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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警察的腐败现象

浅谈警察的腐败现象
浅谈警察的腐败现象

浅谈警察腐败的现象

摘要:警察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不但会导致执法不公、降低公信力,而且影响社会公正和正义,甚至危害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采取理念上进行反思、源头上加强廉洁建设、预防和遏制腐败机制上探索新途径与方法,解决好当前我国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关键词:警察;腐败;职业道德

警察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警界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尽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和人民警察的性质, 决定了我国人民警察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但正如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可避免地产生犯罪一样, 我国的公安队伍也频频受到“腐败”病毒的侵蚀, 被腐败问题所困扰。因此,对警察腐败现象进行理性分析, 是十分必要的, 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警察腐败的涵义

警察腐败一直是困扰中西方警察部门的一个顽症, 因而警学专家们十分重视对警察腐败问题的研究。

(一)国内警学界对警察腐败涵义的理解。

到目前为止,我国学术界不但对警察腐败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定义,而且就是对腐败概念的界定也有争论。诸如,田心铭给腐败下的定义是“为谋取私利而侵犯公众利益,腐蚀、破坏某种现存社

会关系的行为”。杨春洗认为:“腐败是指执政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受其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和人员,为满足私欲、谋取私利或局部利益而实施的严重违背纪律和法律,侵犯人民利益并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蜕化变质行为。”(1)

无论怎样界定腐败, 总离不开腐败行为的主体、腐败行为的手段和腐败行为的目的这三个因素,只要抓住这三个要素, 认真分析, 对什么是腐败也就不言自明了。

(二)国外警学界对警察腐败涵义的理解。

梅宁指出:“所谓警察腐败的定义就是一种‘非法交换’的概念,就是指警察利用公家的损失谋取个人的私利, 这就叫腐败。(2)麦格拉斯下的定义是:“腐败发生在警察界, 可以被视为为了个人私利而滥用警察权力或警察的权威。”(3)

上述观点普遍认为警察腐败包含两个关键的因素: 一是滥用职权; 二是谋取私利。警察的权力基础是警察腐败的前提条件, 谋取私利是警察腐败的直接目的, 两者缺一不可。

二、警察腐败心理形成的原因

客观地说, 一部分腐败了的警察都曾经为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保护公共财产,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做出过或多或少的贡献, 有的还是人民心目中的优秀警察。他们之所以后来背离、远离人民而沦为腐败分子, 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性的弱点,错误的警务观念,外界的不良影响,警务经费的短缺,权势的侵蚀,对公共利益的

忽视等都会导致警察腐败。此外,一国的政治体制、政府结构及官僚环境中的一些负面因素是滋生警察腐败的重要原因。

(一)自身原因分析:

1 、不良需要与欲望。

警察在刚刚开始沾染腐败恶习时, 主要是受到曾经养成的不良需要与欲望心理的影响。欲望是连接需要与动机之间的桥梁,如果警察不能主动控制欲望, 让那些邪恶的、肮脏的、贪婪的欲望占据主要地位, 发挥欲望的消极作用, 就会不顾社会道德、不顾法律规章。这种欲望就必然会刺激警察产生腐败动机。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 欲小不防实乃人生之大忌、堕落乃警察腐败之源头。过去许多惨痛的教训说明, 警察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绝非偶然, 都是从一小步开始, 逐步累积, 形成一条将人生拉向泥潭的精神锁链。欲望虽小, 但它却是选择清正廉洁还是消极腐败的风向标, 正所谓差之毫厘, 谬之千里。

2、失衡与攀比心理

实际上, 失衡心理和攀比心理有着密切关系, 失衡心理产生的原因部分就在于警察人员在和周围的人进行不正确的比较。作为人民警察, 他们看到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拥有大量的钱财、豪宅、私家车, 少数的腐败分子通过不正当渠道也聚敛了不少财富, 尤其是意志力不强的警察看到这种现象心理总是不舒服。

这种不正确攀比的结果导致一些警察心理偏斜。有的甚至认为, 别人有的自己一样都不能少。这种不顾客观条件、不顾自己身

份、盲目攀比的心态, 促使少数意志薄弱的警察人员走向了腐败, 不仅害己, 而且害国、害民。(4)

