模块: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2.甲乙丙三人是同窗好友,毕业之后,甲乙丙三人共同开办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后来甲因病去世,甲的妻子丁和12岁的儿子戊是甲的继承人,在甲死亡后,该合伙企业发生的法律上的后果是? A.丁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即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丁如果不愿意成为合伙人,则合伙企业应当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C.戊由于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不得成为合伙人 D.戊可以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成为合伙人,由其监护人丁代行权利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合伙人死亡的法律后果。本题是对《合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的一个全面考查。合伙人死亡后,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并不是立即从继承开始之日起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一方面必须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另一方面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之日起也只是具备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继承人对此可以作出选择。丁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即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说法在这两方面都存在问题,选项A 不正确。选项B是第2款第(一)项的简单重复,在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继承人享有选择权。选项B正确。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新的《合伙企业法》允许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戊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故选项C 不正确。D项说法错误,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成为有限合伙人。知识模块: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法考《经济法》复习题集(第254篇).doc

2019年国家法考《经济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某市百货商场在发出的邮购广告上以大字注明:“凡从本商场邮购微波炉,购买1台给付5%的回扣;5台至20台给付8%的回扣:20台至100台给付10%的回扣;100台以上给付15% 的回扣。"有人见到广告后举报至有关部门,经查发现该商场所给付的回扣在账面上均有明确记载。该商场给付回扣的行为是:() A、不正当竞争行为 B、正当竞争行为 C、行贿行为 D、排挤竞争对手行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B 【解析】: 考查商业贿赂行为的判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 2.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哪一选项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 A、商场的出租柜台更换了承租商户,新商户进场后,未更换原商户设置的名称标牌 B、顾客以所购商品的价格高于同城其他商店的同类商品的售价为由要求退货,商家予以拒绝 C、商场销售服装没有明码标价 D、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加以拒绝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1节〉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答案】:B 【解析】: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故A选项中新商户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当选。

奥鹏吉林大学2021年9月《经济法学(二)》网考复习题答案

单选题 1. 以下关于回扣的说法,错误的是()。 A.发生在销售者与购买者之间 B.属于商品价款的一部分,通常表现为现金 C.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D.财务上没有反映或者不真实的反映 答案: C 2.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A.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B.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C.以上两项都对 D.以上两项都不对 答案: A 3. 合法附赠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A.属于从属法律关系 B.对象是经营者或者消费者 C.一般具有隐蔽性 D.附赠物品的价值不能超过合理金额 答案: C 4.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包括()。 A.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B.周边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C.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D.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答案: B 5. 我国《反垄断法》所指的相关市场,是指()。 最新资料 A.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B.经营者在经营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C.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所有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D.经营者在经营时期内就所有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答案: A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 响的,适用()。 A.国际惯例 B.国际条约 C.外国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答案: D 7. 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不包括()。 A.申报书

2021-2022年河南省开封市注册会计经济法重点汇总(含答案)

2021-2022年河南省开封市注册会计经济法 重点汇总(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一、单选题(20题) 1.(2012年A卷)经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破盘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在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硝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设置用益物权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C.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或者针对债务人的无效行为而追回财产,在此期间追回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进行追加分配 D.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后,债权人发现因无效行为而应追回的财产,不再用于对全体债权人清偿,而是用于对追回财产的债权人个别清偿 3.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要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

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4.(本题涉及的考点2013年教材已经删除)新加坡商人甲以外币出资,与中国境内企业乙共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会计师事务所丁受聘为丙提供验资服务。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丁在验资过程中应当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验资询证。该政府部门是()。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外汇管理部门 C.商务主管部门 D.发展改革部门 5.2009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09年4月113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9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 B.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 C.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 D.2009年4月113至2011年4月20日

经济法司考题

司法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2017 ------------------------------------------------------------------------------- 1 2016年 ---------------------------------------------------------------------------- 2 2015年 ---------------------------------------------------------------------------- 5 2014年 ---------------------------------------------------------------------------- 7 2013年 --------------------------------------------------------------------------- 10 2012年 --------------------------------------------------------------------------- 12 2011年 --------------------------------------------------------------------------- 14 2010年 --------------------------------------------------------------------------- 17 2009年 --------------------------------------------------------------------------- 19 2008年 --------------------------------------------------------------------------- 21 2007年 --------------------------------------------------------------------------- 24 2017 28。某景区多家旅行社、饭店、商店和客运公司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服务协同提高服务水平的决定》,约定了统一的收费方式、服务标准和收入分配方案。有人认为此举构成横向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要在一个竞争性市场中的经营者达成协调市场行为的协议,就违反该法 B.只要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涉及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准等问题,就违反该法 C。如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就不违反该法 D.如经营者之间的协议不具备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就不违反该法 29。某蛋糕店开业之初,为扩大影响,增加销售,出钱雇人排队抢购。不久,该店门口便时常排起长队,销售盛况的照片也频频出现于网络等媒体,附近同类店家生意随之清淡。对此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的营销行为 B.构成混淆行为 C。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D.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30.霍某在靓顺公司购得一辆汽车,使用半年后前去靓顺公司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诉霍某该车气囊电脑存在故障,需要更换。霍某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靓顺公司免费更换,靓顺公司认为是霍某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气囊电脑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霍某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 C。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D。靓顺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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