3、贪婪心理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就应该克制私欲, 时时刻刻为民着想,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但是有的警察人员不能够遏制自己内心的私欲膨胀, 堕落为腐败分子, 实际上是贪婪的心理所致。他们对腐朽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不健康的心理, 最后置国家法律、人民利益于不顾大搞权钱交易, 以满足自己的贪欲从而走向腐败。纵观所有警察腐败案件虽然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那就是所有的腐败警察都具有贪婪心理, 腐败正是从他们的贪婪开始的。

4、补偿心理

(1)、经济补偿。大量资料表明, 绝大部分腐败警察有一种共识,以前吃亏受苦太多, 现在可以用手中的权力能够换来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大把金钱、高档住房等, 为何不趁机大捞一把, 补偿一下自己曾经受过的苦楚呢。

(2)、精神补偿。由于精神上的空虚, 条件的限制和家庭的矛盾, 使部分警察十分悲伤、非常后悔, 进而追求从精神上麻醉自己,得到其虚荣心的满足, 而陷入腐败。

(二)外界因素影响

腐败是一种可以传播蔓延的黑暗力量。警察经常接触社会的阴暗面,经常可以看到或者听到某人非法牟取暴利仍可以逍遥法

外,或者自认为对违法犯罪的手段很熟悉,自己做的缜密,不会被人发现而心存侥幸,从而更易走上腐败之路。

1.从众心理。一些警察人员看到他人利用手中的职权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至今还逍遥法外、春风得意, 甚至还有些人得到升迁和重用, 开始产生一种学习的不健康心态。党性和良知的天平开始向另一个极端倾斜, 经历了一个从看不惯到边学边干再到顶风作案的过程。从众心理的产生有诸多原因。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治理腐败不彻底, 漏网之鱼较多, 使得很多警察人员感觉到腐败风险偏低, 从而铤而走险。

2.侥幸心理。腐败分子其实十分清楚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但他们认为自己做的事情天衣无缝, 可以瞒天过海。在侥幸心理的驱动下, 他们会胆大妄为, 目无法纪, 以身试法。出现侥幸心理的原因在于: (1)部分地区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漏洞较多, 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腐败机会多,腐败行为不宜暴露, 腐败的成本还较低; (2)腐败分子都有精心构筑的社会网络, 他们之间订有自认为牢不可破的攻守同盟, 自以为建构起一道密不透风、坚不可摧的城墙; (3)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不够, 仍有不少漏网之鱼。

侥幸心理在腐败行为的产生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一个人存在贪婪、失衡心理, 还只是产生了想腐败的愿望, 并不会真正进行腐败, 只有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 这种腐败愿望才由内在的动机转化为外在的腐败行为。可以说, 侥幸心理是产生腐败

行为的催化剂。

三、反腐败的遏制与预防

(一)正确面对警察腐败,不能讳疾忌医

市场经济的大潮,改革开放的环境,使公安机关面临着新的挑战。绝大多数民警能出淤泥而不染,但不可否认,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着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对公安队伍中的腐败不能轻描淡写,更不能避而不谈。否认腐败的存在会造成诸多恶劣的影响,破坏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滋生更为严重的腐败。

(二)在入警选拔中,突出道德品质的考核

我们应该尽可能把维护社会治安的重任托付给对自己要求最严格、有优秀的道德品质的人。因此,在选拔人才进入公安队伍时要认真谨慎,聘任前的背景调查,包括个人品行调查,都应该严格把关,不能只关注公务员考试的成绩,更不能在道德品质考察方面马马虎虎,草草了事。

(三)规范警察的职业道德

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应该严格限定在其职业活动中,确立规范要与它的职业特点、职责密切联系。一个科学的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可以保持警察执法中高度的道德标准,增强民众对警察队伍的信心和信任,帮助警员在诱惑或者困惑面前作出正确的决定。

(四)强化监督

我国公安工作的实践表明,对警察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是防

止和克服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首先,作为监督的客体,每个民警都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形成自我警戒、自我反思的良好习惯和乐于接受监督的自觉意识。其次,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在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要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三,要建立举报制度,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五)合理解决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指的是个人利益和政府利益、集体利益以及集体利益间的冲突。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政府事务的日趋复杂,如何防止利益冲突逐渐成为当代行政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点。权钱交易、地方公安机关的领导兼职于私人机构、警察的后就业问题等一系列利益冲突的现象已是屡见不鲜。有效解决利益冲突不仅需要道德伦理上的约束,更需要法制的力量。所以,从实际出发,制定出解决当前利益冲突的相关法律应该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

公安机关领导同志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在广大民警和人民群众中产生直接的影响,也直接关系到整个班子的声誉和威信。作为未来警察的我们,一定要记住和做到“四句话”:守得住根本,经得起诱惑,保持好心理,管得严家人。

参考文献:

[1]楚文凯,《腐败概念的泛化和界定》,2005

[ 2]崔岩,《论警察腐败问题》,1999.04.11.

[ 3] [澳]麦格拉斯, 崔岩(译).《警察腐败与反腐败措施》,1999 (4)王峰,《警察腐败的心理分析》,2008

(5)庞虎,《行政伦理学视野下的警察腐败问题》,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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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侵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2017年11月,经侦支队支队长郝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免职处理,调离经侦支队。经侦支队副支队长于胜、岳丘山,法制大队大队长佟宝华、副大队长李湘受到诫勉谈话处分,民警吴迪受到全局通报批评。4、四平市公安局辽河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张立春有案不立问题2015年6月,张立春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过程中,处罚显失公正,分局责成张立春重新裁决后,张立春没有及时做出裁决并将此案遗忘。2017年6月,张立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免职处理。5、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区分局阳光派出所副所长赵大勇有案不立问题2016年7月,赵大勇在办理一起伤害案件过程中,受理案件后不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导致案件久拖不决。2017年9月,赵大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6、双辽市公安局服先派出所民警肖斌接警不处问题2016年10月22日,肖斌接到高某某与他人发生纠纷的报警后,未出警处理纠纷,导致第二天高某某的妻子被人打伤。2017年7月,肖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通化县公安局聚鑫派出所立案不查问题2016年1月,聚鑫派出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过程中,对嫌疑人张某取保候审后,未组织人员进行讯问和侦查,存在有案不查、保而不侦问题。2017年10月,聚鑫派出所所长丁立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8、临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姜明月玩忽职守问题2016年1月,姜明月在办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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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的表现形式 下面按廉政风险的类别例举了相应廉政风险点的表现形式,仅供大家参考,在排查中要根据实际情况,不能简单地对号入座,要反映不同人员、岗位、部门的特点。 思想道德风险点 1.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对本职工作的重要性、关键性没有充分的认识。 2.工作缺乏主动性,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3.放松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 4.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脱离实际,形式主义。 5.事业观、政绩观不正确,追名逐利,降低标准。 6.缺乏民主意识,产生特权思想,搞“一言堂”,以我为中心。 7.不能、不愿接受监督,放松自我约束。 8.不能抵制各种诱惑,出现行为失范、道德失准等现象。 9.放松世界观改造,个人私欲澎胀,享乐、铺张浪费,弄虚作假。 10.存在侥幸心理,缺乏应有的自律、自省、自警、自励意识。 11.宗旨观念淡薄,以权谋私,我行我素。 12.理想信念动摇,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脱离实际等。

13.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14.廉洁自律要求放松。 15.违反职业道德,导致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 16.思想认识模糊,工作积极性不高。 17.宗旨观念不牢固,服务意识不强,廉洁自律要求不高,造成不良影响。 18.上进心不强,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因循守旧、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等。 19.违反职业道德,变相索要、收受请托人现金、礼物等。 20.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有注重业务知识学习、轻视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倾向,可能产生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质下降。 21.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可能产生工作般化,不能开拓工作局面。 22.思想保守,理论水平低,不读书、不学习,不钻研业务,缺乏开拓创新的勇气。 23.没有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不服从领导,消极怠工,不 能及时安排、有效落实自己份内工作,可能导致工作出现偏差或失误。 24.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执法和办案,可能导致收授请托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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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腐败“高端化”,由一般干部发生腐败发展到中高级干部发生腐败。有人做过统计,自从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有110余名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落马。其中政治局委员有陈希同、陈良宇;人大副委员长有成克杰;省委书记有刘方仁、程维高;省长有张国光、李嘉廷、倪献策、梁湘;省政协主席有韩桂芝、宋平顺;正部级有田凤山等。 三是腐败“部门化”。现在腐败的部门化趋势比较明显,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如组织人事部门的腐败“卖官鬻爵”、司法系统的腐败“打黑者涉黑”、交通部门的腐败“偷工减料”、教育部门的腐败“钱学交易”等等。 四是腐败“年轻化”。南方某市纪委书记曾向社会透露这样一组数字:在该市2008年违纪违法的222位各级别领导干部中,31岁至45岁的领导干部竟然占了48.2%,凸显了腐败“年轻化”趋势。此论绝非是空穴来风,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现象已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 9岁现象”、“35岁现象”。 五是腐败“落势化”。与腐败“高端化”相对应的是腐败“落势化”,从较高职位向下移落、向基层渗透。如“三最”女贪官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涉案金额过亿,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在北京等地购房36套,仅价款就多达1.7亿元。

监狱人民警察权力的限制

在不同学术语境,权力地内涵是复杂而多元地. 但不管怎么变换视角解读,在权力是一种“力量”这一基本特性上还是能达成共识地. 借助权力这种“力量”,某种特定地预期局面和结果即可以或可能产生. 监狱警察权力属于这样地“力量”,是监狱警察为实现国家意志,组织管理囚犯在实现刑罚执行目标过程中对囚犯理念、行为地影响力和控制力. 或者说监狱警察权力是监狱警察凭借一定地政治(法律)强制手段,在监狱有序地结构中,对监狱刑罚权力地一种支配力和控制力,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地内在统一. 法律赋予监狱人民警察一项重要地权力是改造罪犯,执行刑罚.这就使得监狱在执行职务活动时拥有了改造话语权.问题在于改造话语地一元独霸态势对监狱警察权力行使地实质形成了遮蔽.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遮蔽了监狱警察权力不断扩张地问题. “监狱是权力最赤裸裸地、最肆无忌弹地表现出来地地方. ”当下没有人否定监狱警察改造权力地合法性、权威性,但在监狱地安全和稳定是改造工作地基础和前提地共识下,“安全为天”同样成了监狱地权威话语.在维护监狱秩序稳定地“金钟罩”下,公权力场域掺杂进私权力场域地利益考量,便使监狱警察权力地这种持续扩张失去了正当性,暴露出更多地“肆意”与“恶”.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遮蔽了监狱警察权力私人化地问题. 监狱警察权力实际上是由若干自然个体生命具体行使地,所拥有地一切合法权力和权威也就与掌权者地自身利益及其相关集团地利益混在一起,即“政府本身不应有自己地私利,但操作并组成政府地人却有自身地利益. 而且他们会借助政府地强制力来实现自身地利益”.借助改造话语地权威,监狱警察权力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被异化为私人权力,这就是“权力寻租”. 监狱行刑实践中地调换工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等权力领域就存在这样地“权力寻租”问题,后果是警察滥权渎职,走向腐败,侵犯囚犯合法权益,消解刑罚地权威.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监狱警察权力地遮蔽问题带来诸多悖论,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为监狱安全和稳定而一味持续扩张地监狱警察权力,因为警察权力地过度行使,最终引起地可能是囚犯地强力反弹,诱发重特大案件,破坏监狱地安全和稳定这样地改造罪犯地基础和前提.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首先,必须建构监狱警察权力伦理,尽量避免权力边界模糊和弹性状态地出现,以正义地、刚性地、细化地法律、法规制约监狱警察权力地扩张与收缩. 而规范地、可预见地、可考核地法规制度是监狱警察在行使职权时地职业伦理底线,禁止逾越. 用制度制约行刑权力,规范警察地职务行为,既能防止滥权,又能防止权力冲动,实现权力伦理地价值诉求.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其次要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在坚持人大和检察院等专门机关地法律监督地同时,整合监督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和强化社会监督,以期达到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地目标.当前要做好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工作,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一)实行监狱执法部门分权制约,创新自我监督.一是要改变对罪犯地重要执法环节地管理、审核、呈报全都由一个部门负责,权力过于集中地状况,通过实行权力分解地办法,对监狱执法部门进行分权制衡.二是要强化上级管理机关对下级监狱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地层级监督.上级管理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监狱执法工作程序,对监狱机关地执法活动和民警地执法行为,尤其是各方热点关注地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工作,必须制定明确而具体地程序规定.三是要强化法制部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政奖惩等地办理工作,在不弱化原有业务部门层级监督地情况下,增加监狱法制部门地审核监督环节,实行分权制约.四是要压缩基层民警在执法行为上地“自由裁量空间”.当前,在监狱对罪犯改造情况地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认定等执法环节上,存在着“自由裁量”范围过宽和标准过于原则笼统等问题.要切实解决这一执法环节程序不严密、不规范地问题,必须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要细化执法考核办法,合理确定执法“自由裁量”范围,建立健全对第一手考核结论地监督制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整合监狱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要通过规章制度建设,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缩小执法者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执法监督地内容、范围、形式、程序以及监督部门地职责权限.二是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中地主导地位.纪检、监察部门地纪律监督要实行关口前移,切实改变发生了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才去查处地状况,做到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地严肃查处与对违反执法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问题地查处齐头并进,更好地发挥应有地监督作用.三是要积极配合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地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地监督规定.对拒不履行监督决定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四是要重点加强法制部门建设.推行对罪犯减刑、假释等环节增加法制部门地审核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监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

警察伦理学自考整理

【网络综合 - 自考答案】 第一章 职业道德的特征:1内容上的稳定性2范围上的特殊性3形式上的适用性。 警察道德现象包括:1警察道德意识现象2规范3活动。 警察伦理学的任务:1探讨警察道德的形成,本质及其发展规律2概括和阐述警察道德和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3研究警察道德实践的途径和方法4分析警察道德中的精华和糟粕,完成批判,吸收借鉴和扶植等任务。 警察伦理学的研究方法:1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2历史分析3比较4系统分析(整体性原则,有机关联性,动态性,有序性)。 第二章 近代专职警察道德的几个阶段:1晚清时期2北洋军阀3国民党统治。 中国旧警察道德特点:1忠于统治者2官德与警德合一3理论与实践脱节。 人民警察道德发展阶段:1萌芽与初创时期(1921-1949)2形成发展(1949-1976)3系统和完善(1976-现在)。 中国警察道德发展规律:1警察道德的发展直接受到国家机器状况的制约2在新与旧善与恶的斗争中不断发展3是一个曲折上升的过程。 第三章 警察道德本质的理解:1警察道德是一种受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意识2是调节警察行为的特殊规范3是警察职业精神的集中体现

警察道德的特征:1政治性2自觉性3示范性4导向性。 警察道德的功能:1调节功能2教育3认识。 警察道德作用:1人民警察道德的提升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方略2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3有助于维护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4有助于提高警察队伍素质5有助于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6有助于警察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价值。 第五章 警察权力的理解:1警察权力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2是一种法定的权力3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4的目标是实现国家意志警察权力的构成要素:1权力的执行者2权力设施与装备3权力规范4权力信息。 警察权力特征:1法定性2约束与强制性3公共性4单向性5工具性6时效性。 警察权力内容:1治安行政管理权(治安行政处理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监督检查权,劳动教养审批权,治安行政强制权)2刑事执法权3警械武器使用权4紧急状态处置权。 为什么要加强警察权力制约:1加强警察权力制约是警察权的特点决定的2是由人民警察职业价值的双重性决定的3对反对警察权力腐败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警察道德对警察权力的制约作用有哪些:1警察道德是制约警察权力的自律机制2能提高警察权力的影响力3是实现警察权力正效应的重要条件。 警察权力观的内容:1警察权力价值观2代理观3责任观。 树立正确权力观应树的观念: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2确立正确的利

中国警察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中國警察預防腐敗的措施和對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督察委員會副督察長 監察部駐公安部監察局局長 俞湧 主席先生 女士們、先生們: 我為有幸在香港廉政公署與國際刑警組織在香港聯合舉辦的〝國際反貪會議〞上發言,並有機會同與會人員討論預防警察腐敗問題而感到高興。 腐敗毀壞政府信譽,毒化社會風氣,是一個世界性、歷史性問題,警察腐敗嚴重損害警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效率和公信力,影响社會公平和正義,甚至危害社會穩定。有鍳于此,各國政府及警方對此一直都給予高度重視,不斷採取强有力措施,積極預防、堅決打擊警察腐敗現象。多年來,國際刑警組織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這次與香港廉政公署共同舉辦〝國際反貪會議〞,又為各國警方交流預防腐敗方面的經驗,加强合作,提供了一個新的平台和良好機會。 中國政府和公安機關為預防、治理腐敗,確保公安民警

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職權,按照國家關於反腐敗鬥爭的統一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從嚴治警的方針,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嚴肅查處警察腐敗案件的同時,嚴格制度,嚴格監督,嚴格教育,嚴格管理,把遏制預防腐敗寓於各項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不斷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走出了一條帶有中國公安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 ―加强廉政法規建設,嚴格規範執法權力的運作。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帶有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對於預防警察腐敗來說,制度建設更帶有格外重要的意義。多年來、我國公安機關按照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緊緊抓住執法辦案工作中容易滋生腐敗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始終把廉政法規建設作為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根本性措施來抓,以嚴密的制度防範腐敗現象的滋生,先後制定了一大批與社會主議市場經濟相適應。與《人民警察法》相銜接、體現人民警察職責任務特點的廉政法規和制度,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規範》、《車輛管理所業務崗位規範》、《公安機關和公安

大学生腐败现象透视与廉洁文化教育-2019年文档

大学生腐败现象透视与廉洁文化教育 高校的反腐工作的有效开展将会对全社会反腐倡廉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如何结合自身特点找到反腐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是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败的关键。目前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从对象上来看主要集中在干部群体,对普通教师尤其广大学生不太重视。而大学生一方面是高校的主力军,更重要的是他们作为祖 国建设的下一代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中国未来社会的行为走向。所以,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势必要更加关注对大学生群体,他们的教 增强对育、培养与引导。 、当代大学生中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 1)受社会一些不正风气的影响,形成了偏激过于功利的 观念。例如,部分学生认为请客送礼、拉关心、走后门都是理所应当,认为入党、当学生干部要靠找关系;对于权钱交易不仅接受认同而且还表现在行动上,甚至认为钱权可以买到一切,对社会的公平性产生怀疑和不信任,对社会感到悲观失望。 2)功利的读书观。有些学生把功名利禄作为判断学习是 否有用的依据,认为读书学习就是为了发财做官。 3)法治观念淡薄。他们对于什么是党纪、政纪不甚了解, 法律知识有限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知法犯法、以身试法,如考试作弊,违反校规校纪、逾期还贷等。 4)复杂的双重矛盾心态。一方面非常痛恨社会上的不正 之风和腐败现象;但另一方面又渴望自己拥有便利的关系或者站在权利的平台上。 5)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随着独生子女的普遍以及生活 条件的提高,大学生之间出现盲目攀比,追求享受以及高标准的生活,不珍惜珍贵的学习机会,缺乏面对困难、挑战的勇气和毅力理想抱

负淡薄,更谈不上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了。 二、大学生腐败现象的根源 1)社会环境的影响。如马克思所说:“意识在任何时候 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 腐败现象在当今社会确实存在,譬如,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现象的存在,身处其中的大学生,他们的行为方式、理想信念、思想品质将会受到很大的冲击,甚至被腐蚀、同化。 2)家庭环境的影响。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部分父母唯 成绩是论教育方式方法不当,较少有意识地引导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忽视对孩子健康人格的培养。因此,孩子容易形成养尊处优的习惯,懂得被爱与索取,而不懂得奉献和给予,导致孩子出现自私自利、贪图占有倾向。 3)学校环境的影响。大学阶段正是人生观、价值观成型 的重要时期。一方面是同学间的相互影响。行为和习惯的朋辈和同学的影响对大学生的行为、习惯以及观念的形成是最直接最高效的。大同学来自四面八方,他们大多第一次脱离父母朋友来到

关于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的学习心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的学习心得 篇一: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按市局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以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反 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范文鹏违法违纪案 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粗略认识。 一、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范文鹏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范文鹏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

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范文鹏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警察职务犯罪的生成机制及遏制理论

警察职务犯罪的生成机制及遏制理论 潘嘉 警察职务犯罪,是警察实施的与其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具体包括警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破坏国家对警察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各种犯罪行为。就其本质而言,警察职务犯罪是警察职权运作过程中的异化现象。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比,警察职务犯罪除具有一般职务犯罪特征之外,还具有政治上的敏感性、犯罪手段隐蔽性极高的特征。 警察职务犯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它们的相同点都是与警察职务相关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它是警察职务犯罪的主要方式。对此,刑法采取两种立法模式:一种为明定式,即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刑法条文中给以明确规定,如警察所犯的贪污罪、受贿罪、非法拘禁罪等等。另一种是隐含式,即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要实施这些犯罪,警察也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为地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行为。二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滥用职权(即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程序)实施的犯罪行为,如警察所实施的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等。三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应履行法定义务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义务而构成的犯罪行为。前者如警察所实施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等,后者如警察所实施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①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导致警察职务犯罪的范围宽泛,大致涉及刑法中的29个罪名。②尽管每一宗警察职务犯罪的发生都有其具体原因、促成条件和环境,但只有认清其犯罪原因的共性才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警察职务犯罪,进一步设计预防对策。下面我试用雷克利斯的遏制理论探寻警察职务犯罪这一类犯罪发生的共同原因。 当代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犯罪遏制理论”(containment theory),着重用社会控制的强弱来解释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并吸收了关于犯罪原因的心理学观点和社会学观点的优点,推动了对促成个体犯罪的内部人格力量以及塑造个人动机和人格的社会文化力量的分析。有学者认为,“雷克利斯提出的遏制理论模式就是心理控制模式的代表。”③他认为犯罪是个人内在的控制能力和社会中存在的外部控制因素缺乏的结果,是对推动和引诱个人进行犯罪的驱力(drive)和拉力(pull)缺乏遏制(检查和控制)引起的。④为了介绍此理论,他引入了四个概念:外部压力或拉力(outer pressure or pull)、外部遏制(externalcontainment )、内部遏制(inner containment) ,内部推力(innerpush)。这一理论的核心是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促使人产生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而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则阻止、中和、抵抗个人产生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当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比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强大时,个人就会产生越轨及犯罪行为。雷克利斯强调,最重要的外部遏制因素是期待个人遵从群体中占优势的行为准则的社会压力,最重要的内部遏制因素是一个象绝缘体那样起作用的、排斥违法犯罪行为的概念。⑥本人认为,目前我国的警察职务犯罪也可以看作是上述四种力量博弈,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最终战胜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的结果。 警察面临的外部压力或拉力是那些迫使或引诱警察进行犯罪行为的外部力量。由于社会的变迁、交往的增多以及利益关系的多元化,参与这种外部力量的势力越来越多,警察面临的来自家庭、单位、社会的压力及诱惑力也越来越大。大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导致警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相对贫困的制度缺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地从新的不平等走向平等的过程,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动的社会进程,本质上是一场社会平等化进程的序曲,这种平等化进程也就是社会现代化的演进。根据亨廷顿的观点,“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 ⑥由于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这种不稳定性带来制度上的缺失反映在警察群体就是利益分配的不公平。由于从事国家公务,警察被剥夺了进行营利性经济行为的权利,但国家给予

关于腐败现象的论文

浅谈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 [摘要]腐败现象由来已久,自从私有制出现了以后,便产生了腐败现象。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正确分析腐败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探讨腐败现象的根源、实质,对于深人进行反腐败斗争,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论述谈对对腐败现象的认识,简要提出一些对我国现阶段治理腐败现象的对策。 [关键词]腐败现象权力监督 一、腐败现象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经济发展尤为迅速。但是,经济的快速增长会使得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如果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会变得越来越频繁。 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世界银行的定义与此类似,即腐败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滥用权力”。国际透明组织将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地富裕起来”。而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强加给其他主体,比如个人、集体、民族等,使之产生压力继而产生顺从的能力。权力与财富的交换是腐败行为的主要特点,在商人和各种职业群体中也广泛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腐败。因此,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职业权力、学术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很多,根据公权力的不同性质,腐败现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比如行政监督部门和执法

试论警察腐败及其防治

试论警察腐败及其防治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都存在,所不同的不过是形式、程度等相异而已,警察作为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作为国家的特殊暴力机关,也概莫能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工作宗旨的我国人民警察(这里仅指公安民警)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公安机关内的警察腐败现象不断出现,而且日益严重。在这种背景下,笔者选择这一课题,试图与大家共同探讨。 纵观我国警察腐败现状我认为警察腐败的类型大体可概括为:权官交易;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情交易;刑讯副供;权力无为及与职权无关的违法犯罪。为何会产生这些现象呢? 目前我国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努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允许、鼓励、扶植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适度发展,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意识不断地深入人心,其所固有的负面效应也就不可避免地侵袭人们包括并非处于真空中的国家公职人员活动之中,权钱

交易等的腐败就不可避免了。 此外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为警察职权与私利的结合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条件,从而使警察腐败成为一个自古有之、极为顽固的社会问题的天然性根源。警察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国家机器中具有武装性的刑事执法和治安行政力量,承担着打击犯罪和管理社会的天职,这种性质决定了警察职业的与从不同。具体表现为:1、权力集中。警察的性质决定了警察职权的多种性,即集武装、刑事(主要是侦查)、治安行政职权于一体,这是任何一个国家机关都难以享有的,因此,警察不论职务高低,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特别是一些特殊部门的岗位,权力尤其集中。权力过于集中,则增加了腐败的机会和条件。一方面,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任何手段都可能使用;另一方面,部分群众为图办事方便,也会送给警察钱物或允许某种好处,导致钱权交易的产生。2、环境特殊。警察是一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队伍,为了完成这一职业使命,警察经常需要出入一些藏污纳垢的场所,尤其是外勤警察,接触的社会黑暗面更多。警

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防范策略

利益冲突的表现、原因及其防范策略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根据这一精神,2010年中央出台的《廉政准则》提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中防止利益冲突的要求。这在当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进一步提高廉政建设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一、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所谓利益冲突,是指政府官员公职上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这里的利益,不仅是经济利益,还包括专业利益、个人声誉等等。利益冲突走向极端,就会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导致腐败发生。 公职人员发生利益冲突时,其行为并不一定等同于腐败,但如果不加以及时合理解决,任其发展,就会产生腐败现象。实践证明,腐败案件中,有不少是由利益冲突引起的。就是说,先有了利益冲突,然后就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在危害程度上,腐败比利益冲突显得更为严重,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性也更大。换言之,有利益冲突不一定有腐败行为,而腐败过程则或多或少夹杂着利益冲突,它是利益冲突的严重后果。 利益冲突最容易发生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交界处,可以梳理为交易型、影响型、复合型、集体型四种类型利益冲突。

交易型利益冲突。就是官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从利益关联者那里收取私人利益。比如一些官员对房地产行业有管理审批权,以超低价从房产商那里买房或直接受贿;对矿产资源开发有管理审批权的官员入股煤矿、投干股等等。 影响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的影响力,直接或间接地实现自己或亲友的私人利益。如利用职权打招呼、递条子,给亲属安排工作,介绍工程给老乡、战友等。 复合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具有公私双重角色,利用公共权力的影响力,在公务过程中以公共角色的身份参与私人事务,从而为自己、亲属或利益相关者谋取私人利益。典型的有自己开公司、兼职,还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在位时利用手中权力为私营企业老板谋取利益提供方便,离职或退休后,接受照顾过的私营企业或中介机构的高薪聘任,曲线敛财。 集体型利益冲突。如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前期,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军队武警部队经商办企业之风,以及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行业垄断、单位私设“小金库”等。 二、产生利益冲突的原因 1、体制机制因素:权力相对集中和透明度不高。权力部门拥有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各种权力。由于权力相对集中,一些权力行使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环节上,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少数领导干部因个人私欲膨胀、暗箱操作,为自己、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提供方便。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每一起案件中,都可以

警察职务犯罪

关于警察职务犯罪社会调查 前言 调查时间:2010年7月 调查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调查对象:公安警察 调查的目:调查研究警察职务犯罪 引言 基层县市公安警察当中的犯罪现象日益增多,“躲猫猫”一词迅速在网络窜红,起因是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发生的一起死亡事件。据当地公安部门通报,24岁男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中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头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普宁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懈怠职守,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其驻监所检察室的主任赵泽云已经被免职。张涛、普华永等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看守所有关警察的渎职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正文 警察职务犯罪,简称为警务犯罪,它是掌握公共权力的警察利用其职权严重违背警察权力宗旨的危害行为。有学者指出:警务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亵渎职权的行为,是警察职权运作过程中的异化现象。这种异化现象主要表现为某些警察利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进行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利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权进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利用预防、制止和惩治犯罪的职权进行危害社会的犯罪;或者表现为消极不履行警察职责,致使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重危害的不作为犯罪。公正合法地行使职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要求,警察职权应当严格遵照法律规定行使。 一、警察职务犯罪的现状 警察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5年5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犯纪案件33295起,涉及公安民警40848人,其中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案件9044起10824人,分别占案件总起数’总人数的27.2%和26.5%。结案处理35671人,被处理的警察中,给予党纪处分的680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1272人,无期徒刑的19人,死刑107人(含死缓41人)。每年查处的警察在8000人左右。而近些年警察职务犯罪更是有增无减而且涉及面更广参与人数更多,形势十分严峻。 二、触犯罪名广泛且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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